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理解數字人民幣和第三方支付一樣嗎
數字人民幣:解析與第三方支付的異同
引言:探索數字人民幣的本質與與第三方支付的關系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和數字化支付方式的普及,數字人民幣成為了近年來備受關注的熱門話題。許多人對數字人民幣的概念和其與第三方支付的關系感到困惑。本文將對數字人民幣進行解析,並與第三方支付進行比較,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數字人民幣的本質和其在支付領域的地位。
一、數字人民幣的定義與特點
1.1 什麼是數字人民幣?
數字人民幣是中國央行發行的一種數字貨幣,也被稱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與傳統的紙幣和硬幣不同,數字人民幣以電子形式存在,基於區塊鏈技術實現安全的交易和結算。
1.2 數字人民幣的特點
數字人民幣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
1.2.1 央行發行:數字人民幣由中國央行負責發行和管理,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無直接關系。
1.2.2 法定貨幣地位:數字人民幣與紙幣、硬幣一樣,具有法定貨幣地位,可以在經濟交易中使用。
1.2.3 安全性與可追溯性:數字人民幣採用區塊鏈技術,具備較高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有助於防範金融風險和打擊非法活動。
1.2.4 可編程性:數字人民幣支持智能合約等高級功能,可以實現更復雜的交易和金融創新。
二、數字人民幣與第三方支付的異同
2.1 第三方支付的定義與特點
第三方支付是指由獨立的金融機構或平台提供的支付服務,通過與商戶和個人用戶進行合作,為其提供支付結算、資金託管等服務。第三方支付通常基於互聯網和移動設備,便於用戶進行線上和線下的支付交易。
2.2 數字人民幣與第三方支付的異同
2.2.1 發行主體不同
數字人民幣由中國央行發行,而第三方支付是由獨立的金融機構或平台提供的服務。數字人民幣的發行權威性更高,具備法定貨幣地位。
2.2.2 技術基礎不同
數字人民幣基於區塊鏈技術,具備較高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而第三方支付通常基於互聯網和移動設備,依賴於網路和支付平台的安全性。
2.2.3 使用范圍不同
數字人民幣作為法定貨幣,可以在各類交易場景中使用,包括線上和線下的支付;而第三方支付通常用於電商、移動支付等特定場景。
2.2.4 監管機構不同
數字人民幣的發行和管理由中國央行負責,受到央行的監管;而第三方支付機構則需要遵守相關金融監管機構的規定。
三、數字人民幣的前景與挑戰
3.1 前景
數字人民幣的推出將進一步推動支付領域的數字化和智能化發展,提升支付的安全性和效率。數字人民幣還有望促進金融創新和經濟發展,為個人和企業提供更多便利的金融服務。
3.2 挑戰
數字人民幣的推廣和應用仍面臨一些挑戰。其中包括技術安全性的保障、用戶隱私的保護、支付基礎設施的升級等問題。此外,數字人民幣的推廣還需要克服用戶習慣和接受度的問題。
結論:數字人民幣是一種由中國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與第三方支付有一定的區別。數字人民幣具備央行發行、法定貨幣地位、安全可追溯等特點,有望推動支付領域的發展。然而,數字人民幣的推廣仍面臨一些挑戰,需要克服技術、隱私和用戶接受度等問題。隨著數字人民幣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相信它將在未來的支付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數字人民幣
支付
B. 貝殼國際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是合法的嗎
中國不承認數字貨幣,一切源與數字貨幣有關的交易均不屬於合法。但是不代表投資就屬於違法行為。這里指的「不屬於合法」的概念更多的是指你的交易百不受到法律的保護。一旦平台捲款跑路,那麼損失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
如果數字貨幣被廣泛接受且能發揮貨幣的職能,就會削弱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並給政策制定帶來困難。因為數字貨幣發行者通常都是不受監管的第三方,貨幣被創造於銀行體系之外,發行量完全取決於發行者的意願。
因此會使貨幣供應量不穩定,再加上當局無法監測數字貨幣的發行及流通,導致無法精準判斷經濟運行情況,給政策制定帶來困擾,同時也會削弱政策傳導和執行的有效性。
