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世界前十大虛擬貨幣
比特幣、以太坊、瑞波幣、?比特現金、?EOS6、萊特幣、恆星幣、艾達幣、泰達幣、IOTA
一、比特幣是2008年11月1日由日本人中本聰推出的,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勢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以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既然是虛擬的貨幣,那肯定不是由特定機構發行,而是通過一種特定的方式,大量的計算產生!由於總量比較少,所以其稀缺性就很大,如今數量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左右!
二、以太坊:以太坊是一種開源的有隻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加密貨幣以太幣也是一種去中心化的虛擬機來處理點對點合約!是2013年由程序員VitalikButerin受比特幣啟發後提出的,於2014年得以發展,如今是僅次於比特幣的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
三、瑞波幣:瑞波幣是瑞波網路的基礎貨幣,流通於整個瑞波網路,總量大概在1000億,並且隨著交易越多數量就會逐漸減少!在去年的時候,瑞波幣曾在短時間內超過以太幣成為全球第二市值的虛擬貨幣!
四、?比特現金:是由挖礦巨頭比特幣大陸旗下的礦池ViaBTC基於BitcoinABC方案而推出的新的加密數字資產,可以視作是比特幣BTC的分叉比或者是競爭幣!其用途是緩解了比特幣的網路擁堵問題!
五、?EOS:是一種商用分布式應用設計的一款區塊鏈操作系統,類似於Winds操作系統,可以支持多個應用同時運作,旨在實現分布式應用的新能擴展!但是它又不像比特幣以及以太坊那樣的貨幣,而是基於EOS軟體項目之上發布的代幣,並且沒有手續費,所以受眾更為廣泛!
六、?萊特幣:同時是受比特幣啟發而發展出來的一中虛擬貨幣,其創造以及轉讓是基於一種開源加密的協議,並不受任何中央機構管理,其旨在改進比特幣,發行量是比特幣的四倍還要多!
七、恆星幣:是流通於恆星網路的一種基礎貨幣,而恆星網路是基於瑞波網路開發的,不過恆星網路以及瑞博網路在中國被定性為傳銷,是不允許發行的!
八、艾達幣:於2015年誕生的一種虛擬貨幣,其總量在45億,這種數字先進代表了未來的貨幣,通過加密的技術,可以更為快速,直接的轉賬保證其安全性!
九、泰達幣:是Tether公司推出的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一種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獲得法定貨幣支持的虛擬貨幣!1泰達幣等於1美元!
十、10.?IOTA:是一種新型的數字加密貨幣,專注於解決機器與機器之間的交易問題,其更加高效、安全、實時的微交易,而且並不產生任何交易費用!
② 內蒙古出手了,設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舉報范圍都有哪些
近日,虛擬貨幣又被推上了風口浪尖,先是特斯拉創始人馬克斯發文暗示未來特斯拉汽車可以用比特幣來支付購買,隨後比特幣迎來了瘋狂的上漲。隨後又有狗狗幣等虛擬貨幣浮出水面,吸引了一批投機者,然後銷聲匿跡了。這充分的暴露出了虛擬貨幣的不可靠性和虛假性。即使是這樣,每年都會有大量的挖礦企業成立,他們花費大量的成本購買設備,然後利用計算機演算法,挖出比特幣,以此來謀取利益。隨著國家對於虛擬貨幣的不斷管控,再加上不斷出台限制挖礦企業的政策,使得很多企業老闆的經營成本大幅增加,不斷地尋找低成本地區繼續進行挖礦。
以上就是這次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的舉報范圍,說明了內蒙古政府整治這個行業的決心。
③ 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虛擬挖礦都有什麼危害
近日,一則“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虛擬挖礦有什麼危險呢?為何要設立舉報平台呢?什麼樣的情況會被舉報呢?第一,虛擬挖礦的危害並不是在於挖礦本身,而是挖礦助長了虛擬貨幣,助長了炒作虛擬貨幣。第二,設立舉報平台是為了能夠讓人們去揭發舉報哪些挖礦企業,因為現在國家是要嚴厲的打擊這樣的挖礦企業。第三,主要是設計了挖礦的企業就可以被舉報,如果還有非法手段獲取電力等則更是要懲罰。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虛擬挖礦有什麼危險首先,虛擬挖礦的危險不在於挖礦本身,而是在於這助長了虛擬幣,導致了虛擬幣的炒作。這樣就會導致更多的人在虛擬幣的炒作中因為被市場的暴漲暴跌導致爆倉,這虛擬幣簡直就是韭菜收割機中的戰斗機。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④ 內蒙古設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對這個行業有什麼影響
