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實行數字貨幣後如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沒了,是不是比較好破案
實行數字貨幣後如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沒了,是比較好破案的。當然如果錢較少,沒有達到立案標准,或者對方僅使用手機錢包匿名支付時就比較難了。
1、央行數字貨幣其功能和屬性與紙幣相似,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存在手機里的是DCEP的數字錢包,只要手機有電,哪怕沒有網路,兩個手機一碰觸就可以使一個人電子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外一個人。也就是說,數字貨幣在支付的時候是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的,不像現在用微信和支付寶都需要綁定銀行卡,DCEP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除了要往DCEP里充錢或者要從DCEP里取錢進行理財等用處時,用戶與用戶之間的轉賬不需要進行賬戶綁定。但是央行的數字貨幣還是中心化管理,也就是央行為中心的,有中國主權的貨幣。因此沒有網路時進行的轉賬、支付等信息,在有網路時依然會進行更新信息。
2、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滿足匿名支付的需求,但出於反洗錢的考慮,央行對數字錢包也設置了分級和限額安排。比如,用手機號碼注冊的錢包級別是最低的,只能滿足日常小額支付需求。如果上傳身份證和銀行卡,就可以獲得更高級別的數字錢包;如果去銀行面簽,可能支付就沒有限額。只要進行正常交易,想進行一些不想讓別人知道的消費,這種隱私是有保護的。也就是說,公眾有匿名支付的需求,基於現在的支付工具,例如說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支付都是跟傳統銀行賬戶體系緊緊綁定的,滿足不了匿名的需求,也就不可能完全取代現鈔的支付,也就是紙鈔支付。所以,央行數字貨幣能夠解決這些問題,它既能保持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的價值特徵,又能滿足便攜和匿名的要求。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頂層設計沒有採用區塊鏈技術,它只是一種數字支付工具,當然具體下層用不用區塊鏈技術就取決於各個銀行的的決策了。
數字錢幣很多人都說的很復雜,很專業,大部分人看完依舊是一頭霧水,不知道數字貨幣是啥?我們通俗一些的來講,數字貨幣其實就是紙幣的數字化。
發行數字貨幣後,每個人都會有DCEP賬戶,也就是數字錢包,這個錢包目前最大的可能是內嵌於手機(也只有手機基本是每個人的必要件),當然它還有可能是一個小的晶元液晶卡,你可以掛鉤與鑰匙之上(目前以何種形式存在,央行並未明說)。而這之後,我們的工資或者其他的收入是直接發到每個人的DCEP賬戶。
你持有這個DCEP錢包,可以直接用於購買產品或者轉賬,比如你去菜市場買菜,花費了10元錢,可以直接從你的DCEP錢包付款10元給商戶,就像你直接從口袋裡取出10元錢給商戶,不在需要支付寶或者微信或者銀行卡,而且這個支付行為是支持無網路進行的,也就是即使手機或者存放DCEP的媒介沒有網路,這個錢依舊可以支付出去,這相對依賴於網路的支付寶或者微信更進了一步。
DCEP賬戶就相當於你的口袋,如果說你要理財、購買基金股票等等,你的錢依舊要轉到銀行賬戶中;如果你要網購,你的錢要嘛轉入支付寶或者微信中,要嘛直接把DCEP賬戶綁定在支付寶中,這樣才可以網購支付。
DCEP賬戶,只是可以監測資金的流向,但是它並不知道是誰操作的,就好比現金丟了,它最大的好處就是知道了資金的流向,這確實有助於破案,畢竟通過流向容易查詢到這筆資金的最終受益人是誰?
不過其實你大可不必太過於擔心,數字貨幣支付容易,但肯定也會有相對應的保障措施,比如說支付需要指紋驗證或者掃臉驗證或者密碼驗證等等,以確保資金的安全,故而就算手機或者存儲媒介丟失,也不代表著資金就會丟了,本身推行數字貨幣就是為了進一步提高便捷與安全性的,而不是降低安全性,所以無需多慮。
俗話說:「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有人認為推行數字貨幣後,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被盜,這樣破案應該會很容易,其實未必是這樣。
先說貨幣,所謂數字貨幣就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新型貨幣,既然是貨幣,就要有貨幣的基本功能,它和現行的人民幣、美元、英鎊在功能上是一樣的,只不過現在的紙幣是有形印刷的紙張,而數字貨幣是電子生成的數字碼。
另一個是支付,以往任何貨幣都可以直接用現金支付,數字貨幣能不能直接支付呢?現在還不好說,估計應該具備這個基礎的功能,也就是說把它固化到一個存儲器上,就可以在人和人之間交換,而且很可能是匿名的,如果這樣的話和紙幣是一樣的道理。
我們現在用的移動支付也是一種支付方式,無論什麼貨幣都可以用支移動支付進行交易,因此數字貨幣也可以通過移動支付進行。
從現在的技術看,如果 我們的手機丟失了,手機里的錢被盜,要想追查資金,主要是通過支付流水進行跟蹤,和貨幣沒有關系,無論你是人民幣,還是美元或者英鎊。
將來發行數字貨幣後,同樣會存在類似的情況,我們只可以追蹤交易流水,但是很難對貨幣進行干預,因為貨幣和個人並不直接關聯。
比如別人拿你的手機用數字貨幣購買了國外的產品,只能查到這些錢交易到某個賬戶,但是並不能判定是誰盜竊了你的錢財,這和現在的電子化貨幣是相同的道理。
所以,現在還無法確定數字貨幣被盜是不是更容易被追查。
另外,作為一個新興事物,數字貨幣還在試驗階段,有很多場景我們還不熟悉,有很多技術我們還沒掌握,這種情況下的技術漏洞可能會更多,而且一旦出現問題,追查起來會更麻煩。
比如現在支付寶,微信支付,銀行卡都有被盜的現象,但是追查起來並不見得比現金被盜更容易,將來數字貨幣如果被盜,肯定是一種更高技術的作弊,理論上追查起來可能更麻煩一些。
央行數字貨幣(DCEP)只會讓支付更安全。
DCEP是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的結合體,我們暫且把他成為「錢包」 ,DCEP推廣之後我們每個人就可以把「錢包」帶在身上(類似於微信錢包和支付寶余額),同時我們在我們需要消費支付或者轉賬時,我們可以用「錢包」里的「數字化了的人民幣」來完成。
但是,「錢包」採取分級管理制度,這也就保證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可溯源性」,該管理制度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小結:從上文介紹我們知道,大額轉賬和消費至少要求「錢包」是實名認證的,這樣就避免了「洗錢」「詐騙交易」「非法收入轉移」等諸多問題。
舉個例子: 假設A的手機丟了,密碼等信息都已泄露,撿到手機的人(B)通過操作A的「錢包」把大額資金轉到自己的「錢包」里了,而B的錢包又沒有實名,那麼如何找到B?找到B容易嗎?
