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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數字貨幣猜想

發布時間:2023-06-05 04:00:21

1. 央行擬發行數字貨幣(DC/EP)的背景和戰略意圖是什麼

背景:

2019 年 6 月 18 日,Facebook 發布了數字貨幣項目 Libra 白皮書,由此引發了世界各國央行的關注與討論。全球央行開始密集釋放研發數字貨幣的信號,中國央行也不例外。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從 2014 年開始研究,到 2018 年已經趨於成熟,並在 2019 年 8 月份 Libra 引發全球央行熱議時 「呼之欲出」。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 (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 (電子支付)」的縮寫,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戰略意圖(淺層):

首先:減少現鈔流通,優化鈔票管理

現在紙鈔、硬幣的印製、發行、貯藏等各環節成本相對數字貨幣都非常高,還需要不斷投入成本進行防偽技術研發。同時由於電子支付的發展,紙鈔和硬幣的便捷性不足,使用場景逐漸萎縮。

其次:替代現鈔M0,推行人民幣數字化

推出DCEP重點替代 M0 (M0是現鈔),而非 M1 和 M2,簡單而言就是實現紙鈔數字化。我國當前貨幣體系中,基於商業銀行賬戶體系的 M1 和 M2 已經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所以短時間內沒必要使用另一種技術對其進行再一次的數字化改造。

M0 由於交易匿名和偽造匿名,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風險。而隨著安全意識和數據保護意識的提升,普通用戶自身存在一定的匿名支付和匿名交易的需求,但現在的支付工具,無論是移動支付還是銀行卡支付都無法擺脫銀行賬戶體系,滿足不了匿名的需求,也就不能完全取代紙鈔支付。但從央行的角度來看,未來的數字貨幣要盡最大努力保護私人隱私和匿名支付需求,但是社會安全秩序同樣重要,在遇到違法犯罪問題時要保留必要的核查手段。


所以,央行數字貨幣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既要保持紙鈔的屬性和主要價值特徵,又能滿足便攜和匿名要求,同時還要在隱私保護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之間尋找平衡。穆長春多次將央行數字貨幣定義為「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戰略意圖(深層次):

但是除了表面上出於優化現鈔管理,推進M0的數字化之外,DCEP的發行背後的有著涉及人民幣國際化等更加寬宏的戰略意圖大致可分為以下四類:

一、抵制美國經濟制裁,維護國內經濟平穩。這類國家以委內瑞拉為代表,由於受到以美國為首的經濟制裁打擊,使得國家深陷經濟危機,傳統貨幣體系面臨崩潰,通貨膨脹嚴重,幾乎與世隔絕,無法通過傳統金融手段從外界獲得援助。為了打破封鎖,這類國家寄希望於諸如數字貨幣這類無國界的價值儲備工具,將其視為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二、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這類國家多以美元作為政府貨幣,在國內經濟方面受制於美元,以馬紹爾群島為代表。此外,對於那些由於參與國際貿易而不得不依賴美元的國家來說,引入一種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也可能有助於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進而可能意味著這些國家擁有更多的經濟主權。

三、追求金融科技發展,改善現有體系。這類國家包括中國、俄羅斯、新加坡、以色列、迪拜、愛沙尼亞等。比如新加坡則希望通過數字貨幣來促進跨境支付;以色列則是為了針對國內的黑市及漏稅現象。這類國家經濟基本上都比較穩定,但為了追求金融科技的發展,把握未來經濟發展的主動權和補充或改善現有貨幣體系而選擇加入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探索中。

四、維護現有貨幣體系穩定。這類國家以挪威、瑞典為代表。這些國家貨幣體系現階段由於某些外在因素而遭受到威脅或沖擊,希望通過法定數字貨幣來穩定國內現有貨幣體系,將其作為法幣的補充,確保央行對國內貨幣的控制權。

另外,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被認為是更安全和合規的虛擬數字貨幣:

首先,以比特幣為代表的非法定數字貨幣以去中心化為主要特徵,但法定數字貨幣卻需要明確的中心化組織。這類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以國家信用作為擔保,相比用純技術作為信用擔保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其次,區別於非法定數字貨幣存在價格波動巨大、屬性難以定義等諸多問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價格相對平穩,可以方便地與法幣兌換,是法幣的數字形式,不存在流通和監管方面的障礙。

另外,法定數字貨幣可以採用分布式記賬方式也可以採用傳統銀行賬戶體系。採用分布式賬本的優勢在於能擁有公開透明、不可篡改等特性,便於降低發行成本與加強監管,打擊違法犯罪。但區塊鏈技術並非唯一選項。

