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姚前:「央行數字貨幣」 並非簡單的貨幣數字化
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信任、數字貨幣,正在影響經濟和金融發展模式。區塊鏈技術在經歷了十年飛速發展後,央行數字貨幣如今逐漸成為新的關注焦點。
在昨日舉辦的第五屆區塊鏈全球峰會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總經理姚前表示,各國央行都在研究法定數字貨幣,不僅研究現有法定貨幣的數字化,未來還可以修補現有貨幣體系的一些弊端。
中國銀行前行長李禮輝在會上表示,數字貨幣在未來的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當前有必要研究發行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的可行路徑和實施方案。
「盡管目前區塊鏈技術的應用范圍並不大,尚未形成規模化效應,但諸如可以增強商業信用的數字信任、可以穿透金融中介的數字鏈接、可以超越主權的數字貨幣等漸漸嶄露頭角的結構性創新正在蘊藏變革的力量。尤其是Libra的出現,掀起廣泛的關於數字貨幣的討論熱潮。」李禮輝表示。
姚前雖然已經離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但一直對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保持關注。在此次峰會上,他表示,中央銀行一向被認為不適合承擔數字貨幣供給這一角色。除了狹義銀行化的顧慮,主要擔憂當數字貨幣向社會公眾發行流通時,中央銀行可能會面臨極大的服務和成本壓力。這是各國在研發法定數字貨幣過程中面臨的難題之一。
「我的理解是,央行數字貨幣不僅僅只是法幣的數字化,就像數字資產不僅僅是資產數字化那麼簡單。未來的數字貨幣需要修補現有貨幣體系的弊端,從而升級換代。」姚前表示。
姚前同時提出了未來「自金融」的概念,他認為「自金融」的典型特徵有三個:一是用戶自主掌控數字身份;二是用戶自主掌控數字資產,承擔交易責任;三是用戶之間點對點交易,可以獨立於第三方中介機構。
需要關注的是,隨著數字資產發展,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均在發力數字貨幣。姚前認為,虛擬貨幣正在矯正缺乏價值支撐這一根本性缺陷。從比特幣的缺乏基礎資產支撐,到近期臉書的Libra出現,虛擬貨幣價值不穩定和不合規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表面上,虛擬貨幣的價值錨定央行貨幣,其實是在「去虛擬化」。未來加密貨幣已有可能挑戰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只是在貨幣層次上,它不一定是數字M0,也有可能是更具有想像力的貨幣。
「數字貨幣在未來的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當前很有必要抓緊研究發行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的可行路徑和實施方案。同時,中國應該大力促進和規范制度創新,加快數字金融制度建設。立足於保證數字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應該抓緊建立數字信任機制,制定法定數字貨幣發行、數字金融市場監管、可信任機構數字貨幣監管等數字金融制度。」李禮輝說。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鄭重聲明:發布此信息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
『貳』 周小川再談區塊鏈技術和央行數字貨幣
3月1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副行長易綱、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副行長范一飛受邀就「金融改革與發展」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發布會上,周小川行長還談及了數字貨幣及區塊鏈,他表示:
「 央行認為科技的發展可能對未來支付業務造成巨大改變,央行高度鼓勵金融科技發展。數字貨幣、區塊鏈等技術會產生不容易預測到的影響。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需要進行規范。