從已知的一些數字貨幣的特性來說,確實如此,不管手機里的錢被人偷了,還是被人詐騙了,相比於傳統貨幣,數字貨幣是更容易破案的。當然了,如果太小額度,比如三塊五塊的,警察可能也沒空去破案。
我國自從2014年開始就進行了數字貨幣的設計,目前基礎上已經接近成熟,但是很多細節並沒有向外界公布。從現有已知的一些信息來看我們的賬戶會分為兩個一個是小額賬戶,一個是大額賬戶。
小額賬戶類似於我們的零錢包,在日常生活中比如買個菜,買個早飯之類的場景可能用的到。但手機轉賬支付一定會用大額賬戶。
題主所說的場景,如果是小額證賬戶可能是免密的,也許有人撿到了,你的手機能打開,恰好你的錢包也是開著的,那麼也許他能夠轉走。但是涉及大額賬戶,我認為沒那麼容易轉走,肯定要有一系列的驗證,比如身份、密碼之類的一些驗證。
如果真的運氣特別差,被壞人把大額賬戶里的錢轉走了。這個時候由於數字貨幣的可追溯性,不管你的錢轉到誰的賬戶里了,在央行的系統里都可以查到。如果公安機關想破案的話,這個時候是比較簡單的,直接跟央行合作,把你的錢在誰的賬戶里查到就可以了。
和以前相比,我們查的是你的錢在誰的賬戶里,而不是你的錢流進誰的賬戶里。在以往的犯罪操作中,有些詐騙等違法收入是被轉來轉去,轉很多個賬戶操作,最後查不到源頭。但是使用數字貨幣之後我們可以先不查錢轉到哪去了,而是直接查錢最後在誰的賬戶里,然後再往前查路徑。這樣就更容易找到你的錢被誰轉走了。
央行發行了數字貨幣,支付方式不一定是手機,有可能是其他的媒介,不管什麼樣的支付媒介,數字貨幣是有唯一性,數字貨幣的支付來龍去脈一目瞭然。
舉個簡單的例子,在一家單位工作,單位每個月發放我們薪資,薪資是使用數字貨幣發放,一個月是1萬塊錢,1萬塊錢都是有記錄的,沒有花出去前,數字貨幣的區塊鏈上會記錄現在的錢屬於我我,當然這筆錢也有來源,比如說上游是銀行支付給我公司或者是公司通過其他的方式的收入,所以這個資金的來龍去脈非常清楚,上下游可以追溯,我們不小心手機掉了,壞人拿著我們的手機把這筆錢花出去了,首先這筆錢能不能花出去不一定,因為區塊鏈的技術需要所有的節點都同意,也就是說我同意才能支付。
即使這筆錢能花費出去,區塊鏈會記錄這個錢下一個主人是誰,同時也會記錄這個這筆錢上一個主人是誰,這時候如果是被壞人花費出去了,報警立馬就可以追溯的誰花的,所以破案非常容易。
不是好不好破案,而是你的錢根本上丟不了。數字貨幣雖然是等同於現在央行發行的低幣,但是和紙巾相比還有更多的功能和優勢。
如果你的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也不見了(雖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每個人的數字錢包都有自己獨特的密匙,別說是普通人,就是國家級專業人員也不可能破解,從而轉移你的錢。
雖然國家會加強個人數字貨幣的保密,但是央行授權,國家法律授予許可權等機構還是很容易追綜到貨幣的路徑和帳戶的,其實實行數字貨幣後,錢被盜被搶可能性基本為零了。
個人數字貨幣不是銀行卡,支付寶和微信上的數字,這些數字之所以能支付是因為你銀行里存的錢作為保證的,而數字貨幣它就是錢,是你實實在在的錢,它後面的保證人是央行,任何商家和個人必須接受其支付,這是國家法律強制接受的,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總的來說,上面講的只是基本功能的一小部分,還有基於國家信用的國際流通,儲備功能,貨幣穩定,通貨膨脹管控功能等,數字貨幣在央行哪裡是全透明的,央行時刻都掌握著國家貨幣分布的動態,可以做出准確的政策調佩等等,反正好處是大大的多。
實行數字貨幣後如果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沒了,是不是比較好破案?
首先肯定的說,實行數字貨幣後,你的錢就丟不了。手機丟了也不意味著錢會丟,退一萬步講,你手機丟了,並且泄露了支付密碼,根據數字貨幣的特點,也是很容易追蹤到,破案當然更不費吹灰之力。
最近數字貨幣的話題很熱。對數字貨幣大家了解多少呢?
很多人把數字貨幣等同於虛擬貨幣,其實這兩個完全是不同的東西,我國數字貨幣是法定的,而虛擬貨幣就目前來說在我國還是違法的。最典型的虛擬貨幣是比特幣,其他剩下的各種虛擬貨幣,基本都是掛羊頭賣狗肉。
那麼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到底有哪些區別呢?主要有兩點:
這兩個差別就決定了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根本不是一回事兒,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不要混為一談。
簡單地說,數字貨幣實際上就是數字化的人民幣,或者叫「電子版人民幣」,它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稱之為法定數字貨幣,它同紙幣一樣,具有法償性,任何人不能拒絕接受。
我們上面說了,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是兩回事兒。那麼數字貨幣和電子貨幣是不是一回事呢?答案當然不是。
有的人會想當然地認為,我們現在存在銀行里邊的錢,支付寶、微信、銀行卡用來支付的不就是數字貨幣嗎?
其實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我們現在存在銀行裡面的錢它只是一堆數字,一個余額而已,只是一隻電子儲存方式。
而數字貨幣是把紙幣完全數字化了,像紙幣一樣,有發行時間和編號,而我們現在銀行卡和存單里的錢是沒有這些的,它只是一條電子記錄。
數字貨幣之後,我們每一筆收入和每一筆支出都有一個類似於紙幣編號。這是數字貨幣的核心所在,這個編號就表明人們流通的每一筆錢都可追溯。
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表示: 央行將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紙幣的功能及屬性是一樣的,區別在於:數字貨幣的形態是數字化的 。
怎麼理解這句話呢?說白了,數字貨幣其實和紙幣沒有什麼差別。 比如你去買東西,需要100元,你付給他100元紙幣。
如果你沒有紙幣,而是用數字貨幣來支付的話,你只需要拿出手機,點開APP,點擊支付即可,這樣支付出去也是100塊,非常方便。光從體驗上來看,其實和我們現在用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數字貨幣支付時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只要手機上有DC或者EP數字錢包,可以在不連接網路的情況下進行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即可。
數字貨幣支付對消費者來說,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支付渠道,也將深刻影響我們的支付習慣,但對銀行卡來說並不是一個好消息。
數字貨幣當前正處於測試階段,還並沒有真正的推廣使用,所以大家對它還很陌生,也就有了很多的疑問和擔心。數字貨幣安全嗎?這是大家首先考慮到的;其次如果手機丟失之後,裡面的錢被盜刷,能夠快速的找到犯罪分子嗎?
