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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是旁氏騙局嗎

發布時間:2023-12-21 03:39:48

1. 互聯網數字貨幣是什麼允是不是騙人的

互聯網貨幣,又稱為虛擬貨幣、數字貨幣或者電子貨幣,這與我們現實中使用的貨幣全然不同。在「互聯網社會形態」里,人們根據自己的需求成立或者參與社區,同一社區成員基於同種需求形成共同的信用價值觀,互聯網貨幣就是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新型貨幣形態」。
互聯網數字貨幣自身是不會去騙人的,互聯網數字貨幣只是一個工具而已,要看用它的人。
2013年以來數字貨幣風靡全球,曾一度多次登錄各大新聞頭版頭條。
但隨之而來的數字貨幣傳銷騙局也是層出不窮。
數字貨幣傳銷的典型的模式是這樣的,選擇一款現成的,或者乾脆自己編套程序,發明一種數字貨幣。
1.包裝幾個「專家」、「精英」、「政府要員」。
2.通過線上和線下雙重宣傳各種發財暴富案例。設計數字貨幣升值假象。
3.被騙者直接投資買入該數字貨幣。
4.給被騙者在投資周期結束後復利獎勵,或直接返利。獎勵也是數字貨幣本身。
5.給被騙者發展下線承兌數字貨幣獎勵。
6.組織者大量賣出數字貨幣套現,幣價將大幅下跌。
7.拒絕返錢和獎勵,賴賬。聲稱被黑客攻擊,聲稱被莊家控盤,導致幣價下跌。
8.跑路。
數字貨幣的傳銷是集一般性傳銷、龐氏騙局,和直銷大成者,數字貨幣傳銷和一般的傳銷相比有額外的三個特點:
1.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的很高級。
2.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3.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往往會升值。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本身數量增長,和賬面折演算法幣增長,包括最底層的參與者。
結論:數字貨幣傳銷,前期是傳銷,後期立刻變身為龐氏騙局。

2. Vpay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Vpay數字貨幣是傳銷。

Vpay數字貨幣傳銷組織通過發展人員且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以獲得財富。Vpay數字貨幣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Vpay數字貨幣是一種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親朋好友加入,最後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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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特徵及注意事項:

無論傳銷組織怎麼「變臉」,只需要看三個特徵:

1、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

2、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形成層級網路;

3、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或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獎金,參加人員所獲得的收益並非來源於銷售商品或服務等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他人加入時所交納的費用。只要符合這三個特徵,就肯定是傳銷。

區別直銷和傳銷的方法:

目前,我國有71家直銷企業獲得直銷牌照,另有19家已經申請直銷牌照的準直企業。根據規定,直銷產品是應符合國家認證、許可或強制性標準的:化妝品、保健食品、保潔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廚具等5類。金融投資、旅遊等產品不在規定之列。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財經——vpay傳銷騙局灰飛煙滅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警惕「數字貨幣陷阱」

3. 數字貨幣是騙局嗎

不能說是騙局,而是有一定的風險,因為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實物貨幣形式,它的存款以黃金而不是法定貨幣為單位計量。因此數字黃金貨幣的購買力波動和黃金價格相關。如果黃金價格上漲,那麼就變得更有價值,如果黃金價格下跌,那麼會價值損失。

由於還沒有具體的金融條例監管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因此他們以自我管制的方式運作。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不是銀行,因此銀行條例是不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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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數字貨幣的內涵,必須釐清一-些模 湖的概念。比如,是央行主導的法定數字貨幣,還是民間非法定數字貨幣;是加密數字貨幣,還是貨幣電子化;是否屬於」掛羊頭賣狗肉"的「劣幣」。

新技術確實使得貨幣的概念邊界變得更加模糊。從理論上來說,新貨幣經濟學指出了貨幣消失的可能性,即法定紙幣不再是惟一-的交易媒介,並最終被產生貨幣收益、由私人部門發行的金融資產所取代。

從現實來看,盡管法定貨幣的地位仍不可動搖,但歷史上也出現過各種局部場景的私人貨幣,如20世紀20年代貨幣失控的德國普有過瓦拉系統。現在有去中心化特徵的數字貨幣,更使得私人貨幣的挑戰日益突出。

4. 【重磅】基鏈數字貨幣傳銷式騙局被證實

近10年中,金融網路領域具有性和創造性的技術莫過於區塊鏈,區塊鏈最先被應用的數字貨幣比特幣一直在爭議中度過。據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委會透露,目前比特幣市值達到193億美元。

OKCoin幣行產品副總裁鄭榮堯告訴《經濟》記者,2013年出台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指出,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其交易是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不少詐騙團伙自己開發的貨幣是比特幣第二代或者是升級版,而實際上,傳銷式虛擬貨幣往往通過自建平台,以拉人頭送貨幣的方式給予勵,而且都是由在境外操控,利用網上銀行、網上支付平台完成資金交易,具有極大的隱蔽性。

