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數字貨幣是什麼有關數字貨幣的騙局都是哪些
數字貨幣是什麼?有關數字貨幣的騙局都是哪些?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貨幣也在新時代發生了一次變革,出現了數字貨幣,人們的生活也隨著數字貨幣在各個領域的不斷擴大而更加的便利。但數字貨幣雖好卻存在著一定的危險,在新時代下一些掌握了黑科技的不法分子看中了數字貨幣中潛藏的財富,通過不正當的手段製造騙局導致很多人都上當受騙,財產安全受到了極大的損害。
隨著社會科技的不斷發展,騙子的技術也在更新換代,防不勝防因此就需要我們謹慎處理對待,不要給騙子可乘之機。
2. 【重磅】基鏈數字貨幣傳銷式騙局被證實
近10年中,金融網路領域具有性和創造性的技術莫過於區塊鏈,區塊鏈最先被應用的數字貨幣比特幣一直在爭議中度過。據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委會透露,目前比特幣市值達到193億美元。
OKCoin幣行產品副總裁鄭榮堯告訴《經濟》記者,2013年出台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指出,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其交易是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不少詐騙團伙自己開發的貨幣是比特幣第二代或者是升級版,而實際上,傳銷式虛擬貨幣往往通過自建平台,以拉人頭送貨幣的方式給予勵,而且都是由在境外操控,利用網上銀行、網上支付平台完成資金交易,具有極大的隱蔽性。
實際上,今年2月廣東省中山市警方通過兩個月摸底調查,已抓獲基鏈數字貨幣3名涉案人員,凍結1億傳銷資金。而去年被宣判無罪的陳滿被參與到基鏈數字貨幣的投資項目,具體被騙金額未知。目前看來,打著數字貨幣旗號進行微傳銷的組織已悄然成型,互聯網打擊這類犯為增加了難度,傳銷組織很難連根拔起。
國際金融投資會聯合孫飛近日在社交平台上發表了一則「本人與中央幣及任何虛擬貨幣沒有任何關系」的聲明,記者了解到,國內國際金融市場存在一些不良公司冒用專家學者名號招攬生意、推銷金融產品招搖撞騙的事件。孫飛接受《經濟》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投資者來說,除正規金融機構外,不要輕信國內國際金融市場上的資金盤、外匯盤、現貨期貨盤和虛擬貨幣。國家需要盡快出台相關政策進行監管,防止此類龐氏騙局愈演愈烈。
千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華欣表示,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傳銷條例》相關,基鏈數字貨幣的運作模式和營銷行為已符合非法傳銷。張華欣認為,基鏈數字貨幣作為一種虛擬的金融商品,真實性及性存疑,暫未發現其存在的依據。張華欣,在做投資時,投資人首先要了解並辨別所要投資的產品是否真實、;其次考慮投資的風險及承受能力;最後,投資不熟悉的領域時,盡量咨詢專業人士。
幣被包裝成數字貨幣,通過微傳銷的方式來賺取人眼球,對於這樣的騙局,很多對數字貨幣不了解的人很容易他言、上當。有關部門在嚴管徹查的同時還需要加大宣傳力度,教如何防範和監督。
幣等傳銷幣往往藉助快速暴富、發等令動的承諾,利用投資者不懂金融、法律常識和互聯網金融知識,通過微信群、社交軟體群、號進行,並輔之以線下活動,大肆招搖撞騙,給投資者及其家庭帶來巨大財產和損失。
其中,借用了時下比較火熱,但大眾較為陌生的數字貨幣這一名稱。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總監於百程對某報記者表示,因為數字貨幣這幾年比較熱而且神秘,所以傳銷者選擇了以此為標的。「但實質上,幣並非數字貨幣。」
易觀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資深分析師李子川告訴某報記者,數字貨幣屬於虛擬貨幣范疇,而虛擬貨幣在我國境內是被嚴令的,貨幣的發行權只在央行,任何其他渠道、形式的所謂的限量版貨幣都踩踏了這一紅線。
「目前,全球對數字貨幣尚沒有一個非常准確的定義,其研究應用尚處於初始探索階段。」國仕資本研究協會研究員李高陽也告訴《經濟》記者,市場上最有名的數字貨幣可能當屬比特幣,此外還有萊特幣、狗狗幣,以及我國民間的元寶幣等。
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這些數字貨幣都沒有集中的發行方,任何人都有可能參與製造,並在全球流通,在國內也有相關網站提供交易。
3. 瘋狂的比特幣傳銷!層級3000,案值超500億,兩百萬人捲入
文 | 華商韜略 楊揚
