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數字貨幣是什麼呢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是一種法定貨幣,必須由中央銀行來發行。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它不是網路虛擬貨幣,因為它不僅僅局限在虛擬空間中,而是經常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例如比特幣、萊特幣、比特股等,目前全世界發行有數千種數字貨幣。
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是國家主權貨幣,是基於人民幣數字化的貨幣。這是由復雜演算法產生的一段數據,內部包含了區塊鏈和加密技術,使其具有唯一性。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並非數字貨幣,只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其在線下要有實物貨幣作為對應。相比目前藉助第三方支付完成的「付款—轉賬—收款」格局,數字貨幣要實現的就是「去中心化」,即取消轉賬環節,直接把錢從付款者的賬戶里交給收款者,減少貨幣流通中的支付成本。
數字貨幣類型
根據發行或共識機制的不同,可分為4類:
1、工作量證明(PoW)類
Proof of Work。通過算力挖礦獲得系統獎勵,完成貨幣的發行與分配。多勞多得。比如比特幣、萊特幣(LTC)。
優點是挖礦成本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貨幣的價格支撐,不足是能耗和環保問題為人詬病。
2、權益證明(PoS)類
Proof of Stake,又稱股權證明。根據你持有加密貨幣的數量和時間,分配新生成貨幣或利息。比如達世幣(DASH)、小蟻幣(NEO)。
與PoW相比,PoS更節能,但增加了安全風險。
3、委託權益證明(DPoS)
Delegated Proof of Stake,PoS的進化方案。類似董事會的投票機制,通過選舉代表進行投票和決策,選舉N個記賬節點來做新區塊的創建、驗證、簽名和相互監督。比如柚子幣(EOS)。
優點是高效,問題是呈現出了半中心化的狀態。
4、PoW+PoS混合機制
PoW主要用於發行貨幣,PoS用於維護系統。比如點點幣(PPC)。
根據項目類型,也可分為4類:
1、貨幣類
以轉賬、支付、價值儲存為目的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比特幣現金(BCH)、門羅幣(XMR)、Grin。
2、公鏈類
公鏈幣,即公鏈項目發行的數字貨幣,一般是應用項目在公鏈上運行所需的「燃料」。比如以太坊(ETH)、柚子幣、波場(TRX)、本體(ONT)。
3、應用類
應用代幣,即去中心化應用項目發行的數字貨幣,相當於股權或積分。比如嫩模幣(OMG,支付應用)、公信寶(GXC,數據應用)、1ST(游戲應用)。
4、平台類
平台幣,即數字貨幣交易所發行的數字貨幣,相當於股權、積分或燃料。比如幣安幣(BNB)、火幣全球生態積分(HT)、OKB。
❷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❸ 鏈喬教育在線|關於數字貨幣,你應該知道的一切
1、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根據網路資料顯示,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在2017年9月18日發布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而在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中,任何非有形貨幣都稱之為數字貨幣。
雖然目前對於數字貨幣的定義存在一定分歧,但統一的認知是,以數字形式呈現的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但承擔了實體貨幣職能,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所有權轉移的一種貨幣。
2、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的對比
電子貨幣:由金融機構發行,不限制使用范圍,發行數量由法定貨幣決定,價值與法幣對等。
虛擬貨幣:由網路運營商發行,只能流通於網路不得支付購買實物,由網路用戶用法定貨幣向 游戲 公司購買所得。如Q幣、魔獸金幣、網路幣等,只能單向流通。
要對電子貨幣、虛擬貨幣以及數字貨幣進行區分,需要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流通方式等多個維度進行比較:
目前我國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DCEP)是基於區塊鏈技術推出的全新加密電子貨幣體系。DCEP將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先把DCEP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並且,央行的全球貨幣早在2014年就已經開始准備了。
未來的財富不是美元,也不是黃金,一定屬於區塊鏈數字資產;數字資產將成為金融體系的新寵,成為全球經濟變革大趨勢。
在Facebook發行加密貨幣libra 天秤幣成為互聯網全球金融市場焦點的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打造的數字貨幣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也正式從幕後走向台前。對比Libra幣與中國擬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DCEP,不禁驚呼,這難道是中國為全球各經濟體准備的「新世界貨幣」嗎?
