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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數字貨幣初探姚前

發布時間:2024-04-23 00:34:37

⑴ 如果以區塊鏈為支持的虛擬貨幣成為法定貨幣,中央銀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央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的影響

關於我國央行數字貨幣不斷推進將帶來的影響,今年被越來越多的學者和相關人士討論。姚前在3月份發表的《法定數字貨幣對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的影響》、《央行數字貨幣:對貨幣體系的優化及其發行設計》兩篇文章中,王信在7月份的研討會上均有相關表述。互鏈脈搏將他們提出的影響,整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優化支付體系
姚前指出,在支付方面,央行數字貨幣為銀行間支付清算創造了一種新的模式。引入央行數字貨幣之後,央行無需堅持傳統模式,即私人部門提供支付服務、央行提供價值擔保。基於央行數字貨幣,支付無需依賴第三方服務,從而擴大了現有法定貨幣的支付網路。央行數字貨幣克服了紙幣的缺陷:通過收取管理費,可以實現非常規貨幣政策的負利率目標;基於可追蹤性,能夠進行反洗錢、反逃稅等;發行、交易、貯藏的成本大大降低。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副所長狄剛在其文章《數字貨幣辨析》中,有提到「支付即結算」是法定數字貨幣的顯著特徵,法定數字貨幣可以實現可控匿名的點對點交易,具備了先進高效、便捷、貨款即時兩清的優勢,信息流、資金流天生合一,無需後台非同步清算、結算與對賬,通過加密簽名轉換即可實現前台點對點價值轉移和隱私保護。
二、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
王信提到,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
姚前也指出,基於合理的機制設計,央行數字貨幣不僅對貨幣政策和宏觀經濟的影響「中性」,而且可成為一種新的貨幣政策工具。央行數字貨幣具有時間依存、部門依存、貸款利率依存和經濟狀態依存四大特性。因此,央行能夠減少貨幣政策傳導的時滯,防止貨幣流通在實體經濟之外,提高基準利率對貸款利率影響的有效性和及時性,以及進行逆周期調控。
三、保持金融穩定
姚前在文章《央行數字貨幣:對貨幣體系的優化及其發型設計》中指出,央行數字貨幣在金融穩定方面,可以通過增加銀行存款向央行數字貨幣轉化的摩擦和成本,避免 「狹義銀行」 影響。

⑵ 區塊鏈公司與多國央行合作研發CBDC 央行數字貨幣採用區塊鏈成為可能

眾所周知,法定數字人民幣採用的是基於UTXO模式的中心化賬本,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負責維護與管理,這與以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為核心機制之一的區塊鏈技術並不相符。而區塊鏈技術公司運用區塊鏈技術優勢參與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是區塊鏈技術的一次新突破、新應用。

ConsenSys參與CBDC研發

據悉,ConsenSys在官網就曾發布過《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的區塊鏈解決方案》,文章表示,數字貨幣可以提供更便宜的跨境匯款,改善銀行間支付結算以及加速零售市場創新等。如果各國中央銀行不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則將導致市場依賴「私人支付代幣」,從而可能會帶來私有實體的失敗和財務問題的風險,因為私有代幣可能並非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而央行數字貨幣將帶來無風險、可廣泛使用的替代方案。

Charles d'Haussy表示,2016年ConsenSys通過與新加坡貨幣當局以及南非儲備銀行合作開始接觸關於CBDC的相關工作,也逐步地開展了跨境支付技術的業務。「在此基礎上,我們正在探討一個更大的概念—『可編程貨幣』,任何有代幣架構的CBDC都可支持。CBDC是對電子現金的一種完善迭代,可以改善中央銀行資金的利用率,確保價值鏈更高效。」

此外,ConsenSys不久前曾發布了一項合規服務,以幫助交易所和去中心化金融(DeFi)項目識別以太坊發行的可能與犯罪活動相關的代幣交易活動。ConsenSys全球金融 科技 聯席負責人Lex Sokolin對此表示,「越來越多的人在構建去中心化應用,這是拼圖的一部分。我們正在試圖做的是使去中心化金融基礎設施上的活動更加安全、透明且更容易追蹤。」

在雄厚的區塊鏈技術背景下,ConsenSys參與澳大利亞、法國以及泰國等國家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或將使區塊鏈技術融合CBDC成為可能。

