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央行數字貨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4月14日,一張數字貨幣DCEP個人錢包APP的截圖在網上瘋傳。消息說數字貨幣央行的DCEP已經在部分銀行測試,這意味著央行的數字貨幣即將問世。那麼央行發行了法定的數字貨幣之後怎麼去買呢?
據了解,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工作始於2014年。為了推動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還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所。央行數字貨幣的項目叫DCEP,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的簡稱,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近年來,數字貨幣R&D在中國得到了加速發展。目前,除了農業銀行,數字貨幣的DCEP已經在其他幾家主要商業銀行進行了測試。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和紙幣具有完全相同的功能屬性,只是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法定貨幣。
很多投資過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朋友,聽說央行要發行數字貨幣,都想知道央行數字貨幣是怎麼買的。但我怕他們會失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相當於紙幣的替代品。與紙幣相比,數字貨幣只是改變了交易媒介,兩者的功能和屬性仍然相同。試想,誰會用100元的紙幣去買100元的數字貨幣?
具體來說,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是無息的,可以在小額、高頻的業務場景下使用。由於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採用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使用數字貨幣進行交易更加安全,交易信息透明,央行可以跟蹤資金流向,有效打擊洗錢等犯罪。人們在使用央行的數字貨幣時,應該遵守現行的所有現金管理規定。
一般來說,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不是類似比特幣的投資型數字貨幣,所以不存在購買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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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全網最全解讀「央行數字貨幣」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縮寫為DCEP,
其中DC是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電子支付的縮寫。
簡單粗暴地來說,其實可以理解為數字化的RMB,
相當於把我們認識的紙幣變成電子版了。
多年來,被我們熟知的紙幣,是印刷技術的產物,
顧名思義,數字貨幣就是軟體技術的體現,
再嚴謹點講,就是使用了加密技術的數據包。
DCEP由央行發行,與咱們常見的法定RMB完全等值,
它的功能與屬性也與紙幣一樣,只不過體現形態是數字虛擬化的。
使用數字貨幣,其實和現在的支付平台的轉賬支付完全不同,
下面,咱們分個方面來詳細了解一下:
一、使用
使用數字貨幣前,我們需要在手機里安裝一個數字錢包(APP軟體),
這個數字錢包具有兌換轉賬、收付款等功能,
但其本質又和常見的各種支付平台不同。
二、原理
以前,咱們使用紙幣,是把自己口袋裡的錢,轉移到別人的口袋裡,
而現在使用數字貨幣,道理其實也差不多,
需要先在自己的數字錢包里生成一個加密的、帶有金額的數據包,
然後把這個數據包,通過自己的手機,傳輸到對方的手機里,
而對方的手機里的數字錢包會進行解碼,識別出金額並入賬,
再將這次交易記錄傳送給伺服器,這就是數字貨幣的結算過程。
三、網路
DCEP是可以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使用的,原理是基於手機nfc功能,
而DCEP也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因為它本身就相當於紙幣,
從離線支付的角度來說,DCEP並不是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
而是中心化的軟體技術,盡管也使用到了區塊鏈技術,
因為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有很嚴重的技術缺陷,
就是每次交易都需要海量的互聯網伺服器,而且記賬效率非常低,
每筆交易記賬都需要至少十分鍾以上的時間運算記錄,
根本滿足不了日常交易的需要,但是DCEP就完全不存在這種情況。
四、平台
我們常見的WX、ZFB,還有一些雲閃付、翼支付這些,
其實只是第三方支付平台,需要綁定銀行卡,
而最後還是和銀行進行結算,
而DCEP就完全不需要了,其本身就是貨幣,具備獨立的流通效應。
五、優點
數字貨幣的好處有很多,
首先是可以節省製造發行、運送回籠、流通使用、破損等方面的成本,
而且DCEP是不記名的,但是央行也可以通過大數據進行監控,
能夠解決很多 社會 問題(敏感,不能往深處分析...)。
六、監管
有數據顯示,目前市場上央行製造的紙幣,只佔流通貨幣總量的5%,
剩下的95%紙幣都是由商業銀行製造的,
所以央行只能用5%來調控所有100%的現金流通,
效率低、成本高,而採用數字貨幣後,
才能實現所有貨幣全部由央行製造,便於監控,也更有利於調控、制定政策。
七、流通
DCEP採用的是雙層運行結構,不直接針對個體,
其流通路徑是,央行製造一定金額的數字貨幣,
再把這些貨幣兌換給中、工、農、建等銀行,
這些銀行再把這些數字貨幣進一步兌換給WX、ZFB這類型的第三方平台,
再由它們交易兌換給大眾,從而開始流通使用,
而央行未來還用這種方式與國外的很多銀行合作,
這樣也相當於把DCEP推向全世界。
最後,做個總結,
2200年前,秦始皇統一貨幣,
咱們中華民族首次實現大一統天下,
1000年前,首張紙幣「交子」誕生於咱們國家,
改變了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
今天,首張法定數字貨幣也即將在咱們國家落地,
貨幣,從最原始的貝殼到金銀再到銅錢、紙幣,
最終會走向互聯網,變成數字化形態,
從移動支付平台到數字貨幣,一路演進,
我們已經多久沒有使用過現金和錢包了?