3、DCEP具備「世界貨幣」所需的一切條件
對比DCEP與Facebook推出Libra幣可以發現,二者在安全性、架構、理念等方面十分相似。不同的是,DCEP在保有Libra優點的同時,針對Libra幣無法成為世界貨幣的設計缺陷,DCEP給出了近乎完美的答案:
(1)DCEP與人民幣可以1:1自由兌換,支持連接中央銀行;
(2)DCEP採用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的雙層制度,適應國際上各主權國家現有的貨幣體系;
(3)DCEP是主權貨幣,是紙質人民貨幣的替代,可以確保現有貨幣理論體系依然發揮作用;
(4)DCEP可以基於特殊設計,可以不依賴於網路進行點對點的交易。
1、數字貨幣革命,動搖了原有國際經濟秩序的地基,成為當前全球數字經濟時代的戰略制高點。
數字貨幣的到來,源於兩條 歷史 發展主線的匯合。一是數字化發展,二是貨幣本身的發展。
信息化、網路化的發展締造出一個數字化的虛擬空間。當各種各樣的數字商品、數字服務以及數字資產層出不窮,數字貨幣的出現也就順理成章了。
經濟數字化使得數據總量飛速增長。研究顯示,當前全球數據總量正在以「10年10倍」的速度增長,到2025年將達到約163ZB(1ZB約等於1萬億GB)。其中,中國的數據總量到2020年末預計將超過8ZB,全球佔比18%左右,有可能首次超過美國躍居全球第一。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加快數據資產化進程。這意味著,數據資產的形成、流通、交易、開發等過程都會納入規范化市場框架中。
為什麼不能大量發行傳統貨幣來滿足數字經濟的需要呢?這與傳統貨幣的性質有關。傳統貨幣是「通貨」,也就是可以交換任何商品,使用場合不受限制,由於不攜帶信息,也很難追溯。這就使得傳統貨幣如果跟隨數據量的增長而膨脹的話,直接失去價值尺度職能,也就是變成廢紙。而數字貨幣則不同,它雖然也是「通貨」,但卻可以攜帶信息,於是自身具備穩定性,可以作為數據資產的「錨」而不是被數據資產「帶飛」。
實際上,最早實踐數字貨幣理念的比特幣,其核心屬性就是總量可控,從而可以用於衡量其他商品的價值而非被其他商品決定其供給量。當然,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因此,從戰略全局看,在信息化、數字化成為經濟發展主要趨勢之一的大背景下,發行主權數字貨幣是大勢所趨。
2、央行數字貨幣實施的優勢體現
數字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首先數字貨幣無需網路,用戶使用起來很方便,體驗度高。央行數字貨幣不需要網路就可以離線支付,只要手機打開電子錢包就能輕松完成支付。而目前大家熟知的移動支付在通信網路不好的地區,或者手機斷網了,就不能使用了,這是數字貨幣區別於其他支付方式的一大優勢。
其次央行數字貨幣與普通銀行賬號相比,最大的差別是顛覆了銀行賬號體系,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電子錢包。這說明今後將不用再去銀行開辦賬戶,只需下載數字貨幣APP即可通用。銀行的部分功能將被數字貨幣取代。同時人們也不必再用微信或支付寶綁定銀行卡,線上線下消費,直接支付數字貨幣就可以順利完成。
數字貨幣可以顛覆紙幣使用方式並節省成本。從貨幣發展 歷史 來看,貨幣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是不可逆的趨勢。從古至今貨幣的形態正變得越來越自由,紙幣發展成熟後必然將產生數字貨幣。同時紙幣、硬幣的發行、防偽、印製、貯藏各個環節都需要成本,在數字貨幣時代,這些成本都可以節約,大大增加了生產效率,使得金融交易變得更加高效和便捷。
3、數字貨幣掌握各種資金流向,方便國家征稅
以往用現金或者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如果沒有發票,收入是很難追蹤到,因此可以避稅和逃稅。但是用了數字貨幣以後,每一筆收入和支出都可以追溯到源頭,偷漏稅的空間比以前小了很多。
通過現金逃稅避稅再也行不通了,國家很早就要求銀行報送大額現金業務信息,推送至相關部門共享。對大額現金業務信息分行業、用途、金額進行分析。一旦數字貨幣全面推廣落地,所有的合同交易、工資發放、現金來往都將在銀行留有底案,公司及個人所有的賬目往來都將透明化,所需要繳納的稅款也顯而易見,偷稅漏稅極容易被查處。
伴隨著技術的發展,自原始部落狩獵和採集時期至今,貨幣已歷經多個階段:
在貨幣的演化史上,最初的物物交換——金屬交換——紙幣、銀票——現在的線上支付Q幣、電子現金等,都是跟隨時代變遷而來。
貨幣的形態從實物貨幣、金屬貨幣、待用貨幣、信用貨幣、電子貨幣到數字貨幣,貨幣自身的價值依託也從實物價值、發行方信用價值。
貨幣(信用卡、紙幣)需要額外系統(如銀行)來完成生產、分發、管理等操作,帶來很大的額外成本和使用風險,如偽造、信用卡詐騙、盜刷、轉賬等。
實現一種數字貨幣,保持既有貨幣這些特性,消除紙質貨幣的缺陷,提升便攜、方位、辯偽、匿名、交易、資源、發行等方面的能力。
中心化控制下的的數字貨幣需要一個中心管理系統,但很多時候並不存在一個安全可靠的第三方記賬機構來充當這個中心管控的角色。
2019年底,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相繼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奧會場啟動;2020年10月,增加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大連六個試點測試地區。
目前數字人民幣試點范圍有序擴大,應用場景逐步豐富,應用模式也是持續創新,系統運行總體穩定,初步驗證了數字人民幣在理論政策、技術和業務上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堅持穩妥、安全、可控原則,以受邀白名單用戶小額交易為主,目前參與人數、參與筆數、凈兌換的金額總體上還是比較小的。試點過程中各方面對數字人民幣都有比較高的興趣,試點地區用戶的積極性比較高,試點場景現在覆蓋了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多個領域。
下一階段,將根據試點參與各方的反饋,不斷完善和優化數字人民幣技術、業務和政策方案,深入 探索 數字人民幣應用模式,強化數字人民幣通用性和普惠性,完善產品功能和應用性,提升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試點地區目前總體上仍然處於試點測試階段,什麼時候正式推出現在還沒有時間表。
新冠疫情加快了經濟數字化,無接觸交易和支付成為很多人的生活常態。疫情下,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研究力度進一步加大。中國數字貨幣發展處於什麼階段?數字貨幣將如何改變支付?對金融體系和普通人的生活又會帶來什麼影響?