CBDC使用區塊鏈技術的可行性

對於以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為特性的區塊鏈能否與中心化的央行數字貨幣結合的問題,中國證監會 科技 監管局局長姚前指出,CBDC是否採用區塊鏈技術依然存有爭議,一種典型的觀點是區塊鏈的去中心化與中央銀行的集中管理存在沖突,不建議CBDC採用該技術。

但是區塊鏈技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發展,並與各項主流技術在深度融合,因此無論從技術角度還是業務角度,現實應用中的區塊鏈都與「原教旨主義」的理解有所不同。如何運用區塊鏈技術來更好的服務於中心化管理下的分布式運營,可能是CBDC當前需要重點 探索 的方向。

姚前認為,雖然區塊鏈的技術特點是不依賴中心機構,但不代表其不能納入到現有中心機構的體系內,只要通過合理的設計,中央銀行恰恰可以利用區塊鏈將分布式運營有效整合起來,更好地實現對CBDC的中心化管控,兩者並不存在必然沖突。區塊鏈作為一種可能成為未來金融基礎設施的新興技術,對於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二元模式而言,有助於實現分布式運營,同時並不會影響集中管理。自底向上的「兌換」可以制定出全新的CBDC實現方案,這一方案同時實現了「管控中心化,運營分布式」的目標。

澳大利亞央行宣布的數字貨幣研究項目就在 探索 使用分布式賬本技術(DLT)的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的潛在用途和影響。

在該項目之下,澳大利亞將開發一個發行代幣形式的CBDC的概念證明,市場參與者將可以在基於以太坊的DLT平台上使用這種CBDC進行融資、結算和償還代幣化銀團貸款。該項目預計於2020年底前後完成,項目的各個參與方計劃在2021年上半年發布有關該項目及其主要發現的主題報告。

⑶ 姚前:「央行數字貨幣」 並非簡單的貨幣數字化

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信任、數字貨幣,正在影響經濟和金融發展模式。區塊鏈技術在經歷了十年飛速發展後,央行數字貨幣如今逐漸成為新的關注焦點。

在昨日舉辦的第五屆區塊鏈全球峰會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總經理姚前表示,各國央行都在研究法定數字貨幣,不僅研究現有法定貨幣的數字化,未來還可以修補現有貨幣體系的一些弊端。

中國銀行前行長李禮輝在會上表示,數字貨幣在未來的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當前有必要研究發行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的可行路徑和實施方案。

「盡管目前區塊鏈技術的應用范圍並不大,尚未形成規模化效應,但諸如可以增強商業信用的數字信任、可以穿透金融中介的數字鏈接、可以超越主權的數字貨幣等漸漸嶄露頭角的結構性創新正在蘊藏變革的力量。尤其是Libra的出現,掀起廣泛的關於數字貨幣的討論熱潮。」李禮輝表示。

姚前雖然已經離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但一直對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保持關注。在此次峰會上,他表示,中央銀行一向被認為不適合承擔數字貨幣供給這一角色。除了狹義銀行化的顧慮,主要擔憂當數字貨幣向社會公眾發行流通時,中央銀行可能會面臨極大的服務和成本壓力。這是各國在研發法定數字貨幣過程中面臨的難題之一。

「我的理解是,央行數字貨幣不僅僅只是法幣的數字化,就像數字資產不僅僅是資產數字化那麼簡單。未來的數字貨幣需要修補現有貨幣體系的弊端,從而升級換代。」姚前表示。

姚前同時提出了未來「自金融」的概念,他認為「自金融」的典型特徵有三個:一是用戶自主掌控數字身份;二是用戶自主掌控數字資產,承擔交易責任;三是用戶之間點對點交易,可以獨立於第三方中介機構。

需要關注的是,隨著數字資產發展,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均在發力數字貨幣。姚前認為,虛擬貨幣正在矯正缺乏價值支撐這一根本性缺陷。從比特幣的缺乏基礎資產支撐,到近期臉書的Libra出現,虛擬貨幣價值不穩定和不合規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表面上,虛擬貨幣的價值錨定央行貨幣,其實是在「去虛擬化」。未來加密貨幣已有可能挑戰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只是在貨幣層次上,它不一定是數字M0,也有可能是更具有想像力的貨幣。

