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央行數字貨幣前景如何
數字人民幣行業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國內數字人民幣行業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新國都(300130.SZ)、拉卡拉(300773.SZ)、新大陸(000997.SZ)、恆生電子(600570.SH)、四方精創(300468.SZ)等。
本文核心數據:加密貨幣數量、M0&M2數量、非現金支付規模
近年來,我國加快推進數字人民幣的普及率,試點城市從「4+1」,擴大到「10+1」,支付場景逐漸延伸豐富。我國為何著力推廣數字人民幣,以及推廣的難度如何?前瞻針對我國數字人民幣推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作如下分析。
數字人民幣有利於維護我國貨幣主權
目前,全球范圍各類加密貨幣和電子貨幣的出現,大量加密貨幣均為非金融機構創立,在區塊鏈上發行與交易、具備獨立交易價格。
依據Finbold數據顯示,2020年,全球加密貨幣數量僅為8000+個規模,到2021年,直接突破16000個,同比增長98.98%。全球性加密貨幣數量的爆發式增長,對法定貨幣的地位造成沖擊,推出我國法定的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是維護我國貨幣主權的必要手段,
數字人民幣利於提振M0活躍度和支付便捷性
隨著第三方支付形式的普及率上升,我國紙質人民幣的流轉率不高,一方面不利於我國人民幣作為法定貨幣的使用活躍度,另一方面,也不利於少部分群體(如老年人等)的支付便捷。
截至2021年12月,國內M0規模為9.1萬億元(佔M2中的比重僅為3.81%),數字貨幣的普及能夠提升M0的活躍度。
數字人民幣利於加速人民幣國際化
從銀河證券的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體系流程圖來看,數字人民幣在跨境結算時,省去了中間客戶之間的流轉,提升了跨境支付的效率,加強我國貨幣的主權地位,也相應節省中間費用,減輕對SWIFT體系的依賴,為擴大人民幣在全球范圍內的影響力創造必要條件。
數字人民幣推廣可行可控可持續
從我國數字人民幣的推廣可行性來看,不同於其他國家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我國數字人民幣的推廣具有先天的用戶習慣基礎。
2009年以來,我國支付系統中非現金支付規模逐年遞增,2020年達到4013萬億元。非現金支付占支付系統的交易金額的比重基本維持在50%左右。2021年前三季度,我國非現金支付規模為3256萬億元,占支付系統的52.4%。
另外,我國發行數字人民幣具有堅實的技術、市場、經濟以及法律基礎。技術保證數字人民幣的研發,市場基礎保障數字人民幣的可推廣性以及推廣范圍,經濟與法律基礎保障數字人民幣的可持續發展。
整體來看,數字人民幣定位於M0,其發展對於穩定物價、提升支付效率、增強人民幣使用的安全性以及國際化有著重要意義。另外,我國現有的非現金支付滲透率提升,以及用戶、市場、技術等基礎均為推進數字人民幣的應用創造良好條件。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數字人民幣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2. 中國有發行數字貨幣嗎
中國發行過數字貨幣。
從2014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就已經組建團隊研究發行數字貨幣問題。
發行數字貨幣會使我國經濟有一定的可編程性,使得經濟金融調控會有更加明確的方向,而數字貨幣實行的全網分布式記賬模式,將有效提升我國經濟的信用度。目前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並沒有時間表。
2016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了數字貨幣研討會,對外宣布正在研發並爭取早日推出數字人民幣。此次會議上,眾多專家就數字貨幣發行的總體框架、貨幣演進中的國家數字貨幣、國家發行的加密貨幣等專題進行了研討。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稱,央行於2015年初進一步充實力量,對數字貨幣發行和運算框架、數字貨幣關鍵技術、數字貨幣發行流通環境、數字貨幣面臨的法律問題、數字貨幣對經濟金融體系的影響、法定數字貨幣與私人類數字貨幣的關系、國外數字貨幣的發行經驗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數字貨幣的具體形態可以是一個來源於實體賬戶的數字,也可以是記於名下的一串由特定密碼學與共識演算法驗證的數字。如果只是普通數字配上數字錢包,還只是電子貨幣;如果是加密數字存儲於數字錢包並運行在特定數字貨幣網路中,這才是純數字貨幣。