在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會「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分論壇上,人民銀行新任副行長李波表示,數字人民幣目前的發展重點是推進在國內的使用。「人民幣國際化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進程,我們的目標不是取代美元或其他貨幣,而是讓市場做出選擇,以實現國際貿易和投資的進一步便利化。」早在2014年,央行就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等問題進行研究。2019年8月,央行明確「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研發步伐」為2019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之一。
各國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跨境協助與互操作性成為焦點
自2018年年末以來,全球多數經濟體陷入全面衰退,加劇通貨膨脹,法幣貶值;同時科學技術飛速發達,計算機互聯網相關技術突破,區塊鏈快速發展。數字貨幣作技術鏈接全球金融、數字化、以及區塊鏈整個行業的重要一環,作用將會越來越重要。
目前,數字貨幣使用人數雖然在不斷增長,但使用人群在全球范圍內仍佔小部分,使用率不超過10%。此外,數字貨幣與投資操作的相關性很高,大部分過用戶仍然集中在炒幣,一旦數字貨幣行情大幅下跌,將影響市場整體信心。
所以對於數字貨幣的監管,2020年各國政府必然會更進一步,以維持本國現有金融體系為基礎針對當前數字貨幣市場表現提出更為完善的監管政策。如果全球治理可以形成一定共識,或許會推動數字貨幣最終形式的呈現。
在各方監管下,項目發行代幣融資門檻提高,進而市場上導致市場項目方質量會提高,加速產業落地;越來越多市場劣質幣種淘汰,數字貨幣創新增多。主流的數字貨幣或合法介入金融體系,轉變成證券、理財等多種形式;新的監管形式下會滋生交易所向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央行數字貨幣可分為批發型與零售型兩種類型。批發型主要用於企業間以及金融系統的結算、清算,零售型主要用於日常支付。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表示,數字人民幣的起始點是做好零售,做好零售系統的升級換代。零售系統效率提高是開展其他所有業務的基礎。在此基礎之上,批發系統、跨境支付操作才具備可能性。
隨著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與推進,跨境支付問題成為熱議話題。2019年,泰國中央銀行聯同香港金融管理局展開了研究,利用央行數字貨幣及區塊鏈平台解決跨境支付中的各種問題。跨境支付非常復雜,對外匯管理、資本流動管理都有影響,這些問題都必須要解決。所以泰國現在只是建立了專用的支付走廊,通過試點項目把可能產生的影響放在可控的范圍內。
中國正在研究比特幣、穩定幣的監管規則,從比特幣誕生之初,其定位一直處於爭議之中。比特幣和穩定幣是加密資產,加密資產是投資的選項,本身不是貨幣。加密資產將來應該發揮的是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很多國家包括中國正在研究,把它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應該有怎樣的監管環境,雖然可能是一個最低的監管規則,但仍然且必須要有監管規則,以及確保這類資產的投機不會造成嚴重的金融風險。
如果想讓穩定幣這樣的加密資產成為廣泛使用的支付解決方案,需要更加強有力的監管規則,要比比特幣現在的監管更加嚴格,將來任何穩定幣,如果希望能夠成為一個得到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必須要接受嚴格監管,就像銀行或者准銀行金融機構一樣得到嚴格監管。
❹ 「數字貨幣」你知道多少
人民幣的數字貨幣和國外的比特幣是有比較大的區別的。人民幣數字貨幣的出現將極大的降低中國的經濟詐騙犯罪率。
比特幣是沒有發放中心的,獲取比特幣的唯一的方式就是挖礦,我不知道挖礦到底有什麼意義就是在不斷的耗電,消耗計算機資源。
人民幣的數字貨幣是有發放中心的,發行量是可控的這樣可以有效的應對數字貨幣的幣值發生劇烈的波動。數字貨幣和我們發行的紙質貨幣的價值相等。
比特幣的傳播是必須要通過網路的,離不開數字錢包。
人民幣的數字貨幣是可以進行離線交易的,只需要將兩個移動設備放在一起就可以進行交易。
比特幣的傳播是屬於不記名不可追蹤。
人民幣數字貨幣的傳播屬於不記名可追蹤。由於可追蹤,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數字貨幣的犯罪。如果有的人數字貨幣丟了,被別人使用了以後,仍然可以追蹤誰使用了這筆錢。
比特幣的控制權掌握在國內外私人交易平台手上,如果發生金融風險,央行沒法控制這些交易平台。
人民幣的控制權掌握在央行手上,一旦發現什麼風險情況,央行可以及時出手控制。
近日,中國農業銀行內測央行數字貨幣DC/EP引發網路熱議。那麼,到底什麼是數字貨幣呢?今天,我帶大家簡單了解一下。
1、數字貨幣的定義
數字貨幣可以理解為數字化的人民幣,DC,Digital Currency,即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即電子支付。就是通過具有電子支付功能的加密數字形式來代替現金。簡言之,數字貨幣的本質就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電子支付。
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不是指現有貨幣體系下的貨幣數字化,而是基於互聯網新技術,特別是區塊鏈技術,推出全新的加密電子貨幣體系,這無疑是一場貨幣體系的重大變革。
2、數字貨幣的優勢
相較於現金,數字貨幣取消了實體紙幣,節約了紙幣的製造和存儲成本。同時,數字貨幣也會為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便利。
據業內人士預測,央行數字貨幣將依託DC/EP個人錢包APP為載體實現。與我們現有銀行APP不同,DC/EP獨立於既有賬戶體系,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不過業內人士預計最有可能實現的方式是在銀行APP中設置獨立數字貨幣單元及賬戶。
3、與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區別
