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數字人民幣有什麼用
數字人民幣有什麼用
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數字人民幣有什麼用,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開通數字人民幣有什麼用?
1、更方便,因為數字人民幣和現在花的錢是一樣的,開通數字人民幣出名不需要帶錢,帶上手機即可。
2、更安全,現金可能被偷,數字人民幣被偷的概率是很小的,因為有多個密碼保護。
3、給老百姓發錢,數字人民幣普及了補貼、救濟金之類的,可以直接發到老百姓的賬戶里。
4、發行成本低,人民幣現金的支付、交易、反錢等,管理難度越來越大成本也越來越高,數字貨幣能夠有效解決這個問題。
6、更符合需求,數字人民幣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體系的控制。
數字人民幣還在加速普及,你若是想體驗數字人民幣,可以帶上手機,身份證去大銀行申請即可,也可以參與當地的數字人民幣抽紅包活動,中簽之後還能獲得一兩百的紅包。
數字人民幣有什麼用
1月4日,澎湃新聞發現,數字人民幣(試點版)App已在各大安卓c和蘋果AppStore上架。
數字人民幣(試點版)App開發者為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它是中國法定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向個人用戶開展試點的官方服務平台,提供數字人民幣個人錢包的開通與管理、數字人民幣的兌換與流通服務。數字人民幣仍處於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測試階段,數字人民幣制定運營機構抽選的試點地區白名單用戶可以注冊該App。到2020年10月,數字人民幣增加了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大連六個試點地區。加上此前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奧會場等試點地區,數字人民幣試點已經形成「10+1」的格局。
數字人民幣的指定運營機構包括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郵儲銀行、招商銀行、微眾銀行、網商銀行等。
數字人民幣與紙鈔和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數字人民幣錢包在使用上,體驗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相似。
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的說法,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電子支付場景下,微信和支付寶的.錢包里裝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數字人民幣發行後,大家仍然可以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 ,只不過錢包里裝的內容增加了央行數字貨幣。
數字人民幣有什麼用
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人民銀行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擴大到其他地區。
全面深化試點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烏魯木齊、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咸新區等28個省市(區域)。
隨著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的快速發展,中國的移動支付已經處於世界前列,但是移動支付更多的是商業驅動的電子化支付手段,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民幣」,無法替代法定貨幣發揮價值尺度或記賬單位功能。
隨著央行數字貨幣的不斷發展,「數字人民幣」的說法逐漸替代了以往公布的「DC/EP」,並開始被大眾所熟知。前中國銀行副行長王永利也曾發文表示,這樣的改變為了避免誤以為央行要推出的數字貨幣,是人民幣之外的新的一套貨幣體系。
詳細而言,商業銀行向央行繳納100%准備金,發行時,由央行將數字人民幣發行給商業銀行的銀行庫,同時等額扣減商業銀行准備金,再由商業銀行將數字人民幣兌換給公眾。二元體系也是現有的貨幣發行體系,其保證了央行的貨幣發行權,能夠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的資源優勢以及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而構建了央行貨幣和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和諧共存的貨幣流通體系。
Ⅱ 商務部發文稱將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數字人民幣與電子支付有怎樣的區別
數字人民幣和電子支付的區別,主要是以下幾點:
一、數字貨幣屬於法定貨幣,而電子支付只是支付手段
數字貨幣其實和我們日常生活所用的紙幣性質上完全相同,都是我們國家的法定貨幣。
只不過數字貨幣的存在形式是電子化的,不是紙幣。
但是電子支付並不是貨幣,只是一種支付手段。支付寶、微信等支付方式,它們只是法定貨幣的支付形式。
二、數字貨幣支持人民幣賬戶松藕合功能
從消費者的直觀感受來說,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和使用微信、支付寶支付,體驗上差異並不大。但本質上有所不同。微信、支付寶只是支付工具,通過這兩種渠道使用的仍然是個人銀行卡里的余額;而數字貨幣則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具有幣值穩定、安全性特徵,等同於現金。且數字人民幣具有法償性,可以支付境內一切公共和私人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具備接收條件的情況下,不得拒收。不僅如此,數字人民幣支持雙離線支付。即使在交易雙方都離線的情況下,數字人民也可以像紙幣一樣支付。比如,當兩個人的手機都有個人數字錢包時,即使在沒有信號、沒有網路時,兩個手機碰一碰便可完成轉賬、支付等一系列操作。
相較傳統紙幣和硬幣容易匿名偽造,存在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的風險,數字人民幣一方面在保持現鈔的屬性同時,可滿足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另一方面人民銀行則可據此掌握全量信息,並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分析交易數據和資金流向,防範打擊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有效維護金融穩定。
Ⅲ 央行數字貨幣是不是合法的
