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區塊鏈為什麼這么火
因為區塊鏈技術被看作下一代價值互聯網的主要協議之一。從數字貨幣到證券與金融合約、醫療、游戲、人工智慧、物聯網、身份驗證、電子商務、社交通訊、文件儲存等,都可以進行廣泛應用。比如我了解的趣鏈科技就做的很不錯,他們與多家知名企業聯合成立了一些合資公司,布局了區塊鏈+金融、物聯網、醫療、智慧政務、智慧城市等關鍵領域。
2. 長安鏈是哪家企業做的
國家發改委、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北京市人民政府聯合指導,國家電網、中國建設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北京微芯研究院和網路等27家成員。
長安鏈具備自主可控、靈活裝配、軟硬一體、開源開放的突出特點,由北京微芯研究院、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和網路等知名高校、企業共同研發。網路通過聚焦區塊鏈技術創新,夯實技術能力,助力長安鏈構建自主可控區塊鏈軟硬體技術體系。
過去一年,網路在推動國產區塊鏈技術創新、構建新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方向重點發力。網路先後接入區塊鏈服務網路BSN,賦能國家區塊鏈技術新型基礎設施「星火·鏈網」,運用自身在底層技術方面的創新和積累,助力國產自研區塊鏈技術走向世界前列,與實體經濟深入融合。
當前,北京市把區塊鏈技術作為推動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大力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未來,網路區塊鏈將不斷攻克核心技術,聯合國內頂尖的區塊鏈力量,搶占未來發展制高點,助力區塊鏈技術賦能實體經濟,全面助力北京構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塊鏈技術與產業生態。
3. 數字銀行卡概念股是哪些
1、紫光國微:在數字貨幣安全保障解決方案上,紫光國微推出的5G超級SIM卡,可以解決數字貨幣應用中安全性與便捷性不可兼得的問題。
2、神州信息:基於BSN唯一國產聯盟鏈底層平台,神州信息自主研發的區塊鏈平台級解決方案Sm@rtGAS,率先在市場推出了供應鏈金融、數字貨幣、數字錢包、區塊鏈發票、對賬清算、預付卡、積分通兌等系列產品
3、飛天誠信:飛天誠信研發出「數字錢包」可用來保存數字貨幣。2019年公司表示,將將積極與相關機構合作,參與數字貨幣及其他區塊鏈技術業務
4、匯金股份:匯金下屬融易達科技有限公司的金融軟體主要是以人民幣微型處理中心參與數字貨幣跨行流轉系統
5、信息發展:2020年5月22日,信息發展在互動平台表示,公司一直持續關注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程,並且進行相關的一些技術准備。
4. 區塊鏈英文
AMA——Ask Me Anything,通常指項目方或交易負責人舉辦的問答活動
AMM——Automated Market Maker,自動做市商模式
AML——Anti-Money Laundering,反洗錢
BTC——Bitcoin,比特幣
5. 比特幣是否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
根據文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書的電子掃描件,仲裁庭認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103010第127條規定,法律對互聯網上的數據和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我國目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進行交易。」
北京仲裁委公布的與主流不同的判決,再次凸顯了比特幣涉及的虛擬貨幣糾紛的爭議性。在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市場的背景下,如何統一此類案件的司法裁判標准,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合法性爭議:全部非法,還是部分合法?同一款,兩種解讀。半年前的《通知》是明確了所有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活動,還是只將虛擬貨幣活動作為非法金融予以禁止?
可以說,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如果受中國法律保護,其前提是必須符合《民法典》中對虛擬財產的認定。
可以看到,在上述案件的「認為」部分,北京仲裁委提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
那麼,虛擬貨幣真的屬於虛擬財產嗎?
