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法定數字貨幣」
法定數字貨幣就是由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在中國就是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這種數字貨幣可以進行普通的網上移動支付,也可以進行掃碼支付,跟支付寶、微信的使用方法一樣,非常方便。
這種新型法定數字貨幣其實要比現有的移動支付手段方便很多,原因有三點:
一、法定數字貨幣不需要進行銀行轉入與提現。
我們現在使用支付寶與微信都需要先在支付寶與微信上綁定銀行卡,然後將銀行卡裡面的錢轉到支付寶與微信上,非常麻煩。
但是法定數字貨幣本身就是儲存在銀行卡賬戶中,所以不需要轉入與提現的操作,大家可以直接在ATM機上提取數字貨幣,也可以直接使用APP來付款,非常方便。
② 新開發的數字貨幣有哪些
新開發的數字貨幣:是央行法定數字貨幣,10月8日,深圳宣布向個人發放1000萬數字人民幣紅包,每個紅包金額為200元,紅包數量共計5萬個。與此前小范圍的試點相比,數字人民幣的試點范圍首次擴大到了公眾層面,而且是首次以現金紅包的形式「露面」。
從開始研究至今,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究探索已有六年時間。目前,隨著試點范圍的不斷擴大,數字人民幣逐漸露出真正面容。盡管官方還未公布真正的推出時間,但以當前的進度來看,數字人民幣距離真正的「呼之欲出」應該不遠了。
拓展資料
一、數字貨幣的特性
對數字貨幣進行深入了解的基礎上,認為數字貨幣具有以下特性。
其一,數字貨幣無須聯網,手機碰一下便可完成支付。現如今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銀行卡,進行跨行、跨地區、跨境業務時,必須要通過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中國銀行卡聯合組織(簡稱銀聯),由銀聯統一進行轉接、清算和安排,最終的支付清算信息才能夠讓中央銀行有效掌握。
但隨著近幾年像支付寶、財付通、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業務迅速地發展,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支付結算系統選擇直接與商業銀行的支付結算系統相互連接,繞開了央行銀聯的管理,這種迅捷的第三方網路支付方式雖然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人們的日常支付。但會導致央行無法掌握具體支付清算信息,也難以追蹤資金流向。
所以我國央行在2017年成立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清算平台(簡稱網聯),並發布通知要求所有第三方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支付業務都必須通告網聯平台統一處理。
但是今後央行未來要是能夠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在辦理支付清算業務時,既不需要相關聯的商業銀行的間接介入,也無需專門的網聯、銀聯機構直接介入。直接由中央銀行對法定數字貨幣的支付清算業務進行統一管理。
其二,具有比微信更加便捷的特性,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安全性更高相比較實體貨幣和私人數字貨幣,法定數字貨幣的安全性主要體現在其具有不易偽造性和可控的匿名性。通過各種非法手段偽造、變造的貨幣,雖然貨幣上的冠字型大小碼具有唯一性,但造假者依然可以進行作假,對同一冠字型大小碼重復復制。
而法定數字貨幣一經發行,任何個體在交易時便無法輕易更改或者非法使用,其安全性不僅依賴於硬體上的安全來保障。更可以通過P2P網路架構,在區塊鏈技術的適用下依賴其特有的密碼學技術來保障其安全性,有效防止其被篡改、竊取。
並且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也不是完全的匿名,理想化設計是可控的匿名性,具體表現為前台是否實名可由賬戶持有者自願決定,但後台必須是完全的實名制。
這樣一旦發生法定數字貨幣被盜竊、通過法定數字貨幣洗錢、逃稅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及時追蹤發現,有效防止犯罪行為的發生。但我們必須指出由於當前我國的數字貨幣還處在初步發展階段,目前還具有一定的風險性。
③ 數字貨幣支付效應是什麼
伴隨著互聯網處理技術的快速發展,數字貨幣成為國內外關注的重點。從實際而言,法定數字貨幣為我國銀行之間的支付與清算提供全新渠道,為增強貨幣政策的實用性和有效性提供支撐,為金融資產流通提供便利,從長期看法定數字貨幣對總體經濟效應起正向作用。因此,本文就法定數字貨幣對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的影響進行分析,闡述法定數字貨幣流通所產生的經濟效應,以供參考。
一、引言
④ 法定數字貨幣是什麼意思
法定數字貨幣是由某個國家發行和認可的數字貨幣,這個數字貨幣的信用是國家信用,類似於我們現實生活之中的紙幣,也是每個國家發行的貨幣。在中國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發行的數字貨幣為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指對貨幣進行數字化。數字化不是指掃描。這一點就如同數字簽名一樣,數字簽名不是指將你的簽名掃描成數字圖像,或者用觸摸板獲取的簽名,更不是你的落款。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⑤ 央行數字貨幣的潛在影響
2020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在工、農、中、建四大行內測的消息在網路上不脛而走。兩會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接受媒體采訪時,再次透露了法定數字貨幣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數字貨幣測試進度的加快意味著數字貨幣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正式進入商用,數字貨幣在改變貨幣體系的同時,可能對銀行業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此,本文首先介紹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概況,而後探究其對宏觀政策機制及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央行數字貨幣概述