「數字貨幣在未來的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當前很有必要抓緊研究發行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的可行路徑和實施方案。同時,中國應該大力促進和規范制度創新,加快數字金融制度建設。立足於保證數字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應該抓緊建立數字信任機制,制定法定數字貨幣發行、數字金融市場監管、可信任機構數字貨幣監管等數字金融制度。」李禮輝說。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鄭重聲明:發布此信息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

⑷ 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央行領導小組組長是誰

央行成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是由科技司副司長姚前負責

據財新獲悉,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運行,近期將成立研發中心持續完善;春節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這意味著在全球范圍內,中國央行將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真實應用的中央銀行,並率先探索了區塊鏈的實際應用。該項目的落地是由央行牽頭並自主創新研發的重大金融科技成果。此舉顯示中國央行緊跟金融科技的國際前沿趨勢,力求把握對金融科技應用的前瞻性和控制力、探索實踐前沿金融服務的決心和努力。央行表示會在官方網上公開數字貨幣研發人才,對此是非常重視的。在這里小編提醒大家:越是正規的、專業的新鮮事物一定是交給專業的人才來運作。

財新網:央行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原型系統測試成功
http://finance.caixin.com/2017-01-25/101048999.html


比如物聯網數字貨幣/民族大業(慈善偉業)微信群詐騙骨幹【汪素蘭】【蔡永明】【薛根娣】【杜開菊】【劉燕飛】【王菊芳】【田根敏】【李秋瓊】【傅雲娟】【孫青】【王艷艷】【曲豐濤】【李美霞】【吳菊珍】【林百荷】【李建華】【許濤】【李迎春】等人費盡心機創建的【A向雷鋒學習群】【精準扶貧發工資群】【十大區B336 51群】【汪素蘭蔡永明新項目報單群】【上海學習雷鋒核心群】【齊心協力互助群】【上海薛根娣團隊】【學習群(上海)】【正能量605群】【慈善128群-1】【2128大隊4支隊158群】【慈善愛和諧-87群】【物聯網133-9群】【三局68區172群中國物理網數字貨幣】【物聯網獨立特區 錢帥16】【李建華~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十三群】【林百荷~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群】【AQR大秦金控】(為避免網安打擊,不定期換群名)等等資金盤、學習洗腦群,這些詐騙群里均打著愛國主義的幌子鼓吹各種高回報項目(【蔡白萍亞投行項目】,【169元項目】,【958群利國利民項目(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項目)】,【慈善富民(958群51單)統籌司項目表22元補交20元】、【2元李雲龍(愛心)中國陳玉英基金會項目】、【10元銀根費-958群】、【財政部項目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100元)項目】、【18個新項目電子表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2017.4.9】、【陳玉英20萬立卡項目補交17元—李秋瓊】、【農行卡10元銀根費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 金壇王菊芳 上海薛根娣團隊】、【國務院關於國家對有功人士領取福利的通知申報表】、【3平台獎勵款表格 2017.3.29】【荷蘭眾籌項目】、【國際梅協工資發放項目】、【安心基金安家費發放項目】、【中華民族福利基金60元項目】、【光華基金會(20+116元)愛心基金安家費發放項目】、【和諧家園 上海團隊 9.9元項目】、【2017年4月25日鳥巢民族資產解凍骨幹會議卡費】、【美元解綁(19667+新報170)項目】、【平台獎勵款項目】、【精準扶貧西南四大隊37群項目】、【精準扶貧西南四大隊38群】、【16元陳玉英項目補交20元稅款-958群】、【國務院辦公廳精準扶貧摸底調查】、【寧波團隊財政部和紅十字捐款項目】、【218元項目】、【55元項目】、【668元項目】、【1680元項目】、【郭玉環華東局三豐基金會35+23元項目】、【958民族慈善基金會員上海組】、【958群慈善富民20元項目】、【1000元民生會員證】……等等名目繁多層出不窮!),採取半軍事化管理,煽動民族主義情緒,要求每個人把頭像背景換紅色,要正裝照,而且每天早上都有升旗,晚上睡覺還要搞活動,大家還要一塊唱歌。除此以外,普通成員不得隨意說話、拉人入群。群里的各種所謂高額回報項目報單文檔、骨幹分子洗腦MP3講課錄音(比如蔡白萍講話的語音內容,此人冒充南京市副市長和亞投行全國執行總裁2016年12月16日已被民政部曝光)(再比如戚麗華169項目宣導)、PS的國家領導人主持善款發放會議的照片、各類假冒的中央紅頭文件層出不窮。每晚,還有宣傳員組織講課學習。參與這些群內的活動以外,群里的人還需要簽訂承諾書,堅決跟從群主,合理運用善款,拒買外國產品、甘願並承擔法律責任。在騙子們的語境里,老人們是在為民族復興添磚加瓦。騙局不單在經濟上給受害的家庭帶來了迫害,且有人執迷不悟,甚至威脅和至親斷絕關系,以完成自己的「大業」。性質相當惡劣(類似傳銷洗腦斂財)!後果非常嚴重(財產盡失,家庭破裂)!道德極其敗壞(利用愛國情懷行騙)!

