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對數字貨幣的政策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由人民銀行發行,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數字貨幣對於保障國家金融安全,有效阻止美國的金融遏制,創造出一個數字貨幣的全新賽道,實現超越有著重大的意義。同時它不僅可以降低成本,減少貨幣發行環節,提高發行效率,還有利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反電信詐騙、反恐怖融資等。
2.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是什麼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央行一般指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數字貨幣通常指一種虛擬的貨幣,它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比如平時知道的比特幣就是數字貨幣的一種,不過比特幣沒有特定的發行機構,而且在總數量上有一定的限制。
比特幣在2008年由中本聰提出,具有的特徵有去中心化、全世界流通、專屬所有權、低交易費用、無隱藏成本、跨平台挖掘等。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3. 央行數字貨幣的潛在影響
2020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在工、農、中、建四大行內測的消息在網路上不脛而走。兩會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接受媒體采訪時,再次透露了法定數字貨幣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數字貨幣測試進度的加快意味著數字貨幣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正式進入商用,數字貨幣在改變貨幣體系的同時,可能對銀行業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此,本文首先介紹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概況,而後探究其對宏觀政策機制及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央行數字貨幣概述
(一)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
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全稱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對應的英文縮寫是DC/EP(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
DCEP實際上是一種電子現金,是紙幣的數字化形態,其功能屬性與紙幣完全一樣,具有價值特徵。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特點
1.DCEP屬於流通中現金,而非銀行存款
現有貨幣體系主要可分為M0、M1和M2,M0是指流通中現金,M1包括M0和單位活期存款,M2包括M1、居民儲蓄存款和單位定期存款。DCEP的定位和紙幣一樣,對應M0,即流通中現金。
2.商業銀行無需為DCEP支付利息
由於DCEP屬於M0,並非銀行儲蓄,故不計利息,DCEP持有人也無法獲得利息。
3.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拒收
DCEP由央行發行,國家信用背書使其具有官方賦予的價值特徵,因而具有穩定性和無限法償性。
4.DCEP不需要銀行賬戶和網路即可實現支付
DCEP支付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現有的銀行卡支付業務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DCEP支付採取的是賬戶松耦合的方式,即脫離銀行賬戶,在雙方數字錢包間實現資金轉移。DCEP依靠一個公共賬本記錄持有關系,這種關系表現為公鑰地址與數字貨幣DCEP的對應,數字錢包通過其存儲的私鑰操作公共賬本內的轉賬。
DCEP可以脫離網路實現終端到終端的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就可以支付,也可以在有第三方服務商的場景下依託網路完成從終端到遠端的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數字錢包間直接實現DCEP互轉,本質只是記錄操作指令,最終仍需在觸網後上傳到賬本上執行才算完結。
5.DCEP具有可控匿名性
銀行和商家需要經過客戶允許才有許可權查看用戶的交易記錄及信息,這種可控匿名性一方面保護了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另一方面也使得央行可以清晰高效地捕捉每一筆貨幣交易的流轉信息,打擊洗錢、匿名操縱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1.減少紙鈔發行成本
由於數字貨幣只是一串數字代碼,無論是生產還是流通,都不會再產生任何費用,並且具備較強的防偽功能。
2.移動支付普及,現金使用頻率大幅降低
目前國內絕大多數交易場景,均已實現了移動支付,擠佔了傳統現金的使用空間。DCEP與其它移動支付方式相比並無本質不同,有限匿名性是其主要差異化特點。
3.有利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
傳統的現金交易的匿名化,給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帶來諸多麻煩,而數字貨幣的唯一標識性,方便監管部門回溯整個資金融通鏈,以便進行更有效的監控。
4.維護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
國內外一些金融中介機構積極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私人數字貨幣,嚴重影響了我國主權貨幣的使用,正在滲透和分流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發行DCEP能夠在中央銀行層面形成統一的基於國家信用的數字貨幣,既實現了紙幣時代國家信用的延續,也順應了貨幣數字化的潮流。
5.優化現行貨幣支付體系,提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通過發行數字貨幣,可減少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所提供支付功能的依賴;同時,使央行可以全程監控貨幣的流轉信息和投放領域,提高貨幣流通市場監測-統計-評估-政策制定的效率,減少貨幣政策傳導滯後性。