(一)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
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全稱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對應的英文縮寫是DC/EP(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
DCEP實際上是一種電子現金,是紙幣的數字化形態,其功能屬性與紙幣完全一樣,具有價值特徵。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特點
1.DCEP屬於流通中現金,而非銀行存款
現有貨幣體系主要可分為M0、M1和M2,M0是指流通中現金,M1包括M0和單位活期存款,M2包括M1、居民儲蓄存款和單位定期存款。DCEP的定位和紙幣一樣,對應M0,即流通中現金。
2.商業銀行無需為DCEP支付利息
由於DCEP屬於M0,並非銀行儲蓄,故不計利息,DCEP持有人也無法獲得利息。
3.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拒收
DCEP由央行發行,國家信用背書使其具有官方賦予的價值特徵,因而具有穩定性和無限法償性。
4.DCEP不需要銀行賬戶和網路即可實現支付
DCEP支付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現有的銀行卡支付業務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DCEP支付採取的是賬戶松耦合的方式,即脫離銀行賬戶,在雙方數字錢包間實現資金轉移。DCEP依靠一個公共賬本記錄持有關系,這種關系表現為公鑰地址與數字貨幣DCEP的對應,數字錢包通過其存儲的私鑰操作公共賬本內的轉賬。
DCEP可以脫離網路實現終端到終端的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就可以支付,也可以在有第三方服務商的場景下依託網路完成從終端到遠端的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數字錢包間直接實現DCEP互轉,本質只是記錄操作指令,最終仍需在觸網後上傳到賬本上執行才算完結。
5.DCEP具有可控匿名性
銀行和商家需要經過客戶允許才有許可權查看用戶的交易記錄及信息,這種可控匿名性一方面保護了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另一方面也使得央行可以清晰高效地捕捉每一筆貨幣交易的流轉信息,打擊洗錢、匿名操縱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1.減少紙鈔發行成本
由於數字貨幣只是一串數字代碼,無論是生產還是流通,都不會再產生任何費用,並且具備較強的防偽功能。
2.移動支付普及,現金使用頻率大幅降低
目前國內絕大多數交易場景,均已實現了移動支付,擠佔了傳統現金的使用空間。DCEP與其它移動支付方式相比並無本質不同,有限匿名性是其主要差異化特點。
3.有利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
傳統的現金交易的匿名化,給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帶來諸多麻煩,而數字貨幣的唯一標識性,方便監管部門回溯整個資金融通鏈,以便進行更有效的監控。
4.維護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
國內外一些金融中介機構積極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私人數字貨幣,嚴重影響了我國主權貨幣的使用,正在滲透和分流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發行DCEP能夠在中央銀行層面形成統一的基於國家信用的數字貨幣,既實現了紙幣時代國家信用的延續,也順應了貨幣數字化的潮流。
5.優化現行貨幣支付體系,提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通過發行數字貨幣,可減少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所提供支付功能的依賴;同時,使央行可以全程監控貨幣的流轉信息和投放領域,提高貨幣流通市場監測-統計-評估-政策制定的效率,減少貨幣政策傳導滯後性。
(四)央行數字貨幣與傳統支付方式的區別
與傳統紙質現金相比,DCEP具有 無需找零、易保存、易統計計算、不易丟失 等優勢;與第三方支付相比,DCEP還具有以下特點:
信用保證
銀行賬戶
離線支付
結算主體
消費記錄
央行數字貨幣
國家
可無銀行賬戶
是
央行貨幣結算
可控匿名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備付金
需要銀行賬戶
否
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
容易追蹤
乘公交車掃碼、乘地鐵掃碼、支付掃碼……人們的生活已進入電子支付時代,但這些軟體都是不通用的。這一點在未來數字貨幣推行後,將有極大改觀。另外,目前的移動支付會留給商家一些「痕跡」,購買後商品後,商家會依據大數據向消費者智能推薦相關商品。而DCEP所具備的可控匿名特性,使消費者在付款後,除經貨幣當局授權外,商家、銀行、第三方平台均難以追蹤其消費記錄。這樣既能確保客戶的信息安全,也能減少商家對客戶的不當營銷。
從本質上看,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僅僅是對目前人民幣結算方式的電子化改進,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對人民幣現鈔的替代。
(五)數字錢包
