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數字貨幣全面發行後對其他銀行有影響嗎
數字貨幣要是全面發行後,這對各商業銀行的影響是很大的。各商業銀行的運營成本會大大降低下來,其經濟效益也就會提高起來。
這些天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在積極穩妥推進,按照中央 財經 小組要求,堅持著雙層運營,MO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這4個城市及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去不斷優化和完善數字貨幣功能。反映在股市上就是延續炒幾年區域鏈板塊的延續,在本周A股版塊中最大的特點就是只要帶數字貨幣股票都飛了起來。
從數字貨幣未來趨勢情況來看,一旦央媽正式發行數字人民幣,那麼各商業銀行就要提供數字貨幣服務。也就是商業銀行就要 科技 投入建設自己的數字錢包和數字貨幣運行系統與央媽數字貨幣發行系統對接,與客戶數字錢包對接,做好數字貨幣與記賬貨幣,紙幣,硬幣的自由兌換。所以數字貨幣的發行和管理工作及數字貨幣的回籠是很重要的。它不同於先前的紙幣交易。這貨幣必須有專門的數字錢包,這錢包只能有央媽製作和發行,或委託商業銀行製作和發行。
等到正在試行數字貨幣在四城市及奧運場景地方運行良好後,恐怕接下來的會是全面鋪開,到那時支付寶和微信上的支付功能就會大大的被壓縮掉,真正形成三家數字貨幣支付形式,而且央媽數字貨幣化會逐步上升並最終要佔據70%以上的流通數字貨幣。唯一不利的是,對大多數65歲以上的老年人,因為人老了,常出現頭昏眼花的原因,他們依然會以現金交易為主,數字貨幣對他們的影響作用幾乎不很大。
糾正一點,是法定數字貨幣,法定數字貨幣如果有央行來發行,那麼它註定就不是商品,更不是產品,它是「法定貨幣」,而銀行的存在就是為了促進貨幣流通的, 根本不會有任何影響。
中國的銀行分兩類,一類是以國民經濟發展作為依託的四大行,比如工商、農業、建設、郵政,以及農村信用社等,他們各有各的領域和資源,幾乎是井水不犯河水。但隨著改革開放,國內也出現了一些外資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比如廣發、浦發、中信等,以及出賣華為的匯豐銀行等。
而 對於這些銀行來說,貨幣是什麼屬性、運用了什麼技術、傳播的形式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被國家法律認可」,紙質人民幣它不是商品,也不是產品,能流通、被認可的原因就是因為它是央行發行的,所以根本不會影響它的流通。
支付寶與微信支付只是一個「非法定電子貨幣」與「法定紙質貨幣」的媒介,這也包括各大銀行APP裡面流動的電子貨幣,實際上都屬於「非法定電子貨幣范疇」。
基於網購的普及,移動支付應運而生,但國家法律承認的貨幣只是「紙質人民幣」,並不包括銀行、微信、支付寶裡面流通的電子貨幣,只不過這些非法定電子貨幣的流通是建立在國家監管的基礎上的。
所以, 如果國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只是為了填補「法定貨幣」在電子領域流通的空白,而基於數字貨幣運用了底層區塊鏈技術,它是最適合作為法定電子貨幣來發行的,並且等同於紙質人民幣。
雖然區塊鏈技術還不是很成熟,但基於數字貨幣領域的野蠻式爆發,技術積累已經很成熟了。也就是說央行在研發出法定數字貨幣之後,也逐步的研發了一些能承載數字貨幣流通的軟體、技術等。
如果法定數字貨幣真的發行了,那麼央行必然也會同時推出其應用的錢包,而支付寶、微信、各大銀行、商業銀行,也只不過是在自己的軟體里嵌入這個錢包系統而已,可能在技術層面與現在的使用上有些不同,但對於普通人來說,這種變化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對現在的銀行、支付寶等平台會造成沖擊的說法又是從何而來呢?
更總要的是,法定紙質人民幣也好,法定數字貨幣也好,它一種價值的介質,流通的形式上雖然有所不同,但本質都是一樣的,它的價值來源於國家、法律的賦予,並不是單純的商品或產品,這與古代使用的元寶、金錠、貝殼、銅錢、刀幣類似,貨幣只是一種形式,國家信用、黃金儲備、經濟發展速度等才能影響貨幣通縮,而形式上的變化是不會影響原有的經濟體系的。
數字貨幣本質上還是貨幣,只不過從古至今貨幣都是實物化的,所以我們就認為貨幣必須得有個實物,這樣才具有交換的屬性,最主要的是,有實物了以後拿在手裡才覺得安心。
而數字貨幣其實是信用貨幣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以前我們用金銀是因為金銀有價值,後來紙幣的出現解決了金銀難以攜帶,容易損耗的問題,並且紙幣可以脫離金銀獨自存在,因此紙幣也就成了信用貨幣。而現在由於信息化發展迅速,因此數字貨幣就代替了紙幣的位置。
所以數字貨幣本質上仍然是法定貨幣,對於銀行與個人並沒有什麼影響。況且我們平常生活中用支付寶,微信支付已經習慣了,所以對於數字貨幣的發行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當然要說影響,還是有一點的,就是你再也體會不到,在家沒事干,數錢的快感了,當然銀行的ATM機也可能會要撤掉。
短時間內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任何一項新事物的推出到被大家所接受都需要有一個過程。另外,還需要有關機構讓利,才促使大家成功推廣和使用。
另外一點就是,現在存銀行的大多數是中老年人,他們對於新事物有著本能的抵觸,可能還是更願意選擇傳統的方式,一是自己玩不轉新 科技 ,二是怕有貓膩,被坑
應該不會。這個接受需要很長很長時間。
2. 能談談央行數字貨幣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嗎
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是國家金融體系的一場革命,意義重大。對國外建立獨特而領先的國際金融系統,增強人民幣對世界各國的使用率。對國家的統計,資金流向,透明准確,也是防偷稅漏稅,反腐的一大利器,也是對當今 社會 金融體系亂象的一次整頓。什麼寶支付都得靠邊。一旦實施成功,每年可減少幾萬億損失,利國利民。民富國強指日可待。
我認為央行數字貨幣除了取代紙幣並清理出市場穢幣(不義之財)外沒有國際化的可能。
1.短期,央行數字貨幣無非是在零售支付上提供了人民幣的新手段,對於金融體系暫時影響不大。
2.中長期,將使金融體系發生巨大的變化。例如對於某些領域、某些企業可以進行定向精準的扶持,央行可以直接通過財政部跳過商業銀行直接進行。而數字貨幣錢包普及以後,在某種意義上日常生活不再需要銀行賬戶,對於銀行體系將構成巨大的挑戰。
3.在跨國金融體繫上,央行數字貨幣更將帶來巨大的改變。他可以繞過SwIft。不再使用美元作為貿易中介貨幣,大幅降低貿易的中介成本,逐步建立基於人民幣的中國自己的國際貿易循環。央行數字貨幣將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最重要武器。
有人說主要是(國際)結算體系方面的。
央行數字對金融貨幣來說是一場顛覆性的革命。
數字貨幣中老年人不會使用手機怎麼辦?
