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區塊鏈是做什麼,有懂得嗎
比特幣成為現代互聯蠢扮網的潮流——隨之而來的是塊鏈.那個塊鏈在做什麼呢?
簡而言之,塊鏈是創造信賴的機器,安全可靠的保險箱,可以讓不可靠的人在沒有權威中間機構的統一下愉快地交換信息和價值.
最近,塊鏈技術越來越受歡迎,英國中央銀行發表了塊鏈技術白皮書,聯邦存款主席耶倫研究加密貨幣和塊鏈技術,瑞典中央銀行考慮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中國中央銀行也開始了塊鏈技術人才的搶奪戰.
本質上,帶攔灶塊鏈被描述為集群人工智慧系統.
現在的很多機構、系統被視為一個中心化的智能系統,包括現有的銀行系統(中央銀行是中心)、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是中心)、國家機構(中央政府是中心).
中心化的特點是中心節點掌握分布節點信息,分布節點不掌握其他節點信息(中心化,交易不公開).
而且中心化的痛點是系統的安全性取決於中心節點的安全性,分布節點對此沒有控制權.
關於一個中心和多個中心的最佳比喻,動物界最好的比喻是熊、蜜蜂、熊、蜂窩.
熊是中心決策,自己為自己決策.蜜蜂與旁邊的蜜蜂保持一定的距離等,實行蜂群的基礎協定衡尺.
中心化的系統,通常只有一個節點決定,解決的鰹魚和得到的比特很少.一個中心需要完成n個節點的N*Kln2鰹魚減少問題,壓縮2的n次方,在這個過程中,問題的解決難易度在指數水平上升.
官方為Kln2,
節點超過45個,中心以超光速壓縮是什麼概念?這已經超過了物理的極限.
所有的蜜蜂都被認為是麥克斯韋妖.
什麼是麥克斯韋妖?
谷歌:
麥克斯韋妖是麥克斯韋幻想的妖精.保護充滿液體和氣體的容器之間的門.布朗運動(無修正運動)的液體和氣體分子相撞時,總是把運動快的分子放在一邊,把運動慢的放在另一邊.這樣一段時間後,容器里一邊熱一邊冷.你可以在熱的同時工作.這樣,永動機就可以製造出來.(但反駁論認為這違反了熱力學的第二法則.理論上證明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沒有這樣的妖精,或者這個妖精也吃飯,就是消耗能量.結果只會賠償損失.)
在大白話中,理想的麥克斯韋妖可以理解為具有自我補償機制的人工智慧.
Ⅱ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Ⅲ 央行擬發行數字貨幣(DC/EP)的背景和戰略意圖是什麼
背景:
2019 年 6 月 18 日,Facebook 發布了數字貨幣項目 Libra 白皮書,由此引發了世界各國央行的關注與討論。全球央行開始密集釋放研發數字貨幣的信號,中國央行也不例外。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從 2014 年開始研究,到 2018 年已經趨於成熟,並在 2019 年 8 月份 Libra 引發全球央行熱議時 「呼之欲出」。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 (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 (電子支付)」的縮寫,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戰略意圖(淺層):
首先:減少現鈔流通,優化鈔票管理
現在紙鈔、硬幣的印製、發行、貯藏等各環節成本相對數字貨幣都非常高,還需要不斷投入成本進行防偽技術研發。同時由於電子支付的發展,紙鈔和硬幣的便捷性不足,使用場景逐漸萎縮。
其次:替代現鈔M0,推行人民幣數字化
推出DCEP重點替代 M0 (M0是現鈔),而非 M1 和 M2,簡單而言就是實現紙鈔數字化。我國當前貨幣體系中,基於商業銀行賬戶體系的 M1 和 M2 已經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所以短時間內沒必要使用另一種技術對其進行再一次的數字化改造。
M0 由於交易匿名和偽造匿名,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風險。而隨著安全意識和數據保護意識的提升,普通用戶自身存在一定的匿名支付和匿名交易的需求,但現在的支付工具,無論是移動支付還是銀行卡支付都無法擺脫銀行賬戶體系,滿足不了匿名的需求,也就不能完全取代紙鈔支付。但從央行的角度來看,未來的數字貨幣要盡最大努力保護私人隱私和匿名支付需求,但是社會安全秩序同樣重要,在遇到違法犯罪問題時要保留必要的核查手段。
所以,央行數字貨幣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既要保持紙鈔的屬性和主要價值特徵,又能滿足便攜和匿名要求,同時還要在隱私保護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之間尋找平衡。穆長春多次將央行數字貨幣定義為「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戰略意圖(深層次):
但是除了表面上出於優化現鈔管理,推進M0的數字化之外,DCEP的發行背後的有著涉及人民幣國際化等更加寬宏的戰略意圖大致可分為以下四類:
一、抵制美國經濟制裁,維護國內經濟平穩。這類國家以委內瑞拉為代表,由於受到以美國為首的經濟制裁打擊,使得國家深陷經濟危機,傳統貨幣體系面臨崩潰,通貨膨脹嚴重,幾乎與世隔絕,無法通過傳統金融手段從外界獲得援助。為了打破封鎖,這類國家寄希望於諸如數字貨幣這類無國界的價值儲備工具,將其視為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二、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這類國家多以美元作為政府貨幣,在國內經濟方面受制於美元,以馬紹爾群島為代表。此外,對於那些由於參與國際貿易而不得不依賴美元的國家來說,引入一種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也可能有助於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進而可能意味著這些國家擁有更多的經濟主權。
三、追求金融科技發展,改善現有體系。這類國家包括中國、俄羅斯、新加坡、以色列、迪拜、愛沙尼亞等。比如新加坡則希望通過數字貨幣來促進跨境支付;以色列則是為了針對國內的黑市及漏稅現象。這類國家經濟基本上都比較穩定,但為了追求金融科技的發展,把握未來經濟發展的主動權和補充或改善現有貨幣體系而選擇加入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探索中。
四、維護現有貨幣體系穩定。這類國家以挪威、瑞典為代表。這些國家貨幣體系現階段由於某些外在因素而遭受到威脅或沖擊,希望通過法定數字貨幣來穩定國內現有貨幣體系,將其作為法幣的補充,確保央行對國內貨幣的控制權。
另外,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被認為是更安全和合規的虛擬數字貨幣:
首先,以比特幣為代表的非法定數字貨幣以去中心化為主要特徵,但法定數字貨幣卻需要明確的中心化組織。這類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以國家信用作為擔保,相比用純技術作為信用擔保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其次,區別於非法定數字貨幣存在價格波動巨大、屬性難以定義等諸多問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價格相對平穩,可以方便地與法幣兌換,是法幣的數字形式,不存在流通和監管方面的障礙。
另外,法定數字貨幣可以採用分布式記賬方式也可以採用傳統銀行賬戶體系。採用分布式賬本的優勢在於能擁有公開透明、不可篡改等特性,便於降低發行成本與加強監管,打擊違法犯罪。但區塊鏈技術並非唯一選項。
資料來源:01區塊鏈
現在DCEP還處在內測階段,可以在建設銀行APP裡面使用數字貨幣錢包功能,打開建行app,在最上方搜索欄輸入「數字錢包」,顯示「數字錢充值」和「數字貨幣」。
該功能暫未正式對外提供服務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謝謝:)
Ⅳ 什麼是數字貨幣白皮書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現在的數碼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白皮書是政府或議會正式發表的以白色封面裝幀的重要文件或報告書的別稱。作為一種官方文件,代表政府立場,講究事實清楚、立場明確、行文規范、文字簡練,沒有文學色彩。白皮書已經成為國際上公認的正式官方文書。
Ⅳ 維卡幣白皮書是真的嗎
不是。
維卡幣根本沒有作為數字貨幣的正式白皮書和基本的貨幣架構准則,單單查詢到了其前期所謂的IPO股份公告,可見這個幣種連基本的數據鏈估計都沒做出來,更不可能有什麼所謂的加密貨幣准則產生,整個幣種即使有,也僅僅局限在眾籌和融資的階段。
甚至Onecoin,這種創造出來的網路虛擬貨幣名詞,一度被政府認為涉嫌傳銷類詐騙。
Ⅵ open票為什麼突然不見了
open票是指開顫配好源免費賣絕票據管理軟體,因其易用性和免費性,受到了廣大用戶的歡迎。如果用戶發現open票突然不見了,可能是以下原因:
1. 軟體被誤刪或卸載:用戶可能在清理電腦或者進行軟體管理時,誤刪或卸載了open票軟體,導致無法使用。
2. 軟體被病毒感染:如果用戶的電腦被病毒感染,可能會導致open票軟體被破壞或刪除,從而無法使用。
3. 系統更新導致兼容性問題:如果用戶的操作系統進行了更新,可能會導致open票軟體與系統出現不兼容的問題,從而無法使用。
如果用戶發現open票突然不見了,首先可以檢查茄鉛軟體是否被誤刪或卸載,如果是,則可以重新下載安裝。如果軟體被病毒感染或者出現兼容性問題,可以嘗試進行殺毒或者更換軟體版本。此外,建議用戶定期備份重要數據,以免因軟體或系統問題導致數據丟失。
Ⅶ tbcc數字貨幣的合法性是怎樣的
tbcc在國內不具有合法性,tbcc大家切記小心上當,實際就是圈錢的資金盤,只要進入平台就是個坑,進去想出來就必須被割你韭菜,只要提幣要扣掉10個點的手續費,還要必須滿足100的整倍數才能提,是以USDT的方式提出來,若是有190usdt個也只能提只能100個,這只是開始還能提,等圈的錢到一定程度,你就別想提出來了。