對於任何一種新生事物,在推出之初,都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不足為怪。
我們在前面已經講過了,數字貨幣都有一個編碼,就是用來跟蹤資金流向的。這樣你就不用擔心錢被騙、被盜付或是丟了,既使被騙了也可以追蹤的到。
數字貨幣本身是有加密密碼的,便於資金流向追蹤,只要你不要乾洗錢等犯法的事情,你這個錢是不會丟的,是可以追蹤到的。
數字貨幣的推行,將會使我們生活更加便捷,支付渠道更加多元化,也更加安全。
從監管層面來說,可以更有效的進行金融管理,是一項進步的舉措,它是一個先進的系統,所以我們需要推動它。
確實是比較好破案的。數字貨幣具有唯一性,而且誰花出去的也有印記,這樣的話,只要數字貨幣花出去或者轉走,可能就會生成很多有效信息,這些信息將會讓丟錢更容易破案。
如果實行數字貨幣以後手機丟了,一般來說風險也不大的。首先數字貨幣具有唯一性編碼,只要使用就是可以追溯的。還有一個是現在手機都會設有開機密碼,即使是開機密碼破解了,支付軟體還有支付密碼,起碼是大額資金轉不出去的。
現在使用的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寶支付的時候是不需要二次驗證的,而微信要進入微信支付界面也是可以設置手勢密碼的。因此,相對來說,可能微信支付更安全一些。
如果是數字錢包的話,可能打開錢包的話,也會實行二次手勢密碼等驗證,或者是指紋密碼驗證,這樣的話,可能就會更加的安全了。也就是說,如果你設置了更多的指紋密碼和手勢密碼驗證,那麼你手機丟了可能也不會再損失其他錢財的。
當然了,如果你沒有設置密碼,或者是讓人猜出來了密碼,如果用小額免密支付,可能會損失一些小錢,但是大額的數字貨幣可能要經過支付密碼驗證,應該是轉不出去的。
因此,可以看出來,使用數字貨幣會更加的安全。
數字貨幣具有唯一性編碼,而且肯定是沒有辦法偽造。而且數字貨幣進入誰的錢包可能又會生成可追溯的信息編碼,包括錢包主人的身份信息等,這樣的話,只要是數字貨幣花出去或者是轉賬出去,都是非常容易追溯的。
甚至未來,如果大數據和物聯網技術進一步升級,可能你在哪裡把數字貨幣花出去都是可以追溯的,包括花了幾塊錢等等,這些都是能夠比較輕松的知道,並且能夠追溯。
如果這樣的話,你的手機丟了,撿到手機的人也是很難破解手機上面的很多密碼的。
如果撿到的人費了很多功夫破解了密碼,那麼如果想把錢花掉,或者是轉賬,那麼也是可追溯的。
如果花掉三五元的小錢可能不好破案,但是如果是轉出去一兩萬塊錢,那麼轉到什麼賬戶一查就會清清楚楚的,肯定是非常容易鎖定轉賬人的,也就是非常容易破案。
綜上所述,確實是比較好破案的。數字貨幣具有唯一性,而且誰花出去的也有印記,這樣的話,只要數字貨幣花出去或者轉走,可能就會生成很多有效信息,這些信息將會讓丟錢更容易破案。
雖然還不知道央行數字貨幣如何使用手機這個媒介進行使用,但是基本上可以比較肯定的說,即使手機丟了,手機的開機密碼也被人知道了,但是手機中的數字貨幣應該也丟不掉。同時即使手機中的數字貨幣不慎被詐騙了,那麼,也很有可能詐騙分子花不了,很快被追回。
1.央行數字貨幣的原理是利用區塊鏈技術,使用多節點的分布儲存技術,將信息儲存在多個節點之上。這樣央行數字貨幣的儲存、流通、轉讓和買賣就不發生任何的風險了。這種節點的可追溯和數字化的唯一性,讓每個人自己的錢再也不用擔心盜用或詐騙後追不回來。
2.如果央行的數字貨幣儲存在手機錢包之內,我想未來可能會採用刷臉支付的模式,密碼支付可能會被淘汰。因為刷臉支付,除了具有密碼唯一性還具備實名認證的功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手機丟失,被人破譯了開機密碼。但是它無法實現數字錢包的轉賬功能,因為刷臉認證過不去啊。我們想想,央行的數字發貨幣都開始流通了,那麼手機的刷臉認證功能不就變成了標准配置了嗎?
3.再往後退一步,即使騙子用各種手段,通過手機錢包將央行的數字化貨幣轉走了,或者誘騙主人將自己手機錢包中的數字化貨幣給轉出去了。但是因為是區塊鏈技術在其中,那麼轉賬和消費的每一項記錄都被記錄在各個節點上,在共識機制下是無法抹掉和改寫以及隱藏的。那麼,被騙者只要向央行提出申訴,要求追查和討回自己的錢財。那麼通過央行和公安部門偵查,是可以最終按區塊鏈技術,將騙子小偷都抓住的,且還能將數字化貨幣全部追回來。
4.其實我們現在可以肯定的是,央行發行的數字化貨幣,其實使用的是區塊鏈中的聯盟鏈技術。也就是說在此,其中有一個超級中心,那就是我們的央行,他擁有著超級管理員的許可權和能力。所以在受騙之後,可以通過央行來去將所有事情查清楚,並追討到自己的數字化貨幣。這是不同於現在的最知名的那個某特幣。假如是後者,如果被非法轉走了,是可以通過鏈上技術將其找尋,但是討要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情。
這就是央行數字化貨幣未來的重大意義。同時反洗錢工作通過央行數字化貨幣,可疑交易將無所遁形,而且也不需要現在全金融系統共同參與,央行數字化貨幣系統自動會甄別和匯報,將大大節省人力資源投入以及提升反洗錢效率,並且是鐵證如山,無法抵賴。
『貳』 詐騙報警四十多天!警方怎麼還沒有消息
一、騙子抓不著!!
層層偽裝的詐騙分子
第1層,地理偽裝。
騙子熟練掌握反偵察技能,善用各種偽裝,隱去一切可能會曝光自己身份的痕跡。團隊基本都在國外待著。根據不少地區警察追蹤到的信息顯示,大部分詐騙團伙的落腳點都在東南亞,東南亞已經成為亞洲「詐騙基地」。
第2層,身份偽裝。
大量丟失、被盜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網路黑市被公然叫賣。」黑市,為詐騙分子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身份信息資源。在普通人眼裡,實名制是身份識別,但在詐騙分子眼中,實名製成為了規避風險的最佳手段之一。因為這些身份信息的所屬人和詐騙分子壓根沒有關系。
第3層,技術偽裝。
在詐騙案件中,最難突破的其實是技術層面的偽裝。簡訊詐騙中最常用的就是偽基站群發器,只需一個筆記本電腦、一個軟體、一個發射器,就可以向周邊的手機用戶發送編輯好的詐騙簡訊。想靠手機定位抓人?較困難。
浮動IP和改號平台也是詐騙分子較為常用的兩種技術偽裝的方式。浮動IP就是利用網路跳板不斷掩蓋真實IP,利用虛假IP實施網路詐騙行為。改號平台則是掩蓋其真實號碼,將電話改成任何你想要的,哪怕是「110」。若幸運,查詢到了背後真實的身份,等警察准備好機票護照等一系列文件後,飛到定位地點一查,結果發現背後是一台被黑客控制的私人電腦,也就是「肉雞」。
二、騙子抓著了,錢沒有。。
專業化的洗錢詐騙集團
專業洗錢集團主要服務於各類詐騙團伙,他們用最短的時間,將其他詐騙同行「辛辛苦苦」騙來的錢取出來,並用合法途徑返還。將銀行卡上的一串串數字變成能裝在口袋裡的真金白銀。集團各個層級的人兢兢業業、分工合作、隨時響應,形成了一張無形卻又強大的蜘蛛網,只要一有資金觸網,立即就會在這張網路的作用下消失得無影無蹤。
詐騙洗錢集團內部分工極其精細,一般分為五個層級。第一層稱為「聲佬」,專門負責打電話、發信息、郵寄等工作;第二層稱為「接數佬」,負責連接「聲佬」和下一層;第三層稱為「刷機佬」,顧名思義就是負責刷POS機,把錢刷到網上結算中心去;第四層是「卡佬」,負責提供各種銀行卡,分別自己轉移;第五層就是「取款仔」,專門負責取錢,可以自己去取,也可以付費叫別人去取。
層級紀律嚴明。五個層級職責明確,紀律嚴明。跨級之間相互不認識也無聯系,每個層級只能跟上一層對接,決不能也無法越級與上上層聯系。這樣,即使「取款仔」被抓,一般也很難問出上一級的人是誰、在哪,更無法抓到上上一層,最高一層級幾乎就是毫無風險。
多路出擊分散資金。比如「聲佬」騙到20萬,可以叫「接數佬」A處理10萬,「接數佬」B處理十萬;「接數佬」A又可以叫「刷機佬」A處理五萬,叫「刷機佬」B處理五萬;「刷機佬」A又可以叫「卡佬」A處理貳萬五,叫「卡佬」B處理貳萬五;「卡佬」A又可以叫「取款仔」A取一萬,叫「取款仔」B取一萬五。
錯綜復雜的「子孫賬戶」
「子孫賬戶」通俗點解釋就是,詐騙犯在收到騙款後,會對騙款進行拆分,通過銀行賬戶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N+1次的分散轉賬,之後再通過「車手」取現。錢款一旦進入到這一步,想要證明資金來源和凍結賬戶就難了。
如果詐騙分子想更安全一點,則會找「水房」處理。水房這個詞很多人可能第一次聽,如它的字面意思一般,就是專門用來洗白贓款的新型犯罪窩點。一般「水房」都服務於多個詐騙團伙,洗白速度快,且最終款項大多都會流向海外賬戶,難以被追討。
難以追蹤的數字貨幣。
詐騙分子在獲得騙款時,第一時間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安全地將所獲贓款洗白,通過購買比特幣這類數字貨幣,能夠快速、安全的讓錢款成功變身,並完美躲避法律的制裁。
比特幣所採用的是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已經脫離了傳統的金融清算系統。它利用特殊手段將詐騙分子所擁有的相同額度的比特幣在多個錢包地址之間跳躍,從而清除掉它原本的加密貨幣信息。想要追查最終的地址?可以,去深不見底的暗網上找吧。
三、破案困難≠警察不作為
很多人在遭遇到詐騙後,無論金額大小,第一時間報警,期望警察能快速立案,飛速處理,然後被騙的錢回到自己的手中。這是理想狀態,但絕大多數的網路詐騙案,沒有這么容易。
當詐騙案立案後,首先要解決的是警力分配的問題。基層警局的警察數量是固定的,加上轄區本身還有其他案件要偵破,警員該如何分配?同時,當案件涉及到跨部門、跨市、跨省、跨國時,還需要與其他省、市、國家的警察以及網安、技偵等部門聯手合作。這也大大增加了偵破難度,尤其是小額詐騙案件。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也就是辦案成本。若你被詐騙的金額為500元,案件涉及到跨省、跨國,警察辦案總共花費可能需要50000元。如果一個派出所,同時需要偵破十個網路詐騙案件,那麼這個派出所基本可以停業修整三個月。
雖然難!但警察仍然拚命在干!