(2)央行數字貨幣司擴展閱讀:
根據央行團隊的研究成果可以確定,類似比特幣這種去中心化的創造方式,顯然不適用於未來法定數字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曾經詳細介紹了央行的數字貨幣研究工作,他強調,未來的數字人民幣作為法定貨幣必須由中央銀行來發行。
據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副司長兼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介紹,目前中國的數字貨幣在設計時的初步考慮是:由央行主導,在保持實物現金發行的同時發行以加密演算法為基礎的數字貨幣,M0的一部分由數字貨幣構成,為了充分保障數字貨幣的安全性,發行者可以採用安全晶元為載體來保護密鑰和演算法運算過程的安全。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副司長的劉向民撰文指出,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對人民幣的定義為「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發行的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
「對於『無形』的數字貨幣而言,既無『印製』的可能,也沒有『紙幣和硬幣』的載體。」應當立法明確數字貨幣是人民幣的一種表現形式,其發行權由中國人民銀行行使,並對相關的定義做適當調整。
一是對現有的《人民幣管理條例》進行部分修訂;二是由全國人大出台特別決定,宣布發行數字貨幣,並對數字貨幣發行和使用中的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三是對數字貨幣發行和使用所涉及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物權法》、《反洗錢法》等多部法律進行逐一修改;四是制定專門的《數字貨幣法》。
3. 央行數字貨幣發行之後紙幣會被永久替代嗎
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不會永久取代紙幣,這是由數字貨幣的依存條件所決定的。
央行數字貨幣是現金(M0)的替代,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先把DCEP兌換給銀行或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避免對銀行存貸款以及金融體系帶來明顯的影響。
這說明DCEP確實可以大幅降低紙鈔的流通。我們現在使用的支付寶等支付方式就是一個去紙幣化的過程,但是央行數字貨幣不可能徹底取代紙幣,因為徹底取代紙幣存在金融體繫上的隱患和風險,同時對於一些不發達地區的交易會形成障礙。
數字貨幣依靠人機一體,依靠現代的網路、電信、衛星等基礎設施,而這些又依靠電力系統等支持,如果發生停電,發生不可抗的自然災害、網路攻擊或者戰爭等,導致網路電信等基礎設施被損毀,那麼數字貨幣就無法正常交易,這時就還要依靠紙幣流通,所以即使數字貨幣大量取代流通現金,但是為了金融體系的總體安全考慮,還是要保留紙幣的存在。
另外,如手機丟失,暫時無法使用數字貨幣,也可以隨時用現金來補充。而一些國外的遊客來到中國,他們如果沒有數字貨幣使用經驗或軟體系統等,也會使用現金交易等等。因此央行數字貨幣永久取代紙幣的可能性較小。
紙幣不是貨幣,只是一種貨幣符號,它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就是一張紙。它只是憑信用代表了貨幣,只要有了信用,它是紙質的還是電子的並沒有什麼不同。
數字貨幣有不少顯而易見的優勢,紙幣很可能最終會消失,但這個情況短期內不太可能發生,任何事情都需要一個過程。所謂貨幣的消失只是作為貨幣承載實體的消失。
這種數字貨幣既然是央媽發型的,它依然有央行這個中心支撐它的信用,本質上沒有改變。
會,需要時間,而且周期還很漫長。這是整個中國的 社會 性綜合問題。
4月14日,農行數字貨幣錢包內測了,而且廣為流傳,瞬間高大上啊。央媽發行的數字貨幣(DCEP)其實就是電子版的現金,正式全面落地後,大家也許會發現在日常生活中用它跟支付寶和微信沒啥特別大的區別。發行人的不同才體現了央行版數字貨幣與其他最大的不同,國家信用背書,法償性,成本低,交易更加便捷,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央媽的親親兒子,人們會擺脫我們平時注冊賬戶還得綁定銀行卡的煩惱。這么好的事兒,當然會逐步替代紙幣了。