(2)國際數字貨幣第三方監管機構擴展閱讀:
特點:
交易成本低:與傳統的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相比,數字貨幣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費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別是相較於向支付服務供應商提供高額手續費的跨境支付。
交易速度快:數字貨幣所採用的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不需要任何類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機構來處理數據,交易處理速度更快捷。
C. 數字貨幣會擠走第三方支付嗎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據官方披露的相關政策信息,簡稱為DCEP的央行數字貨幣由DigitalCurrency和ElectronicPay-ment兩部分組成,前者意為數字貨幣,後者名為電子支付;前者代表數字貨幣在線上流通,後者說明DCEP的一個主要業務就是數字錢包。因此,無論是所依靠的網路資源背景與流通渠道,還是所承擔的基本職能,DCEP有著與支付寶、微信等支付工具天然重合的部分,從而與第三方支付形成了市場競爭關系。
按照設計,DCEP採取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是數字貨幣發行人,商業銀行負責儲存與保管數字貨幣,其他機構與用戶通過商業銀行存取與兌換數字貨幣。雖然同為法定通貨,但數字貨幣放在不同數字錢包中所獲得的安全信用度卻不一樣,即存放在商業銀行的數字錢包中,性質上被認定為是央行負債,受到央行作為最後貸款人的保護,安全性很高。而放在第三方支付數字錢包中,則表現為商業銀行對用戶的負債,如果第三方支付破產或倒閉,數字貨幣將很難受到保護。如此看來,同為支付手段,DCEP自帶的競爭優勢顯然是第三方支付無法比擬的。
更詳細比較發現,因為有國家信用背書,DCEP獲取了無限法償性特徵,也就是任何交易場景都必須無條件接收。與此相反,第三方支付存在業務壁壘,不同平台間存在互不認可與間隔障礙,如支付寶與微信之間不能互相轉賬。另外,數字貨幣代表的是M0,就好像是用戶在線下使用紙幣一樣,無需經過任何中間環節就可完成支付,但若通過第三方支付,此時的數字貨幣首先必須從商業銀行轉賬獲取,然後支付過程要經過清算流程,因此第三方支付中的數字貨幣其實是M1和M2。而更重要的是,數字貨幣採取的是松耦合模式,即用戶既可以將數字錢包與銀行賬戶綁定,也可以依靠數字錢包獨立運行支付,這樣在依託線上支付的同時,DCEP還可以離線支付,比如手機與手機之間「碰一碰」就可以完成轉賬。但不同的是,第三方支付採取的是緊耦合模式,所有支付須綁定銀行賬戶進行,而且必須採取在線交易。因此,從支付效率看,DCEP作為支付手段要比第三方支付簡便與快捷得多。正是如此,DCEP被看成是可以覆蓋全場景的「超級錢包」。
很顯然,如果DCEP可以運營錢包業務,對第三方支付產生的擠出與替代效應不可避免。目前來看,第三方支付除了依靠平台收取服務傭金外,還通過支付引流開發衍生業務,如互聯網小貸、貨幣基金以及理財和保險等業務。同時,第三方支付還能依託支付數據拓展出徵信和風控相關業務,如支付寶旗下的芝麻信用評分等,且該類產品投放到了酒店、共享單車等場景。更為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可憑借數據積累精準捕獲與發現用戶消費偏好與需求傾向,不斷創造出新的場景,進而增強用戶黏性,反過來構成對核心本源業務的強力支持。然而,如果DCEP進入支付市場,缺乏競爭優勢的第三方支付不僅會面臨用戶大量流失風險之痛,盈利渠道與空間將遭遇殘酷擠壓,衍生性與拓展性業務半徑發生收縮的同時還會產生中斷風險,依靠流量的本源業務也會受到沖擊,極端情況下不排除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成批次倒閉與破產。
按照官方設計,雖然理論上DCEP具有支付功能,但本著「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的基本原則,央行肯定不參與數字貨幣數字錢包的運營,而是在充當數字貨幣發行人的同時,主要負責監管制度的創建以及實體性 科技 金融監管。而且不同於原有紙幣離開銀行機構後,很多情況下央行無法獲取貨幣流動狀態,央行依靠數字錢包完全可以全程且及時捕捉到貨幣活動蹤影,對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內的數字貨幣監管也將更有成效。因此,從支付工具經營層面看,與第三方支付利益緊密相關的主體就只有商業銀行了。說得直白一些就是,未來是否允許商業銀行將數字錢包作為業務主幹投放支付市場?如果可以,嵌入的范圍與幅度又有多大?另外,第三方支付又是否可以作為數字貨幣的支付運營主體繼續存在?
