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物聯網維華天下是不是傳銷組織
中國物聯網維華天下是傳銷組織。
近期出現的「維華物聯網」等是最新騙局!不法分子以「精準扶貧、回饋社會」和「軍融民、中國夢」等國家(軍隊)項目的名義,冒充國家(軍隊)而成立了所謂「維華」系統。
部分區域出現自稱「維華系統」的組織,冒充國家政府部門名義成立虛假政府領導小組,煽動群眾集體開辦銀行卡,疑似利用銀行卡信息從事電信詐騙等非法活動。
(1)維華物聯網數字貨幣騙局擴展閱讀
維華天下物聯網數字貨幣又是我們之前披露過的物聯網「打造」的有一個涉嫌非法集資的金融騙局,還打著「央行數字貨幣」的旗號,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發布了《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
央行提醒消費者,目前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我國的法定貨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的人民幣。
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交通銀行無錫分行也發布了緊急提示,要警惕維華騙局。
⑵ 維華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國家出台的項目嗎
維華物聯網數字貨幣不是國家出台的項目。
央行指出,近期,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2)維華物聯網數字貨幣騙局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
2013年央行聯合五部委曾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將比特幣等非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它不是以貨幣和法幣形式存在。
同時,數字貨幣也有別於電子支付。在實際使用體驗中,數字貨幣可能與電子支付方式感受類似,但是兩者從本質上還是有著較大區別。
在數字貨幣之前,金融業已經高度信息化。如網上銀行、微信、支付寶等支付電子化逐漸普及,實物現金僅佔全部流通貨幣的極少部分。
盡管如此,因其交易時所用的錢都是通過銀行賬戶而來,實際上還是對應著一張張鈔票。
⑶ 最近我被拉進一個叫物物聯網數字貨幣群,說免費贈送積分能得錢,是真的嗎
騙局,請不要相信;他們總部在濰坊汽車總站不遠的地方,那附件很多受害者;都是年紀比較大的,一般都是45歲以上的人;
⑷ 物聯網是傳銷嗎 警惕: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傳銷新騙局
物聯網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是傳銷。但不排除傳銷分子以此為噓頭進行傳銷。
有以下行為的則被判定為是傳銷:
1、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2、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關於傳銷的法律法規有2個:一是2005年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二是刑法224條之一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資料擴展
物聯網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時代的重要發展階段。顧名思義,物聯網就是物物相連的互聯網。
第一,物聯網的核心和基礎仍然是互聯網,是在互聯網基礎上的延伸和擴展的網路;
第二,其用戶端延伸和擴展到了任何物品與物品之間,進行信息交換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
物聯網通過智能感知、識別技術與普適計算等通信感知技術,廣泛應用於網路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稱為繼計算機、互聯網之後世界信息產業發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聯網是互聯網的應用拓展,與其說物聯網是網路,不如說物聯網是業務和應用。
資料參考來源:網路-物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