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學畢業論文範文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的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下文是我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於金融學畢業論文範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金融學畢業論文範文篇1
淺議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
中國農村金融體系在改進貨幣資源的配置、服務農業和農村建設,繁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確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夠得到更為有效的發揮與更加高效的運行,切實防範與控制金融領域的風險,健全完善農村金融法律監管制度顯得極為迫切。因為當前我國的農村金融法律制度設計依然具有相當帶有強烈的計劃經濟以及行政干預色彩,因為也就導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僅僅是在機制上進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調整,但是並沒有對制度體系以及核心內容實施全面而深入的變革,導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體運行過程中產生諸多問題。實施正確而合理的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夠有效地防範金融組織的風險,而且還能提升金融服務的效率,更是確保我國農村經濟快速而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
1我國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沒有形成完善的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體系
(1)目前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體系不夠齊全,顯得系統性不夠強。當前我國的金融監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以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對金融監管進行了規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則性的規定,但是卻缺乏具體可操作性的條款,同時,監管的內容過於簡單,大大落後於我國金融業的實際發展狀況,並且隨著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隨之而得到持續發展,對於一部分新型金融業務與金融產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規定,尤其是對農村地區的民間融資沒有採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導,對於高利貸僅僅按照傳統社會上的公德意識來加以制約,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監管法制總體結構來觀察,規章的比例太大,實施就缺少足夠的權威性。同時,在構成目前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之中的各項規范性法規之中部門規章所佔比例太大一旦實施起來就缺少權威性。
(2)法律規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夠強。在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之中,對於市場准入、市場督查、市場退出等均有所覆蓋,但是更多的則是原則性規定,缺乏相應的實施細則,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競爭的農村金融監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權利資源,而且還應當更加公平地安排權利資源,從而實現各類金融市場主體權利實施平等性保護。缺少公平正義目標的金融市場並非是現代金融市場,而脫離開正義理念的金融監管法制並非是現代法制所倡導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農村監管法律制度體系體現出對於民間資本以及非公行的漠視與不公。筆者覺得,民間資本與國有資本均為社會資本中不一樣的形式,而是應當分別享有相同的國民待遇。農村民間借貸監管機制應當積極促進而且體現出民間借貸監管機制之形成與發展,而不是為保護少數市場主體所具有的特殊利益。
(三)忽略甚至漠視農村地區群眾的金融權利
在相當長的時間中,我國的金融法律制度體系把金融問題看作是經濟發展層面上的問題,也就是看作是資源配置方面的問題,在具體制度的設計上對於民生保障這類問題的考慮不夠周到,甚至會為了金融之穩定而選擇犧牲公民自由融資之權利。盡管我國政府己有充分認識並且採用小額貸款的方式,允許設置村鎮銀行與借貸公司等形勢盡可能多地增加農村資金之供給,但是這些基本上均為具體手段層面上之改革,整個農村金融監管機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產生根本性轉變。因為農村金融市場在監管法律體繫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產生了農村地區金融資源在總量上的不足,當前,我國金融資源在分布上具有顯著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諸多農村資本外流,從而極大地削弱了我國農村金融在供給上的能力,同時也造成了弱勢農村群眾在金融資源上獲得之不足,尤其是對農村小微企業以及農戶的金融供給上有所不足。