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作為一種點對點網路上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摒棄了傳統中心化支付系統的架構。它的生成,通過一種稱為「挖礦」的過程,涉及對復雜數學問題的計算解決。挖礦的礦工們利用計算機力量解決這些數學難題,以確保比特幣網路中的交易記錄保持一致性。網路自動調整問題難度,以保證大約每10分鍾有一個解決方案被找到,作為獎勵,發現解決方案的礦工會獲得一定數量的比特幣。簡單來說,比特幣不由任何貨幣機構發行,而是通過計算機執行特定演算法產生的。
盡管比特幣本身存在爭議,但其底層技術——區塊鏈——已經開始受到關注。區塊鏈是一種分布式賬本技術,它記錄所有比特幣交易,確保了數據的透明性和不可篡改性。比特幣的生成過程,即挖礦,涉及解決數學難題以驗證交易並生成新的區塊。這個過程不僅考驗計算能力,而且通過特定的哈希演算法,如SHA-256,將交易數據轉換成固定長度的哈希值。哈希值的唯一性保證了交易的安全性,同時也使得交易信息不可逆轉。隨著參與挖礦的計算能力增強,網路會自動提高難題的難度,以維持區塊生成的固定速率。
⑵ 如何通俗解釋區塊鏈
區塊鏈就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資料庫,這種分布式賬本的好處就是,買家和賣家可直接交易,不需要任何中介。人人都有備份,哪怕你這份丟失了,也不受影響。
(2)數字貨幣問題的解決方案擴展閱讀:
區塊鏈應用領域
1、金融領域
區塊鏈在國際匯兌、信用證、股權登記和證券交易所等金融領域有著潛在的巨大應用價值。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在金融行業中,能夠省去第三方中介環節,實現點對點的直接對接,從而在大大降低成本的同時,快速完成交易支付。
2、物聯網和物流領域
區塊鏈在物聯網和物流領域也可以天然結合。通過區塊鏈可以降低物流成本,追溯物品的生產和運送過程,並且提高供應鏈管理的效率。該領域被認為是區塊鏈一個很有前景的應用方向。
3、公益領域
區塊鏈上存儲的數據,高可靠且不可篡改,天然適合用在社會公益場景。公益流程中的相關信息,如捐贈項目、募集明細、資金流向、受助人反饋等,均可以存放於區塊鏈上,並且有條件地進行透明公開公示,方便社會監督。
4、保險領域
在保險理賠方面,保險機構負責資金歸集、投資、理賠,往往管理和運營成本較高。通過智能合約的應用,既無需投保人申請,也無需保險公司批准,只要觸發理賠條件,實現保單自動理賠。
⑶ 國家數字貨幣是如何管理
1、建立「共票」理論,正視數字貨幣的作用
梳理數字貨幣在不同語境下的含義,可以認為數字貨幣的本質是:數字經濟時代基於區塊鏈的新的組織方式之下產生的一種新的權益憑證及分配機制。
然而,數字貨幣一詞意蘊豐富,卻不能夠准確表達出這層含義。實際上,區塊鏈帶來的更多是理念上的創新,本質上是眾籌理念的體現。所謂數字貨幣是吸引系統外自願投入後給予的回報,這種回報通過區塊鏈系統的運行實現價值。
這種「回報」的所有者、系統參與人既是區塊鏈系統的貢獻者(投資者),也是區塊鏈系統的使用者(消費者),同時還是基於民主參與的區塊鏈系統決策者(管理者)。這種三位一體的特徵,充分實現了眾籌的價值。
為了藉助眾籌制度引導區塊鏈行業健康發展,回歸本源,撥亂反正,筆者提出「共票(Coken)」理論。「共票」是區塊鏈上集投資者、消費者與管理者三位一體的共享分配機制,同時也能對數據賦權、確權、賦能,能為以數據為核心的數字經濟激發新動能。
「共票」對於數字貨幣治理而言,更重要的是指明了數字貨幣發展的前景回歸初心,釋放技術創新驅動力,服務實體經濟。 在數字貨幣的治理中,應當應用「共票」理論,正視數字貨幣在數字經濟時代中的價值,引導數字貨幣健康發展。
2、建立法鏈,以鏈治鏈
數字貨幣作為區塊鏈上的激勵工具,具有革新意義,其規制需要跳出傳統思維。有效規制區塊鏈及數字貨幣,還需要引入區塊鏈技術作為工具,建立法鏈,以鏈治鏈。
基於區塊鏈的規制系統將有助於提高管理的有效性。以區塊鏈技術為依託的管理科技,能夠解決政府與市場雙重失靈的問題,並考慮技術自身特性的有機管理路徑。 唯有更好運用技術治理的方式,才能有效應對新型技術帶來的的風險與挑戰。
3、以交易平台為抓手,傳遞政策意圖
總體看來,我國對數字貨幣的管理還需繼續加強,社會現實與管理目標之間仍有距離,一些交易平台在我國仍舊十分活躍,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維持著微妙的平衡。
交易平台目前是整個數字貨幣的關鍵和龍頭,幾乎把持著數字貨幣全產業的話語權,管理好交易平台能夠有效地向數字貨幣市場參與者傳遞政策意圖,應在具體的管理操作層面把握其對社會的影響和執行的難易。
一方面,應在比例原則的指導下管理頭部交易平台,提出嚴格的管理要求;
另一方面,應嚴格中小交易平台執法。大量中小交易平台的運營方人數少且專業程度低,不法分子將投資者的本金視為目標,對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的要堅決依法處理。
供參考。
⑷ 貨幣安全是重點,數字貨幣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數字貨幣的合約交易不安全。數字貨幣交易平台依然存在諸多漏洞,比如最常見的就有以下六種:
一、拒絕服務攻擊
拒絕服務攻擊是目前最主要的針對數字貨幣交易平台的攻擊方式,攻擊者通過拒絕服務攻擊,讓交易平台無法正常訪問,而用戶因為無法准確分辨攻擊程度,往往會造成恐慌性的資產轉移,從而帶來一定的損失影響。
⑸ 中國物聯網央行數字貨幣的業務拓展中將會碰到哪些常見問題將如何解決
1 法定數字貨幣框架需要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