雖然紙幣的地位短期內不容取代,畢竟還有太多的 社會 場景需要依靠實物紙幣交流交易,
但是數字貨幣的誕生也是從需求中衍生出來的,
銀行的職能、金融機構的角色、我們的生活方式都可能發生更大的改變,
在不久的未來,我們也會失去「點錢點到手抽筋、紙醉金迷大把花錢」的儀式感。
哎,只能說,不是我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啊!
對於這一切可期的未來,你又是如何感慨呢?
從這些內容的表象之下,你又看到了什麼更深層的內涵呢?
⑶ 中央銀行業務活動的原則有哪些
1、不以盈利為目標: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維護金融和經濟穩定。
2、保持資產的流動性:主要指中央銀行一般不做期限長的資產業務。以備商業銀行和政府之需,需要時,過多發行貨幣會破壞正常的貨幣、信用秩序。
3、主動性:主動性是指中央銀行在進行金融監管或貨幣政策操作時,要獨立判斷並主動採取措施。
4、公開性:主要是指中央銀行的業務狀況公開化,定期向社會公布業務與財務狀況,並向社會提供有關的金融統計材料。影響公眾,以便形成合理預期,增強貨幣政策效應使其活動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
(3)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幾個原則擴展閱讀:
按照其資產負債表的構成,銀行業務主要分為三類: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中間業務。
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形成資金來源的業務,是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和資產的重要基礎。商業銀行負債業務主要由存款業務、借款業務、同業業務等構成。
負債是銀行由於受信而承擔的將以資產或資本償付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債務。存款、派生存款是銀行的主要負債,約占資金來源的80%以上,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運用資金的業務,包括貸款業務、證券投資業務、現金資產業務。
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包括交易業務、清算業務、支付結算業務、銀行卡業務、代理業務、託管業務、擔保業務、承諾業務、理財業務、電子銀行業務.
⑷ 央行正加速推進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數字人民幣僅是人民幣的數字化形態嗎
數字化人民幣不僅僅是人民幣的數字化形態。數字人民幣,英文簡稱為“DC/EP”,分別是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的縮寫,這表明數字人民幣不僅是貨幣,而且也是電子支付工具。這就表示,在討論數字人民幣的時候,首先還是要認可和肯定人民幣的基本屬性是貨幣,是現有法幣體系的組成和補充,其次才是一種數字支付的工具。
三、數字化人民幣有利於引領國際金融格局。數字化人民幣有助於形成新的國際金融格局,助力人民幣國際化。數字化人民是基於數字技術的經濟金融活動,可以帶來全新的發展覬覦。數字人民幣從發型,流通,存儲、投資和跨境流動等所有環節都可以變成數據,這都為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雲計算,物聯網的發展,做出了有利的貢獻,所以數字人民幣在未來社會,是有很高的發展潛力的。
⑸ 什麼是數字貨幣,央行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即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
現階段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替代,主要想解決現鈔和電子支付在實際應用中存在的兩大問題:一是紙鈔和硬幣容易匿名偽造,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的風險;二是基於現有銀行賬戶緊耦合模式的電子支付,無法滿足匿名支付的需求。
數字貨幣具有以下三個特性:
一、交易成本低
與傳統的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相比,數字貨幣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費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別是相較於向支付服務供應商提供高額手續費的跨境支付。
二、交易速度快
數字貨幣所採用的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不需要任何類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機構來處理數據,交易處理速度更快捷。
三、高度匿名性
除了實物形式的貨幣能夠實現無中介參與的點對點交易外,數字貨幣相比於其它電子支付方式的優勢之一就在於支持遠程的點對點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為中介,交易雙方可以在完全陌生的情況下完成交易而無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夠保護交易者的隱私。
【拓展資料】
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⑹ 數字人民幣發行機制
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它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具有等價性和法律補償無限性的特點。今年7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人民幣R&D工作組發布了《中國數字人民幣R&D進程白皮書》(以下簡稱E-CNY白皮書),數字人民幣將成為未來重要的支付基礎設施。相關數據顯示,中國數字人民幣探索步伐領先全球,應用前景機遇與挑戰並存。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的制度保障