⑸ 中國物聯網央行數字貨幣的業務拓展中將會碰到哪些常見問題將如何解決

1 法定數字貨幣框架需要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
法定數字貨幣尚無統一概念。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將「數字貨幣」定義為「一種僅僅通過電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來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包括「私人的數字貨幣」和「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英格蘭銀行更進一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多個公開演講中明確了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多重內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貨幣,採用了一系列的演算法,並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為此,央行設計了一套「一幣兩庫三中心」的系統架構,即:以數字貨幣為中心,設計發行庫和存款庫,搭配認證中心、大數據分析中心以及登記中心。央行數字貨幣奉行央行發行、商業銀行賬戶流通的方式,發行庫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數字貨幣,存款庫是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認證中心對機構和用戶身份進行集中管理;登記中心完成央行數字貨幣全生命周期以及權屬登記;大數據分析中心實現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指標檢測分析等目標。
商業銀行是法定數字貨幣框架的重要節點,扮演著肩負央行數字貨幣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國非銀行支付機構已經占據一定市場份額的情況下,讓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的補充參與數字貨幣運行框架是更優選擇。原因在於:第一,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實現法定數字貨幣推廣。在商業銀行內部,法定數字貨幣和實物貨幣存在競爭關系。社會公眾傾向於將現金賬戶中的數字貨幣兌換成傳統貨幣以換取收益,以商業銀行推廣數字貨幣的目標難以實現;第二,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避免商業銀行重復建設支付應用場景。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同,目前商業銀行的支付場景相對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應用場景將會造成資源浪費,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積累下來的豐富經驗將被浪費;第三,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適當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商業銀行一方面需要為央行數字貨幣服務進行必要的軟體和硬體升級;另一方面要繼續做好傳統人民幣的存取服務。兩套系統同時運營將會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促進商業銀行支付工具建設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中,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單一和支付通道復雜可能會降低社會公眾使用法定數字貨幣的積極性。
2 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重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角色
在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過程中,各類非銀行支付機構扮演著四類角色。第一類,賬戶管理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能經營存貸款業務,其支付賬戶中的金額不屬於存款,社會公眾更容易接受非銀行支付機構充當「數字錢包」的角色。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數字貨幣錢包及其終端等系統的開發和運營上具備豐富的經驗,有利於央行數字貨幣的順暢管理、使用,也不用擔心存在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資金的風險。第二類,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擁有包括移動支付、跨境支付、農村支付等在內的大量場景開發、運營經驗,和基於場景的支付市場的相對較大佔有率。一方面,有實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智能法定數字貨幣為基礎開發出多種產品來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利用豐富的場景促進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使用。例如在消費者想要通過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憑借著傳統貨幣投資支付服務的經驗和升級的數字錢包,完全可以勝任數字貨幣投資的專門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第三類,系統建設服務提供者角色。全國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國家處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轄市)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城市處理中心(CCPC),將會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繼續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數字貨幣和傳統貨幣長期並存的時期,NPC和CCPC將是雙重重要節點。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作為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的次要驗證節點對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統架構進行補充,繼續與NPC和CCPC完成對接。
3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技術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創新伴隨著與法定數字貨幣體系對接展開,覆蓋數字貨幣產生、儲存、使用、回籠全過程。在此過程中首先要解決的是基礎層技術的對接和交易模塊的對接。基礎層技術對接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在基礎安全技術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移動終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應用終端安全模塊技術,對接統一加解密系統,提供安全存儲和加解密運算的載體,為數字貨幣提供有效的基礎性安全保護。第二,在數據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整個支付體系的一環,在交易傳輸上,應採用官方統一規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術方式傳輸數字貨幣信息,以確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參與記賬的高級節點,在交易進行中採取盲簽名技術保證數字貨幣的可控匿名性,並通過流水號、時間戳等多種方式杜絕重復支付的可能;並通過加解密、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防偽方式確保交易的真實性。