數字錢包是容納數字貨幣的「容器」。盡管央行對數字錢包的解說少之又少,但從目前網傳的截圖看,該APP包括「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碰一碰」(類似於NFC的近場支付功能)幾項功能。用戶可以很方便地將銀行資金兌換為數字人民幣,所兌換的數字貨幣還會顯示出來源銀行,以便用戶進行資金動向管理。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宏觀影響
(一)對貨幣派生機制的影響
DCEP的投放,類似於紙幣的投放,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層運營體系,即由央行向商業銀行投放,商業銀行再向 社會 公眾投放。央行不直接面向公眾和企業,不參與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
DCEP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意味著DCEP下的貨幣體系符合傳統的信用貨幣派生機制。貨幣創造主體依然是銀行和實體部門,央行只是起到調控作用。此外,DCEP投放模式和傳統基礎貨幣的投放,對現金、法定準備金和超額准備金而言沒有本質區別。
DCEP延續傳統貨幣派生機制的同時,或在基礎貨幣和貨幣乘數兩個方面對其產生影響:
1.DCEP將重構基礎貨幣結構
(1)央行或將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 傳統模式下央行基礎貨幣結構分為兩部分,一是貨幣發行,即央行印製的現鈔;二是金融機構在央行的存款准備金。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備付金後,央行將基礎貨幣開設一個分項,即非金融機構存款。央行數字貨幣作為M0,既可以作為現金使用,也可作為存款准備金或者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的備付金。按其支付用途推測,未來央行基礎貨幣科目或將開設新的細分項來專門記錄DCEP,例如在M0、存款准備金、非金融機構存款科目下分別再設置DCEP子科目。
(2)或將對貨幣流通模式產生一定影響。 首先,對於銀行間市場而言,DCEP的支付便利性意味著金融機構同業結算選擇使用傳統支付方式的傾向下降,而使用DCEP進行同業清算/結算的傾向提高。其次,對於企業和零售業務而言,由於DCEP保存便利的特性,大量DCEP將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企業和個人手中,因此流通中現金將增加,而商業銀行存款、第三方支付機構結存資金將減少。
2.DCEP將從正反兩方面影響貨幣乘數
(1)銀行持有超額准備金的動機下降,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由於DCEP支付便利、清算速度快,減少了在途資金量,用DCEP進行清算可以降低對清算賬戶資金的依賴,從而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2)現金漏損率增大,導致貨幣乘數降低。 現金漏損指客戶從銀行提取現金,從而使一部分現金流出銀行系統,現金漏損與存款總額之比稱為現金漏損率。出現現金漏損會減小銀行創造派生存款的能力。DCEP便於保存的特性或將提高企業和個人持有現金的可能性,從而提高現金漏損率,導致貨幣乘數減小。
DCEP大規模推廣後,貨幣乘數到底是提高還是下降取決於上述兩種力量的對比。
(二)對貨幣政策的潛在影響
1.DCEP可以提供新型價格工具
理論上商業銀行無需對用戶持有的DCEP付息,但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計息,則DCEP利率可作為新型價格工具,特別是若央行對DCEP 計負 息,甚至可用來打破零利率下限。
目前央行對商業銀行法定存款准備金支付1.62%的利率,超額准備金利率0.72%,對個人持有的現金則無法付息。DCEP推出後,可以對個人手機中持有的「現金」進行計息。例如,對商業銀行持有的庫存DCEP支付利率,該利率類比於超額准備金利率;對個人持有的流通中DCEP也能支付利息。
因為DCEP詳細記錄了持幣所有者的「現金」,邏輯上央行可以針對不同持幣者進行差異化的利率定價,這提供了一種類似於定向降息和定向降準的新型價格工具。
零利率下限之所以存在,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現金總是資產配置中一個備選方案,而現金在傳統貨幣體系下名義利息為零。因此,在當前貨幣體系下,即使貨幣當局制定了負利率的貨幣政策,人們也總是可以通過持有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帶來的影響。而一旦數字貨幣這類現金的名義利率為負,則人們將無法通過持有此類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的影響,這將提高負利率政策的有效性。DCEP大規模應用後,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負向計息,人們也不得不持有DCEP,這使得負利率成為可能,從而達到央行通過負利率政策刺激經濟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只是闡述了DCEP作為實施負利率工具的可能性。在實際操作中,是否實施負利率,取決於我國的金融體系結構及所處經濟狀態。
2.DCEP有助於提高調控效率
DCEP可便利追蹤並控制資金流向,有助於央行開展更有效的結構調控。
傳統的現金體系下貨幣政策側重於總量調控,結構性調控功能較為薄弱。央行的寬貨幣政策向寬信用傳遞,需要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傳導中介。央行對信貸投放的結構調控往往效率較低,若市場定價機制失靈,則信貸結構往往偏離最優狀態,即信貸不能有效的傳導至需要的企業和個人。而DCEP能有效捕捉資金流向。基於DCEP這一特徵,央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可達成更具靈活性的資金定價,從而激勵銀行在信貸結構上回歸最優狀態。例如,央行可針對不同的銀行信貸資金流向,根據其風險情況制定不同的流動性價格,從而規避銀行因無法追蹤資金流向而產生的風險考核激勵問題,提升定向降准、定向降息等政策的可測性和效率。
3.DCEP可以降低監管成本