實際上,今年2月廣東省中山市警方通過兩個月摸底調查,已抓獲基鏈數字貨幣3名涉案人員,凍結1億傳銷資金。而去年被宣判無罪的陳滿被參與到基鏈數字貨幣的投資項目,具體被騙金額未知。目前看來,打著數字貨幣旗號進行微傳銷的組織已悄然成型,互聯網打擊這類犯為增加了難度,傳銷組織很難連根拔起。

國際金融投資會聯合孫飛近日在社交平台上發表了一則「本人與中央幣及任何虛擬貨幣沒有任何關系」的聲明,記者了解到,國內國際金融市場存在一些不良公司冒用專家學者名號招攬生意、推銷金融產品招搖撞騙的事件。孫飛接受《經濟》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投資者來說,除正規金融機構外,不要輕信國內國際金融市場上的資金盤、外匯盤、現貨期貨盤和虛擬貨幣。國家需要盡快出台相關政策進行監管,防止此類龐氏騙局愈演愈烈。

千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華欣表示,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傳銷條例》相關,基鏈數字貨幣的運作模式和營銷行為已符合非法傳銷。張華欣認為,基鏈數字貨幣作為一種虛擬的金融商品,真實性及性存疑,暫未發現其存在的依據。張華欣,在做投資時,投資人首先要了解並辨別所要投資的產品是否真實、;其次考慮投資的風險及承受能力;最後,投資不熟悉的領域時,盡量咨詢專業人士。

幣被包裝成數字貨幣,通過微傳銷的方式來賺取人眼球,對於這樣的騙局,很多對數字貨幣不了解的人很容易他言、上當。有關部門在嚴管徹查的同時還需要加大宣傳力度,教如何防範和監督。

幣等傳銷幣往往藉助快速暴富、發等令動的承諾,利用投資者不懂金融、法律常識和互聯網金融知識,通過微信群、社交軟體群、號進行,並輔之以線下活動,大肆招搖撞騙,給投資者及其家庭帶來巨大財產和損失。

其中,借用了時下比較火熱,但大眾較為陌生的數字貨幣這一名稱。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總監於百程對某報記者表示,因為數字貨幣這幾年比較熱而且神秘,所以傳銷者選擇了以此為標的。「但實質上,幣並非數字貨幣。」

易觀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資深分析師李子川告訴某報記者,數字貨幣屬於虛擬貨幣范疇,而虛擬貨幣在我國境內是被嚴令的,貨幣的發行權只在央行,任何其他渠道、形式的所謂的限量版貨幣都踩踏了這一紅線。

「目前,全球對數字貨幣尚沒有一個非常准確的定義,其研究應用尚處於初始探索階段。」國仕資本研究協會研究員李高陽也告訴《經濟》記者,市場上最有名的數字貨幣可能當屬比特幣,此外還有萊特幣、狗狗幣,以及我國民間的元寶幣等。

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這些數字貨幣都沒有集中的發行方,任何人都有可能參與製造,並在全球流通,在國內也有相關網站提供交易。

5. 比特幣是龐氏騙局嗎

比特幣不是旁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一種典型的金融騙術,拆東牆補西牆, 把新投資人的錢用於支付老投資者的利息和回報,製造出賺錢的假象來騙取更多投資者進入。