究竟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指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
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幣,具有法償性,也就是說,不能拒絕接受數字貨幣。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有人可能會說:央行數字貨和支付寶、微信支付差不多吧?
其實差別可大了!
你可以想像這樣的場景: 只要我們手機上都有DCEP錢包,那連網路都不需要,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把一個人數字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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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紙鈔就能理解了。你用紙鈔進行支付的時候,是不需要賬戶的。但是我現在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支付的時候,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的,要綁定一張銀行卡。
然而使用的這個幣錢包,也不需要實名認證,也不是非得要綁定手機號等個人信息。
這就意味著, DCEP能像紙鈔一樣流通。也就是說,你可以把它簡單地理解成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也就是說,數字貨幣將具有真正的貨幣特徵!
要知道,即便是是Facebook推出的加密貨幣Libra也無法做到這一點!
另外請記住這一點: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0,其功能和屬性與紙幣相似,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
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互聯網支付,走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屬於M1和M2級別的數字化,不具有M0級別法律效力,更不可能取代M0。
M0:一般指的是流通中的現金
M1 :一般包括 M0 + 各單位的活期存款,
M2:包括 M1 + 居民儲蓄存款 + 單位定期存款 + 單位其他存款 + 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
據預測,接下來兩到三年時間會有30%至50%的M0被央行數字貨幣替代,基本實現央行數字貨幣全國范圍推廣,平常的現金使用大部分會被替代!
其實,這次疫情也加速推動了央行數字貨幣的進度!
要知道當前經濟活動大范圍停擺,這意味著各國政府將難以讓資金直接流向陷向困境的企業和工人。
雖然各國都在不斷的印錢發錢,但是許多資金都堵塞在銀行,貸款需求較低,阻止了這些資金流入最需要的家庭和企業,最終只是推高了富人持有的資產價格,導致增長放緩、加劇不平等。
如今若要有效刺激經濟、幫助受困群體,只有通過數字化,才能將錢真正的發給那些需要的企業和家庭以及個人!
可以說,在數字化貨幣時代,我們每個的收入/財富都會被精準定向,傳統的貧富分化問題,收入分配不平等問題等等,都將被解決!
屆時,天下的每一分財富,都將暴露在眾目睽睽眼裡!
這個問題,我還來談談自己觀點吧!央行數字貨幣推出,是 歷史 潮流必然的結果,特別是現在這樣疫情環境之下,為了減少貨幣病毒感染傳播,發行數字貨幣正是最好的時期,也是支付寶,與微信支付寶,強有力的補充!能不能發展到國際交易,為 時尚 早,去美元化,支持人民幣國化,本人認為,目前為止很難,小額數字貨幣可以國內支付,但在國際的大額支付,就不是這好操作了,畢竟目前大宗商品,都是以美元為住的,想藉助數字貨幣去美元化,還是不夠,還需要時間去完善,數字貨幣使用范圍及系統,再數字貨幣推出,就是去美元走出了一步!
央行的數字貨幣會改變目前的整個支付系統生態,DCEP的功能和屬性與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它是數字的,紙鈔是實體防偽。用紙鈔支付的時候,我遞給老闆10塊錢,老闆給我一個蔥油餅,這個過程非常原始且直接,因為我不需要開通賬戶。哪怕那10塊錢是我剛從馬路邊撿的,也馬上能用,不用存入銀行賬戶。
微信支付就不是這樣。開通微信支付的前提條件,是你需要一個銀行賬戶。雖然微信支付有個余額,但還是先綁定了銀行卡做了實名認證才能用。數字貨幣可以匿名無需聯網更方便,可以接入目前的支付系統也可自成一體。新事物的出現會帶來很多機會,大家一起努力吧!
4.14號的時候,網上突然出現了關於央行數字貨幣DCEP在農業銀行內測的APP圖片,引起了人們熱切的討論。
一、DCEP是什麼?
「DC」是「Digital Currency」,也就是「數字貨幣」的英文縮寫;「EP」是 「Electronic Payment」,也就是「電子支付」的英文縮寫。從字面意義上來看,數字貨幣DCEP表現的是貨幣的數字化和電子支付。
簡而言之,DCEP是數字化的RMB,它改變的是數字形態、發放方式和支付結算方式。
從2013年開始,世界上的很多國家就已經開始關注數字貨幣。在2014的時候,我們國家開始組建數字貨幣研究團隊,在2016年1月宣布「爭取早日推出央行主導的的數字貨幣」,在2019年年底,國務院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並准備開始測試工作。等到今年4月份,數字貨幣DCEP正式開始測試。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跟我們日常所接觸到的加密貨幣(比特幣、以太坊)是不一樣的。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國家發行,具備發行權,擁有國家信用背書。
數字貨幣在交易的時候,可以直接點對點交易,不需要第三方,從而節約了大量的 社會 運行成本。而且,因為數字貨幣依靠的是區塊鏈技術,而區塊鏈又是一個分布式的資料庫,會在資料庫中記錄下所有的交易,從而杜絕了不正當的交易行為(洗黑錢)。另一方面,銀行也可以很輕松的看到每一枚數字貨幣的流通,做到真正意義上的監管。
在每次央行發出數字貨幣消息的時候,總是有人利用區塊鏈技術跟風炒作。說著什麼「國家都在提倡區塊鏈技術,再不跟上時代就晚了」之類的話術,這些人純粹是打著區塊鏈的旗號進行資金盤 游戲 ,說白了就是為了騙錢。
很多的區塊鏈項目,都是利用區塊鏈的概念來割韭菜,背後根本沒有實際的落地應用。尤其是在上一年「學習區塊鏈技術」的新聞出來之後,各類空氣幣重出江湖。希望各位投資者一定要警惕,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DCEP跟那些空氣幣沒有半毛錢關系。
如果你現在已經在接觸空氣幣,趕快退出來,及時止損。如果你想要接觸數字貨幣市場,之前我在學習的時候有收集一些資料,可以分享給你,最起碼咱們了解之後,懂得一點知識,減少被割的風險。
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DCEP將對 社會 產生什麼影響?亦或者數字貨幣DCEP對於我們生活有什麼影響?
