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數字貨幣是怎樣的騙局
傳銷分子的基本套路是傳銷式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最後血本無歸。
更為惡劣的是到返錢高峰,平台直接關閉,組織者失聯,然後到別的地方包裝新的概念,按照相似的騙法,繼續行騙。相比別的傳銷,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三大特點:
一是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
二是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三是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數字貨幣升值周期,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參與者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參與者往往損失巨大。
(1)SNB數字貨幣頭寸管理騙局擴展閱讀:
以「萬福幣」所稱的國際大盤其實是子虛烏有,都是組織者操縱的。常見的情況是,「傳銷式數字貨幣」到了返錢高峰時,組織者會直接玩失聯,關網跑路。風聲小一點之後再出來活動,包裝一個新概念,繼續這樣騙下去。
但是傳銷貨幣之所以能讓很多人上當,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常拉大旗作虎皮,偽造官方人士、權威機構的背書,把項目包裝得十分高大上。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揭秘傳銷式數字貨幣騙局 一到返錢高峰就關網跑路
㈡ 數字貨幣是什麼有關數字貨幣的騙局都是哪些
數字貨幣是什麼?有關數字貨幣的騙局都是哪些?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貨幣也在新時代發生了一次變革,出現了數字貨幣,人們的生活也隨著數字貨幣在各個領域的不斷擴大而更加的便利。但數字貨幣雖好卻存在著一定的危險,在新時代下一些掌握了黑科技的不法分子看中了數字貨幣中潛藏的財富,通過不正當的手段製造騙局導致很多人都上當受騙,財產安全受到了極大的損害。
隨著社會科技的不斷發展,騙子的技術也在更新換代,防不勝防因此就需要我們謹慎處理對待,不要給騙子可乘之機。
㈢ 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值得相信嗎這是不是騙局
一、我個人認為數字貨幣交易平台並不值得相信,因為你在上面所交易的內容全都是虛擬貨幣,而你真正投入進去的是實實在在的現金。
我個人是絕對不會相信數字貨幣交易平台這種方式,即使他每天可以掙幾萬到幾十萬,但是我依然還是會不太相信它的真實性。特別是有一些人還會利用老年人喜歡投資的心態,去騙取老年人的信任,讓老年人把所有的養老金全部投入在這個軟體上面,最終等到公司破產了,那麼這些資金也是不可能追回來的一筆費用。
㈣ 頭寸管理(虛擬貨幣),需要開戶,開戶金額最多3萬,4天操作一次,買進賣出。隨進隨出,這個靠譜嗎
現在數字貨幣市場不規范,建議慎重。
㈤ 數字貨幣是怎樣的騙局
一、數字貨幣傳銷的本質
數字貨幣投資有點像是「龐氏騙局」,它的基本套路是:數字貨幣的所謂「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數字貨幣價格一落千丈,使得投資者最後血本無歸。
2017年,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出台了《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這份指南點名珍寶幣、百川幣在內的26種所謂數字貨幣都是披著或者疑似披著數字貨幣的外衣進行非法傳銷的項目。
二、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三大特點
1、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
2、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3、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數字貨幣升值周期,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參與者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參與者往往損失巨大。
三、辨別數字貨幣傳銷
1、發行方式
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個賬本,而這個維護過程主要是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交易方式
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由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實現方式
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在Github社區維護。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質跟Q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4、是否給出源代碼鏈接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都會在官網的顯要位置給出源代碼的鏈接,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而傳銷貨幣重點宣傳的是充值購買交易流程,但並不提及其運作機制,甚至網站都沒有源代碼的鏈接地址。
5、官網是否是https開頭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官網和交易網站地址都以https開頭,其目的是這類網址可以很好地保護用戶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但傳銷貨幣的官網、交易網站等在內的相關網站都沒有以https開頭。
㈥ 頭寸管理上面群主有多少人會立案
法律分析:全國如果立案的超過50個,國家公安部將會重視起來成立專案!頭寸管理就是一種騙局,它強調「四天一次,當天發薪,安卓手機,300~600+」。這個口號喊著還挺有意思,它的要求很簡單,一個是安卓機,一個是自備頭寸5000到3萬,但這其實就是你刷單的本錢。天上不可能掉餡餅!所有的刷單不管是數字貨幣還是傳統的刷單,全部都是騙局。
法律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十四條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㈦ 解密:數字貨幣騙局
一直以來,公眾認為比特幣是洗錢的主要途徑,數字貨幣的匿名性讓洗錢變得更為簡單,另一方面,這幾年數字貨幣的騙局也越來越多,考慮到如何保證財產安全。是時候有必要來了解一下流行的數字貨幣騙局手法了。
數字貨幣的匿名性使得詐騙者更加大膽,他們採用更加復雜的方式將贓物轉移出去,手法令人驚嘆。
據區塊鏈追蹤機構估計,目前約有價值25億美元的非法途徑獲得的比特幣通過不受監管的加密金融服務中介被清洗。這些交易所並不符合了解客戶和反洗錢法律,但是這些不受監管的金融中介接受到的洗錢比特幣數量也是最多的。
早在2017年7月,美國司法部就判定Vinnik參與了一起價值40億美元的比特幣洗錢案,而隨後Vinnik所在的比特幣交易所隨後被美國監管機構判罰1.1億美元。
此外,銀行ATM服務和去中心化的加密金融服務中介也為用戶提供了以匿名方式交易加密貨幣的機會,其中很多服務很難追蹤。
很多數字貨幣愛好者總是愛抱怨中心化的服務和腐敗的監管機構,但是如果其曾遭受過詐騙或與數字貨幣相關的犯罪,就會知道在受監管的情況下最大的優勢是,其被欺騙的資金有較大可能會收回。
所以如果你是數字貨幣的愛好者,那麼堅持在信譽良好的加密貨幣金融服務中介交易,你的賬戶 被劫持用於洗錢的可能性要低得多。
那麼犯罪分子是如何利用數字貨幣洗錢的呢?
