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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坊ico違法

發布時間:2025-01-14 08:27:00

❶ 什麼是ICO,國家為什麼要禁止

問題一: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問題二:因為ICO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所以被國家禁止。

禁止ICO根據公告發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1)以太坊ico違法擴展閱讀:

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❷ 加密貨幣是不是騙局

交易合法,交易所不合法

首先要理清的一點,ICO在國內是不合法的,數字貨幣交易所也是不可以的。關於數字貨幣交易卻沒有明令禁止,但也同樣做出了相關的風險提示並申明,數字貨幣交易是不具備相關法律效益的。

但是在國外,有部分國家是支持加密貨幣交易的,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在逐漸完善。也就是說加密貨幣交易,按照世界宏觀來講,它在部分國家是合法的,但大部分國家都持觀望態度。即不合法,也不違法,同樣也不受法律保護。一旦上當被騙,國家或機構是不糊幫助你追回的。

合法不合法不好說

但是騙子,圈錢是肯定的

自從有了比特幣,現在的數字貨幣都拿比特幣說事

本人親身經歷,親戚,不知道在哪裡讓人忽悠投資,買了個什麼K代幣。

過年的時候就說要升值,說將來要漲到14萬美刀一枚。現在讓套住了。想拿也拿不出來

近期說,要去深圳開萬人大會,又要去珠港澳免費 旅遊 。

讓人忽悠住了,投了十多萬。我還弄了一萬多肯定是回不來了

現在每天就是給他們畫大餅,今天說漲多少,明天漲多少

比特幣現在都不好說怎麼樣

說不定哪天就崩盤了

咱們老百姓辛幸苦苦掙點血汗錢,還是老老實實存銀行最好

千萬不要聽人忽悠,投資這,投資哪

收益多高,都是騙人的

存銀行最保險了

哈嘍大家好,我是滴神;滴福記(DFG,Digital Finance Group)致力於為大家普及區塊鏈相關知識,傳遞最新的區塊鏈行業資訊,分享有關區塊鏈的趣聞。歡迎大家關注。


加密貨幣交易完全合法嗎?

加密貨幣交易分幾種情況,個別情況只能說不違法,僅在少數區域算是合法。


在國內,如果是在平台上交易加密貨幣,這是違法的。因為國家有規定不許交易平台提供加密貨幣買賣服務。在平台上參與買賣的人其實也是違法的。


但是,由於國家也有規定比特幣是合法的虛擬資產,所以個人持有和交換、交易、贈送是合法的。可以兩個人私下交易,但是不能搭建平台交易。提供平台服務的都是違法。


在國外,在某些缺乏監管的地區交易加密貨幣,只能說不合法,因為當地法律沒有規定。只要交易中的行為不觸犯當地法律就可以。例如印度。


而也有部分國家是承認加密貨幣交易的合法地位的,在這些國家買賣加密貨幣受當地法律保護,例如日本。

2018年絕大多數與犯罪有關的加密貨幣最終都是通過基本的在線兌換服務進行洗錢。 Chainalysis的區塊鏈研究人員計算出,去年總額超過10億美元與犯罪有關的加密貨幣中,約有64%是通過簡單地將其存入數字資產交易所並進行交易而被洗成干凈和合法的資金。

洗錢者使用其他點對點(P2P)兌換服務,進一步清理其非法處理資金的的12%。這意味著去年超過四分之三的「非法」加密貨幣在某種程度上通過了在線兌換服務進行處理。Chainalysis表示,大多數非法資金實際上通過交易所兌換或點對點交易兌換,其餘資金通過混合服務、比特幣ATM和賭博網站等其他轉換服務進行兌換。

這些數字基金中的大部分是通過黑客攻擊加密貨幣交易所直接盜取。研究人員指出,價值3600萬美元的以太坊也在2018年被盜,通常是通過網路釣魚、龐氏騙局或退出詐騙進行盜取。

報告表示,之前有關傳統貨幣的洗錢罪案調查,分析師可以通過洗錢案件被成功起訴後,回推整個過程,對已檢測到的總活動量進行假設來估算洗錢活動。但加密貨幣通常具有透明和完整的交易數據,這為跟蹤和估計提供了新的途徑。