1.影響全球貨幣體系
貨幣體系是政府給國家經濟運轉提供貨幣的一套機制,包括鑄造貨幣的工廠、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
我們的紙幣在發行、印刷、儲存等環節中的成本很高,而且流通范圍比較多,不易攜帶。數字貨幣DCEP可以降低製作成本,還可以對貨幣製造、記賬、流動等數據進行實時採集,有利於貨幣的流通和投放。
數字貨幣的推行是貨幣體系中的一個改革,現在的主權貨幣是美元。數字貨幣的主權地位是由使用范圍、用戶和資產來決定,當世界上出現多個數字貨幣系統,這個時候就不再有明確的國家標簽,而是需要自身的商業信用和數字信用來確定主權地位,甚至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法幣會成為數字貨幣的瞄定對象,美元的主權地位也將會受到威脅,美聯儲也不會隨意放水。
從另一方面來說,數字貨幣的推行可以覆蓋各個角落的金融基礎設施,從支付入手,再到儲蓄、融資、投資、保險、資產交易等領域,最後進入大眾的經濟生活,形成跨越商業銀行的金融體系。
2.取代部分紙幣
紙幣在發行出來,流入市場之後,我們便無法追蹤它的去向。DCEP可以取代部分紙幣流入市場,不僅可以降低紙幣製作的成本,還可以增加運行效率,增強監管。比如印刷的一部分紙幣本是為了救助實體經濟,但流通了一圈又跑到了資本市場,使用DCEP就可以追蹤,從而清晰的看到是哪一個環節出現問題。
為什麼DCEP不直接取代紙幣,而是取代部分紙幣呢?這是因為紙幣在我們生活中擁有很關鍵的作用,尤其是對於4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群來說。在電子支付的影響下,很多商場推行無紙幣服務,要求只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支付,甚至還需要下載特定的APP支付,這對於某一部分的人群來說是非常不友好的。
這些僅是在電子支付的影響下出現的現象,如果DCEP全面取代紙幣,對於人們生活的影響可想而知。
3.雙離線支付
很多時候,我們在使用電子支付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付款碼很難打開、掃描支付網路延遲,即使最後支付成功,也避免不了當下的尷尬狀況。
DCEP可以實現雙離線支付,也就是「碰碰付」,即DCEP可以像紙幣收付一樣,在網路信號不佳或者是沒有信號的情況下,只要兩個裝有DCEP錢包的手機「碰一碰」,就可以完成支付轉賬,方便快捷。
4.利於 社會 信用的建立
DCEP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某個人的資產,資產的交易流動都可以查詢,而且大額的流通也不會受限,更加方便快捷。
當資產儲存在賬戶中,拖欠工資和老賴的現象會大大減少,畢竟監管部門會查到賬戶中的余額,老賴們再也不能說出「沒有錢」這樣的謊話了。
3. 數字人民幣對銀行是利好還是利空
數字人民幣來了,感覺對銀行是大利空,對信託、基金等是大利好,理由:原來現金自己保管更不方便且不安全,老百姓只能去存在無風險的銀行,但數字人民幣後,老百姓失去了去銀行存款的理由.
拓展資料:
數字人民幣,字母縮寫按照國際使用慣例暫定為「e-CNY」,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 [1] 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一是豐富央行向社會公眾提供的現金形態,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隨著數字技術及電子支付發展,現金在零售支付領域使用日益減少,但央行作為公共部門有義務維持公眾直接獲取法定貨幣的渠道,並通過現金的數字化來保障數字經濟條件下記賬單位的統一性。數字人民幣體系將進一步降低公眾獲得金融服務的門檻,保持對廣泛群體和各種場景的法定貨幣供應。沒有銀行賬戶的社會公眾可通過數字人民幣錢包享受基礎金融服務,短期來華的境外居民可在不開立中國內地銀行賬戶情況下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滿足在華日常支付需求。數字人民幣「支付即結算」特性也有利於企業及有關方面在享受支付便利的同時,提高資金周轉效率。
二是支持零售支付領域的公平、效率和安全。數字人民幣將為公眾提供一種新的通用支付方式,可提高支付工具多樣性,有助於提升支付體系效率與安全。中國一直支持各種支付方式協調發展,數字人民幣與一般電子支付工具處於不同維度,既互補也有差異。數字人民幣基於 M0定位,主要用於零售支付,以提升金融普惠水平為宗旨,借鑒電子支付技術和經驗並對其形成有益補充。雖然支付功能相似,數字人民幣和電子支付工具也存在一定差異:一是數字人民幣是國家法定貨幣,是安全等級最高的資產。二是數字人民幣具有價值特徵,可在不依賴銀行賬戶的前提下進行價值轉移,並支持離線交易,具有「支付即結算」特性。三是數字人民幣支持可控匿名,有利於保護個人隱私及用戶信息安全。
4. 數字貨幣對銀行的影響
數字貨幣給銀行帶來了新的機遇與挑戰。過去的金融體系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的賬戶系統建立的,該系統向市場提供金融服務,中央銀行控制商業銀行的金融業務。數字貨幣發行後,個人不再需要銀行賬戶。雖然DCEP錢包可以掛靠銀行卡來匯兌,但DCEP錢包的支付和結算主要由中央銀行直接結算。數字貨幣的發行和推廣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金融脫媒,降低了商業銀行對金融交易的控制。同時,央行能夠准確把握每一元人民幣的具體流動軌跡,准確控制貨幣的發行和流通。
央行數字貨幣
C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同時,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主要解決的問題有三個。消除現金非法交易和洗錢活動,實行負利率成為可能,直升機撒錢成為可能。
5. 紙幣「失寵」部分國家力推貨幣數字化,將對銀行業產生什麼影響
數字人民幣如果全面普及,對中小商業銀行肯定是有影響的。
數字貨幣的出現只是方便了人們支付方式,應該說比微信和支付寶更進一步或者更方便了,到時候支付就是銀行賬戶上數字貨幣的支付,而不需要還要經過三方平台,就等於少了一個環節,並且你支付取現不需要手續費了,現在別人微信支付給你錢,你要在微信上體現還要交手續費,估計到時候數字貨幣出來這個手續費就節省了。
數字貨幣推行是時代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必然趨勢。它對傳統的銀行結算操作肯定會帶來巨大的沖擊和影響。
由於結算方式的改變,勢必影響到原有的銀行結算業務量的減少,而結算業務量的減少就會裁減銀行櫃台結算人員,從而造成銀行職員的失業。數字貨幣的實行所產生的“蝴蝶效應”將會產生一系列連鎖反應。風起於青萍之末。作為銀行和銀行職員,都要末雨綢繆,與時俱進,統籌謀劃,做好相應的准備工作,迎接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挑戰。
6. 數字人民幣推廣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正在多國試點推進。我國於2020年4月正式進入試點階段。本文就數字人民幣產生的背景、意義及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做簡單分析。
