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nft是什麼意思
派熊貓nft的意思是數字藏品。
「熊貓數藏」數字藏品(nft)是一種極具創意的數字資產,由熊貓相關的「NFT」資產在以太坊區塊鏈上根據物權法所建立的數字藏品。與傳統的藏品不同,熊貓數藏藏品是以衍生性質的數字形式存在的,其特點主要在於擁有可以辨識的特殊編號,可以通過以太坊網路進行轉移。
nft數字藏品通常有熊貓頭像、熊貓小人像、熊貓口紅筆、熊貓logo、熊貓掛飾等等數字藏品可供收藏。因其擁有可以辨識的特殊編號,由此可見,數字資產的特殊編號極大程度上保證了藏品的完整性,確保其規劃顯示藏品不會被復制、刪除或修改。
數字藏品的特點:
1、唯一性
傳統藝術作品的數字文件可以被隨意復制,數字藏品則以區塊鏈確權的方式讓這些藝術品獲得具有唯一標識的數字編碼。
2、稀有性
不同於可無限復制的數字圖片,在區塊鏈上發行的數字藏品,其發行數量是由創作者自行決定,通過限量來確保作品的稀缺性。
3、不可篡改性
數字藏品是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每一個數字藏品的發布、流轉、交易均有唯一識別碼,可進行追蹤溯源,不可隨意篡改和破壞。
4、公開性
數字藏品從創建到交易的每個流程都是公開、透明的,這個特性也成了防止作弊的重要工具。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數字藏品
Ⅱ 以太坊的缺點是什麼ETH多單的數量有限制嗎
以太坊的缺點主要包括擴展性不足、智能合約費用過高、治理模式存在問題、安全性質疑以及gas機制的質疑。以太坊ETH多單的數量一共有1.2億個。以太幣的發行總量是無限的,這意味著它的供應量不會受到限制。X.Game認為限額和不限量也是有利有弊的,所以投資者需要合理選擇。
Ⅲ 比特幣和以太坊的區別 比特幣和以太坊有啥區別
1 、定位不同:以太坊是員工投資開發的一個平台,比特幣是點到點支付平台,處理付款等一些問題;
2 、 發行量:以太坊是不限量發行;比特幣發行總產量是 2100 萬,每四年就遞減;
3 、 交易方法:以太坊挖幣均值時長為 20 秒,以 Gas 為 單位去指定的地區交易;比特幣挖礦均值時長是 十分鍾,以 Satosh 作為單位進行隨意交易;
4 、交易花費:以太坊的交易利率遠遠小於比特幣的交易利率。
以上就是比特幣和以太坊的區別相關內容。
2015 年 7 月以太坊全面啟動,以太坊提供了最高的 、最真正的開放性軟體,供用戶在上面開發設計各種的 app 。以太坊將智能合約和核心軟體搭建起來並 執行的,以避免第三方的阻攔、詐騙、操縱或影響。以太坊內置計算機語言。這類語言在數字貨幣上運作,容許開發者搭建和運作分布式架構程序。以太坊的潛在使用范疇十分的廣,由設備上的加密動態口令來支撐 。以太坊的意義取決於其能和其它加密貨幣以同樣的交易方法進行貨幣交易,在以太坊互聯網上運作 app 。本文主要寫的是比特幣和以太坊的區別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Ⅳ ICO將被納入監管是什麼情況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