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數字貨幣什麼時候正式落地
央行數字貨幣落地時間是2020年4月17日,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表示,數字人民幣當前階段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此外雀空談,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數字人民幣目前的封閉測試不會影響上市機構商業運行,也不會對測試環境之外的人民幣發行流虧核通體系、金融市場和社會經濟帶來影響。
公開消息顯示,蘇州市數字頃碰徵信實驗區、數字貨幣、金融科技創新監管三大國家戰略試點7月初在蘇州提出,通過「智慧商圈」服務,推動核心街區數字化改造,融入數字貨幣應用,提高智能服務水平。杭州市也在7月末提出,在央行數字貨幣加速試點推進過程中,鼓勵企業積極爭取和率先開展央行數字貨幣的結算試點。
【拓展資料】
數字人民幣,又稱數字貨幣電子支付,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 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2019年年末,數字人民幣開始試點,包括十個城市及2022年北京冬奧會場景。部分城市還推出了數字人民幣綠色出行、低碳紅包等使用場景。2021年7月,人民銀行發布了數字人民幣白皮書。截至2021年10月8日,數字人民幣試點場景已超過350萬個,累計開立個人錢包1.23億個
Ⅱ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什麼時候發行
數字貨幣未有既定時間表
周小川指出,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都應當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原則的管理。這也就說,Q幣之類肯定不行。
至於是不是用區塊鏈技術創造數字貨幣。周小川說,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可選的技術,但是到目前為止區塊鏈佔用資源還是太多,不管是計算資源還是存儲資源,應對不了現在的交易規模,未來能不能解決,還要看。周小川稱,除了區塊鏈技術,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團隊還深入研究了數字貨幣涉及的其他相關技術,比如移動支付、可信可控雲計算、密碼演算法、安全晶元等等。
此外,周小川還提到,外界討論較多的「51%攻擊」問題(假設個人擁有整個網路51%的計算速度,就可以實現雙重支付,可以逆轉交易,可以使全網癱瘓,完全喪失轉賬功能),更多是針對比特幣而言,比特幣是不要中央銀行的。周小川提及,對於央行掌控的數字貨幣,會採用一系列的技術手段、機制設計和法律法規,來確保數字貨幣運行體系的安全,一開始就與比特幣的設計思想有區別。
至於數字貨幣時間表,周小川稱未有既定時間表。數字貨幣和現金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會是並行、逐步替代的關系。供參考。
Ⅲ 全球各國的國家法定數字貨幣的發展過程和比較分析
目前為止,只有極少數國家已經推出了自己的國家法定數字貨幣,而其他大多數國家仍在探索與研究中。以下是一些國家法定數字貨幣的發展過程和比較分析:
1. 中國: 中國是第一個推出國家法定數字貨幣(CBDC)並開始測試和試點的國家。2020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PBOC)宣布唯悔團正式啟動數字人民幣(DCEP)的國內公測,DCEP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試點,並於2021年宣布將在東京奧運會和北京冬奧會期間開展包括數字支付在內的特殊應用。DCEP的設計目標是加強貨幣政策的實施、縮小支付利益格差、增強支付體驗等。
2. 瑞典: 瑞典是世界上對現金依賴性最小的國家之一,最近已開始開展中央銀行指橘數字貨幣的項目。瑞典央行於2020年開始試圖實現數字貨幣,並於2021年推出了針對數字貨幣測試的實驗室。
3. 歐洲: 歐盟和歐洲央行正在考慮數字歐元的概念,預計在2021年底之前創造一個方程式。歐洲央行隨後表示將進一步探討數字歐元的概念,並計劃在2021年中發布一份詳細的報告,來經過歐盟會員國和市民的論證和反饋意見。
4. 美國: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Federal Reserve)正在努力研究發行數字貨幣。2020年,一項報道表明美國聯邦儲備前握委員會正在考慮數字美元,但尚未公布任何細節。但是,最近的跡象表明,美國的央行正在積極尋求進行相關的測試,加強對數字貨幣的控制和監管。
5. 英國: 英國現在正在積極探索是否有必要發行數字貨幣,並就推出一個中央銀行備用數字貨幣(CBDC)方案發布了一份咨詢文件。
