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數字貨幣 > 央行要發行數字貨幣周小川先局部測試

央行要發行數字貨幣周小川先局部測試

發布時間:2024-08-16 10:59:56

⑴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試運行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明年一月。人民銀行將繼續穩步推進數字人民幣研發試驗工作,所以推出時間不一定。 另外,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以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所以我們都是十分期待數字貨幣正式推出的那一刻,因為數字貨幣可以帶我們帶來不一樣的消費體驗。
拓展資料:數字貨幣未有既定時間表
1、周小川指出,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都應當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原則的管理。這也就說,Q幣之類肯定不行。
2、至於是不是用區塊鏈技術創造數字貨幣。周小川說,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可選的技術,但是到目前為止區塊鏈佔用資源還是太多,不管是計算資源還是存儲資源,應對不了現在的交易規模,未來能不能解決,還要看。周小川稱,除了區塊鏈技術,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團隊還深入研究了數字貨幣涉及的其他相關技術,比如移動支付、可信可控雲計算、密碼演算法、安全晶元等等。
3、此外,周小川還提到,外界討論較多的「51%攻擊」問題(假設個人擁有整個網路51%的計算速度,就可以實現雙重支付,可以逆轉交易,可以使全網癱瘓,完全喪失轉賬功能),更多是針對比特幣而言,比特幣是不要中央銀行的。周小川提及,對於央行掌控的數字貨幣,會採用一系列的技術手段、機制設計和法律法規,來確保數字貨幣運行體系的安全,一開始就與比特幣的設計思想有區別。
4、至於數字貨幣時間表,周小川稱未有既定時間表。數字貨幣和現金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會是並行、逐步替代的關系。

⑵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⑶ 周小川:數字貨幣從零售開始考慮,為何要這么做

互聯網的興起,不僅改變了老百姓的生活,同時也讓我們的支付方式發生了極大改變,這極大地方便了我們的生活。這一次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在博鰲亞洲論壇“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分論壇上說到了數字貨幣的話題,也表明了國家對數字貨幣的態度。

數字貨幣跨境支付有哪些困難?

由於各國之間的貨幣存在著匯率差價,尤其是美國對美元的大量發行,讓很多國家損失了不少。但是如果跨境支付採用數字貨幣,那麼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但是數字貨幣的初衷並不是跨境支付,而是為了方便中國的零售業。很多人看到數字貨幣在中國這么方便,那麼就可以應用到跨境支付上,但是跨境支付並不是這么簡單的,因為還需要考慮匯率、幣值穩定性,甚至還有國家對於外匯是有一定管制的,因此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的道路還很長,如今暫時還不能解決這些問題,所以困難是很大的。

⑷ 央行數字貨幣什麼時候正式發行

央行正准備發行的數字貨幣,首先會在票據市場做一個嘗試,所以中央銀行還沒有出台數字貨幣發行時間的相關規定。
央行行長周小川也稱未有數字貨幣發行既定時間表。數字貨幣和現金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會是並行、逐步替代的關系。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digital money,electronic money或electronic currency)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與紙幣和硬幣等實物不同)。它展示了類似於實物貨幣的屬性,但可以允許即時交易和無邊界所有權轉移。實例包括虛擬貨幣、密碼貨幣以及中央銀行發行的在計算機資料庫中記賬的貨幣(包括數字基礎貨幣)。像傳統貨幣一樣,這些貨幣可能被用來購買實物商品和服務,但也可能在某些社區被限制,例如在網路游戲中使用。

數字貨幣是電子記錄在儲值卡或其他設備上的貨幣余額。電子貨幣的另一種形式是網路貨幣,它允許在計算機網路,尤其是互聯網上進行價值轉移。電子貨幣也是對私人銀行或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機構的債權。

數字貨幣既可以是集中的,即有控制貨幣供應的中心點,也可以是分散的,即控制權可以有不同的來源。

歷史
1983年,大衛·喬姆(David Chaum)的一篇研究論文引入了數字現金的概念。 1990年,他在阿姆斯特丹創立了電子現金公司DigiCash,將他研究中的想法商業化。該公司於1998年申請破產。

電子黃金是第一種廣泛使用的互聯網貨幣,於1996年推出,並在美國政府於2008年關閉之前增長到幾百萬用戶。電子黃金郵件列表的用戶使用術語「數字貨幣」來描述各種工具中的對等支付。 [6] 1997年,可口可樂可以使用移動支付從自動售貨機購買。貝寶在1998年推出了以美元計價的服務。
2009年,比特幣問世,標志著區塊鏈分散式數字貨幣的開始。它沒有中央伺服器,也沒有有形資產作為儲備。總部設在區塊鏈的數字貨幣也被稱為密碼貨幣,事實證明它不允許政府試圖對其進行監管,因為沒有中央組織或個人有權關閉它們。

⑸ 一分不投兩年賺2400萬哪來的好事

一分不投兩年賺2400萬!昆明驚現新騙局,至少已有數百人入群。

幾天前,昆明人小張的父親被神秘兮兮的拉進了一個群。這個群里號稱:

「不用交一分錢,就有3000塊返現,還有百年分權,到2020年可以翻8000倍,也就是到2020年你就可以拿2400萬。」

3、吸金

小張爸爸加入的這個群,自稱」還沒到開盤時間「,所以還不了解之後的套路。

但反傳銷網上發表的文章介紹:已經有過虛擬貨幣傳銷的案例,無非是龐氏騙局,通過開盤集資,把後面人的錢交給前面的人。開盤集資的方式也會有很多種,比如說前面提到的免費送你積分,但是這個積分需要你通過物聯網平台消費到了一定的額度才能領取;積分可以領取,但是要你在裡面入了多少股,才能夠取出來等。甚至狠一點的,在第一輪吸了錢就走人……

昆明警方提醒:此微信群可能涉嫌傳銷或非法集資,已經介入調查。

最後,提醒所有人!