加密數字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央行在2013年年底釋出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網際網路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其貨幣屬性。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活力幣這些都是數字貨幣,在國內都是合法存在的。
MGC算不上是合法的,模式就存在非常大的問題,這類跑路的幣種多如牛毛。數字貨幣在國內處於一個灰色地帶,相關的法律監管是欠缺的,不完善的。國內對數字貨幣的唯一官方定義是央行對比特幣的定義,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網際網路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在國內只要不利用數字貨幣做違法的事情就是合法的,比特幣、瑞泰幣、微盟幣、萊特幣、狗狗幣這些誒正常的數字貨幣也是經常被不發份子利用的。
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執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
相比於紙幣,數字貨幣的優勢在於,不僅能節省發行、流通帶來的成本,還能提高交易或投資的效率,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還保證了金融政策的連貫性和貨幣政策的完整性,對貨幣交易安全也有保障。
雖然數字貨幣的發行方式目前仍在研究之中,但是紙幣已被一些專業人士看成「上一代的貨幣」,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由於中國人口太多、體量太大,發行數字貨幣的時間表依然沒有確定。
但是,國內的普銀集團卻率先推出了茶本位數字貨幣普銀。
具體時間沒有確定,但3年前就已經開始關注。
人民銀行在3年多以前就開始組織了數字貨幣的研討會,隨後成立了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最近的動作是和業界共同組織分散式研發,與市場合作共同研發。
央行用的研發的名字是DCEP,實際是電子支付,支付的東西是數字的東西不是紙面的貨幣,數字貨幣也有貨幣屬性。研究數字貨幣不是說讓貨幣實現某種技術方案的應用,本質上是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和低成本,同時也考慮安全性和保護隱私。
以比特幣、維基鏈、以太坊的數字貨幣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提供了一定的借鑒,區塊鏈尤其受追捧。
還沒有研發出來呢,所以,現在買不到
任何新型專案都是走在法律前沿,DGC是網際網路專案,我國是網際網路公約國,只要不參與黃,毒,賭,不危害人民利益,國家是不限制的!法無禁止即可為!何況DGC不屬於任何國家,它產生於網際網路。
央行沒有推出數字貨幣,跟談不上PPP全民合夥人模式。這很明顯是在進行虛假宣傳,是一個傳銷騙局,這個專案和之前的MMM互助金融社群差不多。
建議原理這個專案,也可以去報警。如果不懂數字貨幣最好不要去玩,如果對數字貨幣感興趣可以去關注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主流的數字貨幣。
3月9日訊息 在今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 回答「中國央行如何對待中國數字貨幣的發展」問題時表示,中國應當慎重發展數字貨幣,研發數字貨幣要經過充分測試,區域性測試,可靠後再進行推廣。他還表明,我國目前不接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零售支付工具,也不認可相關服務。
央行官網發文稱,當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討會在北京召開,進一步明確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戰略目標,做好關鍵技術攻關,研究數字貨幣的多場景應用,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Ⅳ 幣全假交易所破案了嗎
9月26日,湖南衡陽縣公安首次通報「9.15」特大洗錢犯罪集團案。該犯罪團伙涉嫌利用虛擬幣交易洗錢金額高達400億元,目前已串並涉電詐案件300餘起。
據公安部門披露,專案組從劉某被詐騙780萬元入手,於2021年12月、2022年7月分別在海南、廣東、福建、江西等地多次開展收網行動,全鏈條搗毀了以洪某某為首的洗錢犯罪集團,抓獲犯罪嫌疑人93人,查封凍結涉案資金3億元,為受害人挽回經濟損失780萬元。
經查,自2018年開始,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先後在國內多個城市聯系代收代付點,將涉詐涉賭等犯罪資金轉換為虛擬幣再變現為美元進行洗白,最後利用國內多家公司採用非法回匯的手段將資金交付給其他金主,從中攫取非法利益。
該犯罪集團利用虛擬幣交易的方式洗錢金額高達400億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等93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今年4月,公安部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出現了一些新變化、新特點,從資金通道看,傳統的三方支付、對公賬戶洗錢佔比已減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數字貨幣洗錢,尤其是利用USDT(泰達幣)危害最為嚴重。
虛擬貨幣洗錢背後是一套愈加成熟的犯罪鏈。有刑事律師向界面新聞表示,隨著犯罪分子利益鏈條的不斷擴張,犯罪手段的不斷變化,除了洗錢罪,一個與網路洗錢緊密相關的新興罪名出現,叫做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以下簡稱「幫信罪」),即幫助洗錢團伙進行資金的非法轉移。
近日,裁判文書網上披露了一則與幫信罪有關的刑事判決書,幾名青年組團用銀行卡、微信賬號、虛擬貨幣APP等網路軟體幫助他人線上轉移非法所得,踩到了刑事犯罪的紅線,為了「不勞而獲」的數萬元走上犯罪道路。
根據最高檢公布的幫信罪數據,2022年上半年檢察機關起訴幫信罪6.4萬人。特別是2020年10月「斷卡」行動以來,幫信罪目前已成為各類刑事犯罪中起訴人數排名第三的罪名。
具體來看,涉案人員低齡化現象突出,30歲以下的佔64.8%,18至22歲的佔23.7%。同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民營企業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較高者涉罪人數持續增加,犯罪行為主要表現為開發軟體、提供技術支持。