一種最常見的方法叫做混幣器,顯然,。比特幣混幣器在重新組合全部金融以前,會在多個錢包地址之間跳躍,從而清除非法獲得的數字貨幣的信息,最終的地址通常會出現在難以追蹤的暗網上。這一過程也被稱為是翻滾,網上有很多供應商提供這種服務,當然這個服務也是收費的。
值得注意的是,愛德媒研究發現,一般犯罪分子都不太會使用此類的加密貨幣洗錢方法。我們常說,匿名性是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特徵之一,可是為什麼犯罪分子不會用呢?
這里我們需要明確匿名的概念,匿名說的是一個人的身份無法被人知道。在比特幣網上,人們的身份代表就是一串地址,按理說是無法追蹤到真人的。但事實表明,有人依然能夠通過數字挖掘到地址背後的身份。
例如「門頭溝85萬枚比特幣盜竊案」發生後,門頭溝用戶之一的一個軟體工程師就通過追蹤被盜比特幣資金流向,成功鎖定了隱匿數年的案犯。
鑒於比特幣隱私保護並不是很強,後來像門羅這樣的隱私加密貨幣開始涌現出來,提供比特幣以更好的隱私安全保護功能。
至於除了混幣器意外的其他方式,誰知道呢。這些領域的專家可能永遠都不會泄露他們的秘密。
盡管數字貨幣仍然是一項年輕的技術,與傳統貨幣相比其市值相對較小。大多數人還是以美元等法定貨幣賺錢。當涉及到洗錢以及詐騙的時候,主流媒體可能忽略了幾乎任何東西都可以用來洗錢和詐騙,而數字貨幣只是其中的一種工具,一個交易媒介而已。如果只單獨批評數字貨幣具有洗錢功能,還是有失偏頗,因為,我們不能把嬰兒連同洗澡水一起倒掉,這不是一個明智的解決方法。
㈧ 數字貨幣的頭寸管理在mark平台操作,四天一次,利潤百分之二十,周轉金會凍結嗎
關於那個所謂的引流刷單投入2萬3萬的,每個月收入大幾千的,經過分析了解,這個絕對又是一個拉人頭的傳銷模式。
首先被經過洗腦的那些人,都是身處其中的人,天天跟打了雞血一樣,多少好賺又輕松,啥資金安全進出自由,捫心自問一下,真有這么好的事情,大家還上啥班,全家都進來了不就得了,一個月好幾萬呢,哈哈,還有那些個拉你進來的人,你用你的腳指頭想想,有這么好賺的錢,他怎麼不把自己一家子七大姑八大姨拉進來,拉你幹啥,你跟他很熟嗎?無非不就是為了拉人頭升啥群主賺管理費,然後再鼓搗你再去拉人頭,然後再鼓搗你升群主……如此反復下去,不就是傳銷模式的拉人頭是啥!