DCEP可控匿名的特性,使得對於央行而言,對客戶交易信息的記錄更為便利,從而降低央行監管成本。
傳統監管框架中央行及其他金融監管部門如果需要獲取統計指標、財務報表數據,通常採用現場、非現場檢查等方式,成本較高、時效性較弱。尤其是追蹤一筆特定資金的具體流向,則必須獲取資金流轉途徑的所有賬本。DCEP全面記錄了交易信息,意味著央行DCEP系統記錄了數字貨幣權屬、交易流水等詳細信息,無需再額外獲取賬本即可了解資金流向,從而大幅降低了監管成本。
三、央行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DCEP將影響銀行活期存款規模、增加吸儲成本
對居民而言,不論是定期存款、理財產品,還是貨幣基金,贖回和提取總是面臨一定限制,不如活期存款方便,因而企業和個人始終願意持有一定數量的低息活期存款。DCEP大規模推廣後,企業和個人有可能將銀行活期存款兌換成DCEP,將部分資金沉澱在數字錢包中。換言之,有可能是DCEP對活期存款形成替代,而非僅對現金形成替代。由於DCEP是央行的負債,而非銀行負債,DCEP的推廣可能導致銀行活期存款「脫媒」。此外,銀行存款與DCEP的轉換較為便捷,可能導致存款的穩定性降低。銀行為了穩定活期存款來源,負債端存款利率或將上行。
(二)DCEP將影響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相比第三方支付機構側重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銀行經營的清算結算業務中,為銀行同業及企業間提供的大額支付清算業務,可能是其具備一定優勢的領域。若未來DCEP僅替代小額零售支付,則商業銀行大額支付清算結算規模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然而根據目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公布的信息,央行數字貨幣也可應用於大額支付清算場景。例如,銀行可在DCEP業務庫之間轉移資金,業務庫發揮了同業清算賬戶的功能。因此,DCEP的推廣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三)DCEP數字錢包將提高客戶黏性
在第三方支付盛行的時代,銀行APP的應用場景較少,使用頻率較低,DCEP的推廣或將改變這一現狀。在雙層運營體系下,DCEP數字錢包的推廣,將提高銀行客戶使用銀行APP的頻率,從而提高客戶黏性。同時,銀行可以通過建立開放平台,聚集合作夥伴,讓最終用戶可以通過不同介質、渠道,在日常的生活和消費中使用數字錢包的服務。商業銀行可以抓住該機會獲得活躍流量,增加客戶數量,發展開放銀行服務。
(四)DCEP將有助於提升銀行運營效率
數字貨幣減少了紙質貨幣的流通成本,提高了銀行的運營效率。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交易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的現金管理成本;另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貯藏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在現金整點調運以及保管環節的人力物力支出和安保要求。DCEP沒有折舊,不需要物理空間儲存,也不需要空間上的調運,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日常經營成本,提高商業銀行運營效率。
四、結論
總體來看,央行發行DCEP的潛在影響體現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
從宏觀層面來看,DCEP或將改變央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一方面,央行在負債端的「基礎貨幣」科目中或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另一方面,DCEP大幅推廣後或對傳統的M0、超額准備金、第三方機構備付金規模產生影響。同時,DCEP可以作為一種新型價格工具,提高宏觀調控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從微觀層面來看,DCEP對銀行經營有利有弊。 有利的一面是或可通過數字錢包提高客戶黏性,藉助DCEP的電子化貯存手段提高運營效率;不利的一面是可能提高負債成本,降低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李峰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會計學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胡浩繫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本文作者介紹:芝加哥大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及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
⑥ 數字貨幣對支付體系產生的影響分析
目前國內外對於數字貨幣的研究依舊處於較少的狀態,國外的一些研究中,主要是圍繞著比特幣進行分析介紹,包括銀行基於數字貨幣所產生的新的影響以及相對應所發展出來的監管問題。相較於國內的研究報告來說,國外的研究體系更為的全面,對於數字貨幣所研發的技術形式以及在實際應用中,對於整體的金融環境所產生的新的創新點,包括監管制度上和發展過程中的行為也有較為深刻的研究和分析,在如今 科技 快速發展的 歷史 長河中,數字貨幣也的的確確對支付體系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並且反響巨大。
正如大家所擔憂的那樣,數字貨幣的確會對金融市場格局和經濟發展形勢方向的各個方面產生一系列極其重要的影響,尤其是對具有基於使用分布式賬本的嵌入式分散支付機制這一獨特形式的當紅數字貨幣。影響覆蓋了極大的范圍,其中直接包含了對現階段行業內業務模式和系統的潛在破壞隱患,並且一定程度上也的確促進了新的經濟形勢的形成和發展。與數字貨幣相關的與時俱進的創新點有很多,其中就包含了資產方面的一些新的創新點,貨幣都是自動發行各方都不擔責任,在支付方面也有一些新的突破,這種基於分布式分類帳最終被允許進行對等傳輸,即使當時依舊處於不涉及可信第三方的情況。