最早是義大利裔投機商人Charles Ponzi發明的,他一心想發財,最終發現最快的方法是通過金融。

Ponzi虛設了一家公司,承諾投資者在3個月內獲得回報,前期的投資者獲取了可觀的回報,環環相扣,短期內吸引了3萬人投資,持續了1年,人們才陸續清醒過來。

龐氏騙局總有一天會破滅,因為越往後,需要找的新投資者就越多。 當投資者和資金難以支撐整個體系運作後,必定面臨崩潰的局面。

許多金融騙局都由龐氏騙局演變而來,但是比特幣不是這樣。

首先比特幣去中心化,不受控制。 龐氏騙局投資者和資金都是由Ponzi管控的,但沒有任何一個銀行機構能夠發行比特幣,包括創始人中本聰也不可以,並且數量有限。

網上有許多虛擬幣號稱比特幣的變體,可這些幣都有人或機構管控,就成為了龐氏騙局和傳銷。

比特幣也不存在「拆東牆補西牆」之說,獲取比特幣就兩種方式 :挖礦或者購買。雖然是虛擬貨幣,也算是「擁有」了它。

比特幣存在爭議,這樣的產品具有較大的想像空間,很容易成為投機熱門。很像荷蘭的鬱金香熱,由於需求旺盛導致價格不合理上漲,最終泡沫破裂。

與之前「蒜你狠」、「郵票熱」本質上是相同的。

比特幣總數限制在2100萬個,很多人看中它的「貯藏價值」。但比特幣不像黃金,無論什麼時代都是可以保值增值的,本身具備價值。比特幣自身沒有價值。

比特幣還有一個特點是非法,它的匿名性可以縱容黑市交易、洗錢、在線博彩等行為,去中心化本質上即與政府對立。光憑這一點,比特幣就有著巨大的市場。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但放入投機市場就成為騙局。 比特幣目前的價格全靠炒,不可能變成合法的貨幣,因為它的去中心化嚴重危害國家。 美國僅僅承認比特幣是一種「金融工具」,不可能威脅到美元的地位。

比特幣未來不確定的因素太多,可以被復制,例如萊特幣。

現在比特幣暴漲,隨時面臨暴跌。

龐氏騙局這個詞隨著傳銷廣為人知,於是很多人看什麼都像是龐氏騙局,但是比特幣還真不是。龐氏騙局指的是金字塔式的傳銷,依賴於不斷進場的『新錢』來滿足體系內的老用戶的收益。龐氏騙局註定是不可持續的,因為一旦沒有新錢進來,整個體系就會倒塌。典型的傳銷正是如此,因為一旦發展不起來下線,那麼上線的收入就成了無根之水。

而比特幣呢,盡管比特幣本身是沒有內在價值的,人們持有它的目的就在於買賣,但是比特幣並不存在上下線的說法,更不會因為沒有新錢進入而崩盤(即便世界上只有兩個人持有比特幣,比特幣依然存在),所以比特幣在經濟學裡面的定義是『泡沫』而非龐氏騙局。

說到泡沫啊,很多人可能認為泡沫是一個貶義詞,其實不然。泡沫是一個經濟學上的中性詞彙,就是指市場價值大於其內在價值的商品。比如人民幣、歐元和英鎊這些都是長期持續存在、市場價值比較穩定的泡沫,因為人們持有人民幣和歐元肯定不是為了消費這張紙,而是要通過這張紙去交換自己想要的東西。


而人民幣、歐元、英鎊的背後,是有相應的中央銀行的信用來背書和支持的,所以法定貨幣的價值盡管是泡沫,但是是相對比較穩定的泡沫,而比特幣的背後沒有任何的機構的信用背書,更接近新發現的一種類似鑽石、黃金或者白銀這些稀有礦藏,所以價格波動比較劇烈也不足為奇了。


隨著更多的人知道和買賣比特幣,比特幣的價值波動最終會趨於穩定,但是泡沫和龐氏騙局是有本質區別的,就如同201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梯若爾所說的,比特幣不是龐氏騙局,只是純粹的泡沫。至於到底是多少,這個要由市場和人們的信念所共同決定。


先放結論:比特幣是一個騙局,但又不是一個騙局,並且絕對不是龐氏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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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一:

關於這個東西,觸動太多人的利益,我只能簡單說一下。

你們信也好,不信也罷,看過算數。

想要從我這里扣一個論文一樣1、2、3、4的某種長答案,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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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二:

利益相關:沒有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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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特幣是什麼東西:

我打個比方,土星。

大家都知道土星一共有62顆衛星,然而古代的人類對此一無所知,直到有一天有一個人發明了一種在土星衛星上插旗的黑 科技 。通過一種演算法就能找到一顆沒有插旗的衛星,然後你一旦把旗插上去,這個衛星就是你的了。(作為非碼農,你們沒必要了解什麼是區塊鏈技術,也不需要知道這個插旗的黑 科技 是怎麼運轉的,只要知道這是一個黑 科技 就能理解了)

然後,這個時候人們就很容易發現兩條特性:

第一:土星的衛星始終是有限的。人類的 科技 不能生產衛星。也就是說,一旦所有的衛星上都插上旗幟以後,你永遠無法在衛星的主人不同意的前提下,找到一個插旗子的地方了。

第二:沒有任何人可以再建造第六十三個衛星。

所以,土星的衛星是絕對不可能通貨膨脹的。比特幣也是這樣。

經過發明插旗手段的人忽悠以後,人們也很快會發現:

第三: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力量,保證你插旗的合法性。只有黑 科技 保證了你無法在已經有旗幟的衛星上插旗。

第四:插完旗以後,你會發現,這個插旗的過程毫無意義。因為土星的衛星對人類來講就毫無價值。

所以,土星的衛星就是一個沒有任何人任和物做價值擔保,但是一個絕對為真的法則做所有權保證的標的物。比特幣也是這樣。

所以,綜上,比特比到底是什麼呢?就是可以插旗的土星衛星。

換而言之:這是一種天然的,不可再生的,神聖不可侵犯的,但是沒有任何實際價值的個人財產。

2.比特幣為什麼不是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典型的拆東牆補西牆用新進資金來保證老人利益從而擴大投資詐騙資金的騙局。顯然比特幣不是的。比特幣是一種標的物(你可以理解成貨幣),比特幣更像一種債券,一種合約。