一、數字人民幣的產生背景
(一)數字經濟發展催生數字貨幣
全球經濟形態正朝著數字化不斷發展。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統計顯示,2020年全球數字經濟規模達到32.6萬億美元,逆勢增長3%,我國數字經濟規模5.4萬億美元,增長9.6%,數字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全球數字經濟的發展驅動了支付方式的演進,電子支付、移動支付日益普及,現金使用率逐年下降,為數字貨幣的誕生和應用提供了天然的基礎。從貨幣體系演變上來看,CBDC既是 科技 和經濟發展的作用結果,也是全球經濟數字化發展的需要。
(二)CBDC優化了央行數字經濟領域的管理功能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定義,CBDC是一種新型的貨幣形式,由中央銀行以數字方式發行的、有法定支付能力的貨幣。從本質來看,CBDC是央行的直接負債,具有最高信用級別,而且不流入銀行存款體系參與貨幣創造。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工作論文《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技術》構建了一個CBDC的金字塔選擇模型,他們認為各國可以依據消費者與國情需求,在運營架構、賬本模式、獲取方式和使用范圍等多個維度靈活設計。
CBDC在應用選擇上分為批發型與零售型,批發型CBDC限於央行與商業機構進行交易;零售型CBDC也被稱為目標型,面向一般公眾。在技術路徑上分為賬戶型與代幣型,賬戶版CBCD是指類似目前的商業銀行,在央行開設賬戶進行交易,由央行進行總賬本記錄結算和交易信息記錄;代幣型CBDC也稱Token型,採用的是加密貨幣範式,用戶身份與收款地址不掛鉤,通過密鑰獲得資產歸屬權,完成保護用戶隱私。在運行架構上分為單層架構與雙層架構,單層模式中,CBDC由央行直接負債,並直接運營支付系統並提供零售服務,適用於金融尚不發達的小型經濟體。雙層模式則是由央行直接負債,商業銀行和 科技 公司提供支付服務和財務維護。
(三)全球CBDC發展方興未艾
2020年以來,世界主要經濟體對CBDC開發及應用都採取了積極的態度,越來越多的央行在CBDC方面取得了實質性的研究成果。發達經濟體對CBDC大多持審慎研究態度,發展動機主要包括降低支付成本,應對私人貨幣沖擊,傾向發展批發型CBDC。發展中經濟體研發CBDC的主要目的則是為了維護和改善本國的金融體系,傾向發展零售型CBDC。最早宣布進入試點階段的CBDC為2016年加拿大央行推進的Jasper項目,研究Jasper在批發型支付清算和國內銀行間大額支付結算的應用可行性。從實驗結果來看,其大額支付系統基本可以有效運行,與新加坡數字貨幣Ubin可以利用區塊鏈進行跨境、跨幣種支付交易,但在交易量大幅高企時,系統難以有效匹配,致使結算最終性難以確定。目前,歐洲央行在2021年7月正式啟動數字歐元項目,美聯儲數字美元項目已提上日程,但尚未正式啟動,全球CBDC發展仍處於研究實驗階段。
二、我國推廣數字人民幣的必要性
(一)提升人民幣貿易水平,助力「一帶一路」經濟合作
我國正逐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根據IMF官方外匯儲備貨幣構成數據,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人民幣外匯儲備總額已經達到3119萬億美元,占標明幣種外匯儲備總額2.61%,為該數據公布以來的 歷史 新高,人民幣儲備貨幣功能顯現。但目前來看美元占標明幣種外匯儲備總額59.23%,歐元佔比20.54%,盡管以美元為主導的SWIFT結算體系匯款手續費用昂貴且不透明、轉賬效率低下等問題一直飽受詬病,但美歐仍處於絕對優勢地位。
隨著CBDC結算體系的不斷發展,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結算將可能在我國進出口貿易中應用,並部分替代現有的結算體系。尤其近年來我國持續推進「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致力於亞歐美大陸互聯互通,主要在新加坡、哈薩克、寮國、印尼、俄羅斯、泰國等亞歐新興市場國家進行直接投資,部分進出口貿易天然規避了美歐結算體系。隨著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體系完善,較大可能率先在「一帶一路」經濟活動中應用,因此發展「零售—批發兼顧型」數字人民幣,可能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國際貿易應用,加速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二)有效提升監管機構在移動支付領域的監管能力
數字人民幣的推廣將進一步優化央行在移動支付中的運作。從數據收集層面,由於數字貨幣的可編程性和透明度,監管機構更容易控制負利率的存款和貸款工作,更透明的支付流量數據將提高宏觀經濟統計數據的質量。從提升交易效率層面,數字人民幣「支付即結算」功能,省略了傳統電子支付領域發卡機構、清算機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角色,有效提升交易速度,實現了真正意義的「T+0」結算。從優化市場分割層面,央行充當了數字人民幣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角色」,確保了數字人民幣具有天然「斷直連」屬性,隨著數字人民幣在移動支付領域推廣,將一定程度上打破現有巨頭壟斷的市場格局。從政策傳導方面,在精準扶貧、精準普惠等政策落實上,可通過數字人民幣錢包設定資金用途及進出通道,實現政策性撥款轉款專用和精準投放。
(三)維護金融系統穩定,平衡匿名交易與反洗錢悖論
虛擬加密數字貨幣具有隱蔽性和匿名性,難以追蹤資金去向,滋生資本外逃、地下經濟等問題。數字人民幣負責管理身份信息的認證中心和負責流水賬簿記錄的登記中心的分設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交易的匿名性,同時其所屬的上行機構均為央行,大數據分析中心通過認證中心和登記中心的數據對可疑交易行為進行比對分析,可以有效的防範洗錢、逃稅、恐怖融資等違法行為。
三、數字人民幣設計基於科學的框架
數字人民幣是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屬於法定貨幣,由央行中央化發行和管理,定位與M0。
在發行體繫上,數字人民幣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運營,模式。央行負責第一層的數字人民幣製作發行,按照100%准備金兌換給第二層的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則面向群眾,負責數字人民幣的轉移和確權,基於用戶綁定的銀行賬戶進行兌換。用戶可在數字人民幣錢包(母錢包)下開設一個或多個由商業銀行運營的子錢包。
在運行架構上,數字人民幣採用「一幣、兩庫、三中心」框架。「兩庫」包括中央銀行在私有雲上存放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在本地和私有雲上存放的「銀行庫」。「三中心」指認證中心、登記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其中認證中心負責對運營機構和用戶身份信息進行管理;登記中心提供分布式賬本服務,負責權屬登記和生產、流通、清點過程的流水記錄;大數據中心利用雲計算等技術對支付行為和監管調控指標進行分析。