總而言之,由於法定數字貨幣存在各種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監管和技術框架限制,以及公眾對數字貨幣的接受度,因此真正意義上的「全球國家法定數字貨幣的發展比較分析」尚不具備充分的條件,但是各國正在通過試點和研究來探索利用數字貨幣帶來的潛在優勢。
Ⅳ 加密數字貨幣征稅大潮或開啟,將會有哪些利弊呢
2020年極大可能開啟加密數字貨幣的征稅大潮,現在數字經濟成為潮流,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重視加密數字貨幣帶來的挑戰。而加密數字貨幣的征稅制度就成為了其中一個大方向。
加密數字貨幣征稅大潮為何在2020
首先從2019年至2020年的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的數據來總結,據得得智庫數據顯示,截止北京時間2019年12月31日24時,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總市值為 1927.69 億美元,2019年全年共計上漲53.35%。
截至2020年1⽉5⽇,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市場共有數字貨幣4993種,總市值共計1997.68億美元。與2019年年初的1257.08億美元的總市值相⽐,整個加密數字貨幣市場上漲了740.6億美元,同比上漲58.91%。
由此可以看出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正在全球范圍逐步擴大,尤其是2019年漲幅明顯,數字化趨勢已經勢不可擋。
2019年雖然Libra是非常值得熱議的海外項目,但中國區塊鏈技術的進展和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則在另一角度也牽動著各國政府和業內人士的心。
Libra的研發帶來了巨大沖擊,在中國引領之下,全球各國政府陸續對央行數字貨幣進行了表態,同時也公布了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的進展,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央行數字貨幣的刺激加上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市值的顯著提升,全球各個國家不得不加快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的管理。如何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有更加合規的管理,加密貨幣征稅制度的完善彷彿成為了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管理的重要一環。
各國加密數字貨幣稅收政策逐漸完善
2月14日一則美國國稅局,免去納稅人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游戲交易的納稅義務的消息,就不脛而走。也讓大家對各國對於加密數字貨幣的納稅政策有了很大的關注。
美國:國稅局免去納稅人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游戲交易的納稅義務
美國在2014年就發布了「2014-21號通知」,其通知警告加密貨幣持有人如果不為加密交易繳納稅款,將受到處罰。
2019年10月,美國國稅局(IRS)發布了有關加密貨幣的稅收指南並明確表示,出於聯邦所得稅的目的,僅在投資者能夠處置其持有的資產時才識別空投/分叉的代幣。
一旦納稅人獲得了轉讓,出售或交換加密貨幣的能力,則即將被視為接受加密貨幣。當通過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交易時,應稅交易的價值就是平台以美元記錄的金額。此外,納稅人的買賣價格將確定收益或損失是否已發生及其持續時間。
2020年2月美國國稅局(IRS)修改了其網頁上的措辭,美國納稅人已經免除了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游戲交易的納稅義務。根據美國政府問責局(GAO)的一份報告,美國納稅人對於如何處理加密貨幣持有和交易仍處於迷霧之中。認真對待數字資產避稅,2020年稅務申報變重要。
英國:認真對待數字資產避稅,2020年稅務申報變重要
2018年,英國數字資產特別工作組提交了一份特別報告後,首份加密數字貨幣指南問世了。指南闡明了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如何看待加密數字貨幣的一些重要細節。許多人認為這份指南是對加密數字資產採取更嚴格的征稅措施的前奏。
2019年11月英國再一次發布了針對企業的新加密貨幣稅收指南。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還向一些主要的數字資產交易所中心(包括比特幣公司)發送了請求,以獲取交易所中英國投資者在2019年8月份的交易信息。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似乎在很認真對待數字資產避稅一事。這意味著,2020年稅務申報將變得尤為重要。