對於這一認定,第一個爭議點是各方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解釋空間。
如前所述,《民法典》確實承認了虛擬財產的法鋒絕律地位,但沒有明確虛擬財產的構成要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也不明確。
唯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民法典》。其中,在定義比特幣的屬性時提到:「在性質上,比特幣應該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
需要說明的是,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王錦在2020年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號文中指出,虛擬物品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唯一與之法律上近似的概念是《從比特幣的法律性質談比特幣糾紛的裁決思路》號(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7條規定的虛擬財產。
另外,上述行政法規只提到了比特幣,沒有談到其他虛擬貨幣屬性。
也有律師持否定觀點,認為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他進一步指出,由於2021年9月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門發布的銀含姿《民法總則》(以下簡稱《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第一句明確提到「與虛擬貨幣有關的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因此虛擬貨幣失去了合法性,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但也是基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款,但該款第二句是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涉嫌非法買賣代幣、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以及以中央對手方身份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代幣發行融資、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等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
因此,北京仲裁委認為,《通知》並未禁止一切以虛擬貨幣為標的的交易活動,而是將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作為非法金融活動予以禁止。
劉洋也同意北京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他說,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只有涉嫌非法金融活動才應該受到控制,而不是所有與金錢相關的行為,比如持有虛擬數字貨幣。持有本身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
對於《通知》發布後的部分合法性,劉洋引用了第一條第四款第二句話:「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反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為都老羨被認定為無效,就不需要加上『違背公序良俗』這句話。」劉洋認為,只有在投資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的情況下,相關民事法律行為才能無效。換句話說,如果投資行為不違反公序良俗,民事行為是有效的,有效的後果是受法律保護。
回到本文開頭的判決本身,北京仲裁委的審理也包含了其對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寬容審慎的判決思路。
《通知》頒布前,王錦在前述文章中指出,在民商事審判中,一方面要考慮監督的相關規定,支持監督機構依法有效行使監督職能;但也要嚴格區分民商事審判和行政監督的不同職能。
「最好從法律角度看待行政監督領域的這種禁止性規定,不要過度干預。」王錦認為,在不明顯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不明顯損害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應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契約自由。
「在大多數商人和律師看來,比特幣明顯具有財產屬性,但監管發聲,司法系統必須尊重。」夏海龍對此有明確的看法。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審理尺度不同:對虛擬財產的認定存在差異。在司法實踐中,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法院認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而更多地方中級法院不認可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屬性。一些法院承認比特幣是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估標准」。
不同當事人對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和國家相關規定的把握,加上審判的價值取向,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現象。
例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21)京03第10254號]認為,比特幣的物理存在形式是數字代碼,存在於網路空間,可以用現有的計量標准量化其價值。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比特幣可以視為網路虛擬財富。
產的特徵,具有物的屬性。
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1)滬01民終11624號】認為,BSN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是使用礦機(超級計算器)連接指定礦池根據特定演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後所獲得的獎勵。從其產生的過程看,挖礦的過程凝結了人類的勞動成果,具有一定價值;由於其特定的程序和演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無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後,所有權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兌現,可以進行使用支配。BSN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可以作為普通商品進行交易。
與此同時,更多的地方中級法院則對除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不予認可,部分法院認可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故最後的審判結果還是指向「訴請不予支持」「合同無效」「不屬於民事訴訟案件受案范圍」「風險自擔」。
比如,2021年7月,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粵04民終2401號】認為,由雲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創立的數字代幣CC幣是未經批准由平台發行,數量由平台自由發放,並不凝結人類抽象勞動,且無法用現有的度量標準度量其價值,因此該數字代幣不屬於網路虛擬財產,不具備商品的流通性。
2021年11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終11978號】認為,案件中涉及的虛擬貨幣既非貨幣,亦不具備虛擬財產的商品屬性,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的行為,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圍。
2021年12月,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終9625號】認為,以太坊不由當局發行,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種類物的屬性,亦無法用法定貨幣進行量化。
2023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終352號】認為,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產生的風險應當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此外,在司法實踐中,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糾紛案件還面臨哪些裁量難題?
