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STO | 證券型通證發行是什麼
說起Token證券化,很多人都會聯想到STO,最近Tokensoft提出ERC1404標准,更讓STO這個詞走上了風口。
這么火熱的STO,它是什麼意思呢?和之前我們所知道的ICO又有什麼關系?
首先我們簡單看一下STO和ICO的相同點與不同點。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即首次幣發行。
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目前,世界各國對ICO還是採取較為謹慎的監管態度,特別是早兩年,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使ICO在技術層面處於監管真空的狀態,大量的ICO欺詐項目橫行,收割了一批又一批的「韭菜」。因此,各國對ICO都呈現出加強監管的趨勢。
STO(是Security Token Offering縮寫),即證券型通證發行。
其目標是在一個合法合規的監管框架下,進行通證的公開發行。STO是一種以Token為載體的證券發行,這種Token可以用來代替股票、債券、貸款等資產標的。
隨著STO的出現,加密貨幣市場的合法性甚至已經比傳統經濟界更高,市場和社會即將受到的影響或許比我們預計的要更大。
但是也有觀點認為由於STO面臨著難以甄別合格投資者的問題,很有可能會是另外一種加速投資者破產的新型金融創新。
ST(證券型通證)會對應著現實中的某種金融資產或權益,比如公司股權、債權、黃金、房地產投資信託、區塊鏈系統的分紅權等,簡單來說,就是把你所有的資產,包括不動產都token化。
ICO市場的魚龍混雜,影響了各國政府的監管態度,導致了很多好的ICO項目可能無法很好的利用區塊鏈技術本身帶來的融資優勢。STO的出現將改變這一現狀,相比較於以往對證券性質遮遮掩掩的態度不同,STO的發行人索性坦誠其發行的是證券性通證(security token),並積極配合監管部門的監管。
畢竟SEC主席Jay Clayton曾於2017年11月在美國證券監管學會的講話中就曾說:
加上前文所述的區塊鏈技術進步,反而使得證券性通證(security token)更加透明和容易被投資人信任。
STO的核心參與者包括資產方(進行Token化的資產擁有者)、交易機構(資產通證化後的發行和交易平台)、搭建者(資產通證化的技術搭建者)、投資者(合格的投資人或機構)。
資產方: STO生態中最為重要的一環。沒有資產方就沒有STO,不論資產證券化,還是證券通證化,其背後都是資產。
交易機構: STO生態中的重要平台。對比傳統的證券交易機構和數字貨幣交易所,各有利弊,前者在強監管之下具備公信力,而後者則因為監管缺失屢屢被質疑;前者因為中心化等問題不夠民主和透明,而這恰恰是後者所具備的屬性。因此,如何監管STO交易機構,使其既具備公信力又能獲得區塊鏈所賦予的公開、透明、可追溯等特性,是能否促進證券通證化這一金融實踐獲得成功最為關鍵的一環。
搭建者: STO生態中的技術驅動和核心推動力。通過鏈改和幣改將資產上鏈完成通證化,並對接到交易機構中,是搭建者的任務。就技術而言,資產的通證化並無太多困難之處,但對於監管而言,這卻是最難的。因為區塊鏈自身的屬性導致監管不可能像傳統證券那樣,按照各個國家壁壘森嚴、分割進行。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說,搭建者給監管者提出了一個全球性的難題。
投資者: STO生態發展的驅動力。沒有投資者的STO只能停留在實驗階段,所以合格投資者的認定至關重要,因為不論是個人還是機構,在不同國家的認定標准並不相同
當前全球傳統金融資本市場發展遇到明顯的瓶頸,最重要的體現是流動性匱乏,退出困難。
首先,在股權市場上,主要原因是傳統資本市場主要依靠IPO的退出方式完全不能滿足投資人的訴求。IPO比例低,周期長,使得全球積累了超過70萬億美金的股權資產無法得到有效流通。
在債務和房地產市場,主要原因在於投資門檻過高,使得大量人員無法參與其中的投資,市場積累了100萬億美元債權資產、230萬億美元房地產資產無法得到有效流通。
第二大原因在於全球各國對金融市場的保護而帶來的分裂。
金融市場是各國強監管的領域,制定了各種外國人准入限制門檻,使得中國人不能順利的在美國市場購買資產;美國人也不能方便的在日本購買資產。這種金融的國家保護使得資產的流動更加困難。
