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虛擬貨幣被騙30萬不立案嗎
一、虛擬貨幣被騙30萬不立案嗎
1、虛擬貨幣被騙30萬理論上應當立案。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B. 幣圈暴跌眾生相,有人一夜負債58萬,虛擬貨幣背後的風險有多大
幣圈暴跌眾生相,有人一夜負債58萬,虛擬貨幣背後的風險有多大?現在整個虛擬貨幣已經開始大面積下滑,這是一個非常正常的事情,因為他們背後存在著巨大不確定性。下面給大傢具體分析一下,朋友們可以作為一種參考:
第三,由於新冠疫情影響,任何物品都會重新定價,這也影響到虛擬貨幣:
新冠疫情發生之後,全世界經濟體系遭到非常大破壞,從而導致很多物品,需要重新定價。而虛擬化貨幣,這些年發展太快,所以就需要重新來定價。在這樣背景下,自然他們會全面調整,高出預期的價值,自然會導致虛擬貨幣整體崩盤。這也是虛擬貨幣,下滑背後重要因素,所以大家一定要躲避風險。
C. 同事干幣圈賠了.我們也跟著投資了.賠了10幾萬.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只要不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就沒什麼大問題。
下面是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比特幣風險通知(比特幣之家網有全文):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D. 小伙買比特幣投資被騙了10萬多元,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它的數量是十分稀缺的,我們可以通過購買比特幣或通過購買比特幣後三位的漲跌來進行投資。這個小伙便是小劉,他還在上學,而學校放了寒假。放假之後他便回到了家,平時沒事的時候就會在家裡刷刷短視頻。有一天他在刷短視頻的時候,看到關於比特幣投資的事情,感覺十分心動。
我覺得父母應該對孩子進行正確的教育,如果孩子想要學投資的話,父母可以手把手地教他們,並給他們一些小錢讓他們試試水,等到他們虧損了之後,他們就會發現投資這件事沒有他們想像中的那麼容易。而這個時候父母就可以給孩子一些書籍,讓他們系統地學習一下投資,或者讓他們先把自己的學習搞好,如果學習達到了什麼排名,他們就再次給他適當的投資前,當然這次投資之前一定要讓他先學習投資。而這些虧損的錢,可以當做是給孩子交的學費了。
E. 虛擬貨幣被騙30萬不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相關法院均認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於2017年9月4日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規定,虛擬貨幣非我國規定的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因雙方買賣的標的物為虛擬貨幣,故案涉買賣合同應為無效合同,交易造成的後果和引發的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故對於上述原告的訴請均不予支持。
F. 幣圈暴跌有人一夜負債58萬,購買虛擬貨幣有有哪些風險
購買虛擬貨幣有以下方面的風險:一,經驗風險。二,技術風險。三,平台真實性風險。四,資金風險。五,個人信息安全。
一,經驗風險。在虛擬貨幣的世界裡,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做到一上來就盈利的。對於新人來講,當你迷上了這個虛擬貨幣的時候,你很有可能會在一夜之間負債累累,傾家盪產。而對於老手來講,他們倒可能會盈利一二。因為在虛擬貨幣市場上,經驗對於一個參與者來說很重要的,倘若沒有十足的把握和豐富的經驗,那你就不要輕易上手。否則你會輸的很慘,最終以失敗告終。
四,資金風險。投資者一旦參與了虛擬貨幣的市場投資後,那麼他的資金將會面臨巨大的風險。因為這個游戲就好像一個無底洞,不管你第一手是否盈利,你都會把你自己的資金繼續往裡面灌。也就是贏了想繼續,輸了想回本,所以你的資金就會收到巨大的威脅。
五,個人信息安全。結合第三條來看,在面對不確定的投資平台,每當我們注冊自己的賬號,都會將自己的信息填在平台上,那麼這樣你的信息就會被平台給記錄,個人信息將會得到泄露。
G. 虛擬貨幣被騙30萬不立案嗎
法律分析:理論上應當立案,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