拓展資料:
1、 數字貨幣的沿革
隨著信息科技的發展,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安全存儲、區塊鏈技術不斷演進,全球范 圍內的支付方式在發生著巨大變化。Facebook 主導的加密貨幣 Libra 橫 空出世,並發布 Libra 白皮書宣稱要建立一套簡單的全球貨幣和金融基礎設施,數字貨 幣的概念引起市場廣泛關注。稱其正與其他國家央行合作, 增進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理解。
數字貨幣的概念自 1983 年提出以來,經過近四十年發展沿革,相關的理論與實踐取得 了重要的發展。實現了從完全匿名到可控匿名、從在線到離線、從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 到多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從中心化到去中心化的演變。
2、 數字貨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
(1)電子貨幣:即通過電子化方式支付的貨幣。本質上是法定貨幣的電子化和網路化, 按照發行主體和應用場景分為儲值卡、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等;通常是指電子交易的當事人包括消費者、企業、金融機構使用數字化的支付手段,通過網路向另一方進行貨幣 支付或者資金流轉的過程。一般根據 N.Asokan 的分類方法可以將電子支付系統劃分 為基於賬戶和基於數字貨幣的兩大支付系統。基於賬戶的支付系統是用戶在支付服務提供商處開設賬戶。
並授權其進行支付,如借記卡、信用卡等結算卡系統,通過網路由「卡 號」找到後天系統的賬戶賬號,根據指令完成賬戶上資金的流轉。基於數字貨幣的支付 系統,用戶從貨幣發行處購買電子數字代幣,代幣具有一定的價值,可以實現對商家的 支付,也可以存儲下來,在網路環境中起到現金的作用。
(2)虛擬貨幣:一種未加監管的數字貨幣,由其開發者發行並控制,被某一特定虛擬社區成員接受並使用。簡單來說虛擬貨幣由特定主體發行,被特定成員接受和使用,貨幣價值、用處、 管理和控制均由發行主體控制。據此定義我國的騰訊 Q 幣,新浪的 U 幣,網路的 網路幣等都是虛擬貨幣。
(3)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 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加密貨幣使用加密演算法和加密技術來確保整個網路的安全性。許多加密貨幣都是基於區塊鏈的分布式系統,通過私鑰和公鑰來促進對等傳輸,實現點 對點交易,公鑰必須在區塊鏈上公布,讓所有人見證加密貨幣的歸屬和交易過程。
發行 方不對貨幣的價值、用處、存在方式有任何的限制,運行在區塊鏈網路上,價值取決於 使用者。典型的加密貨幣如Libra 等。此外數字貨幣按照發行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數字貨幣。
Ⅷ 近年虛擬貨幣價格頻頻暴漲暴跌,加密貨幣市場還有未來嗎
嚴格來說,加密數字貨幣市場在經歷過一系列事件後很難再有太好的未來,畢竟市場對於加密數字貨幣的信心已經不足,人們也逐漸不再認可加密數字貨幣。再加上加密數字貨幣原有的風險,使得加密數字貨幣的市場前景十分堪憂。
綜上所述,加密數字貨幣很難再擁有一個比較好的未來,這是因為市場對加密數字貨幣的信心已經不足,並且人們也逐漸不再認可加密數字貨幣。
Ⅸ 交易額突破600億 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工具全面應用近了
數字人民幣具有與銀行賬戶松耦合、支付即結算、低成本等特性,可滿足用戶多主體、多層次、多類別、多形態的差異化需求,避免因「數字鴻溝」帶來的使用障礙。預計數字人民幣將來的應用場景將全面超過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
移動支付已成為日常消費的重要方式。但當前的支付工具主要由私人部門提供,可能存在市場分割、隱私泄露等風險。
在此背景下,中國人民銀行推出央行數字貨幣(CBDC),為公眾提供可信、安全的支付手段,在提升支付效率的同時維護支付體系穩定。
交易額已接近620億元
數字人民幣是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與實物人民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
據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曉宇介紹,2019年底人民銀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和2022年北京冬奧會的場景中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2020年11月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和大連也加入試點城市中。