也就是說,當前的證券體系已經不能滿足人們對證券的需求。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的Security Token,給了證券進一步進化的機會。
可以發現在整個行業不斷的發展過程中,很多時候也是個試錯的過程,畢竟區塊鏈還太年輕了,我們需要時間去探索,然後慢慢地把行業成熟地搭建起來。
對於STO這個概念,我們是持看好態度的,從金融創新角度來看,我們認為未來可以和現有的金融系統共存,打造多元化的金融體系。
『貳』 以太坊是不是股票
不是
以太坊是一種虛擬貨幣,並不像股票一樣後面有著實體的公司做支撐,他背後依託的是演算法。
『叄』 以太坊是合法的嗎
合法的。因為虛擬財產在我們國家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我國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力度還是不夠的,這也使得投資虛擬貨幣存在較大的風險,所以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
此外,中國的區塊鏈服務提供商將負責維護平台上所有內容的六個月記錄,這些記錄將由管理區塊鏈公司所在特定區域的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定期檢查。這些理事機構由中國中央政府直接控制。任何被發現違反這些新規定的公司都將被處以罰款甚至起訴。
以太幣是以太坊的一種數字代幣,被視為比特幣2.0版,採用與比特幣不同的區塊鏈技術以太坊,開發者們需要支付以太幣來支撐應用的運行,而以太幣是目前非常火的數字貨幣,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挖礦的行列,但是由於現在數字貨幣的漲幅不定,已經引起銀行的重視。
以太坊(英文Ethereum)是一個開源的有智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加密貨幣以太幣(Ether,簡稱「ETH」)提供去中心化的以太虛擬機(Ethereum Virtual Machine)來處理點對點合約。
以太坊的概念首次在2013至2014年間由程序員Vitalik Buterin受比特幣啟發後提出,大意為「下一代加密貨幣與去中心化應用平台」,在2014年通過ICO眾籌開始得以發展。
截至2018年2月,以太幣是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僅次於比特幣。
法律依據: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
一、正確認識虛擬貨幣及相關業務活動的本質屬性
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相關交易活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並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
『肆』 mdex是什麼性質的交易所
Mdex是基於資金池概念的自動做市分散式交易所,旨在打造DeFi生態最大的集DEX,IMO,DAO為一體的平台。MDEX基於HecoChain和以太坊提出並實現了混合鏈DEX模型。Mdex結合了Heco鏈交易費用低廉和以太坊生態系統繁榮的優勢。藉助MDEX,用戶還可以等待流動性和交易的雙重挖掘機制。雖然MDEX交易所未進入全球交易所前100名,但是MDEX交易所在市場上還是比較活躍的。
拓展資料:
一、交易所的含義 進行交易某種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所需要用的一個固定的地點叫交易所。交易所,藉助信息平台,實現產權信息共享、異地交易,統一協調,產權交易市場及各種條款來平衡。 進行證券交易或商品大宗交易的市場,所買賣的可以是現貨,也可以是期貨。通常分為證券交易所和商品交易所。而以股票、公司債券等為交易對象的叫證券交易場所;以大宗商品(如棉花、小麥、鐵礦石、原油等)為交易對象的叫商品交易所。
二、MDEX 有五個主要板塊:Swap(包括交易挖礦)、Liquidity 挖礦、Boardroom、IMO 和 Fun Buyback Swap(包括交易挖礦):MDEX 支持 HECO 和 BSC 上的大多數代幣交易。除了深度、快速、多樣化的交易,用戶在交易過程中還可以獲得交易手續費補貼。 並非所有交易對都可以享受交易手續費補貼。具體交易對列表請點擊交易挖礦查看。 流動性挖礦:在HECO或BSC上增加流動性後,通過質押LP獲得MDX代幣獎勵。 並非所有交易對交易都可以享受代幣獎勵。流動性挖礦具體交易對列表請點擊流動性挖礦查看。