然後,再來說下所謂的拉升幣值!其實就是左手賣右手買,都是這些拉人頭的頂尖上的人在操作,今天叫你同意一下買,過幾天叫你統一賣,價格都是他們定的,4天升一點,倒來倒去倒去,平台賺手續費,他們又不用出錢,反正手續費都是這底下的人自己出的。
其次,再說說進來的這些人,其實後面再進來的這些人都是韭菜,你進來吧你要投錢買幣,才能賺錢,一個人進來沒拉人頭的情況下至少十個月以上才能刷回你的本金,十個月,虧一次你就回到解放前了,如果你拉人頭,OK,這個就是他們源源不斷的種韭菜成功了哈哈!這樣韭菜不斷的進來,才能維持所謂的分紅利潤。所以只要這個一但被查或者沒有韭菜進來,幣也沒人買沒人管了,你的3萬也就沒了,剩下的就只要所謂的一堆數字。
他們所謂的「散戶」不就是每天沒洗腦進來的這些韭菜嗎?進來的人就開戶,然後通過他們的指定買幣,這樣幣才能流通,所以一但沒人進來接盤,就崩了。
還有有人問,每4天的分紅都有啊。還有人都賺了幾百萬啥的,其實現在分的都是你自己的錢而已,那些能賺所謂的幾百萬的,都是拉人頭上面的,真正的沒拉人頭的,到目前為止賺回本金的有幾個!
你進去被洗腦了,拉了你朋友,同學,啥的。以後,你連朋友都沒的做……
現在有多少人整天想著賺大錢賺軟錢,又有幾個不是虧的連本金,房子車子都陪完了……,不貪這些個打著啥區塊鏈,數字貨幣的狼就沒機會咬你!踏踏實實上你班做你事,妄想通過不勞而獲一夜暴富,月入幾萬,最終只有虧掉你自己的積蓄。
2萬3萬的,每個月收入大幾千的,經過分析了解,這個絕對又是一個拉人頭的傳銷模式。
首先被經過洗腦的那些人,都是身處其中的人,天天跟打了雞血一樣,多少好賺又輕松,啥資金安全進出自由,捫心自問一下,真有這么好的事情,大家還上啥班,全家都進來了不就得了,一個月好幾萬呢,哈哈,還有那些個拉你進來的人,你用你的腳指頭想想,有這么好賺的錢,他怎麼不把自己一家子七大姑八大姨拉進來,拉你幹啥,你跟他很熟嗎?無非不就是為了拉人頭升啥群主賺管理費,然後再鼓搗你再去拉人頭,然後再鼓搗你升群主……如此反復下去,不就是傳銷模式的拉人頭是啥!
然後,再來說下所謂的拉升幣值!其實就是左手賣右手買,都是這些拉人頭的頂尖上的人在操作,今天叫你同意一下買,過幾天叫你統一賣,價格都是他們定的,4天升一點,倒來倒去倒去,平台賺手續費,他們又不用出錢,反正手續費都是這底下的人自己出的。
其次,再說說進來的這些人,其實後面再進來的這些人都是韭菜,你進來吧你要投錢買幣,才能賺錢,一個人進來沒拉人頭的情況下至少十個月以上才能刷回你的本金,十個月,虧一次你就回到解放前了,如果你拉人頭,OK,這個就是他們源源不斷的種韭菜成功了哈哈!這樣韭菜不斷的進來,才能維持所謂的分紅利潤。所以只要這個一但被查或者沒有韭菜進來,幣也沒人買沒人管了,你的3萬也就沒了,剩下的就只要所謂的一堆數字。
他們所謂的「散戶」不就是每天沒洗腦進來的這些韭菜嗎?進來的人就開戶,然後通過他們的指定買幣,這樣幣才能流通,所以一但沒人進來接盤,就崩了。
還有有人問,每4天的分紅都有啊。還有人都賺了幾百萬啥的,其實現在分的都是你自己的錢而已,那些能賺所謂的幾百萬的,都是拉人頭上面的,真正的沒拉人頭的,到目前為止賺回本金的有幾個!
你進去被洗腦了,拉了你朋友,同學,啥的。以後,你連朋友都沒的做……
現在有多少人整天想著賺大錢賺軟錢,又有幾個不是虧的連本金,房子車子都陪完了……,不貪這些個打著啥區塊鏈,數字貨幣的狼就沒機會咬你!踏踏實實上你班做你事,妄想通過不勞而獲一夜暴富,月入幾萬,最終只有虧掉你自己的積蓄。
㈨ 最近看朋友圈推薦的貨比頭寸管理,5000進去4天賺100是真的嗎會不會是騙局,充進去了就不讓提現
這個就是騙局,這個利率年利率是180%,這種模式風險也很大得。
㈩ 數字貨幣是不是騙局
不是騙局,數字貨幣是可以作為支付手段的,也可以用電子形式進行轉移儲存或交易
一.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簡稱為DC,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二.類型
按照數字貨幣與實體經濟及真實貨幣之間的關系,可以將其分為三類:
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如魔獸世界黃金;
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信貸;
三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的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比特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