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淺析數字貨幣對支付體系的影響
數字貨幣既有計算機的基礎又要互聯網技術的加持,成為新時期的支付手段,如果與傳統的使用紙幣交易進行對比,可以看出,數字貨幣在交易過程中具有快捷,輕便等特點,但是數字貨幣又與個人財產掛鉤,如果出現支付密碼泄露,個人錢財被轉賬,人們就會對數字貨幣的可靠性產生懷疑,數字貨幣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被大量使用,不僅促進了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更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方便,革新的技術也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得到實踐,由此可見數字貨幣在我們的支付體系當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面對數字貨幣給我們生活帶來方便的同時,也不能忘記它也會對我們的生活產生一些影響,尤其是線下的個體商戶。
貨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種商品,既具有使用價值又具有本體的價值,因為它可以與想要購買的商品具有同等的價值,在貨幣產生之前,商品的交易是通過物物交換,但是會面臨交換當中比例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以另外一種特定的物品當做交易當中的橋梁,貨幣就從此產生,貝殼,石頭都當做貨幣使用過,後來使用金屬物當作貨幣,但是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使用攜帶不方便,隨著經濟的發展的需要紙幣作為貨幣成為 歷史 新的寵兒,尤其是在大宗的商品交易中,紙幣作為貨幣的方便性更能凸顯出來。
計算機的誕生為數字貨幣奠定了基礎,而計算機只能作為物質載體,而更深層次的是需要程序,計算機網路技術的不斷成熟是數字金幣誕生的直接原因,對數字貨幣的定義並沒有統一,大多數人都將它歸結為以電子貨幣為形式,用來代替貨幣在交易中使用的一種新的支付形式,數字貨幣與虛擬世界的虛擬貨幣是有根本性的區別,最大的區別就在於電子貨幣可以作為貨幣進行支付使用,並且沒有數額的限制,數字貨幣可以用作支付手段,但是數字貨幣與貨幣之間又存在本質的區別,它不能代替貨幣執行其他職能,而且因為數字貨幣本身具有的特殊性,所以會給支付體系以及金融行業帶來風險,所以有許多的國家對使用數字貨幣都存在疑慮和擔心,有的國家甚至禁止使用數字貨幣。
我們在使用紙幣作為交易手段的時候,就會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當自己買一個東西之後,會記不清楚東西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用了多少錢購買,我們的大腦每一天都在接受新的事物,接受新的記憶,所以對以往的記憶會存在遺忘的現象,但是使用數字貨幣支付就不會存在這樣的情況,每筆消費都會詳細的記錄在賬本裡面,隨時都可以看,隨時都可以保存,並且這種記賬是不經過第三方參與的,不用擔心第三方的泄密或者是公司倒閉情況,安全性上是有可靠的保障,並且個人賬本只能是本人來進行操作,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這種新型的記賬模式更有利於商品的交易以及使用,使用數字貨幣不存在時間,地點的限制,就算是夜晚自己突然想在網上購物也可以使用,下雨天可以使用,晴天照樣可以使用,這種便捷性加快了貨幣的周轉速度,而且因為有每一筆記賬,所以資金的流向更加透明,所以在整個的交易周期當中,資金會被詳細的記錄下來,不會被別人篡改,貨幣的發行量是由貨幣乘數乘以基礎貨幣量,所以大量的使用數字貨幣,會加快資金的流轉效率,從而推動經濟和生產的飛快的發展,數字貨幣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手段,不僅僅是在經濟對我們造成了影響,同時也改變了我們的生活習慣。