此前,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全面禁止與虛擬貨幣結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關的服務,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9月26日,人民銀行發文稱,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方面,要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持續打擊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中國境內比特幣交易量在全球佔比大幅下降。
8月份,網信辦發文稱,網信辦正在督促指導主要網站平台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持續保持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高壓打擊態勢,加大對誘導虛擬貨幣投資等信息內容和賬號自查自糾力度。
Ⅳ 交易虛擬數字貨幣usdt受法律保護嗎
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院提醒,根據相關規定,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代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虛擬貨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投資者不要被「高收益」沖昏頭腦。
(5)數字貨幣發文擴展閱讀:
相關政策:
2017年9月4日,央行聯合七部委,發布了《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在這份公告中,央行將數字貨幣的身份定性為「虛擬貨幣」,而非「虛擬商品」。
2017年9月央行發文之後,一些小型的數字貨幣交易所不得不關停,一些大的交易所也轉戰海外,比如火幣網就搬到了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所類似於證券交易所,交易過程中,交易平台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
Ⅵ 商務部發文稱將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數字人民幣有什麼特點
最大的特點就是不用網路,這是所有其他網路付款工具所不具備的功能。其次是環保,可以節約紙張。第三是不需要銀行賬號,以免被不法分子將錢盜走。
Ⅶ 商務部發文稱將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這意味著什麼
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 ,其中提到,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人民銀行制訂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 ,相關部門協助推進 ,後續視情擴大到其它地區
例如,兩個人的手機里都有法定數字貨幣的數字錢包,只要手機有電,哪怕沒有網路兩個手機 一碰觸就可以使一個人電子錢包里的數字幣轉給另外一個人,也就是說數字貨幣在支付的時候是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的,不像現在用微信和支付寶都要需要綁定銀行卡, 法定數字貨幣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除非要往法定數字貨幣里充錢,或者從法定數字貨幣取錢進行理財 用戶和用戶之間的轉賬不需要進行賬戶綁定
Ⅷ 「數字貨幣」你知道多少
人民幣的數字貨幣和國外的比特幣是有比較大的區別的。人民幣數字貨幣的出現將極大的降低中國的經濟詐騙犯罪率。
比特幣是沒有發放中心的,獲取比特幣的唯一的方式就是挖礦,我不知道挖礦到底有什麼意義就是在不斷的耗電,消耗計算機資源。
人民幣的數字貨幣是有發放中心的,發行量是可控的這樣可以有效的應對數字貨幣的幣值發生劇烈的波動。數字貨幣和我們發行的紙質貨幣的價值相等。
比特幣的傳播是必須要通過網路的,離不開數字錢包。
人民幣的數字貨幣是可以進行離線交易的,只需要將兩個移動設備放在一起就可以進行交易。
比特幣的傳播是屬於不記名不可追蹤。
人民幣數字貨幣的傳播屬於不記名可追蹤。由於可追蹤,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數字貨幣的犯罪。如果有的人數字貨幣丟了,被別人使用了以後,仍然可以追蹤誰使用了這筆錢。
比特幣的控制權掌握在國內外私人交易平台手上,如果發生金融風險,央行沒法控制這些交易平台。
人民幣的控制權掌握在央行手上,一旦發現什麼風險情況,央行可以及時出手控制。
近日,中國農業銀行內測央行數字貨幣DC/EP引發網路熱議。那麼,到底什麼是數字貨幣呢?今天,我帶大家簡單了解一下。
1、數字貨幣的定義
數字貨幣可以理解為數字化的人民幣,DC,Digital Currency,即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即電子支付。就是通過具有電子支付功能的加密數字形式來代替現金。簡言之,數字貨幣的本質就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電子支付。
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不是指現有貨幣體系下的貨幣數字化,而是基於互聯網新技術,特別是區塊鏈技術,推出全新的加密電子貨幣體系,這無疑是一場貨幣體系的重大變革。
2、數字貨幣的優勢
相較於現金,數字貨幣取消了實體紙幣,節約了紙幣的製造和存儲成本。同時,數字貨幣也會為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便利。
據業內人士預測,央行數字貨幣將依託DC/EP個人錢包APP為載體實現。與我們現有銀行APP不同,DC/EP獨立於既有賬戶體系,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不過業內人士預計最有可能實現的方式是在銀行APP中設置獨立數字貨幣單元及賬戶。
3、與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區別
在用戶使用體驗上,雖然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相似,都是使用手機支付。但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實際上跟使用現金一樣;而支付寶、微信支付使用的仍是個人綁定的銀行卡。據了解,使用數字貨幣時,不需要網路、不需要銀行賬號,只要手機裝有DC/EP數字錢包,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功能,被稱為收支雙方「雙離線支付」。從長遠角度講,發行數字貨幣也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捷徑。同時,數字貨幣還可以滿足人們的匿名支付需求,而支付寶、微信支付必須是實名支付。更為重要的是,兩者的信用基礎不同,效力不同。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只是一種支付方式,其背後是銀行商業信用。數字人民幣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的控制。也就是說,如果機構或個人不接受支付寶或微信付款,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但如果拒絕用戶使用數字貨幣付款則是違法的。