在用戶使用體驗上,雖然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相似,都是使用手機支付。但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實際上跟使用現金一樣;而支付寶、微信支付使用的仍是個人綁定的銀行卡。據了解,使用數字貨幣時,不需要網路、不需要銀行賬號,只要手機裝有DC/EP數字錢包,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功能,被稱為收支雙方「雙離線支付」。從長遠角度講,發行數字貨幣也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捷徑。同時,數字貨幣還可以滿足人們的匿名支付需求,而支付寶、微信支付必須是實名支付。更為重要的是,兩者的信用基礎不同,效力不同。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只是一種支付方式,其背後是銀行商業信用。數字人民幣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的控制。也就是說,如果機構或個人不接受支付寶或微信付款,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但如果拒絕用戶使用數字貨幣付款則是違法的。
4、數字貨幣試行
據央行披露,數字貨幣的推廣將分為兩階段,2019 年年底小范圍場景封閉試點,2020年在深圳大范圍推廣。 目前,數字人民幣已在 深圳、蘇州、雄安、成都 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雖然央行數字貨幣已經選擇多地試點,但央行披露,這並不意味著數字貨幣正式落地。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數字貨幣是對現金的替代,牽扯到復雜的管理和運營體系,目前還不具備在全國推廣的條件。
5、數字貨幣的發展前景
數字貨幣要從數字化貨幣替代流通中的紙鈔和硬幣入手,並非要取代所有的人民幣。在商業銀行賬戶里的余額,實際上已經是以數字化形態存在了,沒有必要再進行替換。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用100元等值的數字化貨幣代替流通中的100元現金。央行數字貨幣DC/EP即使推出,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數字貨幣也不可能完全取代現金,二者將會長期共存。數字貨幣可以作為百姓日常消費時支付手段的一種補充,中國邁向「無現金 社會 」更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通俗地說,數字貨幣就是一種虛擬的錢。如果真要下個定義,那就是可以衡量一般商品價格的虛擬的特殊產品。
1.數字貨幣的產生。 數字貨幣的生產採用了一種叫區塊鏈技術的信息數字技術。無需印刷,直接通過信息網路生成,不消耗紙張等資源,生產成本低。由於不用紙張生產,不易偽造。
2.數字貨幣的功能屬性。 具有一般貨幣的三個功能屬性: 一是 可以衡量一般商品或服務的價格; 二是 可以用來購買商品和服務; 三是 具有信用。
同時還有數字貨幣獨有的三個特徵: 一是 虛擬,沒有實體,雖然可以看到數字樣式,但是摸不著; 二是 去中心化。什麼意思?有兩層意思:第一,理論上其產生和發行不受任何獨有的個人或機構控制,是自我運行的,避免了認為的控制貨幣或貨幣系統;第二,其所有交易記錄並不是記在一個管理的中心地方,而是記在了貨幣系統的多個節點上。這樣任何個人和機構很難篡改和銷毀交易記錄,從而避免了金融違法犯罪的發生; 三是 高匿名性。意思就是交易雙方可以互相不知道對方的身份即可進行交易,這樣可以有效的保護個人隱私,或者滿足要求匿名支付的人的需求。
3.數字貨幣的優點和缺點。 優點是生產不消耗資源,成本低,容易攜帶和保存,不易損壞;比較安全,不易仿造;支付可以免接觸,採用數字支付,免於傳播病菌;缺點是需要在數字信息網路中運行,不能單獨使用,摸不到沒有感覺,不適合老人和小孩使用。
4.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獨有特點。 央行數字貨幣是我國即將推出的數字貨幣,目前正在蘇州、成都、深圳和雄安試點內測。其除了有所有數字貨幣的特徵,也具有自己獨有的特點: 一是 將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和管理,屬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由國家負債,這個是和一般的數字貨幣有區別的,前文我們說了一般的數字貨幣是沒有獨有的中心發行和管理的,但是對於一個國家的法定貨幣,如果沒有國家的統一發行和管理,豈不亂了套,所以還是需要由央行發行和管理; 二是 可以直接進行電子支付。央行數字貨幣英語縮寫為DC/EP,DC指數字貨幣,EP指電子支付。從內測圖看具有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和碰一碰等功能,也就是說可以直接用數字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另外碰一碰還可以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進行支付。
5. 另外我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對人民幣國際化具有重大意義,因為我國很有可能是世界上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國家,會在國際上取得先機。同時央行數字貨幣推出後會與紙幣和硬幣一起流通使用,所以喜歡用現金的不用太擔心。
首先是時間線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專門研究小組;
2016年,在原小組基礎上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6月,成立深圳金融 科技 有限公司;
2019年8月,中央發文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和移動支付試點;
2019年10月28日,幾乎是在小扎第三場聽證會的同時,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先生明確指出,中國人民銀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央行;
2019年10月29日,在 「2019外灘金融峰會」上,DCEP的首次亮相;
2020年4月3日,央行表示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研發工作」;
2020年4月10日,央行相關人士指出,「關於數字貨幣,央行正按照原定計劃,有序推進」;
2020年4月14日,央行數字貨幣 DCEP 率先在農行內測;
2020年4月16日,央行數字貨幣率先在蘇州相城區落地,取代紙幣發「工資」,同時發布數字服務出口基地。
目前,作為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國家,我國已經在未來的競爭中先行一步。路漫漫其修遠兮,意義深遠。
首先,是一個抽象邏輯傳導鏈條:區塊鏈——數字貨幣——人民幣國際化
首先說到區塊鏈,大家都知道,區塊鏈是底層技術,區塊鏈的三個核心優勢:
1去中心化,減少環節,提高了效率。
2公開透明化,利於互相監督、監管。
3不可篡改性,保證交易的真實性。數字貨幣一方面去中心化,A和B轉錢,不再需要經過銀行,銀行將擔負起其他重要職能,提高了效率,節省成本,同時能夠加強金融監管,打擊金融犯罪。去年政治局集體學習區塊鏈,你懂得!
