① 對數字貨幣有什麼看法
數字貨幣是未來發展的需要。人類從動物牙和貝殼類貨幣到金屬幣,再到紙幣,本都是發展商貿需要發展而發展起來的,也並非政治集團想出來的,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產物,貨幣發行權是政治集團從民間搶走的,這是為某些益利、經濟政治集團利益而強行搶走的。(貨幣並非都是政府發行的:比如港幣、歐元等為銀行和政治集團發行的)數字幣對抗美國這類利益集團剪羊毛和操控的產物。也是對抗想印就印想發就發貿幣的必然。更是社會經濟科學技術的產物,因而是發展的必然。我認為數字類幣是未來的貿易交換介質。分享來源區視網。
② 求一篇關於貨幣的小演講稿~~~3到5分鍾的
日本在20世紀90年代暴發的經濟危機,被稱為是日本「失去的十年」。此次危機以1991年初四大證券公司舞弊丑聞被曝光為暴發點,經濟形勢急轉直下,從泡沫景氣轉為衰退和蕭條。與以往經濟危機相比,其發生和發展有許多不同點。
(一)經濟增長持續低靡
日本經濟自1992年以來持續低靡,平均增長率僅為0.9%,有7年時間經濟增長率低於1%。在1995和1996年雖然有短暫的恢復(實際GDP增速分別達2.5%和3.4%),但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在1997年GDP增速又跌落到0.2%,1998年跌落為-0.6%。1999年和2000年雖又有所回升,但GDP的增速也僅為1.4%和0.9%。
(二)企業大量倒閉,負債規模空前,失業率攀升
從1991年開始,資產負債額在1000萬日元以上的倒閉企業每年都達1萬家以上。1995年達到1.51萬家,1996年雖有所減少,也為1.48萬家,但到1997年又比1996年增高12.5%,達到1.64萬家。1998年再創新的記錄,又有1.92萬家企業破產,比上一年高出17.1%。與此同時,倒閉企業的負債規模也達到了空前的水平,從戰後到1990年的45年間,倒閉企業負債規模超過4萬億日元的僅有一次,即1985年的4.2萬億日元。然而,在1991~1996年的6年間,年倒閉企業的負債規模少則5.6萬億日元,多則9.2萬億日元,到1998年則進一步達到14.38萬億日元。企業大量倒閉,加之企業實行重建所採取的裁員措施,使日本的失業人員大幅度增加,在2000年為4.9%,2001年9月為5.3%。
(三)金融機構相繼倒閉,不良債權規模急劇增加,金融系統信用等級評估普遍下降
金融機構的破產和倒閉是以往經濟危機沒有的,在政府的全面干預和保護下,戰後日本的金融機構超乎尋常地穩定,以致形成了日本金融機構不會破產的神話。然而在這次經濟危機的沖擊下,1994年12月,東京協和和安全兩家信用社首先倒閉,到1997年金融機構倒閉達到了高峰,就連山一證券和北海道拓殖銀行也難逃破產的厄運。這樣,日本金融機構不會倒閉的神話破滅了,不良債權增加了,信用等級評估下降了,嚴重地危及著企業的生存和政府宏觀調控的力度。
(四)設備投資乏力,工業生產下降
在戰後日本經濟的發展過程中,設備投資特別是民間企業的設備投資在經濟增長中一直起著「引擎」的作用。然而,泡沫經濟期間形成的生產能力和生產過剩,以及泡沫經濟崩潰後出現的需求不足,使企業原有的設備開工率大幅度下降,以致工業生產也呈下降的趨勢。
(五)居民消費水平下降
日本官方的有關統計數字表明,泡沫經濟崩潰後,工薪階層的實際月收入逐年下降,1998年比1997年下降了1.8%。居民收入的減少勢必對占日本國內生產總值60%的個人消費產生了不利的影響,而消費不足又影響了生產的擴大和經濟的復甦,這也是日本遲遲未能擺脫此次經濟蕭條的重要原因。
(六)經濟形勢惡化導致政局不穩
在經濟形勢惡化的同時,日本政局也進入了戰後最為動盪不安的時期。在1993年以後短短的幾年裡,日本內閣六易其主,各屆內閣對國內經濟的改革措施或是偏離實際,或是不能持續,致使日本的經濟形勢進一步惡化。
二、日本經濟危機暴發的原因
(一)國際社會經濟和政治環境的變化
國際社會、經濟和政治環境的變化是日本此次經濟危機暴發的直接原因,也是促使日本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直接動力。
