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㈡ 什麼是數字貨幣通俗一點說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再通俗一點來說,數字貨幣其實就是一個商品。
就像黃金經過了二百多年才逐步被全世界認可。在早期,很多人對黃金的儲值能力存在著諸多質疑。如果拿數字貨幣作為代替,以前人們對黃金的質疑態度,就相當於現在很多人對數字貨幣的態度。
(2)數字貨幣怎麼比喻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是對於金融安全和創新能力的平衡,金融行業都應當有明確的准入門檻,數字貨幣涉及金融,就必須明確准入門檻。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企業資質需要審核並設定準入制度,監管的核心之一是區塊鏈企業必須有合格的技術人員。
如建築行業不同級別的企業需要不同級別和數量的注冊結構工程師,以此確保蓋的樓、修的橋是安全的,這一點在數字貨幣監管中同樣可以借鑒。此外,投資者需要參照證監會發布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要求,滿足一定條件的投資者才可以參與投資。
㈢ 數字貨幣!!
DCEP的未來世界
未來的某一天,你在一家奢侈品商店買包包,付款時,原本滿臉堆笑的營業員忽然用鄙視的眼光看著你:「對不起,這些錢你不能用,它附加了慈善捐款的簽名,只能用於慈善物資的購買。」 你大驚失色:「WTF,錢上還有名字?」 營業員冷冷地說:「當然,這個時代的錢都是有名字的,你是穿越來的嗎?」 話音未落,耳邊已經傳過來了警車聲…… 以上是我設想的央行正在推出的DCEP(央行數字貨幣)的一個未來使用場景。目前數字人民幣試點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正在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如果測試進展順利,且如果國內國際形勢需求,我們將在一兩年內使用DECP進行日常消費。 那麼DCEP跟我們現在用的現金,以及跟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什麼不同?跟比特幣、臉書正在推的Libra又有什麼不同?未來它將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哪些完全不同的體驗呢?
數字貨幣與M0、M1、M2
想要知道DCEP央行數字貨幣與在線支付的區別,我們首先要弄清楚三種不同定義的貨幣——M0、M1和M2的區別。
M0是指流通中的現金,包括各種紙幣、硬幣——所以你通過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錢不屬於M0。 再看M1,又被稱為狹義貨幣,它的范圍包括全部M0和單位活期存款。特別注意的是,你銀行卡里的錢是個人活期存款,所以網銀支付的錢也不算M1。 最後是M2,又稱為廣義貨幣,它的范圍包括M1和居民儲蓄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和其他存款。
為什麼要搞出三個M這么麻煩? 現代貨幣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發行,發行數量不受黃金儲備的限制,很容易超發,國家要時時掌握 社會 中的流通貨幣數量,但貨幣往往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支付能力並不相同,經濟意義也不同,所以還要分類統計。 把一個國比喻成一個家,評估家庭財務狀況,M0就是手上立刻就能用的錢,M1代表需要通過銀行渠道支付的錢,M2代表屬於你但要拿出來變成M0或M1才能用的錢。 你的財富狀況取決於M2,但你的支付能力跟M1有關,但如果忽然生了急病,只有M0才有用。 同理,統計一個國家的貨幣,M0水平越高,越說明大家手裡的現金多,生活越安全;M1水平越高,代表居民目前的購買力越強;M2水平越高,代表整個 社會 未來一段時間的需求越高,通脹壓力也越大。 但隨著移動支付被廣泛接受,這個統計口徑越來越不準了。 