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叫什麼名字
國家推出的數字貨幣叫數字人民幣(英文名E-CNY或者Digtal RMB)。
數字人民幣是央行推出的一種全新加密電子貨幣,它不是虛擬貨幣,也不是網路支付或電子錢包,而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此次數字人民幣紅包不能用於提現,可以用於小額零售、交通卡充值、餐飲消費、繳納黨費等。
數字人民幣使用方法:登錄數字人民幣軟體後,向商家掃碼付款,或者向商家出示付款碼就可以支付,若是銀行發送給用戶的數字人民幣,那麼登錄銀行手機銀行,向商家掃碼付款,或者向商家出示付款碼就可以支付,要注意的是數字人民幣只支持部分商家使用。
(1)央行數字貨幣原版擴展閱讀:
數字人民幣,字母縮寫按照國際使用慣例暫定為「e-CNY」,是由央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
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目前,研發試驗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功能研發、系統調試等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的原則,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試點測試。
功能特點
法定貨幣
與比特幣等虛擬幣相比,數字人民幣是法幣,與法定貨幣等值,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而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資產,沒有任何價值基礎,也不享受任何主權信用擔保,無法保證價值穩定。這是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加密資產的最根本區別。
雙層運營體系
數字人民幣採取了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不直接對公眾發行和兌換央行數字貨幣,而是先把數字人民幣兌換給指定的運營機構,比如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運營機構需要向人民銀行繳納100%准備金,這就是1∶1的兌換過程。
這種雙層運營體系和紙鈔發行基本一樣,因此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產生大的影響,也不會對實體經濟或者金融穩定產生大的影響。
DC/EP投放採用雙層運營模式,不對商業銀行的傳統經營模式構成競爭,同時能充分發揮商業銀行和其他機構在技術創新方面的積極性:數字貨幣投放系統保證DC/EP不超發,當貨幣生成請求符合校驗規則時才發送相對應的額度憑證。
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
在現行數字貨幣體系下,任何能夠形成個人身份唯一標識的東西都可以成為賬戶。比如說車牌號就可以成為數字人民幣的一個子錢包,通過高速公路或者停車的時候進行支付。這就是廣義賬戶體系的概念。
銀行賬戶體系是非常嚴格的體系,一般需要提交很多文件和個人信息才能開立銀行賬戶。
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
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是指不需要銀行賬戶就可以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
對於一些農村地區或者邊遠山區群眾,來華境外旅遊者等,不能或者不便持有銀行賬戶的,也可以通過數字錢包享受相應的金融服務,有助於實現普惠金融。
其他個性設計
1. 雙離線支付。像紙鈔一樣實現滿足飛機、郵輪、地下停車場等網路信號不佳場所的電子支付需求;
2. 安全性更高。如果真的發生了盜用等行為,對於實名錢包,數字人民幣可提供掛失功能;
3. 多終端選擇。不願意用或者沒有能力用智能手機的人群,可以選擇IC卡、功能機或者其他的硬體;
4. 多信息強度。根據掌握客戶信息的強度不同,把數字人民幣錢包分成幾個等級。如大額支付或轉帳,則必須通過信息強度高的實名錢包;
5. 點對點交付。通過數字貨幣智能合約的方式,可以實現定點到人交付。民生資金,可以發放到群眾的數字錢包上,從而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的可能性;
6. 高可追溯性。在有權機關嚴格依照程序出具相應法律文書的情況下,進行相應的數據驗證和交叉比對,為打擊違法犯罪提供信息支持。即使腐敗分子通過化整為零等手段,也難以逃避監管。
② 中國的數字貨幣
中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叫DCEP,全稱是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意思是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DCEP的定性是中國中央銀行發行的主權貨幣,具備法幣的所有屬性。也就是說,DCEP就是紙鈔替代,它的功能和屬性跟人民幣紙幣完全一樣,只不過它的形態是數字化的。
DCEP就是法幣,跟現金一樣,具有無限法償性,也就是說,任何商家和個人都不能拒絕接受DCEP。就像現在我們看到,如果有商家以任何理由不接收紙幣硬幣這些,他都是違法的。在未來,如果有人不接受DCEP,同樣是違法的。
而且,DCEP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所謂具有價值特徵,就是不需要賬戶就能實現價值轉移,也就是說你不需要像支付寶那樣綁定銀行賬戶就可以使用。
另外,DCEP可以實現「雙離線支付」,是指收支雙方只要有電,即使沒有網路也能進行支付。
從DCEP的本質來看,我國的數字貨幣仍然是一種主權貨幣,是以我國的國家信用為背書的,這跟比特幣有著天壤之別。
【拓展資料】
數字人民幣,字母縮寫按照國際使用慣例暫定為「e-CNY」,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研發試驗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功能研發、系統調試等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的原則,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試點測試。
功能特點:
法定貨幣:
數字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是有國家信用背書、有法償能力的法定貨幣。
與比特幣等虛擬幣相比,數字人民幣是法幣,與法定貨幣等值,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而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資產,沒有任何價值基礎,也不享受任何主權信用擔保,無法保證價值穩定。這是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加密資產的最根本區別。
雙層運營體系:
數字人民幣採取了雙層運營體系。即中國人民銀行不直接對公眾發行和兌換央行數字貨幣,而是先把數字人民幣兌換給指定的運營機構,比如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運營機構需要向人民銀行繳納100%准備金,這就是1∶1的兌換過程。這種雙層運營體系和紙鈔發行基本一樣,因此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產生大的影響,也不會對實體經濟或者金融穩定產生大的影響。
DC/EP投放採用雙層運營模式,不對商業銀行的傳統經營模式構成競爭,同時能充分發揮商業銀行和其他機構在技術創新方面的積極性:數字貨幣投放系統保證DC/EP不超發,當貨幣生成請求符合校驗規則時才發送相對應的額度憑證。
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
在現行數字貨幣體系下,任何能夠形成個人身份唯一標識的東西都可以成為賬戶。比如說車牌號就可以成為數字人民幣的一個子錢包,通過高速公路或者停車的時候進行支付。這就是廣義賬戶體系的概念。
銀行賬戶體系是非常嚴格的體系,一般需要提交很多文件和個人信息才能開立銀行賬戶。
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
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是指不需要銀行賬戶就可以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
對於一些農村地區或者邊遠山區群眾,來華境外旅遊者等,不能或者不便持有銀行賬戶的,也可以通過數字錢包享受相應的金融服務,有助於實現普惠金融。
③ 央行的數字貨幣是dcep嗎
央行的數字貨幣是dcep。
央行研發的數字貨幣名字叫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DC就是數字貨幣,EP是電子支付,支付通過某種方式傳輸的是數字的東西不是紙面的貨幣,所以,電子支付本身也是有數字貨幣屬性的。
數字貨幣特點:交易成本低;交易速度快;高度匿名性。
(3)央行數字貨幣原版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的應用
一、快捷、經濟和安全的支付結算
跨境支付助力人民幣國際化。2015 年全國涉及經常類項目跨境支付的結算量約為 8萬億元人民幣,加速人民幣國際化需要低成本、高效率、低風險的跨國支付與結算產品和方案。
二、抵押品物權數字化
目前,銀行電子化的貸款流程和處理流程仍然存在大量重復的人力工作,而作為貸款發放的基礎支撐,很多抵押品存在定價不實或抵押多次甚至無抵押品等情況。可以考慮利用數字貨幣對銀行的抵押品進行定價和交易追蹤:
三、票據金融和供應鏈金融
近年來,基於商業匯票的各類票據市場業務快速增長,票據理財產品成為互聯網理財的熱門領域,但國內現行的匯票業務仍有約70% 為紙質交易,供應鏈金融也還高度依賴人工成本。
參考資料
網路--數字貨幣
④ 央行數字錢包幾個版本
1月4日,數字人民幣(試點版)APP 1.0.1.0在各大應用商店正式上線。下載後注冊,需要識別手機所在位置是否為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
在此之前,數字人民幣APP是定向邀請的測試版。
據悉,數字人民幣仍處於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測試階段,運營機構在試點地區和試點場景拓展的白名單用戶可注冊數字人民幣APP。
「個人錢包」共分四類
根據APP在應用商店中的介紹,數字人民幣(試點版)APP是中國法定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面向個人用戶開展試點的官方服務平台,提供數字人民幣個人錢包的開通與管理、數字人民幣的兌換與流通服務。開發者為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
目前,個人數字人民幣錢包分四類:
一類錢包,需現場核驗申請人身份信息,需驗證有效身份證件、手機號及本人境內銀行賬戶信息;可綁定本人境內銀行賬戶,支持個人數字人民幣錢包內數字人民幣與綁定賬戶存款的互轉;實名程度最高。
二類錢包,遠程開立,需驗證身份證件、手機號及本人境內銀行賬戶等信息;支持個人數字人民幣錢包內數字人民幣與綁定存款的互轉;實名程度較高。
三類錢包,遠程開立,需驗證身份證件、手機號等信息,無需綁定銀行賬戶,實名程度較弱。
四類錢包,遠程開立,僅驗證手機號碼,無需綁定銀行賬戶,為匿名錢包。
目前,一類錢包需在運營機構的試點地區網點辦理,試點地區包括深圳、蘇州、雄安、成都、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大連及冬奧會場景(北京、張家口)。
各類錢包交易限制不同。「一類錢包」無限額要求,「四類錢包」余額限額上限為1萬元,單筆支付限額上限為2000元,日累計支付限額上限為5000元,年累計支付限額上限為5萬元。上述錢包限額為各類型錢包的最高限額,運營機構可能根據實際運營情況在限額上限范圍內靈活調整個人用戶的限額。
如果手機丟了如何掛失?按照數字錢包APP的提示,需要及時對數字人民幣賬號和手機號掛失。
首先向運營商掛失手機號,接著對數字人民幣賬號掛失。換一部手機,在數字人民幣APP的登錄密碼輸入頁點擊「更多選項」,找到「掛失賬號」,輸入被掛失賬號對應手機號,進入賬號掛失流程。
由指定機構參與運營
數字人民幣是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但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
據了解,數字人民幣APP是由為用戶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並提供數字錢包服務的運營機構共同建設的移動應用程序。運營機構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網商銀行和微眾銀行等9家銀行。