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監管體系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限制了農村金融市場取得新的發展,造成了我國農村地區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針對性地面對不同客戶和不同需求層次,能夠提供顯著差異性金融服務的現代農村金融監管體系,以至於造成了我國農村金融產品以及金融服務的種類相待單調,難以滿足我國新農村建設中對於金融服務具有多樣化與多層次之需求,進而造成農民群眾無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進一步健全我國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體系
現代金融屬於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權力對於金融市場所進行的監管主要是運用金融監管法制調整與規范加以實現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體系是監管機構實施依法監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監管績效和金融監管立法之健全完善與否、質量優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關系。為更好地促進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實現更為健康的發展。隨著我國農村金融服務質量的不斷提高,應當積極順應農村金融市場所出現的新變化,及時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國實際的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體系。具體來說,在今後的一段時間,我國應當積極強化農村地區的基礎性金融監管法建這一基礎,積極順應中國農村金融市場發展進程之中的趨勢性要求,從而健全完善我國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體系。
(l)要及時健全完善農村金融監管的主體性法制體系,制定出與之相適應的具體實施細則,從而強化可操作性,並且對有關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對不適應條款加以廢除或者進行修訂。
(2)要依據中國農村金融市場的具體發展狀況、監管情況和我國農村金融市場改革之趨勢,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規制度,進而彌補我國在農村金融監管立法領域之中的空白。
(3)要積極順應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發展之趨勢,以保障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安全以及促進農村資本市場的發展為基礎,制定出能夠兼顧實效性、操作性與相應前瞻性的現代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體系,進而實現對農村金融市場所進行的監管,維護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以及社會的穩定。
(二)著力凸顯公平保護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監管是依據經濟發展之所需而誕生的,其主要目標是推動經濟的發展,而且金融業安全並非是金融監管之重要目標,也不是金融業目前存在與發展之最終目標。從這一視角來看,農村金融監管的最終目標應以全面滿足農村金融業的繁榮發展為目標,從而促進我國社會經濟更為穩定的發展,提升社會福利。因為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相對來說較為特殊,而農村金融並不完全屬於商業金融之范疇,農村現代金融機制應以促進我國農村居民更加公平地獲得發展良機與結果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權利的實現
生存權與發展權是人權中的重要內容,切實維護與保障我國公民的存在權與發展權,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堅持的基本價值取向。金融之本質在於為民眾的生產與生活提供資金領域的融通,切實保障民生。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中,主體和利益變得愈來愈多元化,大量公民進入到市場中開始從事生產經營類活動,因為資金也就成為人們開展生產經營的重要條件,特別是在農村地區,融資實質上己成為公民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條件,融資權成為公民生存權與發展權的基本構成部分之一。在當前我國的金融資源配置顯著不均衡與不合理的條件,各中小企業以及農戶得到融資顯得相當困難,農戶與農村工商業者在資金的需求上從未得到滿足,而民間借貸也就具備了更加突出的能夠解決民生問題之功能。就這一意義而言,監管制度能夠嚴格地限制甚至幾各類非正規金融機構之存在,全面懲罰私自放貸人員。所以,我國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建設之本質是為各位公民的融資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簡單地排斥或者壓制資金上的流動。
(四)強化監管制度施行金融創新
我國農村金融監管對於金融創新作用主要表現為:
(1)金融監管機制之制定應當具備前瞻性。金融監管方面的政策措施應當適應於我國金融業今後的發展與變化的趨勢。為有效防控金融風險與金融危機,我國金融監管機構應當在制定金融機構穩定性指標過程中充分考慮到今後金融市場的創新問題與金融機構資產變化問題等。同時,要通過健全完善農村金融監管預警體系,強化對金融體系所施行的社會性監測,從而確保農村金融體系得到穩健地運行。