冷戰格局下,為了共同對抗蘇聯和其他社會主義國家,日本成為西方國家的軍事同盟,美國對日本採取了特殊的扶植政策,日本充分利用美國在資金、技術、資源、市場乃至安全保障等方面對其的援助潛心發展經濟。冷戰結束後,這些有利條件不僅逐漸消失,而且在多極格局的趨勢下,美日兩國在科技領域,特別是高新技術和雙邊貿易領域已成為競爭的對手,甚至在地區經濟的主導權上也存在著相互爭奪的狀況,使日本的貿易體制、生產體制、金融體制以及流通體制等方面都面臨著改革的壓力。改革現行經濟體制,進一步開放市場,增強競爭力,已成為日本政府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
(二)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模式的局限
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模式的局限,是造成此次經濟危機的誘因。
日本1996年出版的《任務白皮書》中指出:「日本式經濟模式曾在戰後的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了相當有效的作用,但在近期外部環境的急劇變化中,……這一體制卻正在總體上喪失其有效功能。」因此,舊的模式急需進行改革。
1.改革現行的金融體制。現行的日本金融體制是在戰後初期資金短缺的情況下,著眼於向產業界穩定地提供低息貸款,增強企業出口競爭力,促進經濟增長而設計的。其基本特徵是: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以阻止資金流向海外;實行人為的低利率政策,以鼓勵企業貸款。其實行的是資金吸收和分配的一元化金融管理體制,即具有日本特色的「官銀一體化」體制。在這種體制下,金融機構的競爭意識淡化,使其自有資金比率不清,經營能力低下,缺乏國際競爭力。由於日本金融監管機構權力過度集中,使官商勾結,產生了一系列腐敗問題。因此,取消或改革有關規則,加速金融自由化的進程,已成為日本金融體制改革的當務之急。
2.政府行政的質量和效率有待改進和提高。日本金權政治和腐敗問題是影響日本政府行政質量和效率的一個重要因素,政府經濟改革的失誤也是造成政府行政質量和效率下降的又一重要因素。
(三)日本企業管理與經營模式的落後導致了此次經濟危機
日本企業管理與經營模式的主要內容包括:經營者主導型企業制度、發展目標優先、終身僱傭制、年功序列制和企業內工會制。日本這種傳統的企業制度正在失去其往日的功效。隨著企業競爭國際化和全球化的發展,日本企業制度將在保留其一部分有價值特色的同時,逐漸向市場導向型的模式轉變,企業間的人員流動將增加,「能力主義」在工資制度和晉升制度中所佔的比例將逐漸增大,企業間相互持股關系逐漸削弱,證券市場對企業融資的影響將越來越大,企業間的關系將日趨鬆散,企業活動范圍也將擴大,走向跨國經營等。但其經營模式沒能隨企業變化的形勢而及時進行調整,這也是造成此次經濟危機的機制性原因。
(四)主導產業選擇失誤是導致此次經濟危機的深層次原因
日本的主導產業選擇失誤,將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及相關產業,不但產生了泡沫經濟,而且影響了產業升級,使其在國際經濟舞台上同美國的競爭步步失利,不得不進行一系列調整。日本原有的主導產業出現衰退,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市場飽和需求下降,如家電行業和汽車行業;二是產業競爭力相對變弱。此次調整必須重新尋找新的主導產業,並通過新的主導產業來帶動整個產業結構的合理組合,使其重上一個新的台階。
三、未來日本的經濟發展趨勢
經濟周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現象,任何國家的經濟發展都不可能一帆風順,總會遇到困難,出現挫折,經歷蕭條,這是經濟本身的發展規律,日本也不例外。對日本的經濟改革,我們至少可以從兩個方面去預見:一是短期內擺脫經濟衰退,實現經濟復甦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影響日本經濟發展的主要問題是深層次的結構和體制問題,這是多年累積起來的,解決這些問題絕非一日之功,這些問題也會制約日本在國際經濟中的發展;二是戰後日本發展經濟的許多有利因素仍然存在。當今,日本仍然是世界第二經濟大國和科技強國,戰後日本依靠先進技術和技術創新積累起來的技術力量依然雄厚。高素質的勞動力、大量的儲蓄和充裕的資金等,這些對經濟發展十分重要的基礎要素依然蘊藏於日本社會中。因此,國際社會對日本經濟發展的前景仍應持樂觀態度。
