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虛擬貨幣 > 柏拉圖虛擬貨幣是不是騙局

柏拉圖虛擬貨幣是不是騙局

發布時間:2022-12-29 16:09:57

虛擬貨幣TT幣是騙局嗎

數字虛擬貨幣(包括比特幣)在中國都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你說的這個TT幣100%是騙局。

㈡ 什麼是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和加密貨幣

一、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未列印在紙上或印在金屬上的任何貨幣,所以它是虛擬的,只存在於虛擬世界中。
騰訊公司Q幣就是一種中心化的虛擬貨幣:由騰訊自行發行、管理,可通過微信支付、銀行卡等方式充值、按1Q幣/RMB比例購買,只能用來購買QQ平台的產品(如游戲道具)和服務,只能單向流通,既不能兌換現金,也不能進行轉賬交易。與此類似的還有網路游戲中的點券、直播平台的魚丸、電商平台的金豆,均屬於虛擬貨幣的范疇。一定程度上,這一類虛擬貨幣更像是「玩具」。
但從定義上講,虛擬貨幣的范圍最大,比特幣也可以算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但和Q幣、游戲點券有著本質的區別,比如不受任何中心化機構控制,可用於購買某些商品和服務,與法定貨幣雙向兌換定等,所以比特幣將比特幣定義為加密(數字)貨幣更精準。所以有些國內證券行業的人士認為,虛擬貨幣僅指Q幣這一類,並不包含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
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定義分歧最大,但統一的部分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呈現的貨幣,而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承擔了類似實體貨幣的職能,但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無地域限制的所有權轉移。

從字面地理解,它應該有兩個特點、
1. 它是由數據生成的,以電子的形式存在的。
2. 它具有貨幣的功能,可以被用來交易,並具有一定價值。
它可以在區塊鏈中運行,也可以是互聯網中流通。嚴格來說,銀行APP中的余額,從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真實存在於數字世界的貨幣,不同於支付寶、微信、手機銀行轉賬,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現有法幣的信息化過程,這一類稱為電子貨幣更為精準,但廣義上也算在數字貨幣中。真正的(狹義)央行數字貨幣還處於研究階段,未來將和現有法幣同時使用,並將逐步取代現金。

三、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是基於某種加密演算法創建的數字貨幣,所以稱為加密數字貨幣更好理解。加密貨幣並非由任何中心化機構發行,理論上它不會受到政府部門干涉、管控的影響,目前幣圈流通的比特幣、以太坊、EOS等幣種都是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採用的分布式記賬系統,共識機制由社區內大部分用戶制定,對使用者有很好的隱私保護,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開透明的, 且交易規則不會被某個機構或個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員的監督。

所以在區塊鏈投資領域的各種幣種,准確的定位是加密(數字)貨幣,大眾所關注與探討的數字貨幣,無論是關於比特幣、ICO,還是各國央行關注探索的數字貨幣,其實質就是加密貨幣。

㈢ pi幣是不是騙局

是,任何虛擬貨幣都是國家不承認的。都是騙人的

㈣ 目前有朋友在投資虛擬貨幣(MBI),它到底是不是傳銷組織的另一個騙局

僅憑一個活動或者商品名稱,無法確認是不是傳銷,應當按照其具體的經營運作模式進行判定。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可以簡單的歸納為:
1、需要交入門費。
2、需要發展下線。需要不斷的找合作者,並打著組建團隊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誘導別人。
3、根據下面人頭數量和這些人的經營業績來決定你有多大的回報。
4、其實說白了就是 讓下線給上線1元錢,上線說傳授下線賺50塊錢的辦法。結果等下線給了上線1元錢時,上線就告訴下線再找同樣的十個笨蛋做下線的下線就好了。
國務院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㈤ 加密貨幣是騙局嗎

不是騙局。
加密貨幣通常是通過某種分布式系統建立的,在該系統中所有權和交易通過加密計算得到處理和保護。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區塊鏈 ——一個加密的分類賬本,在全球數百萬台計算機上復制,其中包含所有交易的記錄和貨幣所有權的證明。
如此龐大的計算量是難以估計的,這就引出了第一個問題:電力消耗。因為比特幣的保護方式是使用「工作量證明」系統。創建的每個新比特幣都需要完成越來越困難的計算,這也會向區塊鏈添加新塊並處理交易。因為製作新區塊非常困難,所以你知道最長的區塊鏈是最可靠的。因此,試圖篡改比特幣區塊鏈需要將整個比特幣社區的其餘部分放在一起計算。這么做大幅提升了計算速度,但它消耗的電量驚人—— 大約每年 130 太瓦時,或超過整個瑞典的國家用電量。以太坊目前使用相同的工作量證明系統,每年需要消耗大約 50 太瓦時 ——和羅馬尼亞一年的用電量差不了多少。並且這些步驟助長了大量的溫室氣體排放,尤其是在中國。
拓展資料
不要將加密貨幣再叫虛擬貨幣了。
首先,最多人犯的錯誤,就是將加密貨幣稱呼為虛擬貨幣。你在巨商賺到的錢是虛擬貨幣,你玩Fate/Grand Order用的聖晶石是虛擬貨幣,但稱呼比特幣(Bitcoin)為虛擬貨幣,就非常不準確了。
比較准確的稱呼,應該為「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有人認為,加密貨幣背後沒有國家或銀行支撐,所以非常虛擬、並不可靠,但假如加密貨幣是虛擬的話,你手上的港幣、人民幣或美金,難道又不虛擬嗎?其實,加密貨幣比傳統貨幣真得多,亦可信得多。
理解加密貨幣的最簡單方法,就是數簿理論。簡化地說,假如你將錢存入銀行,你的存款將會化為銀行戶口上的銀碼,亦只有你與銀行持有數簿紀錄你擁有這些錢。萬一發生《搏擊會》(Fight Club)式大爆炸,或是銀行被黑客入侵(時有發生)修改存款紀錄,你的存款將可能化為烏有。