法定數字貨幣尚無統一概念。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將「數字貨幣」定義為「一種僅僅通過電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來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包括「私人的數字貨幣」和「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英格蘭銀行更進一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多個公開演講中明確了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多重內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貨幣,採用了一系列的演算法,並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為此,央行設計了一套「一幣兩庫三中心」的系統架構,即:以數字貨幣為中心,設計發行庫和存款庫,搭配認證中心、大數據分析中心以及登記中心。央行數字貨幣奉行央行發行、商業銀行賬戶流通的方式,發行庫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數字貨幣,存款庫是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認證中心對機構和用戶身份進行集中管理;登記中心完成央行數字貨幣全生命周期以及權屬登記;大數據分析中心實現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指標檢測分析等目標。
商業銀行是法定數字貨幣框架的重要節點,扮演著肩負央行數字貨幣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國非銀行支付機構已經占據一定市場份額的情況下,讓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的補充參與數字貨幣運行框架是更優選擇。原因在於:第一,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實現法定數字貨幣推廣。在商業銀行內部,法定數字貨幣和實物貨幣存在競爭關系。社會公眾傾向於將現金賬戶中的數字貨幣兌換成傳統貨幣以換取收益,以商業銀行推廣數字貨幣的目標難以實現;第二,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避免商業銀行重復建設支付應用場景。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同,目前商業銀行的支付場景相對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應用場景將會造成資源浪費,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積累下來的豐富經驗將被浪費;第三,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適當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商業銀行一方面需要為央行數字貨幣服務進行必要的軟體和硬體升級;另一方面要繼續做好傳統人民幣的存取服務。兩套系統同時運營將會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促進商業銀行支付工具建設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中,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單一和支付通道復雜可能會降低社會公眾使用法定數字貨幣的積極性。
2 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重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角色
在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過程中,各類非銀行支付機構扮演著四類角色。第一類,賬戶管理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能經營存貸款業務,其支付賬戶中的金額不屬於存款,社會公眾更容易接受非銀行支付機構充當「數字錢包」的角色。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數字貨幣錢包及其終端等系統的開發和運營上具備豐富的經驗,有利於央行數字貨幣的順暢管理、使用,也不用擔心存在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資金的風險。第二類,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擁有包括移動支付、跨境支付、農村支付等在內的大量場景開發、運營經驗,和基於場景的支付市場的相對較大佔有率。一方面,有實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智能法定數字貨幣為基礎開發出多種產品來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利用豐富的場景促進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使用。例如在消費者想要通過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憑借著傳統貨幣投資支付服務的經驗和升級的數字錢包,完全可以勝任數字貨幣投資的專門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第三類,系統建設服務提供者角色。全國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國家處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轄市)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城市處理中心(CCPC),將會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繼續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數字貨幣和傳統貨幣長期並存的時期,NPC和CCPC將是雙重重要節點。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作為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的次要驗證節點對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統架構進行補充,繼續與NPC和CCPC完成對接。