三、Boardroom:Boardroom 支持 LP 和單代幣 Staking 以獲得 MDX 獎勵。獎勵由項目方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分配。具體可參與的交易對,請點擊會議室查看。 IMO:初始Mdex發行基於MDEX的去中心化初始發行互換機制,IMO V1將實現基本的公開互換功能,為項目提供充足的流動性,讓用戶更公平地參與。
『伍』 什麼是STO,STO代幣發行的流程是什麼
Sto是具有證券性的代幣
STO代幣發行的流程如下:
發行方案設計:根據項目方資格的資料與要求,給出合理的建議,更加有效的規避其他風險;
VIE主體搭建:注冊海外主體公司,稅務豁免,獲利合理合法迴流;
項目法務合規:為項目方提供Reg合規所需全部法律文件,申請CID代碼,提交備案;
代幣發行:根據前期方案,共同協商代幣發行時間周期;
合格投資人/機構對接:中美日新等海外合格投資人、投資機構對接。
STO海外發行分為兩種:一是在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SEC下進行注冊的Rge. A+,這一對海外投資人來說要求通常是會比較高的,可以作為長線准備;二是可以在SEC申請豁免,只需備案即可,SEC方面也不會主動去審核的Reg. D和Reg. S,這類代幣不僅對海外投資人的要求沒有那麼嚴格,在融資額度和海外宣傳上也更加有利。
美國的SEC的態度很明確:ICO產生的數字貨幣屬於證券,因此發行過程需要按照證券法來監管。而比特幣不是ICO產生的,因此比特幣不屬於證券,不在SEC監管范圍內。但是數字貨幣的ETF,屬於SEC的監管范疇。目前SEC要求所有ICO都要注冊,走證券類通證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ring, STO)的過程,遵循現有的證券法規。如果不按照SEC要求走合法STO,SEC將採取嚴厲的執法打擊。
Sto是具有證券性的代幣,它是怎麼憑空出現的呢?縱觀今年ico情形,sto的出現絕非偶然,相比ico去中心化只需要通過虛擬幣融資,門檻低,風險高,sto則是在合法合規的監管下,並以線下有形資產抵押的Token證券發行,投資門檻的提高,也大大減少了風險,於是sto證券代幣發行成為了大家追捧的對象。
新生事物落地必然會有人質疑,有人說STO就是現有的證券換了套衣服,若只是簡單的將現有的證券通證化,那麼的確創新不足,價值也有限,純粹只是資產token化。
這就不得不提到STO的優勢,在ST上市交易之後,和傳統證券不同,一旦在交易所完成交易並提取到錢包,ST就完成了交割,相比傳統證券業的繁瑣顯得更快速。
另外ST相比傳統證券還有個最大的優點,就是ST是可編程的,能給上市企業帶來很多傳統證券不具備的功能。這些新的可編程特性使得傳統證券變成了智能證券,STO具備了取代IPO的技術優勢。
在STO實際落地的過程中,現階段有一種操作方法,那就是仿效互聯網企業海外上市的流程,先注冊離岸公司,再通過VIE結構控制國內公司,再由離岸公司發行ST,只是最後不到納斯達克上市,而是到Open Finance、tZero、CSE等持牌ST數字交易所交易。
具體來說,STO本身具有以下優勢:
1.更好的流動性;
2.協議層面自動化管理 ;
3.24小時交交易 ;
4.更小的交易單位
說到最後本人聯想到SEC屢屢拒絕BT幣ETF,每次SEC有點動靜都能直觀反映在BTC價格上,數字資產市場尋求新融資模式也指日可待。
那麼什麼樣的國內企業可以在美國發行STO呢:
有實際資產,無盈利要求;
有經營歷史和收入;
在美國無不良記錄;
公司形式不限;有較好的市場潛力。
『陸』 ICO遭遇監管有什麼影響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根據財新報道,有關監管部門將對ICO採取行動。是否取締的方案正在研討之中,央行、證監會均參與其中。這一行動的法律依據來自1998年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記者從一位業內人士處獲悉,包括央行金融市場司在內的多部門都對ICO加緊進行了研究,不過仍然存在一些相關問題有待解決。