在之前,周小川就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回答過一系列問題。根據周小川行長的描述,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應該有這些特性:
一是提供便利性和安全性。
二是做到保護隱私與維護社會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平衡,尤其針對洗錢、恐怖主義等犯罪行為要保留必要的遏制手段。
三是要有利於貨幣政策的有效運行和傳導。
四是要保留貨幣主權的控制力,數字貨幣是自由可兌換的,同時也是可控的可兌換。
同時值得一提的是,前幾天的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就頻繁提及比特幣及其底層技術。
央行周學東:對境內比特幣交易平台應當包容、暫不取締
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主任周學東提出建議,對境內比特幣交易平台應當包容、暫不取締,留下一段觀察期,但在短期內必須明確比特幣交易平台監管紅線,嚴格監管。
「長期看有必要研究探索長效監管機制。」周學東說,需要研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金融屬性和商品屬性,研究比特幣交易平台的性質,探索出台國家層面的比特幣交易平台管理試點政策,對少數合格交易平台進行許可或備案試點。同時,強化監管合作機制,加強行業自律,構建比特幣交易所誠信體系。
人大代表沃偉東:建議合理監管比特幣、促其良性發展
3月7日下午,上海匯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沃偉東在發言中建言,應該將比特幣置於法律框架下,以促進其良性發展。沃偉東表示,近期央行出手加大對比特幣交易平台的監管力度之後,取得了多方面的效果,明確了比特幣性質,抑制了市場的泡沫,同時對社會資金的風險,也得到了初步控制。
不過,沃偉東認為,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時,也要觀察到相關的問題。「目前中國比特幣的交易量大幅減少,中國主要交易平台的交易量跌至不到原來的1%。」而與此相對應的是,在此之前,全球超過90%的交易量都發生在中國。正由於此前中國占據著交易量的高地,因此「毫無疑問擁有比特幣的全球定價權,對比特幣乃至區塊鏈行業,具有足夠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沃偉東表示,對於比特幣以及區塊鏈這樣的新生事物,世界大國都在積極探索,因此不可以簡單地否定和拋棄。他建議將比特幣納入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定合適的監管策略。「合適的監管策略能夠在控制風險的同時,真正地激勵創新、推動創新、引領創新。」
比特幣相比黃金、股票其市值微乎其微,但是比特幣的底層應用技術區塊鏈吸引到了諸多關注目光。由於區塊鏈技術得到官方認可,全球各市場都在研究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中國央行也在公開招聘相關人才、實踐數字貨幣,在這樣一個背景下,相信各國會抱著更加寬容的心態來對待比特幣行業。
『叄』 央行正式進軍數字貨幣,對區塊鏈有啥影響
細看這兩個領域,你會發現他們之間已經開始相互脫離發展了,雖然在技術上數字貨幣離不開區塊鏈,但區塊鏈技術並不局限於數字貨幣,在產品溯源、數據透明、分布式共識方面都得到了各技術公司的青睞,所以你說央行進軍數字貨幣對於區塊鏈行業有啥影響,其實並不會發生很大的改變。目前支付寶背後的螞蟻金服是全球區塊鏈專利申請最多的企業,但是也沒見人家跟數字貨幣有過多交集。
這事兒最受益的是國內幣圈。2017年國內封殺了數字貨幣和與此相關的募資行為,在普通人眼中也是印象頗為負面。這次央行主動探索進軍加密貨幣,其實是對數字貨幣核心理念的認同。有了這種激勵,國內企業會積極進入這個行業,為這個行業注入新鮮血液,這是最重要的。
關於這事兒,你可以看看區塊鏈媒體的報道,比如金色財經、幣易知道專欄、鏈聞啥的。
『肆』 國家對區塊鏈的態度是什麼
15個國家的區塊鏈專家討論了未來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的網路協議。
而俄羅斯之所以態度轉變,和近幾年經濟低迷以及受到西方制裁有很大關系。
俄羅斯的經濟結構不合理,過度依賴石油資源,已經成為國內外各界的共識。2013年底,俄羅斯與烏克蘭沖突,烏克蘭危機爆發,西方國家對俄羅斯進行了經濟制裁,全球原油價格暴跌。
俄羅斯在2014年11月國內生產總值開始負增長,2015與2016年期間分別下降3.7%和0.2%
『伍』 數字人民幣代發工資!看區塊鏈技術如何「保護」你的錢包
