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傳銷。
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即LCF物聯網數字貨幣,該項目是2019年2月1日,公安部公布的43個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犯罪虛假項目和組織之一。
物聯網數字貨幣聲稱由於中國在未來物聯網的主導地位,國家要創立一個「中國物聯網綜合數字貨幣平台」,是真正的國家項目。
央行聲明:LCF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假冒央行名義的騙局,央行已明確聲明,將來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1、不會用微信和微信群做數字貨幣推廣。
2、任何人只需直接到銀行櫃台,既可以直接開戶辦理,使用方法就是銀行的網上銀行。不需要推薦人、不需要微信報單,不需要物聯網注冊。
3、不會送什麼積分,也沒有積分兌換。
4、不會增值拆分,買多少是多少。
5、不會有:群主、大區經理、大區總監、講師這種身份
6、還沒有明確發行時間,尚在研發中,不會很快發行。
7、只會通過各商業銀行發行,不會通過任何個人公司發行注冊。
(1)怎樣成為物聯網數字貨幣的原始股東擴展閱讀:
網友「山水」日前收到一條信息,內容是關於「LCF」,他拿捏不準這裡面是否存在貓膩,於是向威海晚報求證。
信息是這樣的:「LCF物聯網群,具體說是中國政府和羅斯柴爾德家族聯合打造的物聯網+虛擬數字貨幣+原始股+消費返利的綜合性平台,是為中國老百姓量身定做的一個致富平台,前期由羅斯柴爾德家族讓利10個億贈送積分給優質會員,目前到開盤前有機會獲贈1000—20000積分,1積分1LCF幣=3元人民幣。
優惠期過後,拿到編號的人,意味可以注冊會員,注冊會員成功,可以在自己賬戶上看到公司免費贈送你的積分。積分可以做什麼用?
贈送的積分可以在平台內部流通,購物、旅遊、買保險。正式開盤後,平台將對接5萬家商鋪,10萬種國內外名優產品,100款接地氣保險,500條精品旅遊線路。前期贈送的積分,我們是零投資,零風險,不掏一分錢喲!」
記者為此咨詢了威海市公安局經偵部門,經偵部門表示,該項目已被國內多地警方確認為涉嫌非法傳銷、非法詐騙,其傳播模式符合傳銷定義。主要誘騙對象是對互聯網不太懂的家庭婦女、中老年男子等。
通過注冊免費送虛擬積分、崗位等誘惑不明真相人員加入組織,並不停地發展下線,換得所謂的虛擬積分。進群以後,首先修改昵稱,報個人資料,並通過文字、講課、語音分享等進行洗腦,然後進行詐騙。市民遇到這種信息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落入圈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物聯網數字貨幣項目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公安部公布43個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犯罪虛假項目和組織
參考資料來源:齊魯網-威海警方給您提個醒:「LCF項目」不靠譜 千萬別信
Ⅱ 中國物聯網是騙人的嗎
騙人的。中國物聯網就是一個騙局。裡面聲稱這里有一個中國物聯網項目,由於中國在未來物聯網的主導地位,國家要創立一個「中國物聯網綜合數字貨幣平台」,是真正的國家項目,不必擔心上當受騙。這種東西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是傳銷騙局。
一、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二、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Ⅲ 維華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國家出台的項目嗎
維華物聯網數字貨幣不是國家出台的項目。
央行指出,近期,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3)怎樣成為物聯網數字貨幣的原始股東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
2013年央行聯合五部委曾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將比特幣等非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它不是以貨幣和法幣形式存在。
同時,數字貨幣也有別於電子支付。在實際使用體驗中,數字貨幣可能與電子支付方式感受類似,但是兩者從本質上還是有著較大區別。
在數字貨幣之前,金融業已經高度信息化。如網上銀行、微信、支付寶等支付電子化逐漸普及,實物現金僅佔全部流通貨幣的極少部分。
盡管如此,因其交易時所用的錢都是通過銀行賬戶而來,實際上還是對應著一張張鈔票。
Ⅳ 最近我被拉進一個叫物物聯網數字貨幣群,說免費贈送積分能得錢,是真的嗎
騙局,請不要相信;他們總部在濰坊汽車總站不遠的地方,那附件很多受害者;都是年紀比較大的,一般都是45歲以上的人;
Ⅳ 物聯網是傳銷嗎 警惕: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傳銷新騙局
物聯網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是傳銷。但不排除傳銷分子以此為噓頭進行傳銷。
有以下行為的則被判定為是傳銷:
1、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2、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關於傳銷的法律法規有2個:一是2005年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二是刑法224條之一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資料擴展
物聯網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時代的重要發展階段。顧名思義,物聯網就是物物相連的互聯網。
第一,物聯網的核心和基礎仍然是互聯網,是在互聯網基礎上的延伸和擴展的網路;
第二,其用戶端延伸和擴展到了任何物品與物品之間,進行信息交換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
物聯網通過智能感知、識別技術與普適計算等通信感知技術,廣泛應用於網路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稱為繼計算機、互聯網之後世界信息產業發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聯網是互聯網的應用拓展,與其說物聯網是網路,不如說物聯網是業務和應用。
資料參考來源:網路-物聯網
Ⅵ 馬雲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董事長
這就是最新的針對40-50歲沒文化又想發財的中老年人的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騙局。你要是哪個家人或親戚做這個,你告訴她這是騙局可能會跟你翻臉奧!被洗腦洗的太徹底了!這個騙局在我們看來漏洞百出,忽悠的沒文化的人是深信不疑。讓填寫詳細個人信息注冊領積分,還讓發展下線,理由是即便是不賺錢對你也沒有任何損失。可笑的是物聯網、數字貨幣跟出賣個人信息和發展下線出賣別人個人信息注冊會員送積分一點關系也沒有,能把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硬牽在一起,以便為拙劣的騙局正名。還打著國家領導人及知名企業家的名號襯托,把這些大家耳熟能詳的名人跟名不見經傳沒有絲毫徵兆就冒出來的騙子田茂國放在一起。還謊稱中國成立了數字貨幣二十四局等等笑掉大牙的忽悠話術。這種利用沒文化中老年人對當下新興熱詞不了解且急於發財的心理斂財斂財著實可恨。
Ⅶ 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可以說是吧,因為有很多共通之處,別人非要說不是也能扯出理由來。
同時具有以下行為的,是傳銷:
一、需要交入門費。
二、需要發展下線。需要不斷的找合作者,並打著組建團隊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誘導別人。
三、根據下面人頭數量和這些人的經營業績來決定你有多大的回報。
國務院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Ⅷ 我,現在有微信群拉人頭說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傳銷嗎,有
物聯網是一個行業的統稱,比如說汽車、水稻、互聯網等行業一樣。
只有中國人民銀行才有貨幣發行權,其他任何企業說發行貨幣的都是傳銷騙子。
發行原始股也不會隨便這樣來發的,需要專業的證券公司來操作,其他個人說交錢可以給原始股的基本是傳銷騙子。
如果有人說這個是要交錢或者說原始股貨幣送積分要個人信息什麼的,基本可以確認是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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