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被朋友騙去買虛擬幣錢被騙了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Ⅱ 虛擬貨幣被騙了怎麼追回錢
一、虛擬貨幣被騙了怎麼追回錢
1、虛擬貨幣騙財的追回方式如下:
(1)被害人可以選擇報警的方式來追回錢,如果詐騙公私財物超過當地的受案標準的,可以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挽回財產的方式,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
【盜竊罪】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詐騙罪】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Ⅲ 我被詐騙了說買虛擬幣,充錢進入提不出來怎麼辦
如果是詐騙,去報案吧,自已協商是沒結果的。
Ⅳ 投資虛擬幣虧了80多萬怎麼和家裡面說
正確面對向家裡人坦白投資虛擬幣失敗的事情,投資有風險,因為當時沒謹慎導致投資虛擬幣虧了80多萬。
Ⅳ 我自己通過火幣平台購買usdt然後充值到一個虛擬幣app,被騙了怎麼辦
參加線下虛擬幣投資講座後,多位市民買入不知名的虛擬幣。當初號稱短期收益幾十倍,如今跌幅超過90%。項目運營者否認此前有盈利承諾,聲稱虧損「很正常」。多位投資者說,將一起報警。
昨天,多位投資者撥打熱線說,希望更多人知道此事,防止投資時落入陷阱。
沒收到「幣」
在群里質疑被「踢」
去年4月,林先生從朋友潘某處獲悉,對方正在運作一個名為「達斯幣」的虛擬幣項目,潘某邀請其參加投資講座。
潘某在市區海壇山莊租有店面,經常舉辦虛擬幣投資講座。「我聽了一次,他說『達斯幣』前景好,幾個月收益可能會有幾十倍,他還給我看手機上別人打款投資的記錄,很多都是花幾十萬元買。」林先生說,他對虛擬幣了解很少,曾聽說有人炒「比特幣」賺了錢,聽了潘某的宣傳後就打算試試,「當時一枚達斯幣價格是1元多,我用支付寶轉給潘某7000多元,買了5000枚。」
「潘某說幣要等3個月後才能到賬,還給了一個類似網銀U盾的東西,說是『虛擬幣錢包』,要通過那個登錄賬戶買賣虛擬幣。」林先生說,他等了大半年,也沒收到虛擬幣,「因為是朋友,我不好意思催他,到了今年3月,我在投資群質疑了幾句,結果被他踢出群。」
等一年多收到「幣」
結果「很難賣出去」
從事五金生意的鄭先生對虛擬幣是一知半解,在朋友介紹下認識了潘某,先後分4次投資近25萬元購買達斯幣。「潘某說虛擬幣要分批鑄幣,讓我耐心等。」鄭先生說,一等就是一年多,在此期間,他眼看著1枚達斯幣的價格從1元多跌到如今的8分錢。
潘某提供給鄭先生的查詢網站顯示,達斯幣是去年5月發行的,發行之初最高價曾達1.5439元一枚,此後整體呈下跌趨勢。
6月27日,潘某通知鄭先生,虛擬幣全部鑄完,已打入他賬戶。「我25萬元買的達斯幣,按照最近的價格已經只剩2萬元了。」林先生問,為何虧損如此嚴重。「潘某說行情不好,這是正常的市場波動。」
7月1日,鄭先生帶著「虛擬幣錢包」找到潘某,要求對方現場展示如何賣出虛擬幣。他說,潘某告知他,「達斯幣」國內交易量較小,很難賣出去,「他說國外可以交易,我說能賣就行,結果他又說要通過英文界面操作,他不會搞,反正意思就是說我的這些幣賣不掉了。」
面對問題回答「不知道」
還把記者拉黑了
撥打新聞熱線的投資者說,在一個「達斯幣」的投資群中,有近百名投資者,大多為溫州人。目前,由其中10多人組成的維權小組已經成立。小組成員粗略統計,僅他們的投資金額就超百萬元,目前都沒有取得對方當初承諾的收益。
「潘某隻是一個頭目,他上家是個姓廖的女子,我們懷疑還有更多的投資者被蒙在鼓裡。」林先生說,在達斯幣項目之後,廖某還設立了其他類似的虛擬幣項目,他想提醒投資者,小心落入陷阱。
昨天,記者聯系了潘某和廖某。面對上述投資者的質疑,潘某一口回絕「我不知道!」隨即掛斷並拉黑記者的電話。
廖某否認曾經許諾投資「達斯幣」可以獲取高收益,「投資本來就是有風險的,有漲有跌很正常的。」
業內人士表示,虛擬幣行業魚龍混雜,在投資前務必做足功課,切勿盲目跟風。投資時最好選擇從知名的大型平台購買主流幣種。該人士提醒,虛擬幣市場行情波動巨大,經常暴漲暴跌,要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量力投資
Ⅵ 虛擬貨幣騙財怎樣追回
1、被害人可以選擇了報警的方式解決,報警之後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挽回財產的方式。
現在市面上的數字貨幣有很多,其中有真有假,購買各種數字貨幣的時候需要及其的謹慎,大家一定要對數字貨幣做好充分的調研再下手,以免上當受騙,另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是非法的,所以大家盡量不要介入。
一、買數字貨幣被騙怎麼辦?