在技術路徑上,數字人民幣採用賬戶型與代幣型相結合的模式,以實現有限匿名和基本普惠。央行認證中心儲存用戶地址和身份的對應關系,登記中心則僅記錄交易信息。一方面由於交易信息不涉及用戶實名身份,因此單個商業機構無法追蹤完整資金流向,實現交易的相對匿名。另一方面央行具備對資金鏈條的追蹤能力,可以有效監測可疑資金往來。
2020年數字人民幣啟動零售型試點測試,先後啟動和新增多個測試城市、地區和場景。從規模、推廣方式、指定運營機構數量、支付方式、用戶群體來看,數字人民幣試點工作正在穩妥有序推進,已在線下商戶支付、線上購物、公共交通、公共繳費、工資代發、跨境支付等多個場景實現實際應用。根據央行2021年7月發布的《中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進展白皮書》,數字人民幣的主要定位為零售型CBDC,同時提出了三大目標和願景:一是豐富央行對 社會 公眾提供的現金形態,助力普惠金融;二是支持零售支付領域的公平、效率和安全;三是 探索 改善跨境支付。目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已與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國中央銀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中央銀行聯合發起多邊CBDC研究項目。預測數字人民幣在持續提升國內零售支付系統效率、降低零售支付成本的同時,未來也將在國際貿易、跨境匯款等領域開放試點和推廣,逐步向「零售—批發兼顧型」轉變。
四、推廣數字人民幣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一)對商業銀行數字化轉型提出更高要求
數字人民幣推廣將大幅促進商業銀行IT系統全面升級。在目前已知的應用場景中,商業銀行必須在核心運營系統中增加完整的加密驗證程序,完成數字人民幣密鑰傳輸和驗證。從線下來看,ATM機、智能櫃台機、商戶收款設備等需更新軟、硬體,使其具有數字人民幣交易能力。需完成數字硬錢包整體製作、發放、回收及系統全流程開發。從線上來看,在手機銀行戶端新增數字人民幣模塊,實現軟、硬錢包開設及回收功能。
(二)部分支付領域的市場份額將重新劃分
從目前試點情況來看,未來商業銀行數字子錢包將會是數字人民幣的主要運營模式,承擔數字人民幣的付款、收款、轉賬等功能。一方面,為商業銀行增加了移動支付的流量入口,減少對支付寶、財付通的流量弱勢。另一方面,由於數字人民幣的支付流程中不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商戶數字錢包「提現」所需的手續費由商業銀行自身進行定價。若數字錢包「提現」手續費低於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續費水平,部分支付市場將向數字人民幣傾斜,造成支付領域市場份額再劃分。
(三)或對銀行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各業務分潤方式產生影響
支付寶、財付通等因其特殊市場規模與市場地位,在銀行各業務間的議價能力較強,支付業務分潤比例較高。若市場份額劃分產生變化,其議價能力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提升銀行支付利潤水平。
(四)抓住企業、零售客戶流量新窗口
獲取流量已經成為數字經濟背景下的大命題。支付寶、財付通基於其網路購物、網路社交獲取流量,招商銀行基於客戶服務獲取流量。商業銀行應做優垂直領域,成為平台而不是接入平台以獲取流量。一是從深耕應用場景獲取零售客戶流量。在數字人民幣測試環節,國有大行逐步加大數字人民幣用戶交互。以建設銀行為例,其數字子錢包積極與海南易鐵動車組開展公共場景宣傳和使用,布局公共交通領域數字支付。銀行可針對性在優勢業務率先對行業龍頭企業進行布局,佔領數字支付市場份額。二是從 探索 數字支付整體解決方案獲取企業客戶流量。各業務部門協同聯動優先做好企業數字錢包託管、數字工資代發、數字理財等整體方案,充分借鑒支付寶在交易閉環和生態圈打造的成功經驗,實現企業客戶的有效轉化。(作者/中信銀行資產負債部 趙夢琪)
(編輯 張明富)
7. 蔚來辟謠將發行蔚來幣,發行數字貨幣究竟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近期有很多的消息稱,蔚來汽車將會發行蔚來幣,並且很多的人都議論紛紛,說虛擬貨幣可能不是主流了,這個時候發布虛擬貨幣是不是有一點點上頭了?因為就蔚來的汽車發展而言還是非常有前景的,他們完全不用在其他的一些沒必要的領域進行探索和花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隨著網路的持續發酵,蔚來的高管也進行了相應的辟謠稱,這些消息都是假的,並不屬實。其實對於高管的這一個回答,我個人還是比較不意外的,確實他們完全沒有必要去發行這樣的貨幣。並且虛擬貨幣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國家所不怎麼支持的一個領域,在這一塊業務上沒有國家相應的一些政策支持,做起來也是十分的困難。
8. 數字貨幣的影響有哪些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所依託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心化,可以用於數字貨幣以外的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受到熱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作為一種貨幣受到公眾的廣泛使用,則會對貨幣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具體吳曉霞:
1、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如果數字貨幣被廣泛接受且能發揮貨幣的職能,就會削弱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並給政策制定帶來困難。
因為數字貨幣發行者通常都是不受監管的第三方,貨幣被創造於銀行體系之外,發行量完全取決於發行者的意願,因此會使貨幣供應量不穩定,再加上當局無法監測數字貨幣的發行及流通,導致無法精準判斷經濟運行情況,給政策制定帶來困擾,同時也會削弱政策傳導和執行的有效性 。
2、對金融基礎設施的影響
基於分布式分類賬技術進行價值交換的分散機制改變了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所依賴的總額和凈額結算的基本設置。分布式分類賬的使用也會給交易、清算和結算帶來挑戰,因為它能促進不同市場和基礎設施中傳統服務供應商的非中介化。這些變革可能對零售支付體系以外的市場基礎設施產生潛在影響,如大額支付體系,證券結算體系或交易資料庫。
3、對廣義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的影響