綜上所述,造成日本這次經濟危機暴發的深層次原因是體制問題。戰後建立起來的國家干預經濟生活的經濟體制和企業制度,半個多世紀以來基本沒變,已經無法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市場化的新形勢。日本今天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質內容,就是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中國是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的,我們與日本經濟改革的實質及其面臨的問題是相近和相似的。我國應從日本的經濟危機中吸取教訓,進一步完善自己的經濟體制改革。
③ 數字貨幣給普通人帶來的利與弊
在投資領域,近一年來最火爆肯定是數字貨幣了,就連我們小區的門衛大叔都知道什麼比特幣、萊特幣、瑞波幣......,雖然在生活中還未大規模的使用這些數字貨幣,但是無疑數字貨幣已經開始影響我們的生活。
那數字貨幣在經濟中的角色到底應該如何定位,到底是一種單純的新技術還是類似於股票的投資技術呢,我翻閱了很多關於數字貨幣的文章,其中公眾號緩緩君的文章「比特幣的邏輯」幫我理清了比特幣的特點。就結合現下最火的比特幣來談談自己的看法吧。
1.比特幣是一種技術,它很難被操控。 使用比特幣的每一筆交易都會被記錄,它的好處是去中心,也就是說沒有一個集中地,每一筆交易都會被每個幣記住,你可以串改其中一個幣的記錄,但是你沒辦法串改其他人手中的幣的記錄,所以這個幣很難由一個人或組織對它進行操控。
2.比特幣隱秘性強。 它只記錄什麼時候交易了多少幣,不記錄用途,而且它生成一串數字秘鑰,只有持幣人才知道,這就意味著國家很難對你的交易活動進行監控和稅收。
3.比特幣是有限的。
對於我這樣的非技術吃瓜群眾,從技術上探知比特幣的特點很難,但既然比特幣已經獲得了廣泛的認可和實際的使用,說明還是經受住了很多技術大牛的考驗,我們假設比特幣能做到這些。
我所在的海南在2016年至今,房價已經翻了一倍,2016年海口的新房普遍在9000左右,現在海口的新房均價20000。這才相隔一年,大家的工資沒什麼變化,可是突然之間原來能買130平米家庭房的價格,一年之後只能買60平米的小戶型。賣煎餅的阿姨原來每天工作八小時就夠了,但是一年之後煎餅阿姨要工作16小時才能維持原狀,銀行里的錢突然之間像被洗劫了一半,這不是被搶劫是什麼?
人民幣如此讓人不信任,所以中國人熱衷買房,就算自己不需要住,但是沒有什麼比房子更能抵消通貨膨脹。
但是 數字貨幣很可能改變這個通貨膨脹過度的局面。 就拿比特幣來說,它無法被國家政府管控,它只受市場調控,它不像人民幣一樣想印多少就印多少,也就是說它的可信度很高,沒有一個組織或是一個人能讓它一天貶值一半。
現在的數字貨幣更像是一種投機品,被投資者炒的一會高一會低的,但既然比特幣是一種技術,那麼肯定還會有技術牛人開發出新的、讓人信任的數字貨幣技術,當一種技術貨幣真正的被當作交易貨幣使用,取得大規模的信任,那麼很可能會取代人民幣等其他國家通行的貨幣,畢竟每種國家貨幣都會人為操控貶值。
技術的洪流不斷的向前,沒有人能控制逼迫人類倒退生活,到最後國家也不一定能管控所有的數字貨幣,那必將會導致以後我們以後可能會用數字貨幣來結算、交易我們的勞動成果。
迫於數字貨幣的威脅,國家也要保證自己發行的貨幣有人使用和持有,也要保證稅收能正常進行, 未來國家肯定不敢輕易的大幅度通貨膨脹,一旦人們徹底不信任人民幣,一旦人們有了新的可替代的貨幣,那麼人民幣的價值將會成為歷史 ,未來社會會成什麼樣子還未可知。
所以,數字貨幣給普通人帶來最大的好處是,再 沒有哪個組織可以不經你許可隨意掠奪你的勞動成果了 。
一個硬幣有正面也會有反面。正是由於數字貨幣很難被監管,所以它可以用於很多見不得光的交易,比如說行賄受賄、比如說買賣毒品,比如說各種經濟犯罪活動。這不是想像,這已經成為了現實,比特幣全世界聞名正是因為一次模特綁架案,歐洲的人肉販子要求買方以比特幣支付。
既然上不了檯面,那必然是無法被社會大眾所接受的事物。
人類發展至今,已經脫離了野蠻,通過善良風俗、文化傳承和法律法規已經形成了一套大家認可的社會制度,這套制度是文明的成果,我們遵循制度是因為相信這套制度不僅約束自己也會約束他人,我們相信自己在制度的保護下是安全可信的。因為一旦有人破壞,就會受到眾人的譴責,承擔後果。
我們約束自己不去搶別人的東西、保持文明禮貌更多是因為害怕被譴責,害怕被懲罰。如果一個人干壞事,別人不知道也沒辦法查出來,你猜猜會發生什麼?