3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技術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創新伴隨著與法定數字貨幣體系對接展開,覆蓋數字貨幣產生、儲存、使用、回籠全過程。在此過程中首先要解決的是基礎層技術的對接和交易模塊的對接。基礎層技術對接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在基礎安全技術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移動終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應用終端安全模塊技術,對接統一加解密系統,提供安全存儲和加解密運算的載體,為數字貨幣提供有效的基礎性安全保護。第二,在數據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整個支付體系的一環,在交易傳輸上,應採用官方統一規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術方式傳輸數字貨幣信息,以確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參與記賬的高級節點,在交易進行中採取盲簽名技術保證數字貨幣的可控匿名性,並通過流水號、時間戳等多種方式杜絕重復支付的可能;並通過加解密、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防偽方式確保交易的真實性。
在與交易模塊對接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做到:第一,與認證中心對接,獲取相關數字證書,以及用戶身份信息;第二,與可信服務管理模塊對接,以便獲取數字貨幣的使用功能;第三,與發行系統與儲存系統對接,通過銀行庫進行數字貨幣的申請和兌換;第四,與交易通信模塊對接,保證用戶能基於在線交易通信通過交易網路在智能終端實現在線支付;第五,與登記中心對接,通知記錄數字貨幣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過程的登記。
4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場景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場景對接基於其自身角色的轉化。法定數字貨幣是演算法貨幣、智能貨幣,因此業務創新和場景拓展是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應有之意。非銀行支付機構能夠實現的場景對接主要體現四個方面。
第一,賦能金融行業,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局限。目前,金融場景化服務存在著業務建模不具備普適性、不同主體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參與主體系統對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對接法定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通過研發智能合約建立資金流向、觸發條件、價值變化規則、收益權登記等行為信息以及對應的資金信息(金額、賬戶、幣種等),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的現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用數字貨幣的原子屬性和智能合約的原子交易「組裝」成業務模型,無需針對不同業務場景單獨開發平台,並避免了行業平台壟斷、信息不公開等問題。
第二,拓展使用場景,提升用戶使用體驗。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在現有支付場景豐富的基礎上,不斷根據法定數字貨幣的特點拓展使用場景,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同時,通過聚合應用,用戶可以使用非銀行支付機構的App對接大量場景和服務。
第三,提升資金安全,打造通用數字錢包。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提供數字錢包服務,通過自身技術打造符合安全標準的數字錢包,保證用戶資金安全。可選擇的方法包括:央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開發一個統一的通用版數字錢包應用,或者授權若干符合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通用版數字錢包服務的許可權。數字錢包可以實現用戶在各個商業銀行的資金甚至在各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自有賬戶里的留存資金與法定數字貨幣的相互兌換。從實現角度來講,同時,商業銀行傳統賬戶體系還可以綁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數字貨幣錢包,達到傳統賬戶綁定數字貨幣錢包的聯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結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時區聯盟鏈。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深度參與法定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系統。至少在兩個方面可以實現與商業銀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標准及工具。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標准和工具的研究與設立,實現技術上的對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業務系統。以央行牽頭、商業銀行、有資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參加的業務系統將會有助於實現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律框架對接