今年7月人民銀行發布的《中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進展白皮書》顯示,截至6月30日,數字人民幣試點場景已超132萬個,覆蓋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領域。開立個人錢包2087萬余個、對公錢包351萬余個,累計交易筆數7075萬余筆、金額約345億元。截至10月,已開立數字人民幣個人錢包1.4億個,企業錢包1000萬個,累計交易筆數達到1.5億筆,交易額接近620億元。目前,有155萬商戶支持數字人民幣錢包,涵蓋公共事業、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和政務等各個方面。同時,工、農、中、建、交和郵儲六家國有銀行和網商銀行、微眾銀行兩家民營銀行,已研發出包括紙質卡、可視卡、指紋卡、耳機殼、手錶、手環、手套等在內的多種硬錢包載體,中國電信和中國移動兩家電信運營商也上線各自的數字人民幣錢包。
據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介紹,央行下一步將根據試點情況,有針對性地完善數字人民幣的設計和使用。一是參考現金和銀行賬戶管理思路,建立適合數字人民幣的管理模式;二是繼續提升結算效率、隱私保護、防偽等功能;三是推動數字人民幣與現有電子支付工具間的交互,實現安全與便捷的統一;四是完善數字人民幣生態體系建設,提升數字人民幣的普惠性和可得性。
有利於保護信息安全
移動支付在全球發展迅速。近年來,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全球電子支付尤其是移動支付得以更大普及。公開資料顯示,去年,中國移動支付金額同比增長近25%,普及率已達86%,在便利居民生活的同時有力支持了抗疫工作。
易綱說,當前電子支付工具主要由私人部門提供,可能存在市場分割、隱私泄露等風險,CBDC使得央行可以在數字經濟時代繼續為公眾提供可信安全的支付手段。人民銀行從2014年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在2016年搭建了中國第一代央行數字貨幣原型,同時提出M0定位、雙層運營體系、可控匿名等基本特徵。2017年起,人民銀行與商業銀行、互聯網公司等合作,共同進行數字人民幣研發。2019年開始試點。
數字人民幣和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工具存在區別。劉曉宇認為,首先兩者的法律屬性不同。數字人民幣是國家法定貨幣,是安全等級最高的資產,而微信、支付寶僅是法定貨幣的支付工具;二是支付方式不同,數字人民幣具有價值特徵,可在不依賴銀行賬戶的前提下進行價值轉移,並支持離線交易,具有「支付即結算」的特性,而微信、支付寶則必須依賴於綁定的銀行賬戶及網路狀態,方可支付;三是在是否支持匿名支付方面,數字人民幣支持可控匿名,有利於保護個人隱私及用戶信息安全,而微信、支付寶無法真正實現匿名支付。
劉曉宇說,在支付場景方面,數字人民幣兼顧線上和線下,涵蓋批發零售、餐飲文旅、教育醫療、公共交通、政務繳費、稅收征繳、補貼發放等領域。將來數字人民幣全面推廣後,包括理財、信用卡、生活繳費等支付場景,數字人民幣均可全面覆蓋。
除此之外,數字人民幣具有與銀行賬戶松耦合、支付即結算、低成本等特性,未開立銀行賬戶的公眾也可通過數字人民幣錢包享受基礎金融服務。同時,數字人民幣錢包設計便於線上線下全場景應用,滿足用戶多主體、多層次、多類別、多形態的差異化需求,避免因「數字鴻溝」帶來的使用障礙。預計數字人民幣將來的應用場景將全面超過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
與比特幣有根本不同
最近屢被提及的比特幣,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有著根本不同。
據中央 財經 大學法學院教授黃震介紹,中美洲的小國家薩爾瓦多之前通過立法,將比特幣作為國家的法定貨幣。但比特幣等虛擬幣並不是貨幣,而是基於區塊鏈等新技術的「加密數字代幣」,與以國家信用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有著根本的不同。而比特幣的交易對一國的法定貨幣形成挑戰。
劉曉宇說,比特幣是一種在區塊鏈技術基礎上以P2P形式產生的虛擬貨幣。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是在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上,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即所謂的「挖礦」。比特幣的總數量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總數量為2100萬個,並且從技術上保證無法再增加。
