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數字貨幣是不是騙局
大多數的數字貨幣不是騙局,一般來說,數字貨幣騙局多為傳銷幣。數字貨幣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術,卻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義進行傳銷和詐騙。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同時,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閉拿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拓展資料:
一,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簡單的講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其中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
二,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是:
1.沒有發行主體。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
2.能夠抵禦通貨膨脹。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
3.安全保密。由於交易轎告搭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⑵ 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法律分析:部分數字貨幣的形式類似傳銷,可以將其認定為傳銷。單憑一個單位名稱是無法判斷是不是傳銷,具體要根據它的運營情況才可以判斷
法律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⑶ CN幣是傳銷嗎
你好,CN幣是傳銷。
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即CN幣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公安部2019年2月1日公布的43個國家資產解凍詐騙虛假項目和組織之一。
物聯網數字貨幣聲稱,由於中國在未來物聯網中的主導地位,國家要打造「中國物聯網綜合數字貨幣平台」,這是一個真正的國家工程。
央行聲明:CN幣物聯網數字貨幣系以央行名義詐騙。央行明確表示,央行未來發行的數字貨幣:
1. 微信和微信群不會用於數字貨幣推廣。
2.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到銀行櫃台直接開戶。使用方法是銀行的網上銀行。無需推薦人、微信申報、物聯網注冊。
3. 不贈送積分,不兌換積分。
4.無增值拆分,想買多少就買多少。
5、不設組長、區域經理、區域總監、講師等身份
6. 發布時間未指定。它仍在開發中,不會很快發布。
7. 僅由商業銀行發行,不由任何個別公司發行注冊。
拓展資料:一:什麼是數字貨幣
1.數字貨幣是指貨幣的數字化。數字化並不意味著掃描。這就像數字簽名一樣。數字簽名並不意味著將您的簽名掃描成數字圖像,或通過觸摸板獲取簽名,也不是您的簽名。
2.數字貨幣經常被誤認為是虛擬貨幣。但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貨幣。比如你玩三國志(游戲)或者大航海時,你有錢,那錢是虛擬的。當然,那些虛擬貨幣也會有其真正的價值。例如,如果您從其他玩家那裡購買她/他的帳戶,您可以獲得該玩家的所有虛擬資產,然後您繼續玩游戲會容易得多。虛擬貨幣不一定是數字貨幣。例如,孩子們用小石頭作為虛擬貨幣玩游戲。
2019年8月10日,穆長春在中國金融40人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將採用兩級運行體系,即將上線。
⑷ 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數字貨幣不是傳銷幣。傳銷幣是傳銷組織看數字貨幣很有前景,就以數字貨幣的名義搞傳銷,掛羊頭賣狗肉而已。傳銷的本質是靠發展下線賺取人頭費,數字貨幣卻是用來流通交易的。這種幣一般上不了大的交易所。像火幣pro這種也才100出頭的幣種,即使是貨幣旗下發新幣的hadax,也有層層把關,以及由大眾投票,所以不會有這種傳銷幣的出現。
⑸ 央行數字貨幣是不是合法的
加密數字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央行在2013年年底釋出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網際網路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其貨幣屬性。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活力幣這些都是數字貨幣,在國內都是合法存在的。
MGC算不上是合法的,模式就存在非常大的問題,這類跑路的幣種多如牛毛。數字貨幣在國內處於一個灰色地帶,相關的法律監管是欠缺的,不完善的。國內對數字貨幣的唯一官方定義是央行對比特幣的定義,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網際網路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在國內只要不利用數字貨幣做違法的事情就是合法的,比特幣、瑞泰幣、微盟幣、萊特幣、狗狗幣這些誒正常的數字貨幣也是經常被不發份子利用的。
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執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
相比於紙幣,數字貨幣的優勢在於,不僅能節省發行、流通帶來的成本,還能提高交易或投資的效率,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還保證了金融政策的連貫性和貨幣政策的完整性,對貨幣交易安全也有保障。
雖然數字貨幣的發行方式目前仍在研究之中,但是紙幣已被一些專業人士看成「上一代的貨幣」,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由於中國人口太多、體量太大,發行數字貨幣的時間表依然沒有確定。
但是,國內的普銀集團卻率先推出了茶本位數字貨幣普銀。
具體時間沒有確定,但3年前就已經開始關注。
人民銀行在3年多以前就開始組織了數字貨幣的研討會,隨後成立了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最近的動作是和業界共同組織分散式研發,與市場合作共同研發。
央行用的研發的名字是DCEP,實際是電子支付,支付的東西是數字的東西不是紙面的貨幣,數字貨幣也有貨幣屬性。研究數字貨幣不是說讓貨幣實現某種技術方案的應用,本質上是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和低成本,同時也考慮安全性和保護隱私。
以比特幣、維基鏈、以太坊的數字貨幣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提供了一定的借鑒,區塊鏈尤其受追捧。
還沒有研發出來呢,所以,現在買不到
任何新型專案都是走在法律前沿,DGC是網際網路專案,我國是網際網路公約國,只要不參與黃,毒,賭,不危害人民利益,國家是不限制的!法無禁止即可為!何況DGC不屬於任何國家,它產生於網際網路。
央行沒有推出數字貨幣,跟談不上PPP全民合夥人模式。這很明顯是在進行虛假宣傳,是一個傳銷騙局,這個專案和之前的MMM互助金融社群差不多。
