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defi
提到DeFi,區塊鏈業內人士都很熟悉,那麼它是什麼意思呢?OKEx平台將其定義為:DeFi,是以自有私鑰和數字貨幣為主體的金融業務。同時,它必須是分散的。DeFi的英文全稱是decentralized finance,意思是分散的金融。
DeFi有幾個特點,一是以數字貨幣為主體,也就是說傳統金融貨幣的交易不在其定義之內;二是金融業務,利用數字貨幣從事金融活動;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自己掌握私鑰。沒有這個,就不能叫DeFi。因為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很難判斷是否去中心化,但很容易確定你是否有私鑰。如果你有這個,我們可以叫它DeFi。
經常有人問,資產數字化和DeFi有什麼關系?OKEx平台已經為我們解答了這個問題脊租。目前資產的數字化其實和DeFi業務是不一樣的,但不代表兩者沒有聯系。資產數字化是DeFi業務的前提。資產數字化後,其金融業務自然會變成DeFi業務姿芹。
2. 幣圈defi是什麼意思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現在幣圈的人經常提到DeFi,尤其是UNI和SUSHI,曾經非常流行。那麼DeFi在這里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來簡單了解一下!
DeFi的中文翻譯是「去中心化金融」,是隨著區塊鏈技術的成熟而逐漸發展起來的,是典型的分布式經濟(簡稱DeCo)。DeCo脫胎於市場經濟的概念,是市場經濟的一種形式。因此,它的兩個核心機制與市場經濟相似:一個是價格機制,通過價格聚集信息,在經濟資源配置中發揮杠桿作用;二是經濟激勵,通過經濟激勵來規范參與者的行為。德科以區塊鏈為基礎設施,通過分散的社區自治實現對公共事務的管理。DeCo的發展過程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DeCo 1.0,基於公鏈內的經濟活動。圍繞分布式賬本,利益相關者將共同維護網路的共識機制,並通過「通貨膨脹稅」和手續費提供激勵。公鏈中的經濟活動相對簡單,核心問題是如何以去中心化的方式激勵區塊節點,使其維持分布的賬本。它主要使用兩個經濟工具:一個是塊獎勵,另一個是交易費。
第二個階段是DeCo 2.0,它基於公共鏈,圍繞區塊鏈應用程序引入了智能合約。現階段以智能合約為去中心化自治組織框架,探索分布式自治機制,並基於區塊鏈進行商業應用。在這個階段,分布式自治組織(DAO)的概念出現了,這是一種將廣闊的經濟場景與區塊鏈連接起來的嘗試。例如,區塊鏈用於計算能力、存儲空間、貸款以及文件和數據共享等應用。
第三階段是DeCo 3.0,也就是最近興起的「DeFi」(去中心化財務)。在DeCo 3.0時代,數字合同、數字貨幣和數字資產被非常巧妙地集中在一起。只有在這個階段,區塊鏈作為一個分散的價值網路的重要性才能真正體現出來。這時數字貨幣的整個體系完善了,穩定的貨幣出現了。區塊鏈經濟活動中使用穩定的貨幣作為支付和交易媒介,改善了數字貨幣的價格波動問題。
第四階段是即將到來的DeCo 4.0,即分布式經濟生態。第一,真正去中心化的信任網路,會把各種經濟場景連接起來,建立去中心化的信任關系。第二,採取社團或聯盟的形式作為組織,比如像臉書一樣與其他企業組成協會,每個組織只有1%的投票權。第三,出現了一個新的經濟學課題——「不再以股東的利益作為經濟組織的經營目標」。
3. defi是否違法
財聯社|區塊鏈日報(杭州,記者 徐賜豪)訊,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以下稱「最新司法解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最新司法解釋是關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及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的細化和解釋,其中第二條第(八)款明確規定了虛擬幣交易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監管靴子的落地並不意外。」融孚律師事務所律師潘婷向《區塊鏈日報》記者表示,其實自從《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發布後,有關虛擬幣相關交易的司法解釋就已經在預料之中。
新司法解釋施行後,哪些行為可為哪些不可為,以及施行過程中的難點等問題,《區塊鏈日報》記者采訪了多位專業律師。
ICO、IEO、IGO各種行為都是違法的
潘婷律師表示,此次司法解釋的規定首當其沖的是ICO(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此類行為是《最新司法解釋》重點關注對象,包括ICO的各種變身形式,IEO(用交易所作為募資平台,向該交易所用戶發行(售賣)代幣的行為)也好、IGO(初始游戲發行,是一種應用類似於 ICO 或 IEO 的區塊鏈技術的眾籌形式)也罷,不管名稱怎麼變,本質都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
