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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源科技數字貨幣

發布時間:2022-09-16 10:15:06

數字貨幣是什麼意思

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是一種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

它與支付寶、微信支付具有本質不同。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手機銀行等其實都是電子貨幣,並非是數字貨幣。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一種現有法定貨幣的信息化過程,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貨幣。而且,它跟Q幣、比特幣相比也完全不同。平常所說的Q幣、比特幣,這些都屬於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相比最根本的區別在於發行者的不同。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發行者不是央行,而且也只能在特定的虛擬環境中流通,比如騰訊Q幣以及其他的游戲幣等;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的未來 趨勢

2016年11月,央行籌備數字貨幣,十年後現金很可能將不存在。

2016年11月,中國數字貨幣研究所成立,旨在培養數字貨幣高層次人才,開展數字貨幣研究、咨詢、發展規劃及相關活動,是經過有關部委批準的、具有合法牌照的非盈利單位,致力於促進數字貨幣行業的科研與實踐融合發展。

截至目前,杭州市、深圳市、貴州省已經成為爭奪央行數字貨幣試點的三大熱門地區。據悉,杭州目前正在積極推進錢塘江金融港灣的規劃建設,其中也包括區塊鏈產業。杭州市將打造全國首個區塊鏈產業園區,落戶在西湖區互聯網金融小鎮,周邊有螞蟻金服、網商銀行、浙大及其科技園等知名企業與園區

㈡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區別

1、概念范圍不一樣,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數字貨幣的概念涵蓋比特幣。

2、發行方不一樣,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發行方,而有些數字貨幣有獨立的發行方。

3、數量不一樣,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2)數源科技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非法幣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㈢ 數字貨幣的前景和未來

數字貨幣的前景喝未來非常廣闊和高明。發展法定數字貨幣有三個方面好處:一是可以節省成本,防範假幣,可以強化支付系統的普惠特性;二是可以實時把握結構性的貨幣流通數據,進而能夠特別精準地調控貨幣供應的總量;三是資金流的信息可以全程追蹤,有利於反腐敗、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等。「數字貨幣已經迎來了科技與市場方面的大變革。當前,有很多區塊鏈系統不能被稱為數字貨幣系統,因為它們沒有交易性或監管性。蔡維德表示,只有把數字貨幣的支付和結算分開,才能真正實現產業化。未來,一個符合現代法律法規以及現代金融交易原則的數字貨幣結算系統,將從支付開始帶領整個金融系統改革,從而帶動其他領域的改革。

㈣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㈤ 都在談論數字貨幣,何為數字貨幣數字華個有何涵義

據悉,央行研究發行數字貨幣並非一時之舉,從2014年至今,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究已經進行了5年。2017年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式成立,目前已經申請了70餘項涉及數字貨幣技術的專利。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專利信息(數據來源:匯桔雲)

近年來,伴隨互聯網科技尤其是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全球涌現出不少所謂的「虛擬貨幣」,如近年來爭議較大的比特幣、萊特貨幣等。那麼,此番央行提出的數字貨幣與這些商業「虛擬貨幣」有何不同?下面小桔就從專利方面給大家剖析一下。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部分專利(數據來源:匯桔雲)

什麼是數字貨幣?——[發明專利] 數字貨幣系統

雲計算是未來後台伺服器端的主流方向,數字貨幣後台系統採用基於雲的解決方案。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因角色不同,對數字貨幣的要求也不同:客戶要求數字貨幣使用方便,存儲安全且具有匿名性;商家要求數字貨幣具有可認證性,且能兌換成真實的貨幣;銀行則要求數字貨幣不能被非法使用和偽造,因此,數字貨幣D-RMB應具有以下特徵:

1、安全性:能防止商務中的任意一方更改或非法使用數字貨幣;

2、不可重復花費性:數字貨幣只能使用一次,重復花費能被容易地檢查出來;

3、可控匿名性:銀行和商家相互勾結也不能跟蹤數字貨幣的使用,要求系統無法將電子現金的用戶的購買行為聯繫到一起,從而隱蔽數字貨幣用戶的購買歷史,但數字貨幣的發行方可跟蹤數字貨幣的使用;

4、不可偽造性:用戶不能偽造假的數字貨幣;

5、公平性:支付過程是公平的,保證要麼雙方交易成功,要麼雙方都沒有損失,防止某一交易方在交易中蒙受損失;