比如說,為什麼以前把個人活期存款算M2,而單位活期存款算M1呢?因為過去我們的習慣是把錢從銀行或ATM中取出來才能消費,而單位的活期存款一張支票就轉出去了,前者的流動性明顯弱於後者, 但在銀行卡普及後,個人活期存款不需要取錢也能支付了,理論上說,個人活期存款也應該算M1;等到移動支付出來後,我們身上幾乎沒有現金了,支付寶、微信支付上的相當一部分錢,事實上已經成了M0。 所以現在的貨幣政策,基本上以M2為主。 但支付寶、微信支付畢竟不是法幣,只是存款。我國數字支付的發達程度雖然遙遙領先於其他國家,但它們都只是基於M1或M2的支付,而非貨幣。 而比特幣、設想中的Libra都是真正的M0數字貨幣,這些超越國界的可能被廣泛接受的數字貨幣,都會影響一國的實際流通貨幣量,所以,我們早晚需要真正屬於M0的數字貨幣。 理解了這一點,就可以說一說DCEP與實物貨幣,與在線支付,與比特幣和Libra等非主權貨幣的區別了。
DCEP與實物貨幣的區別
電子貨幣雖然是現金的電子化,但這個形態的改變,帶來了金融功能的改變,比如負利率。 實物現金時代,如果存款是負利率,你要向銀行付「存款利息」,那肯定是持有現金,所以貨幣政策理論上最低就是零利率。 但到了數字貨幣時代,負利率不光是針對存款,還能通過數字錢包對數字貨幣收取一定費用,這就是真正意義上的負利率,你就算持有現金也沒用,唯一的辦法就是趕快把錢花掉或投資。 此外,實物貨幣時代,貨幣的發行成本隨著發行量上升而上升,但數字貨幣建立在提前搭建的技術架構之上,不佔用存儲空間,無實物轉移,邊際成本幾乎為零,發行一個億和一千億成本幾乎相同,導致貨幣政策的實施效率大大增加。 最重要的是,紙幣的使用是完全匿名,且交易不可回溯,所以黑 社會 都是用現金交易;而DCEP 的本質是加密的字元串,其中攜帶了持有者的個人身份認證信息,理論上任何一份DCEP 從創設到回籠所經歷的每個節點都會被完整記錄,這個至關重要的特徵,我們後面還要再重點分析。 當然,DCEP和實物貨幣都是M0,沒有本質的區別,但它與網銀支付、第三方支付的區別就非常明顯了。
與電子支付的區別,支付寶的「余額」里的錢是M1,相當於支付寶存在銀行里的存款;而支付寶中的「快捷支付」跟網銀支付一樣,用的是你的銀行卡里的錢,屬於M2。 你用支付寶的「余額」買了一個2塊錢的包子,相當於支付寶內部把2塊錢轉到包子鋪老闆的支付寶里,如果是「快捷支付」或網銀支付,那就是銀行把你卡里的2塊錢轉到了支付寶的存款賬戶上。 而DCEP屬於M0,是現金的電子化形式。 未來,你用手機錢包里的DECP買了2塊錢包子,相當於你付了2元的硬幣(只是電子化了),包子鋪老闆得到了2元的DECP,跟你們的支付寶余額或銀行卡余額沒有任何關系(假定你沒有用電子錢包)。對於消費者而言,用DECP的過程表面上還是跟電子支付一樣,但實際區別還是很大的。 首先,電子支付轉移的是賬戶上的數字,需要對賬戶進行中心化實時記賬,所以一定要聯網;而DECP是「電子形態」的現金,與賬戶無關,理論是完全可以做到不聯網,只需要兩個手機之間「點對點」互聯就行了。當然,具體怎麼用,目前還不知道。
其次,電子支付事實上會涉及到銀行賬戶,交易不但實名,而且能觸及到信息的層面是比較低的,一個銀行職員也能看到;而DECP不需要銀行賬戶,連手機號都可以隱匿,因此它是有限匿名——之所以叫「有限匿名」,因為發行的央行還是可以查到的。
最後,DCEP和網銀、第三方支付存在一定程度的合作關系。 DCEP仍然是通過商業銀行發行,由商業銀行以相應的存款准備金向央行發起請求,生成和接收DECP;再由私人部門將手中持有的現金或銀行存款轉換為 DCEP 後,數字貨幣正式進入流通領域,變成M0。 DECP是法定貨幣,一旦國家宣布全面使用DCEP,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拒收;所以網銀、第三方支付唯一的選擇是如何為之服務。 DECP是貨幣,沒有利息,大量持有等於坐等貶值,其數字特徵又另其方便存取,大部分人只是將其當成「零花錢」,所以未來的網銀和第三方支付更有可能以「電子錢包」的形式為DECP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 而央行不預設技術路線,鼓勵機構創新,也是有意借第三方支付推廣DECP。 知道了DECP與在線支付的非競爭關系,那麼它與比特幣和Libra等非主權貨幣又是什麼關系呢?