4、數字貨幣試行
據央行披露,數字貨幣的推廣將分為兩階段,2019 年年底小范圍場景封閉試點,2020年在深圳大范圍推廣。 目前,數字人民幣已在 深圳、蘇州、雄安、成都 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雖然央行數字貨幣已經選擇多地試點,但央行披露,這並不意味著數字貨幣正式落地。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數字貨幣是對現金的替代,牽扯到復雜的管理和運營體系,目前還不具備在全國推廣的條件。
5、數字貨幣的發展前景
數字貨幣要從數字化貨幣替代流通中的紙鈔和硬幣入手,並非要取代所有的人民幣。在商業銀行賬戶里的余額,實際上已經是以數字化形態存在了,沒有必要再進行替換。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用100元等值的數字化貨幣代替流通中的100元現金。央行數字貨幣DC/EP即使推出,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數字貨幣也不可能完全取代現金,二者將會長期共存。數字貨幣可以作為百姓日常消費時支付手段的一種補充,中國邁向「無現金 社會 」更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通俗地說,數字貨幣就是一種虛擬的錢。如果真要下個定義,那就是可以衡量一般商品價格的虛擬的特殊產品。
1.數字貨幣的產生。 數字貨幣的生產採用了一種叫區塊鏈技術的信息數字技術。無需印刷,直接通過信息網路生成,不消耗紙張等資源,生產成本低。由於不用紙張生產,不易偽造。
2.數字貨幣的功能屬性。 具有一般貨幣的三個功能屬性: 一是 可以衡量一般商品或服務的價格; 二是 可以用來購買商品和服務; 三是 具有信用。
同時還有數字貨幣獨有的三個特徵: 一是 虛擬,沒有實體,雖然可以看到數字樣式,但是摸不著; 二是 去中心化。什麼意思?有兩層意思:第一,理論上其產生和發行不受任何獨有的個人或機構控制,是自我運行的,避免了認為的控制貨幣或貨幣系統;第二,其所有交易記錄並不是記在一個管理的中心地方,而是記在了貨幣系統的多個節點上。這樣任何個人和機構很難篡改和銷毀交易記錄,從而避免了金融違法犯罪的發生; 三是 高匿名性。意思就是交易雙方可以互相不知道對方的身份即可進行交易,這樣可以有效的保護個人隱私,或者滿足要求匿名支付的人的需求。
3.數字貨幣的優點和缺點。 優點是生產不消耗資源,成本低,容易攜帶和保存,不易損壞;比較安全,不易仿造;支付可以免接觸,採用數字支付,免於傳播病菌;缺點是需要在數字信息網路中運行,不能單獨使用,摸不到沒有感覺,不適合老人和小孩使用。
4.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獨有特點。 央行數字貨幣是我國即將推出的數字貨幣,目前正在蘇州、成都、深圳和雄安試點內測。其除了有所有數字貨幣的特徵,也具有自己獨有的特點: 一是 將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和管理,屬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由國家負債,這個是和一般的數字貨幣有區別的,前文我們說了一般的數字貨幣是沒有獨有的中心發行和管理的,但是對於一個國家的法定貨幣,如果沒有國家的統一發行和管理,豈不亂了套,所以還是需要由央行發行和管理; 二是 可以直接進行電子支付。央行數字貨幣英語縮寫為DC/EP,DC指數字貨幣,EP指電子支付。從內測圖看具有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和碰一碰等功能,也就是說可以直接用數字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另外碰一碰還可以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進行支付。
5. 另外我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對人民幣國際化具有重大意義,因為我國很有可能是世界上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國家,會在國際上取得先機。同時央行數字貨幣推出後會與紙幣和硬幣一起流通使用,所以喜歡用現金的不用太擔心。
首先是時間線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專門研究小組;
2016年,在原小組基礎上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6月,成立深圳金融 科技 有限公司;
2019年8月,中央發文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和移動支付試點;
2019年10月28日,幾乎是在小扎第三場聽證會的同時,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先生明確指出,中國人民銀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央行;
2019年10月29日,在 「2019外灘金融峰會」上,DCEP的首次亮相;
2020年4月3日,央行表示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研發工作」;
2020年4月10日,央行相關人士指出,「關於數字貨幣,央行正按照原定計劃,有序推進」;
2020年4月14日,央行數字貨幣 DCEP 率先在農行內測;
2020年4月16日,央行數字貨幣率先在蘇州相城區落地,取代紙幣發「工資」,同時發布數字服務出口基地。
目前,作為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國家,我國已經在未來的競爭中先行一步。路漫漫其修遠兮,意義深遠。
首先,是一個抽象邏輯傳導鏈條:區塊鏈——數字貨幣——人民幣國際化
首先說到區塊鏈,大家都知道,區塊鏈是底層技術,區塊鏈的三個核心優勢:
1去中心化,減少環節,提高了效率。
2公開透明化,利於互相監督、監管。
3不可篡改性,保證交易的真實性。數字貨幣一方面去中心化,A和B轉錢,不再需要經過銀行,銀行將擔負起其他重要職能,提高了效率,節省成本,同時能夠加強金融監管,打擊金融犯罪。去年政治局集體學習區塊鏈,你懂得!
緊接著是區塊鏈的應用場景,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未來必然會有加速度的應運,目前階段,大家耳熟能詳的是比特幣,由於各國央行沒有其發行權,同時比特幣沒有實名化,所以沒有獲取認可,思路可以轉化,如果有發行權、能透明化地監管——調控 社會 的貨幣供給,那麼以區塊鏈為基礎的數字貨幣將對傳統貨幣進行一場深刻革命,隨著數字貨幣應運而生,未來離告別紙幣真的不遠了。
從長遠格局來看,最重要的一步便是人民幣的國際化,這個時候,主權國家推出的數字貨幣,可以理解為去美元而另起爐灶,沖擊美元全球結算SWIFT體系,打破美元對國際貿易結算的壟斷,重塑國際貨幣結算的體系,很大程度上就是國運之爭!