緊接著是區塊鏈的應用場景,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未來必然會有加速度的應運,目前階段,大家耳熟能詳的是比特幣,由於各國央行沒有其發行權,同時比特幣沒有實名化,所以沒有獲取認可,思路可以轉化,如果有發行權、能透明化地監管——調控 社會 的貨幣供給,那麼以區塊鏈為基礎的數字貨幣將對傳統貨幣進行一場深刻革命,隨著數字貨幣應運而生,未來離告別紙幣真的不遠了。
從長遠格局來看,最重要的一步便是人民幣的國際化,這個時候,主權國家推出的數字貨幣,可以理解為去美元而另起爐灶,沖擊美元全球結算SWIFT體系,打破美元對國際貿易結算的壟斷,重塑國際貨幣結算的體系,很大程度上就是國運之爭!
回到資本市場,國家意志層面的概念,必然有噱頭,之前炒過一次了,現在考慮可持續的話,目前來說是有一定的邏輯瑕疵,雖然央行力推數字貨幣,但目前層面是國家行為,於A股市場真正獲益的公司太少,所以基本面少了一個支撐,消息刺激少不了反復,但是得下功夫選一選。
1.數字貨幣的產生。數字貨幣的生產採用了一種叫區塊鏈技術的信息數字技術。無需印刷,直接通過信息網路生成,不消耗紙張等資源,生產成本低。由於不用紙張生產,不易偽造。
2.數字貨幣的功能屬性。具有一般貨幣的三個功能屬性:一是可以衡量一般商品或服務的價格;二是可以用來購買商品和服務;三是具有信用。
同時還有數字貨幣獨有的三個特徵:一是虛擬,沒有實體,雖然可以看到數字樣式,但是摸不著;二是去中心化。什麼意思?有兩層意思:第一,理論上其產生和發行不受任何獨有的個人或機構控制,是自我運行的,避免了認為的控制貨幣或貨幣系統;第二,其所有交易記錄並不是記在一個管理的中心地方,而是記在了貨幣系統的多個節點上。這樣任何個人和機構很難篡改和銷毀交易記錄,從而避免了金融違法犯罪的發生;三是高匿名性。意思就是交易雙方可以互相不知道對方的身份即可進行交易,這樣可以有效的保護個人隱私,或者滿足要求匿名支付的人的需求。
3.數字貨幣的優點和缺點。優點是生產不消耗資源,成本低,容易攜帶和保存,不易損壞;比較安全,不易仿造;支付可以免接觸,採用數字支付,免於傳播病菌;缺點是需要在數字信息網路中運行,不能單獨使用,摸不到沒有感覺,不適合老人和小孩使用。
4.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獨有特點。央行數字貨幣是我國即將推出的數字貨幣,目前正在蘇州、成都、深圳和雄安試點內測。其除了有所有數字貨幣的特徵,也具有自己獨有的特點:一是將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和管理,屬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由國家負債,這個是和一般的數字貨幣有區別的,前文我們說了一般的數字貨幣是沒有獨有的中心發行和管理的,但是對於一個國家的法定貨幣,如果沒有國家的統一發行和管理,豈不亂了套,所以還是需要由央行發行和管理;二是可以直接進行電子支付。央行數字貨幣英語縮寫為DC/EP,DC指數字貨幣,EP指電子支付。從內測圖看具有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和碰一碰等功能,也就是說可以直接用數字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另外碰一碰還可以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進行支付。
5.另外我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對人民幣國際化具有重大意義,因為我國很有可能是世界上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國家,會在國際上取得先機。同時央行數字貨幣推出後會與紙幣和硬幣一起流通使用,所以喜歡用現金的不用太擔心。
簡單說,人民銀行數字貨幣就是人民幣電子版。
說起數字貨幣,大家第一反應可能是比特幣或者臉書計劃推出的Libra。
但是,與這些所謂的數字貨幣不同,我國人民銀行將要推出的數字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可以說是人民幣的電子版本。因此,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是具有法償性的。
更重要的是,有國家背書,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幣值會更加穩定。而比特幣等所謂的虛擬貨幣,無法保證幣值穩定,被「割韭菜」就成了常事。
從使用場景上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不計付利息,可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相比於紙幣沒有任何差別。同時,使用時應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
數字人民幣有哪些好處?