資料來源:01區塊鏈


現在DCEP還處在內測階段,可以在建設銀行APP裡面使用數字貨幣錢包功能,打開建行app,在最上方搜索欄輸入「數字錢包」,顯示「數字錢充值」和「數字貨幣」。

該功能暫未正式對外提供服務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謝謝:)

2. 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究竟是個啥

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2)央行數字貨幣猜想擴展閱讀:

按照數字貨幣與實體經濟及真實貨幣之間的關系,可以將其分為三類:

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如魔獸世界黃金;

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Facebook信貸;

三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的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比特幣。


3. ​2021年金融科技九大「猜想」

2020年,金融 科技 蓬勃發展同時,也遭遇跌宕起伏。

一方面大量智能新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日益廣泛,令金融+ 科技 的融合日益緊密,創造出一系列全新的場景與業態;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對金融 科技 業態的監管日益趨嚴,令金融 科技 面臨日益嚴峻的合規運營挑戰。

去年底,金融監管部門對未來金融 科技 業態的監管,給出明確的「紅線」:一是堅決打破壟斷,糾正、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二是堅持所有金融活動必須依法依規納入監管,堅持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堅持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三是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依法保護產權,弘揚企業家精神,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 社會 創造力,增強我國金融 科技 企業在全球的核心競爭力。

在多位受訪金融 科技 資深人士看來,2021年,相關部門將圍繞上述監管原則,落實一系列監管措施。

1、對金融 科技 業態很可能採取功能監管,所謂功能監管(functional regulation),即根據金融活動性質進行監管,對相同功能、相同法律關系的金融產品按照同一規則接受一致監管。以互聯網聯合貸款業務為例,只要是從事相關互聯網聯合貸款的機構,無論是提供資金方,還是風控模型提供方,或是獲客渠道方、技術支持方,都得納入統一的監管框架里,且對整個互聯網聯合貸款業務各個操作環節需做到穿透式監管,從而杜絕其中的監管套利與規避監管行為。

2、強化金融 科技 業態的行為監管,當前,不少互聯網金融 科技 平台存在產品銷售誤導、廣告宣傳誇大其詞等行為,比如在貸款利率方面通過文字 游戲 隱藏「高利率」真相,在產品宣傳方面刻意隱瞞其他的收費項目,對此相關部門將對各類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推介與宣傳採取從嚴監管,切實遏制產品虛假宣傳行為,維護消費者的金融權益。

3、落實對金融 科技 平台的審慎監管。對於銀行,目前全球金融監管部門通過對銀行設立資本金、流動性、壞賬報備等監管要求,有效防範銀行經營風險爆發所衍生的儲戶利益受損。但對金融 科技 平台,這些監管要求依然空白,導致金融 科技 平台的審慎監管體系缺乏。

目前,很多互聯網平台拓展互聯網存款、互聯網貸款、互聯網理財、互聯網資產管理、互聯網券商等業務,實則起到存款、投資、貸款等銀行職能,因此基於審慎監管的考量,相關部門也有必要對涉及存款、投資、貸款的金融 科技 平台落實資本金、壞賬撥備等監管指標,有效杜絕其經營風險所衍生的投資者利益受損。

4、全面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隨著一些金融 科技 平台依託資本擴張與市場地位實現「壟斷經營」,不少消費者的金融權益的確受到侵犯,包括他們在獲取互聯網金融服務時,不得不授權提供大量個人隱私信息;他們在獲取互聯網消費貸款產品時,因金融 科技 平台的某些演算法技術,只能選擇金融 科技 平台優先安排的產品,導致自身產品選擇權被削弱;在獲取互聯網金融產品的便捷服務同時,很多產品風險條款刻意被放在不起眼的地方,導致消費者存在產品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因此多位金融 科技 平台資深人士指出,2021年相關部門將對金融 科技 平台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違規行為採取從嚴監管,因此2021年可能會觸發眾多互聯網金融平台的全面整改。

隨著全球疫情形勢依舊嚴峻,非接觸生活與非接觸金融服務業態將在越來越多國家興起,無形間賦予中國金融 科技 產業巨大的「全球化」空間。

然而,由於疫情原因,相關技術人員無法前往境外,目前雙方主要通過遠程視頻等方式,圍繞技術輸出與共建智能系統開展積極溝通。

他們指出,一旦2021年疫情形勢好轉且相關條件具備,他們會迅速派遣相關技術人員前往海外,幫助海外眾多跨境電商平台落實各類智能金融 科技 運營系統(比如跨境高效資金結算與配套金融服務)。因此,2021年很可能成為中國金融 科技 「全球化」再啟的新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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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福田有禮數字人民幣紅包」新年促消費活動正式開啟,這是繼2020年10月「禮享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之後,深圳開展的第二次大規模人民幣紅包測試活動。兩天前,數字人民幣北京冬奧試點應用在北京地鐵大興機場線啟動,標志著北京圍繞冬奧會場景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取得階段性進展。