根據新華網和央視新聞客戶端顯示,2016年,我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11.9萬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8萬余名,共凍結止付涉案資金70億元。2019年全國共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20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3萬人,止付凍結涉案銀行賬戶55.5萬個,攔截涉案資金373.8億元。
僅2019年,公安部就組織多地警方先後21次赴柬埔寨、菲律賓等10個國家和地區開展聯合執法,與當地警方聯手搗毀境外詐騙窩點70個,並先後20次從境外將詐騙分子包機押解回國,依法嚴懲。
這么難,該怎麼辦?
記住,預防被騙永遠都比警察破案重要!
『叄』 持有數字貨幣的手機丟了,數字貨幣還能找回來嗎該注意些什麼
數字貨幣載體,是數字貨幣錢包。
數字貨幣是紙鈔的替代。
功能和屬性跟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
只要你我手機上都有數字錢包,那連網路都不需要,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把一個人數字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一個人。
作為用戶,需要選擇某個運營機構開通數字貨幣賬戶,運營機構可以是商業銀行,也可以是支付寶、微信。
進而由該運營機構的錢包服務端對用戶的賬戶進行管理控制。
且數字貨幣錢包賬戶可能「分級」,不同等級的「額度」不同。
支付寶在專利說明書中稱,用戶申請開通的數字貨幣錢包通常是最低服務等級的數字貨幣錢包。
而如果用戶需要開通高服務等級的數字貨幣錢包,則需要從最低服務等級的數字貨幣錢包開始一級級升級錢包。
使用數字錢包,可能打開錢包的話,也會實行二次手勢密碼等驗證,或者是指紋密碼驗證,這樣的話,可能就會更加的安全。
也就是說,如果你設置了更多的指紋密碼和手勢密碼驗證,那麼你手機丟了可能也不會再損失其他錢財的。
當然,如果你沒有設置密碼,或者是讓人猜出來了密碼,如果用小額免密支付,可能會損失一些小錢,但是大額的數字貨幣可能要經過支付密碼驗證,應該是轉不出去的。
因此,可以看出來,使用數字貨幣會更加的安全。
另外,數字貨幣具有唯一性編碼,而且肯定是沒有辦法偽造。
而且數字貨幣進入誰的錢包可能又會生成可追溯的信息編碼,包括錢包主人的身份信息等,這樣的話,只要是數字貨幣花出去或者是轉賬出去,都是非常容易追溯的。
甚至未來,如果大數據和物聯網技術進一步升級,可能你在哪裡把數字貨幣花出去都是可以追溯的,包括花了幾塊錢等等,這些都是能夠比較輕松地知道,並且能夠追溯。
如果這樣的話,你的手機丟了,撿到手機的人一方面很難破解手機上面的很多密碼。如果撿到的人費了很多功夫破解了密碼,那麼如果想把錢花掉,或者是轉賬,那麼也是可追溯的。
由於目前央行並沒有披露太多的技術細節,所以不是很確定這個問題。
數字貨幣這個說法已經有很長時間了,有不同的解讀。央行發行的叫做「DCEP」。很有可能並不是傳統意義的數字貨幣,他應該具有中國特色。
按照傳統的主流數字貨幣定義,數字貨幣和紙幣現金有很多相似性。比如唯一性、可以雙離線支付、匿名性。按照這個說法,手機丟了,存在手機上的數字貨幣就找不回來了。
但是,可以變通。數字貨幣是存在一個叫做「數字錢包」的APP裡面。那麼這個錢包可以分兩種, 一種叫做冷錢包,一種叫熱錢包 。冷錢包就是類似於我們平常用的那種錢包。而熱錢包則是存在網路中(雲端),我們用手機只不過是一個很「瘦」的終端而已。手機丟了,還可以用其他手機充當終端區同步雲端的錢包,這樣說來,手機丟了,數字貨幣還可以找回來。
我們也可以思考一下,假設使用的是冷錢包,會有什麼後果。這樣,手機丟了,數字貨幣也就丟了。雖然別人撿到也用不了(可能有密碼),但是自己也用不了。就像把紙幣現金丟到荒山,或者被火燒毀一樣。
但是,不必過於擔心。很重要的一點。多數人並不會真的大量使用數字貨幣。 大額的數字貨幣一定會放到商業銀行 。就像現在一樣,大錢是存到商業銀行的,平時取現金都是小數目,用於方便的離線支付。 把數字貨幣存到商業銀行,那和現在的生活方式並無區別 。那麼,手機丟了,就好比錢包丟了,丟的現金畢竟是小數目。錢包里有銀行卡,這個丟了可以掛失的,可以補辦(現金和數字貨幣不能補辦)。
如果使用熱錢包,支付又沒有匿名性可言,那豈不是這個數字貨幣與紙幣現金相比並沒有什麼優點?那幹嘛不用電子支付呢?下面就有必要討論一下它和傳統電子支付的區別。
我們的DCEP,是央行發行的。央行和商業銀行,是有區別的。央行就是中國人民銀行,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就是商業銀行。當使用銀行轉賬時,我們必須事先到商業銀行開戶。轉賬一定是發生在兩個商業銀行之間。存款、信用卡也一定屬於其中某一個商業銀行。現金就不一樣了。現金一旦取出來,就不屬於任何一家商業銀行。
這就涉及到一個小概率問題了。某個商業銀行倒閉了,怎麼辦?還有,賬戶被凍結了,怎麼辦。但是,現金不存在這個問題。
數字貨幣有時也叫做「數字現金」,它和紙幣現金一樣,也是僅僅屬於央行,而不屬於某一家商行。同樣,也不會被凍結。不過,把數字貨幣存入商業銀行,又另當別論。
至於微信和支付寶支付,也是大同小異。多數時候,我們在支付時實際使用的是綁定的商業銀行的儲蓄卡或信用卡。另外一些時候,使用的是微信自帶的「零錢」(支付寶類似)。這個零錢,是用微信的信用來擔保。所以如果微信倒閉,錢(「零錢」)也是難以兌現的。和上面討論的一個道理。另外,按照當前強制規定,使用微信「零錢」交易,是有額度限制的。商業銀行轉賬限制要寬很多。現金嘛,完全沒有限制!看看電影裡面特殊現金交易,有時提幾個大箱子。
數字貨幣是允許雙離線支付的 。這是銀行轉賬和微信支付寶難以做到的。雙離線就是交易雙方可以同時都不聯網進行交易。這在網路不好的情況下特別好用,所謂「手機碰一碰」就可以交易。從這一點來說,就和紙幣現金很相像了。
它是怎麼做到的呢?