9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副所長狄剛在2021中國(北京)數字金融論壇的平行論壇「區塊鏈賦能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積極 探索 數字人民幣區塊鏈應用。此前,雄安新區應用資金支付區塊鏈系統,實現了建設者的工資發放。該系統在節省工資交易成本的同時,還使交易數據公開透明,保障了交易的真實與安全。
區塊鏈應用於數字人民幣的原理
資金支付區塊鏈系統將區塊鏈作為底層系統,應用數字人民幣實現工資的價值轉移,具備區塊鏈的分布式存儲、匿名加密、點對點交易、即時結算等特點。
1、分布式賬本
分布式帳本是分布在多個節點的資料庫,每個節點都存儲相同的賬本副本,共享帳本信息。數字人民幣加入區塊鏈後,不僅可以進行數字貨幣的確權登記,提高數據和系統的安全性,還能將帳本交易信息記錄在不同伺服器上,為銀行創建一個分布式的可公開查看的網路,確保交易數據准確透明。
2、點對點交易
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特點,意味著其不受伺服器的控制,每個節點都是平等的,並共同維護全網節點的數據信息。此外,每個節點遵循密碼演算法的規則,不需要第三方或者信任機構背書。在此特性下,數字人民幣可以直接點對點交易,實現交易信息和價值的同步轉移。
3、智能合約
簡單來講,智能合約是運用演算法編寫合同條約,並部署在區塊鏈上按規則自動執行的數字化協議。在發放數字人民幣工資時,施工總承包方在區塊鏈系統上發起支付清算,將建設者的錢包ID和工資金額等信息上鏈,系統會在公開、透明的條件下以智能合約的形式保障交易安全;在交易時,交易票據會在全網廣播,確保交易信息難以篡改;交易後,智能合約執行完畢,會自動將數字人民幣從施工方錢包轉入建設者錢包。這一過程中,雙方直接進行數字人民幣的價值轉移,節省了中間環節成本,實現了點對點即時結算。
區塊鏈+數字人民幣的優勢
相較於微信、支付寶等傳統的電子支付,數字人民幣不依賴銀行,用戶通過錢包就可獲得存儲、支付、查詢等服務。在轉賬時,數字人民幣支持離線支付,用戶只需通過掃碼、匯款、碰一碰等交互形式,就能實現資金的轉移,避免了因網路障礙延時到賬的情況,實現「交易即結算」。此外,數字人民幣的錢包對用戶的要求較低,用戶不需要實名認證,減少了銀行、第三方等機構信息泄露的風險。在區塊鏈技術的加持下,數字人民幣的優勢逐漸凸顯。
除了發工資,區塊鏈的應用場景還拓展到了跨境支付、國內信用證等金融領域。總之,區塊鏈技術為我們構建了一個可信任的生態環境,提高了資產的透明度和真實性,保證了信息數據的安全。
專家: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 周鵾鵬
『陸』 區塊鏈和數字人民幣有哪些關系
根據央行的介紹,數字人民幣在技術的選擇上,央行不預設技術路線,不強制採用區塊鏈技術。由於央行數字貨幣將主要應用於小額零售高頻場景對高並發要求較高,當前的區塊鏈系統很少能夠達到。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披露的專利信息、區塊鏈技術被用於數字貨幣錢包地址的管理、交易信息的監管以及數字票據的交易監管。央行對載入智能合約保持審慎態度,數字人民幣載入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以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褪化為有價票證,所以目前數字人民幣部分技術特點吸收區塊鏈技術經驗,但和比特幣等完全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存在差異。
數字人民幣具備跨境使用的技術條件,但當前主要用於滿足國內零售支付需要。數字人民幣兼具賬戶和價值特徵,其兼容基於賬戶、基於准賬戶和基於價值等三種方式,採用可變面額設計,以加密幣串形式實現價值轉移。大額數字人民幣交易目前看還是基於賬戶體系,不能做到像比特幣類似天生即無國界的通用幣,基於賬戶體系的跨境支付仍難以繞開SWIFT 體系。但跨境支付領域存在產業鏈條長、成本高、速度慢、收費不透明等頑疾,利用數字人民幣的便捷性,在部分和我國貿易強相關場景用數字人民幣作為一般交換媒介有助於人民幣出海。
『柒』 如何看待央行發行基於區塊鏈的法定數字貨幣
試運行的平台是央行的,而這個平台目前並沒有開放,僅僅是測試成功。 央行的這些測試用的電子貨幣在法律上或許是合法貨幣,但是還沒有出央行的大門。 所以新聞標題【發行】一詞很不嚴謹,是各路牛鬼蛇神最期待的材料。 影響之一就是各種人開始以此為所謂的央行背書,炮製出新一波吸引眼球的『新聞』。 對於比特幣的影響就是無數鼓吹漲跌的分析啊推測啊又涌來一波。
中國證券報:區塊鏈技術是否適用於數字貨幣?