黃震說,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採用區塊鏈和加密技術,宣稱「去中心化」「完全匿名」,但存在缺乏價值支撐、價格波動劇烈、交易效率低下、能源消耗巨大等限制,導致其難以在日常經濟活動中發揮貨幣職能。當前全球眾多國家正一邊圍堵打壓比特幣等基於區塊鏈的加密數字代幣,一邊加快研究以國家信用為支撐的央行數字貨幣。
據易綱介紹,目前,110多個國家不同程度上開展了CBDC相關工作。對中國而言,研發數字人民幣主要是為了滿足國內零售支付需要,提升普惠金融發展水平,提高貨幣和支付體系運行效率。
與此同時,中國政府對比特幣等不法交易果斷出手。黃震說,國務院金融穩定委員會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 社會 領域傳遞。
其實,早在2017年,我國就開始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據劉曉宇介紹,2017年9月,人民銀行等7部門在《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強調,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上述公告將比特幣、以太幣等定性為「虛擬貨幣」;並指出「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強制性等「貨幣」屬性,排除了「虛擬貨幣」作為「貨幣」的法律屬性。
Ⅹ 數字人民幣發行機制
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它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具有等價性和法律補償無限性的特點。今年7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人民幣R&D工作組發布了《中國數字人民幣R&D進程白皮書》(以下簡稱E-CNY白皮書),數字人民幣將成為未來重要的支付基礎設施。相關數據顯示,中國數字人民幣探索步伐領先全球,應用前景機遇與挑戰並存。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的制度保障
1.加強法律保護。只有通過完善的法律和相關的規章制度,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才能得到有效保護。央行可適時出台數字貨幣法律法規,加強監管,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有效發行,堅決打擊利用數字貨幣實施的欺詐行為。處罰規則可參照已制定的《數字貨幣法》,確保數字貨幣在發行過程中的法律地位。在央行內部也可以設立專門的數字貨幣管理機構,對合法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者給予支持和法律保護,有效保障消費者資金安全。使用數字貨幣從事非法活動的主體將受到專門部門的處罰,央行應該作為主人出現。
2.加強宏觀管理。為了加強數字貨幣的金融控制,政府必須加強宏觀管理。央行負責發行數字貨幣,其主導地位不可動搖。這可以有效控制數字貨幣私下發行的無序狀態,更好地控制數字貨幣中的發行數量,引領央行制定數字貨幣發行實施細則,從而為經濟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中國人民銀行2017年1月推出的中國數字票據實驗平台已經成功測試,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已經投入試運行,這標志著中國人民銀行將成為第一家發行數字貨幣並進行實際應用的央行。
3.利用大數據分析提高技術能力。數字貨幣的廣泛應用對現代互聯網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來如果採用區塊鏈技術,只要掌握全部網路的51%,就可以控制所有節點,目前的技術處理和備份都需要更新。數字貨幣證券交易所近年來接連被黑的原因是網路的系統性安全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未來可以利用大數據分析提高技術能力。數字貨幣系統通過現代密碼學、完善的加密功能和系列組合,可以識別貨幣持有者,防止數字貨幣被盜用和重復使用,可以極大地幫助數字貨幣參與各方的正常權益。保障流通領域數字貨幣的安全。
4.進一步完善區塊鏈技術。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數字貨幣,由於區塊鏈建設的數字貨幣系統在與其他平台的連接上會出現問題,區塊鏈技術的密碼服務需要與其他平台進行數據交換。因此,應進一步完善區塊鏈技術,特別是密碼學技術,實現數字貨幣中的網路節點與實物貨幣綁定到賬戶的方式,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數字貨幣在國際結算中的收款業務,通過數據加密實現數據交換,提高身份驗證和網路安全性,加大資料庫建設,確保數字貨幣的區塊鏈平台穩定,完善區塊鏈技術,為數字貨幣發行後進入流通領域創造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