在我們以往的交易當中,銀行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不管是存款還是取款還是轉賬,都要經過銀行,銀行並不是機器人,所以在服務當中效率自然沒有電腦高,而數字貨幣恰巧可以解決金融服務體系當中的效率問題,從貨幣的發行角度來看,使用數字貨幣可以減少製造貨幣中的成本問題,而且數字貨幣不會被磨損,解決了在回收和銷毀的一些問題,也正因為數字貨幣不會被磨損,在流通當中更方便,我們深知有很多人會製造假幣,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但是沒有人能給數字貨幣作假,這就減少在交易當中不必要的麻煩,而每一筆的交易都會被詳細的監控並記錄下來,對貨幣的流向有準確的把握,數字貨幣並沒有實質的載體,不會出現傳統貨幣被別人搶劫的情況,減少了 社會 的不安定因素,所以在安全性上,數字貨幣遠遠大於傳統貨幣,使用數字貨幣減少了銀行在基礎設施方面的建設,這就減少了一部分人力財力物力的支出,更能給銀行減輕負擔。
數字貨幣作為一種全新的貨幣形式並不是十全十美,盡管數字貨幣承擔著貨幣的支付職能,但是它並不能完全的代替貨幣,它與貨幣存在著天壤之別,黃金等貴金屬作為硬通貨,是因為它們本身就存在的有價值,在一定程度上這些貨幣也是商品,而國家法定貨幣的信用是來自於國家的權威地位,強制性就成為了貨幣的基礎特點,但是數字貨幣就是一串編碼它本身就具備價值缺少自然屬性,而且數字貨幣並不具備法律所賦予的強制性,更沒有把國家稅收作為信用的基礎,因此數字貨幣並不能作為一般貨幣使用,不具備一般等價物的特性,使用數字貨幣是來自於人們的信任,傳統貨幣可以作為計價單位,例如人民幣和美元之間的兌換,但是如果用數字貨幣作為計價單位的話,就會造成兌換中混亂,計價單位是貨幣的第一職能,因為它能直接的清晰的表達出貨幣的價值,然後以貨幣的形式表達出來,同一種商品,如果使用某一種貨幣來計價,再換成數字貨幣計價,那麼這兩個貨幣之間的兌換就會出現混亂,數字貨幣的價值不穩定性給交易過程中帶來了風險。
數字貨幣不需要其他的基礎設施,在線上支付功能的使用中,一些銀行的基礎設施就會用不到從而被冷落,這就會造成資源的浪費以及成運行成本的提高,從另一方面就增加了銀行的管理難度和負擔,這就會給銀行的發展帶來問題,而在傳統的線下支付中,支付體系當中所要面臨的金融風險都是由銀行承擔的,但是數字貨幣的使用直接將金融體系中的風險轉移到了使用者的身上,而且數字貨幣使用的風險取決於機制的操作,數值貨幣作為支付使用,一旦按下的確認鍵進行支付就沒有反悔的可能性,是不可能單方面的撤銷的,如果對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沒有詳細的說明,存在欺詐,偽造,丟失的情況就無法詳細的判定雙方的法律責任,大多數情況下,使用數字貨幣是不存在第三方機構的,倘若有第三方機構的參與,就會給支付雙方帶來不穩定性,也就是會增加危險性,給個人的財產帶來了風險。
數字貨幣幣並不需要像傳統貨幣一樣需要專門的鑄幣廠鑄幣,如果數字貨幣代替了傳統貨幣,就會造成中央銀行除利息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減少,這對中央銀行的打擊是最大的,直接導致了中央銀行收入的減少,商品的價格是由貨幣顯示出來的,國家每年都會出台相應的貨幣政策,以適應當年的經濟發展情況,貨幣發行了過多,會造成通貨膨脹,這對普通老百姓來說是災難,如果貨幣發行的過少,就會造成通貨緊縮,這對生產上游的打擊是巨大的,所以政府出台的貨幣政策都是經過深思熟慮,前前後後多場考慮後才做出的結論。
而數字貨幣的交易就增加了許多需要考慮的點,增加了中央政府在發行貨幣中的難度,而且如果數字貨幣使用過多的話,就會造成傳統貨幣使用數量的減少,那麼國家當時出台的貨幣政策就會為之失效,沒有了貨幣政策的制約和引導作用,國家的經濟情況就會走偏,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就會被打破,帶來一系列的 社會 問題。