這是中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犯罪案。
案件案值超500億,涉及31萬余個比特幣、917萬余個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200多萬人參與,傳銷層級竟然高達3000多個。
老套的作案手法,不同的交易媒介。這個「價值連城」的案件,就是由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破獲的「Plus Token」網路傳銷案。
該案目前已進入審理階段,這是我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犯罪案。
2019年初,鹽城市公安局首次發現Plus Token平台涉嫌從事互聯網傳銷犯罪。同年6月,專案組民警分赴多個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抓獲躲藏到境內外的28名主犯。隔年3月又一舉將涉案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這個曾被業內稱之為「幣圈第一大資金盤」的Plus Token平台來頭確實不小。據悉,當該平台主犯被抓時,一度使得比特幣價格狂跌30%。
據鹽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梅繼軍介紹,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這一年多時間里,Plus Token平台共發展會員200餘萬人,其中還有相當數量的境外會員,層級關系錯綜復雜最高可達3000餘層。
為了掩人耳目,Plus Token不接受現金交易,會員必須通過比特幣、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入會。但收益和傭金卻是以「Plus幣」的方式支付給會員,而所謂的「Plus幣」是由犯罪嫌疑人自創的「虛擬貨幣」,根本不受市場認可。
據悉,該平台收取的會員比特幣達31萬余個,另外還有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917萬余個。按案發時市場行情計算,這些數字貨幣摺合人民幣總值500多億元。
和以往的各種傳銷案件相似,此案也是通過製造一個「高大上」的概念來掩蓋背後的騙局:犯罪嫌疑人們將Plus Token包裝成一個集 科技 與夢想的錢包。讓這個國內的傳銷平台成了披著羊皮的狼,搖身變成國外知名品牌開發的數字貨幣增值平台。
不過要想加入這個「高大上」的平台,必須要獲得平台的「智能搬磚收益」,也就是必須要交出至少500美元的數字貨幣「門檻費」。而會員後續為了多賺錢,則必須發展更多層級的下線。
外人看來如此明顯的騙局,為什麼會有這么多人上當?事實上還是人們的防範意識不夠強,總幻想著「不勞而獲」和「一夜暴富」,最終理想破碎,還落得個害人害己。
近年來通過創新與實踐,經偵信息化建設的成果也得到了廣泛應用。盡管我們已經在此類新型涉網經濟犯罪中取得了進展,但警方也特別提醒,在各大傳銷活動中,除組織者和少數等級較高的骨幹成員外,絕大多數人都是血本無歸。
天上不會掉餡餅,廣大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對此有網友呼籲:「炒幣的,炒區塊鏈的,炒通證的都差不多是這種模式,監管部門和民眾都要擦亮眼睛,繼續嚴抓打數字貨幣擦邊球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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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央視早間新聞八月七號數字貨幣傳銷案。
據日經中文網8月4日報道,關於虛擬貨幣比特幣被宣稱大量消失的事件,日本警方逮捕了2014年經營破產的比特幣交易所運營公司「MTGOX」社長馬克·卡佩萊斯(MarkKarpels,30歲)。
報道稱,日本警視廳用1年以上時間分析了龐大的交易數據,找到了交易所運營公司「MTGOX」社長卡佩萊斯非法操作交易系統的疑似痕跡。同時還認為,該嫌疑人涉嫌挪用客戶的資金,正在調查資金流向。
卡佩萊斯在經營破產時的記者發布會等場合表示,「遭受黑客的攻擊,約65萬比特幣(按8月3日計算約為230億日元)消失」。但是,數據分析的結果顯示,基本沒有來自外部的非法訪問的痕跡。警視廳越來越傾向於認為該公司並非「受害者」,而是內部相關人士參與其中。
而有權操作交易系統的只有卡佩萊斯。此外,調查還顯示不存在賬號被盜的可能性。在電子空間進行交易的虛擬貨幣的消失這一史無前例的事件的情況逐漸清晰,警視廳認為該嫌疑人單獨篡改了數據,以涉嫌私人電磁記錄不正當製作和使用而將其逮捕。