數字貨幣和基於分布式分類賬的技術如果被廣泛使用,就會對金融體系現在的參與者特別是銀行的中介作用帶來挑戰。銀行是金融中介,履行代理監督者的職責,代表存款人對借款人進行監督。
通常銀行也開展流動性和到期轉換業務,實現資金從存款人到借款人的融通。如果數字貨幣和分布式分類賬被廣泛使用,任何隨後的非中介化都可能對儲蓄或信貸評估機制產生影響。
4、安全隱患與金融穩定的影響
假定數字貨幣被公眾所認可,其使用大幅增加並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法定貨幣,則與數字貨幣有關的用戶終端遭到網路攻擊等負面事件會引起幣值的波動,進而對金融秩序和實體經濟產生影響。
此外,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通常在最初為少數人持有,如比特幣在 2010 年 5 月發生的第一次購物是 1 萬 BTC 購買了 25 美元的比薩餅,到 2013 年底的三年多時間里每個比特幣的價格漲到 1200 美元。
(8)發行數字貨幣對銀行股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亞馬遜將在墨西哥啟動數字貨幣項目
2月11日早間消息,據CoinDesk報道,亞馬遜或將在墨西哥啟動數字貨幣項目。亞馬遜正在為數字和新興支付(DEP)部門招聘軟體開發經理,來開發新的支付產品,該產品將使客戶能夠將現金轉換為數字貨幣。
數字和新興支付部門打算首先在墨西哥推出該產品。後續將擴展至巴西和印度。據悉,該數字貨幣項目將完全專注於新興市場的支付服務。
9. 數字貨幣對銀行利好還是利空
數字貨幣對銀行來說,偏向於利好消息。
銀行是靠服務和貸款利差經營的,數字貨幣後,對他的經營活動沒有影響,而且還少了許多網點和櫃員機,應屬於利好消息。
【拓展資料】
從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初衷來看,主要是配合國家進行對現金的更精準管控和建立一套比目前社會上更加快捷,便利的交易方式。而且前兩篇文章也提到,如果我們國內率先做成這套運行交易系統,是可以用相同的方法在國際市場上去運作試行,從而對美元支付體系進行一定的沖擊。
央行數字貨幣概念利好的行業:銀行IT、支付終端或成核心受益產業鏈。投資機遇方面,數字貨幣產業鏈各個環節均有利好。各大券商普遍認為,銀行IT 、支付落地場景有望成為核心受益產業鏈。長期來看,銀行內有望形成一個以數字貨幣為基礎的新的核心系統,這將給整個銀行IT行業帶來更大的增量。此外,便捷匿名的「雙離線支付」帶來線下支付終端的大量升級改造需求。
央行數字貨幣概念長期利空的行業:等央行數字貨幣系統成熟後,對中間商業務來說是一個重大的影響,而且還會關乎存亡問題。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本身是存在一個去除中間商的概念,而且這套系統不單單只在金融領域有效,針對具體的產業領域里也是同樣有效,所以長期的話,就會威脅產業領域的中間商業務。
總體而言,央行數字貨幣概念這個事情在以後的時光里肯定是國家一直會去推進的方向,畢竟金融系統跟產業系統是跟國家經濟發展和管理息息相關的,碳中和可以理解為產業系統的大方向,數字貨幣就是金融系統的大方向了。而且再次強調數字貨幣這個事情在國內做成的話,可以用同樣的方法用在國際市場上進行試驗,這樣能大大提高我國在國際地位上的話語權。所以日後肯定還會有很多針對央行數字貨幣的話題產生。而且目前央行數字貨幣在各個國家中都廣泛進行討論,還有些國家在緊跟我國的步伐捉緊推出試行。
10. 央行數字貨幣的潛在影響
2020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在工、農、中、建四大行內測的消息在網路上不脛而走。兩會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接受媒體采訪時,再次透露了法定數字貨幣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數字貨幣測試進度的加快意味著數字貨幣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正式進入商用,數字貨幣在改變貨幣體系的同時,可能對銀行業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此,本文首先介紹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概況,而後探究其對宏觀政策機制及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央行數字貨幣概述
(一)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
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全稱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對應的英文縮寫是DC/EP(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
DCEP實際上是一種電子現金,是紙幣的數字化形態,其功能屬性與紙幣完全一樣,具有價值特徵。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特點
1.DCEP屬於流通中現金,而非銀行存款
現有貨幣體系主要可分為M0、M1和M2,M0是指流通中現金,M1包括M0和單位活期存款,M2包括M1、居民儲蓄存款和單位定期存款。DCEP的定位和紙幣一樣,對應M0,即流通中現金。
2.商業銀行無需為DCEP支付利息
由於DCEP屬於M0,並非銀行儲蓄,故不計利息,DCEP持有人也無法獲得利息。
3.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拒收
DCEP由央行發行,國家信用背書使其具有官方賦予的價值特徵,因而具有穩定性和無限法償性。
4.DCEP不需要銀行賬戶和網路即可實現支付
DCEP支付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現有的銀行卡支付業務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DCEP支付採取的是賬戶松耦合的方式,即脫離銀行賬戶,在雙方數字錢包間實現資金轉移。DCEP依靠一個公共賬本記錄持有關系,這種關系表現為公鑰地址與數字貨幣DCEP的對應,數字錢包通過其存儲的私鑰操作公共賬本內的轉賬。
DCEP可以脫離網路實現終端到終端的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就可以支付,也可以在有第三方服務商的場景下依託網路完成從終端到遠端的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數字錢包間直接實現DCEP互轉,本質只是記錄操作指令,最終仍需在觸網後上傳到賬本上執行才算完結。
5.DCEP具有可控匿名性
銀行和商家需要經過客戶允許才有許可權查看用戶的交易記錄及信息,這種可控匿名性一方面保護了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另一方面也使得央行可以清晰高效地捕捉每一筆貨幣交易的流轉信息,打擊洗錢、匿名操縱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1.減少紙鈔發行成本