數字貨幣並沒有實質的載體,這就給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數字貨幣在交易當中有很大的便捷性,同樣也給那些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首先就是欺詐詐騙的情況,數字貨幣作為貨幣進行支付,在交易過程中,就會存在匿名性,尤其是在雙方都不清楚的情況下發生交易,大大增加了風險,而數字貨幣一般是有數字錢包保護,是有加密功能,但是如果經過第三方軟體支付的時候,就容易造成電子錢包密碼的泄露,對個人的財產造成傷害,因為使用互聯網十分的便利,所以犯罪分子就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套取他人的信息或者是直接進行欺詐的行為,而上當受騙者也很容易轉賬付款,一旦轉賬就無法挽回,普通人又無法得到收款人的詳細信息,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除此之外,數字貨幣還會用來洗錢,因為雙方的交易都是匿名性的,在交易之後,在後續的調查之中也無法得出交易過程中的詳細情況,這樣就會被洗錢,增加了破案的難度,尤其是在跨國交易中的洗錢行為更難破案。並且因為第三方機構的資質大不相同,在市場當中魚龍混雜,在缺乏有力的監管之下,使用數字貨幣就十分的不安全,增加了金融體系中的風險。
數字貨幣作為一種革新的支付手段,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捷,深深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習慣,我們看到了數字貨幣給我們經濟帶來的提高作用,但是我們仍然不能忽視數字貨幣也是一把雙刃劍,在使用數字貨幣的同時,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條文,為數字貨幣的使用提供法律保障,同時建立相應的監管機構,進行專門的監督作用,除此之外,還要建立金融風險的防控部門,對數字貨幣所要產生的金融風險要做提前的預警預告,防患於未然,加強宣傳數字貨幣的使用功能,數字貨幣只能用作支付手段,用於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使用,而不是當作犯罪違法的工具,還要加強公民的防患意識,不向陌生人轉賬,更不能在第三方機構里保存自己的電子錢包,增加自己錢包被盜的風險,要充分的認定第三方機構的資質,遇到使用網路進行詐騙的情況,要及時接報警,以免造成財產損失,在使用數字貨幣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不能看到數字貨幣的好用就忘記了它隨時可能存在的危險。
B. 央行數字貨幣實行後,你覺得支付寶和微信會遭到影響嗎
央行數字貨幣實行後,我覺得支付寶和微信肯定會遭到影響的,因為我么國家大多數人的印象還是政府比較靠譜,所以如果是有這樣的數字貨幣的話,肯定多多少少會有影響,但是影響應該不大,因為對於我們大多數年輕人來說,還是習慣用支付寶和微信的,對於支付寶和微信來說其實就是我們最初的一個工具,但是有一部分人肯定也會認為國有的會好一點,但是接下來就看我們國人的選擇了,但是對於這樣的事情來說,我覺得肯定是支付寶和微信的使用概率比較大。
現在我們國家肯定是會加大力度去讓我們的大眾使用數字貨幣,但是對於我們大眾而言,自己想用什麼樣的軟體去支付也是自己的意願,所以這樣的方式,由於國家的介入,肯定會讓我們的支付寶和微信受到一定的影響,但是影響應該不是很大,對於我們來說,可能會有利於我們自己的認知,並且很多的這樣的方式是很好的,因為這樣的方式肯定是讓我們的人民受到了更好的優惠,因為一旦有國有企業進入的話,私有企業就會想辦法讓自己的客戶不流失。
C. 259號文對支付機構影響
在數字貨幣基礎設施的建設階段,新大陸公司認為,自身主要扮演銀行軟體系統建設與維護商、商戶支付設備提供商、支付服務運營商等三個角色。
1.從銀行軟體系統建設與維護商的角色。數字人民幣作為國家法定貨幣,是國家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銀行業系統全面升級改造有較大的空間與需求。
2.從支付設備提供商角色來看,公司作為國內金融支付終端第一品牌,過去二十年間引領了我國數代支付方式的變革和升級。當前公司全系列智能POS均已支持數字人民幣支付,並開始為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等多家商業銀行完成受理終端的改造升級,實現產品在試點城市的落地使用,同時在前期試點階段,公司設備先後應用於深圳、成都、蘇州等地的數字人民幣試點,實現線下消費環境與數字人民幣的無縫對接。