1.加強法律保護。只有通過完善的法律和相關的規章制度,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才能得到有效保護。央行可適時出台數字貨幣法律法規,加強監管,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有效發行,堅決打擊利用數字貨幣實施的欺詐行為。處罰規則可參照已制定的《數字貨幣法》,確保數字貨幣在發行過程中的法律地位。在央行內部也可以設立專門的數字貨幣管理機構,對合法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者給予支持和法律保護,有效保障消費者資金安全。使用數字貨幣從事非法活動的主體將受到專門部門的處罰,央行應該作為主人出現。
2.加強宏觀管理。為了加強數字貨幣的金融控制,政府必須加強宏觀管理。央行負責發行數字貨幣,其主導地位不可動搖。這可以有效控制數字貨幣私下發行的無序狀態,更好地控制數字貨幣中的發行數量,引領央行制定數字貨幣發行實施細則,從而為經濟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中國人民銀行2017年1月推出的中國數字票據實驗平台已經成功測試,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已經投入試運行,這標志著中國人民銀行將成為第一家發行數字貨幣並進行實際應用的央行。
3.利用大數據分析提高技術能力。數字貨幣的廣泛應用對現代互聯網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來如果採用區塊鏈技術,只要掌握全部網路的51%,就可以控制所有節點,目前的技術處理和備份都需要更新。數字貨幣證券交易所近年來接連被黑的原因是網路的系統性安全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未來可以利用大數據分析提高技術能力。數字貨幣系統通過現代密碼學、完善的加密功能和系列組合,可以識別貨幣持有者,防止數字貨幣被盜用和重復使用,可以極大地幫助數字貨幣參與各方的正常權益。保障流通領域數字貨幣的安全。
4.進一步完善區塊鏈技術。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數字貨幣,由於區塊鏈建設的數字貨幣系統在與其他平台的連接上會出現問題,區塊鏈技術的密碼服務需要與其他平台進行數據交換。因此,應進一步完善區塊鏈技術,特別是密碼學技術,實現數字貨幣中的網路節點與實物貨幣綁定到賬戶的方式,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數字貨幣在國際結算中的收款業務,通過數據加密實現數據交換,提高身份驗證和網路安全性,加大資料庫建設,確保數字貨幣的區塊鏈平台穩定,完善區塊鏈技術,為數字貨幣發行後進入流通領域創造有利條件。
⑺ 央行推行數字貨幣到底是不是依照去中心化
央行推行數字貨幣到底是中心化還是去中心化,這是一個相對的問題,如果從國內央行的角度來考慮,這是一個中心化過程,如果從銀行表外、互聯網金融、美聯儲等角度來考慮,我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就是去中心化。
但是從美元、國內銀行、金融機構與互聯網金融等角度來說,則是一個去中心化過程。長期以來美國用美元的鑄幣稅橫行天下,全球各經濟苦美久矣,而我國基礎貨幣的不斷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美元輸入所導致的。
截至今年3月份,我國央行的總資產為36.5萬億元,以當前匯率折算成美元大概為5.16萬億美元。我國央行的資產有大部分都是外匯資產,佔比達到了58%,其次為對存款金融機構的債權,佔比在31%左右。
由於美元輸入導致外匯占款比例較高,因此我國央行的貨幣發行權等於被美聯儲所侵佔,這不僅嚴重影響國內的宏觀調控,還為中國帶來了外匯儲備風險與經濟風險,對國內調控經濟增速、通脹水平、資產價格等等都非常不利,因此央行數字貨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繞過美元的國際支付與結算體系,令我國去美元化,去美元的中心化,這利於央行權力的再集中,也利於人民幣國際化,從這個角度來說又是去中心化。
另外,長期以來,由於銀行表外與互聯網金融等不斷抬高貨幣乘數,導致央行的貨幣發行權被稀釋,這不僅對國內系統性安全形成嚴重威脅,同時還令央行的貨幣政策越來越無力,這加大了市場風險,同時也降低了人民幣的信用,而央行數字貨幣會對銀行表外等具有明顯的牽製作用,會加強央行集權。
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與法定貨幣等值,具有法償性,所以央行數字貨幣註定不同於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去中心化。
央行數字貨幣是以國家信用為背書,以國家形式發行的數字貨幣,這是中心化的區塊鏈記賬方式。而目前流行的區塊鏈加密貨幣如比特幣等是去中心化,但是比特幣等由於不具備國家信用等特徵而不斷表現出高波動性,這就無法取代等價物,所以中心化的法定數字貨幣更具信用特徵、法律特徵、穩定特徵,才會比比特幣等得到更多的認同,才會有價值基礎,才會做等價標准。
各個國家所研究的數字貨幣,自然都具有主權特性,這必然與比特幣等去中心化不同,只能是中心化產物,與數字貨幣去中心化這一屬性會出現矛盾。 中心化在我,去中心化在他,這恐怕是各國央行數字化貨幣的必然選擇。
嗯,對於央視推出的數字貨幣。很多人有很多爭論,但是國家也是考量了很多方面的原因。才決心推動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從去年就開始國家有這方面的想法。但是並沒有去太多的實施。由於疫情的突發國家對數字貨幣這一塊更重視,也更快的去真正落地了。一個紙幣容易交叉感染不衛生。由於紙幣有可能會通過造假讓普通老百姓受損。存款取款特別不方便。而今天有了數字貨幣就不一樣了。所有的財富都會在我們的手機裡面。不需要任何數據網路是通過手機碰一碰就可以雙方產生交易。就不會產生太多的金融詐騙之類的。所以推動數字貨幣還是比較好的,但是它是需要一個過程。
央行推出的,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法定貨幣!肯定不是去中心的!說直白點就是點子版的人民幣!和我們平時花的紙錢性質是一模一樣的!