在與交易模塊對接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做到:第一,與認證中心對接,獲取相關數字證書,以及用戶身份信息;第二,與可信服務管理模塊對接,以便獲取數字貨幣的使用功能;第三,與發行系統與儲存系統對接,通過銀行庫進行數字貨幣的申請和兌換;第四,與交易通信模塊對接,保證用戶能基於在線交易通信通過交易網路在智能終端實現在線支付;第五,與登記中心對接,通知記錄數字貨幣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過程的登記。
4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場景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場景對接基於其自身角色的轉化。法定數字貨幣是演算法貨幣、智能貨幣,因此業務創新和場景拓展是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應有之意。非銀行支付機構能夠實現的場景對接主要體現四個方面。
第一,賦能金融行業,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局限。目前,金融場景化服務存在著業務建模不具備普適性、不同主體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參與主體系統對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對接法定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通過研發智能合約建立資金流向、觸發條件、價值變化規則、收益權登記等行為信息以及對應的資金信息(金額、賬戶、幣種等),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的現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用數字貨幣的原子屬性和智能合約的原子交易「組裝」成業務模型,無需針對不同業務場景單獨開發平台,並避免了行業平台壟斷、信息不公開等問題。
第二,拓展使用場景,提升用戶使用體驗。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在現有支付場景豐富的基礎上,不斷根據法定數字貨幣的特點拓展使用場景,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同時,通過聚合應用,用戶可以使用非銀行支付機構的App對接大量場景和服務。
第三,提升資金安全,打造通用數字錢包。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提供數字錢包服務,通過自身技術打造符合安全標準的數字錢包,保證用戶資金安全。可選擇的方法包括:央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開發一個統一的通用版數字錢包應用,或者授權若干符合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通用版數字錢包服務的許可權。數字錢包可以實現用戶在各個商業銀行的資金甚至在各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自有賬戶里的留存資金與法定數字貨幣的相互兌換。從實現角度來講,同時,商業銀行傳統賬戶體系還可以綁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數字貨幣錢包,達到傳統賬戶綁定數字貨幣錢包的聯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結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時區聯盟鏈。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深度參與法定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系統。至少在兩個方面可以實現與商業銀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標准及工具。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標准和工具的研究與設立,實現技術上的對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業務系統。以央行牽頭、商業銀行、有資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參加的業務系統將會有助於實現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律框架對接
完善的法律體系是數字貨幣系統運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幾個焦點問題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確定法定數字貨幣所有權?這是一切法定數字貨幣法律行為開展的基礎。第一種思路,認為法定數字貨幣是無形物,作為特殊動產,適用《物權法》的規定。例如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劉向民認為,「解決數字貨幣的所有權轉移問題,也應緊緊圍繞所有權的公示方式展開。」第二種思路,認為數字貨幣是電磁記錄,適用數據轉移與交易的法律。數字貨幣的本質是電磁記錄,電磁記錄內容的轉移記錄在數字貨幣技術架構的節點中。以節點記錄的變化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標准。第二,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基本問題。除了通過立法強制要求提高技術安全等級之外,還應當明確法定數字貨幣系統中的各類主體的數據權利。第三,如何規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問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問題是貨幣法律框架的必要內容。技術層面上,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應當包括相應的幫助識別、處置與洗錢、恐怖融資的相關機制的技術架構。法律層面上,特定參與者應當具備身份識別信息、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交易記錄查詢等權利。
我們認為,在構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時還應當考慮在以下方面規制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一,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定數字貨幣參與者身份,搭建技術——業務雙層權利義務體系。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次要驗證節點,可以根據中央銀行明確授權下進行代碼修改、節點操作、架構存儲、交易驗證等等;業務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角色的補充,遵守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場景創新上,充分給予空間,以實現「負責任的創新」。第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遵守國家關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中,還應當遵守相關數據保護與個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規定。第三,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扮演出支付服務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時會創設許多的新型商業模式,其權利義務應當按照商業法律規范和數字貨幣法律框架進行雙重規制。
法定數字貨幣是未來金融發展的趨勢。更多的參與主體將會從法定數字貨幣的智能、加密等屬性中獲益,創造出更多的應用場景,促進全社會經濟的健康、穩定、快速、有活力發展。未來我司也將會持續關注該領域的相關問題並主動配合監管機構,進一步參與科研、金融、互聯網等各行業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動構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推動新金融時代的發展。