(四)央行數字貨幣與傳統支付方式的區別
與傳統紙質現金相比,DCEP具有 無需找零、易保存、易統計計算、不易丟失 等優勢;與第三方支付相比,DCEP還具有以下特點:
信用保證
銀行賬戶
離線支付
結算主體
消費記錄
央行數字貨幣
國家
可無銀行賬戶
是
央行貨幣結算
可控匿名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備付金
需要銀行賬戶
否
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
容易追蹤
乘公交車掃碼、乘地鐵掃碼、支付掃碼……人們的生活已進入電子支付時代,但這些軟體都是不通用的。這一點在未來數字貨幣推行後,將有極大改觀。另外,目前的移動支付會留給商家一些「痕跡」,購買後商品後,商家會依據大數據向消費者智能推薦相關商品。而DCEP所具備的可控匿名特性,使消費者在付款後,除經貨幣當局授權外,商家、銀行、第三方平台均難以追蹤其消費記錄。這樣既能確保客戶的信息安全,也能減少商家對客戶的不當營銷。
從本質上看,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僅僅是對目前人民幣結算方式的電子化改進,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對人民幣現鈔的替代。
(五)數字錢包
數字錢包是容納數字貨幣的「容器」。盡管央行對數字錢包的解說少之又少,但從目前網傳的截圖看,該APP包括「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碰一碰」(類似於NFC的近場支付功能)幾項功能。用戶可以很方便地將銀行資金兌換為數字人民幣,所兌換的數字貨幣還會顯示出來源銀行,以便用戶進行資金動向管理。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宏觀影響
(一)對貨幣派生機制的影響
DCEP的投放,類似於紙幣的投放,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層運營體系,即由央行向商業銀行投放,商業銀行再向 社會 公眾投放。央行不直接面向公眾和企業,不參與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
DCEP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意味著DCEP下的貨幣體系符合傳統的信用貨幣派生機制。貨幣創造主體依然是銀行和實體部門,央行只是起到調控作用。此外,DCEP投放模式和傳統基礎貨幣的投放,對現金、法定準備金和超額准備金而言沒有本質區別。
DCEP延續傳統貨幣派生機制的同時,或在基礎貨幣和貨幣乘數兩個方面對其產生影響:
1.DCEP將重構基礎貨幣結構
(1)央行或將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 傳統模式下央行基礎貨幣結構分為兩部分,一是貨幣發行,即央行印製的現鈔;二是金融機構在央行的存款准備金。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備付金後,央行將基礎貨幣開設一個分項,即非金融機構存款。央行數字貨幣作為M0,既可以作為現金使用,也可作為存款准備金或者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的備付金。按其支付用途推測,未來央行基礎貨幣科目或將開設新的細分項來專門記錄DCEP,例如在M0、存款准備金、非金融機構存款科目下分別再設置DCEP子科目。
(2)或將對貨幣流通模式產生一定影響。 首先,對於銀行間市場而言,DCEP的支付便利性意味著金融機構同業結算選擇使用傳統支付方式的傾向下降,而使用DCEP進行同業清算/結算的傾向提高。其次,對於企業和零售業務而言,由於DCEP保存便利的特性,大量DCEP將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企業和個人手中,因此流通中現金將增加,而商業銀行存款、第三方支付機構結存資金將減少。
2.DCEP將從正反兩方面影響貨幣乘數
(1)銀行持有超額准備金的動機下降,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由於DCEP支付便利、清算速度快,減少了在途資金量,用DCEP進行清算可以降低對清算賬戶資金的依賴,從而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2)現金漏損率增大,導致貨幣乘數降低。 現金漏損指客戶從銀行提取現金,從而使一部分現金流出銀行系統,現金漏損與存款總額之比稱為現金漏損率。出現現金漏損會減小銀行創造派生存款的能力。DCEP便於保存的特性或將提高企業和個人持有現金的可能性,從而提高現金漏損率,導致貨幣乘數減小。
DCEP大規模推廣後,貨幣乘數到底是提高還是下降取決於上述兩種力量的對比。
(二)對貨幣政策的潛在影響
1.DCEP可以提供新型價格工具
理論上商業銀行無需對用戶持有的DCEP付息,但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計息,則DCEP利率可作為新型價格工具,特別是若央行對DCEP 計負 息,甚至可用來打破零利率下限。
目前央行對商業銀行法定存款准備金支付1.62%的利率,超額准備金利率0.72%,對個人持有的現金則無法付息。DCEP推出後,可以對個人手機中持有的「現金」進行計息。例如,對商業銀行持有的庫存DCEP支付利率,該利率類比於超額准備金利率;對個人持有的流通中DCEP也能支付利息。
因為DCEP詳細記錄了持幣所有者的「現金」,邏輯上央行可以針對不同持幣者進行差異化的利率定價,這提供了一種類似於定向降息和定向降準的新型價格工具。
零利率下限之所以存在,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現金總是資產配置中一個備選方案,而現金在傳統貨幣體系下名義利息為零。因此,在當前貨幣體系下,即使貨幣當局制定了負利率的貨幣政策,人們也總是可以通過持有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帶來的影響。而一旦數字貨幣這類現金的名義利率為負,則人們將無法通過持有此類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的影響,這將提高負利率政策的有效性。DCEP大規模應用後,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負向計息,人們也不得不持有DCEP,這使得負利率成為可能,從而達到央行通過負利率政策刺激經濟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只是闡述了DCEP作為實施負利率工具的可能性。在實際操作中,是否實施負利率,取決於我國的金融體系結構及所處經濟狀態。
2.DCEP有助於提高調控效率
DCEP可便利追蹤並控制資金流向,有助於央行開展更有效的結構調控。