和傳統貨幣一樣,加密貨幣的洗錢有三個不同的階段:放置、分層和整合。因此,一個成功的洗錢計劃包括將犯罪資金「投放」到金融系統中,將其四處轉移或「分層」以避免被發現,然後將這些資金「整合」到實體經濟中,通常通過企業進行,使其看起來像合法利潤。


投資還是找正規的平台哈,就算虧也虧個明白。國內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都是合法的投資場所,其他的不要選擇。最近幾年比特幣延伸出來的很多雜七雜八的各類幣,都是以前現貨黃金白銀或者炒郵票的那批轉型的坑,騙你沒商量,遠離這類推銷。

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是否合法,主要是看該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是否正規,因為目前市面上有部分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是不法分子為了圈錢還創建的,這樣的交易平台最後都是會跑路的,最為重要的是因涉及圈錢洗黑錢等不法行為,所以該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是不合法,當然還是有很多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是合法的。

❸ 「ICO將被納入監管」是什麼意思

今年上半年以來,國內以虛擬貨幣籌集資金的ICO項目爆炸性增長,針對ICO是否非法集資惹爭議。根據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布的報告,2017年以來,通過各類平台完成的ICO項目累計融資規模達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幣與其他虛擬貨幣。以2017年7月19日零點價格換算,摺合人民幣總計26.16億元。累計參與人次達10.5萬。8月24日,銀監會首次針對虛擬貨幣籌資做出規定。銀監會起草了《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指出:未經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虛擬貨幣等名義籌集資金的行為,應當進行非法集資行政調查。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據報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曾在一場閉門會上指出,凡是「管別人錢的活動」都應該納入監管。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理事長兼院長吳曉靈日前也公開指出,從國際上看,目前美國已經將ICO作為證券品種來進行監管。中國央行也已經對比特幣做過相應表態(指出比特幣不具備貨幣屬性),預計還會有進一步的監管措施出台。

❹ ICO為什麼被叫停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字面翻譯為首次幣發行,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簡單一點來說,就是一個針對區塊鏈項目的以加密數字代幣為標的物的眾籌。

ICO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在國內出現,之後聲名鵲起,5月23日量子幣上市交易當天最高價格就達到了66.66元,比起3月份2元的眾籌價格漲幅高達33倍,碾壓所有ICO首日漲幅記錄。

為什麼叫停?

央行等7部委發布的《公告》中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❺ 以太坊是合法的嗎

合法的。因為虛擬財產在我們國家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我國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力度還是不夠的,這也使得投資虛擬貨幣存在較大的風險,所以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
此外,中國的區塊鏈服務提供商將負責維護平台上所有內容的六個月記錄,這些記錄將由管理區塊鏈公司所在特定區域的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定期檢查。這些理事機構由中國中央政府直接控制。任何被發現違反這些新規定的公司都將被處以罰款甚至起訴。
以太幣是以太坊的一種數字代幣,被視為比特幣2.0版,採用與比特幣不同的區塊鏈技術以太坊,開發者們需要支付以太幣來支撐應用的運行,而以太幣是目前非常火的數字貨幣,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挖礦的行列,但是由於現在數字貨幣的漲幅不定,已經引起銀行的重視。
以太坊(英文Ethereum)是一個開源的有智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加密貨幣以太幣(Ether,簡稱「ETH」)提供去中心化的以太虛擬機(Ethereum Virtual Machine)來處理點對點合約。
以太坊的概念首次在2013至2014年間由程序員Vitalik Buterin受比特幣啟發後提出,大意為「下一代加密貨幣與去中心化應用平台」,在2014年通過ICO眾籌開始得以發展。
截至2018年2月,以太幣是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僅次於比特幣。
法律依據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
一、正確認識虛擬貨幣及相關業務活動的本質屬性
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相關交易活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並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