㈥ 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值得相信嗎這是不是騙局

一、我個人認為數字貨幣交易平台並不值得相信,因為你在上面所交易的內容全都是虛擬貨幣,而你真正投入進去的是實實在在的現金。

我個人是絕對不會相信數字貨幣交易平台這種方式,即使他每天可以掙幾萬到幾十萬,但是我依然還是會不太相信它的真實性。特別是有一些人還會利用老年人喜歡投資的心態,去騙取老年人的信任,讓老年人把所有的養老金全部投入在這個軟體上面,最終等到公司破產了,那麼這些資金也是不可能追回來的一筆費用。

㈦ 虛擬貨幣是騙局嗎

這就是關於比特幣是不是龐氏騙局的問題。
龐氏騙局是一種詐騙性的投資運作,它是利用投資者自己的錢作為回報支付給投資者,或者利用新投資人的錢支付給老投資者,而非通過公司本身經營所賺的錢作為回報。當沒有足夠的新投資人加入便導致龐氏騙局瓦解,最後的投資人便會蒙受損失。
比特幣是一個無中央管理機構的自由軟體項目,因此,沒有人能夠對投資回報做虛假的陳述。就像其他主要貨幣,如黃金、美元、歐元、日元等,比特幣不能保證購買力並且匯率是自由浮動的。由此導致的波動性使得比特幣持有者無法預測獲利或損失。事實是,由於其有用的和有競爭力的特性,比特幣正在為成千上萬的用戶和企業所使用。

㈧ 光錐lcc是傳銷嗎

光錐lcc以及被廣州警方認定為涉嫌詐騙以及傳銷。

很多參與炒作的人並不知道區塊鏈的真正含義,而這完全不會影響他們的炒作,「穩穩一個月30%收益」
「躺著就能賺錢」,是坊間對於區塊鏈的理解。然而,和炒作財富深度掛鉤,也讓區塊鏈逐漸變成了傳銷組織、龐氏騙局加以利用的工具。

廣州市天河區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了三名涉及光錐LCC的人員。LCC及其衍生的多種「數字貨幣」投資者約為5至8萬人,涉及的資金總額可能高達49億元。

「老套路」披上區塊鏈的「新馬甲」,立刻就成為了實現「財務自由」的捷徑,而這其實只是一個騙局。知名投資人、PreAngel創投基金創始合夥人王利傑在今年3月的一次微信分享會上更是語出驚人:「目前90%的區塊鏈產品是龐氏騙局。」

光錐LCC的前身為影視文化數字資產(FCC),聲稱結合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推出的區塊鏈4.0技術創造了全球第一個影視數字區塊鏈。FCC的戰略合作夥伴為深圳天易家禾影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官網稱,LCC的大陸戰略合作夥伴為成立於2014年的三道集團。(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LCC的官方網站聲稱初始發行600萬枚,明確說明其收益模式為「每天復利倍增」,持有人「每天新增按持有量
(日復利)1‰—3‰」,並且「拿分享人日產量的30%」,以及「拿6代總持有量1‰—3‰」。LCC聲稱「單邊上揚,只漲不跌」,短短時間就席捲了全國,發展的會員已達到幾萬人。

家住河南鄭州的商人王晶晶,2017年被鄰居康雨拉入「天易家禾河南群」,在群里目睹了其他會員買賣光錐LCC幣賺了錢之後,原本並不相信天上會掉餡餅的她最終也動了心。

起初,王晶晶從康雨手中以每枚7.48元的價格買了3500枚光錐LCC幣,當月月底,以每枚11.15元的價格賣給了群友。粗略算了一下,除去10%的手續費,不到一個月便賺了約6000元。