這種形式的創新點大大的促進了一些零售支付交易的形式和途徑,其中就包含了電子商務、跨境交易和個人付款等等。並且還有一個個更大的優勢,就是他們所對應的最終用戶可以享受到更快和更便宜的優勢。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問題,比如支付系統效率或許也會有一定的影響,一些行業內潛在的風險也油然而生。對於長期的發展而言,互聯網方面的競爭與合作會有更加緊密的聯系並且發酵出新的優勢,因此,數字貨幣的發展對支付體系的確會有極大的影響。
數字貨幣的價值極其深遠,但不同於傳統的電子貨幣,數字貨幣更多的是對於時間節點上進行的貨物或者服務,甚至是一定數量的主權的貨幣進行交換的依賴性。不過對於這種交易體系的管理通常還是由後台計算機所設定的協議來決定。
對於數字貨幣而言,通過支付方式的不同,其自身的價值會從付款人隨著支付而轉移到收款人。正如前文所說數字貨幣的以分布式分類帳作為自身最關鍵的創新形式,這種新的創新形式為人們提供了在沒有信任的情況之下依舊可以遠程的進行電子層面價值的交換,也就是傳統意義上我們所說的在沒有中間人的情況之下並且雙方都毫無信任依舊可以進行轉賬或者貨物的買賣。對於自身的支付賬戶,也會有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包括人臉識別系統來驗證其真實身份並且也會設置基於安全性而考慮的訪問密碼。使用人或者付款人必須以自身賬戶進行合法交易。
對於數字貨幣的制度安排,也有了新的計劃和形式。對於數字貨幣通常是由很多個機構在背後進行運轉,並且也能提供例如錢包等便民人性化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的中央銀行,其自身就包含了我也 社會 提供支付清算的法定責任。當前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基於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對全國的 社會 交易行為以及交易資料進行統一的清算服務。由此可見,我國的中央銀行是我國支付系統中的核心樞紐,但是數字貨幣卻恰恰打破了這個平衡,數字貨幣更多的是去中心化形式,跨過了統一清算的支付體系。如果大規模推廣,我國的中央銀行將會受到重大的挑戰。再加上數字貨幣本身的特點,人們無法及時的掌握到交易信息,由此便會自身輸很多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行為,對於監管制度也產生了一定的問題和挑戰。
對於我國的商業銀行也會因為數字貨幣的推廣受到極大的挑戰,支付服務是商業銀行最基本的功能之一這也將會因為數字貨幣的推廣而受到極大的挑戰,我國商業銀行也會因為數字貨幣的推廣,其支付業務的收入也會大大降低。就目前而言,商業銀行依舊是整個 社會 支付市場的核心和重要入口,在支付體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當數字貨幣被大力推廣之時,大眾也將繞開商業銀行這個支付的關鍵樞紐,數字貨幣將會開展去媒介作用,這也就嚴重削弱了商業銀行自己本身的支付功能,並且降低其本身的收入。另外,商業銀行自己本身的存款業務也將受到極大的挑戰和威脅。
存款作為 歷史 悠久的項目之一也是商業銀行生存的根本。對於現代整個金融體系而言存款業務扮演著無法替代的重要作用,數字貨幣的持有人也將因為數字貨幣本身的特殊性而不再把貨幣存入銀行,這就變成了隨時可用的現金可以獨自保存隨時持有,既滿足了支付的自由性也帶有一定的存款形式。
為了保證中央銀行的地位以及各類其他銀行的基本生存環境,並且也為了掌握對數字貨幣的控制權和主動權,中央銀行也必須主動介入並且控制研究適合中國國情的數字貨幣以此來真正的做到便民和對行業的革新。建立不同於傳統的貨幣支付和業務體系,推廣基於數字貨幣而產生的新的支付體系。通過自身的努力,最大限度的減少國家無法控制的數字貨幣的大量發行以及其發行之後對公眾以及國家支付體系產生的不良影響和沖擊,並且最終理應保持中央銀行在當下的支付環境中的核心地位。國家商業銀行中擁有最為核心的資源和人才,再加上現階段的領先技術,我國在金融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和基礎,理應加強各銀行之間的合作,並且統一發行適用於當下國情的數字貨幣。
分類帳形式的數字貨幣確實從根本上革新了一個領域,是支付領域當中真正興起的一個新的發展方向,一個新的方向的產生必定帶動著整個行業進行各方面的發展和創新,由此也刺激了傳統的支付方式,進而導致整個領域的新的整體創新和發展。 科技 技術的進步是一切創新的前提和關鍵,由此也促進了支付服務隨著主流的變化而產生新的創新變化,由此的連環效應對這些服務的需求也大大上升,並且整體的供應鏈也產生了新的影響和新的變化。
如今的記錄和分類帳已經從傳統的紙質記錄轉變為如今的電子形式,進行長久的保存和整體系統的轉換,這種進步和變化增加了交易的速度,並且提高了交易的可靠性,也最終降低交易本身所帶來的風險。並且如今的 科技 技術已經足夠支撐支付技術成本的降低,通過低成本的支付技術,是一個新的支付計劃的產生提供了先決條件,例如當下的移動式貨幣計劃。近幾年來頻繁出現各種對傳統支付技術新的挑戰和創新,也頻繁出現了各種企圖替換掉傳統交易方式的貨幣交易形式各平台,有些平台將創新的重點放在了用戶身上並且基於這些用戶提供一些特殊的服務,由此也並不會脫離可信度高的中央實體。
對於現代支付技術的創新點來說,主要還是圍繞著四個方面,包含了移動支付技術,積分技術和制度劃分,以及區域貨幣管理和運用,最後是金融框架的整體服務和連接。數字貨幣計劃理論上應當包含著新的分散支付體系和一個新的貨幣幣種。所有的方案都應當具有公開的,並且大眾可見的分類賬加以保存和共享並且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調取。每個數字貨幣計劃最關鍵特徵應當是基於用戶來說,其自身有權利和能力對這些分類賬進行有效的改變,這一過程應當被允許。
由於網路交易的特殊性,大多數貨幣在交易之時會進行交易加密,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加密貨幣,他們通過對應的加密方法達成了有效的共識,為我們的交易提供了保障。盡管我們引入了新興 科技 以及交易體系,但我們當初的基本的支付結構依舊沒有改變。
對於支付來說,我們的核心依舊在於中央的分類賬,這種結算形式理應集中於中央,不應該被劃分和挑戰,在一個中央機構的管理中進行統一結算會更為的安全和可靠,並且也是傳統形式上的結構和過程,以清算銀行作為基礎將會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責任承擔和安全保障,例如我們國家的中央銀行就是一個鮮活的例子,也是我們支付的最主要的樞紐。