比特比的交易根本上就是你用貨幣購買一種標的物的交易,你是買到了東西的(土星衛星上插到旗幟)。雖然這個東西對你來說毫無實質作用……但這已經不符合龐氏騙局的定義了。

3. 比特幣為什麼是一個騙局

有幾個原因。

a. 比特幣並不是一個絕對抗通脹的標的物。

換一個演算法,我們還能發現很多其他種類的電子貨幣。比如c特幣,d特幣。

就好像你換個望遠鏡還能發現很多有衛星的行星,譬如地球,月球,木星,等等。

土星的衛星永遠只有63個,但是衛星可不會只有63個。隨著人類觀察手段的升級,人類知道的行星衛星會隨著人類能觀察到的行星數量,不斷增加。

比特比也是一樣。雖然比特比具有數量有上線的特性,但是架不住還有c特幣,d特幣啊。

所以,比特幣的抗通脹屬性,是有局限性的。這是一騙。

b. 任何主權國家都喜歡做匯率操縱國

這個就犯忌諱了,金融戰爭,貨幣 游戲 ,一個個都玩得不要太溜。世界政治經濟舞台上你方唱罷我登場,想通過匯率來搞點事情的時候,是絕對不希望看到一個難以通脹,不受所有國家政府控制的類似貨幣的東西的。當年的金本位,可以說就是所有有發行貨幣權力的阻止一起聯手做掉的。不然一旦出問題,大家都去換這種不受控制的貨幣,那政府就沒得玩了。

所以,比特幣是自由主義無政府主義反政府的。這是二騙。

c. 沒有任何人為比特幣做擔保。

我們知道,銀票是錢庄的信用貨幣,人民幣是中國的信用貨幣。美元是美國的信用貨幣。

用相等價值的黃金等其他實物做儲備,是名義上各大印鈔機構發行貨幣的基礎。

內在邏輯是這樣的:

我有1塊錢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總能在我需要的時候,把1塊錢人民幣換成等價黃金。

但是比特幣不行,如果沒有人承認,那麼你無法把這種貨幣換成任何現實世界有價值的東西。因為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機構存儲過相印的黃金或者其他有價值的資源作為擔保。

剛才已經講過了,比特幣本質上是無政府主義的,所以也不會有強大的政治勢力來給他做擔保。

所以,比特幣是一種無擔保貨幣。這是三騙。

4. 比特幣為什麼不是一個騙局

把3的原因反過來說,就行

a. 因為不可再生性。

剛才已經講過了,比特幣在沒有c特幣,d特幣等其他被公眾認知道並且承認的「電子貨幣」之前,的確是不可再生的。在這種前提下,滿足絕對無法通脹的條件。是一個很好地,優質的,抗通脹貨幣。

而事實上,的確是很少再有其他種類的貨幣炒作到比特幣這個地步被廣泛使用來做某種用途的生意了。因此,這不是一個騙局。

b. 因為無政府主義

這種不受政府控制的東西,成為了一個非常牛逼,非常厲害的黑金市場。當黑市上第一個大佬開始接收比特幣開始,比特幣就開始可以在黑市上漸漸流通了。而如今為什麼日漸暴漲,就是因為在黑市裡,比特比已經是一種很普遍的交易手段了。你想要導彈嗎?來點比特幣吧。你想要洗錢嗎?來點比特幣吧。你想要資金出逃嗎?來點比特幣吧。

正是因為這種無政府主義的黑市,所以比特幣反而有了市場,有了流通,有了價值。因此,這不是一個騙局。

c. 比特幣的擔保是通過黑金市場實現的

很顯然,雖然沒有政府會給比特幣這種失控貨幣做擔保,但是黑大佬會啊。最早的時候比特幣非常便宜,這些黑大佬有實力對整個市場做出一定擔保的時候,就是為了今天……不但屯的貨幣有價值,還多出了一種完全超過政府控制范圍的資金流通渠道和市場,這種渠道和市場,是全球化資本家最喜歡的東西了。

而正因為這樣,比特幣反而有了擔保,因為所有全球化資本都不喜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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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比特幣是什麼,為什麼是騙局為什麼不是騙局,以及為什麼絕對不是騙局的故事。

嚴格來說是這樣的,在比特幣很便宜的時候,這是一個撞大運的 游戲 ,

在有黑金大佬開始集體用相對低的價格開始撞大運的時候,這個貨幣就開始流通了,

而流通以後,就不是騙局了。

我本人沒買的理由主要是:

1. 比特幣的不可再生性是不絕對的,會有c特幣和d特幣。

2. 比特幣的流通和價值是黑市來保證的,這有天然的反政府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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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買比特幣又告訴了大家一個道理:

懼怕風險不能成為土豪。

不懼怕風險雖然能成為土豪,但是大多數人都在成為土豪前被風險砸死了。

如果逆全球化的趨勢被阻止,資本大佬奮起反擊的話,那麼比特幣還會接著暴漲。

我敢說這樣的話,然而,你敢買嗎?我是不敢。

比特幣就是誰接盤誰傻的 擊鼓傳花 游戲 !