另外,央媽還秀了一個黑 科技 ,就是無網路情況下,只要兩個裝有DC/EP數字錢包的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或支付功能。這就是DC/EP雙離線技術。
你品,你細品,未來已來!這么牛了,肯定會替代的,只是需要時間,而且還不短。
帶你尋遍世上投資道,覓盡天下大小財,廣結善緣,福慧雙修,做個凡人。
不會。會用得少,但不會永久替代。
央行數字貨幣,是M0,也就是流通中的紙幣。
而紙幣是我國最早發明的,北宋時期就有了,用來替代銅錢、金銀。
從北宋到現在,紙幣使用了幾百年,硬幣、金銀依然存在,你今天依然可以上車投幣坐公交車,一點問題都沒有。紙幣沒有永久替代硬幣、金銀。
同樣道理,央行數字貨幣(DECP)發行之後,紙幣不會被永久替代。
要明確一點:央行數字貨幣的推行本身就是用於替代流通中的現金的,因此紙幣會替代是確定的。
這是因為數字貨幣的推行必須要照顧到大部分老百姓的感受。 我國是一個紙幣使用 歷史 悠久的國家,從宋代開始的紙幣「交子」,但如此我們使用的人民幣紙幣,經歷了5000多年的漫長演化。多數人依舊把人民幣當做是支付的首選,不少人甚至在如此依舊對支付寶、微信等移動支付方式持抵觸的情緒,那麼,如何使絕大部分群眾接受並認可數字貨幣的推廣使用將會是一個長期且漫長的過程。
另外,數字貨幣替代紙幣還將涉及人民幣國際化等諸多問題, 如果限制數字貨幣出入境、限制違法犯罪等具體問題,仍需要實踐來論證。舉個例子:之前多數國家對大額現金都有管控措施,張三要把大量人民幣帶入美國是很難實現的,但如果換做了數字貨幣,只有一部手機,使用就可以輕松實現巨額現金轉移境外的目的呢?
因此,數字貨幣發行替代紙幣是必然的,但實際上會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您好!我是易元機,很高興回答您這個問題。
去年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曾發表過一個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課程,名叫《 科技 金融前沿:Libra與數字貨幣展望》。其中比較系統的講解了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設計和發行邏輯。由於篇幅問題,在這里我簡要轉述一下。
央行數字貨幣早在2014年就提出了這個想法,央行也一直致力於研究中國自己的數字貨幣。
在去年央行穆司長開課的幾乎同時,Facebook的扎克伯格也推出了自己的數字貨幣設計,名叫Libra,還為此出了白皮書,可在網上找到《Libra白皮書》。
Facebook提出的Libra是以多個組織聯合背書,給該貨幣提供保障的,但是由於Facebook僅是一個企業,雖然開始的設計思想不錯,但是經過接近一年的時間,最初加盟者正在逐步退出。其實他缺少的是信用,而且由一個企業去控制,未免不符合國家利益。
而央行則是創造了一套與當下各類數字貨幣形式不太一樣的模式,採用了區塊鏈技術,但又不絕對的依賴該技術。並且功能與紙幣完全一樣。
說明央行數字貨幣具有價值特徵,簡單的說就是「不需要賬戶就能實現價值轉移」。它就像是一個數字實體貨幣一樣,並不是完全存在雲端的。甚至於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如果雙方都有「數字錢包」,能夠將兩個手機一碰實現數字貨幣的轉移。其實就跟紙幣差不多。
簡單一點理解就是他與平台無關。而我們現在常用的支付寶,微信,他們之間無法交換,存在一定的支付壁壘。央行數字貨幣則打破了這種支付壁壘,讓所有的交換都變成平台無關的。
那麼央行數字貨幣DCEP與支付寶和微信有什麼不同。我們來舉例說明,支付寶和微信都是一個企業的平台,有誰能保證這兩個不會倒閉?有誰能保證這兩個裡面沒有其他不合規的操作?這些都無法保證,也就是說安全性方面仍然存在漏洞。而央行DCEP的效力和安全性都是最好的。
還有就是當我們利用支付寶或者微信支付的時候,真實的貨幣從哪裡來?其實是從支付寶或微信的賬戶而來,並不是直接從央行的貨幣進行結算。這就是說微信和支付寶是在商業銀行賬戶上結算,理論上商業銀行、支付寶、微信都有破產可能性,所以在法律和安全性上,還未達到紙鈔的水平。
前面已經說了,央行數字貨幣從功能和屬性上都與紙幣是相同的。所以沒有什麼誰替代誰的問題。只是央行多了一種方式來發行貨幣,最終誰多誰少,還是看市場上應用場景誰多誰少的問題了。這樣央行在發行時,就有了一種更靈活的方法,以便讓市場也出現更加靈活的結算方式。
隨著近期各類國際形勢的影響,各國正在加快推出自己的數字貨幣。大家也都不約而同的想利用黃金作為數字貨幣的信用背書。以便解開對美元的依賴性,這種局面已經展開,我們正在經歷一場重大的變革。央行獨樹一幟,DCEP具有相當靈活的能力,個人比較看好央行的數字貨幣。或許未來,真的不需要紙幣也能達到我們希望的安全性。
感謝閱讀,可能還有理解不到位之處,還請指正!