傳統的現金體系下貨幣政策側重於總量調控,結構性調控功能較為薄弱。央行的寬貨幣政策向寬信用傳遞,需要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傳導中介。央行對信貸投放的結構調控往往效率較低,若市場定價機制失靈,則信貸結構往往偏離最優狀態,即信貸不能有效的傳導至需要的企業和個人。而DCEP能有效捕捉資金流向。基於DCEP這一特徵,央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可達成更具靈活性的資金定價,從而激勵銀行在信貸結構上回歸最優狀態。例如,央行可針對不同的銀行信貸資金流向,根據其風險情況制定不同的流動性價格,從而規避銀行因無法追蹤資金流向而產生的風險考核激勵問題,提升定向降准、定向降息等政策的可測性和效率。
3.DCEP可以降低監管成本
DCEP可控匿名的特性,使得對於央行而言,對客戶交易信息的記錄更為便利,從而降低央行監管成本。
傳統監管框架中央行及其他金融監管部門如果需要獲取統計指標、財務報表數據,通常採用現場、非現場檢查等方式,成本較高、時效性較弱。尤其是追蹤一筆特定資金的具體流向,則必須獲取資金流轉途徑的所有賬本。DCEP全面記錄了交易信息,意味著央行DCEP系統記錄了數字貨幣權屬、交易流水等詳細信息,無需再額外獲取賬本即可了解資金流向,從而大幅降低了監管成本。
三、央行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DCEP將影響銀行活期存款規模、增加吸儲成本
對居民而言,不論是定期存款、理財產品,還是貨幣基金,贖回和提取總是面臨一定限制,不如活期存款方便,因而企業和個人始終願意持有一定數量的低息活期存款。DCEP大規模推廣後,企業和個人有可能將銀行活期存款兌換成DCEP,將部分資金沉澱在數字錢包中。換言之,有可能是DCEP對活期存款形成替代,而非僅對現金形成替代。由於DCEP是央行的負債,而非銀行負債,DCEP的推廣可能導致銀行活期存款「脫媒」。此外,銀行存款與DCEP的轉換較為便捷,可能導致存款的穩定性降低。銀行為了穩定活期存款來源,負債端存款利率或將上行。
(二)DCEP將影響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相比第三方支付機構側重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銀行經營的清算結算業務中,為銀行同業及企業間提供的大額支付清算業務,可能是其具備一定優勢的領域。若未來DCEP僅替代小額零售支付,則商業銀行大額支付清算結算規模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然而根據目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公布的信息,央行數字貨幣也可應用於大額支付清算場景。例如,銀行可在DCEP業務庫之間轉移資金,業務庫發揮了同業清算賬戶的功能。因此,DCEP的推廣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三)DCEP數字錢包將提高客戶黏性
在第三方支付盛行的時代,銀行APP的應用場景較少,使用頻率較低,DCEP的推廣或將改變這一現狀。在雙層運營體系下,DCEP數字錢包的推廣,將提高銀行客戶使用銀行APP的頻率,從而提高客戶黏性。同時,銀行可以通過建立開放平台,聚集合作夥伴,讓最終用戶可以通過不同介質、渠道,在日常的生活和消費中使用數字錢包的服務。商業銀行可以抓住該機會獲得活躍流量,增加客戶數量,發展開放銀行服務。
(四)DCEP將有助於提升銀行運營效率
數字貨幣減少了紙質貨幣的流通成本,提高了銀行的運營效率。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交易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的現金管理成本;另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貯藏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在現金整點調運以及保管環節的人力物力支出和安保要求。DCEP沒有折舊,不需要物理空間儲存,也不需要空間上的調運,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日常經營成本,提高商業銀行運營效率。
四、結論
總體來看,央行發行DCEP的潛在影響體現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
從宏觀層面來看,DCEP或將改變央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一方面,央行在負債端的「基礎貨幣」科目中或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另一方面,DCEP大幅推廣後或對傳統的M0、超額准備金、第三方機構備付金規模產生影響。同時,DCEP可以作為一種新型價格工具,提高宏觀調控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從微觀層面來看,DCEP對銀行經營有利有弊。 有利的一面是或可通過數字錢包提高客戶黏性,藉助DCEP的電子化貯存手段提高運營效率;不利的一面是可能提高負債成本,降低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李峰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會計學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胡浩繫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本文作者介紹:芝加哥大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及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
4. 我國對數字貨幣的政策
法律分析:北京時間2013年12月5日央行網站消息,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第二條 人民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發行的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
目前我國對貨幣的定義仍停留在紙幣和硬幣層面,貨幣發行制度也僅針對紙幣和硬幣的特性而設計DCEP並不屬於人民幣范疇,現有的法律也無法為DCEP的發行與法律主體地位提供依據和保障。
5. 從九個問題帶你了解央行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
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的發言,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推到了大眾的視野之中。
從2014年周小川提議研發央行數字貨幣,到今年穆長春的「呼之欲出」,已經過去了五年。經過五年打磨,如今的央行數字貨幣究竟是什麼模樣?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未來又會帶來何種影響?