不同的是數字貨幣簡單化了流程,會更方便,簡單的服務大眾!比如我們要紙錢,我們要去銀行辦理銀行卡,要好多繁瑣的步驟,那如果對於要存一百塊錢的人來說就過於繁瑣了!所以現在全球好多人都還沒享受到金融服務!
數字貨幣的推出,大大降低了使用成本,只需要個手機號就能開啟服務!不過隨著業務量的增加,該有的認證還是會一步步加上去的!
有人會說,現在支付寶,微信不是也挺方便的,支付寶,微信背後都必須有銀行卡的綁定,那就又回到之前的那個繁瑣的手續問題了!
所以數字貨幣的推出,會大大降低人們的使用成本,更方便的服務大眾!
沒有一個央行會把自己手中的控制權拱手相讓給予市場,不然央行也無需這樣千辛萬苦地打造自己的數字貨幣,其目的就是在於市場化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沖擊,擔心會把自己的這快大蛋糕給瓜分走一部分。於是,各國央行也准備進行全面反擊,而最重要的各國央行的核心作用地位不能改變,各行央行發行貨幣的邊際成本為零的格局不能改變,央行可以根據政策需要發揮無限制量化寬松的貨幣發行特色不能改變。最後一個最難也是最緊要的,就是貨幣的獨立政策下的區域流動性特色不能改變,除非達到了貨幣全球化的時刻。
接下來,再說說這個數字貨幣的規模情況,我國的基礎貨幣大約在30萬億人民幣,可是紙幣的規模也就在7萬億,而我國3月份的供應量達到了208萬億,2019末的國內債務總規模達到了251.3萬億,是GDP的220%。當數字貨幣全面放開的情況下,估計也不可能會消滅紙幣的存在,而且其規模還是不會太小。因為無論紙幣和數字貨幣其鑄幣稅都是極其高昂,成本也都是可以忽略不計。對於央行來說其實打造數字貨幣和發行紙幣都是沒有太大問題。只要大眾需要兩種都可以發行。假如有一天數字貨幣與紙幣旗鼓相當,也就是3~4萬億的規模,占整個M2208萬億的2%。
這區區2%的數字貨幣又如何能夠達到去中心化,顯然不可能。但數字貨幣的本身就是去中心化,不僅可以通過第三方平台的大數據可以轉賬,通過點對點的無互聯網前提下也可以轉移錢包內的數字貨幣,這就是去中心化。而數字貨幣的移動痕跡是可以尋找到的。這也是央行在發行數字貨幣時必須做到的技術,而紙幣的痕跡比較難以跟蹤。可無論孫悟空的跟鬥打出十萬八千里,總是逃不出央行如來佛的手中心。而這手中就是掌握在幾百萬億規模的總貨幣供應量。
對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技術背景有所了解的人就知道,作為一項去中心化技術,數字貨幣自誕生之日起就有「反骨」,這與中心化的金融貨幣管理和發行機構形成了天然的沖突。中國、瑞典以及新加坡在內的各國央行已經著手開始籌備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
問題也隨之而來。這種由國家政權背書的法定數字貨幣與產生在區塊鏈公鏈基礎上的諸如比特幣、以太幣有哪些區別?能否共存?未來二者的結局走勢又將如何?下面讓我們從兩個方面來分析一下。
問題一:數字貨幣與央行數字貨幣的多重差異
從技術定義來看,數字貨幣的表現形式是建立於開放區塊鏈之上的智能合約,其本質是勞動價值共識。因為區塊鏈有分布式賬本這種共享協議的存在,這種價值共識無需通過中介來傳遞和證明。反觀各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從目前的設計角度來看,其角色都是作為現行貨幣體系的補充,直白的說只是將現行貨幣進行數字化,所以本質上仍然擔當著價值中介的角色。
從產生背景來看,嚴重的通脹所帶來的世界范圍內的法定貨幣價值貶值,是數字貨幣產生的重要前提之一。數字貨幣的出現從邏輯層面解決了貨幣貶值和人為操縱價值波動的問題,但同時也必然對現行金融秩序形成了巨大挑戰。央行的數字貨幣正在在這一挑戰下所推出的被動應對措施。
由於各國金融貨幣體系所面臨的問題不同,在設計功能及擔負使命上也有很大差異。
比如,瑞典央行啟動數字貨幣研究的動機簡單而直接,就是為了應對國內現金流通的萎縮,所以直接稱呼為「數字克朗」,即數字現金。加拿大央行的出發點是評估數字貨幣是否比現有零售支付體系更加高效和低成本,所以提出的定義強調其支付媒介功能:「由中央銀行負債發行用於支付的數字價值形式」。英格蘭銀行對其的界定是央行通過特定規則發行的、與法定貨幣等價並且生息的數字貨幣,向公眾授予了一種可以隨時隨地、電子化接入央行資產負債表的方式。
相比之下,歐洲央行的理念更為全面宏大而長遠,打算利用區塊鏈技術同時支撐起基於賬戶和基於價值的兩種央行數字基礎貨幣(DBM)模式,並同時認可兩種模式下交易合法性,也是目前包容度最高的體系制度。
問題二:國家法定數字貨幣是否可以替代傳統數字貨幣
回答問題之前,我們先從 社會 學層面來進行定位。從種群角度來說,人類作為群體性動物,天然需要中心化的組織。同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種傳統矛盾哲學所帶來的 歷史 經驗也告訴我們,完全的去中心化是做不到的。其實,中心化本不是問題,問題在於中心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比如壟斷、不平等及欺詐行為的產生。但在公平、自由這種民主文明血液下所誕生的區塊鏈,恰恰沒有受到負面因素的干擾,所以反而產生了制約這種負面影響的技術功能。
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不會再對這個問題產生過多的疑問和糾結。被譽為全球區塊鏈技術「扛把子」,同時也是Steemit公司聯合創始人和CTO的Dan Larime對這一點看的很透徹。他在采訪時就表示:「中心化不是目的,只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去中心化也不是目的,而是反審查、保持網路不被外界權力關閉的一種手段。」
合理預測,傳統數字貨幣與國家法定數字貨幣的發展會經歷三個過程:前期並行、中期互補、後期融合。
原因很簡單,生產力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的,區塊鏈技術也一樣。同樣的,國家背書的法定公信力與技術背書的共識公信力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也是無法比較的。區塊鏈技術尚未成熟,現存全球金融貨幣體系暫時還看不到崩潰的跡象,所以可以得出的基本判斷是二者無法相互替代,也無法相互消滅。
不僅如此,二者甚至可能在產生某種程度上的互補。(當然,前提是各國央行能夠走在正確的方向上。)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一方面會打擊各種假幣、空氣幣的生存空間,推進區塊鏈在金融系統的加快開發和利用,同時也在客觀上聚焦投資,讓有價值的區塊鏈以及ICO顯現出來。