(2)大力鼓勵農村金融創新。金融監管所造成的影響是多種多樣的,應當盡可能地發揮出其所具有積極性,也就是鼓勵實施金融創新,與此同時還應當盡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極的金融創新。唯有如此,才能運用金融監管讓金融創新成為促進金融改革的生力軍。
(3)改進農村金融監管的模式。因為金融監管部門對於金融創新弊端所作出的反應通常比較慢,而金融行業協會的反應則相當靈敏,所以,對於金融創新所實行的監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賴於實施內部監管,從而適時地調整金融監管,進而適應金融創新取得新的發展。
3結束語
綜上所述,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作為中國金融監管體系中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對於維護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為受到城鄉二元金融結構造成的影響,我國農村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如今正面臨著愈加復雜的形勢。如今,我國農村金融監管法律制度不但承擔著維護我國整體金融形勢穩定的重要任務,而且還將履行切實解決我國農村金融資源賡乏這一重大挑戰,這就需要高度重視農村金融監管法制建設工作,切實保障我國農村金融不斷取得新的發展。
金融學畢業論文範文篇2
淺析第三方支付引發的洗錢問題及對策
互聯網金融服務相比傳統金融服務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時等優點,第三方支付作為以實際電子商務交易為依託,利用網路支付的金融服務形式,在我國獲得了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務的額度、規模在逐年遞增,而且服務的層次也在不斷得以拓展,如企業的市場資金管理均已成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務領域。木文將剖析第三方支付的運作模式,基於反洗錢風險的防控目標來探析第三方支付引發的洗錢問題,並提出相應對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錢風險防控體系,促進第三方支付服務的健康發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關理論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定義
第三方支付依附於交易商業行為的交易而存在,開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務的獨立機構通過網路平台,參與兩方之間信任度較低的商業機構或者個人之間的交易服務,在實際運營上,購方付款後相關款項首先“寄存”於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貨方發貨,而後在購方收到貨物且無任何糾紛異議的情況下以通知方式將貨款支付到供貨方賬戶。第三方支付多依附於電子商務活動,以合作銀行信用為依託,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問題。
(二)我國第三方支付服務發展現狀
在我國,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網上支付、電子貨幣發行與清算、銀行卡和票據跨行清算及幾種代收代付服務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還存在於一些產品銷量較人、信譽較好的企業,主要以預付卡業務的形式存在,通過系統終端處理第三方支付服務交易。在盈利模式上,我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潤源主要來白手續費和客戶備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將手續費與傳統商業銀行之間制定分利標准。而隨著第三方支付市場競爭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業為提高市場份額,甚至處在虧損經營狀態,而我國又進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業動用客戶備付金開展其他商業活動,在這樣的狀態下,第三方支付企業積極探索擴展利潤源的經營模式,但就當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業之間的競爭還處在價格競爭、服務質量、增值服務費等方面的競爭,第三方支付企業在業務運作過程中還未形成明確且穩定的新利潤源。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洗錢風險分析
(一)網路支付的隱秘性造成的監管難度
誠然,互聯網的興起為支付服務帶來了巨人的便利,且使交易雙方的信任度得以上升,但是通過網路系統進行資金轉移與直接匯款的支付方式相比,在交易的過程中,第三方支付機構還未建立完善的客戶身份審核機制,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直接進行匿名交易是較為容易的,這就很容易越過銀行系統的身份審核監管體系,難以追溯交易資金的來源,給洗錢行為敞開了縫隙,在洗錢案件的查證過程中,一些虛擬物品的交易很難實現准確求證,交易過程較為隱秘,一些犯罪分子可以將賭博、販毒等非法資金通過第三方交易平台實現“洗自”。
(二)交易記錄的不完整導致查證困難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運作的過程中,出於客戶信息安全的考慮,一般通過網路密鑰對交易雙方的身份信息進行保護。但是在對洗錢案例的監控和查證過程中,多採用跟蹤交易記錄的方式來進行,但以網路信息技術為支撐的用戶資料及交易記錄保護機制增加了案件查證難度。其次,通過網路交易,交易平台難以完全掌控交易的地點、時間等信息,使得交易記錄信息有限,增加了在第三方支付領域開展反洗錢案件查處的難度。