作為每一個支付的參與者,一般來說主要是商業金融機構在背後與中央銀行進行合作來對分類賬進行記錄和核對,這種記錄也反映在銀行自己內部的分類帳之中,由此能有雙重保障對支付體系安全性來說是一個更為重要的保障。對於個體用戶和一些零散的附屬機構,甚至於一些較小的支行來說,他們的交易過程都會以分類賬的形式有所記錄並且保留。
新計劃中的加密貨幣和數字貨幣新的平衡,再以新的分散支付體系和新的貨幣的問世。這種行業的整體創新在一定程度上類似於早期的貨幣和支付系統的產生。在最初,他們的創建也不受中央銀行的控制並且由此也產生了極其多的 社會 問題和支付問題,也會涉及安全性。也由此讓我們有了一個更為深刻的反思,也應當有一個,更為妥善的處理結果。
經濟和金融的核心問題總是圍繞著貨幣和支付來展開,並且以這個為中心,發展出了很多新型產業。在較短的時期之內,國家的中央銀行所推出的政策問題或許會對我支付系統以及相對應而附帶的產業有所影響。
如果數字貨幣的這一種支付方式和運轉方式能夠被廣泛使用,甚至是大數額的資金交易或者轉賬以及一些企業或者個人對不同國家進行的資金轉移和基於匯率而計算的資金總額,這也會對國家中央銀行以及相對應的責任機構和領域產生重大的影響,例如當你支付時,就會牽連到支付系統監管和審查問題以及對應的機構和制度監管部門,還有金融的整體的穩定性,以及基於國家形勢所推廣的貨幣政策,這一些對支付問題核對您的支付系統進行的影響,或許會更加的突出和明顯。
數字貨幣最大的突破,是允許使用分散支付系統進行支付以及價值的平等交換。銀行的存款附帶有數字記錄,並且作為銀行本身也深受人們的信任,其自身的數據也具有一定的有效性,而相較於貨幣支付,這樣的數據就可能會被復制不止一次,並且被保留的時間也會被大大減少。也正因為如此,數字貨幣在基於與價值交換人不信任的前提之下,自身的數據卻可以公開使用。所以我們也需要要求相對應的用戶和群體對由此產生的特殊機構進行一定程度上的信任,在網路環境中建立一個可靠的支付規則。
⑦ 一文讀懂SWIFT與數字貨幣、清算系統之間的區別
數字貨幣,簡稱為DC,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貨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
數字人民幣,是指由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主要用於滿足國內零售支付需求。央行將數字貨幣(DCEP)定義為「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SWIFT:全稱「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是國際銀行同業間的國際合作組織和國際結算系統,成立於1973年。目前,全球大多數國家的銀行均已使用SWIFT系統。SWIFT的使用,為銀行的結算提供了安全、可靠、快捷、標准化、自動化的通訊業務,從而大大提高了銀行的結算速度。
簡而言之,SWIFT是銀行用來進行快速、安全跨境支付的主要安全信息系統,它可以保障國際貿易暢通無阻,已經成為當前國際貿易金融服務的主要機制。目前,幾乎全球所有的金融機構都在使用SWIFT系統的服務。
目前,大家都在關注正在進行之中的俄烏戰爭,2月26日,美國、歐盟、英國和加拿大發表共同聲明,宣布禁止俄羅斯使用SWIFT(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系統。
有觀點認為,數字貨幣將改變未來的貿易結算方式,SWIFT系統將會被數字貨幣所取代。那麼,這一認識是否正確呢?要搞明白這一問題, 需要弄清數字貨幣與SWIFT以及清算方式之間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數字貨幣是電子版的貨幣,如數字人民幣,它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就是電子版的人民幣。它與支付寶、微信支付不一樣,後者僅是一種支付和結算手段。
而 SWIFT實際上是一種多幣種的電文處理系統,是國際支付結算體系中的電訊通道。因此,SWIFT從本質上看與支付寶、微信的支付平台功能很相似,也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種支付方式,一種結算系統。
區別在於,SWIFT結算的貨幣主要是美元,而支付寶、微信結算的貨幣是人民幣。
事實上,SWIFT主要用於信息流傳遞,不涉及具體清算,也不影響資金流。
二、SWIFT是以美元為基礎設立的全球金融信息傳輸系統
現在全球都在使用SWIFT系統,並非是由於這一系統技術多麼先進,而是因為它是以美元作為支付貨幣,所設計的一個為支付、清算、結算而傳遞信息的系統。由於美元是世界貨幣,目前在國際貿易中,使用美元清算、結算的比例高達87%,所以才凸顯出SWIFT系統的重要性。
清算系統 是指一套銀行的賬戶體系以及相互之間資金劃撥交割的會計規則。資金進行劃算,需要有效的憑證和指令作為依據,即業務信息,這些信息的傳遞方式,可以是指定的,也可以是各自選擇的,而SWIFT就是傳遞方式之一。
實際上,並不是所有的國際清算和結算都通過SWIFT傳輸信息,還有一定數量的紙質信息無法通過SWIFT系統傳輸。而且,國際上也沒有任何法律文件規定,國際清算和結算,必須要通過SWIFT傳輸信息。
SWIFT是一個銀行之間的開放系統,並不只為美元提供服務,其他貨幣結算、清算,也可以通過該系統傳遞信息。SWIFT之所以能夠在全球金融領域獲得如今的統治地位,事實上也是市場選擇的結果,如同當年支付寶、微信支付的市場推廣過程一樣,有一個逐步適應和接受的過程。
除了SWIFT外,還有中國的CIPS系統、俄羅斯的SPFS系統以及伊朗的SEPAM系統。 我國的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簡稱為CIPS,是專司為人民幣跨境支付清算業務的批發類支付系統。 俄羅斯的SPFS系統則是為本國的支付服務和貨幣轉賬,提供服務的金融信息傳輸系統。
由此可見,SWIFT是與美元緊密掛鉤的,美元作為國際貨幣的核心地位,是SWIFT難以被撼動的根本原因。如果國際貿易不使用美元結算,用歐元或者其他貨幣取代美元,那麼SWIFT系統就失去存在的意義了,也沒有人再去使用這一系統。
三、建立在數字貨幣基礎上的CIPS,比SWIFT更先進