多位業內人士透露,8月18日央行、證監會、銀監會組織ICO專門座談會,而這件事在業內解讀為「標志性事件」,納入監管只是時間問題。
誰來監管未確定
今年7月2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表了針對The DAO的報告,判定其代幣為證券(securities),同時強調,任何在美國買賣證券的行為,無論是真實貨幣購買還是用區塊鏈技術分發的代幣,都必須符合美國證券法。
而根據央行官網對金融市場司的定義,其主要職責包括擬訂金融市場發展規劃,協調金融市場發展,推動金融產品創新等工作;此外,另有貨幣金銀局負責擬訂有關貨幣發行和黃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貨幣等工作。
另一位證監會人士透露,根據美國證監會的監管做法,ICO是定性為證券發行的。因此,如果中國借鑒的話,也應該由證監會來監管。但是,在中國數字貨幣又是由央行來監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證監會聯手研究,最終由誰來監管尚未確定。
上半年ICO募資26億
今年上半年以來,國內以虛擬貨幣籌集資金的ICO項目爆炸性增長,針對ICO是否非法集資惹爭議。
根據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布的報告,2017年以來,通過各類平台完成的ICO項目累計融資規模達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幣與其他虛擬貨幣。以2017年7月19日零點價格換算,摺合人民幣總計26.16億元。累計參與人次達10.5萬。
8月24日,銀監會首次針對虛擬貨幣籌資做出規定。銀監會起草了《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指出:未經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虛擬貨幣等名義籌集資金的行為,應當進行非法集資行政調查。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
據報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曾在一場閉門會上指出,凡是「管別人錢的活動」都應該納入監管。
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理事長兼院長吳曉靈日前也公開指出,從國際上看,目前美國已經將ICO作為證券品種來進行監管。中國央行也已經對比特幣做過相應表態(指出比特幣不具備貨幣屬性),預計還會有進一步的監管措施出台。
一位區塊鏈從業人士說,「堵不如疏」,監管是意料之中的,但若是全盤否定,不免有一些企業把ICO搬到國外。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
『柒』 股票ETH usd是什麼意思
以太坊幣交換美元。
ETH是以太坊的簡稱,usd指一種貨幣,全稱為UnitedStatesdollar,即美元,也可以稱為美金,是美國的官方貨幣。
交易對一般是指兩個不同的虛擬貨幣之間構成的混合型貨幣,例如比特幣與泰達幣組成交易對,那麼在擁有比特幣時,可以通過對比特幣的交易來買入泰達幣,同理如果擁有泰達幣,同樣可以用泰達幣來購買比特幣,兩者是捆綁也是互通的關系。但在中國,交易對的范圍一般是針對體量較大的數字貨幣。
『捌』 幣價下跌是為何
自加密貨幣市場2017年12月的牛市之後,比特幣期貨似乎給許多加密貨幣愛好者留下了一個奇怪的印象。那些追隨加密貨幣世界動態的人們通常是這樣看待比特幣期貨的:它們誕生於2017年底;是由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這兩家受到監管的知名傳統交易所提供的;它們有助於管理投資風險,例如可以吸引機構資金入場、減輕幣價波動、為相關資產提供信貸等。
期貨對比現貨,期貨價格在約定的未來時間,買入賣出價格與之前期貨合約約定的一致
步入熊市
盡管比特幣期貨被大肆炒作,但人們很快就發現,比特幣期貨的交易量並不像一些愛好者預期的那麼多,這引起了第一波刻薄批評。事實是在最初的飆升之後,今年1月比特幣價格急劇走低,這也無助於其衍生品市場的增長。
社交和多資產經紀公司eToro的高級市場分析師Mati Greenspan認為這種變化並不令人驚訝:
「比特幣期貨確實為新投資者打開了市場,否則他們將無法參與其中。然而,迄今為止其交易量相當溫和,這並不令人意外。今年比特幣的價格一直在穩步下降,且只要其價格走嚮往下,就沒有什麼刺激可以吸引人入場。」
盡管將交易量低迷歸因於相關資產市值的下降可能並不正確,但一些觀察人士指出,這兩者實際上是像雞蛋和雞一樣的周期關系,相互影響。早在今年1月份,當大量解釋比特幣價格崩潰的說法開始出現在媒體領域時,其中一個不太明顯但又很合理的說法是:比特幣期貨交易已為看空加密貨幣的投資者打開了加密貨幣市場。
散戶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在期貨交易方面採取的不同策略可以作為這一說法的間接證據。正如《華爾街日報》今年1月份的一項研究所揭示的那樣,「新手」更傾向於押注比特幣價格的上漲,而機構參與者則傾向於做空比特幣。
然而在當時,這樣的擔憂似乎從主流媒體的雷達中消失了。直到舊金山聯邦儲備銀行發布信函暗示比特幣期貨的出現與其幣價的下跌「並非巧合」之後,這類擔憂才重新出現。美聯儲的分析人士解釋說,比特幣期貨的出現首次讓「悲觀主義者」有了一個工具,來對抗之前推動幣價一路上漲的「樂觀主義者」。類似的另一個證據是Fundstrat的Thomas Lee將比特幣價格的下跌歸因於Cboe期貨6月中旬的到期交割。
然而,這個問題似乎遠未得到解決:那些指責比特幣期貨使幣價下跌的人也遭到了另一方同樣強烈的反駁。
「我最近做了一些計算,但似乎沒有得出什麼結論,」 Mati Greenspan說,他認為期貨市場的規模根本不足以將整個加密貨幣生態系統推向漫長熊市。
投資平台SharesPost的董事總經理兼研究主管Rohit Kulkarni承認那些「悲觀投機者」有一定影響,但他把其主要原因歸於2018年上半年的監管動盪:
「後來的[2017年12月後]比特幣價格下跌並非由於這些期貨的推出,而是由於圍繞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不確定性。此外,我們認為悲觀投資者的非理性投機行為也造成了過去六個月的價格變動。因此,我們認為,現在的加密貨幣熊市明顯是在將短期投機者清除出生態系統,這有利於加密貨幣生態系統的長期發展。」
進一步發展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也不是唯二兩家推出加密貨幣期貨的實體,而比特幣也不是這些合約對應的唯一資產。自今年3月以來,英國金融機構在這一領域的爆炸性新聞不斷出現。今年3月,英國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floor宣布推出首款實體結算的比特幣期貨產品,登上了頭條新聞。
同樣在今年3月,有消息稱,創業公司Crypto Facilities從2016年10月起就開始提供與Ripple的XRP token相關的期貨合約,但出於某種原因,並沒有進行過太多的宣傳。今年5月11日,Crypto Facilities在加密貨幣領域又爆出了另一個重磅炸彈,披露了其最新的ETH/USD期貨產品。最重要的是,6月份這家公司又推出了首個受監管的萊特幣期貨。
由於監管方面的障礙,這樣的行動是不可能跨越大西洋流行的。美國的一些老牌企業似乎也有資格加入這一加密貨幣衍生品競賽,但它們仍未做出決定。
然而,這並不是說美國企業停止加速推出加密貨幣衍生品交易。今年5月初,《紐約時報》報道稱,高盛和紐約證券交易所都在加速推出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及相關產品的計劃。幾周後,總部位於賓夕法尼亞州的Susquehanna International Group將比特幣期貨列入了其金融產品中。
今年6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財務總監William Hinman對監管機構所認為的以太坊表示,「目前以太坊的供應和銷售不屬於證券交易。」這一監管的突破性進展可能會對美國的加密貨幣期貨產生重大影響。這一聲明給該行業注入了活力,理解加密貨幣的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總裁Chris Concannon談到,這為以太坊期貨清除了一個關鍵障礙。如果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開辟了推出這一個產品的道路,考慮到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與Crypto Facilities的合作夥伴關系,那麼不難想像芝商所會迅速趕上,因為Crypto Facilities其領先的以太坊衍生基礎設施已經准備完成。