(三)相關法律法規有待完善
近年來,第三方支付市場呈現迅猛發展態勢,但是基於反洗錢為目的針對第三方支付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針對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現的洗錢犯罪行為在法律責任追究上難度較人,法律法規的滯後是第三方支付市場反洗錢監控與查處難度人的重要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反洗錢的專門性法律,但是此法與我國刑法中均未涵蓋第三方支付洗錢犯罪的相關監管內容。
三、建議
(一)基於反洗錢為目的加強對第三方支付企業監管
首先是源頭管理,抬高第三方支付企業市場准入門檻,金融監管機構要在牌照發放環節加強對第三方支付企業的審查,包括對信息系統建設、客戶信息審核軟硬體等方面的審查要嚴格開展,嚴格按照《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審查,從而在鼓勵金融創新的同時,減小反洗錢案例查處的難度。第三方支付機構應完善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白身對客戶身份信息、資信狀況、業務范圍等方面的審核和信息收集能力,從而有效配合相關機構對反洗錢行為的監管和查處,各交易主體也應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做好客戶信息的收集工作,各方要合作建立一個有反洗錢監管機構參與審閱的信息系統,保障反洗錢監管工作的常態化開展,從而在案件發生時能夠收集完善的證據。第三方支付企業應不斷完善反洗錢檢測系統,加強技術能力,提高平台對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二)加強反洗錢技術隊伍建設
不僅要在反洗錢監管部門建立一支具有專業信息管理知識的人才隊伍,還需要第三方企業能夠通過教育培訓,提高業務人員、技術人員對反洗錢犯罪行為的敏感性,並擁有健全的支付業務知識和反洗錢技術知識,能夠有能力及甲-發覺可疑交易信息,形成對洗錢行為的有效監督管理。
(三)商業銀行要加強對備付金監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行為主要依託銀行進行資金轉移來完成支付行為,商業銀行是備付金的實際管理者,故此,商業銀行應該完善第三方支付備付金管理制度,對備付金進行實時監測,利用白身的信息優勢,對備付金賬戶各種交易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及時將違規操作反饋至金融監管機構,形成對交易風險的及時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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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拿鏈;私人發老敏基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侍謹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Ⅲ 金融專業學術畢業論文3000字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金融業作為國家經濟的命脈與核心,在當代國家中的資源配置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我給大家分享一些3000字金融學術論文,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金融學術論文3000字篇一
《金融危機防範與金融審計免疫系統完善研究》
金融審計作為國家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防範金融風險乃至金融危機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07年以來,美國次貸危機引發了整個金融業的連鎖反應。2008年,隨著美國兩大房產公司房利美和房地美被政府接管,美國華爾街排名前五位的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公司破產,美林證券被並購,以及美聯儲聯合其他大銀行出資7000億美元救市並由此引發的全球股市持續低迷等一系列事件的接續發生,使美國金融危機逐漸蔓延至其他國家,形成全球性金融海嘯,並波及到我國的一些金融機構。隨著金融全球化,我國金融業同世界其他國家的聯系日趨緊密,如何防範這種輸入性金融危機,特別是從國家層面加強金融危機防範十分重要。
2008年3月,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提出了“國家審計免疫系統論”的重要觀點。認為國家審計作為國家經濟社會的免疫系統,首要任務是保障國家安全,即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國家安全包括國家財政、金融、資源、環境和信息安全等。金融審計作為國家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護金融安全,防範金融危機的重要手段。因此,發揮和完善金融審計免疫子系統功能是本文研究的重點。面對全球化發展的新形勢,特別是近期美國金融危機的發生和蔓延,對深化金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為中國金融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審計必須注重對影響金融安全問題的研究,發揮其保障金融安全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實現“維護安全,防範風險,促進發展”的目標。
一、金融危機的理論綜述和發生機理