DECP是未來貨幣主權的一部分,這是它目前最大的意義。但是,很多東西被設計出來後,其發展就脫離了初衷,DCEP對未來的最大影響可能並不是其貨幣的一面。
從目前透露的技術細節看,DECP的發行、流通過程涉及「三個中心」: 認證中心:央行對DCEP機構及用戶身份信息進行集中管理;登記中心:記錄DCEP及對應用戶身份,記錄流水;大數據分析中心:反洗錢、支付行為、監管調控指標分析等。 開頭提到的那一幕場景,其構想來源於DCEP的有限匿名和交易可追溯的特徵,這本是數字貨幣的一個附加屬性,但如果未來被廣泛接受,這個特徵很可能改變整個人類 社會 的形態。 舉個例子,上半年,為了對沖疫情對中小企業的影響,國家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低息信貸投放力度,雖然中央強調不要大水漫灌,要定向滴灌。 但是,錢上並沒有寫名字,實際結果是,一方面,最終還是大企業拿到的錢多,很多不缺錢的企業又回到銀行進行無風險套利;另一方面,一些企業拿到錢後,並沒有投入到生產中,而是進入股市和樓市,導致樓市成交火爆。 這種情況在DCEP時代就可以通過技術手段解決,每一筆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個智能合約,可以附加一些交易條款,使之具有特定用途。 從目前已披露的方案看,DCEP 具備投融資功能,可以內嵌智能合約,在融資過程中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即可實現資金的支付,替代了銀行支付結算的功能。打個比方,銀行向房地產開發商發放開發貸款時,可內嵌智能合約,貸款根據開發進度實現自動打賬。 極端情況下,我們未來的錢,都含有一些禁止的用途。 現代 社會 每一次經濟活動,都對應著貨幣的流動,現代經濟本質就是貨幣,如果一筆錢的流動都能被限制、監控和追溯全部交易記錄,那計劃經濟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過去,計劃經濟最大的障礙就是宏觀指令與微觀經濟活動的脫離,類似我們前面說的金融政策導向中小企業與實際資金流向大企業和資本市場的矛盾,而DECP包括了全部交易數據、附加智能合約,再加上大數據分析,使計劃指令的精確度大大提升。 當然,附加合約的貨幣也有自相矛盾之處,貨幣的本質是由國家信用擔保的央行負債,具有無限法償性,而附加的條件越多,價值越低,甚至退化為有價票證,失去競爭力。 只不過,對於一個大政府而言,計劃經濟具有先天的誘惑力。
㈣ 數字貨幣是什麼你是怎麼理解的呢
央行的數字貨幣近在眼前,試點地區的公職人員已經領取了數字貨幣形式的工資及補貼,部分零售業比如星巴克、賽百味。那麼數字貨幣到底是什麼?與微信、支付寶有什麼區別呢?下文具體說一說。
能替代微信、支付寶嗎?
目前,我國的移動網路已經非常發達,這樣看雙邊離線的支付並沒有什麼優勢。如果是我,寧願使用微信、支付寶的電子支付,至少,手機丟了,支付寶、微信里的錢還在,綁定的銀行卡里的錢還在。如果使用數字貨幣,那麼手機丟了,數字貨幣可能就沒了。
所以,在當前環境中,我更願意使用微信、支付寶,而不是數字貨幣。
㈤ 應該怎麼理解數字貨幣呢
一、數字貨幣概念的理解
(一)基於實體的數字貨幣
自古以來,凡是用紙製作的「貨幣」都叫做紙質貨幣,當代世界各國實際上都是紙幣。在馬克思時代,紙幣只是金屬貨幣的符號,紙幣的實際含金量等於名義含金量,當名義含金量大於實際含金量時,金屬貨幣物價指數就會因紙幣過多而提高,當超過一定限度,就發生了通貨膨脹。馬克思將這些沒有黃金作為保證的超發銀行券稱作虛擬貨幣。
凱恩斯時代,紙幣是GDP的符號,他定義因彌補財政赤字而導致的紙質貨幣增發為赤字貨幣,並認為紙質赤字貨幣的發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促進生產的發展,而只會造成半通貨膨脹。
張春嘉在《虛擬貨幣概論》中的研究也證明,既無貴金屬又無GDP保證的紙質貨幣的投放會引起物價上漲,而這種貨幣稱為虛擬貨幣。
(二)基於虛擬的數字貨幣
虛擬貨幣是網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出現的一種新型貨幣,以滿足用戶的安全性與便利性需求而存在,它代表了未來貨幣存在形式的發展方向。它產生於互聯網,並在網路社會中完全或部分的充當一般等價物,虛擬貨幣是一種實實在在的貨幣,具有貨幣的基本屬性,但它是虛擬的,依賴於網路虛擬環境。