李偉:近年來,區塊鏈技術逐步得到國內外金融行業的密切關注,部分國家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互聯網企業積極探索區塊鏈技術及其在金融領域的應用。數字貨幣涉及分布式架構、密碼技術、安全晶元、移動支付、可信計算等多種技術。區塊鏈技術僅是數字貨幣可選擇的實現技術之一。未來是否應用於數字貨幣,取決於區塊鏈技術在網路安全、業務處理性能、交易一致性等方面的不足能否得到解決,有賴於產學研各方在其技術體系、應用框架等方面不懈的探索完善。為此,人民銀行於2016年選擇在票據業務場景搭建區塊鏈技術應用原型系統,積極組織各方研究其技術成熟度和業務適配度,驗證其在金融行業規模應用的可行性。 訪談中這段表達的意思就是:當前區塊連技術的應用的不足還有沒解決的地方。 以我黨近年來的執政風格,是不會【發行】這種不足還有待解決的玩意的。
總結: 在2017年2月5日,回答問題之日, 中國中央銀行不是全球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應用的中央銀行。
『捌』 央行數字貨幣的潛在影響
2020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在工、農、中、建四大行內測的消息在網路上不脛而走。兩會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接受媒體采訪時,再次透露了法定數字貨幣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數字貨幣測試進度的加快意味著數字貨幣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正式進入商用,數字貨幣在改變貨幣體系的同時,可能對銀行業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此,本文首先介紹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概況,而後探究其對宏觀政策機制及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央行數字貨幣概述
(一)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
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全稱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對應的英文縮寫是DC/EP(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
DCEP實際上是一種電子現金,是紙幣的數字化形態,其功能屬性與紙幣完全一樣,具有價值特徵。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特點
1.DCEP屬於流通中現金,而非銀行存款
現有貨幣體系主要可分為M0、M1和M2,M0是指流通中現金,M1包括M0和單位活期存款,M2包括M1、居民儲蓄存款和單位定期存款。DCEP的定位和紙幣一樣,對應M0,即流通中現金。
2.商業銀行無需為DCEP支付利息
由於DCEP屬於M0,並非銀行儲蓄,故不計利息,DCEP持有人也無法獲得利息。
3.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拒收
DCEP由央行發行,國家信用背書使其具有官方賦予的價值特徵,因而具有穩定性和無限法償性。
4.DCEP不需要銀行賬戶和網路即可實現支付
DCEP支付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現有的銀行卡支付業務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DCEP支付採取的是賬戶松耦合的方式,即脫離銀行賬戶,在雙方數字錢包間實現資金轉移。DCEP依靠一個公共賬本記錄持有關系,這種關系表現為公鑰地址與數字貨幣DCEP的對應,數字錢包通過其存儲的私鑰操作公共賬本內的轉賬。
DCEP可以脫離網路實現終端到終端的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就可以支付,也可以在有第三方服務商的場景下依託網路完成從終端到遠端的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數字錢包間直接實現DCEP互轉,本質只是記錄操作指令,最終仍需在觸網後上傳到賬本上執行才算完結。
5.DCEP具有可控匿名性
銀行和商家需要經過客戶允許才有許可權查看用戶的交易記錄及信息,這種可控匿名性一方面保護了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另一方面也使得央行可以清晰高效地捕捉每一筆貨幣交易的流轉信息,打擊洗錢、匿名操縱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1.減少紙鈔發行成本
由於數字貨幣只是一串數字代碼,無論是生產還是流通,都不會再產生任何費用,並且具備較強的防偽功能。
2.移動支付普及,現金使用頻率大幅降低
目前國內絕大多數交易場景,均已實現了移動支付,擠佔了傳統現金的使用空間。DCEP與其它移動支付方式相比並無本質不同,有限匿名性是其主要差異化特點。
3.有利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