6、兼容性:D-RMB系統中數字貨幣的發行流程與流通環節盡可能參照實物貨幣發行與流通。

並且對於數字貨幣而言,應當能夠適應於現有貨幣的各種使用場景,並能夠與現有貨幣自由兌換。

本項專利提供了一種數字貨幣系統,包括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以及認證系統。

其中,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用於產生和發行數字貨幣,以及對數字貨幣進行權屬登記;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用於針對數字貨幣執行銀行功能;認證系統用於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和數字貨幣的用戶所使用的終端設備之間的交互提供認證,以及對所述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和所述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之間的交互提供認證。

數字貨幣系統的基本結構的示意圖

實現便捷性好、安全性高的數字貨幣系統,並且能夠應用於數字貨幣在現實中的多種應用場景。

數字貨幣如何兌換現金?——[發明專利] 將數字貨幣兌換為實物現金的方法和系統

用戶終端設備根據外部操作輸入的兌現金額在數字貨幣錢包內選取等值的數字貨幣,用戶終端設備將所述數字貨幣發送給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發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生成一次性提款代碼然後發送給所述用戶終端設備以呈現給用戶,以及將數字貨幣的屬主信息由用戶更改為中央銀行。

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用戶提供的一次性提款代碼發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確認一次性提款代碼有效,然後將商業銀行賬戶增加兌現金額,並且向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發送一次性提款代碼有效的通知,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接收到通知後發出供款指令,其中供款指令用於控制機器或者提示人工給付用戶數額等於兌現金額的現金。

一種將數字貨幣兌換為實物現金方法的示意圖

數字貨幣如何網上消費?——[發明專利] 使用數字貨幣晶元卡進行網上支付的方法和系統

此項專利是一種使用數字貨幣晶元卡進行網上支付的方法和系統。提供一種使用數字貨幣晶元卡進行網上支付的方法,該方法包括:用戶終端設備將付款信息發送至受理終端設備,付款信息包括數字貨幣晶元卡信息以及與付款金額等值的數字貨幣;受理終端設備在接收到付款信息後,將付款信息發送至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在接收到付款信息後,向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發送變更屬主的請求;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在接收到變更屬主的請求後,將數字貨幣的屬主變更為商戶的商業銀行代碼;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更改商戶的賬戶金額。

數字貨幣晶元卡進行網上支付的方法流程圖近年來,商業虛擬貨幣飽受爭議,人們越來越多地認識到,未來數字貨幣發展趨勢還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各國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目前,中國在數字貨幣方面還處於加快研發階段。比如,央行8月2日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步伐」。而近日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中明確表示「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數字貨幣到底什麼時間能和大家見面,讓我們拭目以待。

㈥ 數字貨幣是不是個騙局

基本套路:傳銷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最後血本無歸。

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三大特點:

1、是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

2、是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3、是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數字貨幣升值周期,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參與者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參與者往往損失巨大。

2017年,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出台了《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這份指南點名26種所謂數字貨幣都是披著或者疑似披著數字貨幣的外衣進行非法傳銷的項目。分別是:珍寶幣、百川幣、SMI、MBI、馬克幣、暗黑幣、MMM、美國富達復利理財、克拉幣、V寶、維卡幣、石油幣、華強幣、CB亞投行香港集團、幣盛、摩根幣、貝塔幣、世通元、U幣、聚寶、21世紀福克斯、萬喜理財、萬福幣、五行幣、易幣、中華幣等。

(6)數源科技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五招辨別數字貨幣是否是傳銷貨幣:

1、發行方式

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個賬本,而這個維護過程主要是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交易方式

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有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實現方式

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在Github社區維護。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質跟Q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4、是否給出源代碼鏈接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都會在官網的顯要位置給出源代碼的鏈接,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而傳銷貨幣重點宣傳的是充值購買交易流程,但並不提及其運作機制,甚至網站都沒有源代碼的鏈接地址。

5、官網是否是https開頭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官網和交易網站地址都以https開頭,其目的是這類網址可以很好地保護用戶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但傳銷貨幣的官網、交易網站等在內的相關網站都沒有以https開頭。

㈦ 數字貨幣在哪些城市試行為什麼選擇這些城市

014年年初,中國央行便成立了法定數字貨幣專門研究小組,以論證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年1月29日,央行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在成功開發法定數字貨幣原型後,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嘗試在全國多個地方部署機構,並通過與研發機構和行業的整合,實現金融發展技術研究成果。2018年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先後落戶了南京和深圳。2019年央行數字貨幣公開宣布將在深圳、蘇州、成都、雄安試點。

01

深圳支持數字貨幣研究從2016年開始。











2017年10月6日,雄安新區管委會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大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和「數字雄安」建設的基本思路,全力推進「數字雄安」建設工作。會議召開不久,各路企業聞風而動,鼓足干勁,要把雄安新區打造成創新的「試驗場」。