央行貨幣金銀局副局長陳建新曾表示,數字人民幣採取中心化管理、雙層運營。人民銀行作為第一層,在數字人民幣運營體系中處於中心地位,負責數字人民幣額度管理、發行和注銷、跨機構互聯互通和錢包生態管理,對數字人民幣兌換流通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具備資產規模、盈利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現金服務能力、支付服務能力和科技創新能力等方面要求的商業銀行成為指定運營機構,作為第二層,根據客戶信息識別強度為用戶開立不同類別的數字人民幣錢包,牽頭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和流通服務。
關於非指定運營機構如何參與運營,陳建新提到,為確保數字人民幣廣泛可得,還需充分發揮其他商業銀行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積極作用,在釐清責權利關系的基礎上,與指定運營機構一起共同提供數字人民幣流通服務,包括支付產品設計創新、系統開發、場景拓展、市場推廣、業務處理和運維等服務,實現數字人民幣系統安全高效運行。
數字錢包可不依賴互聯網,只需碰一碰便實現轉賬。但如果碰一碰沒有響應,怎麼辦?
第一步,可將手機頂部或中上部貼近POS機或其他手機的NFC區域。第二步,檢查手機設置中NFC是否為打開狀態。第三步,確保默認付款應用是否設置正確,如果為在線模式,需設置默認付款應用為數字人民幣,如果為離線模式,需設置默認付款應用為手機PAY。第四步,確保已打開數字人民幣APP「碰一碰」頁面,或進入手機PAY付款頁面。
⑤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指央行發行的,具有特定屬性,且可用於移動支付的貨幣形式。央行數字貨幣可被視為繼央行隔夜存款、紙幣之後第三種形式的基礎貨幣。央行數字貨幣是「可以廣泛使用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數字人民幣就是我國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1、央行數字貨幣由於其存儲介質、運用場景與傳統的現金存在差別,其對貨幣供應量產生重要影響。具體體現在,一方面,央行數字貨幣具有便利性,能夠替代現金,降低現金的需求量;另一方面,央行數字貨幣因其無限法償性及轉換便利性,危機期間可能替代銀行存款,影響銀行業的流動性。
2、數字人民幣由央行信用背書,商業銀行需要向央行繳納全額准備金,以保證數字人民幣不超發。回籠環節做相反操作。二是支付流程需要通過用戶、商業銀行和央行三方共同完成。支付既可直接發生於終端設備間,也可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作為支付中介。
3、由於數字人民幣是央行的負債,其變動分別體現在數字人民幣待結算資金往來(T型表的數字貨幣賬戶)、存放央行款項(T型表的准備金賬戶)以及央行流通中貨幣(T型表的數字貨幣)三個會計科目,居民的數字人民幣不計入銀行的資產負債業務,其變動體現在銀行表外科目的數字人民幣儲備庫、客戶數字錢包數字人民幣(含個人或對公錢包)。
4、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這就是雙層運營體系。實踐中,央行按照全額准備金制將數字人民幣額度兌換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將數字貨幣兌換給公眾。
⑥ 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否是真正意義上的電子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CBDC)可以被視為一種真正意義上的電子貨幣,因為它是由央行直接發行和管理的數字形式的貨幣。
與現有的電子貨幣(如銀行存款、支付寶、微信支付等)不同,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央行直接發行的,而不是由商業銀行或其他第三方支付機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可以實現點對點的交易,不需要中間商或第三方機構的支持。
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和管理由央行直接負責,這使其具有一定的優勢和特點。例如,它可以有效地避免商業銀行的風險,可以提高貨幣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還可以促進金融包容和數字經濟發展。
因此,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被認為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電子貨幣,它具有貨幣的本質屬性,是一種具有廣泛應用前景的新型貨幣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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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央行數字貨幣是什麼
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國家央行直接發行或伏哪授權商業機構發行的數字化貨幣,是一種電子化、面向一定人群或者機構的現金替代品或補充品。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稱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迅渣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畝廳悄工具。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能消除通過現金的非法交易和洗錢活動、實行負利率的可能性和實現央行對特殊群體的直接援助。
⑧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⑨ 央行的數字貨幣是什麼呢
C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應答時間:2021-07-3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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