傳統的現金交易的匿名化,給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帶來諸多麻煩,而數字貨幣的唯一標識性,方便監管部門回溯整個資金融通鏈,以便進行更有效的監控。
4.維護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
國內外一些金融中介機構積極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私人數字貨幣,嚴重影響了我國主權貨幣的使用,正在滲透和分流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發行DCEP能夠在中央銀行層面形成統一的基於國家信用的數字貨幣,既實現了紙幣時代國家信用的延續,也順應了貨幣數字化的潮流。
5.優化現行貨幣支付體系,提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通過發行數字貨幣,可減少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所提供支付功能的依賴;同時,使央行可以全程監控貨幣的流轉信息和投放領域,提高貨幣流通市場監測-統計-評估-政策制定的效率,減少貨幣政策傳導滯後性。
(四)央行數字貨幣與傳統支付方式的區別
與傳統紙質現金相比,DCEP具有 無需找零、易保存、易統計計算、不易丟失 等優勢;與第三方支付相比,DCEP還具有以下特點:
信用保證
銀行賬戶
離線支付
結算主體
消費記錄
央行數字貨幣
國家
可無銀行賬戶
是
央行貨幣結算
可控匿名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備付金
需要銀行賬戶
否
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
容易追蹤
乘公交車掃碼、乘地鐵掃碼、支付掃碼……人們的生活已進入電子支付時代,但這些軟體都是不通用的。這一點在未來數字貨幣推行後,將有極大改觀。另外,目前的移動支付會留給商家一些「痕跡」,購買後商品後,商家會依據大數據向消費者智能推薦相關商品。而DCEP所具備的可控匿名特性,使消費者在付款後,除經貨幣當局授權外,商家、銀行、第三方平台均難以追蹤其消費記錄。這樣既能確保客戶的信息安全,也能減少商家對客戶的不當營銷。
從本質上看,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僅僅是對目前人民幣結算方式的電子化改進,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對人民幣現鈔的替代。
(五)數字錢包
數字錢包是容納數字貨幣的「容器」。盡管央行對數字錢包的解說少之又少,但從目前網傳的截圖看,該APP包括「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碰一碰」(類似於NFC的近場支付功能)幾項功能。用戶可以很方便地將銀行資金兌換為數字人民幣,所兌換的數字貨幣還會顯示出來源銀行,以便用戶進行資金動向管理。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宏觀影響
(一)對貨幣派生機制的影響
DCEP的投放,類似於紙幣的投放,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層運營體系,即由央行向商業銀行投放,商業銀行再向 社會 公眾投放。央行不直接面向公眾和企業,不參與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
DCEP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意味著DCEP下的貨幣體系符合傳統的信用貨幣派生機制。貨幣創造主體依然是銀行和實體部門,央行只是起到調控作用。此外,DCEP投放模式和傳統基礎貨幣的投放,對現金、法定準備金和超額准備金而言沒有本質區別。
DCEP延續傳統貨幣派生機制的同時,或在基礎貨幣和貨幣乘數兩個方面對其產生影響:
1.DCEP將重構基礎貨幣結構
(1)央行或將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 傳統模式下央行基礎貨幣結構分為兩部分,一是貨幣發行,即央行印製的現鈔;二是金融機構在央行的存款准備金。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備付金後,央行將基礎貨幣開設一個分項,即非金融機構存款。央行數字貨幣作為M0,既可以作為現金使用,也可作為存款准備金或者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的備付金。按其支付用途推測,未來央行基礎貨幣科目或將開設新的細分項來專門記錄DCEP,例如在M0、存款准備金、非金融機構存款科目下分別再設置DCEP子科目。
(2)或將對貨幣流通模式產生一定影響。 首先,對於銀行間市場而言,DCEP的支付便利性意味著金融機構同業結算選擇使用傳統支付方式的傾向下降,而使用DCEP進行同業清算/結算的傾向提高。其次,對於企業和零售業務而言,由於DCEP保存便利的特性,大量DCEP將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企業和個人手中,因此流通中現金將增加,而商業銀行存款、第三方支付機構結存資金將減少。
2.DCEP將從正反兩方面影響貨幣乘數