12月初,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余偉文表示,目前香港金管局正與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使用數字人民幣進行跨境支付的技術測試,並做相應的技術准備。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成立上海金融 科技 公司,逐步實現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和技術研發中心落地。

隨著央行法定數字人民幣(DECP)的應用場景試點「多地開花」且收效良好,2021年央行很可能會在某些城市率先啟動DECP使用。

他認為,若相關部門在未來一段時間藉助新的應用場景試點,確信相關運營系統足夠穩定且支付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不排除會在2021年小范圍正式將DECP投入使用,2021年將成為央行法定數字人民幣真正面世的「元年」。

隨著越來越多銀行積極推進開放銀行戰略,以及金融 科技 平台積極整合各類場景擴大業務范疇,金融與場景在密切合作過程,如何有效保護客戶個人數據信息安全,儼然成為金融 科技 面臨的新挑戰。

尤其是相關部門正積極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將用戶信息違規獲取、濫用、違規買賣作為重要監管工作,同樣給金融+場景、金融+生態的數據合規共享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位金融 科技 平台風控總監舉例說,比如在互聯網消費貸款合作領域,場景方與金融機構各自提供一位客戶(隱去個人實名身份等隱私信息)的行為特徵,比如他喜歡晚上10-11點網路購物,平時喜歡在下午2-3點外賣點一杯星巴克咖啡等,在隱私保護的共享智能技術驅動下,金融機構(或場景方)通過自身多維度數據融合 科技 ,發現自己有個客戶A似乎「符合」上述行為特徵,因此再藉助更多維度的大數據分析進行比對,確定對方提供的客戶行為特徵是否與客戶A高度吻合,最終精準了解到「客戶身份」。

「如此做法的好處,一是確保金融機構與場景方在場景+金融合作方面實現了信息共享的合規操作(不存在泄露個人隱私數據),二是金融機構(或場景方)藉助自身的多維度數據智能分析技術,自力更生精準判斷客戶身份(不存在個人隱私數據信息泄露與違規買賣),就能有效地給予互聯網貸款精準風險定價,避免貸款利率定價偏高等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發生。」他指出。隨著2021年相關部門將採取從嚴措施保障個人隱私數據信息安全,基於隱私保護的共享智能技術勢必在開放銀行、場景金融等領域獲得廣闊發展空間,甚至成為場景+金融,金融+生態閉環的標配技術。

盡管區塊鏈技術篷勃發展,但其形成的不同區塊鏈形態導致技術標准不盡統一,導致不同區塊鏈在數據格式、介面開放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令部署不同區塊鏈技術的金融機構在區塊鏈數據信息交互方面變得相當困難,很大程度影響到基於區塊鏈的票據融資、供應鏈金融、貿易融資業務審批效率與資金投放速度,無法快速響應實體經濟的金融服務需求。

跨鏈技術的日益成熟,很可能在2021年徹底改變這種局面。所謂跨鏈技術,就是不同區塊鏈技術形態上的企業數據、介面形式實現「互通互聯」,令金融機構即便使用不同區塊鏈技術形態,也能實現企業信息與業務數據的高度互聯互通,從而大幅提升產業鏈上下游各個企業的票據融資、供應鏈金融、貿易融資審批效率與資金投放速度。

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驅動下,越來越多金融 科技 平台注意到,金融 科技 不僅僅有助於激發人們的消費潛力以促進實體經濟快速復甦,也能賦予傳統零售企業與製造企業更強大的業務拓展活力。這令金融 科技 在產業互聯網、產業數字化大浪潮下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

畢竟,它一面打通更多消費場景與消費業態,讓消費金融成功嵌入更豐富的消費場景,服務越來越多實體企業快速發展,一面大幅提升消費企業、製造企業的獲客引流與運營服務能力同時,賦能企業數字化運營,進而為實體企業拓寬融資渠道。

可以預見的是,經歷2020年的業務鋪墊與技術儲備,2021年金融 科技 與產業互聯網的融合,將進入全面爆發階段。

去年9月底,螞蟻集團邀請全球頂尖專家學者共同頭腦,所形成《2021十大金融 科技 趨勢 頂級專家前沿趨勢預測》研究報告(下稱《報告》)顯示,20201年多項全新智能技術的興起,將對金融業態構成巨大影響。

首先是時序圖計算。在金融 科技 領域,正出現越來越多的高 科技 欺詐行為,令金融機構的反欺詐風控面臨日益嚴峻的挑戰,這無形間催生時序圖計算 科技 的全面應用。所謂時序圖計算的數據構建,將從單一金融行為數據,走向跨行業多維度異構數據;從單一時間切片的圖數據,走向基於時序的圖數據。