央行將商業銀行明確為數字貨幣存儲的唯一承載主體,實際賦予了商業銀行如同攬存先前現幣那樣攬存數字貨幣的特權,商業銀行在通過用戶數字錢包吸儲並支付利息的同時,還可以對外貸款以及開展相關的理財等衍生業務,存貸差同樣是數字貨幣時代商業銀行盈利的主要方式。另外,商業銀行負責對用戶數字錢包的管理也是數字貨幣衍生出的一項特權,原則上代為管理數字錢包,是要收取管理費的,但基於獲取存儲用戶的需要,這項費用針對C端用戶(私人與企業)則是免除的,但如果第三方支付要實現賬戶充值,即把用戶在商業銀行數字錢包中的數字貨幣轉移到至支付賬戶中,這筆費用是不可減免的,而是由第三方支付承擔並向商業銀行合規支付,飯要大家分著吃。商業銀行在通過運營K基(借記卡、信用卡等)途徑獲取數字貨幣支付市場份額的同時,還能作為主體運營DCEP開辟獲利渠道,也就沒有必要進入支付市場佔位搶食。
因此,推出數字貨幣,代表的只是基礎貨幣形式的變化,即從有形法定現幣進入無形數字貨幣,從有現金 社會 進入無現金 社會 ,但原有貨幣管理系統不會發生太大變動,同時貨幣的支付渠道和場景也不會出現變異,由此決定了第三方支付與商業銀行之間還是合作關系,DCEP作為支付手段依舊是多元化且相互兼容的,其流通載體也同樣不會全面脫離第三方支付渠道。作出這樣的設計,既可以減少貨幣數字化升級中的切換成本,同時也維系了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法定地位。更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已經成為我國金融市場的一支勁旅,超過230多家支付機構不僅是各種消費場景創造的核心動力,還是中小微企業與居民投資理財的重要服務商,如果讓DCEP作為支付工具實現對第三方支付的完全替代,等於就是傳統支付體制的回歸,這是監管者無論如何不願看到的結果。
(作者系中國市場學會理事、經濟學教授)
D. 幣圈十大交易所
交易所作為數字貨幣市場中的樞紐,起到了橋梁的作用,讓投資者和項目方聯系起來。全球幣圈有十大常用的交易所,分別是:(1)幣安網 Binance;(2)OKEX;(3)火幣網;(4)CoinbasePro;(5)Bitfinex;(6)Bittrex;(7)Kraken;(8)BitMEX;(9)Bitflyer;(10)雙子星 Gemini。
1、 幣安網。幣安交易平台是一群數字資產愛好者創建而成的一個專注區塊鏈姿模資產的交易平台。總部位於日本東京,是目前中文交易所里最具影響力的平台之一。Binance由「Binary」和「Finance」的融合變形組成,意為數字科技與金融的融合。
2、 OKEX。OKEx是全球著名的數跡和緩字資產交易平台之一,主要面向全球用戶提供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幣等數字資產的幣幣和衍生品交易服務,隸屬於 ACX Malta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3、 火幣網。火幣全球專業站是火幣集團旗下服務於全球專業交易用戶的創新數字資產國際站,致力於發現優質的創新數字資產投資機會,目前提供四十多種數字資產品類的交易及投資服務,總部位於新加坡。
4、 CoinbasePro。CoinbasePro總部設立在美國,為用戶提供安全的平台,方便用戶進行各種數字資產投資。
5、 Bitfinex。Bitfinex是iFinex Inc.公司所有和經營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提供多種數字貨幣交易服務、保證金融資,以及比特幣和萊特幣的保證金交易。目前佔有全世界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市場份額的8%左右。
6、 Bittrex。Bittrex成立於2014年,是美國的數字資產交易所,國內用戶稱其為"B網",提供幣幣交易、美元OTC交易。
7、 Kraken。Kraken成立於2011年,總部位於舊金山,是歐元交易量最大的比特幣國際站。
8、 BitMEX。BitMEX建立於塞席爾共和國,是最先進的比特幣衍生品國際站,對於比特幣類產品提供高達100倍的杠桿,同時也提供針對其它數字貨幣產品的高杠桿。BitMEX自內而外採用最新的多重因素安全機制,安全性能高。
9、 Bitflyer。Bitflyer由高盛前員工創立,總部在日本。2015年以來,該公司推出了許多新服務,包括bitFlyerLightning、為專業人士設計的比特幣國際站、chainflyer區塊鏈瀏覽器等。
10、 雙子星 Gemini。Gemini雙子星是由Winklevoss兄弟創立的比特幣和以太坊國際站,是一家數字貨幣金融投資平台和託管機構,允許客戶投資和儲存數字資產,直接受紐約州金融棚譽服務部門的監管。
E. 國際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有哪些是合法的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根據我國的數字貨幣監管框架,投資者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自由。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在投資之前,建議您先去了解一下項目存在的風險,對項目的投資人、投資機構、鏈上活躍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資或者誤入資金盤。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應答時間:2021-04-2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F. 國際數字加密資產交易平台正規嗎
正規。
國際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合法不合法,要看提供交易的這個平台,是否持有正規國際金融監管牌照。因為提供國際數字國際交易的都是國際金融監管下的國際交易商,包括外匯交易商、期貨交易商等。屬於國際金融監管的,正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