從技術層面來看,數字貨幣能夠提供更安全、更快捷的支付結算服務。所以相比於SWIFT,建立在數字人民幣基礎上中國CIPS系統,具有更多優勢。數字人民幣的突出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數字人民幣是國家法定貨幣,是安全等級最高的資產;
2、數字人民幣具有價值特徵,可以在不依賴銀行賬戶的前提下進行價值轉移,並不需要網路,支持離線交易,具有「支付即結算」的特性;
3、數字人民幣支持可控匿名,有利於保護個人隱私和用戶信息安全;
4、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人民幣,在跨境結算中,可以將SWIFT系統幾天的計算時間提升至秒級,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
5、數字人民幣可以大幅降低跨境轉賬成本,而且通過技術的提升,能夠躲避潛在的政治干擾。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盡管數字人民幣具有以上諸多優點,但其本質上屬於支付系統,根本無法取代SWIFT。所以, 目前期待CIPS取代SWIFT系統,幾乎是不可能的。原因有兩點,一是當前人民幣在國際支付中的佔比僅為2%;二是人民幣仍未能實現資本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
除非人民幣能夠取代美元地位,成為世界貨幣,並在全球支付中占據絕對優勢,在這種情況下,CIPS取代SWIFT的期待方有可能實現。
四、從長遠發展看,CIPS有可能會取代SWIFT
我國的CIPS系統於2015年10月正式啟動,2018年3月,CIPS系統二期成功投產試運行。實現了對全球金融市場的全覆蓋,支持全球支付與金融業務,滿足全球用戶的人民幣業務需求。
即使我國已經建立了CIPS系統,但目前仍需依賴於SWIFT。如果要想真正擺脫對SWIFT的依賴,就必須開發出一套類似於SWIFT的電文處理系統。然而,當前SWIFT電文格式已經成為國際統一標准,中國如果再單獨開發出一套新標准,還需要得到世界各國的接受和認可才行。
不過,通過CIPS系統,可以使用人民幣進行直接結算,不需要開設代理行賬戶,還可以降低轉賬費用和時間。因此,用發展的眼光看,隨著人民幣國際化的不斷普及,中國綜合國力的日益增強,未來,CIPS系統完全有可能取代SWIFT,成為一種新的國際結算系統。
結語
雖然CIPS與SWIFT相比具有技術上的優勢,但是,數字人民幣距離成為一種新的國際結算系統,仍有十分漫長的路程。因為,它必須建立在人民幣能夠完全取代美元,成為國際貨幣的基礎之上,而要達到這一目標,我們還需要付出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
⑧ 風口上的豬:數字貨幣
事件: 目前全球有80%的國家中央銀行已經開啟法定數字貨幣研究,我國目前處於第一梯隊,是全球第一個進行法定數字貨幣試點的國家,目前已在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進行了小范圍的試點,試點主要以發送數字人民幣錢包為主,數字錢包可以支持在沒有網路的條件下完成支付和轉賬。
什麼是法定數字貨幣?
法定數字貨幣是由央行主導,以加密演算法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法定數字貨幣並沒有去中心化,與比特幣為代表的、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電子貨幣是兩碼事,目前在投資領域有很多借央行數字貨幣為噱頭,吸引投資人投資數字貨幣的平台,全部都是割韭菜,並無實際價值;
法定數字貨幣主要替代部分流通中的現金,屬性上與現金一樣,那麼本質就是央行對持有者的負債,具有國家主權信用背書,不需要賬戶就能實現價值轉移,也就是交換屬性,而其他數字貨幣僅有交換屬性,其價值是由參與的資本決定的,本質上屬於做局割韭菜,參與風險極大;
法定數字貨幣的應用:
在消費者者中,將會解決第三方移動支付體系割裂的格局;目前移動支付主要由支付寶、微信兩家寡頭壟斷,雙方占據著電商和社交流量入口,彼此之間的轉賬支付是沒有打通的,必須要通過銀行卡來完成,而法定數字貨幣可以改變這個局面,避免中間環節,並且數據直接匯入銀行層面,有利於宏觀調控;
在企業用戶中,目前企業級支付主要應用銀行體系,第三方支付雖然全面普及,但大額支付額度限制導致不便,並且第三方支付監管嚴,部分網商電商用戶游離於銀行體系之外,造成稅務問題;法定數字貨幣一旦全面實行,擁有著央行的信用背書,可以直接將第三方支付體系與銀行賬戶體系全面貫通,藉助現金流動沉澱出足夠的數據,通過這些數據,完善各行業供應鏈體系,增加 社會 運營效率,打造真正意義上的數字經濟
法定數字貨幣對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有重要意義,目前人民幣跨境支付高度依賴美國的資金清算系統,有中間商賺差價,抬高了我們的成本;美國近幾年打壓中國,資金清算系統對我國金融系統也有一定的威脅;法定數字貨幣的安全性高於傳統跨境結算方式,並提高跨境結算的速度,資金的境外流動也能夠可靠追蹤。
法定數字貨幣對A股的影響:
在10年前,銀行基本上是融資的主要渠道,占金融的比重是極大的,近些年,隨著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支付的普及,P2P的興起,銀行的市場是逐漸第三方被搶占的,而數字貨幣的落地有助於銀行提高移動支付市場的份額,銀行的業績有了更高的預期;
整個數字貨幣的產業鏈相關上市公司長期來看具備著業績增長的預期,上游產業中的網路安全、加密領域,中游的銀行IT,下游的移動支付等板塊,隨著數字貨幣相關消息和政策的刺激,都會有資金的炒作;不過由於數字貨幣發行流通是系統性的工程,短時間內對上市公司的業績改善並不明顯,還是以短線博弈為主,注意市場風險。
網路安全:數字認證、格爾軟體、啟明星辰、綠盟 科技 、衛士通
銀行IT:四方精創、長亮 科技 、高偉達、長亮 科技 、宇信 科技 、京北方、先進數通;
移動支付:拉卡拉、移卡、新國都、新大陸、新開普
⑨ 央行數字貨幣將崛起 數字貨幣將影響未來紙幣會消失嗎
理論上,數字貨幣未來必將取代紙幣在市場上進行流通,紙幣則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慢慢的會消失的無影無蹤,成為一個歷史。但是,這需要一個漫長而緩慢的過程,我們都不一定能等到那一天。
目前,全球還沒有一個國家完全實現無紙化交易,一些小的發達國家在嘗試無紙化交易,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並未完全實現。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程度不一,實現的難度會更大。