因此在金融風控決策方面, 時序圖計算能幫助金融機構實現秒級的群組關聯決策能力,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同時,將非結構化的數據結構化,用以理解分析當前信貸風控決策機制可能存在的巨大漏洞(被欺詐方捕捉利用騙貸),並進行風險預警等。

其次是知識圖譜與多模態學習技術。在傳統金融機構,諸多業務處理依然存在流程復雜,需要大量人力審核投入且人工成本高等問題。知識圖譜、多模態機器學習、共享智能等關鍵核心技術的引入,將有效解決上述痛點,以智能保險服務為例,基於知識圖譜與多模態學習的智能核保、智能理賠等 科技 應用,將進一步提升保險業自動化程度,降低人力審核投入,提升用戶體驗。

第三是自動因子發現的機器學習。不同於以往人工設定的因子參數,基於智能 科技 深度學習模型所形成的自動因子,可以同時 探索 用戶的金融行為和外部生活類關聯數據,也能比基於人工經驗的用戶行為特徵分析模塊提供更多有價值的決策信息。《報告》認為,未來5年,基於自動因子發現的機器學習技術將在各類金融決策場景全面普及。

2021年初,比特幣依然延續強勁上漲態勢,截至1月4日早盤,比特幣一度漲破33000美元/枚,這令不少受訪區塊鏈技術研發機構人士認為,隨著比特幣在華爾街主流機構的接受程度持續提升,2021年比特幣很可能在劇烈波動中迭創新高,甚至突破5萬美元/枚。

不過,越來越多華爾街投資機構對不斷創新高的比特幣給出風險警示。

王金龍分析說,盡管很多人紛紛看漲2021年比特幣在震盪中迭創新高,但就政策監管而言,加密數字貨幣投資依然面臨較大的合規風險。目前加密數字貨幣在美國不算是主流貨幣或投資產品,且沒有相對完善的監管機制。但可以預見的是,各國會陸續對加密數字貨幣投資交易採取較嚴監管措施,包括對其反洗錢的監管,以及潛在的逃稅監管等,這導致很多投資機構仍然難以認為比特幣屬於合法投資。此外,比特幣的市場波動風險必須被高度重視,其實比特幣的價格波動性極大,它一年可以跌約80%,一年又可以漲至少2-3倍,且很多比特幣交易允許高杠桿投資,因此其價格大幅波動很容易導致爆倉風險出現,其實是一種高風險投資行為。

華爾街大空頭、投研機構Rosenberg Research創始人羅森伯格(David Rosenberg)也表示,當前比特幣是巨型泡沫。

「比特幣在如此短時間內的急速上漲走勢,對任何證券投資品種而言都是極不正常的。」他強調說,這意味著比特幣已成為當前資本市場的最大泡沫。

對眾多金融機構而言,2021年將是他們數字化轉型能否成功的關鍵一年。

一方面,2020年疫情沖擊所帶來的遠程視頻盡調、遠程在線簽單、遠程會議溝通等 科技 興起,讓金融機構的數字化轉型進程大幅提升並呈現日益顯著的降本增效成果,可以預見的是,越來越多券商、信託、財富管理機構還將在2021年投入大量資金資源加碼數字化轉型,並將數字化轉型作為企業未來發展的一大核心競爭力;

另一方面, 科技 +金融的全面融合發展,也令越來越多金融機構高層意識到,再不擁抱 科技 提升客戶服務體驗與產品風控運營能力,自己很容易在智能時代被淘汰。

不過,無論是財富管理機構,還是正在加碼數字化運營的券商、信託等金融機構,都面臨數字化轉型的三大挑戰,在渠道端,需實現數字化流程管理同時疊加線下專業投顧服務,滿足高凈值客戶深度資產配置服務需求;在產品端,務必做到產品篩選能力、投研能力、產品存續管理的數字化;在客戶服務端,需充分用好大數據技術對客戶需求進行分層,提前觸達與理解不同類型客戶需求,以差異化產品服務實現財富、資管、投資的深度協同。

因此,2021年金融機構的數字化轉型路徑將呈現百花齊放格局。比如部分財富管理機構與大型IT服務商合作,以混合雲技術搭建數字化運營中台,從而將傳統線下業務流程悉數搬到線上,通過業務數據化與流程數字化,大幅提升業務操作效率與產品定製化能力。

也有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聯手數據服務商,對底層資產實現數字化智能管理,即藉助AI演算法建立包括資產體檢 、交易診斷、風控防範、資產估值監測的數據大腦平台,實現投前項目評審標准化,投中穿透式監測、投後立體化管理,從而增強底層資產投資管理的透明度,在博取更多投資者信任同時優化自身大數據風控能力。