第一步,保持冷靜
買數字貨幣被騙之後,首先要保持冷靜。很多人驚慌失措,找到一些所謂宣稱可以「追回被騙資金」的人士,結果又陷入了新的騙局。
第二步,保存證據
接下來要保存好受騙證據,比如和誘導購買數字貨幣的人員的聊天記錄、交易客戶端、交易記錄、銀行轉賬記錄。
通常投資數字貨幣被騙都是有平台所謂的分析師或者是代理商讓你投資的聊天,所以受騙者需要提供聊天記錄,這類證據可以反映出我們受騙的整個過程,是報案需要提供的基礎證據。
受騙人需要提供自己銀行賬戶的出入金情況,銀行卡賬戶出入金可以反映出受騙者的投資資金情況,以及獲得的資金情況,這類徵信比較好提供,受騙者直接去銀行櫃台列印銀行流水即可。
第三步,採取法律手段
然後盡快採用法律手段,比如報警處理。有部分投資者在投資數字貨幣賠錢之後,會試圖聯系平台的客服,讓其將資金退還,通常客服都是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所以大家不要相信平台所謂的需要審核,或系統維護需要等待等借口,及時報警處理才是正確的選擇。
二、詐騙案立案的條件如下: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應予立案。
三、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2、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3、組織、指揮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團伙的;
4、在境外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
5、曾因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路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法律依據: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Ⅶ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這類網路傳銷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現,國外則更多。這類案件特徵明顯,基本都是用新的虛擬貨幣相關概念炒作,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日常生活中,經常有陌生電話號稱免費拉人進股票群;網路平台上,也經常有各種股票講課的廣告。很多人抱著不花錢只是進群看看、聽聽課的心態,沒想到卻一步步陷入被騙的漩渦,損失慘重。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這些股票群里所謂的「老師」首先推薦股票,取得信任後,就會推薦自行發行的虛擬數字貨幣,來騙取投資者錢財。
「虛擬幣」號稱100倍溢價 網站關閉捲款跑路
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潛伏進股票群後發現,全國各地有不少受害者因為免費而入群。
聲音來源——某股票群講課音頻: 貝特曼是我國首家、唯一一家數字貨幣平台即將上線。該平台要發行它的平台幣相當於它的股票,相當於IPO。我預計它的平台幣有10到20倍的溢價,甚至有100倍的溢價。
在所謂10倍到100倍暴利誘惑下,很多人買入大量「虛擬幣」。突然,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一夜之間關閉,毫無徵兆,股票群被解散,再也聯系不到任何一個所謂的「老師」或「客服」,受害者投入的所有資金都無法提取 。有受害者表示,被騙金額最高達百萬元 。
北京市投資者: 4月9日凌晨1點鍾,半夜醒了以後拿手機看一眼這個盤面怎麼樣,發現平台點不開了,所有數字都不見了,自己賬號也空了,那些群都沒了,所有鏈接都打不開了。我一共被騙了40多萬元,多的被騙100多萬元。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我老公生病了,我們貸款出來,基本上這100多萬元都是貸的。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有小孩子讀書,信用卡還不上會影響徵信,小孩子讀書讀不了,我的信用都會出問題,已經走頭無路了。
一位股齡近20年的女士,投資非常謹慎,覺得自己肯定不會被騙,剛開始看著群里其他人紛紛跟著老師操作數字貨幣也不為所動。但是,隨著群里人不停曬一些超高利潤的盈利截圖,以及「老師」的不斷洗腦 ,於是也抱著試試的心態投進了第一筆錢。
