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GD網路黃金是什麼
第1代加密是 比特幣,第2代加密是 萊特幣,他們都不能運用在商業領域,第3代就是網路黃金,可以去中心化,開源代碼,總量限定,專屬所有,即時交易等等,每日升值,這是最大的特點
網路黃金EGD作為第三代加密數字資產,定位全球通用商業升值積分,具有其他虛擬貨幣不可比擬、無法撼動的地位!
目前國內已有1000家企業和商家認可加盟合作使用EGD做為落地消費促銷。
而定製EGD super在11月2號啟動 價格為1元,一年增值8倍左右。
2. 百度搜索「第三代數字加密貨幣一一k特幣」。
2017年3月18日,當地時間下午15時18分 第三代加密數字資產kitcoin於美國紐約時代廣場的納斯達克大廣告牌向全球190多個國家和地區公布lq其開源代碼!
隨著互聯網金融大趨勢的到來,加密數字貨幣正是順應時代需求的必然產物。kitcoin是繼比特幣之後新一代去中心化的加密數字資產貨幣,僅有6500萬枚,並且每一枚都有重達8克的9999實物黃金幣做為其強而有力的支撐。kitcoin運用全球首創渦輪式商業模式,全球唯一獨創最先進的雙盤運行模式,使其能夠只漲不跌。kitcoin擁有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使其成為全球唯一一個能與比特幣進行無縫對接的,真正可以流通的第三代加密數字資產貨幣,集各項優勢於一體,更使其成為唯一一個受到世界最大的證券交易所之一納斯達克青睞和各主流平台宣傳的大宗商品。
kitcoin是全球人類共同的偉業,它不僅僅打造世界財團讓世界人民脫貧致富,更是凝聚世界財團的力量為「世界夢」做貢獻。讓kitcoin閃耀全球,使其成為人類貨幣歷史發展光輝燦爛的里程碑,讓世界聆聽kitcoin偉業的聲音,讓全球共享Kitcoin科技財富的盛宴。
承擔這一發布重任的美國納斯達克廣告公司,合夥人、雙生總裁馬嶸舒馬嶸喬曾采訪過多位各國總統總理和世界五百強總裁,目前致力幫助中國優秀企業登上世界第一大屏幕, 讓世界欣賞中國智造,亦引發了國內企業界的廣泛關注。
K特幣是一個傳銷幣,國內早就已經有相關新聞的報道。第三代幣指的是應用型數字貨幣,例如瑞泰幣,是一種資產抵押包。也是一種資產憑證。
其它的號稱第三代數字加密貨幣,但卻沒有實際應用的幣基本上都是不靠譜的,最多是一個營銷幣
3. 第三代數字加密貨幣R幣
R幣是一種山寨幣,2014年,開發了一個全新的貨幣支付系統(Rise Coin . RC),和RC同時展現的還有α系數、α系數運算公式、公有雲計算機。,於2015年2月在全球啟動開采。其總數固定只有 1 億枚,這些貨幣需要進行開采才能獲得,總共時間花費20年,以逐年遞減。2015年,Risecoin交易所獲得了美國D.C.M風險投資公司5000萬美金的風險投資(未證實)。
目前,國內國內主流的山寨幣交易平台比特兒、比特幣時代、聚幣網均不支持其交易,國外的山寨幣平台也大多不支持其交易。目前,只有新加波的一家交易平台支持其交易。自稱是三代數字加密貨幣。
4. 什麼是K商品
K商品就是K特幣。
K特幣的英文名稱為Kitcoin,屬於第三代加密貨幣。它結合了模式創意、盈利能力、安全性和支付等概念。K幣本質上是比特幣,一種虛擬貨幣。
2013年,中央銀行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隨後發出通知,中央銀行采訪了10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要求他們不要向比特幣、萊特幣等交易網站提供支付清算服務。比特幣在中國的價格已經從大約7000元下降到3300元。
更多分析表明,比特幣將從中國撤出。這是一種投資,風險很高,即使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得到國家的認可,所以我們需要更加謹慎。
(4)第三代數字加密貨幣有擴展閱讀:
警惕炒作風險
在監管部門明確態度之後,盡管比特幣中國、火幣網等「虛擬貨幣」運營商陸續對交易平台採取了限制措施,但「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卻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對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且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投資者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平台技術風險等,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
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系主任金煜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監管對金融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相比於傳統的金融產品與金融活動,「虛擬貨幣」目前並沒有一個客觀的價值參照,基於「虛擬貨幣」進行的金融活動更是長期游離於監管體系之外。
金煜認為,在此背景下,「虛擬貨幣」不僅可能讓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還很有可能引發各類風險,「擠出」真正的金融創新,從而不利於互聯網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5. K特幣合法嗎
截止到2019年2月6日,K特幣是不被官方承認的,具體法律文件還沒有下達。
K特幣的英文名稱是kitcoin,在架構上它屬於第三代加密貨幣,結合了模式原創、盈利能力、安全性和支付概念。K特幣本質上來說就是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K特幣在香港是授權的第三代數字資產,17年3月在納斯達克上市,第三代加密數字資產kitcoin在納斯達克向全球公布開源代碼。
2013年央行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之後又傳出央行約談10餘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關負責人,明確要求其不得給比特幣、萊特幣等交易網站提供支付與清算業務。國內比特幣價格從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稱比特幣將退出中國。
K特幣算是一種投資,而且風險很大,甚至在我國目前是不被國家承認的,因此需要更加謹慎。
(5)第三代數字加密貨幣有擴展閱讀: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1]》,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