此外,多家券商信託公司都在積極引入人工智慧、區塊鏈、雲計算和大數據等最新技術,從而搭建全新的智能風控系統,進而整合內外部數據,藉助專家經驗和AI模型,打通投前、中、後、資金、產品、售後各個環節,實現全品種線上覆蓋,全流程封閉管理,全風險智能管控,全場景辦公支持的智能化資產管理和風險管理等多項功能,助力風險管理水準全面大幅提升。

「到底是哪種數字化轉型路徑最終能令金融機構完成蛻變,進而適應智能時代的業務發展趨勢,我們仍在密切觀察。可以預見的是,部分金融機構會因數字化轉型路徑選擇出錯、或數字化轉型落實不力而被淘汰,部分金融機構則藉助數字化轉型與全面推進智能服務後來居上,成為新的行業翹楚。」多位金融機構高層認為。

責編:李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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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央行擬發行數字貨幣(DC/EP)的背景和戰略意圖是什麼

今年11月13日,央行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網傳人民銀行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有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央行強調,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信息。

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範利益受損。
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就曾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指出發行虛擬貨幣、ICO等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上述活動。

5. 一文讀懂央行DCEP,數字貨幣將如何改變未來生活

8月14日,商務部發布重磅文件,公開宣布: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由人民銀行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如果測試進展順利,且符合國內國際形勢需求,我們有可能在一兩年內使用數字貨幣DCEP進行日常消費。


聽說即將發行的數字貨幣可以以更快捷、便利的方式進行支付,且有國家背書,安全可靠,甚至可以不留支付痕跡,保護隱私,手裡的支付寶、微信瞬間不香了。未來,DCEP是否會取代支付寶、微信這兩大第三方支付平台?又或是與他們融合成更好的支付形態呢?



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是一個數字貨幣系統,包括貨幣和支付兩個功能。 其中,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與紙鈔完全一致,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支付是無需通過賬戶就可以實現點對點方便快捷的支付。簡而言之, DCEP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


01 它與銀行卡、支付寶、微信這樣的互聯網電子支付有什麼區別呢?


DCEP是流通中的現金(M0)結算,也是法定貨幣結算;而銀行卡、支付寶等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中的「余額」是狹義貨幣(M1),「快捷支付」是廣義貨幣(M2),都屬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


因此,支付寶、微信在轉賬的過程中,只是對應賬戶數額發生改變,只有從賬戶提款的時候,貨幣的所屬關系才會發生改變,存在兌付風險;DCEP本質上等同於現金支付,貨幣所屬關系直接發生改變,不存在兌付的信用風險問題。


02 它與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的區別是什麼?


他們的發行機制不同。DCEP是以國家信用為背書發行的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種信用流通工具,執行貨幣職能;比特幣等不以國家信用為背書發行,屬於私人數字代幣。


03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是否會導致通脹、對我們現有經濟產生影響呢?


其實並不會。此次央行計劃發行數字貨幣,是「替代性」發,而不是「增量性」發。在發行階段,中央銀行扣減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等額發行數字貨幣;在回籠階段,中央銀行等額增加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注銷數字貨幣。因此數字貨幣發行和回籠不改變中央銀行貨幣發行總量。


DCEP是中國中央銀行在數字貨幣領域多年研究的結果: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專門研究小組;2016年在原小組的基礎上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2018年6月成立深圳金融 科技 有限公司;2019年 8月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和移動支付試點;2019年10月DCEP在「2019外灘金融峰會」上首次亮相;2020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 DCEP 率先在農行內測;2020年8月,建行數字人民幣錢包開放注冊。數字貨幣的時代已然開啟。


01 效力 和安全性


DCEP是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是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屬於法定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具有無限的法定償付性質。所有國民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數字人民幣。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02 雙離線支付


不同於銀行卡、支付寶和微信支付,DCEP的支付無需綁定賬戶,也不需要付款、收款雙方處在有網路的環境中。即使是在信號較差的山頂和隧道,只要在手機有電的情況下,雙方即可完成支付。

DCEP採用掃碼、匯款轉賬、「碰一碰」等方式即可實現雙離線支付。其中,「碰一碰」是指當交易雙方手機里都有DCEP的數字錢包時,只需要開啟錢包,手機碰一碰就可以交易。


03 有限匿名和交易可追溯


由於DCEP是基於區塊鏈架構的數字貨幣,有分布式賬本的功能,所以它的匿名支付功能可以輕松實現,連交易雙方都互相不知道對方的信息,也看不到交易痕跡。

但對於國家來說,數字貨幣的匿名必須是有限的,非法交易、金融犯罪都可以通過其資產特徵追溯到來源、經過和去向。此後,洗錢、偷稅漏稅、電信詐騙、恐怖融資等行為會在DCEP有限匿名和交易可追溯的特性下無處遁形。


