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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是債權嗎

發布時間:2023-10-31 10:13:26

A. 央行研究及發行數字貨幣的目的:增強貨幣市場的控制力

央行對數字貨幣的關注並非來自 比特幣 ,比特幣對央行及法幣不構成任何威脅。增強貨幣市場的控制力,或許是央行研究及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核心原因。很多人對數字貨幣產生誤解,認為數字貨幣是貨幣數字化。其實大錯特錯,當今法幣基本已經實現了貨幣數字化。更重要的是,正是因為貨幣數字化,才將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控制大權被商業銀行奪走。如今,央行所關注的是,數字貨幣能否讓其重新奪回貨幣控制權。

因為貨幣數字化和數字貨幣在債權性質上存有根本區別:貨幣數字化是M2,屬於商業銀行的負債;數字貨幣是MO,屬於央行的負債。這種債權性質的改變,對貨幣市場結構和貨幣控制力的影響非常大。技術是推動這一切改變的根本動力,貨幣數字化的底層技術是計算機及互聯網,而數字貨幣則是 區塊鏈

計算機時代,商業銀行攜M2掌控貨幣創造力

貨幣數字化是1970年之後信息技術革命帶來的改變。在此之前,銀行沒有計算機系統、網路系統,ATM機24小時銀行沒有出現,銀行依靠人工做清結算,用戶存儲、支取、轉賬匯款都不方便,很多人、企業都存在有大量現金以備不時之需。當時的貨幣市場上,M0和M1的佔比要比現在更大,M2則小得多。

央行研究及發行數字貨幣的目的:增強貨幣市場的控制力

但是,計算機和互聯網出現之後,銀行的清結算系統給貨幣結構帶來根本性改變。銀行可以實現快速存儲、借貸、支取和轉賬匯款,用戶將大量現金存入銀行,這樣市場上現金大量減少,而存款大量增加。這一變化導致三個結果:一是債權性質發生了根本改變。用戶持有的現金,是央行的債務,屬於MO范疇,如果存入商業銀行則是銀行的債務,屬於M2范疇。二是大大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貨幣創造能力,M2佔比和貨幣乘數增大,銀行的債務和資產都大幅度增加。一方面商業銀行吸收了更多的存款(債務),從盈利角度考慮同樣放出更多的 貸款 (資產);另一方面由於計算機的出現,銀行可以更加精準的控制風險,擴張資產負債表,不斷吸收更多存款,釋放更多貸款。三是商業銀行的控制力增大,央行控制力減弱,市場杠桿率大幅度增加,債務大規模擴張。

還有一個顯著的變化在投資銀行領域。1971年,美元與黃金脫鉤,世界主要國家開始實行浮動匯率。在浮動匯率之下,匯率、 利率 波動較大,出現了投機套利空間。套利空間誘發了各種金融創新,包括期權、期貨、信託、各種基金及衍生品,投資銀行藉此興起。由於互聯網和計算機的出現,大大增強了投資銀行的風控能力,同時也鼓勵他們快速擴張。高回報促使更多資金從商業銀行流向投資銀行,商業銀行迫於盈利壓力藉助「影子銀行」將錢轉投到投資銀行領域。可見,在計算機出現和執行浮動匯率之後,央行對貨幣的控制力被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削弱。雖然當時美國對銀行實行分業管理,監管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擴張,但是商業銀行通過擴張表外業務來規避美聯儲監管。這段歷史似曾相識,今天中國正在上演這一幕。

區塊鏈時代,央行能否借數字貨幣M0重新奪回控制權

最近中國央行去杠桿去得有點疲憊,與財政部「互掐」起來。這裡面反映的問題很多,央行在去杠桿方面確實比較被動,商業銀行在地方政府、地方融資平台、國有企業面前出現資產錯配、表外業務激增、杠桿率提升。這樣大大削弱了央行的貨幣控制能力和貨幣工具調控效果。

數字貨幣的出現,或許與數字貨幣化類似,改變貨幣市場結構,增強央行的貨幣控制力。數字貨幣時代雖然基本上消滅了現金,但是MO卻回來了,數字貨幣與現金一樣都是MO,屬於央行的負債。在中國人民銀行姚前博士公開的信息,央行數字貨幣擬採用「雙層架構」,即銀行賬戶加數字貨幣錢包賬戶。數字貨幣錢包賬戶實際上是映射到商業銀行系統的個人「錢包」,屬於M0范疇。銀行賬戶系統里的資金屬於M2范疇。