婁鶴表示,相關案件面臨取證難、司法程序處置難等困境,由於虛擬貨幣的技術屬性,在案件處理中會涉及信息壁壘、域外取證及認定標准不統一等;對虛擬財產進行凍結、委託第三方處理等。
「一方面,我國已經明確將虛擬貨幣相關行為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因而否定了基於虛擬貨幣主張經濟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國家並未禁止虛擬貨幣,行為人又的確能夠通過虛擬貨幣獲得實際的經濟利益。」夏海龍指出,在涉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對相關的「盜竊」、詐騙行為定罪、犯罪金額如何認定等問題均存在較大爭議,亟待解決。
婁鶴也認為,此類案件在經濟損失的認定上有難度。「目前相關認定標准不統一,去中心化特點導致虛擬貨幣在不同市場的價格差異,價格波動較大。」他說道。
其實,國內在目前審判尺度不一的情況下,對於承認虛擬貨幣財產價值的糾紛案件,便存在著價值認定的「矛」與「盾」。
判例中的比特幣價值:零、市場價,還是共同認可價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以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2018)粵03民特719號】為例。
2017年12月2日,當事人簽署的一份協議中規定,高某要分三期將李某委託其進行理財的數字貨幣資產(20.13個比特幣、50個比特幣現金、12.66個比特幣鑽石)全部歸還至李某的電子錢包。
結果,該協議簽訂後,高某未履行合同義務。
李某遂根據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要高某歸還上述數字貨幣資產相等價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訴求。
仲裁庭經審理認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約定交付雙方共同約定並視為有財產意義的比特幣等,構成違約,應予賠償。
在比特幣的財產價值上,仲裁庭參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網站公布的合同約定履行時點有關BTC(比特幣)和BCH(比特幣現金)收盤價的公開信息,估算應賠償的財產損失。
高某宇隨後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深圳中院撤銷上述仲裁裁決,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該仲裁裁決違反我國公共利益。
具體而言,高某主張,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網站提供數字貨幣的交易及定價均為非法。仲裁裁決認定高某賠償李某與比特幣等值的美元,再將美元折算成人民幣,實質上是變相支持了比特幣與法定貨幣之間的兌付、交易,因而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故仲裁裁決應予撤銷。
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網發布的《中國商事仲裁年度觀察(2021)》(下稱《年度觀察》)中,將該案稱為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亦是近年來法院確認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並予以撤銷的極少數案件之一。
根據《報核規定》第3條,人民法院認為我國內地仲裁機構作出之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而擬予撤銷的案件必須逐級上報最高院批准。
也就是說,該案結論已得到最高院背書,因此結論具有可參照性和可復制性,對未來司法和仲裁實踐均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年度觀察》認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決中,在確定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價值時,並未如上述仲裁裁決一樣採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幣市場價格,而是採用當事人共同認可的價格作為標准,以此避開了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的兌付、定價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規定。
「如何在不違反國家貨幣政策的前提下客觀公平地確定虛擬貨幣的財產價值並對其予以保護,是未來司法實踐需要解決的難題。」《年度觀察》提到。