回到資本市場,國家意志層面的概念,必然有噱頭,之前炒過一次了,現在考慮可持續的話,目前來說是有一定的邏輯瑕疵,雖然央行力推數字貨幣,但目前層面是國家行為,於A股市場真正獲益的公司太少,所以基本面少了一個支撐,消息刺激少不了反復,但是得下功夫選一選。
1.數字貨幣的產生。數字貨幣的生產採用了一種叫區塊鏈技術的信息數字技術。無需印刷,直接通過信息網路生成,不消耗紙張等資源,生產成本低。由於不用紙張生產,不易偽造。
2.數字貨幣的功能屬性。具有一般貨幣的三個功能屬性:一是可以衡量一般商品或服務的價格;二是可以用來購買商品和服務;三是具有信用。
同時還有數字貨幣獨有的三個特徵:一是虛擬,沒有實體,雖然可以看到數字樣式,但是摸不著;二是去中心化。什麼意思?有兩層意思:第一,理論上其產生和發行不受任何獨有的個人或機構控制,是自我運行的,避免了認為的控制貨幣或貨幣系統;第二,其所有交易記錄並不是記在一個管理的中心地方,而是記在了貨幣系統的多個節點上。這樣任何個人和機構很難篡改和銷毀交易記錄,從而避免了金融違法犯罪的發生;三是高匿名性。意思就是交易雙方可以互相不知道對方的身份即可進行交易,這樣可以有效的保護個人隱私,或者滿足要求匿名支付的人的需求。
3.數字貨幣的優點和缺點。優點是生產不消耗資源,成本低,容易攜帶和保存,不易損壞;比較安全,不易仿造;支付可以免接觸,採用數字支付,免於傳播病菌;缺點是需要在數字信息網路中運行,不能單獨使用,摸不到沒有感覺,不適合老人和小孩使用。
4.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獨有特點。央行數字貨幣是我國即將推出的數字貨幣,目前正在蘇州、成都、深圳和雄安試點內測。其除了有所有數字貨幣的特徵,也具有自己獨有的特點:一是將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和管理,屬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由國家負債,這個是和一般的數字貨幣有區別的,前文我們說了一般的數字貨幣是沒有獨有的中心發行和管理的,但是對於一個國家的法定貨幣,如果沒有國家的統一發行和管理,豈不亂了套,所以還是需要由央行發行和管理;二是可以直接進行電子支付。央行數字貨幣英語縮寫為DC/EP,DC指數字貨幣,EP指電子支付。從內測圖看具有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和碰一碰等功能,也就是說可以直接用數字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另外碰一碰還可以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進行支付。
5.另外我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對人民幣國際化具有重大意義,因為我國很有可能是世界上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國家,會在國際上取得先機。同時央行數字貨幣推出後會與紙幣和硬幣一起流通使用,所以喜歡用現金的不用太擔心。
簡單說,人民銀行數字貨幣就是人民幣電子版。
說起數字貨幣,大家第一反應可能是比特幣或者臉書計劃推出的Libra。
但是,與這些所謂的數字貨幣不同,我國人民銀行將要推出的數字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可以說是人民幣的電子版本。因此,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是具有法償性的。
更重要的是,有國家背書,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幣值會更加穩定。而比特幣等所謂的虛擬貨幣,無法保證幣值穩定,被「割韭菜」就成了常事。
從使用場景上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不計付利息,可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相比於紙幣沒有任何差別。同時,使用時應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
數字人民幣有哪些好處?
發行成本低、交易更便捷……
基於人民幣現金的支付、交易、反洗錢等,在現代 社會 管理難度越來越大,成本也越來越高。而發行數字貨幣,能夠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同時,中國版數字貨幣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體系的控制。
此外,在網路信號不佳的情況下,網銀和支付平台的支付功能常常會處於癱瘓狀態,而DC/EP的雙離線技術可保證在極端情況下,像用紙幣一樣,使用人民銀行數字貨幣。例如,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只要兩個裝有DC/EP數字錢包的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或支付功能。
普及下數字貨幣的專業知識
數字貨幣是以數字形式存在並基於網路記錄價值歸屬和實現價值轉移的貨幣。IMF官方定義為「價值的數字表達」。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簡稱DCEP。
數字貨幣的概念范疇十分寬泛,基於區塊鏈的(非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僅是其中一類。
Ⅸ 商務部發文稱將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你覺得「數字人民幣」可靠嗎
應該是不可靠的吧。據商務部官網顯示,商務部發布關於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在“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任務、具體舉措及責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人民銀行制訂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擴大到其他地區。
中國人民銀行公眾號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兩會”期間的采訪實錄。在文中,針對數字人民幣,易綱表示,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但目前的試點測試,還只是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性工作,並不意味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