數字貨幣有利於降低現金印製和流通過程中的成本,提高運行效率,增強合規監管,但不可能很快取代所有的現金。
央行數字貨幣在堅持雙層運營、現金替代、可匿名的前提下。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央行數字貨幣其功能屬性與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是數字化形態。數字貨幣收付信息在銀行等運營機構是非常有限的。只有央行才能索取賬戶所有人完整的實名信息和交易信息,並用於反洗錢等貨幣監管等方面的工作。
只要手機上有數字錢包,即使沒有網路的情況下也可以用於支付。紙幣取代金屬貨幣大大方便了人們的生產生活,數字貨幣取代紙幣的使命會逐步實現,未來可能有一天,紙幣現金就不存在了。
長久來看,數字化絕對是一個趨勢。所以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多久之後會被替代?目前來看只是小范圍的試點。要考慮到中國還有。嗯。三億左右的人不會用智能手機或者沒有用智能手機。每天用微信或支付寶完成收付款的人口大概只有總人口的一半。基於手機實現支付的央行數字貨幣現階段更多的會用於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福利發放,然後由此逐步在大城市,最後到農村。從國際上來說,央行數字貨幣會助力一帶一路戰略上,各個國家之間交易結算的便利性。
如果國際形勢或者某種突發狀況迫使要輸出貨幣的進度要加快,那麼央行數字貨幣使用的體驗應該做到更簡單。要老奶奶也可以用它付錢和收錢。如果要做到這種程度。還需要做很大的改進。
我覺得是有可能的。
第一,什麼是數字貨幣?他其實跟紙幣是一樣的,都是央行發行的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背書,擁有紙幣一樣的使用場景,就是法定貨幣, 第二,有人說這玩意跟支付寶和微信有啥區別,從定位上,數字貨幣是就是流通中的貨幣,就是一點存款都沒有。而支付寶和微信,主要是存款形式存在,也就是說一個是直接流通的,後者是先存再流通,以記賬的方式存在的。所以就會產生一個結果,數字貨幣只能用於交易,而不會產生利息,至於怎麼將數字貨幣存起來,那是以後技術對接的事情,現在大家還沒想好。 第三,這個東西怎麼用,數字貨幣你就把他當成紙幣就行了,任何用錢場景都可以使用,法律上規定,不得拒收,換句話說,商家可以決絕接受支付寶微信,但是不能拒收數字貨幣。
第四,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意圖是什麼?很可能是要替代紙幣,因為功能完全一毛一樣,只是用數字化的形態存在,不會折損,也便於央行的數量化管理。現在技術已經很發達了,數字貨幣交易甚至不需要網路,兩個手機一碰,錢就付走了。 第五,數字貨幣跟我們之前聽到的什麼比特幣,以太幣半毛錢關系都沒有,這個數字貨幣就是貨幣發行的一種嘗試,所以絕不能理解為炒幣,但是這里多說一句,這次央行搞數字貨幣,也釋放了一個信號,那就是貨幣發行權這塊,絕不可能放棄。所以任何一種去中心化的,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想挑戰央行系統,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所以炒幣的,基本就是博傻,即便真是趨勢,央行肯定也會自己干。當然這次的數字貨幣,跟幣圈理解的數字貨幣還是完全不同的。他也不是什麼去中心化的。只是形態上一樣,內核完全不一樣。