潘婷進一步解釋稱,《最新司法解釋》實施前,ico的立案一直是個難題。如果項目方是用法幣募資的,那麼在公安機關立案通常是相對簡單的。但是,如果項目方是用虛擬幣募資的,如ETH、USDT等,那麼立案堪比取經,非要過個九九八十一難。但是《最新司法解釋》實施後,相信立案難情況將逐漸改變。
潘婷律師指出,Gamefi的項目方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雖然鏈游的形式很新穎,但是iGO的本質仍然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接著就是理財。如鎖倉理財(saving)、質押理財(staking)、Lunchpad等,基本都在最新司法解釋的管轄范圍內。」潘婷表示。
「非法集資新司法解釋將實施,以網路借貸、投資入股、虛擬幣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將作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的認定條件,是補齊監管和法律短板,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新要求,也是對司法新實踐和犯罪新形式的新總結。」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接受《區塊鏈日報》采訪時說。
李亞律師表示,涉及到了虛擬幣交易的行為,無論是場外的OTC交易、幣幣交易、DeFi、Gamefi以及空投行為等,不能僅從商業模式上來判斷一種行為的法律性質,需要揭開面紗去看這種事物的本質。
李亞進一步解釋稱,只要是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四個特徵要件,即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等,且不符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適用條件的,都可能會涉及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此前的發幣項目方是否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此前的發幣項目方,最新的司法解釋是否有追溯力也是幣圈關注的一個焦點。
「如果說是原來的項目持續到現在,那這種違法或者說犯罪行為屬於持續性的狀態,那肯定適用於現在新的司法解釋。」李亞表示。
李亞解釋稱,我國刑法溯及力是「從舊兼從輕」原則,即「有利於被告人」的准則。同樣,對於新的司法解釋實施前發生的行為,行為時已有相關司法解釋,依照行為時的司法解釋辦理;但適用新的司法解釋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適用新的司法解釋。
NFT平台會受影響嗎?
2021年被稱為NFT元年,國內的很多互聯網公司推出自己的數字藏品平台(NFT平台),那麼NFT平台會受到《最新司法解釋》影響嗎?
潘婷律師表示,常規的NFT平台及交易並不在《最新司法解釋》與《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規制范圍內。
潘婷指出「常規」的NFT平台及交易,如果項目方或平台有利用發行大量NFT對不特定對象進行募資或者價格操縱等擾亂金融市場的行為,依然涉及刑事犯罪。
不過,潘婷也表示,像阿里的鯨探、騰訊的幻核等數字藏品平台沒有二級市場交易,用的也是私鏈,買賣都用人民幣,它們的法律風險很小。
定罪的難點
對於虛擬貨幣交易定性為非法吸收資金行為的難點。李亞律師認為主要有這三個方面:
一是,虛擬貨幣交易犯罪往往和技術創新、金融創新密切相關,在界定罪與非罪時,需要對犯罪手段進行精準的法律認定。
其次,虛擬貨幣交易犯罪會涉及到區塊鏈等相關技術問題,需要辦案人員對相關專業知識有一定了解。
還有就是虛擬貨幣交易犯罪多是利用網路、區塊鏈等技術工具,且涉及人員眾多,為辦案人員取證和固定證據造成了很多困難。
4. Defi是什麼
Defi是去中心化的金融。DeFi有幾個特點,一個是以數字貨幣為主體,也檔棚就是說,傳統金融貨幣的交易不在其定義范疇內;第二是金融業務,利用數字貨幣從事金融行為;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自己掌握私鑰,如果不具備這一條,就不能稱之為DeFi。因為實際的交易過程中,是否去中心化是很難判斷的,但自跡磨己是否掌握私鑰是很容易確定的,如果具備這一條,我們就可以稱之為DeFi。
Defi是什麼
一直以來,DeFi被其信徒描繪成烏托邦式的金融世界。沒有銀行或證券交易所這樣的中心化機構,免受監管,用戶至上,系統高效。所以DeFi這種基於區塊鏈的金融服務體系,也被認為數字貨幣行業中最有行州則前途的創新之一,甚至有望替代傳統金融體系。DeFi吸收加密貨幣存款和長期貸款,並通過使用借款人的抵押品來增加借貸的杠桿率,這些都是其復制「影子銀行」的機制。可相對於流動性危機,這種自我參照的特質對DeFi來說可能是一個更大的威脅。如果DeFi本身具有強大推動力,那麼它們可能在加密貨幣崩盤後重新復甦,就像科技巨頭在互聯網泡沫後繁榮一樣。但事實並非如此,如果非加密企業不想要加密貸款,或是因為加密貸款的收益率太低,DeFi都有可能受到重創。從目前的情況來看,DeFi是對自己押下的一個大賭注,而這個賭注只有在加密貨幣價格上漲時才能維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