一、模式: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中心化管理機制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在運營投放、管理模式和技術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有自身的特點。
1、雙層運營投放體系:4點考慮和4個影響
首先,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了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 而不是由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的單層運營體系。在雙層運營體系下,上層是央行,由央行對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做信用擔保,因此央行的數字貨幣與人民幣一樣具有無限的法償性;運營投放體系的下面一層由不同的商業銀行構成,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面向公眾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同時,需要向央行100%繳納全額准備金,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
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有四點考慮:
第一,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結構復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因此在中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將讓央行獨自面對所有公眾,給央行的運營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
第二,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 科技 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灶的巨大浪費。
第三,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面向的用戶是廣泛的公眾,覆蓋十幾億人口的系統規模龐大,想要保證穩定高效地運行非常不容易,面臨諸多風險。雙層的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第四,在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下,可能會導致金融脫媒。央行面向公眾直接投放的數字貨幣在信用等級上要高於商業銀行的存款貨幣,可能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
而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運營投放體系的影響則體現在下面四個方面:
第一,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起初央行行使國家職能發行的貨幣是有著黃金等具有真實價值的物品作為可兌換儲備的。公眾接受了央行發行的貨幣,就等於將黃金等有真實價值的物品借了央行,而公眾只持有兌付憑證,也就是說,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當國家憑借國家信用強制規定法定貨幣而不再依賴黃金儲備時,這種信用關系和負債關系並沒有改變。從這種角度來說,所有流通中的貨幣包括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都是央行的負債。
第二,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並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以199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為起點,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二元賬戶結構支撐的貨幣投放體系。央行的數字貨幣也採用了與二元賬戶結構相似的雙層投放運營體系。
圖1:二元賬戶結構與雙層運營體系的比較
第三,在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前提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強化順周期效應。經濟增長一般會經歷蕭條、復甦、繁榮、危機完成一個完整的周期,在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便是順周期政策,在經濟蕭條時又變成逆周期政策;類似地,緊縮的貨幣政策在經濟繁榮時是逆周期政策,而在經濟蕭條時是順周期政策。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膨脹的壓力,經濟蕭條時緊縮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緊縮的壓力,是為順周期效應。由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對現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產生影響,因此與順周期效應天然隔絕。
第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注重對M0貨幣的替代而不是對M1、M2貨幣的替代。
(註: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准貨幣」,這里的准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M1反映市場中的現實購買力,而M2同時反映現實和潛在購買力。如果M1增速較快,則消費和終端市場活躍;如果M2增速較快,則投資和中間市場活躍。)
目前M1和M2貨幣在中國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的日益高效已經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
但在M0貨幣端目前仍存在三大比較突出的問題:第一,現有M0的匿名性使其存在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第二,互聯網支付基於銀行卡賬戶緊耦合的模式無法滿足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第三,目前我國仍存在銀行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當地公眾對M0貨幣(現鈔)的依賴程度還比較高。
因此央行發行注重替代M0的數字貨幣是既符合國情又順應公眾對小額高頻支付業務的需求(根據不同級別的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同時還能有效防範M0貨幣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
2、中心化管理模式: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有本質區別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用了中心化的管理模式,這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有著本質區別。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 社會 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改變;
2)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央行數字貨幣的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下由指定的機構進行貨幣的隊員,這需要中心化的管理以避免指定運營機構的貨幣出現超發;
4)只要二元賬戶體系和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沒有改變,央行的中心管理模式和地位也就不會改變。
最後,對一個需要支持廣泛公眾使用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來說,如果採用純區塊鏈技術的架構,目前還無法實現零售層面所需要的高並發性能。因此,在技術道路的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並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項技術。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可以支持智能合約的,不過只會支持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此外,央行指定的部分運營機構也會採用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最終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數字貨幣的系統優化。
二、發展歷程:
我國央行在數字貨幣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是這一切的開端,那2017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轉折。在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貨幣研究院為核心,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蹤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表1: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
三、各界聲音:央行數字貨幣的九個問題
1、為什麼去年央行開啟法定數字貨幣研究的996工作模式?
肖磊分析了去年同期的情況發現,去年六月份,美國首次開始對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中美貿易摩擦升溫,人民幣匯率走低,國內市場民眾對數字貨幣的需求增加,國家從輿論層面開始整頓,包括央視 財經 製作「聚焦代幣市場亂象」專題,網信辦對諸多區塊鏈自媒體進行封號,五部委接連發布風險提示等。而去年六月,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個月內公布了4項專利申報。基於這些消息,肖磊認為,從去年六月份開始,中國從兩個層面加強管制,一個是輿論層面對數字貨幣的引導和控制,另一個是從央行層面建立民眾對中國官方數字貨幣的信心,央行肯定接到了指示,要求加快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的步伐,所以才有了穆長春口中的996。
2、中國有發達的移動支付,為什麼還需要央行數字貨幣?
穆長春直言,對老百姓來講,基本支付功能在電子支付和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界限實際上是相對模糊的。但以後實際投放的央行數字貨幣在一些功能實現上會和電子支付有很大區別。從宏觀經濟角度來講,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數字貨幣是「賬戶松耦合」,即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金融 科技 與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楊東從貨幣發展必然性角度來看,認為貨幣必然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一般等價物必定越來越脫離實體,形態也越來越自由。密碼代幣是現在貨幣的主流發展方向。雖然我國的移動支付在國際上處於相對領先地位,但這種優勢並不是絕對的。Libra的發布給我國敲響了警鍾,並且可以造成重大沖擊。「未來,數據資源的爭奪必定會愈演愈烈,我國的支付領域,尤其是小額零售的支付領域必將面對更多挑戰,最好的方式就是推出法定數字貨幣加以應對。在這個層面上,央行推出法定數字貨幣也是有利於我國的支付行業成長的。」
肖磊也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無論設計目標有多少個,最終就是一個消滅現金的目的。可問題是,不做數字貨幣,現金也會逐漸消失,這是一個 歷史 大趨勢。
3、央行數字貨幣是否付息?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早在2018年初就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而龍白滔則認為,合理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必須支付利息。為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可調節利率可以維持價格穩定和維持央行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的平價。「可調節利率可以增加央行數字貨幣的需求,而無需央行資產負債表的調整,無需破環平價關系,也無需價格水平調整。」
4、央行數字貨幣=央行現金數字化?