這個真實的故事告訴我們, 如果人做任何事情都不會受到懲罰,人就會變成禽獸和惡魔。 不受約束的自由並沒有想像中的美好 ,數字貨幣不能被監管的特性一但為人所用,又回激發多少人的邪惡呢?如果使用數字貨幣行賄,無法被查處和監控,那麼腐敗會不會更加的肆無忌憚?
技術本身是沒有善惡的,就看人們怎麼使用它。 數字貨幣技術的使用也會帶來很多道德、社會上的問題,它將如何演化還未可知,但是,我相信,經歷過文明、秩序社會的人們不會允許野蠻、混亂的發生,如果一項技術被更多邪惡的使用,最終也會遭受人們的背棄。
④ 關於數字貨幣我的一點看法
提到數字貨幣,大家想到的是什麼?
比特幣,以太坊,狗狗幣,空氣幣等等。
現在越來越多的過來開始抵制數字貨幣,是為什麼?怕泡沫?怕引起金融危機?國民財富被洗劫?我覺得最根本的是害怕數字貨幣會動搖自己的法定紙幣地位,從而動搖信用背書。
說到紙幣,每個國家都有發行自己的紙幣,紙幣可以在自己的過來購買東西,交換物品,紙幣是怎樣定價的呢?是國家自己的信用背書。而國際間的貨物交管,大家普遍信任的是美元,弱一點的是歐元。沒有其他的可以得到大家普遍的信任的貨幣了。
這樣,就產生了很大的風險,美國不給你使用美元了,你還怎麼進行國際的貨幣交換?而且每個國家自己的貨幣得不到其他額國家的認可,會有匯率產生。
會不會有一種貨幣有普適性?每個國家都認可?不以任何一個國家的意志為轉移。可以在任何一個國家使用的去中心化的貨幣?
數字貨幣可以達到這個要求?去中心化,區塊鏈,分布式,可切割。
數字貨幣和元宇宙一樣,會是未來!
⑤ 求一篇法定數字貨幣演講稿
題目就是:1+2+3+4+5+6+7+8+9+10等於多少?內容:給出上面的答案,然後發表感受,就是一篇演講稿子。
⑥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⑦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⑧ 如何看待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未來貨幣的主要形式,不久的將來,貨幣無紙化是必然的趨勢。因為數字貨幣有非常多的優勢,便於攜帶,沒有任何發行、運輸、存儲、防偽等等成本,而且數字貨幣的流通速度非常快,效率極高。最關鍵的是,有了數字貨幣,央行可以更加了解市場上貨幣流通的真是情況,從而制定更加准確的的貨幣政策從而推動經濟的發展。
(8)關於數字貨幣的演講稿範文擴展閱讀
1、數字貨幣的概念
理論界對數字貨幣尚未形成專門的學術定義,但對數字貨幣基本形成三種認識:一是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二是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的一種;三是數字貨幣是種獨立的支付工具。不同的認識源於兩方面原因:一是數字貨幣是新興事物,且主要是依託於信息網路技術的發展而逐步形成的,專業性和獨特性使得其被蒙上了一道神秘的「面紗」;二是數字貨幣早期的理念創立者提供的僅僅是一種全新的思考方式,而技術的長期價值讓數字貨幣展現於世人面前,顯現出其蘊藏的巨大能量。
2、如何看待央行要推動數字貨幣研發?