不過,國內的應用型數字貨幣也在蓬勃的發展,普銀集團推出了本位制數字貨幣普銀,有茶資產的信用背書。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那隻是一種良好的願景,只是停留在理論上。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乾的。數字貨幣取代法幣需要經歷一個緩慢而坎坷的過程。首先,數字貨幣的普及必須要求相應的基礎設施的完善,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極大提高以及人民行為習慣的形成。央行也對數字貨幣感興趣,但這種數字貨幣更多的只是人民幣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瑞泰幣、千金卡的設計原理是存在天然之別的。
央行只是計劃發行數字貨幣,具體的時間還沒確定,但有相關人士表示現在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時機還不成熟,最起碼要十年以後。
*** 指出,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都應當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原則的管理。這也就說,Q幣、比特幣、瑞泰幣、微盟幣之類肯定不行。
至於是不是用區塊鏈技術創造數字貨幣。 *** 說,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可選的技術,但是到目前為止區塊鏈佔用資源還是太多,不管是計算資源還是儲存資源,應對不了現在的交易規模,未來能不能解決,還要看。 *** 稱,除了區塊鏈技術,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團隊還深入研究了數字貨幣涉及的其他相關技術,比如移動支付、可信可控雲端計算、密碼演演算法、安全晶片等等。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以後,紙幣在市場是會繼續流通的,紙幣將和數字貨幣並行。就像現在好多人都在使用支付寶、微信支付,但是紙幣仍舊是主流支付方式,未來的央行版的數字貨幣也是如此。
央行版本的數字貨幣會首先應用到票據市場。央行版本的數字貨幣具有貨幣的屬性,有央行的信用背書。
近期,普銀集團也推出了茶本位數字貨幣普銀。普銀是經由三方倉儲、鑒定、評估、確權的優質藏茶資產,經由加密數字化發行的本位制數字貨幣。
現在我們處在「數字貨幣大發現」時代,數字貨幣就是網際網路時代的黃金。實際上,此前銀聯、阿里巴巴等多家公司也宣布研究區塊鏈技術。「未來可能實現全部數字化,比如結合第三方支付開發的掃碼支付,不需要再用現金去交易。」
發行數字貨幣可以有效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可減少洗錢、逃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提升央行對貨幣供給和貨幣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援經濟社會發展,助力普惠金融全面實現;有助於建設全新的金融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支付體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等。
換湯不換葯的話,紙幣用哪種形式就得看時代發展的趨勢了。如果真想取代法幣的話,相信央媽的態度還是很堅決的,看看比特幣的就知道了。
商品貨幣到後來的信用貨幣,央行計劃發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都是十分必要的,都是適應人類商業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DECENT 等數字貨幣是不同的,數字貨幣發行,被新技術,中國人民銀行召開數字貨幣研討會,紙幣技術含量低今年1月20日,對於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流通體系的建立。作為上一代的貨幣,貨幣從來都是伴隨著技術進步、成本等角度看,但可能都會應用到區塊鏈技術。特別是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提出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央行行長 *** 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央行其實很早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了。從歷史發展的趨勢來看,從早期的實物貨幣、經濟活動發展而演化的,從安全、全球范圍內支付方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但是、萊特幣。
此前
所謂加入央行數字貨幣需謹慎,央行從未發行過法定的數字貨幣。
(1)央行貨幣金銀局在其官網上釋出《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2)央行表示,目前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3)央行強調,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以人民幣支付我國境內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請廣大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愛護人民幣,共同維護人民幣的正常流通秩序。
不知道此問何來。
目前為止,尚無任何一家央行已經發行數字貨幣。
即便將來會發行,也只是紙幣的另一種形式而已。與金融衍生品中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或較為傳統的E-glod之類的數字貨幣是有本質區別的。不會允許市場對其概念進行炒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