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游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它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
② 電子貨幣、虛擬貨幣、數字貨幣
電子貨幣、虛擬貨幣、數字貨幣:解析與比較
引言:探索數字化時代的貨幣形態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和數字化時代的到來,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這些新興的貨幣形態給傳統金融體系帶來了巨大的沖擊和變革。然而,對於普通用戶來說,這些術語可能會令人困惑。本文將對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進行直接解答,並對它們進行比較和分析,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和應用於實際生活中。
一、電子貨幣:數字化的法定貨幣
電子貨幣是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法定貨幣,它是傳統貨幣在數字化時代的延伸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特點是可以通過電子設備進行交易和支付,如銀行卡、手機支付等。它的發行和管理由中央銀行或其他授權機構負責,具有法定地位和信用背書。電子貨幣的優勢在於便捷性和安全性,用戶可以隨時隨地進行交易,同時也減少了攜帶現金的風險。
二、虛擬貨幣:基於虛擬世界的交易媒介
虛擬貨幣是指在虛擬世界中產生和流通的一種數字化貨幣。它不受任何中央銀行或政府機構的發行和監管,而是由虛擬社區或游戲平台自主發行和管理。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主要局限在虛擬世界中,如在線游戲、社交平台等。虛擬貨幣的價值通常是由虛擬社區的用戶共同認可和接受的,它可以用於購買虛擬商品、服務或進行虛擬資產交易。虛擬貨幣的特點是去中心化和自主性,但也存在著價值波動大和安全性風險的問題。
三、數字貨幣:區塊鏈技術的創新應用
數字貨幣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一種全新的貨幣形態。它是一種以加密演算法為基礎的數字資產,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和安全性等特點。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交易記錄都通過區塊鏈技術進行驗證和記錄,實現了交易的透明和可追溯。目前最著名的數字貨幣是比特幣,它的發行和管理完全由網路參與者共同完成,沒有中央機構的干預。數字貨幣的優勢在於去除了傳統金融體系的中間環節,降低了交易成本和提高了交易效率。然而,數字貨幣也面臨著監管不完善和價值波動等挑戰。
結論:數字化時代的貨幣新篇章
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代表了數字化時代的貨幣新篇章。電子貨幣作為傳統貨幣的數字化延伸,為人們的交易和支付帶來了更大的便利;虛擬貨幣則在虛擬世界中發揮著重要的交易媒介作用;數字貨幣則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打破了傳統金融體系的束縛,開創了一種去中心化的貨幣形態。然而,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和監管的完善,這些新興貨幣形態還需要進一步的探索和應用。
③ 網路游戲禁止強制pk
我知道 你說的那個是8.1日國家將實行《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下面是我從萬宇轉來的 你搜網路也能看到
我挑最重要的幾條跟大家分析下:重點鉤紅了!
第二十條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小朋友們可以拜拜了 或者用你老爸身份證偷偷注冊上~~
第十條 **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網路游戲內容審查……經有關部門前置審批的網路游戲出版物,**文化行政部門不再進行重復審查,允許其上網運營。
第二十二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在網路游戲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網路游戲用戶發生糾紛時,對經審核真實的實名注冊用戶,網路游戲經營單位負有向其依法舉證的責任。假如你被騙號或者被盜 盛大將沒有權利說是你自己花的 他有責任向你出示你的消費記錄(這個是也是新加的條款),保存用戶間的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等信息不得少於180日
第十九條 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規定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禁止採取抽簽、押寶、隨機抽取等**的方式分配游戲道具或網路游戲虛擬貨幣。
下面是最關鍵的了:
六、不得設置未經網路游戲用戶同意的強制對戰,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路游戲用戶採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
這個我就不用解釋了吧 不能隨便PK 另外 不能消費多少送XX東西(算誘導消費)
④ 虛擬幣免費送房送車合法嗎
不合法。虛擬貨幣禁止「贈送」和兌換實物,使用虛擬貨幣兌換法定貨幣等行為存在刑事風險。根據《管理通知》的規定,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
⑤ 威幣是什麼
威幣是一種虛擬貨幣。
接下來對威幣進行詳細的解釋:
1. 威幣的概念:威幣是一種特定的數字資產,僅限於在某個平台或系統內使用。它是一種虛擬貨幣,不具備傳統貨幣的所有屬性,例如紙幣或硬幣的實體形態。威幣的存在主要依賴於電子技術和網路平台,用於在該平台上的商品購買、服務交易或其他特定功能。
2. 威幣的來源:威幣通常由平台通過活動獎勵、用戶任務獎勵或法定貨幣充值等方式發放。用戶在平台上參與活動、完成任務或進行消費時,可以通過威幣來支付或獲取服務。在某些情況下,威幣也可能作為平台積分,用於兌換實物商品或享受其他特權。
3. 威幣的使用范圍:威幣的使用通常局限於特定的平台或生態系統。一旦離開了該平台,威幣可能失去其價值和功能。因此,用戶在獲取和使用威幣時,需要明確其使用場景和范圍,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總的來說,威幣是一種虛擬貨幣,主要在特定平台或生態系統中使用。其來源和使用方式受限於該平台的規定和策略。理解和正確使用威幣,對於在該平台上享受服務和獲取權益至關重要。
⑥ 規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的具體措施
(一)本通知所稱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用於兌換發行企業所提供的指定范圍、指定時間內的網路游戲服務,表現為網路游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戲活動中獲得的游戲道具。