比特幣連日來價格不斷攀升,在短短一天內,比特幣的幣值突破 1.2 萬美元、1.3 萬美元……1.6萬美元(截至發稿最高突破2萬美元),在一個月內增長超過100%。作為期貨在美國GDAX等平台交易後,雖然出現了小幅度跳水(約1000美元),但依然維持在1.5-1.8萬美元左右。

筆者認為,比特幣作為一種有限的加密貨幣已經被比特幣從業者和既得利益者推向高高的懸崖,一不小心就會摔得粉身碎骨。

比特幣價格超過價值

根據市場規律,市場上各種商品的價格雖然漲落不定,但價格的漲落總是環繞著一個中心來進行的。這個中心就是商品的價值,價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雖然規律如此,但是 由於人是 社會 人,而非純粹的經濟人,在 歷史 上,這種客觀規律經常被打破。

「荷蘭鬱金香事件」被稱為史上第一個泡沫,現常用來與比特幣作比較

價格超過價值的最出名案例應該是17世紀的荷蘭鬱金香泡沫:當時的鬱金香球根引起了瘋狂的搶購,導致價格飆升(一株鬱金香球莖價格相當於阿姆斯特丹運河旁的一棟豪宅)。當泡沫破滅後,價格只剩下高峰期的百分之一。

雖然有人認為鬱金香泡沫是人類審美催生的投資熱,但不能否認它與英國的南海泡沫事件以及法國的密西西比公司並稱為近代歐洲三大泡沫事件,更不能否認它像極了如今的比特幣;或者,我們也可以理解為比特幣是人類對加密貨幣的投資熱。但現在很明顯—— 比特幣的價格遠超過價值本身。

比特幣的 游戲 規則

網路上有這樣一個段子說出了比特幣 游戲 的可怕:你,一名華爾街交易員數年寒窗苦讀金融理論,10年每周工作100小時,沒時間陪家人,對今年10%的回報感到超級興奮;而一位比特幣玩家:讀點書,灌灌水,吃著牛排,就獲得了900%的回報。這(比特幣)在傳統經濟學眼中,無異於賭博

比特幣不同時間段總體上漲的價格趨勢

因此,有外媒評論 "比特幣是民粹主義時代一種基於信仰的金融資產。" 筆者同意這種觀點。

持續的通貨膨脹、貨幣貶值與對網路的不信任感加劇,像極了1971年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時,人們對美國經濟和美元的不信任。這時, 人們心理上需要從原有的金融體系過渡到一種看似更可靠的貨幣准則中。

40年前亨特兄弟選擇了白銀期貨,並以每盎司2.9美元的成本購買了3500萬盎司的白銀期貨,在最初的兩個月內將白銀價格炒到6.7美元,漲幅達到130%。今天,有人選擇了有Fintech加持的加密貨幣,一個月內比特幣價格漲幅超過100%,有過之而無不及。

亨特兄弟

從亨特兄弟最終破產來看,這種投機結果可能很恐怖。但是,像陷入白銀期貨投機 游戲 中的亨特兄弟一樣,面對巨額的利潤再瘋狂都不足為奇。在比特幣上周正式作為期貨上線後的第一天,比特幣期貨就三度熔斷,期貨交易平台由於請求訪問流量過大, 導致伺服器宕機,部分功能失效,可以看到如今比特幣的瘋狂,似乎不輸於當年的白銀期貨投機。