對虛擬貨幣的價格肯定會造成影響。根據媒體報道,日前內蒙古政府發布了新的虛擬貨幣管理政策,不僅表示要清除所有虛擬貨幣挖礦企業,還建立了專門的舉報渠道。有業內人士指出,其實類似的整治政策從去年就開始了,之前因為內蒙古煤炭資源豐富,火力發電成本低,所以不少企業選擇在內蒙古挖礦。但今年開始,國家強調碳達峰和碳中和,火電發電被嚴格限制,這種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又需要消耗大量的電力,所以和國家的政策肯定不統一,被清除也是意料之中。
但也並不是說使用水力發電就一定沒有問題,現在央行在推行自己的數字貨幣,顯然央行不會允許這些加密貨幣在國內發展運行,現在還只是暫停交易和使用。未來預計會全面停止境內對加密貨幣的挖掘,因為加密貨幣的價格波動巨大,如果國內投資者或者機構大量介入,未來可能造成金融風險,影響到社會的正常發展。
⑤ 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你對此事持什麼看法
我覺得這是很合理的決定,我支持。
對於這些虛擬貨幣,它們沒有這個價值。之所以被這些人炒作,是因為對於這些人來說,他們認為比特幣是一種很好的投機工具。所以對於這些人來說,他們把自己的資金投入到整個比特幣市場,希望比特幣能夠通過升值賺取相應的差價。對於一些使用挖掘工具進行挖掘的企業來說,他們並不把自己企業的正常經營作為主要經營范圍,而是把各種挖掘作為主要業務,這本身就會對整個電力資源產生一定的影響。
雖然我國西部地區整體電力資源豐富,但對我國整體來說,整體電力平均來說仍然非常稀缺。尤其是在用電高峰期,大多數地方缺電,尤其是一些沿海發達國家。但是對於這些挖掘計算機來說,它們是24小時工作的,所以會造成部分電力資源遭受一定的損失。
⑥ 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這有何意義
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這可以有效的避免人們去進行貨幣挖礦,因為貨幣挖礦會消耗大量的電力,造成資源浪費。
當前,比特幣交易的最大危機來自技術風險,即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交易是通過第三方平台完成的。開源代碼不受保護,並且經常受到黑客的攻擊,因此非常容易受到攻擊。即使剛剛建立了一些交易平台,組織者也從伺服器本身盜取了比特幣,給注冊用戶帶來了巨大損失。交易中心沒有擔保或信用證,該平台的漏洞經常被黑客利用,導致大量資金損失。最後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有利於減少資源的浪費,以及控制比特幣的發展。
⑦ 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挖礦對電力資源有何影響
先對於挖礦來挖比特幣,它本身就是對電力系統的一種干擾,對電力資源的一種浪費。
而且對於這些挖礦行為來說,他們還會對整個電力系統造成一定的干擾,因為目前的整個電力系統是存在著一定的波動和峰值的,但是對於這些挖礦電腦來說,他們是24小時不間斷工作的,所以說就會使得一部分的電力資源遭受到一定的損失,而且對於目前整個國家對於比特幣的管控也是非常嚴格的在國內進行,現在的比特幣交易也是違法的,所以說對於大部分的比特幣交易來說,肯定會受到非常嚴重的打擊和影響。
⑧ 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其中都包含了哪些舉報范圍呢
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5月18日,虛擬貨幣再次迎來強監管。隨著全面清理關閉虛擬貨幣開采項目政策的出台,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發布公告,宣布建立虛擬貨幣開采企業舉報平台,旨在全面清理關閉虛擬貨幣開采項目,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完善虛擬貨幣開采企業問題舉報渠道。
今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部、能源局聯合發文《關於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若干保障措施》。其中提到,2021年,全區能源消費雙控目標確定為:單位GDP能耗降低3%,能源消費增量控制在500萬噸標准煤左右,總能耗增速控制在1.9%左右,單位工業增加值(等值)能耗降低4%以上。此外,《措施》明確指出,嚴禁新建虛擬貨幣“挖掘”項目,徹底清理關閉虛擬貨幣“挖掘”項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撤出。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所要分享的內容了。對此,你有何看法呢?