電子支付,剛也說了,它一定屬於某個商業銀行或第三方機構(微信支付寶等)。所以交易時,必須經過商行等的在線確認。確認的過程就是驗證合法性後,從一個賬戶簡單減去一個數值,另一個賬戶加上一個數值。
而數字貨幣,是「一枚一枚」的,每一枚數字貨幣,就好比是一張紙幣或一枚硬幣 。每一枚數字貨幣,都有一個唯一編號,還有一長串數字。可能列印出來得用好幾張A4紙。數字貨幣交易時,就是把這串很長很長的數字從一個手機轉移到另一個手機。當然了,不是簡單的復制 ,要涉及到數字簽名,這里不展開討論。微信支付也是數字,不過那個數字很短,比如「100.00」元。太短,沒有安全性可言,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對它進行偽造和篡改。比如把100.00改成200.00。所以必須依賴商業銀行或微信等的信用擔保,保護這個數字的正確性。而數字貨幣不需要擔保(央行除外)。因為很難去偽造這串很長很長的數字。就如同很難偽造一張紙幣一樣,有防偽措施,屬於國家機密。正是這種特性,決定了數字貨幣可以和現金一樣,可以脫離商業銀行,進行離線支付。它的安全是由這串很長很長的數字以及加密演算法決定的。
要提醒一下,雙離線支付,估計是有限制的。即,不可能長時間處於離線狀態。 如果長時間處於離線,進行大量的離線交易,會出現「雙花」現象 。也就是一枚數字貨幣,被同一個人花掉兩次。比方說,我給張三一枚100元的數字貨幣,應該從我的手機上刪除這串具有唯一編號的很長很長的數字。但是我利用特殊手段沒有刪掉。接下來,再把它用來支付給李四。於是100元花了兩次。當然了,如果聯網,就很容易檢測到,因為出現了兩個唯一編號的貨幣。
再補充一下,數字貨幣是存到一個叫數字錢包的APP裡面,它應該不屬於商業銀行,而只屬於央行。就像真實錢包一樣,是用來存錢的,存的是數字貨幣。這個貨幣,是一些很長很長的,加密的數字。
說了這么多,再回到正題。如果使用冷錢包,手機丟了,可能就找不回來了。不過我相信,可能央行會對所有的貨幣進行在線備份,這樣可以避免。如果使用熱錢包,所有數字貨幣都在雲端,則完全沒有這個問題。
最後,為什麼要搞這一出。我認為最最根本的原因,是要提高央行的地位,是為了更好地可追溯。相比紙幣,大家都能理解,比如節約紙張,防偽等等。
數字貨幣在十年內即使能通用,也不可能完全取代,最多的是並存!因為它弊端太多,比不了紙幣功效全面!
先講弊端
其一,70%以上國人沒有使用數字幣的能力,50歲以上成人,殘障人士用不懂手機也用不懂數字幣,12歲以下兒童更沒有手機,即使有也不知道如何用。
其二,攜帶是很大的問題,難道三歲小孩出去買包零食,還要拿著幾千元的手機?窮困家庭,一年不見得掙得了多少錢,為了花錢,他還得額外買個手機,一家人一人一塊兒使用數字貨幣的電子產品都多少錢?難道丈夫在上班,妻子在家裡,用同一個電子產品買賣東西?一家四口,人手一個累贅,只為身上放點零花錢?
其三,很多人不願做改變。比如,我用一百兌換你一百,你不多給我零點幾元錢,我都懶得動手。甚至我會考慮會不會額外支出網路流量費,另外每次收入或花錢,都要出流量費,畢竟5G太耗流量費了!即使不一定需要網路流量,那也耗電啊,電費也貴,畢竟這輩子資金流轉都耗電!還有,每次花錢,不管爬不動的老人,還是拿不動手機或者不會玩手機的小孩,都沒有用錢的權利,因為實力不允許啊。所以,強烈建議數字幣發行之中,兌換比例達到人民幣:數字比>1:1。得考慮人們用錢付出的代價!或者讓人們心甘情願跟隨改革,讓國人有利可圖。比如,先讓數字幣成為全世界流通貨幣,搶占數字幣霸權,讓國人享受最貴的錢,最低的物價。不然,改革沒意義。
首先數字貨幣是在微信支付與支付寶的基礎上進行了更安全性高的升級,如果手機丟了,微信上錢會丟嗎?不會的,支付需要指紋或者密碼。像有的銀行支付還需要手機驗證碼,我也不知道是誰設計的,手機丟了,別人撿到能沒有手機驗證碼嗎?驗證碼是沒有用處的。如果支付寶微信在手機丟失的時候,錢不會丟,數字貨幣就更不會丟了。數字貨幣肯定會比支付寶安全幾十倍,如果只是像支付寶一樣,就不需要花資金去研究了,央行花資金去研究,就是研究貨幣的安全性,不會使用手機的老年人如果使用支付,安全性肯定是放在第一位去研究的,因為丟個手機是很平常的事。
再說數字貨幣的好處就是比現金丟失後,好跟蹤查找,現金丟到大街上,誰撿到了難查找。但你的手機丟失後,上面的錢轉給你了,銀行的大數據是清清楚楚的。錢會給你找回來,手機也會給你找回來,當你手機上安裝的數字貨幣反而更安全了,晚上放心睡好覺吧。
當前央行版的法定數字貨幣只是進入一個小范圍的內測階段,所以我個人推測,你所說的數字貨幣應該是指以當前比特幣為首的虛擬代幣而已。當前以比特幣為首的數字貨幣錢包是比較多的,但是整體而言分成了兩個大類,一個是以比特幣BTC為主的數字貨幣,另一個就是以太坊ETH系列的山寨幣種數字貨幣錢包,當然目前新出的一系列新電子錢包,基本上都是涵蓋了比特幣和以太坊的。
如果是裝有比特幣的數字貨幣錢包丟失的話,其實是無關緊要的。重新下載一個錢包,記住自己的私鑰和密碼,在重新安裝登錄電子錢包之前會有一系列的助記詞需要你去排序,最後就能轉移到新的手機上來。所以如果打算自己把比特幣或者其他的以太坊系列山寨幣種提到自己的數字貨幣錢包中或者冷錢包中去保存的話,一定要記住三個東西。
一、自己的錢包私鑰
二、錢包的登錄密碼提取密碼
三、助記詞和錢包地址
比特幣運行了10多年,在這個 歷史 時間長河中前期因為它的不值錢,所以很多人都忽視了自己有過比特幣這個事情,等到再想起來時,自己的錢包撕掉以及數據詞和錢包地址都被忘記了或者遺棄了,也導致目前比特幣的總數量2100萬枚,但是實際已經丟失了將近600萬枚左右。
數字貨幣,是央行利用高 科技 區塊鏈技術,經過多年的研發,打磨測拭,今年將初步在琛圳,雄安等四市,首次體驗性測試使用。
請相信,你們想到的,研發人員都會想到,你們想不到的,研發人員也會充分想到。
四城市,小范圍測試,一定是在安全便捷高效的基礎之上,去償式盡力發現,運營中非普通的特殊技術漏洞,進一步補齊,再定型推廣。
它是全球第一支數字貨幣。
沒有成熟做保障,斷然不會示眾。
它的區塊鏈分布式記帳,一定是在中國人民銀行,商業銀行,數據雲端,大數據中心,個人帳戶,各結點同時分布數據存貯。
收支數據變化同步發生,數據流向可追溯,不存在跨行交易,加密保密體系極其完善。如密碼密鑰,身份證密鑰,基因密玥,瞳膜密鑰,人臉密鑰,指紋密鑰,都是它加密可能的選項,另外加上自系統內部的加密技術,共同組成層層防火牆。
所以你的手機丟了,沒信號,卡頓,延遲,均不會造成錢的丟失,重新購買手機,余額會重新推送給你。密碼或身份證丟失,通過掛失後,其它加密手段也以判定,如戶口,十五天後恢復使用,構成獨立系統內部證據鏈,形成迴路。
分布式記帳法,即使黑客攻擊都沒用,幾種密鑰,也分散加密,一個黑客能同時攻破央行,商行,雲端,大數據中心,和你的帳戶的概率是不存的,也可能採取,當一方數據被攻擊,其它鏈脅數據密鑰轉移,形成危險時期移動數據包,避開攻擊。
將來商行也要推出,用戶損失險,來保正客戶資金安全。
就解讀到此,一己之見,不代表任何方面。
現在這個電子貨幣不太清楚。實際上真正的電子貨幣是這樣的,從印鈔廠進入國庫就有個統一電子號比如01。國庫撥出1萬給山這一萬電子號是0102,山東把這一萬撥給機械廠5000,電子號是010203,機械廠給李發工資5000,電子號是01020304。也就是每經過一手就會出現一個電子號,如果李把這錢存入銀行電子號還是01020304。如果李把這5000交稅了,電子號是0102030405。稅務把這錢上交國庫,國庫就把這電子號取消,重新編電子號下發。也就是說每一筆錢從國庫出去都會有所流動指向,在哪裡分解就在哪裡生成分支電子號,每一步都是有跡可循的。嚴格來說,根據數據鏈足以證明這錢是你的。如果是現金讓人家偷了就不好證明這錢到底是誰的,如果是電子貨幣小偷就是偷了也沒意義,電子號跟小偷不匹配花不出去。理論上每一分錢都是有電子號生成的,當然也必須達到使用條件。
每個人數字錢包的密匙都具有唯一性與不可復制性!並且具有追溯性!所以數字貨幣安全性大於微信支付寶百倍!這個你盡管放心!況且以後數字貨幣的交易支付手段方面的便捷性遠遠超過微信支付寶!
數字貨幣以後十年必將深刻改變世界改變 社會 !改變人們的生產與生活方式!
因為是一個新生事物,對於一些對新事物新技術新業態有敏銳洞察力和接受能力的人來說不僅接納和使用上難度不是太大,可能更是一次改變生活,事業,或者人生奮斗方向的一次機遇!
但是,對於目前部分人群在使用微信支付寶剛剛適應,有的甚至還沒使用接觸支付寶的一類人群,在剛開始使用數字錢包的人來說,需要認真學習一段有必要的!有的人連概念都搞不清楚,讓他熟練使用真的是勉為其難!