顯然,盡管面臨各種挑戰,基於加密貨幣的期貨很大程度上成功地促進了機構資本進入加密貨幣金融生態系統。大多數專家對這一趨勢的進一步發展持積極態度,設想加密資產成為金融體系的一個合法組成部分。
「隨著我們接近期貨交易的周年紀念日,我們預計更多的機構投資者將在加密貨幣專用基金上有大動作。最近的一個例子是最近A16Z的通告,這是由Andreessen Horowitz發起的3億美元加密貨幣基金,致力於投資加密貨幣及其他區塊鏈相關項目,」Kulkarni指出。
區塊鏈解決方案提供商GECKO Governance的聯合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Shane Brett似乎也有同感:
「加密貨幣期貨的出現是主流採用率增加的明確標志,它有助於加速市場的成熟和合法化。」
對散戶投資「新手」來說,到目前為止,加密貨幣期貨推出帶來的直接好處可能要小得多。
「對於主流華爾街投資者來說,做華爾街期貨真的沒什麼好處。他們也可以直接購買比特幣。同樣,期貨的最小合約乘數也可能成為進場的障礙。芝商所的合約乘數為5比特幣,這比大多數散戶客戶投資者習慣交易的更多。即使是合約乘數為1比特幣的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合約,大多數人也難以習慣。」eToro的Mati Greenspan總結道。
發文時比特幣價格¥41870.01
原文:https://cointelegraph.com/news/bear-market-s-little-helpers-a-guide-to-crypto-futures
作者:Kirill Bryanov
編譯:linkea
稿源(譯):巴比特資訊(http://www.8btc.com/guide-to-futures)版權聲明:
作者保留權利。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巴比特立場。
『玖』 以太坊是合法的嗎
以太坊是合法的。有人質疑以太坊不是合法的,可以肯定的是以太坊不是騙局,它只是在個別國家不被接受。之所以推出時間不長就迅速普及,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其底層技術,以太坊規則可以通過使用代碼和智能合約表達的方式來編寫,因此也被外界稱為「世界計算機」。
拓展資料:
1、以太坊(英文Ethereum)是一個開源的有智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加密貨幣以太幣(Ether,簡稱「ETH」)提供去中心化的以太虛擬機(Ethereum Virtual Machine)來處理點對點合約。
2、以太坊的概念首次在2013至2014年間由程序員Vitalik Buterin受比特幣啟發後提出,大意為「下一代加密貨幣與去中心化應用平台」,在2014年通過ICO眾籌開始得以發展。
3、截至2018年2月,以太幣是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僅次於比特幣。
拓展資料
一、以太坊的發展與主要功能
以太坊是加拿大籍人Vitalik Buterin提出的概念,其發行的代幣(或稱其為加密數字貨幣)稱為ETH。2014年7月,以太坊基金會通過ICO的形式籌集了大約31000個比特幣,市值在當時高達約1800萬美元。所募集的比特幣用於以太坊生態系統的建設。以太坊是一個去中心化應用的開發平台,其將區塊鏈和智能合約結合,被稱為區塊鏈2.0。據CoinMarketCap的統計數據表明,截止到2018年5月,以太坊的市值在700億美元左右;在其價格最高時,市值高達近1400億美元。在加密數字貨幣行業,其市值僅次於比特幣,長期穩居第二的位置,影響力巨大。以太坊經過4年的發展,其代幣ETH具有以下幾種功能:第一,基於以太坊平台進行技術開發所需要的燃料;第二,商家接受的「貨幣」支付方式;第三,二級市場上的投機;第四、投資者購買ETH參與其它ICO項目的募集代幣活動,用其和其它代幣進行置換。
『拾』 比特藍鯨上的三種幣BTC、ETH、USDT是屬於什麼意思
BTC是比特幣,ETH是以太坊幣,USDT是由美國Tether公司為了與美元等值發行的一種代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