由於數字貨幣只是一串數字代碼,無論是生產還是流通,都不會再產生任何費用,並且具備較強的防偽功能。
2.移動支付普及,現金使用頻率大幅降低
目前國內絕大多數交易場景,均已實現了移動支付,擠佔了傳統現金的使用空間。DCEP與其它移動支付方式相比並無本質不同,有限匿名性是其主要差異化特點。
3.有利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
傳統的現金交易的匿名化,給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帶來諸多麻煩,而數字貨幣的唯一標識性,方便監管部門回溯整個資金融通鏈,以便進行更有效的監控。
4.維護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
國內外一些金融中介機構積極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私人數字貨幣,嚴重影響了我國主權貨幣的使用,正在滲透和分流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發行DCEP能夠在中央銀行層面形成統一的基於國家信用的數字貨幣,既實現了紙幣時代國家信用的延續,也順應了貨幣數字化的潮流。
5.優化現行貨幣支付體系,提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通過發行數字貨幣,可減少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所提供支付功能的依賴;同時,使央行可以全程監控貨幣的流轉信息和投放領域,提高貨幣流通市場監測-統計-評估-政策制定的效率,減少貨幣政策傳導滯後性。
(四)央行數字貨幣與傳統支付方式的區別
與傳統紙質現金相比,DCEP具有 無需找零、易保存、易統計計算、不易丟失 等優勢;與第三方支付相比,DCEP還具有以下特點:
信用保證
銀行賬戶
離線支付
結算主體
消費記錄
央行數字貨幣
國家
可無銀行賬戶
是
央行貨幣結算
可控匿名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備付金
需要銀行賬戶
否
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
容易追蹤
乘公交車掃碼、乘地鐵掃碼、支付掃碼……人們的生活已進入電子支付時代,但這些軟體都是不通用的。這一點在未來數字貨幣推行後,將有極大改觀。另外,目前的移動支付會留給商家一些「痕跡」,購買後商品後,商家會依據大數據向消費者智能推薦相關商品。而DCEP所具備的可控匿名特性,使消費者在付款後,除經貨幣當局授權外,商家、銀行、第三方平台均難以追蹤其消費記錄。這樣既能確保客戶的信息安全,也能減少商家對客戶的不當營銷。
從本質上看,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僅僅是對目前人民幣結算方式的電子化改進,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對人民幣現鈔的替代。
(五)數字錢包
數字錢包是容納數字貨幣的「容器」。盡管央行對數字錢包的解說少之又少,但從目前網傳的截圖看,該APP包括「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碰一碰」(類似於NFC的近場支付功能)幾項功能。用戶可以很方便地將銀行資金兌換為數字人民幣,所兌換的數字貨幣還會顯示出來源銀行,以便用戶進行資金動向管理。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宏觀影響
(一)對貨幣派生機制的影響
DCEP的投放,類似於紙幣的投放,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層運營體系,即由央行向商業銀行投放,商業銀行再向 社會 公眾投放。央行不直接面向公眾和企業,不參與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
DCEP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意味著DCEP下的貨幣體系符合傳統的信用貨幣派生機制。貨幣創造主體依然是銀行和實體部門,央行只是起到調控作用。此外,DCEP投放模式和傳統基礎貨幣的投放,對現金、法定準備金和超額准備金而言沒有本質區別。
DCEP延續傳統貨幣派生機制的同時,或在基礎貨幣和貨幣乘數兩個方面對其產生影響:
1.DCEP將重構基礎貨幣結構
(1)央行或將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 傳統模式下央行基礎貨幣結構分為兩部分,一是貨幣發行,即央行印製的現鈔;二是金融機構在央行的存款准備金。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備付金後,央行將基礎貨幣開設一個分項,即非金融機構存款。央行數字貨幣作為M0,既可以作為現金使用,也可作為存款准備金或者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的備付金。按其支付用途推測,未來央行基礎貨幣科目或將開設新的細分項來專門記錄DCEP,例如在M0、存款准備金、非金融機構存款科目下分別再設置DCEP子科目。
(2)或將對貨幣流通模式產生一定影響。 首先,對於銀行間市場而言,DCEP的支付便利性意味著金融機構同業結算選擇使用傳統支付方式的傾向下降,而使用DCEP進行同業清算/結算的傾向提高。其次,對於企業和零售業務而言,由於DCEP保存便利的特性,大量DCEP將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企業和個人手中,因此流通中現金將增加,而商業銀行存款、第三方支付機構結存資金將減少。
2.DCEP將從正反兩方面影響貨幣乘數
(1)銀行持有超額准備金的動機下降,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由於DCEP支付便利、清算速度快,減少了在途資金量,用DCEP進行清算可以降低對清算賬戶資金的依賴,從而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2)現金漏損率增大,導致貨幣乘數降低。 現金漏損指客戶從銀行提取現金,從而使一部分現金流出銀行系統,現金漏損與存款總額之比稱為現金漏損率。出現現金漏損會減小銀行創造派生存款的能力。DCEP便於保存的特性或將提高企業和個人持有現金的可能性,從而提高現金漏損率,導致貨幣乘數減小。
DCEP大規模推廣後,貨幣乘數到底是提高還是下降取決於上述兩種力量的對比。
(二)對貨幣政策的潛在影響
1.DCEP可以提供新型價格工具
理論上商業銀行無需對用戶持有的DCEP付息,但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計息,則DCEP利率可作為新型價格工具,特別是若央行對DCEP 計負 息,甚至可用來打破零利率下限。
目前央行對商業銀行法定存款准備金支付1.62%的利率,超額准備金利率0.72%,對個人持有的現金則無法付息。DCEP推出後,可以對個人手機中持有的「現金」進行計息。例如,對商業銀行持有的庫存DCEP支付利率,該利率類比於超額准備金利率;對個人持有的流通中DCEP也能支付利息。
因為DCEP詳細記錄了持幣所有者的「現金」,邏輯上央行可以針對不同持幣者進行差異化的利率定價,這提供了一種類似於定向降息和定向降準的新型價格工具。