調查相關人士表示,「此次逮捕只是起點」。比特幣的機制是客戶事前向交易所預存現金和比特幣,然後通過專用網站與其他客戶進行交易。警視廳認為,卡佩萊斯在非法虛增自己管理的賬戶的比特幣和現金之後,採取與客戶進行交易的形式提取了資金,正考慮適用業務侵佔罪名。
該公司以相同的銀行賬戶管理客戶資金和公司資金,形成了挪用難以暴露的環境。調查還顯示,相關企業和卡佩萊斯的貸款總計達到13億日元。警視廳正在調查客戶資金是否被挪用於私人目的等。
5. 傳銷被披上數字貨幣偽裝,如何避免陷入傳銷陷阱
近幾年,隨著數字貨幣的發展,傳銷的手段也越來越先進。許多傳銷都披上數字貨幣進行偽裝,從而騙受害者加入傳銷組織。雖然公安機關在這方面極力打擊,並且也多方面的宣傳傳銷組織的常用伎倆和手段,但是仍然有許多人防不勝防,一不小心就陷入傳銷組織的詭計。而且特別是隨著這幾年數字貨幣的興起,許多人對於數字貨幣不是很了解,很容易就陷入傳銷組織的陷阱當中。
第二,警惕網路上認識的陌生人。只要是在網路上認識的所謂的好友、老鄉等在涉及到金錢方面糾葛的時候,一定要及時謹慎的理清這個人是否是自己值得相信的?錢一旦拿出去之後,還有沒有機會拿的回來。對於所謂的帶你一起投資、炒股等活動,一定要擦亮雙眼,深思熟慮之後才決定。而且,購買基金和股票這種行為最好去正規的證券市場,基金市場去購買,而不是相信網上所謂的特殊渠道。
第三、涉及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發送驗證碼的時候,一定要警惕。因為一旦將驗證碼發送工具,很有可能就是在扣劃自己銀行卡上的存款。但是自己卻並不知情。面對這樣類似的情況的時候,一定要仔細辨別,不要輕信網上所謂的低投資,高回報,低風險,這樣的話,只要記住。風險和回報都是成正比的,越高風險就意味著高的收益,而且不要貪圖小便宜,就能夠防止自己被騙。
6. 虛擬貨幣「挖礦」違法!蘇州發布行業內首個虛擬幣犯罪偵查指引
虛擬幣交易自去年9月被央行等多部委列為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動以來,國內各地公安、檢察機關等披露了一批涉虛擬幣交易、結算等非法案件,而近期,除了將虛擬幣交易、結算等活動視為非法行為之外,與之相關的挖礦行為也被列為違法犯罪行為。
4月28日,浙江湖州相關執法部門公布的一起案例中了解到,湖州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協同吳興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分局於近期查處了一起價值百萬元的重大虛擬貨幣「挖礦」案件,該案也成為湖州市推進「大綜合一體化」改革以來破獲的首起要案。
據了解,在此前的4月12日,浙江省發改委通過日常監測平台監測到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存在部分異常IP地址登錄情況,疑似為非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並立即將相關情況告知吳興區發改經信局。隨後,吳興區發改經信局聯合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和吳興公安分局組成專門行動小組,在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開展逐一排查工作,最終在上強村南園自然村一間簡陋的出租民房內查獲上百台礦機。
無獨有偶,在4月27日,江蘇蘇州相城區檢察院官微「相城檢察發布」發布一則消息顯示,該區檢察院近日制發了《涉虛擬貨幣犯罪偵查指引》(下稱「指引」),針對虛擬貨幣隱匿性強、跨境流通快、價值兌換多元等特點,為規范偵查工作提供全流程指導。
「從今年3月上海公安發布首例超億元虛擬貨幣網路投資詐騙案,到江浙等地陸續公布的相關案例,對於該領域的犯罪查處頻率明顯增加。另外值得關注的是,以前虛擬幣挖礦被列為淘汰項目,浙江最新公布的指引則直接將其連帶定性為虛擬幣交易違法行為,可見國家對虛擬幣領域的清理整頓力度加大,勢頭不減。」
「挖礦」交易同樣違法
從湖州官方發布的案情獲悉,在4月15日,當地執法隊員通過調查詢問,當事人承認在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的出租民房內從事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並進行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境外網路兌換。
其後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趕赴杭州,與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浙江分中心合作,首次通過高科技手段進行技術鑒定和證據固定,經鑒定確認當事人所持有的網路設備屬於虛擬貨幣挖礦設備;