1、目前我國還沒有以國家名義發行過任何的數字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回答「中國央行如何對待中國數字貨幣的發展」問題時表示,中國應當慎重發展數字貨幣,研發數字貨幣要經過充分測試,局部測試,可靠後再進行推廣。他還表明,我國目前不接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零售支付工具,也不認可相關服務。

2、積分不等同原始股

現在,有很多騙局打著發行原始股的概念,吸引投資者加入,把這些所謂的原始股包裝成一夜暴富的工具。購股者要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原始股的資格,一般有國家授權承銷原始股的機構所承銷的原始股的標的都是經過周密的調研後才進行銷售該原始股的,上市的機率都比較大;反之,就容易上當受騙。

3、真正的物聯網是這樣的

物聯網顧名思義就是物物相連的互聯網。說白了就是物品連接網路,比如洗衣機、電冰箱、空調連接到自家WIFI,通過APP來控制其功能,這叫做物聯網!當然這只是物聯網應用的冰山一角!

各位一定要擦亮眼睛,切莫上當!

來源:網易新聞

⑹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什麼時候發行

數字貨幣未有既定時間表
周小川指出,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都應當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原則的管理。這也就說,Q幣之類肯定不行。
至於是不是用區塊鏈技術創造數字貨幣。周小川說,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可選的技術,但是到目前為止區塊鏈佔用資源還是太多,不管是計算資源還是存儲資源,應對不了現在的交易規模,未來能不能解決,還要看。周小川稱,除了區塊鏈技術,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團隊還深入研究了數字貨幣涉及的其他相關技術,比如移動支付、可信可控雲計算、密碼演算法、安全晶元等等。
此外,周小川還提到,外界討論較多的「51%攻擊」問題(假設個人擁有整個網路51%的計算速度,就可以實現雙重支付,可以逆轉交易,可以使全網癱瘓,完全喪失轉賬功能),更多是針對比特幣而言,比特幣是不要中央銀行的。周小川提及,對於央行掌控的數字貨幣,會採用一系列的技術手段、機制設計和法律法規,來確保數字貨幣運行體系的安全,一開始就與比特幣的設計思想有區別。
至於數字貨幣時間表,周小川稱未有既定時間表。數字貨幣和現金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會是並行、逐步替代的關系。供參考。

⑺ 未來數字貨幣能代替傳統貨幣嗎

下面是央行行長周小川的原話:未來數字貨幣將逐漸取代傳統貨幣。
現在還不能說數字貨幣的時間表。中國人口多、體量太大,像換一版人民幣,小的國家幾個月可以完成,中國則需要約十年。所以數字貨幣和現金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會是並行、逐步替代的關系。後期現金的交易成本會慢慢升高,比如過去讓銀行點數大量的硬幣,點不完不下班,也不收費,後來可能就需要收費了,有了激勵機制,大家自然會更多使用數字貨幣,不過兩者仍會在較長期共存。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也是受到了比特幣、萊特幣等加密貨幣的啟發,而歐陸眾籌的數字貨幣與實體資產結合的模式也是借鑒了比特幣的經驗。

⑻ 中國央行行長周小川對虛擬貨幣的看法

在今年四月份舉行的博鰲亞洲論壇上,央行行長周小川表示,由於數字貨幣並非央行啟動和批準的幣種,因此談不上取締。數字貨幣屬於數字資產,個人與個人之間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數字貨幣不是傳銷,不是資金盤,是一種理財投資

閱讀全文

與央行要發行數字貨幣周小川先局部測試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如何選購虛擬貨幣 瀏覽:819
以太坊創始人v神的持幣 瀏覽:191
eos和btc啥區別 瀏覽:325
算力資源中心 瀏覽:153
比特幣打錯地址 瀏覽:557
比特幣老用戶如何找回 瀏覽:624
挖以太坊礦機多少錢一個 瀏覽:713
國家出台數字貨幣 瀏覽:730
銀行馬上要發數字貨幣了嗎 瀏覽:44
bhp超級算力 瀏覽:101
BTC點未形成 瀏覽:571
以太坊算力2020 瀏覽:419
以太坊的交易手續費是多少 瀏覽:788
vap虛擬貨幣 瀏覽:464
公安部關於比特幣挖礦 瀏覽:266
yfi替代btc 瀏覽:342
MTC區塊鏈 瀏覽:626
區塊鏈300079 瀏覽:167
算力卡中本聰卡 瀏覽:532
比特幣6800分紅表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