我們可以推測,如果央行按照雙層價格設計發行數字貨幣會給貨幣市場帶來什麼影響?首先,「私人錢包」里的數字貨幣像現金一樣重新回到MO的范疇。用戶掌握了自己的密鑰,將現金存放在私人錢包裡面,不用擔心商業銀行會拿走這筆錢。其次,數字貨幣如果採用區塊鏈技術,將促進商業銀行「脫媒」,商業銀行的資金可能會再次外流,更多地流向投資銀行和其它新派生的金融機構。這樣,商業銀行的貨幣創造能力被壓縮,M2佔比可能會降低。第三,中央銀行對貨幣的控制能力得到增強。

央行研究及發行數字貨幣的目的:增強貨幣市場的控制力

當前,央行發行的貨幣在社會中自由流通。最後怎麼回籠呢?一個是商業銀行派生貨幣的回籠,一個是央行基礎貨幣的回籠。前者央行可以通過存款准備金、利率及其他政策去控制,後者是由稅收體系和公開市場操作來完成的。

但是,發行數字貨幣之後,央行控制的基礎貨幣佔比提升,M2可能下降,提高了央行的調控籌碼。不過,日本教授黑田明伸在《貨幣制度的世界史》里研究發現,大量現金流入市場後,官方幾乎無力回收,這些現金就像「沉沒」了一樣。數字貨幣和現金一樣屬於MO,央行容易控制和回收嗎?

騰訊雲區塊鏈首席架構師敖萌認為,可編程貨幣可以大大加強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控制權。敖萌博士認為:「通過編程,央行可以控制貨幣的整個生命周期——創造、流通、回籠。」怎麼理解?對於計算機,它的內部是有一定的自我控制的功能。以早期面向對象語言為例,要求至少有兩個函數,一個是構造函數,一個是析構函數。你既要解決它的創造問題,也要解決它的消亡問題。如果我們未來上升到可編程的數字貨幣,央行的控制權就大了很多。甚至在流通環節也可以增加控制。這也是為什麼各國央行都對區塊鏈技術抱有非常大的興趣。

如果央行數字貨幣能夠提高央行對貨幣的控制力,那麼因計算機興起和數字貨幣化帶來的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和表外業務過度擴展、杠桿率、債務率過高等問題,或許可以得到緩解。央行擁有更強的貨幣控制力,如果對貨幣市場管控科學得當,應該能更好地預防、緩解金融危機。

技術推動變革,計算機技術的出現,導致大量現金進入商業銀行系統,貨幣債權發生轉移,貨幣市場結構發生改變。央行的負債M0縮減,對貨幣市場的控制力減弱,商業銀行通過貨幣乘數創造大量M2,資產負債表大規模擴展,同時引發誘發通貨膨脹、高負債等問題。而區塊鏈技術的出現,同樣引發貨幣債權、貨幣市場結構和貨幣控制權的改變。央行可發行數字貨幣,或促使貨幣從現金和銀行系統進入數字貨幣錢包賬戶,央行可重新奪回了MO和貨幣控制權,商業銀行在M2的創造能力被削弱。

增強貨幣控制力,應該是央行研究及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主要動力。真正的難題是,如何化解央行對貨幣控制權的訴求與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矛盾,如何結合先行的反洗錢、稅收等法律,平衡好各方利益,制定央行數字貨幣的管理機制。

B. 如何理解數字貨幣

一、數字貨幣概念的理解

(一)基於實體的數字貨幣

自古以來,凡是用紙製作的「貨幣」都叫做紙質貨幣,當代世界各國實際上都是紙幣。在馬克思時代,紙幣只是金屬貨幣的符號,紙幣的實際含金量等於名義含金量,當名義含金量大於實際含金量時,金屬貨幣物價指數就會因紙幣過多而提高,當超過一定限度,就發生了通貨膨脹。馬克思將這些沒有黃金作為保證的超發銀行券稱作虛擬貨幣

凱恩斯時代,紙幣是GDP的符號,他定義因彌補財政赤字而導致的紙質貨幣增發為赤字貨幣,並認為紙質赤字貨幣的發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促進生產的發展,而只會造成半通貨膨脹。

張春嘉在《虛擬貨幣概論》中的研究也證明,既無貴金屬又無GDP保證的紙質貨幣的投放會引起物價上漲,而這種貨幣稱為虛擬貨幣。

四、結論

虛擬貨幣的出現並非偶然,它是貨幣進化史的一部分,是數字科技革命的結晶。回顧貨幣史,任何一種形式的貨幣從誕生到發展成熟,都會經歷質疑乃至排斥。它也像傳統貨幣一樣,並非天然完美,在發展過程中也在不斷完善,以更適應生產力並為其服務。