2017年10月14日,螞蟻金服副總裁、阿里集團合夥人彭翼捷一行到雄安新區進行區塊鏈建設方案匯報,彭翼捷對雄安新區的評價是:打造區塊鏈的最好土壤。同年11月8日,雄安新區與阿里巴巴集團舉行對接會,阿里巴巴與螞蟻金服將承建數字雄安區塊鏈基礎設施平台,並有望率先在租房場景中加以試水。

2017年11月23日,騰訊與雄安新區簽署金融科技戰略合作協議,雙方成立騰訊(雄安)金融科技實驗室,在新區先行先試大數據風控體系、基於騰訊雲的區塊鏈服務等金融黑科技。

2018年4月21日,河北雄安新區發布《河北雄安新區規劃綱要》提出發展高端高新產業,超前布局區塊鏈、太赫茲、認知計算等技術研發及試驗。區塊鏈被寫入《河北雄安新區規劃綱要》,一項影響超前、意義深遠的技術開始與一座肩負歷史使命、冉冉升起的數字城市共同成長。

2018年6月8日,中國信通院與雄安新區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雄安新區建設信息通信領域科研基地,為新區建設提供發展戰略規劃、標准及政策制定等全方位支撐服務,重點在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網路安全、軍民融合、車聯網等領域打造京津冀高科技創新綜合服務平台和雙創示範基地,推動產業創新發展。

2018年6月28日,雄安新區與360集團正式簽署戰略合作,360集團將充分發揮其在網路安全、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領域的優勢,為建設安全可靠的「數字雄安」提供全面的網路安全服務。

2018年7月23日,中國雄安集團與區塊鏈技術公司ConsenSys簽署諒解備忘錄,ConsenSys創始人約瑟夫·盧賓等就如何使用區塊鏈技術向中國雄安集團提出建議,希望將其在區塊鏈生態系統方面的知識和經驗應用到雄安的項目中,支持雄安的創新發展模式。

2018年12月21日,交通銀行河北雄安分行揭牌。該分行將依託總行專業研發團隊和雄厚研發實力,憑借金融業務處理、人工智慧、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等金融科技平台,不斷創新金融業務模式,為建設綠色雄安、智慧雄安、數字雄安作出更大貢獻。

2019年5月8日,工商銀行全資子公司工銀科技有限公司在雄安新區開業,成為落戶雄安新區的銀行系金融科技公司總部。工銀科技與雄安新區管委會簽署了《金融科技合作備忘錄》,雄安新區管委會正式啟動運行雄安征遷安置資金管理區塊鏈平台,將應用工行區塊鏈技術,實現征遷原始檔案和資金穿透式撥付的全流程鏈上管理。

2019年12月25日,光大銀行和中國雄安集團數字城市公司在雄安新區共建「數字金融科技實驗室」,將以雄安新區戰略需求及信息化建設為導引,逐步打造區塊鏈商業化應用研究、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高地。

2020年3月31日,雄安區塊鏈實驗室正式揭牌,雄安區塊鏈實驗室有三大目標:成為區塊鏈研究與應用的新高地、成為一個開放的前沿創新基地、探索出實驗室經濟的新模式。在雄安新區設立三周年的時間點,雄安區塊鏈實驗室有著特殊的意義,這標志著雄安新區區塊鏈創新實踐進入了組織化、規模化落地階段,標志著雄安新區數字城市和物理城市同步規劃同步建設開啟了新篇章。

雄安新區一顆從種子就開始培育的數字城市森林,天然適合央行數字貨幣試點。上雄安,下深圳,左成都,右蘇州,期待央行數字貨幣在這四個地方試點,長出蔓延世界的花。

㈧ 數字貨幣的發展前景怎麼樣

盡管多國已開啟數字貨幣布局,部分國家已發行數字貨幣,但數字貨幣的發行效果欠佳。隨著數字化成為貨幣流通與支付領域的一種趨勢,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 CBDC)的探索正如火如荼。各國/地區央行紛紛開啟了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討論、研發或實證實驗,我國數字人民幣布局也已取得階段性進展。

1、各國央行積極部署數字貨幣項目

隨著數字化成為貨幣流通與支付領域的一種趨勢,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 CBDC)的探索正如火如荼。

國際清算銀行在2021年初對中央銀行的一項調查發現,有86%的央行正在積極研究 CBDC的潛力,60%的央行正在試驗這項技術,14%的央行正在部署相關試點項目。

—— 更多本行業研究分析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智慧銀行深度調研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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