我們可以拒絕選擇,但是無法拒絕未來。破繭成蝶的過程固然痛苦,但之後的展翅高飛更加值得我們期待。
不是,是可溯源的,是以國家本幣為背書的,如徹底完全去中心化,交易管理不可接受,它的最大的功能是交易和管理便利化
要理解具有價值傳遞功能的數字支付工具,那就有必要說說目前我們常用的支付寶、微信、二維掃碼等電子化支付工具。先舉一個簡單的場景,支付寶付款為什麼在無網路(離線支付)狀態下無法使用呢,難得離線就無法聯接嗎,為什麼就不能用藍牙、NFC等點對點連接方式支付呢,背後的原理就在於支付寶僅僅是支付中介手段,是實物貨幣支付的數字化、電子化形式,也就是說,表面是數學化支付、背後實質仍然是實物貨幣在交換。所以必須要聯網,對接實物貨幣過(賬戶系統)結算,否則電子化支付無法完成等價(價值)交換。
對的,去中心化是大趨勢
不是去中心化的,中國央行的數字貨幣dcep只是採用了區塊鏈技術的加密演算法,並沒有才有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結構 其實就是人民幣的數字化而已
現在還是有中心的,只要是央行推出的,就必然是有中心的,將來可能是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的。
⑻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⑼ 從九個問題帶你了解央行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
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的發言,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推到了大眾的視野之中。
從2014年周小川提議研發央行數字貨幣,到今年穆長春的「呼之欲出」,已經過去了五年。經過五年打磨,如今的央行數字貨幣究竟是什麼模樣?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未來又會帶來何種影響?
一、模式: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中心化管理機制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在運營投放、管理模式和技術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有自身的特點。
1、雙層運營投放體系:4點考慮和4個影響
首先,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了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 而不是由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的單層運營體系。在雙層運營體系下,上層是央行,由央行對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做信用擔保,因此央行的數字貨幣與人民幣一樣具有無限的法償性;運營投放體系的下面一層由不同的商業銀行構成,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面向公眾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同時,需要向央行100%繳納全額准備金,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
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有四點考慮:
第一,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結構復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因此在中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將讓央行獨自面對所有公眾,給央行的運營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
第二,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 科技 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灶的巨大浪費。
第三,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面向的用戶是廣泛的公眾,覆蓋十幾億人口的系統規模龐大,想要保證穩定高效地運行非常不容易,面臨諸多風險。雙層的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第四,在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下,可能會導致金融脫媒。央行面向公眾直接投放的數字貨幣在信用等級上要高於商業銀行的存款貨幣,可能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
而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運營投放體系的影響則體現在下面四個方面:
第一,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起初央行行使國家職能發行的貨幣是有著黃金等具有真實價值的物品作為可兌換儲備的。公眾接受了央行發行的貨幣,就等於將黃金等有真實價值的物品借了央行,而公眾只持有兌付憑證,也就是說,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當國家憑借國家信用強制規定法定貨幣而不再依賴黃金儲備時,這種信用關系和負債關系並沒有改變。從這種角度來說,所有流通中的貨幣包括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都是央行的負債。
第二,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並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以199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為起點,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二元賬戶結構支撐的貨幣投放體系。央行的數字貨幣也採用了與二元賬戶結構相似的雙層投放運營體系。