❻ 以太坊是合法的嗎

以太坊是合法的。有人質疑以太坊不是合法的,可以肯定的是以太坊不是騙局,它只是在個別國家不被接受。之所以推出時間不長就迅速普及,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其底層技術,以太坊規則可以通過使用代碼和智能合約表達的方式來編寫,因此也被外界稱為「世界計算機」。
拓展資料:
1、以太坊(英文Ethereum)是一個開源的有智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加密貨幣以太幣(Ether,簡稱「ETH」)提供去中心化的以太虛擬機(Ethereum Virtual Machine)來處理點對點合約。
2、以太坊的概念首次在2013至2014年間由程序員Vitalik Buterin受比特幣啟發後提出,大意為「下一代加密貨幣與去中心化應用平台」,在2014年通過ICO眾籌開始得以發展。
3、截至2018年2月,以太幣是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僅次於比特幣。
拓展資料
一、以太坊的發展與主要功能
以太坊是加拿大籍人Vitalik Buterin提出的概念,其發行的代幣(或稱其為加密數字貨幣)稱為ETH。2014年7月,以太坊基金會通過ICO的形式籌集了大約31000個比特幣,市值在當時高達約1800萬美元。所募集的比特幣用於以太坊生態系統的建設。以太坊是一個去中心化應用的開發平台,其將區塊鏈和智能合約結合,被稱為區塊鏈2.0。據CoinMarketCap的統計數據表明,截止到2018年5月,以太坊的市值在700億美元左右;在其價格最高時,市值高達近1400億美元。在加密數字貨幣行業,其市值僅次於比特幣,長期穩居第二的位置,影響力巨大。以太坊經過4年的發展,其代幣ETH具有以下幾種功能:第一,基於以太坊平台進行技術開發所需要的燃料;第二,商家接受的「貨幣」支付方式;第三,二級市場上的投機;第四、投資者購買ETH參與其它ICO項目的募集代幣活動,用其和其它代幣進行置換。

❼ ICO將被納入監管是什麼情況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

❽ 數字貨幣挖礦從17年「94」事件,到現在經歷了哪些政策調整

經歷的東西可多了,但都是往良性發展,不然今天的比特幣現在能到12萬一枚嗎?

2017年4月,央行等七部委將ICO定性為非法集資,叫停ICO並發布公告:ico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所謂的「虛擬貨幣」,其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金融詐騙、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一時間各大交易所平台紛紛清退資產關門歇業,交易所的幣種紛紛跳水,跌幅達到90%,這就是幣圈著名的「94」事件。

❾ 央行認定ICO屬於變相非法集資是真的嗎

9月2日據報道,8月21日,央行總部收到了相關緊急報告,該報告條分縷析,明確指出,用實質重於形式的穿透式監管來看,ICO屬於變相非法集資。

引述之情人士稱,央行相關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書,得出的結論是:「90%的ICO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和主觀故意詐騙,真正募集資金用作項目投資的ICO,其實連1%都不到。」

ICO是全稱為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數字代幣公開發行的簡稱,模仿股票市場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而來。即項目發起方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發行初始代幣的方式去獲得融資,不過初始代幣不能用法定貨幣(人民幣、美元等)購買,因為這違反了各國關於融資的法律法規,而需要用比特幣、以太坊等流動性較好的數字資產購買。

人民銀行科技司副司長、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日前撰文指出,目前ICO處於法律監管的邊緣,從制度建設出發,應該盡快在法律上給予ICO一個說法。他建議,對ICO實施沙盒監管(在一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而不用在相關活動碰到問題時立即受到監管規則的約束)的方式。

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局局長霍學文也曾在一次內部閉門懇談會中表示,互聯網金融、區塊鏈和ICO,只有依法合規規范發展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獲得懲治。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所有金融活動都要納入監管。凡是「管別人錢的活動」都要納入監管。區塊鏈創新,互聯網金融的創新,ICO的創新,但是如果不控制好風險,那麼所有的創新一定會走向它的反面。如果說傳統金融風險是1.0,互聯網金融風險是2.0那麼現在的區塊鏈和ICO風險就是3.0。」霍學文在此次會議中表示。

❿ 央行叫停代幣融資是真的嗎

在中國第一個投資ICO(首次代幣發行)項目的人士的辦公室里見證了歷史——央行發文稱「ICO是非法公開融資行為」,並勒令各平台立即停止。

9月4日下午3時,中國人民銀行(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公告》對ICO監管的措辭極其嚴厲。

「攔不住的,民間投資熱情還在,」在看到《公告》全文前,初夏虎表示。但在澎湃新聞給他發送了《公告》全文之後不一會兒,他決定下樓安撫一下自己的團隊,「我去穩定一下軍心。」

半個小時後,他回到辦公室,不過也並沒有滿臉愁容。「等監管要求吧,真的需要清退,我們就清退。」初夏虎說道,「不行的話我們就出海,我們在日本已經拿到了數字貨幣交易所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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