Ⅹ 如何看待各大行發布禁止虛擬幣交易
這個說法,以及相應的銀行措施,會造成以下幾點影響:
1)虛擬幣交易者更難利用國內的銀行系統進行出金出金操作。
2)在虛擬貨幣渠道,反洗錢反行賄加強了力度。
3)由於這次銀行的禁令,和相應省市執行關閉比特機礦機的操作,會造成我們在虛擬幣衍生金融市場的整體回撤,對於相關的金融工具觸及的生產力、就業和資本提升,可能會有不利的影響。
這次禁止,行政命令的色彩比較大,並沒有從法理上禁止。
因為法律上禁止,要通過立法審議,包括全國人大的審核,一方面效率慢,一方面也不一定就能得到壓倒多數的贊成票,反而暴露了完全禁止的難以執行。
從信息來看,目前主要是監管會議和口頭警告為主:
「虛擬貨幣交易和投機活動已經擾亂了經濟和金融系統的正常秩序。它們增加了非法跨境轉移資產和洗錢等非法活動的風險。」
目前,雖然比特幣已經不存在國內交易平台,可是位於海外的虛擬幣交易平台,仍然提供了各類P2P的出金和入金渠道。
個人用戶仍然通過這些渠道獲得比特幣或將虛擬幣換成人民幣。
主要的渠道是個人間的微信轉帳,支付寶轉帳,以及銀行卡轉賬。
廣義來說,現在的微信轉帳,支付寶轉帳,最終還是對應到中國境內的各類銀行當中。
那麼,如果各大銀行宣稱不再接受虛擬幣間接交易,就意味著要加強監管,對於個人間的轉帳目的性和來源進行監管。
鎖定長期從事虛擬幣交易的銀行帳戶或支付寶帳戶等,一旦有所異動,則可以運用銀行帳戶管控數據,
向金融監管機關舉報帳戶行為,或者配合監管機關動作,對帳戶進行凍結。
由於這是銀行內部的金融控制,並不受法律條款影響,行動迅速,
一旦被銀行偵知你的帳戶資金流與虛擬幣有關,就可以凍結帳戶,給個人帶來許多麻煩。
當然,由於該行為並沒有法律支持,
作為個人用戶,
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求銀行解鎖帳戶,
舉證自己的帳戶操作與虛擬幣無關,
或者非關鍵干係人,並非行賄,洗黑錢所得。
就算舉證成功了,
也會影響巨大,
極大地支援虛擬幣持有者及交易者的信心。
當然,這個措施也是雙刃劍,
國內銀行禁絕了虛擬幣相關操作後,
是否有資產流向國外銀行帳戶,或者國外銀行的離岸帳戶,並不受人民銀行直接指導的情況下,
是否會造成銀行存款流失呢。
因為,目前中國居民每年可購買外匯5萬美元,如果通過這筆許可將人民幣轉移到外幣帳戶,必然會對國內的銀行業有所影響。
人民銀行對對虛擬幣交易的理由很多,主要包括:
勿須置疑,去中心化的各類虛擬幣,最大的問題就是難以監管。
一旦用戶習慣採用虛擬錢包,
很難象原有的金融系統那樣實施凍結帳戶,強制還款等措施,
甚至沒法收稅。
這幾年以來,
通過下調取現力度,嚴控發票報銷,以及統一報稅等措施,
我國對於個人金融帳戶的管控力度日益加大,
國稅局的作用越來越傾向美國的聯邦稅務局那麼強大的功能。
同時,通過數字貨幣的發現,
與人民銀行相結合,稅務部門可以把每個人的每一筆現金流掌握在手中,
隨時進行稅務審計,
相信不少人都會有幾個回答不上來的問題。
而虛擬貨幣去中心化,加密,難以監管的特徵,
與稅務局的要求背道而馳,
所謂槍打出頭鳥,
它不打擊你豈不是少了錢袋子。
所以,
隨著數字貨幣的加快推出,
虛擬幣還會受到下一階段的打擊。
前面說過,加強監管的第一個壞處,是有可能將一部分有意願參與虛擬貨幣的資金,轉移到海外銀行的離岸帳戶中去。
這樣一方面脫離了人民銀行的監管,另一方面也會造成相應的金融資本流失。
另一方面來看,
全球的虛擬幣的交易已經形成了8萬億到10萬億人民幣左右的巨大金融市場。(以比特幣為主)
還在不斷擴大。
在區塊鏈地發展中,也不斷涌現出去中心化的各類應用場景和金融場景。
如Defi借貸,去中心化交易所,虛擬資產NFT等多項變種,確有一小部分是具備欺騙性質的工具,但也有一些能夠穩下來,在西方 社會 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目前的關停礦場和禁止交易。
從短期來看,打擊了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降低了電能的浪費,避免了資金外流。
但是從長遠來看,
是否會讓我們對這個快速發展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會完全絕緣呢,
很難確認。
更何況,
銀行單方面的禁止交易,
或凍結帳戶,
缺乏明確的法理依據和公信力,
很容易讓個人投資者帶來恐慌,
從而加快資金逃離。
這一點,
我們的長期目標和金融價值。
是需要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單位仔細思考的地方。
如果單單從力度上來看,是遜色於2017年9月的監管。2017年的9月七部委聯合發文取消當時國內的所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限期一個月的整改時間。而這次只是針對國內的虛擬貨幣挖礦行業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頓,以及禁止各大銀行和支付機構進行利用平台進行虛擬幣交易。
我們不妨站在一個大的背景上來看,就能夠明白為什麼當前會嚴密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當前的全球范圍內的虛擬貨幣交易市值中有80%以上來自於美元交易。包括國內幾個大平台使用的錨定貨幣USDT、USDC這種穩定幣,也是等同於變相的數字美元。背後的實質依舊是利用美元在進行交易,而目前美元的超發和貶值已經成為一個大的趨勢。
站在國家角度來看,虛擬貨幣的交易一定程度上等同於國內資產的流失,在當前整個外匯金融行業都嚴加監管的大背景之下,這顯然是不合理的。美聯儲超發的美元最終會迴流美國,也會導致美股的泡沫急劇的膨脹,最終受損嚴重的還是美國經濟。
所以最近這段時間央行明令禁止約談一部分的銀行和金融機構,禁止交易虛擬貨幣並不是單純的只對虛擬貨幣行業進行監管,背後的博弈還是屬於人民幣和美元之間。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本身就具有去中心化的屬性,但是這種去中心化的屬性,卻離不開中心化的交易平台和中心化的出入金,這本身也就是有問題的。
虛擬貨幣本身就是一種數字 科技 產物,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央行做背書, 所以本身並不具備貨幣的屬性,但因為其特殊的屬性,儼然已經成為了「全球通用貨幣」。
但虛擬貨幣並沒有給全球各國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反而浪費了很多 社會 資源,而且存在很多負面的影響。
也正因為如此,目前全球大部分國家都不承認虛擬貨幣的地位,甚至有些國家明確指出虛擬貨幣是非法貨幣,而在對待虛擬貨幣上,我國央行也開始出手整頓了。
2021年6月21日下午央行發布公告,公告內容指出,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這個通知明確要求各大銀行不能為比特幣交易提供服務。