個人理解,現在國家各方面已經聯網,數字支付已經已經非常成熟了,安全而且穩定。數字貨幣也一樣,臉部識別,指紋讀取。這些技術非常成熟了。而且國家剛頒布了(密碼法),就是為數字貨幣鋪平道路的。
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不會丟。換個手機換個密碼也就是了,最多將銀行卡去開戶行注銷再新換一個卡號,里邊的錢平移過去就完全沒事了。
『肆』 使用數字人民幣用戶交易是否會被監測追蹤
不會被被監測追蹤。數字人民幣遵循「小額匿名,大額依法可溯」的原則,根據官方介紹充分考慮現有支付體系下業務風險特徵及信息處理邏輯,滿足公眾對小額匿名支付服務需求。
同時,根據《網路安全法》和 《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保護用戶個人信息,電信運營商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將手機號對應的用戶信息披露給第三方,因此只用手機號開通的數字人民幣錢包是處於完全匿名的狀態,人民銀行、運營機構均不掌握數字人民幣錢包用戶實名信息。
拓展資料:
數字人民幣(試點版)App是中國法定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面向個人用戶開展試點的官方服務平台,提供數字人民幣個人錢包的開通與管理、數字人民幣的兌換與流通服務。
隨著全球央行數字貨幣領域競爭加劇,數字貨幣正成為未來國際金融競爭的終極場所。數字人民幣(試點版)App開放下載,也意味著從試點到應用邁出重要一步。
開立數字錢包無需持有銀行卡,提供手機號即可開立任一運營機構的錢包。同時,為使數字人民幣業務惠及更多用戶,營造良好的流通環境,數字人民幣App支持其他商業銀行持卡用戶向開立在運營機構的數字人民幣錢包充值。
和銀行卡一樣,數字人民幣錢包也有等級分類,其分為一類錢包、二類錢包、三類錢包和四類錢包,一類錢包許可權最高,轉賬收款什麼的都沒有限制。二類三類四類錢包皆有額度限制,其中四類錢包限額最小,僅需驗證手機號即可開通,為匿名錢包。二類和三類也都有不同程度的限額,三類錢包無需綁定銀行卡,驗證身份證即可升級,二類錢包需要驗證身份證和本人境內銀行賬戶信息。一類錢包目前無法進行線上升級,需要前往運營機構現場核驗升級。
目前,中信、光大、浦發、民生、華夏、平安、興業、廣發、浙商、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南京銀行等商業銀行均已支持,更多商業銀行正在陸續接入中。
為滿足用戶小額高頻的匿名支付需求,數字人民幣允許僅用手機號開通匿名錢包。
根據《網路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保護用戶個人信息,電信運營商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將手機號對應的客戶信息披露給第三方。
因此,用手機號開立的四類錢包完全處在匿名狀態,人民銀行、運營機構均不掌握錢包用戶實名信息。
同時,數字人民幣採取了推送子錢包設計,能夠保護個人隱私。當使用數字人民幣在電商平台支付時,用戶的支付信息將被打包做加密處理,以子錢包的形式推送到電商平台,平台不知道用戶的個人信息,實現了對用戶核心信息的隱私保護。
『伍』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陸』 數字貨幣交易無數次後,還能查到歷史記錄嗎
可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有兩個特點:1.區塊鏈上的交易公開:任何人都可以查詢一個賬戶(地址)的所有相關交易。2.區塊鏈賬戶(地址)匿名性:除非賬戶所有者主動公開,否則不可能知道一個地址屬於誰。創建比特幣地址的本質是從2^256個私鑰中隨機選擇一個(可以簡單理解為賬戶的密碼)。
比特幣的屬性是私鑰(一串隨機字元)。
比特幣實際上與黃金和古董相同。它的價值在於其數量有限(無論是天然的還是人造的)。因為數量有限,所以稀缺。因為稀缺,所以一切都是有價值的;但就像所有市場上的任何商品一樣,比特幣的價格取決於供求關系。這種供需關系可能會受到重大國際事件的影響。一次黑天鵝事件可能會導致大量財富滯留在非官方渠道,通過比特幣留住財富的需求將會增加。比特幣價格會上漲。
『柒』 數字貨幣是當小偷,防腐敗的,但是要是用紙質貨幣,那該怎麼追蹤呢
數字貨幣和紙質貨幣在追蹤方面存在很大的區別。
對於數字貨幣,由於其交易記錄被存儲在區塊鏈上,每個交易都是公開的、不可篡改的,因此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進行追蹤。區塊鏈技術可以記錄每一筆交易的來源、去向、時間等信息,使得任何一筆交易都無法被刪除或修改。同時,區塊鏈技術還可以實現智能合約,使得交易雙方可以在不依賴第三方的情況下完成交易,從而進一步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對於紙質貨幣,由於其交易記錄只存在於銀行系統中,因此可以通過銀行系統進行追蹤。銀行系統可以記錄每一筆交易的時間、金額、收款人等信息,並且可以通過查詢交易記錄來確定交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違規行為等。此外,銀行系統還可以通過風險評估模型來識別潛在的風險客戶,從而進一步降低了交易的風險。
總之,無論是數字貨幣還是紙質貨幣,都有其獨特的追蹤方式。數字貨幣更加註重區塊鏈技術的運用,而紙質貨幣則更加註重銀行系統的運用。無論採用何種方式,都需要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和技術手段,以確保交易的安全和透明度。
『捌』 數字貨幣轉給了騙子,能根據地址找到對方嗎
這個應該能查到對方,(現在登錄平台,賬號……都是實名認證,想鑽法律監管空子不太容易)現在網路監管逐步趨於完善,登錄昵稱都很嚴格,都是實名認證。
『玖』 央行數字貨幣的潛在影響
2020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在工、農、中、建四大行內測的消息在網路上不脛而走。兩會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接受媒體采訪時,再次透露了法定數字貨幣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數字貨幣測試進度的加快意味著數字貨幣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正式進入商用,數字貨幣在改變貨幣體系的同時,可能對銀行業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此,本文首先介紹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概況,而後探究其對宏觀政策機制及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央行數字貨幣概述
(一)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
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全稱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對應的英文縮寫是DC/EP(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
DCEP實際上是一種電子現金,是紙幣的數字化形態,其功能屬性與紙幣完全一樣,具有價值特徵。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特點
1.DCEP屬於流通中現金,而非銀行存款
現有貨幣體系主要可分為M0、M1和M2,M0是指流通中現金,M1包括M0和單位活期存款,M2包括M1、居民儲蓄存款和單位定期存款。DCEP的定位和紙幣一樣,對應M0,即流通中現金。
2.商業銀行無需為DCEP支付利息
由於DCEP屬於M0,並非銀行儲蓄,故不計利息,DCEP持有人也無法獲得利息。
3.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拒收