C. 數字貨幣什麼時候正式使用

按照當前的計劃,數字人民幣在4月17日開始已經正式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以及未來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不過當前數字人民幣僅限於試點,所以短期內不會大量發行和全面推廣,我們貨幣流通速度也將保持正常水平。另外,數字人民幣目前的封閉測試不會影響上市機構商業運行,也不會對測試環境之外的人民幣發行流通體系、金融市場和社會經濟帶來影響。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digital money,electronic money或electronic currency)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與紙幣和硬幣等實物不同)。它展示了類似於實物貨幣的屬性,但可以允許即時交易和無邊界所有權轉移。實例包括虛擬貨幣、密碼貨幣以及中央銀行發行的在計算機資料庫中記賬的貨幣(包括數字基礎貨幣)。像傳統貨幣一樣,這些貨幣可能被用來購買實物商品和服務,但也可能在某些社區被限制,例如在網路游戲中使用。
數字貨幣是電子記錄在儲值卡或其他設備上的貨幣余額。電子貨幣的另一種形式是網路貨幣,它允許在計算機網路,尤其是互聯網上進行價值轉移。電子貨幣也是對私人銀行或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機構的債權。
數字貨幣既可以是集中的,即有控制貨幣供應的中心點,也可以是分散的,即控制權可以有不同的來源。
中國的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簡稱DCEP ,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的縮寫(DC數字貨幣/EP電子支付),主要功能是解決電子支付,實現紙鈔數字化。
在數字時代,有部分企業試圖通過發行比特幣、Libra挑戰主權貨幣,這種基於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的貨幣脫離了主權信用,發行基礎無法保證,幣值無法穩定,難以真正形成社會財富。
央行數字貨幣技術可以追蹤資金流向,能夠幫助監管當局全面監測和評估金融風險。最後,央行數字貨幣技術有利於貨幣政策的利率傳導。
數字貨幣技術支持「點對點」支付結算,這可提高市場參與者的資金流動性。只有被全社會普遍接受的央行數字貨幣才能將這一優勢輻射至不同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從而提高金融市場的流動性。這將使利率期限結構更平滑,利率傳導機制更順暢。

D. 什麼是數字貨幣法償性

法償貨幣是國家在法律上賦予強制流通能力的貨幣,當用它來償還公、私債務時,債權人不得拒絕。簡言之,即法律規定通用的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單層運營體系,是指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而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這就屬於雙層運營體系。

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准備金,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新手投資數字貨幣前的注意事項

1、小玩即可,大賭傷身

不得不說,有些數字貨幣驚人的收益確實非常誘人。在價格上漲的趨勢下,為了將自己的利潤最大化,我們很有可能會剋制不住自己的慾望把自己全部的身家都押進去。不過,這時候千萬要淡定,數字貨幣市場不亞於過山車,沒有知道這個市場會不會,或者何時崩盤。

不同於股票投資,這些投資沒有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SIPC)或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保護。因此,如果投資額過高,市場的波動會讓投資者很受傷。最後的結論是,投資數字貨幣可以,但小玩即可,不可大賭。

2、磨刀不誤砍柴工,提前做好功課

幾乎每天都會有新的山寨幣(altcoin,比特幣替代幣)上市,因此數字貨幣市場難免雲龍混雜。問世已經一段時間並且擁有可靠背景的項目風險更低,同時還要調查開發者或背後團隊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如果是首次代幣發行(ICO),白皮書和招募說明書不能不看。