(1)銀行持有超額准備金的動機下降,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由於DCEP支付便利、清算速度快,減少了在途資金量,用DCEP進行清算可以降低對清算賬戶資金的依賴,從而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2)現金漏損率增大,導致貨幣乘數降低。 現金漏損指客戶從銀行提取現金,從而使一部分現金流出銀行系統,現金漏損與存款總額之比稱為現金漏損率。出現現金漏損會減小銀行創造派生存款的能力。DCEP便於保存的特性或將提高企業和個人持有現金的可能性,從而提高現金漏損率,導致貨幣乘數減小。
DCEP大規模推廣後,貨幣乘數到底是提高還是下降取決於上述兩種力量的對比。
(二)對貨幣政策的潛在影響
1.DCEP可以提供新型價格工具
理論上商業銀行無需對用戶持有的DCEP付息,但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計息,則DCEP利率可作為新型價格工具,特別是若央行對DCEP 計負 息,甚至可用來打破零利率下限。
目前央行對商業銀行法定存款准備金支付1.62%的利率,超額准備金利率0.72%,對個人持有的現金則無法付息。DCEP推出後,可以對個人手機中持有的「現金」進行計息。例如,對商業銀行持有的庫存DCEP支付利率,該利率類比於超額准備金利率;對個人持有的流通中DCEP也能支付利息。
因為DCEP詳細記錄了持幣所有者的「現金」,邏輯上央行可以針對不同持幣者進行差異化的利率定價,這提供了一種類似於定向降息和定向降準的新型價格工具。
零利率下限之所以存在,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現金總是資產配置中一個備選方案,而現金在傳統貨幣體系下名義利息為零。因此,在當前貨幣體系下,即使貨幣當局制定了負利率的貨幣政策,人們也總是可以通過持有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帶來的影響。而一旦數字貨幣這類現金的名義利率為負,則人們將無法通過持有此類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的影響,這將提高負利率政策的有效性。DCEP大規模應用後,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負向計息,人們也不得不持有DCEP,這使得負利率成為可能,從而達到央行通過負利率政策刺激經濟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只是闡述了DCEP作為實施負利率工具的可能性。在實際操作中,是否實施負利率,取決於我國的金融體系結構及所處經濟狀態。
2.DCEP有助於提高調控效率
DCEP可便利追蹤並控制資金流向,有助於央行開展更有效的結構調控。
傳統的現金體系下貨幣政策側重於總量調控,結構性調控功能較為薄弱。央行的寬貨幣政策向寬信用傳遞,需要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傳導中介。央行對信貸投放的結構調控往往效率較低,若市場定價機制失靈,則信貸結構往往偏離最優狀態,即信貸不能有效的傳導至需要的企業和個人。而DCEP能有效捕捉資金流向。基於DCEP這一特徵,央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可達成更具靈活性的資金定價,從而激勵銀行在信貸結構上回歸最優狀態。例如,央行可針對不同的銀行信貸資金流向,根據其風險情況制定不同的流動性價格,從而規避銀行因無法追蹤資金流向而產生的風險考核激勵問題,提升定向降准、定向降息等政策的可測性和效率。
3.DCEP可以降低監管成本
DCEP可控匿名的特性,使得對於央行而言,對客戶交易信息的記錄更為便利,從而降低央行監管成本。
傳統監管框架中央行及其他金融監管部門如果需要獲取統計指標、財務報表數據,通常採用現場、非現場檢查等方式,成本較高、時效性較弱。尤其是追蹤一筆特定資金的具體流向,則必須獲取資金流轉途徑的所有賬本。DCEP全面記錄了交易信息,意味著央行DCEP系統記錄了數字貨幣權屬、交易流水等詳細信息,無需再額外獲取賬本即可了解資金流向,從而大幅降低了監管成本。
三、央行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DCEP將影響銀行活期存款規模、增加吸儲成本
對居民而言,不論是定期存款、理財產品,還是貨幣基金,贖回和提取總是面臨一定限制,不如活期存款方便,因而企業和個人始終願意持有一定數量的低息活期存款。DCEP大規模推廣後,企業和個人有可能將銀行活期存款兌換成DCEP,將部分資金沉澱在數字錢包中。換言之,有可能是DCEP對活期存款形成替代,而非僅對現金形成替代。由於DCEP是央行的負債,而非銀行負債,DCEP的推廣可能導致銀行活期存款「脫媒」。此外,銀行存款與DCEP的轉換較為便捷,可能導致存款的穩定性降低。銀行為了穩定活期存款來源,負債端存款利率或將上行。
(二)DCEP將影響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相比第三方支付機構側重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銀行經營的清算結算業務中,為銀行同業及企業間提供的大額支付清算業務,可能是其具備一定優勢的領域。若未來DCEP僅替代小額零售支付,則商業銀行大額支付清算結算規模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然而根據目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公布的信息,央行數字貨幣也可應用於大額支付清算場景。例如,銀行可在DCEP業務庫之間轉移資金,業務庫發揮了同業清算賬戶的功能。因此,DCEP的推廣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三)DCEP數字錢包將提高客戶黏性