與穆長春同一天,銀聯董事長邵伏軍也在8月10日的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表達了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他認為法定數字貨幣不僅僅是貨幣數字化,還能通過與智能技術的結合,通過智能合約設計,較好解決交易雙方的信任問題,以及信息流和資金流同步的問題,這個優勢能夠大幅度簡化傳統金融機構間比較復雜的交易流程。
5、央行數字貨幣和Libra
總有人拿央行數字貨幣和Facebook的Libra進行比較,但智堡網創始人、貨幣學者朱塵認為這兩者大不相同。Libra建立在法幣信用上,受到央行和金融機構的約束;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對法幣進行技術升級——對原先的央行貨幣(M0)進行了數字化升級,本質上並沒有改變銀行存款准備金和現鈔的貨幣屬性。央行數字貨幣的具體場景還是服務央行所管理的支付側,比如銀行准備金之間的交易往來,還有就是現鈔的數字化升級,並不神秘。而對普通人來說,央行數字貨幣讓交易和支付都處於央行網路內,提升便利性的同時,也失去了紙幣的匿名性和隱私性。
而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表示,應將Libra視作外幣,納入我國外匯管理整體框架。除國家另有規定極少數情況外,境內必須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包括數字環境下的境內交易的計價結算,絕不能出現在數字環境下境內交易的Libra化或者美元化。
6、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影響?
邵伏軍認為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積極影響體現在:1、提升對貨幣運行監控的效率,豐富貨幣政策的手段。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將使貨幣創造、計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為貨幣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並且為經濟調控提供有益的手段。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能夠有效地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一些幫助。2、有利於提升交易流程的智能化的水平;3、切實提升支付特別是跨境支付的效率,建立開放的支付環境。
通證研究院在報告中認為,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至少在捍衛數字主權;提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和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等三個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但中國外匯投資研究院院長譚雅玲認為,用數字貨幣來促進人民幣的國際化,那是一種理想主義,畢竟美元的霸權在短期、中期,甚至長期,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它是很難被消除或者替代的。「當前中國的金融處在一個調結構的過程當中,我們要把它轉變為「金融為輔,經濟實體為主」。我們貨幣規模也是超過實體經濟的,也需要去調整。如果數字貨幣的概念依然是金融層面為主,那麼它對真正的脫虛向實是否有推進作用,我是存疑的。」
冰川思想庫研究院陳季冰也表示,在可預見的未來,傳統法幣依然是 社會 經濟中的主要流通媒介,數字貨幣暫時會是一種嘗試和補充。
7、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面臨的難題
龍白滔認為,央行數字貨幣在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核心目標上,最大的挑戰是美元國家化和與Libra類似的超主權貨幣。而應對這種挑戰可以通過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來解決,但這不是「最根本和最徹底」的方案,更有效的方式是通過央行數字貨幣與友好國家分享鑄幣權。
而在邵伏軍看來,當前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難題主要體現在:1、技術實現存在問題。當前技術水平,確實還難以實現對海量的貨幣實時數據採集、監控和分析,也難以開展高效精準的可編程的操作;2、國際協調難度大。各國支付市場的監管,各國差異很大,各國研究數字貨幣的出發點和目標也大不相同。3、底層基礎不足。既缺乏相應的底層運作規范,也缺乏對相應的監管機制。
8、是否基於區塊鏈發行?
穆長春在演講中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最開始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時候,作過一個完全採用區塊鏈架構的原型,但基於現有技術,無法達到零售級別的高並發要求。所以,最終央行層面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種技術。
他表示,目前央行在技術路線選擇上處於「賽馬」、市場競爭優選的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數字貨幣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將最終跑贏比賽。
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日前也撰文表示,央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幫助建立競爭性環境,使得最優的技術順利凸顯和發展,通過競爭選優來實現更好的技術應用。競爭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為技術進步速度很快,因此會出現一種技術在某一階段佔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但還會有另一項新技術出來,形成一浪接著一浪地往前推進的情形。
9、民眾如何獲取央行數字貨幣?
未來民眾獲取央行數字貨幣的方式大概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到銀行開通一個數字貨幣的錢包,直接拿著手上的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換成數字貨幣(櫃台辦理);第二類是直接拿現有賬戶上的錢,用網銀在線購買,類似於把銀行賬戶里的錢,轉到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線上辦理);第三個是直接在場外交易,我轉給你,你轉給我,或我有什麼東西要賣,明確只收數字貨幣。未來中國可能會出現三種形式的支付,網銀、第三方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官方數字貨幣,用戶將錢放在何處取決於用戶
6. 重磅,央行官方要發數字貨幣了!咋發,咋用,會通貨膨脹嗎
提起數字貨幣
人們更多想到的是這些「貨幣」↓↓↓
不過,經過中國人民銀行認證的數字貨幣,可能過不了多久,就能到你的手上了!
在日前舉行的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透露:
從2014年到現在,央行數字貨幣(DC/EP)研究已經開展了5年。我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消息讓人振奮。不過,央行為啥要發行數字貨幣?怎麼發行?怎麼使用?會不會帶來通貨膨脹?
為啥發?