另外,市場最瘋狂的時候,也是詐騙最猖獗的時候,這時候更應小心再小心。如果感覺自己撿了大便宜,運氣好得像是被騙了。不要懷疑,你很有可能就是被騙了。

E. 副行長范一飛: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投放體系
大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區經濟發展、資源稟賦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異較大,在設計和投放(發行)、流通央行數字貨幣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比如,需要考慮網路覆蓋不足的偏遠地區的使用問題。如果採用單層(one-tier)投放,將面臨上述因素所帶來的極大考驗。為提升央行數字貨幣的便捷性和服務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願,可考慮採用雙層(two-tier)投放,來應對上述困難。
「雙層投放」有利於充分利用商業機構現有資源、人才、技術等優勢,通過市場驅動、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應用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較為充分。因此,在商業銀行現有的基礎設施、人力資源及成熟的應用和服務體系之外,另起爐灶、重復建設,對社會資源是巨大的浪費。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來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共同運行。這既有利於整合資源、發揮合力,也有利於促進創新。而且,大眾已習慣通過銀行等商業機構處理金融業務,雙層投放也有助於提升社會公眾對央行數字貨幣的接受度。
「雙層投放」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在以往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開發過程中,央行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銀行間清算支付系統是直接服務金融機構,央行數字貨幣是直接服務公眾,涉及千家萬戶。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進行研發,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很不容易。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通過兩級投放的設計,可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雙層投放」可以避免「金融脫媒」。「單層投放」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系。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極端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綜上,「中央銀行-代理投放的商業機構」的雙層投放模式是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能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的選擇。首先,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保證貨幣不超發,代理投放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准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其次,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也就不會導致「金融脫媒」現象。再次,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最後,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二、在雙層投放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松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投放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第一,因為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系並未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第三,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第四,為避免代理投放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因此,央行數字貨幣應堅持中心化投放模式。不過,這里所說的中心化投放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另外,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泄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在松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代理投放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非同步傳輸至央行,既便於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和反洗錢等監管目標得以實現,也能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三、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如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等運轉正常,且在不斷完善升級、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用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1和M2,既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還會造成對現有系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相比之下,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另外,非現金支付工具,如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現鈔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正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同理,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所以也應遵守現行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的規定。為配合反洗錢等相關工作,可要求相關機構就央行數字貨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同時,為引導央行數字貨幣應用於小額零售業務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可對其設置每日及每年累計交易限額,並規定大額預約兌換。必要時,也可考慮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兌換實現分級收費,對於小額、低頻的兌換可不收費,對於大額、高頻兌換和交易收取較高費用以增加兌換成本和制度摩擦。在利率零下界的情況下,這種安排還可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政策創造條件。
四、對央行數字貨幣載入智能合約應保持審慎態度
根據尼克·薩博(Nick Szabo)給出的定義,智能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智能合約被寫入計算機可讀的代碼中。一旦達到觸發條件,由計算機自動執行。可以載入時間、信用等前置條件,也可以被應用於繳稅、反恐融資等多種場景中。
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有無限法償性,即承擔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職能。原有現鈔並未承載任何其他的社會與行政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故意損毀人民幣。所以,在現鈔上添加額外社會或行政功能實際上有損毀人民幣之嫌。
為保持無限法償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數字貨幣也不應承擔除貨幣應有的四個職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載入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

F. 什麼是數字貨幣

G. 我國的數字貨幣

國家推出的數字貨幣叫數字人民幣(英文名E-CNY或者Digtal RMB),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推出的一種全新加密電子貨幣,它不是虛擬貨幣,也不是網路支付或電子錢包,而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此次數字人民幣紅包不能用於提現,可以用於小額零售、交通卡充值、餐飲消費、繳納黨費等。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digital money,electronic money或electronic currency)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與紙幣和硬幣等實物不同)。它展示了類似於實物貨幣的屬性,但可以允許即時交易和無邊界所有權轉移。
實例包括虛擬貨幣、密碼貨幣以及中央銀行發行的在計算機資料庫中記賬的貨幣(包括數字基礎貨幣)。像傳統貨幣一樣,這些貨幣可能被用來購買實物商品和服務,但也可能在某些社區被限制,例如在網路游戲中使用。
數字貨幣是電子記錄在儲值卡或其他設備上的貨幣余額。電子貨幣的另一種形式是網路貨幣,它允許在計算機網路,尤其是互聯網上進行價值轉移。電子貨幣也是對私人銀行或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機構的債權。
數字貨幣既可以是集中的,即有控制貨幣供應的中心點,也可以是分散的,即控制權可以有不同的來源。
數字貨幣對虛擬貨幣
根據歐洲央行2015年的「虛擬貨幣計劃——進一步分析」報告,虛擬貨幣是一種不是由央行、信貸機構或電子貨幣機構發行的價值的數字化表示,在某些情況下,電子貨幣可以用作貨幣的替代品。
在2012年10月的上一份報告中,虛擬貨幣被定義為一種不受監管的數字貨幣,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並在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中使用和接受。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2015年11月的「數字貨幣」報告,這是一項數字化表示的資產,具有一些貨幣特徵。數字貨幣可以被命名為主權貨幣,並由負責將數字貨幣兌換成現金的發行人發行。在這種情況下,數字貨幣代表電子貨幣。以自己的價值單位或分散或自動發行的數字貨幣將被視為虛擬貨幣。
因此,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也是一種虛擬貨幣。比特幣及其替代品基於加密演算法,所以這種虛擬貨幣也被稱為密碼貨幣。

H. 什麼是代幣,代幣和數字貨幣有什麼區別

代幣是加密的虛擬貨幣。它由一個符號組成,起著表徵的作用。在硬幣圈中,BTC(比特幣)和eth(以太坊)被認為是領先的代幣。市場上發行了越來越多的代幣,代幣有數千種。根據不同的類型,代幣可分為權益代幣、應用代幣和債權代幣。

代幣可以在區塊鏈系統中轉讓和交易,持有人最終可以與發行人交換其代表的外部資產或利益。將外部資產或利益轉換為代幣是一個資產數字化的過程。此時代幣也稱為“區塊鏈資產”。資產支持代幣的基本價值來自其所代表的實際資產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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