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虛擬貨幣報警不立案
【法律分析】
這種情況向同級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虛擬貨幣也是一種個人資產。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如果被騙金額較小,即使去報警,警方一般也不會去立案。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涉及金額太小,達不到立案的標准;而是偵破難度較大,浪費人力和物力。
詐騙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採用詐騙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准,才能構成詐騙罪,予以立案追究。
(一)若個人被騙金額超過2000元及以上,報警才給予立案。
(二)若個人被騙金額低於2000元,警方不予立案。則按盜竊處理,做相應報案記錄。
但是建議去派出所報案,並提供有效證據。當受害人數、涉及金額累計達到一定數額時,警方也將會立案調查。因此,詐騙2000元及以上是可以立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❷ 2.3億余元的虛擬貨幣網路傳銷案告破!具體是如何告破的
2.3億余元的虛擬貨幣網路傳銷案告破!是警方發現一個特殊群體,以炒外匯名義,拉人頭,投資收益,賺錢,表面是投資,實際上是騙錢。經過了解情況之後,經過警方努力,將犯罪團伙一網打盡。看到這個新聞,我想說的是,我們一定要看好錢袋,不要為了蠅頭小利去投資。也不要被騙,畢竟賺錢不容易,不要想著不勞而獲,我們應該腳踏實地生活,不也想著一夜暴富。
互聯網是個神奇東西,可以讓我們花錢,也可以讓我們賺錢。關於投資穩賺錢,一點都不可靠,我們應該明白,真正投資賺錢,輪不到我們。面對被騙,我們應該冷靜下來,而不是繼續留在其中。去騙更多人,關於網路詐騙真是防不勝防。其實只要我們冷靜下來,就會避免這些,不要相信一夜暴富。
❸ Plus Token是什麼
PlusToken平台是由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通過架設搭建並開發相關應用程序,開始從事互聯網傳銷網路傳銷平台。2020年3月,公安部將PlusToken平台相關的主要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開始架設搭建「PlusToken平台」。該平台以區塊鏈技術為噱頭、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打著提供數字貨幣增值服務的幌子,承諾高額返利,吸引廣大群眾參與,其實質便是傳銷。
(3)鹽城警方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2019年2月份長沙市天心區文源派出所和有關部門對「Plus token」宣傳窩點進行了查處。經現場檢查發現,該宣傳窩點無任何相關資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打著「區塊鏈」的牌子從事虛擬貨幣等相關宣傳培訓,疑似通過此方式引誘群眾投。假借「區塊鏈」名義,收取門檻費、發展下線。
2019年3月份Plustoken操盤手之一谷智江被列入在逃人員,原因是:谷智江與陳波、谷智江、丁贊青、陸萬龍、彭一軒等人夥同「王仁虎」操盤Plustoken平台,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2019年6月份多位Plustoken投資者表示,從27日晚開始Plustoken錢包已無法提現。
2019年7月份部分受害者通過鹽城市公安局110報警電話,咨詢了關於Plustoken詐騙團伙被抓的消息,得知PlusToken項目已經在鹽城以「組織和領導傳銷罪」被立案,部分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鹽城警方關押。如果被騙了,可以上當地所管轄的派出所進行報案。
❹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案由是什麼
“幣圈第一大案”PlusToken案二審在江蘇·鹽城宣判。案件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波、丁贊清、彭一軒等14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9年初 ,鹽城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網路平台進行傳銷犯罪,鹽城市公安機關對涉案嫌疑人立案偵查。
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同時在境內也抓獲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將涉嫌傳銷犯罪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❺ plustoken開網日期已經敲定!
摘要 PlusToken平台是由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通過架設搭建並開發相關應用程序,開始從事互聯網傳銷網路傳銷平台。2020年3月,公安部將PlusToken平台相關的主要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
❻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網路賭場案,涉案金額達到了多少
區塊鏈是一種帶有數據“散列驗證”功能的資料庫,目的是為了驗證信息的有效性,一般適用於金融、保險、公益、公共服務、移動通信等領域,所以,近年來有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區塊鏈,用於網路賭博,來謀取巨大的利益。2021年1月15日,鹽城建湖警方成功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的賭博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參賭人員高達7.3萬餘人,涉案資金更是高達80億元,涉及境內外17個國家和地區。
一、區塊鏈犯罪初露矛頭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的線索稱,在柚子幣的公鏈上有一款叫“Biggame”的賭博應用,其每日的交易量都位居榜首,柚子幣是由國外組織發行的一種數字貨幣,允許應用在公共區塊鏈。這款賭博應用日參與人員有一萬餘人,日投注金額1000餘萬元,參與賭博方式就是我們常見水果機、紅黑大戰等。
你有被引流去參與虛擬貨幣賭博的經歷嗎?
❼ 虛擬貨幣報警警方不管怎麼辦
法律分析:這種情況向同級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虛擬貨幣也是一種個人資產。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如果被騙金額較小,即使去報警,警方一般也不會去立案。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涉及金額太小,達不到立案的標准;而是偵破難度較大,浪費人力和物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❽ plus token重新開網通知內容是什麼
PlusToken平台是由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通過架設搭建並開發相關應用程序,開始從事互聯網傳銷網路傳銷平台。2020年3月,公安部將PlusToken平台相關的主要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開始架設搭建「PlusToken平台」。該平台以區塊鏈技術為噱頭、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打著提供數字貨幣增值服務的幌子,承諾高額返利,吸引廣大群眾參與,其實質便是傳銷。
相關信息:
2019年2月份長沙市天心區文源派出所和有關部門對「Plus token」宣傳窩點進行了查處。經現場檢查發現,該宣傳窩點無任何相關資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打著「區塊鏈」的牌子從事虛擬貨幣相關宣傳培訓,疑似通過此方式引誘群眾投。假借「區塊鏈」名義,收取門檻費、發展下線。
2019年3月份Plustoken操盤手之一谷智江被列入在逃人員,原因是:谷智江與陳波、谷智江、丁贊青、陸萬龍、彭一軒等人夥同「王仁虎」操盤Plustoken平台,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2019年7月份部分受害者通過鹽城市公安局110報警電話,咨詢了關於Plustoken詐騙團伙被抓的消息,得知PlusToken項目已經在鹽城以「組織和領導傳銷罪」被立案,部分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鹽城警方關押。如果被騙了,可以上當地所管轄的派出所進行報案。
❾ plustoken還能撐多久
撐不了太久,它完了。
從各路媒體報道的信息來看,如果Plustoken跑路事實為真,那麼這將會導致全球100個多國家投資者蒙受損失。據一位投資者表示,根據Plustoken對外宣稱的數據,目前全球會員數量已達380萬人,其中更是不乏在加密貨幣領域的資深投資者。
❿ 江蘇率先全面排查虛擬貨幣挖礦全省用時26天全部排查完畢,是怎麼做到的
社會經濟發展越來越快,人們賺錢的手段也是越來越多,很多人通過投資虛擬貨幣賺得盆滿缽滿,但是很多炒幣的人也是從高樓上面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由此可以看出虛擬貨幣是存在著巨大的風險的,這一次江蘇率先全面排查虛擬貨幣挖礦,全省用時26天全部排查完畢,也是非常的大快人心的,從相關的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一次主要的調查方式是從IP地址來進行調查的,而且以省內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較多的以太坊和比特幣為例,挖礦較多的城市有蘇州,徐州,南京,當地警方也是立即介入了調查。
3、下一步我國將展開怎樣的調查
從相關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出,下一步江蘇省通信管理局將持續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態勢分析,一定會嚴厲打擊挖礦形式的,希望每一名動了歪心思的人都能夠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