方便安全成本低
數字貨幣,一般簡稱為「DC」,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的縮寫。
不過,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的英文簡稱是 「DC/EP」 。除了數字貨幣,還有電子支付的概念(EP即electronic payment)。
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此前就強調,研究數字貨幣, 本質上是要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 。
對於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穆長春介紹, 要注重M0(紙鈔和硬幣)替代 。現有的M0容易匿名偽造,存在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的風險。另外,電子支付工具,基於現有銀行賬戶緊耦合的模式,不能完全滿足公眾匿名支付需求。所以, 電子支付工具無法完全替代M0 。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於現鈔依賴程度還是比較高。
「我們DC/EP的設計,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也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現鈔比較好的工具。」穆長春說。
怎麼發?
不直接發到老百姓手裡
央行數字貨幣怎麼發行呢?是不是直接發到老百姓手裡?
理論上可以,但人民銀行並沒有採取這種形式,而是使用 雙層運營體系 。
啥意思呢?就是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為什麼不直接發給老百姓,穆長春介紹了央行的幾個考慮:
1、單層運營架構,意味著央行要獨自面對所有公眾,挑戰極大。
2、雙層架構能充分發揮商業機構的資源、人才和技術優勢,促進創新,競爭選優。
3、雙層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4、使用單層運營架構,會導致金融脫媒。
但是,穆長春強調,在雙層架構下,還是要 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
原因一,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 社會 公眾的負債,債權債務關系沒有變。
原因二,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
原因三,避免運營機構貨幣超發。
怎麼用?
主要用於小額支付
數字貨幣那麼好,是不是在哪都能用?
穆長春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必須有高擴展性,高並發的性能,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
「為了引導央行數字貨幣用於小額零售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我們可以根據不同級別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
看好了,主要還是用於 小額零售場景 。
因為數字貨幣的匿名性,萬一被用來洗錢怎麼辦?
穆長春說,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的替代,應該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對央行數字貨幣大額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銀行報告。
會不會引發通貨膨脹?
想多了,不會
貨幣引發通貨膨脹的一個直接原因,就是貨幣超發。說白了就是,數字貨幣會不會帶來貨幣超發?
穆長春認為, 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系 。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准備金,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實際上,只是單純地全額繳納准備金也不行。數字貨幣進入信貸市場,一樣會出現貨幣派生和貨幣乘數,這依然有可能出現貨幣超發的情況。
所以,又回到開始, 央行只是將數字貨幣限定於M0的替代 。
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這樣就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7. 中國推行數字貨幣的戰略意義
1.當前的經濟社會是一個高度發達的信用經濟,貨幣發行和管理功能有缺陷的非法定數字貨幣難擔當大任,核心問題在於這類可轉讓數字資產很難構建自身的價值支撐體系。從貨幣的本質看,只有國家才能對貨幣行使發行的最高權力,對主權國家來講,最好的踐行貨幣國家發行權的辦法是由政府和中央銀行發行管控范圍的主權數字貨幣。我國央行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
2. 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當前全球的主流跨境清算模式是通過美國主導的 SWIFT 體系。未來,央行數字貨幣可能會流出國界,可部分程度加快人民幣國際化,替代離岸人民幣/IMF 特別提款權,創造央行的國際化數字信用資產,成為跨境結算的一種手段;更加高效地影響貨幣政策。貨幣的定價標准更加清晰,從而大幅提升貨幣價格的准確性、及時性和有效性。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為央行的管理提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支持。
3. 實時集采貨幣流動數據。發行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將使貨幣創造、記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貨幣追蹤助於反洗錢、反恐,可以有效地防止紙幣和硬幣的造假問題,雖然數字貨幣也存在造假的現象,但並不像紙幣那樣的普遍,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貨幣從發行直至銷毀所花費的成本,而且數字人民幣並不對現有銀行賬戶的現金再數字化,也不會對現有賬戶系統和資源造成浪費,隨著中國的國際地位提高,人民幣的使用范圍越來越廣泛,尤其是在港澳台地區,數字人民幣可以解決各幣種之間紙鈔兌換麻煩的問題。
拓展資料
數字人民幣推動商業銀行現有業務降本提效,也可以有效推動金融業發展,數字人民幣具有極強的國家戰略意義,對內可實現精準調控、對外是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抓手。
8. 一文看懂央行數字貨幣,它將如何改變未來生活
數字貨幣與電子支付
1/6、DCEP的未來世界
未來的某一天,你在一家奢侈品商店買包包,付款時,原本滿臉堆笑的營業員忽然用鄙視的眼光看著你:「對不起,這些錢你不能用,它附加了慈善捐款的簽名,只能用於慈善物資的購買。」
你大驚失色:「WTF,錢上還有名字?」
營業員冷冷地說:「當然,這個時代的錢都是有名字的,你是穿越來的嗎?」
話音未落,耳邊已經傳過來了警車聲……
以上是我設想的央行正在推出的DCEP(央行數字貨幣)的一個未來使用場景。目前數字人民幣試點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正在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如果測試進展順利,且如果國內國際形勢需求,我們將在一兩年內使用DECP進行日常消費。
那麼DCEP跟我們現在用的現金,以及跟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什麼不同?跟比特幣、臉書正在推的Libra又有什麼不同?未來它將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哪些完全不同的體驗呢?