2期貨的零和 游戲

6. 比特幣是什麼合法嗎是不是騙局

不是騙局,合法。1. 比特幣(簡稱BTC)聽起來很難理解,但實際上,比特幣的定位已經很好理解了。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總量為 2100 萬。與互聯網一樣,它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化等特點。將比特幣轉移到地球的另一端就像發送電子郵件一樣簡單、低成本且不受限制。比特幣因此被用於跨境貿易、支付、匯款等領域。
2. 是合法的。 鑒於比特幣在市場上的領先地位以及融入全球創業生態系統,很少有國家宣布比特幣為非法,因為它會影響所有加密貨幣,尤其是比特幣。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比特幣是「法定貨幣」。迄今為止,比特幣僅在日本被授予比特幣的稱號。雖然比特幣的特點是某種東西而不是法定貨幣,但這並不意味著它不能用於支付,而是由於缺乏中心化的信用背書,它作為支付的用途是完全沒有波動的。
3. 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正在考慮採取什麼措施,方法也不同:一些較小的國家,如辛巴威,只是做了一些草率的聲明,這會讓人懷疑比特幣的合法性。歐盟委員會等較大的機構認識到對話和審議的必要性,而歐洲中央銀行(ECB)則認為加密貨幣還不夠成熟進行監管(雖然比特幣已有近 10 年的歷史,但我們不禁要問何時我們可以意識到它已經足夠成熟了)。
4. 比特幣不是騙局。重要的事情我就不說三遍了。比特幣誕生至今已經十多年了。直到現在,我們仍然可以看到諸如「比特幣是一個騙局」之類的文章。以下是比特幣不是騙局的原因:所謂龐氏騙局,就是通過後期的資金彌補前期的資金漏洞,偽造高回報的假象,進而引誘更多人參與。然而,比特幣更像是一種高度流通的證券。在幣圈人喜歡的比喻中,比特幣在代碼層面就是黃金。它不僅可以作為虛擬世界的硬通貨,還可以在交易市場上流通。最重要的是,比特幣系統中沒有中央機構。自 2008 年中本聰發明比特幣以來,兩年後他退休了。他的核心開發人員是一群來自世界各地的頂級程序員。他們的工作是維護代碼和改進比特幣系統,而不是愚弄普通人購買比特幣。其次,比特幣不承諾高回報。如果你購買比特幣,就會有高額的利潤。沒有程序員會用 10000 個比特幣換取兩個 25 美元的披薩。了解了比特幣的真實機制和價值後,你就會明白比特幣與「龐氏騙局」有著本質的區別。雖然比特幣不是騙局,但還是有其他人使用比特幣來騙取所有人的錢財。因此,一定要注意保護個人資產,防止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

7. 為何數字貨幣成為暗黑商販策劃龐氏騙局和洗黑錢的不二法門

無論是來自「絲綢之路」的暗黑商販,還是龐氏騙局的策劃者他們都需要洗黑錢。當各國乃至國際組織嚴厲把控,他們不得不尋找新的方式。例如虛擬幣線上交易所。

1、數字貨幣交易也成了洗黑錢的方法之一

新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允許用戶進行匿名交易讓洗黑錢變得更加便利。ShapeShift AG就是一家這樣的線上交易所,它由美國的幾家風投 公司成立,用戶可以在該交易所上匿名將比特幣換成警察無法追蹤的其它加密貨幣。

過去兩年,通過類似交易所進行洗錢的金額有近9000萬美金。大部分交易超出了美國當局的執法范圍,身份不名的所有者及注冊地都分布在東歐和中國。

自 ShapeShift的服務在2014年開始,有一大群的犯罪分子從中受益。在被認定是來自朝鮮的黑客使用所謂的WannaCry勒索病毒攻擊商人和政府敲詐了數百萬美元之後,犯罪分子使用ShapeShift將比特幣轉換成了門羅幣,一種無法被追蹤的加密貨幣。

隨後一年,ShapeShift對其無法識別客戶的漏洞未做任何改變,仍繼續進行著數百萬美元的違法交易。

Voorhees長期以來對這種約束限制嗤之以鼻。他在五月份的一次采訪中表示,「我認為人們不應該為了偶爾出現的犯罪行為去記錄認證信息」。

比特幣和加密貨幣是基於一個分布式賬本技術的軟體,由上千台電腦進行維護。利用區塊鏈技術或分布式賬單技術的大多數加密貨幣都是可公開查看的,允許用戶追蹤貨幣從一個匿名線上賬戶或錢包到另外下一個錢包的路徑。不過,當犯罪分子用比特幣兌換美元時,這種匿名性可以被打破。

為了測試使用加密貨幣洗錢的范圍,通過分析這些貨幣的底層應用,華爾街日報製作了一個電腦程序,來追蹤超過2,500個投資詐騙、黑客、敲詐以及其它使用BTC、ETH犯罪的資金。

2、交易所洗錢更是洗黑錢的重災區

有8860萬美元的贓款通過46家交易所來洗錢,而這可能只是犯罪活動的冰山一角。很多罪犯的身份還不清楚,有的在逃,有的被捕。只有很小一部分贓款,大概有不到200萬美元,在執法的過程中被追回,法院也沒給很精確的數字。

現在,給大家展示一下華爾街日報追蹤的其中一筆贓款,是怎麼利用ShapeShift掩蓋行蹤的。一家自稱為Starscape資本的實體,利用高回報來吸引投資者,共籌集了220萬美元。