婁鶴認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虛擬財產都定價問題,通常可以參考標准有:根據用戶真實貨幣的投入計算;根據市場交易價格來確定;網路運營商確定的定價;根據受害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
我國並沒有一種合法虛擬貨幣的。對於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中國目前沒有說不合法,但也沒說合法,只是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但是還是有很多中國人交易,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作出了明確規范,七部委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虛擬貨幣:比特幣
6. CCN幣什麼時候正式主網上線
一般主網上線前,token就會公開交易。有人問,主網上線以前,不也是一樣的正常買賣轉賬的用嗎?對,是可以買賣存儲,但都是基於其它公鏈下的代幣而已,比如比原鏈ETH下面的erc20(比原鏈也是公鏈,以後也可以為其它的幣,尤其是金融概念做發布用,暫不提)。上主網前,用的都是其他公鏈虛擬幣的區塊鏈,上主網後,用的就是自己的區塊鏈了。
ERC- 20 標准出現前,項目方需要先眾籌再創建以太坊合約,再按照眾籌的人提供的ETH地址發放代幣。主網上線後再轉移到主網,周期較長。比如比原鏈項目發起於 2017 年 6 月,主網1.0. 0 版「智」於北京時間 2018 年 4 月 24 日14: 00 正式上線。ERC- 20 標準的出現,原則上所有的token創建出來之後都可以立即交易,方便快捷,但項目方通常會選在 3 個月之後交易。
Token先於主網上線進行交易主要有兩大使命:第一,盡早積累前期種子用戶;第二,技術開發與社區運營同時推進。按照大部分白皮書的路線設計,主網上線通常需要 1 年左右時間,在這漫長的等待過程中,畢竟並不是所有投資者會有這么大的耐心。
CCN這種數字貨幣的發行時間是2014年1月22日,發行總量為4,701,576,上架交易所為1家。
主網上線的意義:
1. 主網上線階段對其數字資產的影響較大,因為這屬於大事件,會有很多人關注。
2.類似基於ERC- 20 的token完成了其使命,需要進行銷毀,項目方一般會在主網上線後將原來的token按照比例1:1兌換為主網幣。
3.主網上線意味著項目生態啟動,後續的商業行為才真正開始,大量的DApp可以在上面開發。這時候其項目白皮書中描述的美好願景才更有可能實現,更多的用戶參與進來,當然,這也將大大考驗項目方的技術和運營能力。所以,主網上線不是結束,而是一個里程碑式的開始。
由R3與BSN共同建立的中國Corda網路(ChinaCordaNetwork,簡稱:CCN)正式上線發布。CCN旨在通過為我國打造一個國際廣泛認可的金融區塊鏈基礎設施,讓中國開發者以極低的成本使用Corda技術進行創新,賦能我國數字經濟建設。CCN這種數字貨幣的發行時間是2014年1月22日,發行總量為4,701,576,上架交易所為1家。
7. ztag搶到的數字產品在哪裡
一切一件數據產品根據區塊技術開展數據密後,便具有了一張的「數字證書」,這一份憑據將被性存儲在數字貨幣上。
ztag 數字藏品網頁版,網路數字藏品纖大小程序, ztag 數字藏品,華為數字藏品,雙鏡數字藏品,幻核數字藏品,星雲數字藏品,淘派數字藏品,秦儲數字藏品。
隨著元宇宙概念的興起, NFT 數字藏品作為元宇宙的基礎設施,也在國內火了起來,各大廠商這邊都紛紛在很早之前就開始布局數字藏品。我們團早在去年之前就有開始布局數字藏品,有幫助一家美國團隊去開發 opensea 同類。在去年年末開始幫國內一些團隊去開發 NFT 數字藏品平台,目前我們團隊有和開發 BSN 聯盟鏈得紅棗科技有合作開發 NFT 數字藏品傳統式工藝品和數據工藝品都能夠數字藏品的方式展現,產生出版權藝術設計財產。手機游戲與數字藏品的融合將問世大量情景,依靠區塊技術的特點打造出更為對外開放的手機游戲綠色生態。 IP 的火爆必定推動 IP 衍生產品的火爆,區塊資產保證 IP 的利益,避免盜用衍生產品的泛濫成災。限定、原創設計、高質量的歌曲,與數字藏品緊密結合,讓大家體會私有的歌曲感受。藏品具備收藏價值和稀缺資源,與數字藏品緊密結合,可能產生越來越多的想擾豎閉像室內空間。發售具有獨特利益的數字藏品,如門票費、影票、禮品券、留念獎牌等,與實體線融合。數字藏品運用的區塊技術非單一化區塊,為數字藏品量身定做打造出。一切一件數據產品根據區塊技術開展數據密後,便具有了一張的「數字證書」,緩裂這一份憑據將被性存儲在數字貨幣上。藝術大師寫作的數據工藝品,可以投射在數字貨幣上,變成不能拷貝的存有。除此之外,因為數字藏品自身含有的特點,因而也有很多數據藏品小區為客戶給予數據藏品身份證件,這類一般就可以作為是真實身份牌,或是表明為 VIP 卡。
8. 區塊鏈1208夜報|火幣全球站暫停 Solana 充提業務