建議原理這個專案,也可以去報警。如果不懂數字貨幣最好不要去玩,如果對數字貨幣感興趣可以去關注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主流的數字貨幣。
3月9日訊息 在今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 回答「中國央行如何對待中國數字貨幣的發展」問題時表示,中國應當慎重發展數字貨幣,研發數字貨幣要經過充分測試,區域性測試,可靠後再進行推廣。他還表明,我國目前不接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零售支付工具,也不認可相關服務。
央行官網發文稱,當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討會在北京召開,進一步明確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戰略目標,做好關鍵技術攻關,研究數字貨幣的多場景應用,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⑹ 數字貨幣已被中國人民銀行定性為傳銷和詐騙嗎
彷彿是的。
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以人民幣支付我國境內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請廣大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愛護人民幣,共同維護人民幣的正常流通秩序。
央行貨幣金銀局的職能包括擬訂有關貨幣發行和黃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貨幣工作等。
⑺ 數字貨幣是不是騙局
當然是,數字貨幣最主要的騙局支撐是具備一夜暴富的能力和當今世界發展的前景,這些現象支撐了數字貨幣的價值,有人信當然就有人入場。對於數字貨幣來說,這個市場是一個完全性的投機市場,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同時漲跌幅也是不可控制的,這對於那些初次進場的小白而言,幾天內可能就虧完本金。貪婪是數字貨幣類傳銷騙局最重要的支撐點,比特幣從不到一美元漲到兩萬美元,這樣傳奇的漲幅對於整個市場吸引力都是巨大的,而且在2017年數字貨幣的大牛市,基本上各類雜七雜八的數字貨幣買家都是賺到錢的,因而人們就此瘋狂了。美好的前景也是數字貨幣的一個重要表現,這主要是體現在當前央行開始研究數字貨幣、還有臉書、阿里騰訊等大企業,這樣的未來前景也是由不得場外不懂的小白不入局,自然數字貨幣的騙局也就很容易展開了。最後也是最為重要的是,區塊鏈技術聽起來就高大上,比特幣在整個數字貨幣中又具備著傳奇的色彩,這樣再被人隨意解釋,忽悠外行人,散戶怕被時代拋棄的恐慌就這么簡單地入了局,從一個旁觀者變為了受害者。
⑻ 央行數字貨幣是真是假
央行數字貨幣是假的。
人民銀行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市團肢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稱,近期,網傳消息稱人民銀行已發塌鎮世行法定數字貨幣,更有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
對此,央行辟謠表示,人民銀行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
人民銀行從2014年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目前仍處於研究測試過程中。
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旅悔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信息。
央行強調,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範利益受損。
⑼ 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問題一: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可以說是吧,因為有很多共通之處,別人非要說不是也能扯出理由來。
同時具有以下行為的,是傳銷:
一、需要交入門費。
二、需要發展下線。需要不斷的找合作者,並打著組建團隊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誘導別人。
三、根據下面人頭數量和這些人的經營業績來決定你有多大的回報。
國務院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問題二: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問題三:數字虛擬貨幣有沒有風險?是傳銷么? 我告訴你可以嗎
問題四:數字貨幣是傳銷嗎數字貨幣是騙'的嗎 一、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二、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問題五:數字貨幣是不是傳銷利潤從哪裡來 數字貨幣利潤來源的問題即是數字貨幣價值的問題,下面就以比特幣為例進行說明: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問題六:數字貨幣BBT,它是傳銷嗎? 也不算是什麼傳銷,因為就是你不去推廣什麼的它自己也能給你產生利益,一台造幣機每天會生產出來8個金幣,一個金幣等於1元人民幣,所以,不算是傳銷
問題七: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同時具有以下行為的,是傳銷:
一、需要交入門費。
二、需要發展下線。需要不斷的找合作者,並打著組建團隊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誘導別人。
三、根據下面人頭數量和這些人的經營業績來決定你有多大的回報。
國務院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問題八:中央幣――數字貨幣是國家允許運行的嗎,怎麼越看越像傳銷模式 只要是啥幣的,通通是傳銷!管不管怎麼管啥時候管那是國家的事兒,做不做是你的事兒!懂了?
問題九:第四代加密數字貨幣利物幣是不是傳銷嗎 具備傳銷的基本特徵,是否是傳銷智者見智仁者見仁。不過還是建議玩家遠離這種幣,這種幣和數字貨幣也不存在關系,只是打著數字貨幣的幌子而已。
建議去玩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微盟幣、狗狗幣、瑞波幣這些主流的數字貨幣。
問題十:物聯網數字幣是傳銷嗎 物聯網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時代的重要發展階段。其英文名稱是:「Internet of things(IoT)」。顧名思義,物聯網就是物物相連的互聯網。這有兩層意思:其一,物聯網的核心和基礎仍然是互聯網,是在互聯網基礎上的延伸和擴展的網路;其二,其用戶端延伸和擴展到了任何物品與物品之間,進行信息交換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的「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比特幣、DCT)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⑽ 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法律分析:數字貨幣不屬於傳銷。但是具有很大的不確定以及不穩定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