DCEP由央行發行,國家信用背書使其具有官方賦予的價值特徵,因而具有穩定性和無限法償性。
4.DCEP不需要銀行賬戶和網路即可實現支付
DCEP支付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現有的銀行卡支付業務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DCEP支付採取的是賬戶松耦合的方式,即脫離銀行賬戶,在雙方數字錢包間實現資金轉移。DCEP依靠一個公共賬本記錄持有關系,這種關系表現為公鑰地址與數字貨幣DCEP的對應,數字錢包通過其存儲的私鑰操作公共賬本內的轉賬。
DCEP可以脫離網路實現終端到終端的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就可以支付,也可以在有第三方服務商的場景下依託網路完成從終端到遠端的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數字錢包間直接實現DCEP互轉,本質只是記錄操作指令,最終仍需在觸網後上傳到賬本上執行才算完結。
5.DCEP具有可控匿名性
銀行和商家需要經過客戶允許才有許可權查看用戶的交易記錄及信息,這種可控匿名性一方面保護了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另一方面也使得央行可以清晰高效地捕捉每一筆貨幣交易的流轉信息,打擊洗錢、匿名操縱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1.減少紙鈔發行成本
由於數字貨幣只是一串數字代碼,無論是生產還是流通,都不會再產生任何費用,並且具備較強的防偽功能。
2.移動支付普及,現金使用頻率大幅降低
目前國內絕大多數交易場景,均已實現了移動支付,擠佔了傳統現金的使用空間。DCEP與其它移動支付方式相比並無本質不同,有限匿名性是其主要差異化特點。
3.有利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
傳統的現金交易的匿名化,給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帶來諸多麻煩,而數字貨幣的唯一標識性,方便監管部門回溯整個資金融通鏈,以便進行更有效的監控。
4.維護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
國內外一些金融中介機構積極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私人數字貨幣,嚴重影響了我國主權貨幣的使用,正在滲透和分流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發行DCEP能夠在中央銀行層面形成統一的基於國家信用的數字貨幣,既實現了紙幣時代國家信用的延續,也順應了貨幣數字化的潮流。
5.優化現行貨幣支付體系,提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通過發行數字貨幣,可減少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所提供支付功能的依賴;同時,使央行可以全程監控貨幣的流轉信息和投放領域,提高貨幣流通市場監測-統計-評估-政策制定的效率,減少貨幣政策傳導滯後性。
(四)央行數字貨幣與傳統支付方式的區別
與傳統紙質現金相比,DCEP具有 無需找零、易保存、易統計計算、不易丟失 等優勢;與第三方支付相比,DCEP還具有以下特點:
信用保證
銀行賬戶
離線支付
結算主體
消費記錄
央行數字貨幣
國家
可無銀行賬戶
是
央行貨幣結算
可控匿名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備付金
需要銀行賬戶
否
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
容易追蹤
乘公交車掃碼、乘地鐵掃碼、支付掃碼……人們的生活已進入電子支付時代,但這些軟體都是不通用的。這一點在未來數字貨幣推行後,將有極大改觀。另外,目前的移動支付會留給商家一些「痕跡」,購買後商品後,商家會依據大數據向消費者智能推薦相關商品。而DCEP所具備的可控匿名特性,使消費者在付款後,除經貨幣當局授權外,商家、銀行、第三方平台均難以追蹤其消費記錄。這樣既能確保客戶的信息安全,也能減少商家對客戶的不當營銷。
從本質上看,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僅僅是對目前人民幣結算方式的電子化改進,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對人民幣現鈔的替代。
(五)數字錢包
數字錢包是容納數字貨幣的「容器」。盡管央行對數字錢包的解說少之又少,但從目前網傳的截圖看,該APP包括「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碰一碰」(類似於NFC的近場支付功能)幾項功能。用戶可以很方便地將銀行資金兌換為數字人民幣,所兌換的數字貨幣還會顯示出來源銀行,以便用戶進行資金動向管理。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宏觀影響
(一)對貨幣派生機制的影響
DCEP的投放,類似於紙幣的投放,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層運營體系,即由央行向商業銀行投放,商業銀行再向 社會 公眾投放。央行不直接面向公眾和企業,不參與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
DCEP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意味著DCEP下的貨幣體系符合傳統的信用貨幣派生機制。貨幣創造主體依然是銀行和實體部門,央行只是起到調控作用。此外,DCEP投放模式和傳統基礎貨幣的投放,對現金、法定準備金和超額准備金而言沒有本質區別。
DCEP延續傳統貨幣派生機制的同時,或在基礎貨幣和貨幣乘數兩個方面對其產生影響:
1.DCEP將重構基礎貨幣結構
(1)央行或將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 傳統模式下央行基礎貨幣結構分為兩部分,一是貨幣發行,即央行印製的現鈔;二是金融機構在央行的存款准備金。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備付金後,央行將基礎貨幣開設一個分項,即非金融機構存款。央行數字貨幣作為M0,既可以作為現金使用,也可作為存款准備金或者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的備付金。按其支付用途推測,未來央行基礎貨幣科目或將開設新的細分項來專門記錄DCEP,例如在M0、存款准備金、非金融機構存款科目下分別再設置DCEP子科目。
(2)或將對貨幣流通模式產生一定影響。 首先,對於銀行間市場而言,DCEP的支付便利性意味著金融機構同業結算選擇使用傳統支付方式的傾向下降,而使用DCEP進行同業清算/結算的傾向提高。其次,對於企業和零售業務而言,由於DCEP保存便利的特性,大量DCEP將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企業和個人手中,因此流通中現金將增加,而商業銀行存款、第三方支付機構結存資金將減少。
2.DCEP將從正反兩方面影響貨幣乘數
(1)銀行持有超額准備金的動機下降,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由於DCEP支付便利、清算速度快,減少了在途資金量,用DCEP進行清算可以降低對清算賬戶資金的依賴,從而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2)現金漏損率增大,導致貨幣乘數降低。 現金漏損指客戶從銀行提取現金,從而使一部分現金流出銀行系統,現金漏損與存款總額之比稱為現金漏損率。出現現金漏損會減小銀行創造派生存款的能力。DCEP便於保存的特性或將提高企業和個人持有現金的可能性,從而提高現金漏損率,導致貨幣乘數減小。
DCEP大規模推廣後,貨幣乘數到底是提高還是下降取決於上述兩種力量的對比。