因為央行數字貨幣的引入可以豐富貨幣政策操作工具箱,數字貨幣利率未來或可成為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
央行數字貨幣對於貨幣政策是否有影響以及帶來何種影響,微觀上取決於央行數字貨幣業務屬性的具體設計,中觀上受制於金融體系結構,宏觀上依賴於貨幣金融環境。從長期演進視角來觀察,數字時代的中央銀行貨幣應適應數字經濟的結構性變化,同時滿足中央銀行對於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職能需求。數字貨幣的引入可以豐富貨幣政策操作工具箱,數字貨幣利率未來或可成為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並在給定條件下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增強貨幣政策傳導的靈敏度,進一步助推貨幣政策調控框架從「數量型」向「價格型」的轉型。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一定程度折射出貨幣金融體系兩端的趨勢性變化:一方面,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貨幣形態與內涵都發生了重要改變,人們對於貨幣與支付的需求也朝著更加開放、即時、分布式的方向演化;另一方面,本輪金融危機以來中央銀行在宏觀金融管理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中央銀行貨幣在未來貨幣金融體系中的作用也需要及時審視與探究。
⑨ 談談你是如何理解「貨幣」的並結合我國今年即將試點發行的人民幣數字貨幣,談談自己的看法。
聽得最多的,貨幣,其實就是買賣交易的一種媒介或者是載體!流通才能產生價值!不管是之前的虛擬貨幣也好,還是央行的數字貨幣也好,都是建立在互聯網金融之上,那這個裡面就有很多的不可控性,不可追溯性!因為互聯網金融可以用做很多不法分子用來XQ的!
⑩ 在未來,也許每個人都可以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關鍵是要做好這個事情
【本文由贊我(zaneds.com)獨家冠名】
你想過也許有一天你會發行你的貨幣嗎?
也在不遠的未來並不是夢,關鍵是如何讓人使用和接受!
央行數字貨幣的承諾
央行的數字貨幣或簡稱CBDC是指現有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的延伸。
CBDC不是一個定義良好的術語。它被用來指代許多概念。然而,大多數人認為這是一種新的央行貨幣形式。也就是說,中央銀行的一種負債,以現有的記賬單位計價,它既是一種交換媒介,又是一種價值儲存手段。
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紙幣和硬幣,而且只有持牌銀行才可使用這些紙幣和硬幣。然而,這不是基於區塊鏈,目前用於銀行間支付。
國際清算銀行(bis)在3月份發布的一份名為《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的報告中指出,各國央行必須仔細權衡發行數字貨幣對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的影響。
CBDC可能是一種新型的數字央行貨幣,可以區別於商業銀行在央行持有的准備金或結算余額。有各種各樣的設計選擇,包括:訪問(廣泛vs受限);匿名度(從完全到完全);可運作時間(由現時的辦公時間至每日24小時及每周七天);以及興趣特徵(是或否)。
它提出了有關央行貨幣作用、直接接觸央行債務的范圍以及金融中介結構的問題。
當前爭論的一部分是CBDC應該廣泛使用還是嚴格限制。一個對所有人開放的CBDC實際上允許任何人在央行擁有一個賬戶,類似於這樣一種想法:用比特幣,除了你的手機,你就是瑞士銀行賬戶之外的銀行。
CBDCs的「對等」工作將大大削弱傳統銀行的作用,或通過銀行系統幫助銀行維持其目前的主導地位。
商業銀行對客戶存款的依賴可能會變得不那麼穩定,因為在面臨壓力時,存款更容易流向央行。一個全國性的政府數字貨幣將允許中央銀行進行「數字擠兌」。
人人享有CBDC的模式將挑戰目前的模式,即銀行吸收客戶存款,並用這些錢為幫助推動經濟增長的貸款提供資金。對銀行業務模式和金融穩定的影響需要仔細分析。
每個人都能創造貨幣,問題是如何讓它被接受
(美國經濟學家明斯基。h .)
貨幣是最終的網路效應,加密貨幣和央行的數字貨幣都能成倍增加這些效應,並削弱當前全球金融體系對法定貨幣的接受程度。
關於加密貨幣的一件好事是沒有人擁有它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一種民主的安排通過我們所有人都擁有的分布式賬簿,塊的所有權。然後你可以買它的一部分——部分或者部分鏈條。換句話說,你不能量化寬松(量化寬松)它,它有一個內在的規則內建系統。
區塊鏈經濟將提供充足的選擇,將是一個紀律嚴明的市場和資產經濟。
考慮到新技術的出現以及不斷上升的債務水平對電子支付的使用日益增加,對貨幣的未來進行認真的思考是及時的。
每一個考慮設立CBDC的司法管轄區,在作出任何決定前,都應仔細和徹底地考慮其影響。
不過,對於消費者和企業來說,CBDCs是必要的還是可取的,目前尚不清楚。答案顯然會因國家而異。
比特幣將人們的視線聚焦在當前體系的一個老問題上:跨境零售支付和央行政策失誤的風險不斷上升。CBDC是政府應對比特幣挑戰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