說完了這幾個問題,大家可能對數字貨幣有個簡單的認識,但也有人會說,這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沒看出跟我們現在用的東西有啥區別,確實是如此,其實央行的數字貨幣表面上看特別簡單,就是紙幣的替代者,你把這些代碼看成是紙幣就行了,但是,這種技術進步還是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的。 首先,他會逐漸取代紙幣,紙幣由於種種原因,非常不利於管理,錢以紙幣的形式只要出了銀行,貨幣的去向就無法追蹤了,所以最後就導致了問題,比如我們熟悉,央行發錢出來救助實體經濟,結果錢轉了一圈,又跑到房地產了,紙幣的話只要他把貸款取出來,然後再存進去,這個錢運轉的路徑就中斷了。但是數字貨幣就可以始終追蹤,到底看誰把錢違規使用了。另外,之前我們看到很多貪官,收現金擺在家裡,以後這種情況無異於自首。在系統里一查就知道了。根本不用靈魂拷問。還有就是那些假幣販子也徹底沒了生意。 其次,貨幣供給收縮,會更加精準,到底有多少錢再流通,一目瞭然,有利於貨幣政策調節,既可以監控貨幣總量,也可以監控貨幣流通速度,央行可以更加精準的投放貨幣,甚至達到去中介化,比如美國最近就跳過商業銀行直接由美聯儲去買債券,以後我們的央行也可以這么干,只要把握好錢的總量,就不會引發通貨膨脹。之前的通縮通脹,都是由於不知道印了多少錢造成的,結果等反應過來已經晚了。 第三,有利於 社會 信用的建立,數字貨幣跟人的信用融為一體,隱匿財產的老賴將無所遁形,你說因為房價跌了,我就不還貸款了?只要有法院判決,人家可以輕松找到你的財產,並且直接執行。而且當一切現金的流動,全都在掌控之中後,大額資金流動也就不再設限。有利於 社會 效率的提高。 第四,對於現有商業環境,將產生顛覆式的影響,央行的數字貨幣,可能會對支付寶和微信造成較大的威脅。起碼支付功能已經具備,未來會怎麼樣就不好說了,大家都得盡快適應。找到技術對接路徑,另外,也為什麼刷臉支付,人工智慧,智能投顧等等領域做好了准備。像銀行網點,ATM櫃員機,這些東西,可能會逐漸消失,然後就是各種收銀行業,比如超市,高速路,售票等等也將失去工作機會。 總之,未來已來,用了上百年的紙幣,可能也會在未來幾十年逐漸退出 歷史 舞台,就像馬雲說的一樣,這次疫情過後,世界和中國經濟將發生巨大的變化,之前互聯網技術只是讓很多企業活的好,之後互聯網技術是很多企業能夠活下去的關鍵點,互聯網技術必須要成為新的基建,其實,之前就有個判斷,以前還在說互聯網公司,傳統製造業,但之後不會有了,任何企業都要建立在互聯網技術,數字技術之上,也就是說互聯網技術和數字技術,就跟之前的電力是一樣的,成為 社會 的底層代碼。你已經不可能躲開這個趨勢,那就只能是適者生存。不適應的人就會被淘汰,甚至永久失業。世界雖然在前進,但對某些個人來說,你的世界卻是在衰退。所以你除了努力學習,跟上時代之外,已經別無選擇。
數字貨幣目前正在試點,可以看作為新一代的智能貨幣,未來正式發行後會全面取代紙幣。
不論紙幣還是數字貨幣,其本身的功能與屬性完全一致的,貨幣的實質是所有者之間關於交換權的契約,只要能夠保證這種契約能夠被遵守,處在受保護的地位,可度量易保存易分割都可以作為貨幣來使用。
4.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是什麼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央行一般指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數字貨幣通常指一種虛擬的貨幣,它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比如平時知道的比特幣就是數字貨幣的一種,不過比特幣沒有特定的發行機構,而且在總數量上有一定的限制。
比特幣在2008年由中本聰提出,具有的特徵有去中心化、全世界流通、專屬所有權、低交易費用、無隱藏成本、跨平台挖掘等。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5.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6. 重磅,央行官方要發數字貨幣了!咋發,咋用,會通貨膨脹嗎
提起數字貨幣
人們更多想到的是這些「貨幣」↓↓↓
不過,經過中國人民銀行認證的數字貨幣,可能過不了多久,就能到你的手上了!