04 智能合約下的專款專用


每一筆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個智能合約,可以附加一些交易條款,使之具有特定用途。一些特定去向的款項,可以通過數字簽名附加交易條款,若這些款項沒有按照條款,則無法交易。比如:一筆專門捐給慈善機構的善款,若被某人拿去購買奢侈品,是不能成功支付的。



01 重構未來支付體系


在支付通道的末端,DCEP將對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產業產生直接影響和沖擊。


目前支付寶、微信這樣的第三方網路支付平台,需要綁定銀行賬戶,且無法跨平台轉賬,也無法滿足用戶對離線、匿名等支付需求的服務。DCEP則能夠支持跨銀行、跨支付機構支付,未來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工具也均須支持DCEP。其離線支付功能也決定了DCEP支付擁有更廣泛的支付應用領域。此外,DCEP有國家信用背書,發行基礎穩定, 其種種優勢將為民眾帶來優質的支付體驗,或將打破目前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在移動支付領域的壟斷地位。


02 重構未來信用基礎體系


DCEP公開透明的資料庫、點對點記賬、可追溯、智能合約的特點對未來重構全 社會 的信用基礎體系具有重要作用。


未來法定數字貨幣與主權信用相掛鉤,DCEP通過與國家的GDP、財政收入、黃金儲備等經濟與財富手段建立相應關聯,並利用金融 科技 重塑信用傳遞交換機制, 能夠從多個維度解決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創新信用評級。


此外,DCEP可溯源的特性,使其可與央行徵信報告合作,出具權威性的借款人信用報告, 將緩解個人信貸信用風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大數據風控。



央行的DCEP數字貨幣計劃還具有政治意義,那就是防範美國可能發起的金融挑戰,確保中國金融安全,在今後的國際對峙中占據主動權。

美國擁有著對全球貨幣結算網路——SWIFT(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絕對的控制權。全球各個國家所有的國際賬戶信息,都在美國的掌控之中。如果美國把某個國家從SWIFT中除名,這個國家就無法與其他國家的銀行進行金融往來。比如被從SWIFT中刪除了國家代碼的朝鮮,還有被設置了很多的支付障礙的伊朗、俄羅斯等國,他們的跨境貿易和經濟皆因此而受損。


只有在國際貿易清算時,不通過SWIFT,才有可能打破這種壟斷。 有了數字貨幣,就不用經過SWIFT通道,也不受美國限制,可以更加自由、高效地進行國際貿易結算。


隨著中國的日漸強大和中美關系的不斷惡化,美國極有可能通過SWIFT對中國進行制裁。因此,在此時通過發行的數字貨幣、構建數字防禦來對抗美元霸權也就變的極其重要了。目前全球已有24個國家開始推行數字貨幣計劃,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紛紛研究通過建立國際加密貨幣支付網路,來繞開SWIFT等全球支付體系。


DCEP是推動未來數字化移動支付變革和人民幣國際化必不可少的一步,但其落地需要持續不斷的實踐和調試。面對DCEP未來可能帶來的影響,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應鞏固強化現有市場優勢、商業模式優勢,方能在數字貨幣支付時代找准自己的定位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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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看懂央行數字貨幣的未來,把握創富趨勢


今年正值博鰲亞洲論壇20周年,來自55個國家和地區的約2000名代表與會,包括數字支付、「一帶一路」合作、產業變革等在內的多個熱點話題被討論。在「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主題論壇上,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發表了對於數字貨幣的看法。


周小川稱:


不管數字貨幣還是數字資產,都要為實體服務。市場在推進數字資產發展的同時,要注意數字資產對實體經濟的好處是什麼?


進入牛年以來,加密貨幣持續火熱,各國央行對於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研究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


央行數字貨幣,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簡稱CBDC,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目前,全球86%的央行都在 探索 央行數字貨幣。其中,中國已在多個城市啟動數字人民幣試點,美聯儲正在研究數字美元,歐洲央行也剛剛結束了有關數字歐元的公共咨詢,並稱將在未來幾個月內決定是否啟動數字歐元調研項目,預計相關調研耗時約兩年時間。



對於備受官方青睞的央行數字貨幣,摩根士丹利首席經濟學家Chetan Ahya認為,它未來很有可能成為新的全球儲備貨幣。


簡而言之,如果一國的數字貨幣在國際金融交易中獲得了認可,其發行國可能會在融資成本、金融交易控制方面獲得重大優勢,類似於美元當前的「特權」,也就是國際儲備貨幣地位。