在第三方支付盛行的時代,銀行APP的應用場景較少,使用頻率較低,DCEP的推廣或將改變這一現狀。在雙層運營體系下,DCEP數字錢包的推廣,將提高銀行客戶使用銀行APP的頻率,從而提高客戶黏性。同時,銀行可以通過建立開放平台,聚集合作夥伴,讓最終用戶可以通過不同介質、渠道,在日常的生活和消費中使用數字錢包的服務。商業銀行可以抓住該機會獲得活躍流量,增加客戶數量,發展開放銀行服務。
(四)DCEP將有助於提升銀行運營效率
數字貨幣減少了紙質貨幣的流通成本,提高了銀行的運營效率。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交易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的現金管理成本;另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貯藏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在現金整點調運以及保管環節的人力物力支出和安保要求。DCEP沒有折舊,不需要物理空間儲存,也不需要空間上的調運,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日常經營成本,提高商業銀行運營效率。
四、結論
總體來看,央行發行DCEP的潛在影響體現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
從宏觀層面來看,DCEP或將改變央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一方面,央行在負債端的「基礎貨幣」科目中或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另一方面,DCEP大幅推廣後或對傳統的M0、超額准備金、第三方機構備付金規模產生影響。同時,DCEP可以作為一種新型價格工具,提高宏觀調控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從微觀層面來看,DCEP對銀行經營有利有弊。 有利的一面是或可通過數字錢包提高客戶黏性,藉助DCEP的電子化貯存手段提高運營效率;不利的一面是可能提高負債成本,降低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李峰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會計學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胡浩繫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本文作者介紹:芝加哥大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及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
『玖』 鏈上叨 | 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新思考
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副總裁張濤
編者按:
近期,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新聞層出不窮,顯示中國人民銀行預期發行的DC/EP相關工作正在加速推進。
8月6日有媒體報道,國有大行多位人士表示,四大行正在深圳等地大規模測試數字錢包應用,為數字貨幣正式落地進行測試准備。目前,部分大行內部員工已經開始使用,用於轉賬、繳費等場景。
本文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副總裁張濤2020年3月19日在倫敦經濟學院發表的主題演講及刊發於《清華金融評論》6月刊的內容整理而來。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CBDC),是「可以廣泛使用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對中央銀行的最新調查顯示,有80%的銀行正在 探索 CBDC。
CBDC的有益之處
第一,更有效的支付系統。在某些國家/地區,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管理現金的成本可能非常高,並且在那些沒有銀行服務地區的農村人口或貧困人口可能無法使用支付系統。CBDC可以降低成本並提高效率。
第二,加強金融包容性。CBDC可以提供公共的數字付款方式,而無須個人持有銀行賬戶。
第三,支付系統的穩定性更高,新公司進入門檻更低。在某些國家(如瑞典和中國),有越來越多的支付系統集中在一些非常大的公司手中。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中央銀行將擁有自己的數字貨幣視為增強支付系統彈性和增強該行業競爭的一種手段。
第四,加強貨幣政策。一些學者認為,CBDC通過促進金融包容性也可以增強貨幣政策的傳導。此外,在現金使用成本高昂的程度上,CBDC可以用來收取負利率,從而有助於減輕「有效下限」對貨幣政策傳導的限制。