3.從商戶服務運營商角色來看,公司是我國頭部的線下第三方支付公司,直接服務於近千萬的線下實體商戶,為其提供綜合便捷的支付受理環境以及各類配套的數字商業服務。新大陸表示,公司將積極跟進數字貨幣商戶應用場景的探索工作,充分發揮商戶支付服務平台的規模與經驗優勢,爭取為人民幣的數字化與線下商戶支付場景的落地貢獻力量。新冠疫情確實對線下商戶存在一定的短期影響,在政府有效的防控措施之下,社會的運轉也適應了疫情常態化。公司基於疫情影響制定並推出了多項貼補與全面扶助政策,隨著疫情態勢的緩和及常態化,公司正逐步調整新的價格政策。基於2022年線下消費恢復及《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簡稱「259號文」)等因素,公司持續看好未來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發展。
拓展資料
1、259號文明確提出:「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部分個體工商戶為減少支付交易費用,使用個人碼進行經營活動,場景中的這類小微商戶數量龐大,259號文的相關規定將會為支付行業帶來新的增量。
2、在硬體設備方面,新大陸公司作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將為小微商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帶動支付收款設備的需求,新大陸公司已做好相關設備儲備;在商戶運營服務方面,個人碼轉經營碼的受眾群體主要是中小微商戶,新大陸公司服務的月流水1-10萬的商戶在公司流水結構中佔比近45%,個人碼轉經營碼將進一步推動鋪設商戶流水的有效使用,對公司來說是更好拓展商戶的過程,未來公司也將進一步擴大商戶鋪設的力度。
D. 如何評價新型數字貨幣對傳統金融市場的影響
新型數字貨幣對傳統金融市場的影響是多方面的。以下是幾個主要影響的方面:
1.挑戰傳統金融機構:新型數字貨幣的出現挑戰了傳統的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壟斷地位,消除了國際支付和貨幣流通的壁壘,讓個人和企業可以直接進行全球轉賬和交易。這可能會威脅到傳統金融機構的地搏啟搏位和利潤模式。
2.促進金融創新:新型數字貨幣的出現基祥為金融創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機會。它為全球交易提供了新的方式,並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同時,區塊鏈等相關技術也有望為金融市場帶來更高效、安全和透明的解決方案。
3.改變貨幣政策:新型數字貨幣有可能使得國家的貨幣政策失效。如果數字貨幣的流通量達到一定規模,它可能會對國家貨幣的供需關系產生影響,使得政府無法控制通貨膨脹和利率。
4.加大金融風險:新型數字貨幣的出現增加了金融風險。數字貨幣市場可能受到黑客攻擊、欺詐、市場崩盤等風險的影響。此外,隨著數字貨幣的增加,恐怖分子和黑幫也可能會利用數字貨幣進行非法交易,加大了金融監管的難度。
總的來說,新型數字貨幣對傳統金融市場的影響是復雜的,需要我們持續關注和研究。在數字貨幣的快速發展過程中,政府和監管機構需要加強監管、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確旁洞保數字貨幣市場的健康發展。
E. 第三方支付如何與央行數字貨幣
第三方支付與央行數字貨幣,只需第三方支付機構對系統建設。藉助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商戶資源和技術沒粗優游族勢,能對數字人民幣的推廣和普及起到關鍵枯磨鎮的作用。對於線下商戶,只需第三方支付機構對系統建設、終端升級,就能順利地為商戶賦能,提升商戶數字人民幣收款的能力。
F. 數字貨幣的發展前景及影響