圖1:二元賬戶結構與雙層運營體系的比較
第三,在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前提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強化順周期效應。經濟增長一般會經歷蕭條、復甦、繁榮、危機完成一個完整的周期,在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便是順周期政策,在經濟蕭條時又變成逆周期政策;類似地,緊縮的貨幣政策在經濟繁榮時是逆周期政策,而在經濟蕭條時是順周期政策。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膨脹的壓力,經濟蕭條時緊縮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緊縮的壓力,是為順周期效應。由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對現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產生影響,因此與順周期效應天然隔絕。
第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注重對M0貨幣的替代而不是對M1、M2貨幣的替代。
(註: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准貨幣」,這里的准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M1反映市場中的現實購買力,而M2同時反映現實和潛在購買力。如果M1增速較快,則消費和終端市場活躍;如果M2增速較快,則投資和中間市場活躍。)
目前M1和M2貨幣在中國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的日益高效已經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
但在M0貨幣端目前仍存在三大比較突出的問題:第一,現有M0的匿名性使其存在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第二,互聯網支付基於銀行卡賬戶緊耦合的模式無法滿足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第三,目前我國仍存在銀行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當地公眾對M0貨幣(現鈔)的依賴程度還比較高。
因此央行發行注重替代M0的數字貨幣是既符合國情又順應公眾對小額高頻支付業務的需求(根據不同級別的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同時還能有效防範M0貨幣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
2、中心化管理模式: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有本質區別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用了中心化的管理模式,這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有著本質區別。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 社會 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改變;
2)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央行數字貨幣的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下由指定的機構進行貨幣的隊員,這需要中心化的管理以避免指定運營機構的貨幣出現超發;
4)只要二元賬戶體系和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沒有改變,央行的中心管理模式和地位也就不會改變。
最後,對一個需要支持廣泛公眾使用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來說,如果採用純區塊鏈技術的架構,目前還無法實現零售層面所需要的高並發性能。因此,在技術道路的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並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項技術。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可以支持智能合約的,不過只會支持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此外,央行指定的部分運營機構也會採用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最終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數字貨幣的系統優化。
二、發展歷程:
我國央行在數字貨幣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是這一切的開端,那2017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轉折。在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貨幣研究院為核心,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蹤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表1: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
三、各界聲音:央行數字貨幣的九個問題
1、為什麼去年央行開啟法定數字貨幣研究的996工作模式?