(二)對貨幣政策的潛在影響
1.DCEP可以提供新型價格工具
理論上商業銀行無需對用戶持有的DCEP付息,但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計息,則DCEP利率可作為新型價格工具,特別是若央行對DCEP 計負 息,甚至可用來打破零利率下限。
目前央行對商業銀行法定存款准備金支付1.62%的利率,超額准備金利率0.72%,對個人持有的現金則無法付息。DCEP推出後,可以對個人手機中持有的「現金」進行計息。例如,對商業銀行持有的庫存DCEP支付利率,該利率類比於超額准備金利率;對個人持有的流通中DCEP也能支付利息。
因為DCEP詳細記錄了持幣所有者的「現金」,邏輯上央行可以針對不同持幣者進行差異化的利率定價,這提供了一種類似於定向降息和定向降準的新型價格工具。
零利率下限之所以存在,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現金總是資產配置中一個備選方案,而現金在傳統貨幣體系下名義利息為零。因此,在當前貨幣體系下,即使貨幣當局制定了負利率的貨幣政策,人們也總是可以通過持有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帶來的影響。而一旦數字貨幣這類現金的名義利率為負,則人們將無法通過持有此類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的影響,這將提高負利率政策的有效性。DCEP大規模應用後,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負向計息,人們也不得不持有DCEP,這使得負利率成為可能,從而達到央行通過負利率政策刺激經濟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只是闡述了DCEP作為實施負利率工具的可能性。在實際操作中,是否實施負利率,取決於我國的金融體系結構及所處經濟狀態。
2.DCEP有助於提高調控效率
DCEP可便利追蹤並控制資金流向,有助於央行開展更有效的結構調控。
傳統的現金體系下貨幣政策側重於總量調控,結構性調控功能較為薄弱。央行的寬貨幣政策向寬信用傳遞,需要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傳導中介。央行對信貸投放的結構調控往往效率較低,若市場定價機制失靈,則信貸結構往往偏離最優狀態,即信貸不能有效的傳導至需要的企業和個人。而DCEP能有效捕捉資金流向。基於DCEP這一特徵,央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可達成更具靈活性的資金定價,從而激勵銀行在信貸結構上回歸最優狀態。例如,央行可針對不同的銀行信貸資金流向,根據其風險情況制定不同的流動性價格,從而規避銀行因無法追蹤資金流向而產生的風險考核激勵問題,提升定向降准、定向降息等政策的可測性和效率。
3.DCEP可以降低監管成本
DCEP可控匿名的特性,使得對於央行而言,對客戶交易信息的記錄更為便利,從而降低央行監管成本。
傳統監管框架中央行及其他金融監管部門如果需要獲取統計指標、財務報表數據,通常採用現場、非現場檢查等方式,成本較高、時效性較弱。尤其是追蹤一筆特定資金的具體流向,則必須獲取資金流轉途徑的所有賬本。DCEP全面記錄了交易信息,意味著央行DCEP系統記錄了數字貨幣權屬、交易流水等詳細信息,無需再額外獲取賬本即可了解資金流向,從而大幅降低了監管成本。
三、央行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DCEP將影響銀行活期存款規模、增加吸儲成本
對居民而言,不論是定期存款、理財產品,還是貨幣基金,贖回和提取總是面臨一定限制,不如活期存款方便,因而企業和個人始終願意持有一定數量的低息活期存款。DCEP大規模推廣後,企業和個人有可能將銀行活期存款兌換成DCEP,將部分資金沉澱在數字錢包中。換言之,有可能是DCEP對活期存款形成替代,而非僅對現金形成替代。由於DCEP是央行的負債,而非銀行負債,DCEP的推廣可能導致銀行活期存款「脫媒」。此外,銀行存款與DCEP的轉換較為便捷,可能導致存款的穩定性降低。銀行為了穩定活期存款來源,負債端存款利率或將上行。
(二)DCEP將影響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相比第三方支付機構側重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銀行經營的清算結算業務中,為銀行同業及企業間提供的大額支付清算業務,可能是其具備一定優勢的領域。若未來DCEP僅替代小額零售支付,則商業銀行大額支付清算結算規模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然而根據目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公布的信息,央行數字貨幣也可應用於大額支付清算場景。例如,銀行可在DCEP業務庫之間轉移資金,業務庫發揮了同業清算賬戶的功能。因此,DCEP的推廣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三)DCEP數字錢包將提高客戶黏性
在第三方支付盛行的時代,銀行APP的應用場景較少,使用頻率較低,DCEP的推廣或將改變這一現狀。在雙層運營體系下,DCEP數字錢包的推廣,將提高銀行客戶使用銀行APP的頻率,從而提高客戶黏性。同時,銀行可以通過建立開放平台,聚集合作夥伴,讓最終用戶可以通過不同介質、渠道,在日常的生活和消費中使用數字錢包的服務。商業銀行可以抓住該機會獲得活躍流量,增加客戶數量,發展開放銀行服務。
(四)DCEP將有助於提升銀行運營效率
數字貨幣減少了紙質貨幣的流通成本,提高了銀行的運營效率。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交易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的現金管理成本;另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貯藏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在現金整點調運以及保管環節的人力物力支出和安保要求。DCEP沒有折舊,不需要物理空間儲存,也不需要空間上的調運,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日常經營成本,提高商業銀行運營效率。
四、結論
總體來看,央行發行DCEP的潛在影響體現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
從宏觀層面來看,DCEP或將改變央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一方面,央行在負債端的「基礎貨幣」科目中或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另一方面,DCEP大幅推廣後或對傳統的M0、超額准備金、第三方機構備付金規模產生影響。同時,DCEP可以作為一種新型價格工具,提高宏觀調控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從微觀層面來看,DCEP對銀行經營有利有弊。 有利的一面是或可通過數字錢包提高客戶黏性,藉助DCEP的電子化貯存手段提高運營效率;不利的一面是可能提高負債成本,降低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李峰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會計學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胡浩繫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本文作者介紹:芝加哥大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及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