前景不太好,市場有點混亂,投機現象太明顯,還是缺乏合理的監管,市場還是需要維護一定的秩序,這樣市場才可以 穩定健康的發展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近年來,紙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加劇、第三方支付頻頻爆出安全危機、再加上區塊鏈技術的逐漸成熟,比特幣、以太坊、瑞波幣等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便應運而生。數字貨幣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速度快捷、高度匿名性和貨幣數量固定等特點和優勢。
使用場景愈加豐富,用戶接受度不斷增長
同時,數字貨幣的使用場景愈加豐富,使其用戶接受度不斷增長。目前,數字貨幣的使用已經覆蓋至購物消費、工資支付、交通出行、旅遊外出、外賣結算和學費支付等各類場景,不斷拓展的落地場景也帶來了更加廣泛的消費人群。總體而言,雖然就總人口而言,數字貨幣的使用人群仍佔小部分,但是其使用人數在不斷增長,目前全球范圍內已有10個國家的使用率超過10%。
Libra沖擊主權,發展中國家推進央行法定數字貨幣
2019年6月,Facebook推出Libra虛擬加密貨幣,造成了世界性的影響。Libra的出現,可能形成全球范圍內超主權貨幣,從而對傳統交易結算貨幣造成影響。對於我國而言,Libra的出現,一方面會對我國傳統貨幣造成沖擊,威脅我國貨幣的主權地位;另一方面,由於人民幣未納入Libra的一籃子貨幣中,因此會降低各國央行為人民幣的儲備需求,從而阻礙人民幣的國際化進程。為應對這種威脅,央視適時地推出了央行數字貨幣。2019年9月,據《中國日報》報道,央行數字貨幣閉環測試已經開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G. 數字貨幣會擠走第三方支付嗎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據官方披露的相關政策信息,簡稱為DCEP的央行數字貨幣由DigitalCurrency和ElectronicPay-ment兩部分組成,前者意為數字貨幣,後者名為電子支付;前者代表數字貨幣在線上流通,後者說明DCEP的一個主要業務就是數字錢包。因此,無論是所依靠的網路資源背景與流通渠道,還是所承擔的基本職能,DCEP有著與支付寶、微信等支付工具天然重合的部分,從而與第三方支付形成了市場競爭關系。
按照設計,DCEP採取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是數字貨幣發行人,商業銀行負責儲存與保管數字貨幣,其他機構與用戶通過商業銀行存取與兌換數字貨幣。雖然同為法定通貨,但數字貨幣放在不同數字錢包中所獲得的安全信用度卻不一樣,即存放在商業銀行的數字錢包中,性質上被認定為是央行負債,受到央行作為最後貸款人的保護,安全性很高。而放在第三方支付數字錢包中,則表現為商業銀行對用戶的負債,如果第三方支付破產或倒閉,數字貨幣將很難受到保護。如此看來,同為支付手段,DCEP自帶的競爭優勢顯然是第三方支付無法比擬的。
更詳細比較發現,因為有國家信用背書,DCEP獲取了無限法償性特徵,也就是任何交易場景都必須無條件接收。與此相反,第三方支付存在業務壁壘,不同平台間存在互不認可與間隔障礙,如支付寶與微信之間不能互相轉賬。另外,數字貨幣代表的是M0,就好像是用戶在線下使用紙幣一樣,無需經過任何中間環節就可完成支付,但若通過第三方支付,此時的數字貨幣首先必須從商業銀行轉賬獲取,然後支付過程要經過清算流程,因此第三方支付中的數字貨幣其實是M1和M2。而更重要的是,數字貨幣採取的是松耦合模式,即用戶既可以將數字錢包與銀行賬戶綁定,也可以依靠數字錢包獨立運行支付,這樣在依託線上支付的同時,DCEP還可以離線支付,比如手機與手機之間「碰一碰」就可以完成轉賬。但不同的是,第三方支付採取的是緊耦合模式,所有支付須綁定銀行賬戶進行,而且必須採取在線交易。因此,從支付效率看,DCEP作為支付手段要比第三方支付簡便與快捷得多。正是如此,DCEP被看成是可以覆蓋全場景的「超級錢包」。
很顯然,如果DCEP可以運營錢包業務,對第三方支付產生的擠出與替代效應不可避免。目前來看,第三方支付除了依靠平台收取服務傭金外,還通過支付引流開發衍生業務,如互聯網小貸、貨幣基金以及理財和保險等業務。同時,第三方支付還能依託支付數據拓展出徵信和風控相關業務,如支付寶旗下的芝麻信用評分等,且該類產品投放到了酒店、共享單車等場景。更為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可憑借數據積累精準捕獲與發現用戶消費偏好與需求傾向,不斷創造出新的場景,進而增強用戶黏性,反過來構成對核心本源業務的強力支持。然而,如果DCEP進入支付市場,缺乏競爭優勢的第三方支付不僅會面臨用戶大量流失風險之痛,盈利渠道與空間將遭遇殘酷擠壓,衍生性與拓展性業務半徑發生收縮的同時還會產生中斷風險,依靠流量的本源業務也會受到沖擊,極端情況下不排除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成批次倒閉與破產。