肖磊分析了去年同期的情況發現,去年六月份,美國首次開始對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中美貿易摩擦升溫,人民幣匯率走低,國內市場民眾對數字貨幣的需求增加,國家從輿論層面開始整頓,包括央視 財經 製作「聚焦代幣市場亂象」專題,網信辦對諸多區塊鏈自媒體進行封號,五部委接連發布風險提示等。而去年六月,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個月內公布了4項專利申報。基於這些消息,肖磊認為,從去年六月份開始,中國從兩個層面加強管制,一個是輿論層面對數字貨幣的引導和控制,另一個是從央行層面建立民眾對中國官方數字貨幣的信心,央行肯定接到了指示,要求加快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的步伐,所以才有了穆長春口中的996。
2、中國有發達的移動支付,為什麼還需要央行數字貨幣?
穆長春直言,對老百姓來講,基本支付功能在電子支付和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界限實際上是相對模糊的。但以後實際投放的央行數字貨幣在一些功能實現上會和電子支付有很大區別。從宏觀經濟角度來講,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數字貨幣是「賬戶松耦合」,即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金融 科技 與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楊東從貨幣發展必然性角度來看,認為貨幣必然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一般等價物必定越來越脫離實體,形態也越來越自由。密碼代幣是現在貨幣的主流發展方向。雖然我國的移動支付在國際上處於相對領先地位,但這種優勢並不是絕對的。Libra的發布給我國敲響了警鍾,並且可以造成重大沖擊。「未來,數據資源的爭奪必定會愈演愈烈,我國的支付領域,尤其是小額零售的支付領域必將面對更多挑戰,最好的方式就是推出法定數字貨幣加以應對。在這個層面上,央行推出法定數字貨幣也是有利於我國的支付行業成長的。」
肖磊也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無論設計目標有多少個,最終就是一個消滅現金的目的。可問題是,不做數字貨幣,現金也會逐漸消失,這是一個 歷史 大趨勢。
3、央行數字貨幣是否付息?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早在2018年初就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而龍白滔則認為,合理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必須支付利息。為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可調節利率可以維持價格穩定和維持央行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的平價。「可調節利率可以增加央行數字貨幣的需求,而無需央行資產負債表的調整,無需破環平價關系,也無需價格水平調整。」
4、央行數字貨幣=央行現金數字化?
與穆長春同一天,銀聯董事長邵伏軍也在8月10日的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表達了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他認為法定數字貨幣不僅僅是貨幣數字化,還能通過與智能技術的結合,通過智能合約設計,較好解決交易雙方的信任問題,以及信息流和資金流同步的問題,這個優勢能夠大幅度簡化傳統金融機構間比較復雜的交易流程。
5、央行數字貨幣和Libra
總有人拿央行數字貨幣和Facebook的Libra進行比較,但智堡網創始人、貨幣學者朱塵認為這兩者大不相同。Libra建立在法幣信用上,受到央行和金融機構的約束;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對法幣進行技術升級——對原先的央行貨幣(M0)進行了數字化升級,本質上並沒有改變銀行存款准備金和現鈔的貨幣屬性。央行數字貨幣的具體場景還是服務央行所管理的支付側,比如銀行准備金之間的交易往來,還有就是現鈔的數字化升級,並不神秘。而對普通人來說,央行數字貨幣讓交易和支付都處於央行網路內,提升便利性的同時,也失去了紙幣的匿名性和隱私性。
而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表示,應將Libra視作外幣,納入我國外匯管理整體框架。除國家另有規定極少數情況外,境內必須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包括數字環境下的境內交易的計價結算,絕不能出現在數字環境下境內交易的Libra化或者美元化。
6、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影響?