零利率下限之所以存在,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現金總是資產配置中一個備選方案,而現金在傳統貨幣體系下名義利息為零。因此,在當前貨幣體系下,即使貨幣當局制定了負利率的貨幣政策,人們也總是可以通過持有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帶來的影響。而一旦數字貨幣這類現金的名義利率為負,則人們將無法通過持有此類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的影響,這將提高負利率政策的有效性。DCEP大規模應用後,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負向計息,人們也不得不持有DCEP,這使得負利率成為可能,從而達到央行通過負利率政策刺激經濟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只是闡述了DCEP作為實施負利率工具的可能性。在實際操作中,是否實施負利率,取決於我國的金融體系結構及所處經濟狀態。
2.DCEP有助於提高調控效率
DCEP可便利追蹤並控制資金流向,有助於央行開展更有效的結構調控。
傳統的現金體系下貨幣政策側重於總量調控,結構性調控功能較為薄弱。央行的寬貨幣政策向寬信用傳遞,需要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傳導中介。央行對信貸投放的結構調控往往效率較低,若市場定價機制失靈,則信貸結構往往偏離最優狀態,即信貸不能有效的傳導至需要的企業和個人。而DCEP能有效捕捉資金流向。基於DCEP這一特徵,央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可達成更具靈活性的資金定價,從而激勵銀行在信貸結構上回歸最優狀態。例如,央行可針對不同的銀行信貸資金流向,根據其風險情況制定不同的流動性價格,從而規避銀行因無法追蹤資金流向而產生的風險考核激勵問題,提升定向降准、定向降息等政策的可測性和效率。
3.DCEP可以降低監管成本
DCEP可控匿名的特性,使得對於央行而言,對客戶交易信息的記錄更為便利,從而降低央行監管成本。
傳統監管框架中央行及其他金融監管部門如果需要獲取統計指標、財務報表數據,通常採用現場、非現場檢查等方式,成本較高、時效性較弱。尤其是追蹤一筆特定資金的具體流向,則必須獲取資金流轉途徑的所有賬本。DCEP全面記錄了交易信息,意味著央行DCEP系統記錄了數字貨幣權屬、交易流水等詳細信息,無需再額外獲取賬本即可了解資金流向,從而大幅降低了監管成本。
三、央行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DCEP將影響銀行活期存款規模、增加吸儲成本
對居民而言,不論是定期存款、理財產品,還是貨幣基金,贖回和提取總是面臨一定限制,不如活期存款方便,因而企業和個人始終願意持有一定數量的低息活期存款。DCEP大規模推廣後,企業和個人有可能將銀行活期存款兌換成DCEP,將部分資金沉澱在數字錢包中。換言之,有可能是DCEP對活期存款形成替代,而非僅對現金形成替代。由於DCEP是央行的負債,而非銀行負債,DCEP的推廣可能導致銀行活期存款「脫媒」。此外,銀行存款與DCEP的轉換較為便捷,可能導致存款的穩定性降低。銀行為了穩定活期存款來源,負債端存款利率或將上行。
(二)DCEP將影響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相比第三方支付機構側重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銀行經營的清算結算業務中,為銀行同業及企業間提供的大額支付清算業務,可能是其具備一定優勢的領域。若未來DCEP僅替代小額零售支付,則商業銀行大額支付清算結算規模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然而根據目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公布的信息,央行數字貨幣也可應用於大額支付清算場景。例如,銀行可在DCEP業務庫之間轉移資金,業務庫發揮了同業清算賬戶的功能。因此,DCEP的推廣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三)DCEP數字錢包將提高客戶黏性
在第三方支付盛行的時代,銀行APP的應用場景較少,使用頻率較低,DCEP的推廣或將改變這一現狀。在雙層運營體系下,DCEP數字錢包的推廣,將提高銀行客戶使用銀行APP的頻率,從而提高客戶黏性。同時,銀行可以通過建立開放平台,聚集合作夥伴,讓最終用戶可以通過不同介質、渠道,在日常的生活和消費中使用數字錢包的服務。商業銀行可以抓住該機會獲得活躍流量,增加客戶數量,發展開放銀行服務。
(四)DCEP將有助於提升銀行運營效率
數字貨幣減少了紙質貨幣的流通成本,提高了銀行的運營效率。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交易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的現金管理成本;另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貯藏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在現金整點調運以及保管環節的人力物力支出和安保要求。DCEP沒有折舊,不需要物理空間儲存,也不需要空間上的調運,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日常經營成本,提高商業銀行運營效率。
四、結論
總體來看,央行發行DCEP的潛在影響體現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
從宏觀層面來看,DCEP或將改變央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一方面,央行在負債端的「基礎貨幣」科目中或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另一方面,DCEP大幅推廣後或對傳統的M0、超額准備金、第三方機構備付金規模產生影響。同時,DCEP可以作為一種新型價格工具,提高宏觀調控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從微觀層面來看,DCEP對銀行經營有利有弊。 有利的一面是或可通過數字錢包提高客戶黏性,藉助DCEP的電子化貯存手段提高運營效率;不利的一面是可能提高負債成本,降低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李峰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會計學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胡浩繫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本文作者介紹:芝加哥大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及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