泰國:泰國將對加密數字貨幣征稅立法
2019年11月25日,泰國稅務總局局長Patchara Anuntasilpa在接受《曼谷郵報》采訪時表示,泰國稅務部門將通過引入基於區塊鏈的退稅系統來改變目前的退稅做法,並希望在2020年年中實施該系統。
根據上個月外媒報道稱:泰國的財政部長Apisak Tantivorawong宣布了泰國政府對加密數字貨幣採取的稅收框架問題,此次泰國政府對泰國加密數字貨幣的稅收范圍非常廣闊,涵蓋所有的加密數字貨幣投資回報以及零售交易。
投資者需要在加密數字貨幣交易後支付7%的增值稅,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15%的資本利得稅。目前泰國內閣已經批准了2項關於加密數字貨幣交易的法令草案。
韓國:預計2020年開始對加密貨幣交易征稅
據《韓國時報》報道,對於出售加密數字資產所得的資本收益,2019年時還沒有直接的征稅框架。韓國經濟和財政部正在制定這項措施,從2020年開始,它將成為稅收法案。
韓國經濟部某官員表示:「相關的討論已經開始。修訂後的法案將於2020年的上半年起草。」
韓國國民議會也一直在研究一項加密貨幣稅收法案。最終的法案將增加加密數字貨幣交易過程各個環節的透明度。但可以肯定的是,韓國將對出售加密數字資產的資本收益征稅。
中國:法院描述比特幣為虛擬資產,中國稅務機關或出台加密稅收政策
2019年7月一家中國法院正式將比特幣描述為虛擬財產,從而獲得了法律認可。
這一裁決是一家現已關閉的交易所與一名損失資金的用戶之間糾紛的一部分。 目前,中國還沒有關於加密稅收的具體規定,但法院對加密貨幣作為一種資產的關注,可能會促使中國稅務機關出台加密稅收政策。2020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持續火爆,中國出台加密數字貨幣稅收政策也許就在今年了。
除以上國家在加密數字貨幣的征稅政策方面,2020年有計劃或者已經行動。其它很多國家也早就針對加密數字貨幣出台了相關征稅政策。
其中包括百慕大,伊朗,法國,紐西蘭,日本等多個國家都頒布了加密貨幣的稅收政策。當然也有一些國家表示暫時不會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進行征稅。
加密數字貨幣征稅的「利」與「弊」
對於加密數字貨幣征稅的問題,很多人都提出了疑問,大家認為加密貨幣的匿名性意味著很少有人知道交易的發送者或接收者。
但是,政府稅收和其他管理人員都傾向於交易所引入KYC(Know Your Customer,即了解你的客戶)的指導方針,然後再要求獲取這些記錄。這樣就會導致大家的身份暴露,沒有了區塊鏈最初所提出的隱匿性。
這也確實是一個弊端,但其實絕對的自由就是隱患了,現在的世界文明是我們經過幾千年的實踐才獲取的,而各個國家的監管和法律正是其中維護社會文明和制安的重中之重。其實去中心化並不代表絕對的去中心化。
目前各國相關政策其實並沒有完善,可能最終會達成全球默認規則,但這需要基於加密貨幣的業務積累,然後用某種分配方式將這些稅收按司法管轄區來分配。
換個方式想一想,其實各國對於加密數字貨幣的稅收政策恰恰代表了加密數字貨幣正在逐漸得到世界的認可,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承認了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國家的監管也對用戶有了更大的保障。
現在加密市場的嚴謹性無法與法幣市場相媲美,並且有匿名化的特性,數字貨幣經常被用於走私、販毒、洗錢、地下交易等領域,一直遊走在法律的邊緣。
加密數字貨幣交易在全球的接受度也在不斷提升,交易量及交易數額逐漸增大,對其進行有效地監管是各級政府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作為重要的監管手段,合理地稅收政策自然會被提上日程。
2020年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應該會得到更大的關注和普及,而全球也極有可能開啟針對加密數字貨幣稅收政策的大潮。
Ⅳ 央行數字貨幣「DCEP」背後蘊含的投資機會
2014年,央行行長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究。
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式成立,開始法定數字貨幣研究。
2019年,央行召開會議要求加快推進DCEP的研究和應用。
2020年10月,深圳免費發送1000萬數字貨幣,進行了DCEP的常規應用測試。
2021年召開的兩會中,數字貨幣被獨立地寫入了兩會報告中。
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之類的區塊鏈貨幣完全不同。借用了「數字」的概念,是現金貨幣的替代品。並沒有運用區塊鏈的技術,依然是中心化的產物。央行數字貨幣,是全球范圍內推行進度最快額央行級數字貨幣品種。央行數字貨幣推行的意義在哪裡?