完善的法律體系是數字貨幣系統運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幾個焦點問題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確定法定數字貨幣所有權?這是一切法定數字貨幣法律行為開展的基礎。第一種思路,認為法定數字貨幣是無形物,作為特殊動產,適用《物權法》的規定。例如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劉向民認為,「解決數字貨幣的所有權轉移問題,也應緊緊圍繞所有權的公示方式展開。」第二種思路,認為數字貨幣是電磁記錄,適用數據轉移與交易的法律。數字貨幣的本質是電磁記錄,電磁記錄內容的轉移記錄在數字貨幣技術架構的節點中。以節點記錄的變化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標准。第二,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基本問題。除了通過立法強制要求提高技術安全等級之外,還應當明確法定數字貨幣系統中的各類主體的數據權利。第三,如何規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問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問題是貨幣法律框架的必要內容。技術層面上,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應當包括相應的幫助識別、處置與洗錢、恐怖融資的相關機制的技術架構。法律層面上,特定參與者應當具備身份識別信息、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交易記錄查詢等權利。
我們認為,在構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時還應當考慮在以下方面規制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一,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定數字貨幣參與者身份,搭建技術——業務雙層權利義務體系。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次要驗證節點,可以根據中央銀行明確授權下進行代碼修改、節點操作、架構存儲、交易驗證等等;業務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角色的補充,遵守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場景創新上,充分給予空間,以實現「負責任的創新」。第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遵守國家關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中,還應當遵守相關數據保護與個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規定。第三,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扮演出支付服務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時會創設許多的新型商業模式,其權利義務應當按照商業法律規范和數字貨幣法律框架進行雙重規制。
法定數字貨幣是未來金融發展的趨勢。更多的參與主體將會從法定數字貨幣的智能、加密等屬性中獲益,創造出更多的應用場景,促進全社會經濟的健康、穩定、快速、有活力發展。未來我司也將會持續關注該領域的相關問題並主動配合監管機構,進一步參與科研、金融、互聯網等各行業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動構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推動新金融時代的發展。
⑹ 數字貨幣被騙報警能追的回來嗎
能追回來的,很多人在遭遇到詐騙後,無論金額大小,第一時間報警,期望警察能快速立案,飛速處理,然後被騙的錢回到自己的手中。這是理想狀態,但絕大多數的網路詐騙案,沒有這么容易。
當詐騙案立案後,首先要解決的是警力分配的問題。基層警局的警察數量是固定的,加上轄區本身還有其他案件要偵破,警員該如何分配?同時,當案件涉及到跨部門、跨市、跨省、跨國時,還需要與其他省、市、國家的警察以及網安、技偵等部門聯手合作。這也大大增加了偵破難度,尤其是小額詐騙案件。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也就是辦案成本。若你被詐騙的金額為500元,案件涉及到跨省、跨國,警察辦案總共花費可能需要50000元。如果一個派出所,同時需要偵破十個網路詐騙案件,那麼這個派出所基本可以停業修整三個月。
拓展資料
第一,什麼是數字貨幣?他其實跟紙幣是一樣的,都是央行發行的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背書,擁有紙幣一樣的使用場景,就是法定貨幣;
第二,有人說這玩意跟支付寶和微信有啥區別,從定位上,數字貨幣是就是流通中的貨幣,就是一點存款都沒有。而支付寶和微信,主要是存款形式存在,也就是說一個是直接流通的,後者是先存再流通,以記賬的方式存在的。所以就會產生一個結果,數字貨幣只能用於交易,而不會產生利息,至於怎麼將數字貨幣存起來,那是以後技術對接的事情,現在大家還沒想好;
第三,這個東西怎麼用,數字貨幣你就把他當成紙幣就行了,任何用錢場景都可以使用,法律上規定,不得拒收,換句話說,商家可以決絕接受支付寶微信,但是不能拒收數字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