河南省平頂山市投資者: 還是禁不住誘惑,先轉進去了4000元,打新又中獎了,晚上12點又買進,等於44000元全投入進去了。投入進去之後,他說這是鎖倉期,又開始發行了平台幣,平台幣又是10倍的利潤。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我國《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涉嫌詐騙罪,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最高有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用股票講課當幌子 人情關懷蒙騙老年人
為何這種常見的詐騙套路能屢試不爽?記者發現,除了打感情牌取得受害者的信任,最重要的是,這些詐騙團伙多次冒充一些大型的正規金融平台為自己背書,編造一些虛假的一夜暴富故事 ,引誘受害者上鉤。
記者在股票群中看到,這個網路講課平台名為「朗盛翻倍大講堂」。投資者通過其發布的股票授課廣告而加入,很多人一開始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進入平台聽課 。除了講課,每天半夜所謂的「老師」還會發長文為「學員」答疑解惑,配上美女頭像的「助理老師」,隨時解答「學員」的股票疑問。在逐漸取得信任後,「老師」游說「學員」購買虛擬數字貨幣 。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開始給你推薦幾只股賺錢了,後面推薦的幾只股,他就不管了,一直叫你拿著,然後說現在大行情不好,就讓你把股票全部賣了,來買新幣。
北京市投資者: 虛擬幣利潤太高了,高到一會兒幾元、幾十元就漲上去了,我們這一撥最終炒的是要達到10倍。他循循善誘地講課,人情味特濃,特別關心人。
不少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也曾有過懷疑,但詐騙團伙屢屢用一些大型券商的身份作為背書來迷惑投資者 ,記者在股票群里看到,一旦有投資者表達出疑惑,馬上就會被禁言或踢出群,最後留下的都是一些沒有接觸過虛擬貨幣,缺乏金融知識的受害者 。
受害人向記者透露,直到現在他們都沒見過這個所謂的證券公司李總,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全名。
並且,事後他們才反應過來,「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實際上並不存在,所謂的「虛擬貨幣」打新和漲跌幅也並不真實,完全是詐騙平台自導自演的數字假象 。
五類網路詐騙屢禁不止 警方提示風險
目前,多名受害者已經報案。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還有很多類似的詐騙團伙仍在行騙。那麼,普通投資者應該如何避免被騙?
多名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最近發現又有新的股票講課平台和新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出現 。當他們用自己的手機號及身份證信息注冊登錄時,發現只要以前在貝特曼交易平台上注冊過的人 ,在新的所謂的「奧斯曼交易平台」注冊後,賬號都顯示處於凍結狀態無法進入 。
北京市投資者: 我發現了一個奧斯曼平台,也是數字貨幣。內容跟貝特曼一樣,就是名字不一樣。幣種有些區別,其他的操作方式,包括資金管理、新幣申購、流水查詢等內容都一模一樣。
記者又在多個網路平台發現,還有非常多受害者在不同時間也被同樣的手段騙過,除了平台名字及講課老師名字不同,其他行騙手段幾乎完全一樣。在得知被騙後,多位受害者已經報警。
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紅星派出所 工作人員: 這個案子已經立案並展開調查,後期刑警負責查。
警方表示類似的詐騙案件非常多,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向陌生賬戶轉賬過後,一旦感覺異常,應該立即報警 。
目前公安機關發現的詐騙類型已經超過50種,其中5種主要類型案件高發多發,分別是是網路 刷單返利、虛假投資理財、虛假網路貸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檢法 。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應選擇正規、合法的投資渠道。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應警惕那些超高收益的投資。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凌風透露,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這類網路傳銷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現,國外則更多。「這類案件特徵明顯,基本都是用新的虛擬貨幣相關概念炒作,吸引民眾參與投資。」他說。