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目前世界通用的貿易結算體系用的貨幣是美元,用的工具是美國主導的swift系統。人民幣數字化,就可以在另外一個領域和角度切入這個結算體系。背靠國家的信用,dcep在支付和貿易領域具有一定的使用場景。
更有效的影響貨幣政策。藉助大數據和數字化,央行的貨幣政策可以直達終端,減少中間環節的影響。
實時採集貨幣流動數據。更加有效地了解經濟發展變化,從而制定更合適的政策。
藉助大數據,進行反洗錢和反恐。
銀行IT類上市公司將顯著受益於由數字貨幣帶來的銀行系統的改造等應用市場。長亮 科技 已經針對央行數字貨幣進行了常態化研究與技術准備,並成立了有關區塊鏈的項目組織。宇信 科技 公司是金融IT服務領軍企業,主要從事向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化服務。
Ⅵ 各國央行都在布局數字貨幣,你認為數字貨幣會是未來嗎
現在數字貨幣的消息層出不窮,尤其是最近,數字貨幣算是徹底引爆了。
在4月21日時,英國財政大臣在本周宣布啟動央行數字貨幣(CBDC)工作組有意將英格蘭銀行和財政部聯合起來,共同合作 探索 潛在的央行數字貨幣。
其實央行研究數字貨幣並不是新鮮事。在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年會分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波就表示:
有人一說到數字貨幣就想到比特幣,比特幣其實只是數字貨幣的一種,並且很多國家其實都不承認他具有「貨幣」的功能,尤其是印度,在前段時間,發表宣告稱:有持有比特幣者,罰款!
但很多國家其實都認同「數字貨幣」。除了最近英國開始研究數字貨幣之外,還有很多小國家也在研究數字貨幣,並且你可能不相信,但事實上就是這些小國家的數字貨幣研究速度最為迅速,比如巴哈馬、泰國、柬埔寨等。
據證券時報報道,在2020年的十月,巴哈馬中央銀行就開始宣布在全國逐步發行巴哈馬的數字貨幣——「沙元」(Sand Dollar)。是的,這是世界上首個在一個國家普及使用CBDC的國家之一。
我們隔壁韓國不甘示弱,有數據顯示,在最近三年內,韓國國內交易所上市的虛擬資產總市值就達到了前三年的近10倍。而且韓國為了更好地監管,准備在4月25號開始,就准備實施「數字貨幣交易實名制」的事情。
從數字貨幣產業鏈的角度來看,一般可分為: 發行、流通、管理 。
一、發行環節
主要涉及央行數字貨幣系統的研發和商業銀行間IT系統的改造升級。要確保數字貨幣體系的穩定,就一定需要專業的銀行IT服務商來進行合作升級。
二、流通環節
那就是需要用到終端機的新建和改造問題。現在的很多POS機其實都不具備數字貨幣的條件。
其次就是數字錢包的研發,而這部分就主要包括硬體錢包和軟體錢包。很多央行其實都打算研發出,不需要網路,只需要手機或者「刷臉」或者「刷指紋」就可以直接支付的功能(當時是需要支付密碼才可支付成功),也就是說可以不帶任何東西就可以隨時隨地購物的能力。
但現在主要還是研究硬體、軟體這兩種方面的數字貨幣錢包。而這些硬體錢包,其實就包括多種多樣,例如藍牙IC卡,手機SD卡,手機SIM卡之類的「形態」,只要將這種「卡」,裝入帶有NFC功能的手機後,「碰一下」就可以完成支付轉賬。
三、管理環節
這就需要涉及到安全加密、網路安全等等領域。這部分領域專業,也許未來將成為熱門高薪職位。而這一環節,需要的是 社會 各個部門之間,以及政府為主導的協同合作。
Ⅶ 移動支付又火了,世界各國正集體謀劃向「數字貨幣」進行轉變
沉寂已久的移動支付,最近又一次的爆火了!