邵伏軍認為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積極影響體現在:1、提升對貨幣運行監控的效率,豐富貨幣政策的手段。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將使貨幣創造、計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為貨幣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並且為經濟調控提供有益的手段。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能夠有效地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一些幫助。2、有利於提升交易流程的智能化的水平;3、切實提升支付特別是跨境支付的效率,建立開放的支付環境。
通證研究院在報告中認為,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至少在捍衛數字主權;提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和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等三個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但中國外匯投資研究院院長譚雅玲認為,用數字貨幣來促進人民幣的國際化,那是一種理想主義,畢竟美元的霸權在短期、中期,甚至長期,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它是很難被消除或者替代的。「當前中國的金融處在一個調結構的過程當中,我們要把它轉變為「金融為輔,經濟實體為主」。我們貨幣規模也是超過實體經濟的,也需要去調整。如果數字貨幣的概念依然是金融層面為主,那麼它對真正的脫虛向實是否有推進作用,我是存疑的。」
冰川思想庫研究院陳季冰也表示,在可預見的未來,傳統法幣依然是 社會 經濟中的主要流通媒介,數字貨幣暫時會是一種嘗試和補充。
7、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面臨的難題
龍白滔認為,央行數字貨幣在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核心目標上,最大的挑戰是美元國家化和與Libra類似的超主權貨幣。而應對這種挑戰可以通過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來解決,但這不是「最根本和最徹底」的方案,更有效的方式是通過央行數字貨幣與友好國家分享鑄幣權。
而在邵伏軍看來,當前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難題主要體現在:1、技術實現存在問題。當前技術水平,確實還難以實現對海量的貨幣實時數據採集、監控和分析,也難以開展高效精準的可編程的操作;2、國際協調難度大。各國支付市場的監管,各國差異很大,各國研究數字貨幣的出發點和目標也大不相同。3、底層基礎不足。既缺乏相應的底層運作規范,也缺乏對相應的監管機制。
8、是否基於區塊鏈發行?
穆長春在演講中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最開始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時候,作過一個完全採用區塊鏈架構的原型,但基於現有技術,無法達到零售級別的高並發要求。所以,最終央行層面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種技術。
他表示,目前央行在技術路線選擇上處於「賽馬」、市場競爭優選的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數字貨幣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將最終跑贏比賽。
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日前也撰文表示,央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幫助建立競爭性環境,使得最優的技術順利凸顯和發展,通過競爭選優來實現更好的技術應用。競爭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為技術進步速度很快,因此會出現一種技術在某一階段佔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但還會有另一項新技術出來,形成一浪接著一浪地往前推進的情形。
9、民眾如何獲取央行數字貨幣?
未來民眾獲取央行數字貨幣的方式大概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到銀行開通一個數字貨幣的錢包,直接拿著手上的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換成數字貨幣(櫃台辦理);第二類是直接拿現有賬戶上的錢,用網銀在線購買,類似於把銀行賬戶里的錢,轉到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線上辦理);第三個是直接在場外交易,我轉給你,你轉給我,或我有什麼東西要賣,明確只收數字貨幣。未來中國可能會出現三種形式的支付,網銀、第三方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官方數字貨幣,用戶將錢放在何處取決於用戶
⑽ 為什麼央行要發行數字貨幣
最近,中央銀行數字貨幣DCEP在農業銀行內測定的錢包APP照片在網上廣泛流出,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進行試驗,然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發表聲明證實.接下來,金投小編將介紹中央銀行為什麼發行數字貨幣
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中央銀行的負債,具有國家信用和法定貨幣等值.中國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和其他中央銀銀敬行的數字貨幣不太一樣英語簡稱DC/EP,其中DC表示數字貨幣,EP表示電子支付.
DC/EP的本質是紙幣和硬幣的替代,即M0(流通中的現金)的替代,只是實現了形態鋒培慎的數字化.隨著第三方支付的快速發展,中國正逐漸進入無現金時代.然而,在這種非現金支付方式中,銀行賬戶需要綁定.使用的貨幣也被稱為電子貨幣.依賴的基礎仍然是紙幣和硬幣,只是通過互聯網等方式完成.
此前,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明確定義了其功能中運屬性與紙幣完全相同,只是數字形態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