虛擬貨幣與生俱來的無國界性,使其在全球范圍內比傳統貨幣更具流動性。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相對應,通過虛擬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兌換關系發生聯系,在一定條件下,特定的虛擬貨幣可以購買實物商品,傳統貨幣也能購買特定的虛擬商品。
二、虛擬貨幣的特性
1.價值性,用戶消費運營商提供的產品與服務而獲得效用價值,虛擬貨幣通過提供交換來滿足消費者的這種效用而具有價值,虛擬貨幣的數量衡量一般商品的價值量。虛擬貨幣的發行本質也是信用發行,是持有者對發行者的債權。在一定范圍內,這種債權具有的價值就是索取權。
2.虛擬環境依賴性,虛擬貨幣的存在以發行商提供的虛擬經濟環境及發行商自身持續經營為前提,否則虛擬貨幣沒有任何意義。
3.近視貨幣性,貨幣價值形式作為商品交換過程中的最高價值形式可以被認為是真正意義的上的貨幣。虛擬貨幣由於其流通范圍的有限性,尚不能充當所有商品的一般等價物;但是其在一定范圍內,具備貨幣的價值尺度、流通手段等職能。所以,可以認為虛擬貨幣近似貨幣價值形式,是貨幣的一種初級形態,具有近似貨幣性。
4.需調控性,虛擬貨幣的發行與流通雖僅限於有限范圍,但會通過貨幣乘數效應,放大貨幣供應量,影響宏觀經濟調控的難度和准確度。虛擬貨幣發行者需將其發行量與流通量等指標告報中央銀行,並隨時服從央行的統一管理。
5.需規制性,貨幣由央行發行,並由央行通過貨幣政策進行宏觀調控。而虛擬貨幣,由金融體系之外的非金融主體發行,其發行目的是獲取商機與競爭優勢,是一種市場行為,必然會導致發行者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完全會產生不正當競爭行為或通過尋租獲取競爭優勢,這就決定了需要規制主體根據法律法規對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為進行管理規范。
6.虛擬性,虛擬貨幣作為一種近似貨幣,若只存在於虛擬世界中並可購買其中的虛擬財產,則表現為虛擬存在;若與主權貨幣掛鉤,可在現實世界存在並購買實體資產,則表現為主權貨幣的虛擬物。
虛擬貨幣實際上是一串存在於計算機系統中的一段數據文件,僅有發行者對其系統解釋後才具有虛擬貨幣的意義,由此可見,虛擬貨幣的存在形式具有虛擬性。
7.應用有限性,一般而言,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發行者提供的產品與服務,也可與發行范圍以外的發行者聯盟,按一定比率兌換從而可以購買聯盟者的產品。對聯盟以外的產品,虛擬貨幣就不具有任何價值意義;同理,當虛擬貨幣僅被授權在不同銷售周期購買不同產品時,虛擬貨幣的使用就具有時間與范圍的有限應用,而不像主權貨幣可以完全自由交換。
8.可分性,虛擬貨幣不具有實物形態,是數字化的存儲信息,異於傳統紙質貨幣需要考慮主幣與輔幣的發行量及各種幣值比例的平衡關系,它可以無限拆分。比如比特幣,盡管總量僅有2300個,但是每個Bitcoin可以拆分到十的八次方位。
9.與實體經濟的關聯性,盡管虛擬貨幣存在於虛擬世界之中,但新技術革命的進程,已將虛擬世界與現實緊密相連,虛擬世界已經成為人們精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現實經濟發展有促進作用,比如大量娛樂活動應用項目為人們提供了豐富的精神財富;相反,在虛擬世界中發生的洗錢、賭博、網路盜竊等會對現實經濟帶來反作用。
虛擬貨幣的出現並非偶然,它是貨幣進化史的一部分,是數字科技革命的結晶。回顧貨幣史,任何一種形式的貨幣從誕生到發展成熟,都會經歷質疑乃至排斥。它也像傳統貨幣一樣,並非天然完美,在發展過程中也在不斷完善,以更適應生產力並為其服務。以上供參考。
㈥ 比特幣跟股票是不是一樣的
比特幣跟股票是不一樣的。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而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比特幣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6)數字貨幣怎麼比喻擴展閱讀:
比特幣的產生原理
從比特幣的本質說起,比特幣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有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的。以鈔票來比喻的話,比特幣就是鈔票的冠字型大小碼,你知道了某張鈔票上的冠字型大小碼,你就擁有了這張鈔票。