自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前段時間老人被拒收現金已弄得滿城風雨。而現如今,無論從市場首超百萬億大關,還是席捲全球來看,移動支付都在彰顯著狂奔暴走的一面。
只不過,在這背後,可伶了那些並不會用手機支付的老人們。但疫情之後,也許我們真的要和現金說再見了。
最近,對於移動支付市場而言,絕對是個值得可賀的日子。
11月27日,據央行發布2020年第三季度支付體系運行數據顯示,移動支付業務金額達到了116.74萬億,又一次超過了百萬億大關,同比增長了35.57%。這也就意味著疫情期間,移動支付又一次實現了狂奔暴走。
即便疫情,也能再創輝煌,此時逆流而上的移動支付,憑得又是什麼呢?
估計就是拒收現金,從而大力發展非現金支付業務了吧。有數據顯示,以1美元鈔票為例,它平均帶有3000種以上的病菌。
而據歐洲央行調查顯示,自新冠疫情爆發以來,歐洲的消費者已經正在逐步減少使用現金。
在2020年三季度,總部位於美國的PayPal在線支付服務商,支付總額也已達到了2470億美元,創出了 歷史 新高的紀錄。同時,新增凈活躍賬戶已達1520萬人。
在巨大轉變的背後,其中最主要的便是消費者正在擔心接觸鈔票而感染病毒。歷年來,網友們也一直都在道說著:「錢比馬桶還要臟,但卻不得不讓人愛」。
這樣看來,疫情來襲,移動支付又怎能不火呢?
實際上,國內之所以抗疫能夠取得重大勝利,或許移動支付也有著不可磨滅的功勞。
例如:為降低疫情的傳播,移動支付已拓展到了更多的政務、民生、消費等細分垂直場景中。而在前幾日,老人被拒收現金還因此引起了軒然大波,最終弄得國家都要出來喊話:「不得拒收現金。」
從中可見,疫情之下,移動支付的確十分火熱,火爆程度就連政務部門都「不收現金,要麼告訴親戚,要麼手機支付了。」
另一方面,疫情來了,國外一直不受待見的移動支付,今年也緊跟著成為了「當紅炸子雞」。這一數據更加表明,這波疫情正在加速助推全球移動支付市場的發展。
據了解,截至2020年三季度,全國非現金支付業務同比增速,已再次創出 歷史 性的階段性新高。顯而易見的是,疫情正在加速無現金支付市場的滲透。只不過,在這期間,可憐了那些並不會用手機支付的老人們。
實際上,論起移動支付,國內發展已經相當成功。
截至2019年,中國第三方移動支付交易規模約為59.8萬億,同比增速為13.4%。疫情之下,在移動支付場景的不斷提升期間,據艾媒咨詢預計,2020年中國移動支付用戶規模將達到7.90億人。
在國內移動支付大火的背後,首先是微信、支付寶移動支付方式進入寡頭壟斷格局。其次,是各國央行的緊密布局。
在移動支付成為市場的主流後,當前世界各國已早早宣布去現金化,正集體謀劃著央行貨幣向「數字貨幣」進行轉變。
就在前不久,國內央行數字貨幣已在深圳、蘇州等多地落地試點。此外,歐洲、日本、韓國等各國央行,目前也正在加速研發數字貨幣,展示著它們征戰數字貨幣的雄心。
今日之世界,伴隨著消費者支付習慣的改變,現金的存在作用已在不斷弱化,而就當前的局勢看,也許我們是時候該和現金說再見了。
最後,不得不吐糟一番,移動支付實在太方便,而現金實在是太臟了,但在時代的變革中,老人們實在是太苦了!