投資者使用以太坊支付的形式將以太坊轉入一個匿名錢包。然後這家公司的官網馬上就掛了,並且投資者開始在網上控訴自己的錢不見了。

以太坊,和很多加密貨幣一樣,盡管錢包持有者的身份是匿名的,也是可以追蹤的。所以這些騙子得在兌現前隱藏蹤跡。他們把幾百萬分成不同的路徑,轉移到了兩家交易所。

華爾街日報調查發現,其中一部分錢通過另一個匿名錢包被轉進了一個亞洲的交易所,名叫KuCoin。KuCoin稱調查期間他們監控到可疑交易,會凍結賬戶,但是拒絕評論關於Starscape的問題。另外有51.7萬美元被直接轉進了ShapeShift,然後換成了門羅幣,這部分的蹤跡就消失了。

門羅幣可以用來洗比特幣,也可以換成各種硬通貨,根本查不到原始交易。Starscape創始人也沒有確認身份。Voorhees指出,ShapeShift確實了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透明性—就像比特幣一樣,它允許用戶追蹤交易路徑,但是不會識別所有者的身份。

該交易所的系統讓用戶看到了哪個匿名用戶接收了貨幣,但是至於門羅幣,接收地址和交易總額仍然保密,並且其蹤跡被切斷。Voorhees表示ShapeShift及相似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不託管用戶的資金,所以不用遵守反洗錢的規則。「政府用這種東西說要保護投資者,都是胡扯」。

3、金融犯罪讓美國財政部也無可奈何

美國財政部顯然是不同意這種說法的。

在最近的一次活動中,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路的官員Kevin O』Connor表示,任何擁有美國用戶的交易所必須要遵守規則。金融犯罪部門發言人說,這番話並不是只針對ShapeShift說的,所有交易所都要注意。

其他交易所,包括美國的Bittrex,表示他們遵守了聯邦的規則,也會核查資金的來源,包括中間過了多少次錢包。即便是這樣,華爾街日報還是在Bittrex發現了非常明顯的犯罪活動大約有630萬美元的資金轉進了這家交易所。其中有一部分資金被執法部門沒收了。

①資金流轉

在比特幣引起的這波誘惑狂潮下,ShapeShift背後那些來自歐洲、加州和科羅拉多已經投了超過1200萬美元的投資人們表示,Voorhees,就是那位曾說希望國家政府消失的那位先生,已經說服了他們。他告訴他們,他是一個務實的人,他會遵守聯邦法律。

「我相信Erik,我了解他,他不是第一次當老闆。」Pantera資本的Paul Veradittakit說。Pantera資本的重點就是投加密行業,ShapeShift也是他們投的。他說, Pantera 檢測了一下不需要用戶信息的交易所模型,並認為值得賭一把,尤其是在和Erik見面之後。

他還說,律師向他保證,一個只提供加密貨幣交易的交易所,是可能受到聯邦金融監管的。Voorhees先生,一位臉色白皙,瘦瘦的34歲男士,2011年加入「Free State Project」後發現了比特幣。

2012年,他創建了賭博網站Satoshi Dice,是用比特幣支付的。後來他還在一家比特幣交易所工作過,不過因創始人涉嫌洗錢,那家交易所倒閉了。他認為比特幣可以削減遺產稅。「你有一筆錢,你想給一個人,那個人收到的金額就是你要給的金額,這筆錢可以藏起來,監管部門看不到,這難道不好嗎?」這是他2013年提出的一個問題。

②股票兌換

Voorhees把Satoshi Dice的股票賣了,換成比特幣。並且為了避稅,他把賬戶挪到了巴拿馬。然後又買回了投資者的股票,把網站賣了換成了比特幣,現在這些比特幣價值8億美元。

美國證監會後來指責他賣Satoshi Dice股票和另一家比特幣公司都屬於銷售未注冊的證券,然後他又付了5萬美元的結算費用。離開巴拿馬後,Voorhees決定開一家自己的交易所,買進加密貨幣,然後加價賣出去。

華爾街日報還追蹤到了來自Moriuchi提供的地址的資金,這些資金由暗網的供應商控制,並且為盜來的信用卡和到ShapeShift電商賬戶做宣傳。Centra Tech公司去年要開發加密貨幣借記卡項目,並開始籌集資金。公司所有人Sohrab Sharma 及Robert Farkas聲稱和Visa,萬事達卡都有合作,最終籌集了3200萬美元的資金。

聯邦監察官稱他們說的都是假的,今年早些時候,Centra創始人在南佛羅里達州被捕,被控欺詐罪。他們兩位拒不認罪,Sharma的律師對此不予置評。Farkas的律師稱Centra轉入ShapeShift的資金不是投資者的錢,也不是他們客戶的。