發行成本低、交易更便捷……
基於人民幣現金的支付、交易、反洗錢等,在現代 社會 管理難度越來越大,成本也越來越高。而發行數字貨幣,能夠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同時,中國版數字貨幣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體系的控制。
此外,在網路信號不佳的情況下,網銀和支付平台的支付功能常常會處於癱瘓狀態,而DC/EP的雙離線技術可保證在極端情況下,像用紙幣一樣,使用人民銀行數字貨幣。例如,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只要兩個裝有DC/EP數字錢包的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或支付功能。
普及下數字貨幣的專業知識
數字貨幣是以數字形式存在並基於網路記錄價值歸屬和實現價值轉移的貨幣。IMF官方定義為「價值的數字表達」。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簡稱DCEP。
數字貨幣的概念范疇十分寬泛,基於區塊鏈的(非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僅是其中一類。
❺ 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怎麼賺錢
數字貨幣交易所主要通過收取交易手續費、項目上幣費,以及數字貨幣做市商業務賺取差價等方式盈利。許多數字貨幣交易所還發行平台幣作為融資手段和交易所社區生態的通證,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發行平台幣的交易所超過20家,包括幣安的BNB、火幣的HT、OKEx的OKB,ZB的ZB,ZBG的ZT ,Dew的DEW等。
2019-11-08 13:55爆價值觀
數字貨幣交易所的盈利模式:
數字貨幣交易所主要通過收取交易手續費、項目上幣費,以及數字貨幣做市商業務賺取差價等方式盈利。
許多數字貨幣交易所還發行平台幣作為融資手段和交易所社區生態的通證,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發行平台幣的交易所超過20家,包括幣安的BNB、火幣的HT、OKEx的OKB,ZB的ZB,ZBG的ZT ,Dew的DEW等。
1、收取交易手續費
交易手續費類似於股票交易過程當中交易的轉讓費用,免手續費的交易平台是不存在的,交易平台主要依靠交易手續費來賺錢。
目前所知的很多平台都是千分之二的交易手續費,而部分剛剛開立的交易所是千分之一,或者有部分免手續費的時間,相對手續費可能比較低。
2、項目上幣費
在目前國內「炒幣者」的交易中,主要方式為投資者使用現金進行場外交易購買「法幣」(即在特定數字資產交易所中被認可的流通虛擬幣),再通過法幣購買該數字資產交易所中某一發行方發行的代幣。
代幣發行方而言,在數字資產交易所中發行一款虛擬幣的模式,類似於在交易所發行新股。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目前對代幣的發行沒有監管,因此投資者無法分辨發行方是否在做非法套現。
在全球范圍內,每天都有新增的數字貨幣幣種,都想要進入公開市場的交易所進行交易。相對於國內的股市審批制度,數字貨幣的上市交易並沒有審批環節,只有交易所收取一部分的「上幣費」。
目前一種代幣想要在交易所發行交易,發行成本主要有三部分組成,第一個就是上幣費,不同的交易所的費用不同;第二個就是空投福利,代幣發行方需要拿出一部分代幣給交易所,用於吸引投資者注冊投資,類似於P2P中的「羊毛」;第三部分就是交易所會要求以低價格投資一定比例的代幣。
對於代幣費的收取規模,據記者了解不同的交易所收費標准不同,有收取幾百萬元人民幣的,也有收幾百個比特幣的,但都在百萬級以上。
隨著投資者對海外炒幣的熱情高漲,大型數字資產交易所幾乎每天都有新幣上線,交易所的收入中很多來自於項目上幣費。
3、數字貨幣「做市商」業務賺取差價
數字貨幣市場火爆,另外一個原因是交易的要提供代幣交易的流動性,做市是要提供流動性,許多數字貨幣價格的暴漲,交易所充當了幕後推手。
由於交易所要充當做市商的角色,通過與不同對手方買賣交易賺得差價,而交易所在許多數字貨幣代幣上交易所時均會要求繳納一部分的代幣做為支持該幣種流動性做市的保障費用。
而這部分代幣對交易所而言是沒有成本的,所以交易所在做市過程當中的成本基本可以忽略不計。
數字貨幣交易所做市商,通過不斷買賣,創造流動性,充當做市商,同時賺取業務差價。
數字貨幣交易所的平台幣
數字貨幣的交易所本身也是創業團隊,他們發放平台幣換取BTC、ETH之後,到二級市場上賣掉,可以換回法幣,支持數字貨幣平台發展。
同時,平台幣主要有以下功能:
1、手續費折扣,這在OK、幣安、ZB等平台都非常常見;2、享受平台分紅;3、上幣投票;4、平台回購之後變成法幣;5、作為平台交易的基礎貨幣,增大流通性;6、享受數字貨幣平台的專項活動,通過使用平台幣支付活動費用;7、成為平台燃料(交易手續費的支付代幣)。8.打「新幣」,ZBG的ZT可以低價提前認購新幣,類似股票市場的「打新股」。