(一)金融危機理論綜述從金融審計角度有效地防範金融危機,首先要分別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認識金融危機,為金融審計免疫系統的構建提供理論依據和實踐 經驗 。國際上金融危機理論發展至今已有三代歷史。從1979年克魯格曼(Krugman,1979)具有開創性的完全預見能力模型、1994年奧布斯特菲爾德(obsffeld,1994、1996)、薩斯、托美爾和維拉斯科(Sachs、Tomell、Velaseo,1996)的多重均衡和危機的目促成性模型、到1998年克魯格曼(1998)、Cometti Pesenti和Roubini(1999)的道德風險危機模型,Radelef和Saches(1998)、Chang和Velasco(1998a,1998b)的金融恐慌模型、金融系統不穩定性模型以及危機傳染性模型等,每一種理論模型都對當時在不同國家發生的金融危機進行了解釋和說明。
第一代金融危機模型:克魯格曼的完全預見能力模型。該模型源自對墨西哥(1973—1982)和阿根廷(1978—1981)等國家所發生金融危機的解釋和說明,強調外匯市場上投機攻擊與宏觀經濟基礎變數之間的聯系。根源在於政府的宏觀經濟政策(主要是過度擴張的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與穩定匯率政策(如固定匯率制)之間不協調。當政府所追求的宏觀經濟政策與穩定匯率政策不協調時,理性的投機攻擊就會發生,最終導致金融危機(朱波,2005)。
第二代金融危機模型:多重均衡和危機的自促成性模型。由於完全預見能力模型沒能很好地對1992—1993年爆發的歐洲貨幣體系危機進行解釋,因此,理論界進一步發展了新模型。該模型認為政府維護匯率的過程是一個復雜的政策選擇過程,維護匯率穩定是一個政策目標抉擇的成本收益權衡過程,強調危機的自促成性質。當政府內外政策不協調時,投機者預期匯率最終會貶值,就會提前搶購外匯,結果是國內的經濟狀況提前惡化,政府維護匯率的成本增加,從而爆發金融危機。
第三代金融危機模型包括道德風險危機模型、金融恐慌模型和危機傳染性模型等。為了對以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為代表、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金融危機進行合理解釋,出現了很多新模型。其中,道德風險危機模型認為政府對國內銀行負債的隱形擔保會導致國內銀行借貸政策中的道德風險問題,最終使得國內銀行的不良貸款增加引發金融危機。在金融恐慌模型中,銀行將存款人存款投資於長期項目,當許多存款人從銀行提存時,由於銀行流動資金有限,不得不停止貸款所支持的長期項目,導致貸款損失,最終引發金融危機。危機傳染性模型,主要包括銀行同業市場中流動性危機傳染和國際金融危機傳染;一方面,信息外部性或銀行間信貸關系使得銀行間破產進行傳染,另一方面,Kodresa和Pritsker(1998)認為,信息不對稱和跨市場套期保值能力是國際金融危機傳染的根本原因。
(二)金融危機發生機理從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機、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1998年的俄羅斯金融危機到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乃至全球性的金融海嘯,這些金融危機涉及面廣、沖擊力強、破壞性大而且持續時間長,因此,應仔細分析這些金融危機發生的機理,從中找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的有效手段。盡管每個國家爆發金融危機都有其當時國內外特殊的經濟政治原因,但這些金融危機背後都有一些共性原因。
首先,發生金融危機國一般對外資依賴程度高、外債結構不合理。如1992—1994年,墨西哥每年流入的外資高達250億—350億美元,而外貿出口並未顯著增長,外貿進口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則從1987年的9.4%增至1993年的31%,結果造成國際收支經常項目赤字高達230億美元。
其次,透支性經濟高增長和不良資產膨脹使投資者信心受到打擊。如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最先在泰國爆發,其海外投資者對投資項目失去信心,導致大量資本外逃。當高速增長條件不充分時,為繼續保持速度,這些國家轉向靠借外債來維護經濟增長。但由於經濟發展不順利,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亞洲有些國家已不具備還債能力。在東南亞,房地產泡沫導致大量銀行不良資產,挫傷投資者信心。
再次,匯市和股市的聯動性,金融政策顧此失彼,加之國際金融市場上游資的沖擊。墨西哥金融危機中,政府宣布貨幣貶值意在阻止資金外流,鼓勵出口,抑制進口,以改善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但在社會經濟不穩定情況下極易引發通貨膨脹,也使投資於股市的外國資本因比索貶值蒙受損失,從而導致股市下跌。在亞洲金融風暴中,一些國家的外匯政策不當。為吸引外資,一方面保持固定匯率,另一方面又擴大金融自由化,給國際炒家提供了可乘之機。亞洲金融風暴發生時,在全球范圍內大約有7萬億美元的流動國際資本。
最後,經濟全球化帶來的負面影響。經濟全球化使世界各地的經濟聯系越來越密切,但由此帶來的負面影響也不可忽視,如民族國家問利益沖撞加劇,資本流動能力增強,防範危機的難度加大等。金融危機影響極其深遠,其暴露了發生經濟危機國家經濟發展中的深層次問題。從這一意義上來說,金融危機為健全我國的金融監管、完善金融審計免疫系統提供了一個契機。
金融學術論文3000字篇二
《創新金融管理與服務的對策》
摘要:金融業作為國家 經濟的命脈與核心,在當代國家中的資源配置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金融業面臨著各種復雜交錯的風險, 文章 通過對當前我國金融業面臨的金融風險進行原因分析,提出了完善金融 管理與服務的四條對策,通過創新金融管理與服務,以推動金融業的健康可持續 發展。
關鍵詞:金融業;金融風險;金融管理服務
一、金融業面臨的金融風險原因