Filscout區塊鏈瀏覽器顯示,從12月2日到12月8日這段時間當中,Filecoin Gas基礎費率低於1Nano FIL的時長不足24小時。Filecoin Gas基礎費率大多數時間在2Nano FIL以上,這種情況在Filecoin主網上線以來尚屬首次。
據Decrypt報道,MyEtherWallet(MEW)與Staked合作,使安卓移動設備上的MEW用戶能夠進行以太坊2.0質押。
鏈聞消息,美國加密貨幣經紀商 Voyager Digital 宣布增加對去中心化服務平台 Avalanche (AVAX)的支持,美國投資者(紐約州除外)可通過 Voyager 應用程序交易 AVAX 。
鏈聞消息,波卡(Polkadot)創始人 Gavin Wood 在 Element 聊天室提到了關於平行鏈相關事宜的上線順序。具體為:上線 Rococo v1 並等待其穩定運行;上線 Kusama 的 system (公共利益性質)平行鏈;開啟 Kusama 上的競拍;上線 Kusama 上競拍成功的平行鏈;(在審計完成後)上線 Polkadot 的公共利益性質平行鏈;開啟 Polkadot 上的競拍;上線 Polkadot 上競拍成功的平行鏈。
鏈聞消息,隱私項目 Firo (原名 Zcoin)宣布與區塊鏈 旅遊 預訂平台 LockTrip.com 達成合作,該網站支持預定超過 200 萬家酒店和度假公寓。從 12 月 16 日起,LockTrip 將把 Firo 添加為直接支付選項,除了酒店和住宿之外,Firo 用戶還可以從 1000 多家航空公司預訂機票。
據Cointelegraph報道,由區塊鏈驅動的VR 游戲 ILCOIN上線Steam平台,ILCOIN由SYDYG開發,SYDYG的首席執行官Ramiro FaloVélez表示,該公司有數款 游戲 正在籌備中,他認為VR市場擁有巨大的機會。
據最新消息,BTFS團隊解答了與新質押規則相關的若干問題,包括質押與否會不會影響合約收益等社區成員關心的問題,詳情請訪問「比特流BitTorrent」 官方微博。
據官方消息,波卡生態項目據官方消息,波卡生態項目OpenSquare提出的58號提案財庫提案已獲得通過,該提案為OpenSquare完整提案的第一個里程碑,提案的目標是為Kusama財庫機制建立一套反饋、復盤機制。提案的全部內容完成後,社區成員可以看到財庫每一筆花費完整的生命周期,同時可以對其進行實名或匿名評價;議員可以對花費進行評分。通過議員及社區成員的評價,財庫花費人員的信用模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建立起來。這將帶來以下好處:給議員審核財庫提案提供參考,降低摩擦;財庫花費會被更好地監督,避免財庫資源的浪費。提出的58號提案財庫提案已獲得通過,該提案為OpenSquare完整提案的第一個里程碑,提案的目標是為Kusama財庫機制建立一套反饋、復盤機制。提案的全部內容完成後,社區成員可以看到財庫每一筆花費完整的生命周期,同時可以對其進行實名或匿名評價;議員可以對花費進行評分。通過議員及社區成員的評價,財庫花費人員的信用模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建立起來。這將帶來以下好處:給議員審核財庫提案提供參考,降低摩擦;財庫花費會被更好地監督,避免財庫資源的浪費。
據路透社報道,墨西哥警察在加勒比海Playa del Carmen逮捕了名為Ignacio Santoyo的人販。Ignacio Santoyo曾利用加密貨幣進行洗錢。執法當局表示,加密貨幣已經成為拉丁美洲性犯罪、*****、槍支和人口販賣等的犯罪行為中廣泛存在的洗錢方式。
分析平台CryptoArt.io的數據顯示,土耳其3D動作設計師Murat Pak在以太坊區塊鏈基礎上創作的共計268件加密藝術品,在交易平台SuperRare、Nifty Gateway、MakersPlace和Async Art上出售,總計價格達到1079382美元(約合1881 ETH)。
HUSD穩定幣將被集成到Nervos區塊鏈上,並將適配sUDT技術標准,該標準是Nervos發起的與Ethereum的ERC-20競爭的原生代幣標准。
鏈聞消息,NFT (非同質化代幣)市場新對沖基金 BlackPool 已正式啟動,BlackPool 將包含從 體育 卡片到 游戲 物品再到數字藝術各個領域。BlackPool 表示,為基於以太坊的 游戲 初創公司 Sorare 提供的資金已正式啟動。SorareData 收集了約 350 張足球運動員卡片,價值約 18.5 萬美元(310 枚 ETH),其中包括 Sorare 中最具收藏價值的資產 KylianMbappé(目前是最昂貴的足球運動員)的獨特卡片。
據TheBlockCrypto報道,2020年,期權交易量增速要比期貨交易量增速快約5.4倍。從1月到11月底,以太坊期權的交易量增長了2800%以上。Deribit仍然是加密貨幣期權市場領導者,控制著總交易量的90%以上。