對此,摩根士丹利分析認為,各國央行將發行面向消費者的「零售數字貨幣」,並通過金融中介向公眾開放。而央行發展數字貨幣的意圖,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是貨幣主權問題:私人支付網路迅速發展。隨著它們獲得市場份額,這些網路可以成為許多用戶的主要交易手段。各國央行擔心的是,貨幣將幾乎完全在這些網路當中流通,對央行對貨幣體系的控製造成威脅;


二是金融穩定性:私人數字貨幣供應商的任何潛在故障都有可能破壞整個支付系統,並帶來金融穩定性相關風險。盡管監管機構已經採取措施減輕風險,但這些風險並不能被消除。相比之下,央行數字貨幣由央行創造並持有,可以保證其作為交易交換媒介的可靠性;


三是金融包容性:私人、狹隘的貨幣網路崛起,可能將部分人群(如沒有銀行賬戶的人)排除在外。但央行數字貨幣就像實物現金一樣,可以廣泛使用,甚至可以在金融包容性方面做得更好。


不過,摩根士丹利也提到,央行推行央行數字貨幣(CBDC),商業銀行或將面臨一定的脫媒風險。因為,一旦央行數字貨幣上線,消費者就能夠直接使用相應的賬戶進行轉賬。

中國版CBDC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波透露,人民銀行正考慮在更多場景、城市試點數字人民幣。


不過,數字人民幣正式推出還沒有時間表。李波表示,在全國推廣之前需將三方面工作做到位。


首先是要繼續做好試點工作,擴大試點項目范圍。


其次是要進一步打造數字人民幣的基礎設施,包括生態系統等。同時,進一步提升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再次是要建立一套相應的法律和監管框架,監管數字人民幣的使用。

推行CBDC的真正原因


數字人民幣(CBDC)的核心技術是「區塊鏈」,「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共享賬本和資料庫,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公開透明等特點。央行推行數字人民幣也是看上了這個技術的優點之處。


除此之外,推行CBDC還有以下幾個優勢:


一是數字人民幣可以降低紙質印鈔成本,減少不必要的污染。


二是數字人民幣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貨幣的安全性以及防偽水平,有效抵禦假幣風險。


三是數字人民幣改變了第三方中介參與交易的傳統方式,只要擁有實體電子錢包並且有電,不需要連接互聯網,就可以直接進行交易。


四是發行數字人民幣可以有效平衡便攜性、匿名性和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


五是,從全球角度來看,發行數字人民幣還能提升人民幣的國際影響力。如今,美元霸權遲遲不落幕就是因為已經形成了一張以美元結算的全球體系網,再想要脫鉤是非常的困難的。


而現在,依靠數字人民幣的發行,人民幣有望沖出美元霸權的束縛,重新建立新的全球支付體系。

數字貨幣的未來


新冠疫情下,全球央行已經走在了數字化支付的前沿,央行數字貨幣發展穩步推進的過程中。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表示, 我國數字人民幣的設計主要是用於國內零售支付,條件成熟時,如果市場有需求,可以實現利用數字人民幣進行跨境交易。


王信介紹,前期,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香港金管局就數字人民幣在內地和香港地區的跨境使用進行了技術測試,這是人民幣試點的一次常規性研發測試工作。



在國內,數字人民幣在多個地區正在試用,包括在冬奧會的場景下使用,數字人民幣的測試場景越來越多、越來越豐富。當前數字人民幣試點積累了豐富經驗,下一步會繼續推動數字人民幣試點,進一步積累經驗。


那麼,數字貨幣的價值有多大呢?


返回金錢的本質,必須有流動性具備存儲支付能力等。數字貨幣具有分散和保密的特徵。傳統貨幣的缺點越來越明顯。電子支付越來越熱。一旦鈔票不再運作,未來的數字貨幣將顛覆我們的生活。


周小川曾表示,對於中央銀行控制的數字資產,將採用一系列技術手段和機制設計和法律法規,以確保數字資產操作系統的安全。從一開始,它就與比特幣的設計理念不同。


以上可以看出,央行可能是第一個敢於吃螃蟹的人。然而,數字貨幣畢竟不是一個特定的機構,所以未來的大趨勢是受到來自世界各地的「嚴格管理」。


總體而言,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富有前景的創新,未來,零售支付系統的建立與跨境支付優化將是趨勢和重點,將為數字銀行、金融 科技 等金融服務的增長創造了巨大商機。

7. 各國央行都在布局數字貨幣,你認為數字貨幣會是未來嗎

現在數字貨幣的消息層出不窮,尤其是最近,數字貨幣算是徹底引爆了。

在4月21日時,英國財政大臣在本周宣布啟動央行數字貨幣(CBDC)工作組有意將英格蘭銀行和財政部聯合起來,共同合作 探索 潛在的央行數字貨幣。

其實央行研究數字貨幣並不是新鮮事。在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年會分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波就表示:

有人一說到數字貨幣就想到比特幣,比特幣其實只是數字貨幣的一種,並且很多國家其實都不承認他具有「貨幣」的功能,尤其是印度,在前段時間,發表宣告稱:有持有比特幣者,罰款!