而挖礦的過程就是通過龐大的計算量不斷的去尋求這個方程組的特解,這個方程組被設計成了只有2100萬個特解,所以比特幣的上限就是2100萬個。
要挖掘比特幣可以下載專用的比特幣運算工具,然後注冊各種合作網站,把注冊來的用戶名和密碼填入計算程序中,再點擊運算就正式開始。完成Bitcoin客戶端安裝後,可以直接獲得一個Bitcoin地址,當別人付錢的時候,只需要自己把地址貼給別人,就能通過同樣的客戶端進行付款。
在安裝好比特幣客戶端後,它將會分配一個私鑰和一個公鑰。需要備份你包含私鑰的錢包數據,才能保證財產不丟失。如果不幸完全格式化硬碟,個人的比特幣將會完全丟失。
㈦ 區塊鏈常見的名詞解釋
1.區塊鏈(BlockChain)
區塊鏈是一串通過驗證的區塊,其中每個區塊都與上一個區塊相連,一直連到創世區塊。區塊鏈是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共享賬本。區塊鏈與人工智慧、大數據並稱為金融科技的三大方向。
2.比特幣(Bitcoin)
比特幣是區塊鏈技術的第一個落地應用,最初是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如今,比特幣已經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展成為開源系統,以及構建在其上的數字貨幣網路。
3.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
中本聰是一個化名,他是比特幣的創始人兼早期開發者,2008年,中本聰在密碼朋克中發表了比特幣的白皮書,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構建了比特幣系統的基本框架。2009年,他為比特幣系統搭建了一個開源項目,正式宣告了比特幣的誕生。但是當比特幣漸成氣候時,中本聰卻悄然離去,銷聲匿跡於互聯網上。
4.數字貨幣(Token)
區塊鏈最初的應用形式就是數字貨幣,區塊鏈的出現本身也是為數字貨幣服務。目前來說區塊鏈應用最好的領域是金融領域,這是因為區塊鏈技術更適合於為金融場景服務。數字貨幣是電子形式的替代貨幣,它是屬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目前全世界發行的數字貨幣有成千上萬種,它們可以通過交易所與現實世界中的貨幣進行交易,或者與其它數字貨幣進行交易。
5.挖礦(Mining)
比特幣被比喻為數字黃金,在網路中,通過競爭計算能力獲得區塊的認可權,進而獲得區塊的代幣獎勵以及交易費的獎勵,而這種方式就是在系統中獲取初始比特幣的方法,就好像當年金銀被從地下開采出來一樣,所以被稱為挖礦。.
6.礦工(Miner)
通過提供算力進行挖礦的節點,就被稱為礦工,當然有時候也是指節點的所有人。
7.公鑰私鑰(Public Keys/Private Keys)
公鑰和私鑰,是非對稱加密演算法的方式,這也是對以前的對稱加密演算法的提高。對稱加密演算法用一套密碼來加解密,知道了加密密碼,也就可以破解密文;而非對稱加密演算法,則是存在兩套密碼,用公鑰來加密,但是用私鑰來解密,這樣就保證了密碼的安全性。在比特幣系統中,私鑰本質上是由32個位元組組成的數組,公鑰和地址的生成都依賴私鑰,有了私鑰就能生成公鑰和地址,就能夠對應使用地址上的比特幣。
8.哈希值(Hash)
哈希演算法將任意長度的二進制值映射為固定長度的較小二進制值, 這個小的二進制值就是哈希值。哈希值是一段數據唯一且極其緊湊的數值表示形式。哪怕只更改一段明文中的一個字母,隨後產生的哈希值都將差別極大。要找到對應同一哈希值的兩個不同的輸入,從計算的角度來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9.共識機制(Consensus)
區塊鏈作為一種按時間順序存儲數據的數據結構,可支持不同的共識機制。共識機制是區塊鏈技術的重要組件。區塊鏈共識機制的目標是使所有的誠實節點保存一致的區塊鏈視圖,同時滿足兩個性質:
(1)一致性。所有誠實節點保存的區塊鏈的前綴部分完全相同。
(2)有效性。由某誠實節點發布的信息終將被其他所有誠實節點記錄在自己的區塊鏈中
10.錢包(Wallet)
比特幣的錢包不存余額,在比特幣的世界中也沒有「余額」這個概念,這里的錢包是指保存比特幣地址和私鑰的客戶端或者軟體,可以用它來接收、發送和存儲你的比特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