⑨ 內蒙古設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有什麼意義
近日,一則“內蒙古設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有什麼意義呢?首先,就是為了打擊相關的挖礦企業,只要是和挖礦相關的一些企業,或者場地,非法用電等等,都是打擊的對象。第二,就是為了打擊虛擬貨幣,因為虛擬貨幣暴漲暴跌,導致了很多人的資產蒸發,有害於國民的資產安全。總結起來將呢,就是一系列的組合拳打像虛擬貨幣,從兌現渠道,到挖礦企業,通通一網打盡。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是為了打擊相關的挖礦企業首先,就是為了打擊和挖礦有關的一些企業。這里不單單是打擊挖礦企業,還打擊包括租賃場地給別人挖礦,非法用電挖礦,等挖礦相關的一些事項。這樣就能夠遏制國內更多的人去參與挖礦了。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⑩ 「挖礦」業務引發各地重視 四川摸底虛擬幣「挖礦」
本報記者 鄭瑜 北京報道
隨著比特幣監管持續加碼,比特幣的產出活動——「挖礦」也引起了各地方的高度重視。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的一份會議通知顯示,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5月25日下發《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有接近四川監管的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本次召開會議是為了解收集有關情況。」
而在同一天,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內蒙古發展改革委」)也公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對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等主體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核減能耗預算指標;對存在故意隱瞞不報、清退關停不及時、審批監管不力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肅追責問責。
四川、內蒙古同時發聲的背後,是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文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與虛擬幣相關服務,以及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指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地方嚴格落實監管要求
「挖礦」就是獲取比特幣的過程,在此過程中,計算機需要進行運算,運算難度會與參與者數量呈現正相關,故各方在逐利目標下,互相比拼,會消耗大量電力能源。
當前,內蒙古正在准備多措並舉整治當地虛擬貨幣相關業務。
關於5月25日的徵求意見稿背景,內蒙古發展改革委表示,是為按照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51次會議關於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的部署要求,嚴格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關於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進一步清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強化打擊懲戒力度,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維護市場秩序、大數據行業環境及防範金融風險。
徵求意見稿中,對相關企業作出要求,關於相關主體列舉十分詳細,包括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的電力提供方,以及開展挖礦的大數據中心、雲計算企業的參與方等等。
比如,徵求意見稿列舉情形以及相應措施有,對通訊企業、互聯網企業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規定,由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嚴肅追究責任;對網吧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由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其進行停業整頓等處置;對未經報批私自接入動力電源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等主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規,對其違法竊電行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等。
可以看到的是,在「碳中和」目標的大趨勢下,各地對虛擬貨幣「挖礦」業務愈發警惕。
日前,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會議內容包括要求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資集團分別匯報各自供區內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及相關建議。同時,根據會議安排,四川電力交易中心將匯報水電消納示範區內大數據企業參與市場交易有關情況及相關建議;售電公司匯報代理大數據企業參與市場交易有關情況及相關建議。
仍有企業境內頂風提供服務
雖然多輪監管關注之下,風暴眼中的「挖礦」市場法律與投資風險急劇攀升,但是不忍割捨巨大利潤的「冒險家」仍然存在。
5月26日,國內多家虛擬貨幣挖礦服務提供平台公告暫停中國用戶注冊賬戶、屏蔽中國大陸地區IP,或轉戰海外。5月27日,記者測試上述號稱屏蔽境內IP的平台,發現其中多家仍可以正常使用國內IP登錄、注冊、完成電費繳納、租賃礦機進行遠程「雲挖礦」投資。
「『出海』哪是那麼容易的?在美國挖礦繳納稅費高昂,而且合法性也不會因為繳納稅費就得到保障。目前宣稱海外挖礦合法合規的平台都在掩蓋一件事情——海外挖礦交稅交的只是普通企業所得稅罷了。國外也沒承認過挖礦就是合法合規的。國內仍然是大家不忍舍棄的挖礦『戰場』。」一位礦場業務人士告訴記者。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坦言,當前挖礦的火爆與參與人員的熱情,可見一斑。有需求,就有供給。可以預判,買了礦機的人不可能輕易丟棄,繼續轉入「地下」挖礦者應該不少。「必須明白繼續加密代幣的挖礦就會繼續與法律對立,不僅是在我國,各國對於數字代幣的謹慎態度會反映在各個方面。隨著虛擬幣對法幣和金融安全的侵蝕,各國法律和執法只會趨嚴。無論你願意還是不願意,法律都在那裡,不枉不縱。」
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俊律師提醒,目前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主要針對平台企業(金融機構、清算機構、互聯網企業、上市公司等機構)的金融活動。但個人投資者持有或者個人間相互買賣虛擬貨幣不違法,但是也不能放鬆警惕,需要謹防被犯罪分子利用。「切勿為可疑第三人購買虛擬幣或者售出虛擬幣,或者向不熟悉的人買賣虛擬貨幣,否則有很大可能會捲入網路賭博,電信詐騙或者地下錢庄,被牽連為同案犯或者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幫助犯,因此受到刑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