在日前舉行的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透露:
從2014年到現在,央行數字貨幣(DC/EP)研究已經開展了5年。我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消息讓人振奮。不過,央行為啥要發行數字貨幣?怎麼發行?怎麼使用?會不會帶來通貨膨脹?
為啥發?
方便安全成本低
數字貨幣,一般簡稱為「DC」,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的縮寫。
不過,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的英文簡稱是 「DC/EP」 。除了數字貨幣,還有電子支付的概念(EP即electronic payment)。
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此前就強調,研究數字貨幣, 本質上是要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 。
對於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穆長春介紹, 要注重M0(紙鈔和硬幣)替代 。現有的M0容易匿名偽造,存在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的風險。另外,電子支付工具,基於現有銀行賬戶緊耦合的模式,不能完全滿足公眾匿名支付需求。所以, 電子支付工具無法完全替代M0 。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於現鈔依賴程度還是比較高。
「我們DC/EP的設計,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也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現鈔比較好的工具。」穆長春說。
怎麼發?
不直接發到老百姓手裡
央行數字貨幣怎麼發行呢?是不是直接發到老百姓手裡?
理論上可以,但人民銀行並沒有採取這種形式,而是使用 雙層運營體系 。
啥意思呢?就是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為什麼不直接發給老百姓,穆長春介紹了央行的幾個考慮:
1、單層運營架構,意味著央行要獨自面對所有公眾,挑戰極大。
2、雙層架構能充分發揮商業機構的資源、人才和技術優勢,促進創新,競爭選優。
3、雙層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4、使用單層運營架構,會導致金融脫媒。
但是,穆長春強調,在雙層架構下,還是要 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
原因一,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 社會 公眾的負債,債權債務關系沒有變。
原因二,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
原因三,避免運營機構貨幣超發。
怎麼用?
主要用於小額支付
數字貨幣那麼好,是不是在哪都能用?
穆長春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必須有高擴展性,高並發的性能,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
「為了引導央行數字貨幣用於小額零售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我們可以根據不同級別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
看好了,主要還是用於 小額零售場景 。
因為數字貨幣的匿名性,萬一被用來洗錢怎麼辦?
穆長春說,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的替代,應該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對央行數字貨幣大額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銀行報告。
會不會引發通貨膨脹?
想多了,不會
貨幣引發通貨膨脹的一個直接原因,就是貨幣超發。說白了就是,數字貨幣會不會帶來貨幣超發?
穆長春認為, 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系 。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准備金,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實際上,只是單純地全額繳納准備金也不行。數字貨幣進入信貸市場,一樣會出現貨幣派生和貨幣乘數,這依然有可能出現貨幣超發的情況。
所以,又回到開始, 央行只是將數字貨幣限定於M0的替代 。
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這樣就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7. 央行數字貨幣與雷達幣有關系嗎
答:您好,沒有關系。中國政府出台的數字貨幣是合法的,是中國政府認可的,可流通似數字貨幣,而雷達幣政府是不認可的,不能流通的。央行數字貨幣只是人民幣的數字化,數量不確定,而雷達幣是完全去中心的虛擬貨幣,是恆量發行的固定數量10億枚,雷達幣不僅僅是一種貨幣,更是一個實現全球貨幣自由流通的支付工具。
一、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8. 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國家央行直接發行或授權商業機構發行的數字化貨幣,是一種電子化、面向一定人群或者機構的現金替代品或補充品。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稱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能消除通過現金的非法交易和洗錢活動、實行負利率的可能性和實現央行對特殊群體的直接援助。
拓展資料
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2020年4月22日,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組織召開了法定數字人民幣試點推介會,19家擬參與落地應用的試點單位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