金融業作為國家經濟的命脈與核心,在當代國家中的資源配置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所謂的風險,簡而言之,就是指一種行為既可能帶來收益,又可能帶來損失。那麼,金融風險就是指“經濟主體在金融活動中受損失的不確定性或可能性。或者說,經濟主體在金融活動中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出現偏差的概率”[1]。一般來說,市場經濟 環境下的金融活動都隱藏著金融風險,這種風險只能控制在一定的限制范圍之內,一旦風險過大,金融風險便會爆發出來,甚至有導致金融危機的可能。
那麼,金融業面臨的金融風險原因主要有哪些呢?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分析。
第一,從金融業的布局與發展來看,目前我國金融業存在著單一化的問題。在我國,實行銀行改制以來,我國幾大國有銀行在資金配置上仍然處在絕對支配地位而沒有什麼改變。資金鏈主要由國有商業銀行控制,融資 渠道 單一,由於廣大群眾缺的投資渠道過於單一,以及面臨著衣食住行的生活成本提高,更多的百姓選擇的是寧願把錢存於銀行中。與此同時,企業要發展,則必須對外部資金具有很高的吸納能力,但是由於國有商業銀行的限制,直接融資不能夠獲得自由的發展,百姓的投資渠道缺乏,企業只有靠向商業銀行借貸方能生存發展。這就形成了融資渠道的單一和結構的僵化,使得銀行風險處於高水平地位。
第二,從操作從面來看,金融機構存在著操作風險。操作風險,顧名思義,就是指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的風險,表現在金融業中,就是在銀行的日常業務操作過程中產生的風險。這種操作風險又表現為以下幾點:首先,金融行業 工作人員的個人素質風險;其次,業務操作過程缺乏規范,無規章可循。金融活動是一種多主體互動性質極強的經濟活動,他們都是以盈利為目的,由於利益訴求的不同,這就導致了金融活動操作的異化。
第三,從利率的變動來看,我國的金融業存在著愈來愈高的利率風險。在我國,由於對利率市場化進程的管制比較嚴格,因此各商業銀行不能自主調整利率。利率的變動受到統一的系統性調度,由此而帶來了較大的系統性利率風險。在利率市場化進程勢在必行的今天,銀行利率的波動將會變得頻繁,由於銀行的資產和負債主要都是以金融產品的形式存在,所以受利率變動影響較大,這樣以來,在利率市場化的前進中,由於金融機構自身應對利率波動能力的不足,將會帶來利率風險。
第四,從信用角度來看,金融機構時刻存在著信用風險。信用風險管理是銀行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這是因為銀行普遍存在著信用風險。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著過度借貸的沖動,因為貸款借出越多,也就代表著業務做得越大,最終有可能獲得很好的收益。但是,這就存在著盲目借貸的風險。因為借出的資金大多都是流向高風險的行業,因此極易形成呆賬、壞賬,這就潛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從借貸者來看,他們也在尋求各種手段滿足自身利益,從而千方百計逃脫還貸的義務,向銀行轉嫁風險,使虧損的由銀行來承擔。於是,各種轉嫁風險、騙貸、拖欠貸款等現象就大有人在,增加了銀行的信用風險。
第五,從金融的自由化層面來看,各種金融機構的泛濫,形成了自由化的風險。隨著老百姓手中的資金越來越多,而國家已經開始放鬆對金融市場的管制,這促進了銀行業的發展。另外,一些人也紛紛採用各種手段來吸收散在的資金,形成地下金融市場,而一些中小企業在從正規金融渠道籌集資金困難的情況下,容易尋求這種地下金融市場等非正規金融渠道。而那些正規的金融機構,也需要獲得比自由化之前更多的利益,便更容易從事那些大風險的活動。
從以上五個方面來看,面對著各種復雜交錯的原因,應對金融風險,加強應對金融風險體系,控制與防範金融風險的要求勢在必行。
二、完善金融管理與服務對策
在金融業面臨著那麼多風險和挑戰的今天,如何從實際困難中尋找有效應對這些風險和挑戰的辦法,從而能夠不斷創新金融管理與服務的方式 方法 ,防範和化解風險,以推動金融業可持續發展,是一份十分艱巨的任務。筆者 總結 以下幾條,用以加強和完善金融管理與服務。
第一,改變傳統觀念,用現代的眼光,創新金融服務產品。所謂的金融產品服務創新,“主要指金融行業為客戶提供的價值凝聚形態,包括種類用於投資、避險,或者金融操作便利工具,以及附加在這些產品上的其他勞動價值。”[2]傳統的金融行業主要通過提供傳統的金融工具為客戶提供幫助,現代金融業的發展要求金融機構能夠積極利用咨詢、信息服務等方式,通過銀行卡、股票、支票、債券、匯票、期貨、保單等新型金融工具,促進服務的現代化與文明化。另外,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時的環境,包括客觀環境和主觀環境,都要更加人性化,更讓人賞心悅目。
第二,從立法的角度來看,要加強金融風險的法律防控。目前,對金融風險的防控已經不是一個要不要實行的問題,而是一個要通過什麼方式實行才更有效的問題。首先,我們需要從根本上進行金融立法的完善,從法律層面上規範金融機構及金融主體的合法化行為。另外,要加強金融監管能力。
第三,從准入制度來看,要實行嚴格的市場准入制度。市場准入制度是體現國家對市場進行干預的“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市場准入既是管理金融市場、防範金融風險的第一道關口,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其他一系列金融監管制度建構的基礎依據。加強市場准入制度的建設,對各種金融工具、交易機構等注冊、審批以及交易的資格都要進行嚴格的審查,使那些不符合資格的金融機構都不能進入金融市場。
第四,從管理本身來看,要創新金融管理。進行現代化的管理方式,是優化金融機構發展,保證金融機構良好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機構要加強本單位激勵機制建設,在人事的 組織、崗位、流程、培訓、考核、 市場營銷 方式等方面積極創新。特別是在新型金融工具不斷涌現的今天,要對員工的個人業務素質、道德素質方面進行培訓,以獲得良好的口碑,增強本單位的軟實力。
參考文獻:
[1]周昌發.金融風險防控法律機制研究[J].經濟問題探索,2011(1):145.