這家公司的錢也轉進了ShapeShift等交易所,但是創始人拒絕承認那些是客戶的錢。雖然大部分資金被法院給扣了,但是仍有一些進了ShapeShift這些交易所。雖然政府扣了大部分的錢,但在被捕之前,流入交易所包括ShapeShift的數百萬美金已經被清算了。

8. pmtc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數字貨幣和傳銷基本不搭邊,數字貨幣是一種新興事物,本質是人們編寫的程序。傳銷由來已久,是一種模式。但是現在的數字貨幣有點像龐氏騙局,所以想入局先考慮清楚。
是不是傳銷要看行為。
1、繳納一定的費用作為入門費,無論是交錢還是花錢買產品作為加入條件。
2、最基本的就是收益主要來自拉人頭,而不是銷售產品。
3、要發展3級或以上的下線才算傳銷,並且下線的收益你可以分食,下線的下線的收益你還可以分食,下線的下線的下線的你還可以分食.......分下去。
4、最終發展成金字塔模式。
5、然後設立五階三級制,做到老總就拿著多少百萬多少千萬多少億出局。
因此你先對比是不是這種模式。

9. 諾獎得主克魯格曼:比特幣就是一個全球龐氏騙局

5月21日,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者、韋德·克魯格曼(PaulKrugman)在twiter上公布了一篇其發布在紐約日報上對比特幣的評價,並配詞稱「預測分析將接到許多憎恨電子郵件,『邪教組織』是不可以取笑的」。在紐約日報評價中,克魯格曼表明,比特幣這類的數據加密財產是一個旁氏騙局。
諾貝爾獎獲獎者、經濟師韋德·克魯格曼(PaulKrugman)的文章
克魯格曼覺得,自問世起十二年,數字貨幣在一切正常的經濟活動中幾乎不起一切功效。唯一一次聽聞被作為支付手段,而不是投機性買賣,是與違法活動相關,例如洗黑錢或向關掉它的網路黑客付款比特幣保釋金。其在與數字貨幣或區塊鏈技術的狂熱者的數次見面中,關於區塊鏈技術性與數字貨幣解決了什麼問題,他覺得迄今依然未聽見確立的回答。

為何大家想要花巨額錢選購這些好像毫無價值的財產?
克魯格曼得出的回答是,這種財產的價錢持續增漲,因而初期投資人賺了很多錢,她們的取得成功持續吸引住新的投資人。
克魯格曼覺得,這是一個旁氏騙局,一個長期性運作的旁氏騙局必須一個敘述——而敘述才算是數據加密銷售市場真真正正善於的地區。最先,數據加密引領者十分善於專業性的探討,應用神密的專業術語來說動自身和別人「已經給予一種顛覆性的新技術應用」,雖然區塊鏈技術在信息 科技 規范中早已非常老舊,並且都還沒尋找一切站得住腳的主要用途。次之,自由主義者會稱其,政府部門發售的沒有一切有形化適用的法定貨幣隨時隨地都是會奔潰。
但是,克魯格曼覺得數字貨幣不一定迅速邁向奔潰。由於即便 是像他那樣對加密演算法持猜疑心態的人,也會對金子做為一種高使用價值財產的使用性能表明猜疑。終究,金子遭遇的難題與比特幣類似,大夥兒很有可能覺得它是貸幣,但它欠缺一切有效貸幣的特性。

前不久,比特幣價錢在多次暴跌後多次回暖。7月19日,比特幣價錢最少跌去30000美金周邊,天內最大下滑超出30%,24小時內暴倉超150億美金。自此,慢慢回暖至42000美金。7月21日,受「美國財政部規定超出1萬美元的數字貨幣轉帳應向美國國稅局(IRS)匯報」的信息危害,比特幣價錢再一次從42000美金跌去39000美金上下,自此又再度拉升到41000美金。

#數字貨幣# #比特幣[超話]#

10. 比特幣是龐氏騙局么

龐氏騙局是一種詐騙性的投資運作,它是利用投資者自己的錢作為回報支付給投資者,或者利用新投資人的錢支付給老投資者,而非通過公司本身經營所賺的錢作為回報。當沒有足夠的新投資人加入便導致龐氏騙局瓦解,最後的投資人便會蒙受損失。
比特幣是一個無中央管理機構的自由軟體項目,因此,沒有人能夠對投資回報做虛假的陳述。就像其他主要貨幣,如黃金、美元、歐元、日元等,比特幣不能保證購買力並且匯率是自由浮動的。由此導致的波動性使得比特幣持有者無法預測獲利或損失。事實是,由於其有用的和有競爭力的特性,比特幣正在為成千上萬的用戶和企業所使用。
比特幣的小弟萊特幣、千金卡、瑞泰幣、瑞波幣也是如此,但是珍寶幣、摩根幣、維卡幣卻是典型的旁氏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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