4月18日,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隊員、吳興區發改經信局工作人員和湖州深藍計算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前往埭溪鎮對剩餘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碟)進行現場核驗。經核驗其中121套設備存在虛擬貨幣「挖礦」數據(總價值近300萬元),執法隊員現場製作設備數量清單,交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目前該案行政處罰告知書已送達當事人。據悉,湖州吳興區已查處相應違法案件4起,查獲挖礦設備132台,涉及金額350萬元,可以騰出用能空間約330噸標准煤。
「從該案中透露出一個訊息,『挖礦』交易已被視為違法活動。這幾年針對『挖礦』產業國家的政策是逐步收緊的,從鼓勵到淘汰,再到限制違法,挖礦後即使不交易,它本身高耗能的性質也不符合我國碳中和的總目標,因此可以預見國內『挖礦』將被嚴控。」
而在上海資深加密貨幣市場研究員王恆看來,當前虛擬幣交易的違法犯罪風險越來越高,以前只是針對ICO現場嚴厲打擊整頓,這一行為對於社會的危害性特別高,因此監管及公安部門也將其列為與傳銷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樣的罪名。而現在『挖礦』交易也同樣違法,雖然不一定受到刑事處罰,但從交易金額來定性,經濟處罰必不可少。
業內現首個虛擬幣犯罪偵查指引
長三角地區近年來關於虛擬幣交易犯罪案的數量和金額都不小,其中不乏涉案金額過億元的案件。
今年315期間,上海市公安局對外正式披露所偵破的上海首例利用虛擬貨幣實施網路傳銷犯罪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0餘名,涉案金額達1億余元;
2020年11月,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了一起涉案金額超77億元的 WoToken 特大網路傳銷案的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對一審結果不服的上訴人的上訴,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高玉東等多個犯罪嫌疑人刑期以及經濟處罰,該案也成為國內迄今最大的一起虛擬幣交易大案。
4月17日江蘇蘇州相城區檢察院所公布的指引中也表示,該院近年來辦理了多起涉虛擬貨幣刑事案件,涉及虛擬幣的組織領導傳銷案、電信網路詐騙案,涉案資金高達數十億元。
據了解,該指引共十四條,對虛擬貨幣案件財物的查扣,證據的調取,財物的處分進行分析歸納,引入第三方技術公司解決虛擬貨幣資金流向等技術性問題,力求規范和完善公安機關的取證行為。將電子數據作為涉虛擬貨幣案件的偵查重點,立足標准化、規范化建設,對保存原始存儲介質、現場提取電子數據、遠程勘驗、電子數據檢驗與鑒定等辦案流程進行了詳盡規定,並從線索收集、證據提取、金額認定等全鏈條、精細化引導偵查,破解偵查難題,具有極強的可操作性。
與此同時,指引還加大了追贓挽損和反洗錢力度,秉持決不讓犯罪人員在經濟上獲利理念,要求對涉案贓款應追盡追,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損失。如針對犯罪嫌疑人通過這種平台轉移虛擬貨幣、從事洗錢犯罪等行為,指引建議偵查機關對資金流實時監控,鎖定資金最終去向,准確認定涉案金額。
對此,相城區檢察院檢察長壽櫻表示,虛擬貨幣洗錢黑灰產業鏈不斷演變,逐步呈現規模化、專業化趨勢,數字經濟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和公民的生活消費方式產生了極大影響,應當聚焦企業所盼、群眾所需重點發力,提升檢察履職的精準度。指引的制發偏重於社會效果,也是從保護公民權益角度作出的努力。
「這份針對虛擬幣犯罪偵查的指引,可能是業內首次成體系的文件,因為虛擬幣犯罪主要通過互聯網進行,其隱蔽性和跨境交易的特點都比一般的經偵、刑偵案耗費精力要大,能夠將案件偵辦經驗具體化,對於我國公檢法部門在此領域內進行犯罪偵查會提供便利。」
7.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繳獲資金應當如何處理
網路詐騙層出不窮,手段不斷翻新,對於這樣的情況,公安部門堅決打擊,堅決打擊不法行為的發生,對於在逃案犯堅決不容姑息!
近期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虛擬幣總值逾400億元,首起以虛擬幣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案正式告破。
希望大家在理財方面可以更加謹慎的去選擇一些比較合理的理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