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被朋友騙去買虛擬幣錢被騙了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貳』 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應到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是經濟糾紛,或者不是詐騙,可以向工商機關投訴,也可以去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叄』 區塊鏈虛擬貨幣被騙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騙局直接打110報警電話報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賬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肆』 怎麼舉報別人挖虛擬貨幣
到公安機關舉報,根據你掌握的情況,盡可能詳細提供線索,對於這種違法犯罪會追查的,如果你舉報屬實,可能還會給你一定的獎勵,以資鼓勵。
虛擬貨幣注意:
新年到來的第二天,銀保監會表示將在全國范圍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主要針對區塊鏈等名義開展的非法集資行為。這距離上次銀保監會提示防範假借「區塊鏈」名義的非法集資風險僅僅過去一個半月。此前,央行等多部門,北京、上海、深圳等金融監管機構都就虛擬貨幣交易所發布了風險提示。
『伍』 虛擬幣被盜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陸』 請問舉報虛擬貨幣挖礦,該到哪個部門
到當地工商局,但要帶上證據。沒證據是不受理的。
『柒』 光錐lcc是傳銷嗎
光錐lcc以及被廣州警方認定為涉嫌詐騙以及傳銷。
很多參與炒作的人並不知道區塊鏈的真正含義,而這完全不會影響他們的炒作,「穩穩一個月30%收益」
「躺著就能賺錢」,是坊間對於區塊鏈的理解。然而,和炒作財富深度掛鉤,也讓區塊鏈逐漸變成了傳銷組織、龐氏騙局加以利用的工具。
廣州市天河區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了三名涉及光錐LCC的人員。LCC及其衍生的多種「數字貨幣」投資者約為5至8萬人,涉及的資金總額可能高達49億元。
「老套路」披上區塊鏈的「新馬甲」,立刻就成為了實現「財務自由」的捷徑,而這其實只是一個騙局。知名投資人、PreAngel創投基金創始合夥人王利傑在今年3月的一次微信分享會上更是語出驚人:「目前90%的區塊鏈產品是龐氏騙局。」
光錐LCC的前身為影視文化數字資產(FCC),聲稱結合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推出的區塊鏈4.0技術創造了全球第一個影視數字區塊鏈。FCC的戰略合作夥伴為深圳天易家禾影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官網稱,LCC的大陸戰略合作夥伴為成立於2014年的三道集團。(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LCC的官方網站聲稱初始發行600萬枚,明確說明其收益模式為「每天復利倍增」,持有人「每天新增按持有量
(日復利)1‰—3‰」,並且「拿分享人日產量的30%」,以及「拿6代總持有量1‰—3‰」。LCC聲稱「單邊上揚,只漲不跌」,短短時間就席捲了全國,發展的會員已達到幾萬人。
家住河南鄭州的商人王晶晶,2017年被鄰居康雨拉入「天易家禾河南群」,在群里目睹了其他會員買賣光錐LCC幣賺了錢之後,原本並不相信天上會掉餡餅的她最終也動了心。
起初,王晶晶從康雨手中以每枚7.48元的價格買了3500枚光錐LCC幣,當月月底,以每枚11.15元的價格賣給了群友。粗略算了一下,除去10%的手續費,不到一個月便賺了約6000元。
然而,當王晶晶帶著其他鄰居再次殺入,花20多萬元分批次購買了光錐LCC幣之後,危機卻不期而至。3月13日,LCC價格達到每枚58.53元。當天,光錐國際技術研發團隊發布系統通知稱,持續受到外部組織數據溢出和拒絕服務式攻擊,需要對交易平台進行改造升級,因此暫停了LCC的交易。
此後,LCC交易再未重啟。其間雖然多次傳出重新開盤的消息,並有可以用LCC兌換珠寶鏈(柏拉圖幣)的舉措,但投資者的疑慮越來越大。到5月份,開始有全國各地的投資者趕赴廣州和深圳尋找天易家禾的高層人員索要投資款,隨之案發。
6月中旬,廣州辦案警官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稱,目前案情還不明朗,LCC的操作模式到底是傳銷還是詐騙,尚待深入調查後才能判斷。
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數千名投資者被騙資金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的。
2017年6月,深圳市南山區警方接群眾舉報稱,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集資的情況,先後有數千人購買該公司發行的虛擬貨幣「普洱幣」(後更名為「普銀幣」),隨後投資化為泡沫。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了調查。
專案組民警在調查中發現,這家公司通過互聯網、社交軟體等平台對外宣稱,其公司發布的「普銀幣」是一種以海量藏茶作為抵押的虛擬貨幣,投資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銀幣」都有對等實物藏茶作為抵押,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然而,警方經偵查發現,其買賣價格的變動系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而該公司則通過「趣錢網」P2P平台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區塊鏈還日漸成為部分傳銷案件的「當紅標的」。今年4月,西安警方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幌子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涉案資金達8600餘萬元。
據悉,該傳銷團伙打著「區塊鏈」的旗號,藉助西安作為「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的便利,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DBTC)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自行操縱升值幅度。
與以往的傳銷組織不同,該組織沒有選擇隱匿在小區內避人耳目,而是將辦公地點設在豪華、氣派的寫字樓內,並且在網上的音頻平台持續大張旗鼓地做起了宣傳。此外,該團伙還花3萬元請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長,將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資背景的「高科技跨國企業」以擴大影響。
事實上,像「大唐幣」這樣名為「虛擬貨幣」、實為傳銷活動的案件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出現,只不過目前借著區塊鏈的東風呈加速爆發之勢而已。
早在2015年就出現了「百川幣」傳銷騙局——福建百川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運煌,只用了不到一年時間便建立起「百川幣」多級金字塔形傳銷活動王國,范圍涉及24個省(區、市)的90餘萬會員,會員層級多達253層,涉案金額高達21億元。
2016年11月,廣東警方破獲了「恆星幣」非法傳銷案。公開資料顯示,該組織團伙以發展人員數量為條件提成返利,引誘會員通過「恆星幣」繼續層層發展他人參與,4個月就吸收了全國31個省(區、市)的16萬余名會員,涉案金額近兩億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獲的「亞歐幣」傳銷案也屬於同一類型。短短一年時間,亞歐幣騙局就吸引了4萬多名參與者,吸收資金達40多億元。
類似的「虛擬貨幣」傳銷騙局還在不斷上演,隨手在網上一搜就會看到大量相關信息。在這些騙局中,有的發幣公司幾個月後就關門跑路,使受害者維權無門;有的發幣公司則被警方查獲,組織者被逮捕歸案。
『捌』 虛擬貨幣找誰舉報
直接打110報警電話報警
虛擬貨幣是指在虛擬空間中特定社群內可以購買商品和服務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騰訊公司的Q幣、盛大公司的點券等等。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和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的,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