[2]何東.金融管理與服務創新對策[J].商場現代化,2011(1):188.
金融學術論文3000字篇三
《試談互聯網金融模式與發展問題》
一、互聯網金融模式
互聯網金融模式分為第三方支付、P2P網貸、眾籌模式、互聯網理財四種主要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
隨著信息高度密集化的迅速發展,人們對支付系統的需求越來越高,因此,第三方支付系統從最初的僅限於支付使用的系統逐漸實現了線上線下、綜合應用的各種功能,並涉獵到了人們生活中的各個領域。根據用途把第三方支付分為兩種類別。第一是獨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此模式僅限於電子商務網站支付使用,例如易寶支付等等;第二是依託於B2C、C2C提供擔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此模式提供的擔保功能具體體現為第三方平台負責託管貨款、通知商家到款、發貨,待買方收到貨品檢驗確認滿意後通知第三方平台付款給商家,平台將款項轉至賣方賬戶後完成整個支付流程的交易,例如淘寶網的支付寶、騰訊旗下的財付通等等。
(二)P2P網貸模式
P2P(peer to peer)網貸即個人對個人的網路借款,可以實現借款人享受網路貸款的便捷與高效率。隨著P2P網貸規模的不斷擴展,根據《2015年3月網貸平台發展指數評級》 報告 中顯示,截至2015年3月我國P2P網貸平台增加到了以十大P2P網貸平台陸金所、人人貸、宜人貸、積木盒子、投賺網、微貸網、拍拍貸、有利網、易貸網、紅嶺創投為首的2160家。P2P網貸模式主要由直接融資、提供本金與利息擔保、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構成。其中的直接融資形式的如拍拍貸是為借貸雙方只提供純粹的信息匹配;提供本金與利息的擔保平台是以擔保機構形式運作的,工作流程為尋找、篩選客戶,提供擔保、匹配資金;信貸資產證券化是以陸金所與有利網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模式。
(三)眾籌模式
眾籌(crowdfunding)即大眾、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在互聯網平台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一種互聯網金融模式。眾籌模式讓更多的人可以加入到創業行列,因為它利用了網路平台向大眾募資,大大降低了募資的成本。同時,他又是向大眾小額募資,也進一步分散了投資人的風險。眾籌模式為各種項目提供了公平、公開、公正的平台,在通過眾籌模式獲得項目啟動資金的同時,為創業人提供了機會與無限的可能性。例如:2012年10月份美微傳媒創始人朱江在淘寶店鋪的“美微會員卡在線直營店”,該會員卡是在享受訂閱電子雜志的權益同時,可以擁有美微傳媒的100份原始股最具代表性;再如2015年李丹妮的京東“萬壕計劃”是京東首例微商眾籌品牌。
(四)互聯網理財
互聯網理財產品隨著互聯網金融業的迅速發展而不斷涌現,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在2014年第三十四次調查報告中顯示我國理財產品用戶規模已達到了6383萬,使用率數據為10.1%。報告中分析了互聯網理財產品的長尾效應正和個人零散資金的收益回報現象,這不但提高了互聯網理財運營商的商業地位,而且個人零散資金的高收入,也使用戶的規模得到了迅速的增長。以2015年7月份的累計萬份收益排名圖表為例,如下圖。
二、互聯網金融發展研究