鏈聞消息,數字藝術品平台 SuperRare 引入「儲備拍賣(Reserve Auctions )和預定拍賣(Scheled auctions)」兩種新的自動化定時拍賣機制,拍賣通過以太坊智能合約實現自動化並使用區塊時間代替時鍾時間來確保確定性結果。SuperRare 表示,新功能增加了整個市場的透明度和安全性,同時也為藝術家和收藏家帶來了更多的方便和確定性。此外,「SuperRare 拍賣周」將於 12 月 7 日起啟動,全公開功能於 12 月 14 日發布。
在新加坡創新與技術周,新加坡企業發展局(ESG)和新躍社科大學(SUSS)宣布啟動區塊鏈貿易與連接(BTC)網路。創始成員包括全球電子貿易服務(GeTS)、區塊鏈服務網路(BSN)和VeChain。(Crypto News Flash)
據悉,Aegis的合成資產可以通過抵押合規調研的全新比特幣礦機與主流幣資產發行,Aegis將與正規的律師事務所、政府公證機關及國內知名的大型雲算力中心合作,確保抵押物的價值、安全和清算時的歸屬權,保證存款人的權益,同時該業務也僅向通過KYC的大礦工開放合作,並僅接受螞蟻大陸S19、神馬礦機M30、M31系列尖端礦機進行抵押。
鏈聞消息,DeFi 聚合器和資管平台 Bella Protocol (BEL)將於北京時間 12 月 8 日 20:00 上線鎖倉收益產品 BEL Locker,用戶可在 BEL Locker 中鎖倉 BEL 來獲得 BEL 固定收益。
鏈聞消息,OKEx 宣布上線新型 DeFi 保險項目 Cover Protocol (COVER)、鏈上期權協議 Hegic (HEGIC)、去中心化鏈上服務外包網路 Keep3r Network (KP3R)、去中心化 API 服務(API3)以及 DeFi 收益聚合協議 Pickle Finance (PICKLE )五個幣種。充值服務將於 12 月 8 日 19:00 開放,五個幣種的 USDT 交易對將於 12 月 9 日 14:00 開放,ETH 交易對將於 12 月 9 日 15:00 開放,提現服務將於 12 月 9 日 21:00 開放。
據U.Today 12月8日消息,RippleNet客戶紐西蘭轉賬服務商OrbitRemit已與印度聯邦銀行合作,開始提供從紐西蘭到印度的即時資金轉賬服務。
鏈聞消息,火幣全球站稱,由於錢包維護,已暫停高性能公鏈 Solana (SOL)的充幣和提幣業務。待維護完成後將第一時間恢復,具體時間將以公告另行通知。
鏈聞消息,據加密資產管理公司 CoinShares 發布的《數字資產周報》數據顯示,截至 12 月 7 日當周,機構投資者向加密貨幣基金和產品投入了 4.29 億美元的資金,創 歷史 第二高水平,推動該行業管理的資產達到 150 億美元的 歷史 最高水平。2019 年底,(加密基金)管理的資產僅為 25.7 億美元。全球最大的加密基金 Grayscale 最近一周有 3.333 億美元的資金流入,使其管理的資產規模超過了 124 億美元。
據火幣官方公告顯示,因SOL錢包維護升級,平台現已臨時暫停SOL (Solana) 充幣和提幣業務。
世鏈 財經 報道,12月8日,據比利時金融服務和市場管理局(FSMA)公開披露,目前市場正出現一類新型數字貨幣約會騙局,主要針對男性用戶群體。 據悉,詐騙分子通過匿名約會軟體Tinder偽裝成財務獨立且具吸引力的女性角色,宣稱通過投資數字貨幣實現財富自由,從而向受害者發送ICO或其他數字貨幣投資產品鏈接實施詐騙。
據數字資產管理公司CoinShares周一公布數據披露,機構投資者上周累計向加密貨幣基金和產品投入4.29億美元,達到 歷史 第二峰值,該行業管理資產規模達150億美元 歷史 高點,相較於2019年底該行業管理資產25.7億美元增長82.86%。
世鏈 財經 消息,12月7日,德國第二大證券交易所斯圖加特證券交易所(Boerse Stuttgart)正式宣布,2020年加密貨幣交易應用程序Bison總交易量已超12億美元,創 歷史 新高。
鏈聞消息,據韓國當地媒體 Newspim 報道,首爾警察廳正式對韓國交易所 Coinbit 董事長以及該公司兩名高管提出訴訟,已將三人移交給了檢方。警方認為,從 2019 年 8 月到 2020 年 5 月,這三名高管涉嫌操縱市場價格,誇大交易量。
鏈聞消息,新型 DeFi 保險項目 Cover Protocol 發推表示,「社區拒絕了在 2020 年 12 月 5 日針對 BadgerDAO 提出的索賠提案,10 DAI 的申請費已發送至 Cover Treasury。與此同時,為了防止提交虛假索賠或垃圾索賠,將把申請費從 10 DAI 調整為 50 DAI (如果索賠有效,申請費將退還)。」
鏈聞消息,據 CNBC 報道, Facebook Financial (Facebook 金融,內部簡稱 F2,負責公司所有支付項目)負責人 David Marcus 表示,「希望 Diem 和 Novi 錢包都將在 2021 年推出。」
鏈聞消息,DeFi 自動挖礦平台 Harvest Finance 社區開發者 0xBoxer 在以太坊鏈上數據平台 Dune Analytics 上推出 GRAIN 代幣索賠進展的追蹤頁面,可查詢受 Harvest Finance 黑客事件影響相關用戶地址的索賠進程。
五步學會用 Remix 部署第一個以太坊智能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