⑹ 央行研究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的春天來了嗎

央行旗下《金融時報》報道稱,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表示,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主要是替代實物現金,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數字貨幣主要是指貨幣形態,不會引發貨幣縮水。貨幣的發行規模依然由央行控制,而至於發行紙幣還是數字貨幣只是形態的變化。
另外,黃震提到,現在發行數字貨幣尚處於探討階段,是一種貨幣價值符號的創新機制,很多問題還在研究中。不過,人們在實踐中已經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在此趨勢下,以後市面上流通的紙幣可能會隨之減少。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還是收到了比特幣、萊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啟發,歐陸眾籌平台的代幣也是如此,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具備貨幣屬性,歐陸眾籌平台的代幣則只能是一種資產憑證,小眾產品。

⑺ 數字貨幣相對傳統貨幣有哪些優勢

數字貨幣,也是區別與現有的電子貨幣的。未來的數字貨幣充滿科技感,將區塊鏈、移動支付、雲計算、密碼學、安全晶元結合在一起的新一代信用貨幣,下面就相比傳統紙幣,數字貨幣的優勢有哪些介紹一下:

降低銀行業經營成本

這是毋庸置疑的,與傳統貨幣相比,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其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發行環節,材料不再需要了,硬幣、紙幣徹底告別流通,人力、機器、場地等這些成本費用幾乎縮減為零。二是交易環節,因為數字貨幣使用是電子記賬方式,不需要人為建立個人賬戶,其賬簿獨立且唯一,不再需要貨幣清算,幾乎消滅實體貨幣交易中的繁瑣環節。

有助於共享金融的發展

遠程交易或轉賬匯款的費用及效率一直被人們所詬病,而數字貨幣交易不再需要第三方中介機構畫足添足,即可實現實時到賬功能;不僅如此,它還能實現與物聯網、人工智慧在應用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上實現各類現代化技術的無縫對接,從而能夠提升金融服務的層面及覆蓋面,也進一步提升服務及工作效率。

支付的便捷

在支付領域,紙幣逐步淘汰是不爭的事實,目前,幾乎全國老百姓都在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寶,與此二者相比,數字貨幣更具有分割的能力進行微型的支付,如:BTC的最小細分單位是小數點後的第8位,叫做「聰」;瑞波幣的最小細分單位是小數點後第6位,叫做「滴」。或許,今後還有更強的分割能力出現。

具有對反洗錢的優勢

現有的紙幣或者金銀沒有身份識別功能,無法確認貨幣所有者的身份,也就是說誰也不知道錢出哪裡來,它的起始源頭及渠道出自於何時何地;而數字貨幣在通過一定的演算法之後,每一個貨幣都貼上獨一無二的標簽,這標簽就如同編碼,裡面記載著所有者的 賬號、交易記錄等信息。而作為管家角色的金融機構可以持有「私鑰」隨時隨地對數字貨幣持有人進行審查,這進一步加劇洗錢者的風險系數。

央行貨幣研究所總架構師曾表示,央行一年花在人民幣押運上的成本是350億,每張百元人民幣的印刷和回收成本達到2元。演算法貨幣的運用可以消除紙幣流通的成本。

除此以外,數字貨幣以計算機代碼的形式存在,可實現編程,從而智能化運行。也就是說,發行貨幣方可以規定貨幣的用途,比如慈善基金里的數字貨幣就只能用作指定的用途,不能被挪用,更多學習資料可以參考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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