按照官方設計,雖然理論上DCEP具有支付功能,但本著「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的基本原則,央行肯定不參與數字貨幣數字錢包的運營,而是在充當數字貨幣發行人的同時,主要負責監管制度的創建以及實體性 科技 金融監管。而且不同於原有紙幣離開銀行機構後,很多情況下央行無法獲取貨幣流動狀態,央行依靠數字錢包完全可以全程且及時捕捉到貨幣活動蹤影,對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內的數字貨幣監管也將更有成效。因此,從支付工具經營層面看,與第三方支付利益緊密相關的主體就只有商業銀行了。說得直白一些就是,未來是否允許商業銀行將數字錢包作為業務主幹投放支付市場?如果可以,嵌入的范圍與幅度又有多大?另外,第三方支付又是否可以作為數字貨幣的支付運營主體繼續存在?
央行將商業銀行明確為數字貨幣存儲的唯一承載主體,實際賦予了商業銀行如同攬存先前現幣那樣攬存數字貨幣的特權,商業銀行在通過用戶數字錢包吸儲並支付利息的同時,還可以對外貸款以及開展相關的理財等衍生業務,存貸差同樣是數字貨幣時代商業銀行盈利的主要方式。另外,商業銀行負責對用戶數字錢包的管理也是數字貨幣衍生出的一項特權,原則上代為管理數字錢包,是要收取管理費的,但基於獲取存儲用戶的需要,這項費用針對C端用戶(私人與企業)則是免除的,但如果第三方支付要實現賬戶充值,即把用戶在商業銀行數字錢包中的數字貨幣轉移到至支付賬戶中,這筆費用是不可減免的,而是由第三方支付承擔並向商業銀行合規支付,飯要大家分著吃。商業銀行在通過運營K基(借記卡、信用卡等)途徑獲取數字貨幣支付市場份額的同時,還能作為主體運營DCEP開辟獲利渠道,也就沒有必要進入支付市場佔位搶食。
因此,推出數字貨幣,代表的只是基礎貨幣形式的變化,即從有形法定現幣進入無形數字貨幣,從有現金 社會 進入無現金 社會 ,但原有貨幣管理系統不會發生太大變動,同時貨幣的支付渠道和場景也不會出現變異,由此決定了第三方支付與商業銀行之間還是合作關系,DCEP作為支付手段依舊是多元化且相互兼容的,其流通載體也同樣不會全面脫離第三方支付渠道。作出這樣的設計,既可以減少貨幣數字化升級中的切換成本,同時也維系了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法定地位。更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已經成為我國金融市場的一支勁旅,超過230多家支付機構不僅是各種消費場景創造的核心動力,還是中小微企業與居民投資理財的重要服務商,如果讓DCEP作為支付工具實現對第三方支付的完全替代,等於就是傳統支付體制的回歸,這是監管者無論如何不願看到的結果。
(作者系中國市場學會理事、經濟學教授)
H. 數字人民幣APP上線代表了什麼對微信或支付寶有影響嗎
數字人民幣(試點版)App在安卓各大應用商店、iOS App Store正式上線,並在App Store財務類應用榜上排名第一。介紹頁顯示,該App是數字人民幣面向個人用戶開展試點的官方服務平台,開發者為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
其實,數字人民幣推出的一個重要基礎是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網路支付形式的出現及其對網民在網路支付、互聯網理財等方式的普及和推動。
「利用新技術對M0進行數字化,對現有電子支付體系形成補充,既要保持M0的屬性和特徵,又基於價值屬性衍生出不同於電子支付工具的新功能。」這種科技創新能力,以及其豐富完善的生態形式可以讓其在短期內不會被沖擊,長期發展也會有更大的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