2/6、數字貨幣與M0、M1、M2
想要知道DCEP央行數字貨幣與在線支付的區別,我們首先要弄清楚三種不同定義的貨幣——M0、M1和M2的區別。
M0是指流通中的現金,包括各種紙幣、硬幣——所以你通過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錢不屬於M0。
再看M1,又被稱為狹義貨幣,它的范圍包括全部M0和單位活期存款。特別注意的是,你銀行卡里的錢是個人活期存款,所以網銀支付的錢也不算M1。
最後是M2,又稱為廣義貨幣,它的范圍包括M1和居民儲蓄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和其他存款。
為什麼要搞出三個M這么麻煩?
現代貨幣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發行,發行數量不受黃金儲備的限制,很容易超發,國家要時時掌握 社會 中的流通貨幣數量,但貨幣往往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支付能力並不相同,經濟意義也不同,所以還要分類統計。
把一個國比喻成一個家,評估家庭財務狀況,M0就是手上立刻就能用的錢,M1代表需要通過銀行渠道支付的錢,M2代表屬於你但要拿出來變成M0或M1才能用的錢。
你的財富狀況取決於M2,但你的支付能力跟M1有關,但如果忽然生了急病,只有M0才有用。
同理,統計一個國家的貨幣, M0水平越高,越說明大家手裡的現金多,生活越安全;M1水平越高,代表居民目前的購買力越強;M2水平越高,代表整個 社會 未來一段時間的需求越高,通脹壓力也越大 。
但隨著移動支付被廣泛接受,這個統計口徑越來越不準了。
比如說,為什麼以前把個人活期存款算M2,而單位活期存款算M1呢?因為過去我們的習慣是把錢從銀行或ATM中取出來才能消費,而單位的活期存款一張支票就轉出去了,前者的流動性明顯弱於後者,
但在銀行卡普及後,個人活期存款不需要取錢也能支付了,理論上說,個人活期存款也應該算M1;等到移動支付出來後,我們身上幾乎沒有現金了,支付寶、微信支付上的相當一部分錢,事實上已經成了M0。
所以現在的貨幣政策,基本上以M2為主。
但支付寶、微信支付畢竟不是法幣,只是存款。我國數字支付的發達程度雖然遙遙領先於其他國家,但它們都只是基於M1或M2的支付,而非貨幣。
而比特幣、設想中的Libra都是真正的M0數字貨幣,這些超越國界的可能被廣泛接受的數字貨幣,都會影響一國的實際流通貨幣量,所以,我們早晚需要真正屬於M0的數字貨幣。
理解了這一點,就可以說一說DCEP與實物貨幣,與在線支付,與比特幣和Libra等非主權貨幣的區別了。
3/6、DCEP與實物貨幣的區別
電子貨幣雖然是現金的電子化,但這個形態的改變,帶來了金融功能的改變,比如負利率。
實物現金時代,如果存款是負利率,你要向銀行付「存款利息」,那肯定是持有現金,所以貨幣政策理論上最低就是零利率。
但到了數字貨幣時代,負利率不光是針對存款,還能通過數字錢包對數字貨幣收取一定費用,這就是真正意義上的負利率,你就算持有現金也沒用,唯一的辦法就是趕快把錢花掉或投資 。
此外,實物貨幣時代,貨幣的發行成本隨著發行量上升而上升, 但數字貨幣建立在提前搭建的技術架構之上,不佔用存儲空間,無實物轉移,邊際成本幾乎為零,發行一個億和一千億成本幾乎相同,導致貨幣政策的實施效率大大增加。
最重要的是,紙幣的使用是完全匿名,且交易不可回溯,所以黑 社會 都是用現金交易; 而DCEP 的本質是加密的字元串,其中攜帶了持有者的個人身份認證信息,理論上任何一份DCEP 從創設到回籠所經歷的每個節點都會被完整記錄, 這個至關重要的特徵,我們後面還要再重點分析。
當然,DCEP和實物貨幣都是M0,沒有本質的區別,但它與網銀支付、第三方支付的區別就非常明顯了。
4/6、DCEP與電子支付的區別
支付寶的「余額」里的錢是M1,相當於支付寶存在銀行里的存款;而支付寶中的「快捷支付」跟網銀支付一樣,用的是你的銀行卡里的錢,屬於M2。
你用支付寶的「余額」買了一個2塊錢的包子,相當於支付寶內部把2塊錢轉到包子鋪老闆的支付寶里,如果是「快捷支付」或網銀支付,那就是銀行把你卡里的2塊錢轉到了支付寶的存款賬戶上。
而DCEP屬於M0,是現金的電子化形式。
未來,你用手機錢包里的DECP買了2塊錢包子,相當於你付了2元的硬幣(只是電子化了),包子鋪老闆得到了2元的DCEP,跟你們的支付寶余額或銀行卡余額沒有任何關系(假定你沒有用電子錢包)。
對於消費者而言,用DCEP的過程表面上還是跟電子支付一樣,但實際區別還是很大的。
首先,電子支付轉移的是賬戶上的數字,需要對賬戶進行中心化實時記賬,所以一定要聯網; 而 DCEP 是「電子形態」的現金,與賬戶無關,理論是完全可以做到不聯網,只需要兩個手機之間「點對點」互聯就行了。 當然,具體怎麼用,目前還不知道。
其次,電子支付事實上會涉及到銀行賬戶,交易不但實名,而且能觸及到信息的層面是比較低的,一個銀行職員也能看到; 而 DCEP 不需要銀行賬戶,連手機號都可以隱匿,因此它是有限匿名 ——之所以叫「有限匿名」,因為發行的央行還是可以查到的。
最後, DCEP 和網銀、第三方支付存在一定程度的合作關系。
DCEP仍然是通過商業銀行發行,由商業銀行以相應的存款准備金向央行發起請求,生成和接收DECP;再由私人部門將手中持有的現金或銀行存款轉換為 DCEP 後,數字貨幣正式進入流通領域,變成M0。
DCEP 是法定貨幣,一旦國家宣布全面使用 DCEP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拒收;所以網銀、第三方支付唯一的選擇是如何為之服務。
DCEP是貨幣,沒有利息,大量持有等於坐等貶值,其數字特徵又另其方便存取,大部分人只是將其當成「零花錢」,所以未來的網銀和第三方支付更有可能以「電子錢包」的形式為DECP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
而央行不預設技術路線,鼓勵機構創新,也是有意借第三方支付推廣DECP。
知道了DCEP與在線支付的非競爭關系,那麼它與比特幣和Libra等非主權貨幣又是什麼關系呢?