這裡面有4點要求:
1、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2、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及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
3、要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徵,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
4、要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保障有關監測處置措施落實到位。
在央行下發通知之後,各大銀行也及時做出回應,紛紛切斷跟比特幣之間的關系,禁止為比特幣交易提供服務。
這次央行之所以要禁止銀行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只能說虛擬貨幣有很多負面的影響,其帶來的負面價值遠遠要高於給 社會 貢獻的價值,這種負面價值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擾亂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每個國家對金融市場的監管都非常嚴,特別是對貨幣這一塊,貨幣基本上都是由每個國家的央行發行的,由國家做背書,所以信用度非常高。
但最近幾年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進步,一些企業紛紛開發出各種虛擬貨幣,儼然把自己當成了「央行」,但這些虛擬貨幣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只是一個數字產品,現在卻被當作貨幣來進行交易,而且不受任何監管,這完全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如果誰都可以隨便發行貨幣,還可以正常交易,不受任何限制,那整個市場就亂了。
2、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工具。
最近幾年虛擬貨幣之所以受到大家的追捧,因為它不受到任何約束,而且監管很難,因此虛擬貨幣就成為了一些犯罪分子主要的交易工具。
比如目前很多人都是通過比特幣來進行洗錢,一枚比特幣幾十萬,只需要買10枚就可以把幾百萬的資金洗掉,這無形當中就會給 社會 造成很大的損失,也會進一步增加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這無形當中會促使販毒,搶劫,詐騙,行賄受賄,軍火販賣,恐怖分子等活動更加猖獗。
所以現在各國央行對這些虛擬貨幣進行打擊,其實就是為了斷這些犯罪分子的交易後路,讓他們無處可尋。
3、損害了小投資者的利益。
虛擬貨幣目前已經嚴重脫離了監管,在沒有監管環境之下,虛擬貨幣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自由發揮,結果我們看到虛擬貨幣大起大落非常正常。
虛擬貨幣的這種大起大落讓一些人成為了暴發戶,但受傷的更多是一些小的投資者,這些小投資者盲目進入到虛擬貨幣當中,結果成為了被割的對象,有些人一天之內就可能損失幾萬幾十萬,如果這種投資亂象都不加以制止,可能會發生更加嚴重的事情。
4、浪費了大量的電力資源。
虛擬貨幣完全就是一個數字產品,雖然這種產品可以帶動電腦、挖礦機、發電設備等一些產品的銷量,這貌似對經濟發展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但相比這種作用來說,虛擬貨幣所消耗的大量電力要遠遠超過它能夠帶來的價值。
比如根據劍橋大學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研究的數據顯示,截止2021年5月7日,全球比特幣挖礦的年耗電量大約是1348.9億度,這個耗電量可以排在全球所有國家的第27位,已經超過瑞典一年的耗電總量。
這種電力資源的浪費是觸目驚心的。
也正因為虛擬貨幣存在的負面影響非常大,這種負面價值遠遠超過虛擬貨幣給 社會 創造的價值,所以現在各國央行開始加大對虛擬貨幣的打擊力度, 讓金融市場回歸到正常的狀態當中,只有將金融活動放進金融監管的框架之下,才能給 社會 帶來積極的作用。
好消息呀!其實之前幣圈的火熱,跟咱們普通人還真沒啥關系,不管是礦老闆還是炒幣客,他們賺了錢都和咱們沒有一分錢關系,反而可能嘲笑咱們沒眼光活該掙不了錢。只有在需要割韭菜的時候,才會瘋狂鼓吹幣圈,讓普通人進來接盤。
天下哭幣圈久矣 !
不過最近確實有不少好消息,一方面虛擬幣政策不斷收緊,不僅各大行在限制虛擬幣交易,現在支付寶也限制了虛擬幣交易。再結合各地不斷清退礦場,可以說對咱們吃瓜群眾是重大利好啊!
可能臭打 游戲 的朋友們應該最能感同身受了。之前網路顯卡吧可以說是裝機發燒友的聚集地,可惜不知何時現在已經變成了挖礦吧。貼吧里討論的不是裝機配置,而是如何挖礦。
當然這其實也怪不得網友們,畢竟顯卡價格一漲再漲,有的顯卡甚至你想多花點錢買都沒貨。最近B站的裝機員也發話了,最近要礦難了,咱們終於可以買到正常價格的顯卡了。
我對幣圈是持負面看法的,這玩意不創造價值,甚至連股市都不如。至少股市還承擔著為企業融資的任務,也正常接受法律監管。幣圈這玩意號稱去中心化,實際上就是沒人負責的意思。哪天行情不好,交易所拔你的網線,你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玩意誰愛玩誰玩,至少在咱們中國,不歡迎這群人。
永遠記住一句話:賭桌上的錢,只要不離開,就永遠不是你的!
隨著對虛擬幣的監管越來越嚴,近日央行又放了大招。
約談了多家銀行和支付機構,要求其不得為相關虛擬幣交易的活動提供服務。
隨後,農行、建行、工行、郵政儲蓄行、興業銀行以及支付寶等紛紛宣布跟虛擬幣劃清界限。
隨之而來的是毫無疑問的虛擬幣大跳水:
比特幣跌幅一度接近10%,32000點位被跌破;
以太坊跌幅超過10%,1900點位被跌破;
除此之外,其他非主流的虛擬幣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根據相關數據顯示: 虛擬幣市場有超過17萬人在過去的24小時內爆倉,金額超過65億。
截止發文,虛擬幣整個市場還在大跌。上面說的點位均已全部跌破。
除了從銀行和支付機構保持高壓態勢之外,全國很多地方均已開始對「礦機挖礦」的行為進行禁止,因為這玩意說實話,太費電了。
前段時間的有個消息說:挖礦耗費的電量都趕上一個小型國家的耗電了。
從最近個各方面對虛擬幣的高壓態勢來看,不難發現,上面對於虛擬幣的態度非常堅決:就是要全面清剿。虛擬幣的下跌趨勢短時間也不會發生改變。不要再懷有僥幸心理。
可能很多還在這個市場的朋友聽不得這樣的話,但是良葯苦口。
虛擬幣本身就是一個被高度控盤的市場,而且完全不在監管范圍內,只要暴漲暴跌,必然伴隨著大量的人爆倉,這是什麼,這就是割韭菜。
你以為你那點資金量,可以翻雲覆雨?可以跟資本對抗?