(5)2019數字貨幣交易大賽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交易所是指進行數字貨幣間、數字貨幣與法幣間交易撮合的平台,是加密數字貨幣交易流通和價格確定的主要場所。
與傳統證券交易所相比,數字貨幣交易所除撮合交易之外,還承擔做市商和投資銀行的角色。交易所的做市商角色能增加市場的流動性,交易所從中賺取交易差價。交易所的投資銀行角色為數字貨幣提供發行、承銷等服務,交易所從中收取上幣費,或者以交易所社區投票的形式收取保證金。
目前絕大多數數字貨幣交易所都是中心化的交易所,可分為法幣交易所、幣幣交易所、期貨交易所等。去中心化交易所是針對中心化交易所存在的諸多弊端,以及對區塊鏈去中心化共識的實踐而產生的交易所。
目前有三種中心化交易所:
法幣交易所
法幣交易所允許用戶將法幣轉換為數字貨幣,由於涉及當地的銀監法規,一般法幣交易所可以交易的法幣種類比較有限,目前全球共有23家數字交易所開通法幣交易且有交易額產生。法幣交易所可分為兩種:
一種是場內交易所如Coinbase、K網等,場內交易所是指可以直接通過信用卡或者銀行轉賬從交易所購買數字貨幣的交易方式。
第二種被稱為場外交易所,包括火幣網、ZB中幣、Gate等。場外交易所是用戶通過交易所撮合與另外一名用戶在交易所以外完成數字貨幣支付的交易方式。
幣幣交易所
幣幣交易所允許用戶將已經擁有的數字貨幣轉換成其他數字貨幣,整個交易過程不涉及任何法幣。因為受到的監管相對較松,主流的數字貨幣交易所都開通此項功能。
像法幣交易所ZB中幣旗下也有專門的幣幣交易所ZBG(www.zbg.com),在平台上可以方便地通過BTC兌換ETH,或者BTC兌換其他類別的數字貨幣。
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風險高,允許杠桿交易,受到各地法規的監管更加嚴格。並且交易門檻高,受眾面相對較小。目前全球僅9家數字貨幣交易所開通期貨合約業務且有交易額產生。BitMEX是純期貨交易所,也是交易量最大的數字貨幣交易所,日交易量超過200億元人民幣
❻ 數字貨幣合約交易平台有哪些比較靠譜
BEEX不錯,還有自己的平台幣BEE Coin BEE Coin是由BEEX發行的原生加密貨幣,簡稱BEE。總發行量為1億個,無預留且永不增發。BEEX將每周用平台手續費和活動..
❼ 2019潛力數字貨幣瑞波幣在哪裡交易
瑞波幣目前是排名第三的數字貨幣,因此很多交易所都有瑞波幣的交易。當然,更安全可靠的話,選擇頭部交易所要更加穩妥一些。
❽ 龍網Dragonex
新加坡dragonex龍網交易所龍幣官網簡介:dragonex.io龍網交易所是一個全球的區塊鏈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提供比特幣,萊特幣、llt流量幣、dt龍幣等數字貨幣的價格走勢及撮合交易,為全球范圍內的數字貨幣投資者提供一個可靠、放心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2017年10月份,dragonex龍網交易所公測,策劃模擬交易大賽,為了獲得第一批種子用戶,不僅設置了30萬LLT的高額獎金,還為每位實名的用戶送出500DT龍幣。
dragonex龍網龍幣簡介
龍幣(Dragon Token 簡稱:DT)是由DragonEx發行的一種基於以太坊ERC20標準的代幣,每一枚在平台存放的龍幣均享有項目分紅權。每天,DragonEx項目的交易傭金收入都會按照龍幣持有比例,分配給所有龍幣持有者。
dragonex龍網交易所官網:
[鏈接注冊DragonEx全球Top20比特幣交易所,享永久交易手續費4折優惠 ]( https://dragonex.co/account/register?inviteId=1070972 )
2018年功能區增加:
3月份將會完成幣幣交易區的上線
3月底將完成投票上幣策略
4月/5月將上線杠桿交易
6月/7月爭取完成大數據分析系統
關於APP端的usdt充提,網頁改版,增加技術指標等很多小功能都在逐一實現中……
[微笑]全球戰略層:
建立全球運營中心。
英文版本上線。
建立海外社群。
DT龍幣挖礦方式
龍幣不會進行ICO,也不能通過預挖等方式獲得。
所有的龍幣只能通過「挖礦」的形式產生,挖礦的唯一方式是在平台進行交易。「礦工」(即平台用戶)通過交易行為對平台產生貢獻,平台對「礦工」發放龍幣作為獎勵。
龍幣的發行總量為37339500枚,且承諾永不增發。
DT龍幣釋放規則
龍幣是基於以太坊智能合約的代幣。從創世發行開始,智能合約一共將進行3650次釋放,每次釋放的時間間隔為24小時,每365次釋放為一個周期。
首個周期內,合約每次將釋放51200枚龍幣;每個周期的產量較上個周期相比將會降低50%。
DT龍幣分配機制
平台每天會對「礦工」挖礦情況進行統計,統計周期為當日0:00:00-23:59:59;每次智能合約釋放龍幣後,平台將按照統計數據,於次日分配新發行的龍幣至對應「礦工」賬戶。