但很多國家其實都認同「數字貨幣」。除了最近英國開始研究數字貨幣之外,還有很多小國家也在研究數字貨幣,並且你可能不相信,但事實上就是這些小國家的數字貨幣研究速度最為迅速,比如巴哈馬、泰國、柬埔寨等。

據證券時報報道,在2020年的十月,巴哈馬中央銀行就開始宣布在全國逐步發行巴哈馬的數字貨幣——「沙元」(Sand Dollar)。是的,這是世界上首個在一個國家普及使用CBDC的國家之一。

我們隔壁韓國不甘示弱,有數據顯示,在最近三年內,韓國國內交易所上市的虛擬資產總市值就達到了前三年的近10倍。而且韓國為了更好地監管,准備在4月25號開始,就准備實施「數字貨幣交易實名制」的事情。

從數字貨幣產業鏈的角度來看,一般可分為: 發行、流通、管理

一、發行環節

主要涉及央行數字貨幣系統的研發和商業銀行間IT系統的改造升級。要確保數字貨幣體系的穩定,就一定需要專業的銀行IT服務商來進行合作升級。

二、流通環節

那就是需要用到終端機的新建和改造問題。現在的很多POS機其實都不具備數字貨幣的條件。

其次就是數字錢包的研發,而這部分就主要包括硬體錢包和軟體錢包。很多央行其實都打算研發出,不需要網路,只需要手機或者「刷臉」或者「刷指紋」就可以直接支付的功能(當時是需要支付密碼才可支付成功),也就是說可以不帶任何東西就可以隨時隨地購物的能力。

但現在主要還是研究硬體、軟體這兩種方面的數字貨幣錢包。而這些硬體錢包,其實就包括多種多樣,例如藍牙IC卡,手機SD卡,手機SIM卡之類的「形態」,只要將這種「卡」,裝入帶有NFC功能的手機後,「碰一下」就可以完成支付轉賬。

三、管理環節

這就需要涉及到安全加密、網路安全等等領域。這部分領域專業,也許未來將成為熱門高薪職位。而這一環節,需要的是 社會 各個部門之間,以及政府為主導的協同合作。

8. 數字人民幣第三批試點將亮相,數字人民幣會成為大趨勢嗎

數字人民幣來了,可能很多人還不明所以,覺得自己已經脫離紙幣了,天天用的都是數字人民幣。大家都知道,隨著移動支付時代的來臨,人們用到紙幣、硬幣的頻率在逐漸減少。但是,如果把我們的支付手段都概括為是數字人民幣交易,這就完全是不理解數字人民幣的概念了。

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形式發行的法定貨幣,英文代碼是「e-CNY」。數字人民幣跟日常的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是對應的,只不過存在是以數字形式而已。兩者之間的區別是存在形式不同。

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法幣的人民幣地位也應提高,但是仍需考慮我國的經濟體量、貿易體量、對外開放程度、幣值穩定程度、貨幣政策透明性、國際標准制定能力等諸多問題。人民幣國際地位的提升,關鍵仍在於自身實力的增厚,以及一些時運的「助攻」

作為國力體現的一個方面,數字人民幣雖然是一個新生事物,但是其用戶數量、技術路線、場景優勢正在獲得市場認可,進一步擴大試點的條件已經成熟,將作為一種創造性的補充,與現有支付體系共存,並在為全球用戶提供一種更安全更可靠更優化的支付體驗上,發揮廣泛而深刻的作用。

9.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10. 什麼是數字貨幣,央行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即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
現階段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替代,主要想解決現鈔和電子支付在實際應用中存在的兩大問題:一是紙鈔和硬幣容易匿名偽造,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的風險;二是基於現有銀行賬戶緊耦合模式的電子支付,無法滿足匿名支付的需求。
數字貨幣具有以下三個特性:
一、交易成本低
與傳統的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相比,數字貨幣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費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別是相較於向支付服務供應商提供高額手續費的跨境支付。
二、交易速度快
數字貨幣所採用的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不需要任何類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機構來處理數據,交易處理速度更快捷。
三、高度匿名性
除了實物形式的貨幣能夠實現無中介參與的點對點交易外,數字貨幣相比於其它電子支付方式的優勢之一就在於支持遠程的點對點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為中介,交易雙方可以在完全陌生的情況下完成交易而無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夠保護交易者的隱私。
拓展資料
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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