Ⅷ 「數字方案」央行數字貨幣CBDC,來自Algorand的新貢獻
當前,中國數字人民幣正在穩步推進,試點地區已經從「10+1」拓展到15個省市的23個地區,數字人民幣累計交易筆數約2.64億筆,金額約830億元,商戶門店數量達456.7萬個。此外,歐盟和歐洲中央銀行積極支持數字歐元,印度則承諾推出數字盧比。
在各國央行數字貨幣方興未艾之際,由圖靈獎得主、密碼學先驅Silvio Micali教授創建的Algorand公鏈,作為2020年就被馬紹爾群島共和國選中作為發行全球首個央行數字法幣的區塊鏈基礎設施,繼續在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領域展現賦能「未來金融」(FutureFi)的風采。
Algorand 研究團隊7月12日發布了《使用 Algorand 發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Issuing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Using Algorand)年度報告,對一年多來全球各中央銀行的CBDC進展進行了持續研究,提出了建立在兩層零售系統中的公共區塊鏈實例的CBDC混合模型。
在該模式下,中央銀行對 CBDC 擁有完全控制權,同時商業銀行、匯款服務商和其他金融 科技 公司等獲得許可的服務提供商(LSP)能夠促進分銷和交易。與傳統系統相比,基於區塊鏈的零售 CBDC,還促進了更廣泛的金融包容性,特別是對於那些在非正規經濟中可能難以開設傳統銀行賬戶的人。總體而言,與傳統的集中式數字貨幣相比,擬議的設計,可望有助於中央銀行更簡單、更經濟地實現CBDC運作的規模化。
Algorand 研究團隊於2021 年首次發布了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本次報告新增了一個部分,聚焦 CBDC 的好處以及中央銀行在更廣泛數字時代背景下的首要作用。該報告定義了數字時代的四個關鍵趨勢,包括不斷增長的數字經濟、作為新的商業模式的資產代幣化、對替代貨幣形式的需求不斷增長,以及去中心化金融作為一種新的金融系統。這些趨勢直接挑戰了中央銀行的一項關鍵任務:確保價格穩定。公共區塊鏈的用例,比如該報告提出的模型,有助於中央銀行在數字時代繼續履行其職責。
該報告由幾位出色的經濟學家和研究人員共同撰寫。其中,Andrea Civelli 博士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專注於貨幣政策傳導和通脹建模研究,目前是美國阿肯色大學沃爾頓商學院經濟學副教授、Algorand 高級經濟學家。
Co-Pierre Georg博士,南非開普敦大學副教授,南非儲備銀行(南非央行)金融穩定研究組主席,也是Algorand 基金會經濟顧問委員會成員,他在德國耶拿大學獲得博士學位,先後在麻省理工學院、普林斯頓大學、牛津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訪學。
Pietro Grassano,Algorand歐洲業務解決方案總監,曾在 J.P Morgan工作超過 15 年,擔任過該機構在法國、義大利、希臘等多個歐洲國家分支機構的領導職位。更早時期,他曾經在巴黎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安達信咨詢公司工作。Naveed Ihsanullah,Algorand 工程研究主管,專注於分布式系統,在下一代應用安全軟體領域擁有 20 多年從業經歷。
除了引言和結論外,該報告其他6個部分的主要內容是:1、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好處:強調數字時代的四個主要趨勢,對中央銀行構成的挑戰,也激發了中央銀行應該發行 CBDC。2、設計高效的 CBDC:基於各種 CBDC 項目經驗,概述了設計高效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原則。3、發行 CBDC 的經濟考慮:討論發行 CBDC 時的經濟影響,從資產負債表和金融穩定影響到貨幣政策效果。4、Algorand 協議:Algorand 協議概述,包括設計原則和協議本身的高階概述。5、使用 Algorand發行零售型 CBDC:Algorand 發行零售型CBDC 的方法,包括相關設計的考慮因素、Algorand網路支持用例的詳細介紹。6、使用 Algorand 發行批發型 CBDC:Algorand 的批發型 CBDC 的設計方法和相關用例。
Algorand 顧問強調CBDC是商業銀行的生命線
CBDC出現後,從國際范圍看,還存在一定的分歧。一些國家的商業銀行甚至將央行可能發行的數字法幣視為生存威脅。