第五,一種對抗新數字貨幣的手段。由受信任的政府支持的國內發行的數字貨幣以本國賬戶為單位,可能有助於限制私人發行的貨幣(如穩定幣)的使用。這些穩定幣可能難以監管,並可能對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傳導造成風險。
CBDC的風險
盡管有潛在的好處,但來自CBDC的風險還是會出現,需要採取措施,通過正確設計CBDC來降低風險。
一是銀行業部門間的去中介化風險。個人可以將錢從商業銀行的存款轉移到CBDC持有的賬戶內;反過來,銀行可能會感到壓力而增加存款利率或者獲得更昂貴(且波動較大)的批發資金,這對銀行的獲利能力造成壓力,並可能導致向實體經濟提供更高成本或更少的信貸。可以通過不付息的CBDC(至少在正存款利率的環境中)以及對CBDC持有量的限制來緩解這種脫中介風險。
央行DECP模式下相關資產負債變化示意
二是所謂的「擠兌風險」。在危機時期,銀行客戶可能會從持有存款轉而持有CBDC,這可能被視為更安全的方法,流動性更強。但是,可靠的存款保險可發揮繼續阻止擠兌的作用。另外,如果發生擠兌,中央銀行將更容易通過CBDC來應對銀行的流動性需求。此外,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銀行擠兌通常與貨幣擠兌一致。因此,與本地貨幣CBDC的存在無關,儲戶可能會尋求外幣避難。
三是CBDC會對央行資產負債表和信貸分配有影響。如果對CBDC的需求很高,那麼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可能會大幅增長。另外,中央銀行可能需要向經歷快速大量資金流出的銀行提供流動性。結果,中央銀行將承擔信用風險,並且必須決定如何在各銀行之間分配資金,從而為政治干預打開了大門。
四是CBDC也暗示了中央銀行的成本和風險。中央銀行提供CBDC的成本可能很高,並且可能對其聲譽造成風險。要提供完全的CBDC,要求中央銀行在支付價值鏈的多個步驟中保持活躍,這可能包括與客戶進行交互、構建前端錢包、選擇和維護技術、監控交易以及應對反洗錢(Anti-Money Laundering,簡稱AML)和反恐融資(Counter Financing of Terrorism,簡稱CFT)問題。由於技術故障、網路攻擊或僅僅是人為錯誤而無法滿足這些功能中的任何一項,可能會損害中央銀行的聲譽。
一種綜合版本的CBDC
考慮到各國自身的情況,世界各地的決策者都在積極考慮解決這些問題的最佳方法。在所有選擇中,中央銀行在提供安全替代現金的同時減輕某些成本和風險的一種潛在方法是與私營部門建立夥伴關系,以提供綜合版本的CBDC(或Synthetic Version of CBDC,簡稱sCBDC)。私人部門將在中央銀行的監督下發行完全由中央銀行儲備金支持的數字貨幣。
相對於完全的CBDC而言,sCBDC的優勢包括保留私營部門和公共部門的比較優勢,私營部門可以進行創新並與客戶互動,公共部門可以進行監管並提供結算服務和信任。這將是一個兩層系統,與當前的安排不同,即銀行向客戶提供支付服務,但以中央銀行的貨幣結算。
此外,sCBDC對於中央銀行而言可能成本更低、風險更低。考慮到中央銀行不必進行客戶盡職調查,也不必直接負責AML / CFT合規性。而且,中央銀行將不負責技術故障、設計用戶界面或回答客戶問題的服務。
但是,sCBDC將需要中央銀行方面的額外監督,並建立明確的標准以獲得sCBDC許可證並訪問中央銀行的儲備金。
相對於私人發行的穩定幣(包括全球穩定幣),sCBDC也具有優勢。穩定幣尋求通過以資產(包括全球使用的法定貨幣)作為儲備支持,或通過使用演算法管理其在市場上的供應來使價格波動最小化。全球穩定幣是那些可以通過利用現有的客戶網路來提供其他服務或商品而迅速擴展的幣種。受到中央銀行的儲備支持並由中央銀行直接監督,sCBDC可能比穩定幣更安全。
CBDC及國際影響
以上都與CBDC 的國內影響有關,但也有重要的國際影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此也非常感興趣。一方面,將CBDC用作國際交換手段可以提高跨境支付的效率,而跨境支付目前是昂貴、緩慢且不透明的。另一方面,跨境的CBDC可能會在通貨膨脹率高和匯率波動大的國家/地區提高貨幣替代(美元化)的可能性,從而降低中央銀行實施獨立貨幣政策的能力。此外,跨境使用的CBDC也可能對資本流動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國際貨幣體系產生影響。
CBDC的 探索
縱觀各國在 探索 數字貨幣的程度及發行此類貨幣的距離上有很大不同。
一些國家最近啟動了試驗,以 探索 CBDC的經驗。一些國家已經運行或正在准備試點項目,以探討CBDC的可行性和影響。為此,它們增加了在中央銀行分配給CBDC和金融 科技 研究的資源,有時與私營部門顧問合作。還有幾個國家正在審查和修訂立法,為發布CBDC提供支持。它們正在積極研究競爭性CBDC設計的潛在影響。一些主管部門也在與公眾及其立法機關合作,討論發行CBDC的可能性。最後,還有部分國家沒有立即發布CBDC的需要。相反,它們專注於改善現有的支付設計和加強監管。一些人正在 探索 合成的CBDC,而另一些人則在考慮完全不發行CBDC的其他方式來改善支付系統(例如快速支付)。
小結
CBDC已經形成趨勢,由中美為代表的國家正在積極推進CBDC的落地, 探索 其可能對未來全球金融系統造成的影響。與此同時,國內部分私營企業、組織也正在積極參與央行數字貨幣落地相關試點工作。杭州近期發布「六新」發展十大示範場景,鼓勵杭州企業積極爭取和率先開展央行數字貨幣的結算試點,這對於在杭區塊鏈企業未來參與央行數字貨幣相關的衍生場景提供了支持。
關於復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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