然而,當王晶晶帶著其他鄰居再次殺入,花20多萬元分批次購買了光錐LCC幣之後,危機卻不期而至。3月13日,LCC價格達到每枚58.53元。當天,光錐國際技術研發團隊發布系統通知稱,持續受到外部組織數據溢出和拒絕服務式攻擊,需要對交易平台進行改造升級,因此暫停了LCC的交易。

此後,LCC交易再未重啟。其間雖然多次傳出重新開盤的消息,並有可以用LCC兌換珠寶鏈(柏拉圖幣)的舉措,但投資者的疑慮越來越大。到5月份,開始有全國各地的投資者趕赴廣州和深圳尋找天易家禾的高層人員索要投資款,隨之案發。

6月中旬,廣州辦案警官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稱,目前案情還不明朗,LCC的操作模式到底是傳銷還是詐騙,尚待深入調查後才能判斷。

(8)柏拉圖虛擬貨幣是不是騙局擴展閱讀:

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數千名投資者被騙資金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的。

2017年6月,深圳市南山區警方接群眾舉報稱,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集資的情況,先後有數千人購買該公司發行的虛擬貨幣「普洱幣」(後更名為「普銀幣」),隨後投資化為泡沫。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了調查。

專案組民警在調查中發現,這家公司通過互聯網、社交軟體等平台對外宣稱,其公司發布的「普銀幣」是一種以海量藏茶作為抵押的虛擬貨幣,投資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銀幣」都有對等實物藏茶作為抵押,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然而,警方經偵查發現,其買賣價格的變動系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而該公司則通過「趣錢網」P2P平台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區塊鏈還日漸成為部分傳銷案件的「當紅標的」。今年4月,西安警方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幌子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涉案資金達8600餘萬元。

據悉,該傳銷團伙打著「區塊鏈」的旗號,藉助西安作為「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的便利,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DBTC)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自行操縱升值幅度。

與以往的傳銷組織不同,該組織沒有選擇隱匿在小區內避人耳目,而是將辦公地點設在豪華、氣派的寫字樓內,並且在網上的音頻平台持續大張旗鼓地做起了宣傳。此外,該團伙還花3萬元請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長,將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資背景的「高科技跨國企業」以擴大影響。

事實上,像「大唐幣」這樣名為「虛擬貨幣」、實為傳銷活動的案件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出現,只不過目前借著區塊鏈的東風呈加速爆發之勢而已。

早在2015年就出現了「百川幣」傳銷騙局——福建百川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運煌,只用了不到一年時間便建立起「百川幣」多級金字塔形傳銷活動王國,范圍涉及24個省(區、市)的90餘萬會員,會員層級多達253層,涉案金額高達21億元。

2016年11月,廣東警方破獲了「恆星幣」非法傳銷案。公開資料顯示,該組織團伙以發展人員數量為條件提成返利,引誘會員通過「恆星幣」繼續層層發展他人參與,4個月就吸收了全國31個省(區、市)的16萬余名會員,涉案金額近兩億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獲的「亞歐幣」傳銷案也屬於同一類型。短短一年時間,亞歐幣騙局就吸引了4萬多名參與者,吸收資金達40多億元。

類似的「虛擬貨幣」傳銷騙局還在不斷上演,隨手在網上一搜就會看到大量相關信息。在這些騙局中,有的發幣公司幾個月後就關門跑路,使受害者維權無門;有的發幣公司則被警方查獲,組織者被逮捕歸案。

㈨ 數字貨幣是騙局嗎

有些是真的,有些是騙局,投資要謹慎選擇,像比特幣這樣的就是真的數字貨幣,最近我和朋友在做一個叫GFC的,已經是上交易大盤的幣,現在中國的數字幣太多了,尤其是企業幣,但是能真正上交易大盤的估計還真的沒幾個,希望可以幫到您,最後說一句任何投資都具備風險,要謹慎。

閱讀全文

與柏拉圖虛擬貨幣是不是騙局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虛擬貨幣是股份嗎 瀏覽:813
以太坊礦機能挖幾種幣 瀏覽:266
btc簽名教程 瀏覽:957
快速修改以太坊源碼 瀏覽:307
比特幣歷史減半時間價格 瀏覽:457
人民幣數字貨幣弊端 瀏覽:842
以太坊電腦電源好不 瀏覽:790
香港比特幣行情網 瀏覽:313
網路虛擬貨幣風險 瀏覽:366
比特幣光了 瀏覽:254
區塊鏈與電子貨幣 瀏覽:911
360的區塊鏈官網 瀏覽:595
車輪的不平衡力怎麼算 瀏覽:731
買進了4萬個比特幣 瀏覽:400
優貝迪數字貨幣什麼時候注冊的 瀏覽:764
小學虛擬貨幣 瀏覽:939
uu礦池怎麼看 瀏覽:317
數字貨幣在支付時傳送的是什麼 瀏覽:416
q6000挖礦算力 瀏覽:907
比特大陸虛擬貨幣價值 瀏覽: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