《使用 Algorand 發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報告的主要作者之一、南非開普敦大學副教授、Algorand 基金會經濟顧問Co-Pierre Georg博士,在近期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商業銀行真的不應該將數字法幣視為威脅」,「央行數字貨幣正在為商業銀行提供生命線。」
對於大型 科技 公司越來越多地涉足銀行服務的狀況,目前擔任南非儲備銀行金融穩定研究組主席的Georg認為:「商業銀行確實倒退了,他們會害怕 科技 巨頭們。」
正如中央銀行已將基於區塊鏈、與法定貨幣掛鉤的穩定幣視為調控經濟的潛在威脅,商業銀行也意識到,如果Facebook的 Libra 倖存下來,「如我們所知的,這將是銀行業的終結,」Georg說,「那將是一個不受金融監管的實體,擁有 23 億客戶和比摩根大通銀行市值更多的現金。包括美國的銀行在內,如何與它競爭?他們做不到。」
Georg認為,問題在於商業銀行是在建了圍牆的花園內運營。「他們做產品,他們不做基礎設施,」他說,「商業銀行應該感謝央行在公共基礎設施方面提供了一條生命線,它們都可以聚集在一起,可以競爭,重要的是,他們可以與 科技 公司競爭。」
「當你與市場上的許多參與者交談時,他們將 CBDC 視為一種可以出售給中央銀行的產品,」Georg說,「這不是正確的做法。如果你建立一個產品,你最終只是擁有 Facebook,而如果你建立基礎設施,你最終會擁有互聯網。」
這就意味著可以與互聯網早期開發者們大致相同的方式共享信息,Georg聲稱,互聯網領域用了大約 30年的時間來制定網路具有交互性的標准。同時,他還認為,CBDC 從一開始就具有互操作性的需求,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結合包括Algorand進行的研究,Georg 建議,一些國家的 CBDC 可以擁有不止一個賬本和一個協議,不一定分為銀行間批發 CBDC 和面向消費者的零售 CBDC。
「你可以擁有一個參與成本更高的零售分類賬本,但它為你提供智能合約;你也可以擁有一個沒有智能合約但每秒交易量非常高的零售分類賬本,」Georg 說,「作為中央銀行,可以同時操作兩者。」
至於區塊鏈,Georg 表示,一場不必要的爭斗是,銀行界的一些人將基於區塊鏈的 CBDC 視為實時結算系統的競爭對手。
「現有的支付系統運行良好,」他說,而且價格低廉、運營可靠,「據我所知從未失敗過。」但是,實時結算系統沒有「促進我們從需要去中心化分類賬的私人加密資產中看到的一些新創新」,例如物理或數字資產的代幣化。鑒於加密貨幣的驚人增長,該領域顯然存在潛力。
「如果你可以將其引入公共基礎設施,假設受到良好監管、由受信任的機構維護,那麼這種新型基礎設施可以支持處於數字經濟核心的新商業模式。我認為這就是為什麼區塊鏈進來的原因,」他說,「你需要一個分布式賬本來確保這個系統中沒有任何人可以復制數據,區塊鏈的秘密超能力就在於它使數據獨一無二。」
就潛力而言,他指出「支付系統的最後一次迭代出現在 60 和 70 年代,當時引入了數字支付。」因為技術的支持,「區塊鏈確實可以促成新的商業模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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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G20各國對數字貨幣態度都是怎樣的
在G20會議上,各國對數字貨幣的看法不盡相同,有的極力抵制,有的積極監管,下面就為大家盤點一下各G20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
加拿大
加拿大證券監督機構(簡稱CSA)發表聲明稱,考慮到ICO發行全流程,許多ICO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並要求他們遵守證券法。此外,CSA注意到,ICO也可能是衍生品,需要受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所通過的衍生品法律的約束,包括貿易報告規則。監管機構表示,歡迎即將進行ICO的企業進入「監管沙盒」,在有限的環境中測試新的金融產品。
印度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著手規劃監管印度比特幣市場的指導方針。另外,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成立了金融監管委員會,並和印度儲備銀行(RBI)官員召開了會議。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還計劃監管比特幣衍生品和其他加密貨幣是否被用於非法籌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