「礦工」通過交易行為挖取龍幣,但挖出的龍幣並非100%歸礦工所有,其中:
①「礦工」分得30%的龍幣獎勵
②市場經紀人分得20%龍幣獎勵。(市場經紀人:「礦工」A在注冊時若使用了用戶B的邀請鏈接,則B為A的市場經紀人)
③DragonEx項目方分得10%區塊龍幣獎勵(凍結一年:用於項目市場推廣)。
④DragonEx項目方分得40%區塊龍幣獎勵(永久凍結:用於平台技術研發、引進人才、項目運營、回購龍幣並銷毀等)。
註:以上採用新加坡標准時間(UTC/GMT+08:00)
DT龍幣分紅機制:
①每日平台收益的100%將按照龍幣持有比例,全部分配給龍幣持有者。
②平台將於每日23:59:59對龍幣持有者的余額進行快照。由於當日挖取的龍幣將於第二天到賬,故用戶當日可分紅龍幣=快照數據+當日挖取龍幣。分紅將於次日發放,以USDT的形式發放至各持有者賬戶。
③分紅公式:
項目方待分紅收入 = 交易手續費 + 項目其他收入
持幣用戶分紅收入 =
待分紅收入*【個人龍幣持有數量 /(龍幣已發行數量 - 龍幣已銷毀數量)
具體事情,可以追溯到1月20日左右,當時對
[龍交易所感興趣可以看一下] 龍網交易所 對龍幣的研究不仔細,只通過,知乎了解,導致對交易所排名、交易量都不是很清楚,當時判斷感覺不可靠安全,錯過機會。當時龍幣(DT)降到到歷史最低14塊左右,而我當時可調動的資金能買10000枚左右,按照上面的分紅機制,每日利潤能達到1500元左右,一個月收益可達4.5萬。同時,假如龍幣上漲,還是雙份收益,哪怕不太可靠,只有持有一個月左右。事實上現在DT上漲DT到38元,漲了2.5倍。假如當時我認真一點,用數據說話,計算得失,至少能收入第一桶金。最壞的打算是投資後持續下跌,甚至跑路,這個損失我還能夠承受,收益大於風險,總體上利大於弊。這是我今天才仔細想到的,真是事後諸葛,錯失機會,要好好的復盤。
每次有機會的時候,都是遲疑態度,還會左右搖擺,最容讓機會在眼前消失。我可能看到紅利的方面,還沒有直面到危機,所以總感嘆大失良機,也可能這是本能自我保護機制對自己的最大保護。其實,最主要的原因還是自己沒有研究清楚明白,似懂非懂的,導致錯失良機 要好好的復盤。
在自己能接受的損失范圍內。會有一個平常心去對待,也不會影響自己的生活質量。更不會走上不歸路。要研究清楚。分析利弊。同時計算周期。和投資數量,總體衡量得失。最最重要的還是。學習提高,做一個有真正本領的人。
分析數據。錯失良機,這是我現在才想明白的。當時只是一味的患得患失,沒有用數據說話,來輔助自己的判斷。老是想當然,一點不果斷,這是投資大忌。數據要包括時間,空間,數量,權衡利弊得失,不要投機。
有的時候被一條信息左右自己投資的決心,就像入魔了一樣,很武斷的就去投資了。回想起來,有3到4次。
第一次是買BIG幣的時候 。也是第一次體驗實際數字貨幣交易。當時剛接觸007不寫就出局,很崇拜李笑來。在了解到他搞的交易所和相關代幣,感覺很有前途。BIG當時60多塊錢一個,懷著激動和買百倍幣的心思,嘗試買了一千塊錢的,是從0到1的突破。仔細想想,當時自己搞懂了嗎?這就是盲目的投資,投資都不是,是典型的投機。
第二次買柚子EOS。 真是感覺瘋了,那段時間幣圈滿世界都在談EOS的偉大,技術的革命,以後是千倍萬倍幣,也是實現人生財富自由的希望,甚至超過比特幣。可笑,就盲目的跟買,當新韭菜。就在1月13日晚,EOS歷史最高點130多的時候買了80個。真的,當時一分鍾一個價,突突的往上漲。感覺不買,下一秒鍾就會往上漲,很武斷的就買了。第二天,一下子開始掉了下來,到70,再到2月6號的40多,現在60左右徘徊,真是站在歷史最高點超頂,可悲呀。
第三次也是買柚子EOS。 在柚子突破最高140後往下掉,在100到90左右徘徊時,當時還在想,可能掉到最低了,不買又漲了,就動了抄底的想法,在80時,買了60個,投入5000元,沒想到,還是插在了半山腰,又當了一次韭菜。
剛才講了收益,現在談談風險。最主的是數字貨幣疲軟,沒有交易量,就沒有分紅,連鎖反應導致龍幣DT也會從現在的30多一個暴跌,大家都拋,最後為零。和的公鏈基礎鏈幣不一樣,可能長期持有會成為百倍幣,交易所代幣依靠交易所,交易所經濟來源是交易量,到時候90以上的交易所都會完蛋,那交易所代幣必完蛋。
我剛開了一個免費的知識星球,邀請志同道合的兄弟一起分享分紅交易所。
❾ 哪個數字貨幣交易平台交易量大
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有BTCC、雲幣網、有幣、一幣網、中國比特幣。
1、BTCC
最初以「比特幣中國」的名字創立於2011年,總部位於上海,是中國第一家比特幣交易所,也是目前全世界運營歷史最長的比特幣交易所。經過五年成長,BTCC在數字貨幣交易所、礦池、支付網關、用戶錢包、區塊鏈刻字等領域均有布局,已成為一個綜合性服務平台。
注意:
1、投資數字貨幣是非常需要技巧的,同時也是要非常謹慎小心的,畢竟不是誰投資都能賺錢,一個不小心就可能跌入深淵,所以補足這方面知識非常重要。
2、在短期到中期內,你不應該對數字貨幣投資產生太多依賴。在最壞的情況下,你應該准備好承擔全部資金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