互聯網在不斷優化用戶體驗中打造了新經濟、新金融時代,帶著全新的 思維方式 與 商業模式 ,開始了金融業顛覆性的發展行程。社會的進步與發展需要創新,互聯網金融在未來的行業競爭中也是如此,例如:當前第三方支付模式主要以密碼支付為主,“刷臉”支付系統的出現與測試,就是對支付系統的創新與完善,未來還會有更加科學、安全的支付系統豐富第三方支付模式。基於移動互聯網的迅猛發展,PC互聯網的主要平台局面也會逐漸向移動互聯網金融方向發展,更多的互聯網金融產品服務將會依託於移動互聯網實現,尤其是個人理財方面擁有的龐大用戶群。隨著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的陸續出台,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頻發、魚龍混雜局面會逐漸步入正規化發展。在P2P網貸模式中,一些制約因素與限制條件也會相聚出現,如:年收入必須達到一定的金額才能投資、投資金額不能超過可投資資產的一定比例等等。
互聯網金融模式會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轉化與增加,為了順應社會經濟的發展,互聯網金融的旋風式發展越來越專業化,這必將成為金融界的主力軍,互聯網支付、網貸、金融門戶、理財系統會從為大家帶來便捷的同時,更加安全、高效、合理與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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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如何看待貨幣數字化
1
擴大貨幣政策選擇范圍:實施數字貨幣可以使用新的貨幣政策工具。如果使用數字貨幣來完全取代現金,這可能會使利率
降低到零下限以下(盡管這不是我們倡導的政策)。或者,數字貨幣可以用作增加總需求的工具,通過向所有公民提供新創
造的數字貨幣「直升機下降」,從而更容易符合英國央行貨幣政策的價格穩定目標。
2
可以使金融體系更加安全:允許個人,私營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直接結清中央銀行的資金(而不是銀行存款),大大降
低了支付系統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的集中程度。這反過來又降低了大型銀行的系統性重要性。此外,通過為銀行存款提供真正
無風險的替代方案,從銀行存款轉向數字貨幣減少了政府對存款擔保的需求,消除了金融體系的道德風險。
3
它可以鼓勵支付系統的競爭和創新:我們提出的監管框架將使得支付部門的新進入者更容易提供支付賬戶並向現有銀行提
供競爭。這也將減少大多數小銀行和非銀行通過較大的銀行(誰能夠將交易費用設定為使其競爭對手較小的水平)來支付的
需求。
4
可以重新獲得部分資金,並解決實體現金的下降:隨著實物支付逐漸被電子支付所取代,英國央行將以其電子等價物替代
實物現金。這樣做有利於增加英格蘭銀行(並轉交給財政部門)賺取的「創造資金收益」。
5
它可以幫助解決替代融資對貨幣創造和分配的影響:非銀行,如對等貸款人,正在與銀行競爭,占總貸款的更大份額。這
對貨幣創造和分配有影響。當銀行貸款時,為借款人創造新的存款。但是,當一家對等的貸款公司提供貸款時,只需將預先
存入的存款從保護金轉移給借款人; 沒有創造新的錢。通過主動發行數字貨幣,英國央行可以補償金融創業銀行的貸款轉移
以及貨幣創造的下降。
6
以改善金融包容性:提供數字貨幣賬戶的公司首先是支付服務提供商,而銀行主要是貸款人。因此,數字貨幣賬戶提供
商可能會向那些不在常規銀行業務中的客戶提供賬戶。
Ⅳ 如何理解數字貨幣的金融特徵
數字經濟改變我們的生活,幾乎在所有領域都有體現,貨幣金融自然也不例外。數字貨幣一般指以數字為載體的新的貨幣形式,與流通中現鈔不同,其交易與儲存以電子記賬與轉賬的方式完成。具體什麼是數字貨幣則有爭議,市場比較關注的有比特幣(加密「貨幣」的代表)、與法定貨幣掛鉤的穩定幣、央行數字貨幣。Facebook最近提出的libra穩定幣計劃成為全球熱點,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也因此受到更大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