凌風表示,「在推特、貼吧等平台上,如果有人主動私聊,給你介紹他們的項目,那麼這些基本可判斷為騙局;如果有人發邀請碼,則基本可判定為傳銷。」
根據知帆科技發布的《2021年區塊鏈和虛擬貨幣犯罪趨勢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虛擬貨幣傳銷類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錢包模式、虛假「智能合約」模式、智能合約模式、礦機租賃模式、雲礦機模式、量化機器人模式、短視頻模式、矩陣DAPP模式、鏈游元宇宙模式這10種典型情況。
以當下火熱的「元宇宙」為例,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報告》指出,該類案件通常為項目方通過蹭熱點、掛靠知名項目等手法吸引投資人入場,不斷拉升游戲代幣價值,又靠動靜結合的高額收益來吸引更多投機者加入,其本質仍是靠用戶兌換平台幣消耗的主流幣來擴大資金池,項目方趁機套錢跑路。
業內人士分析稱,作為新型網路傳銷形式,虛擬貨幣傳銷隱蔽性強,但騙術萬變不離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徵:一是入門費,投資者需通過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傳銷參與者的收益來源於其所發展的下線成員交納的費用;三是復式計酬,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依據給付報酬。
針對前述這些情況,相關部門也在加大監管力度。比如2022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將虛擬幣交易納入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之中。另外,中國銀保監會此前也發布了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記者注意到,在今年兩會期間,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表達了加強元宇宙相關產業監管的觀點。全國政協委員、第五空間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長、上海市信息安全行業協會名譽會長談劍鋒表示,目前,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NFT虛擬藝術品(如卡通人像、電子油畫)等在「元宇宙」大行其道,而監管卻較難落實,可能形成新的洗錢通道。
「數字經濟要深化發展,必須要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但同時要謹防資本利用國家發展規劃和熱點概念,製造新的虛擬經濟泡沫,防止個別人鑽政策紅利『空子』、割投資者『韭菜』。」談劍鋒說。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王鵬對記者表示,目前包括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網路詐騙層出不窮,主要是利用了大眾兩個心態,一是新技術、新要素或者新的應用產生,大家普遍不理解;二是投機心理,未經了解就去投機、想去賺一筆快錢。
為此,王鵬提出以下建議以便防範以元宇宙、NFT等概念為噱頭的網路詐騙,一是相關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打擊力度,及時發現相關的線索,及時切斷、及時處置,而不是說把小問題轉化成了大的社會性問題才去處置;
二是行業協會等相關專業化機構要針對元宇宙、NFT等新技術出台相關的行業守則,加強對大眾的.教育;三是大眾媒體要加強相關的宣傳,一方面是對技術應用本身加強宣傳,去掉技術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是讓大家提高風險意識。
「最後,我覺得從自身角度出發,一是要加強對於技術的學習,不要人雲亦雲,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風險越高;二是不要輕信所謂的好機會,對於能在短時間內賺快錢的說法要謹慎,要從長遠出發考慮問題。」王鵬說。
近來,菲律賓國內有超過15萬年輕人沉迷於玩一款寵物養成游戲賺錢。其原理是玩家通過飼養一個小精靈獲得電子卡牌。這種卡牌其實是一種虛擬貨幣,玩家可在專門的網路加密交易平台自由交易,從而換取現實中的貨幣。