另外,大部分人進入這個市場,都是聽說某某在虛擬幣市場一夜爆發等等,想著快速賺錢。
但是最終見好就收的又有多少?如果你在賭桌上贏了一大筆,有多少人會見好就收?
缺乏監管+暴漲暴跌+人性的弱點導致我們很難在這個市場獲得長期收益!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次絕不是監管的結束,虛擬幣的跌勢也才剛剛開始。
你認知范圍之外的財富,即使賺到了,也會還給市場!
感謝樓主的提問,隨著時間的推移,全世界90%的國家都會禁止虛擬幣的交易,虛擬貨幣客觀上類似於私人金融集團建立的,可以在一定范圍之內繞過國家的支付清算系統的新的支付清算系統和繞開監管的金融項目,現在來看禁止虛擬貨幣的國家為數不多,但是凡是具有主權貨幣的國家,都不會允許它繞過國家的支付清算系統跟金融監管的。
在傳統的支付清算系統中,國家央行是貨幣的生產者,銀行是貨幣分發和流轉的渠道,隨著紙幣的使用量減少,幾乎所有的貨幣都在央行的系統中流轉,都能夠被監管,虛擬貨幣盡管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它也無法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虛擬貨幣只要不變現,一直流轉,但他整個流轉的過程都處於暗箱操作 的一個狀態,很難被監管到,我們常說的洗錢、地下交易、腐敗、財產出境都可以非常方便的通過虛擬貨幣來實現,同時為虛擬貨幣提供分發,兌現的服務平台就變成了類似於傳統的銀行和證券交易所的角色,如果金融機構想正式來做這份生意,必須有一個主體為虛擬貨幣提供兌換法幣的服務,沒有國家主體背書,沒有人敢買。二是建立一個大的虛擬貨幣資金池,類似於股票交易市場,這個大的虛擬貨幣交易所有兩個作用,一是收集大量的法幣,只有足夠多的法幣才能兌換交易完成,二是維持虛擬貨幣的估值,各大行發布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是為了保護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被騙,虛擬貨幣宣揚自由主義,躲避金融監管,避稅,實際上就是這些人利用自己的優勢,設計的模式,幫著他們自己獲得流動性獲利。
1、首先這是在確定政策以後 各大銀行具體的跟進措施
2、本來虛擬貨幣沒有得到官方認可,即沒有法定地位
3、虛擬貨幣在灰色地帶,給現有的金融體系帶來的沖擊無法預料
央行最近約談了6家銀行和支付機構,為的就是給他們打好預防針:接下來國家都要對虛擬貨幣進行整頓和清理。
所以各大行都開始陸續發布禁止虛擬幣交易、建立賬戶等行為,就是響應國家的號召。虛擬貨幣誕生至今,一直被不少人質疑,這樣一個虛擬的東西,為何能炒上天?
事實上,虛擬貨幣今年開始就出現頹勢,一夜之間大跳水的新聞隨處可見。並且,目前全球都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虛擬貨幣建立了保護的法律法規,也意味著其實各位手持虛擬貨幣的投資者們,一旦這其中出現什麼意外,都不會受到任何的幫助,除非你自己願意承擔風險。
這種第三方虛擬貨幣是註定無法成為大眾化的東西,未來不可能看得見這樣的場景:上街買一瓶水用比特幣付款、網上淘寶購物用比特幣支付等。更何況虛擬貨幣挖礦本身就會浪費大量電力,產生二氧化碳,國家肯定是不會放任的。
現在已經明令規定: 所有服務商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便利。 不光各大行,支付寶微信現在都不可以了。我們該如何看呢?
第一、虛擬貨幣交易存在巨大風險。 現在的虛擬貨幣交易者,基本上都是任人宰割的韭菜。那些大戶、大交易所才是永遠的贏家。因為他們操作大盤太容易了。現在由於監管沒法完全到位,這片交易看到就存在諸多不可控、不正當的因素,所以,目前為了個人資產安全,還是不要玩虛擬貨幣交易為好。
第二、很大一批投資者吃虧了,為了大家的資金安全考慮。 各大行現在都不能提供服務了,這就能保證我們法幣的安全,不至於隨便外流。為虛擬貨幣交易設置阻礙,就可以減少沖動投資、盲目投資,甚至被騙投資。
第三、虛擬貨幣代替法幣只能是個別人的幻想了。 虛擬貨幣和黃金的屬性類似,但是它確實沒法完全代替貨幣,尤其是現在這個風險頻發的時間里。各大行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就是在捍衛法幣的權威性。法幣的地位是堅不可摧的。
虛擬貨幣交易從剛開始的新鮮,也受到一部分人的追捧,到現在各國、各行、各個環節都被限制的局面,恐怕不是單單觸及到利益那樣簡單,它自身存在的問題才是被禁止的根源。
避免了外國資本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