5/6、DCEP與比特幣和Libra的區別
首先看一看DCEP與比特幣的區別:
前面說了,DCEP 和紙幣一樣是主權貨幣,其發行和流通都以國家信用為背書,與人民紙幣 1:1 等值交換 。而比特幣與傳統貨幣最本質的區別在於,它沒有發行者,依據特定演算法產生,完全靠區塊鏈技術和加密方法提供流通、記錄和安全性。
所以比特幣是一種「去中心化」的貨幣,總量有限,不存在通脹的壓力,而且完全匿名,無國界,自由跨境流通。
DCEP不依賴區塊鏈,最多可以利用區塊鏈的一些技術,用於數字貨幣錢包地址的管理、交易信息的監管,做到交易可追溯。
再看DCEP與Libra的區別
Facebook設計牽頭發行的數字貨幣Libra,從最近的一份白皮書來看,已經回歸中心化的貨幣,不同的是它對應的是美元、歐元、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等一籃子貨幣,因而在國際貿易支付清算中優勢更為明顯。
雖然Libra是私人性質的,不是主權貨幣,沒有國家信用支持,但Facebook全球擁有23億月活用戶,它擁有穩定且多樣化的支付流通場景和廣泛的、跨國界的用戶基礎,如果被廣泛使用,會對本地的法幣產生替代效應。
中國政府在金融方面的創新一貫謹慎,但在數字化貨幣上,卻走在各國之前,正是因為比特幣和Libra的挑戰,它們可能繞過貨幣監管,影響央行貨幣政策、外匯政策的實施效果。
DECP是未來貨幣主權的一部分,這是它目前最大的意義。但是,很多東西被設計出來後,其發展就脫離了初衷,DCEP對未來的最大影響可能並不是其貨幣的一面。
6/6、DCEP與計劃經濟
從目前透露的技術細節看,DCEP的發行、流通過程涉及「三個中心」:
認證中心:央行對DCEPP機構及用戶身份信息進行集中管理;
登記中心:記錄DCEP及對應用戶身份,記錄流水;
大數據分析中心:反洗錢、支付行為、監管調控指標分析等。
開頭提到的那一幕場景,其構想來源於 DCEP 的有限匿名和交易可追溯的特徵,這本是數字貨幣的一個附加屬性,但如果未來被廣泛接受,這個特徵很可能改變整個人類 社會 的形態。
舉個例子,上半年,為了對沖疫情對中小企業的影響,國家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低息信貸投放力度,雖然中央強調不要大水漫灌,要定向滴灌。
但是,錢上並沒有寫名字,實際結果是,一方面,最終還是大企業拿到的錢多,很多不缺錢的企業又回到銀行進行無風險套利;另一方面,一些企業拿到錢後,並沒有投入到生產中,而是進入股市和樓市,導致樓市成交火爆。
這種情況在 DCEP 時代就可以通過技術手段解決,每一筆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個智能合約,可以附加一些交易條款,使之具有特定用途。
從目前已披露的方案看,DCEP 具備投融資功能,可以內嵌智能合約,在融資過程中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即可實現資金的支付,替代了銀行支付結算的功能。打個比方,銀行向房地產開發商發放開發貸款時,可內嵌智能合約,貸款根據開發進度實現自動打賬。
極端情況下,我們未來的錢,都含有一些禁止的用途。
現代 社會 每一次經濟活動,都對應著貨幣的流動,現代經濟本質就是貨幣,如果一筆錢的流動都能被限制、監控和追溯全部交易記錄,那計劃經濟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過去,計劃經濟最大的障礙就是宏觀指令與微觀經濟活動的脫離,類似我們前面說的金融政策導向中小企業與實際資金流向大企業和資本市場的矛盾,而DCEP包括了全部交易數據、附加智能合約,再加上大數據分析,使計劃指令的精確度大大提升。
當然, 附加合約的貨幣也有自相矛盾之處,貨幣的本質是由國家信用擔保的央行負債,具有無限法償性,而附加的條件越多,價值越低,甚至退化為有價票證,失去競爭力。
只不過,對於一個大政府而言,計劃經濟具有先天的誘惑力。
如果這一切成真,數字貨幣會給人類 社會 帶來什麼呢?是一切井井有條, 社會 充滿秩序,效率大大提升?還是每一個人的經濟活動都被事先計劃好了,時時處於監控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