這些年輕人靠「挖礦」得到虛擬貨幣,每月能獲得幾百美元不等的收入。這本質上就是包著游戲外衣的區塊鏈代幣游戲,然而在人均月收入約200美元的菲律賓,玩游戲還能獲得一筆不菲的收入,對於年輕人來說無疑有著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要看到,通過區塊鏈代幣游戲實現獲利是不穩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場騙局。比如今年年初風靡一時的「火星志願者」區塊鏈游戲,雖然蹭上了元宇宙和馬斯克,宣傳「邊玩邊賺」、收益高達萬倍,但是需要先花600多元購入虛擬幣,最終游戲宣傳的高收益因幣值崩潰化為泡影。
針對此類行為,今年2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中就提到,一些不法分子蹭熱點,以「元宇宙投資項目」「元宇宙鏈游戲」等名目吸收資金,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從本質上來說,打著玩游戲的旗號獲得的虛擬代幣到底能換多少錢,是基於極不穩定的市場交易價值,一旦崩潰,最後就會淪為一場泡沫游戲。
因此,中國一直注重對比特幣等的監管,去年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要求堅決防控金融風險,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從純技術的角度看,專業礦機在區塊鏈「挖礦」效率上遠勝過一般玩游戲的機器。中國一度占據全球「礦場」算力60%以上,許多「礦工」在中國尋找小水電等能源便宜的地方布設了海量礦機。
然而,中國即使能通過挖比特幣等各類幣種獲取一些海外收益,仍然堅決關停了各地的礦場,算力佔全球比例迅速降到5%以下。這是正確的決策,因為浪費巨量的能源只是用來生產賭場的籌碼,對中國整體而言沒有益處,許多人發現之前顯卡的價格大漲,就是與大量顯卡被用於挖礦有關。如果引發年輕人參與區塊鏈貨幣炒作,後果則會更加糟糕。
但是像中國如此堅決監管並關停各類區塊鏈貨幣炒作的國家在全球范圍內並不多。韓國青年因生活壓力巨大,紛紛參與數字貨幣游戲,指望一夜暴富。2017年冬天,全球最大宗的比特幣交易有三分之二發生在韓國。
毫無疑問,數字技術的發展是新世紀以來全球經濟的亮點,但是對「e時代」的年輕人來說不見得全是好事。全球大多數國家的年輕人生長於數字技術飛速發展的時代,受各種暴富神話的影響,他們對財富的認知也在發生變化。上一代人在工廠流水線上辛苦工作積累財富的方式在年輕人心中「大勢已去」,沒有吸引力了。
其實對於菲律賓等勞動力眾多、缺少就業機會的國家,即使是收入一般的工廠流水線工作,對年輕人來說也是不錯的發展起點,而且工廠還能解決大量就業,當地政府非常歡迎。然而,電子文化先於工業文化侵襲了這些國家,只需要低檔的電腦和手機就足以讓整個國家的年輕人沉迷其中。
因此,有的國家意識到這個問題,會將數字技術引導向正確的用途,如在疫情期間提倡遠程教學、限制青少年打游戲的時間、對游戲內容進行監管。但是世界各國發展水平不一,能通過發展享受到數字技術的成果已經不容易,想要進一步興利除弊則提出了更高的挑戰。
無論科技如何進步,國家想要實現長遠發展,年輕人奮發向上的精神內核不能丟。撥開技術編織的迷霧,正確認識種種新包裝下的龐氏騙局或者泡沫經濟炒作,是正能量社會的應有之義。
隨著人工智慧、機器人、新能源等各種科技的不斷進步,也許有朝一日,傳統行業的勞動性質會發生本質上的改變,但這種改變需要將年輕人引向真正的科技創新,而非越來越多地沉溺於「資本與人性」的泡沫游戲。
Ⅷ 虛擬貨幣成陷阱有人被騙124萬,犯罪分子是如何編織騙局的
這個團伙成立了公司之後,購買了二手的豪車來為公司充門面,然後僱傭了專業人士在後面進行操盤,一切准備工作就緒後,他們便用各種手段吸引顧客來買他們的紅酒等物,並且贈送給他們一種虛擬貨幣,通過虛擬貨幣來套取更多的錢財。很多人便是上了他們的當,購買產品之後擁有了虛擬貨幣,看到盈利之後又投入了自己的更多資金,最嚴重的人甚至被騙了100多萬。後來這些人的行為曝光,還是因為他們內部起了矛盾,導致背後的操盤手被舉報了。事情曝光之後,這些人也都被警方帶走調查,而那些在他們公司購買了紅酒的人才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了,所謂的投資虛擬貨幣,根本就是這家公司的人做的一場局。
投資虛擬貨幣確實有可能讓我們獲得收益,但我們一定要通過正規的渠道進行投資,不要去相信一些市面上根本就沒有的虛擬貨幣。當然,投資是有風險的,少部分人能夠獲得收益,但大部分人只會血本無歸。因此在投資之前,我們一定要謹慎分析局勢,並且要積極地去學習相關知識,如果自己實在搞不明白的話,可以先用少量的金錢慢慢摸索。虛擬貨幣詐騙其實是一件非常常見的事情,很多壞人便是盯上了這一塊,通過免費分享一些培訓資料給別人推薦炒虛擬貨幣的軟體或網站,但這些軟體或網站其實都是由他們自己進行操控的,並不是什麼正規的軟體或網站。
Ⅸ 網上虛擬貨幣被騙,應該怎麼辦(
如有證據,可以報警或直接起訴要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