(二)文化行政部門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的,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第412號令)和《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管理。凡提供上述兩項服務的企業,須符合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有關條件,向企業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初審後報文化部審批。「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是指發行並提供虛擬貨幣使用服務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是指為用戶間交易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提供平台化服務的企業。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經營以上兩項業務。
(三)企業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除依法提交相關材料外,須在業務發展報告中提交虛擬貨幣表現形式、發行范圍、單位購買價格、終止服務時的退還方式、用戶購買方式(含現金、銀行卡、網上支付等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四)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此類企業在提出申請時,除依法提交的材料外,須在業務發展報告中提交服務(平台)模式、用戶購買方式(含現金、銀行卡、網上支付等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用戶賬號與實名銀行賬戶綁定情況、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五)已經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或交易服務的企業,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向文化行政部門申請相關經營業務。逾期未申請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文化行政部門批准文件抄送商務部和中國人民銀行。 (六)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依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和產品營運情況,適量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嚴禁以預付資金佔用為目的的惡意發行行為。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虛擬貨幣總量等情況,須按季度報送企業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
(七)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時,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必須保存用戶的充值記錄。該記錄保存期自用戶充值之日起不少於180天。
(八)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它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
(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和申訴處理程序措施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並在企業向用戶提供服務的網站上顯著位置進行說明。
(十)用戶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過程中出現糾紛的,應出示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在核實用戶身份後,應提供虛擬貨幣充值和轉移記錄,按照申訴處理程序處理。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積極協助進行取證和協調解決。
(十一)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計劃終止其產品和服務提供的,須提前60天予以公告。終止服務時,對於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必須以法定貨幣方式或用戶接受的其它方式退還用戶。網路游戲因停止服務接入、技術故障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自身原因連續中斷服務30天的,視為終止。
(十二)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變更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單位購買價格,在新增虛擬貨幣發行種類時,需根據本通知第三條所列材料內容報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十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支持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的,應採取技術措施禁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用戶賬戶之間的轉移功能。
(十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在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相關交易服務時,須規定出售方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並要求其綁定與實名注冊信息一致的境內銀行賬戶。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必須保留用戶間的相關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保留期自交易行為發生之日起不少於180天。
(十五)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要建立違法交易責任追繳制度和技術措施,嚴格甄別交易信息的真偽,禁止違法交易。在明知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為違法獲取或接到舉報並核實的,應及時刪除虛假交易信息和種植提供交易服務。
(十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十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和交易服務企業應積極採取措施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在相關部門依法調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並提供相關記錄。
(十八)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用戶間虛擬貨幣轉移服務的,應採取技術措施保留轉移記錄,相關記錄保存時間不少於180天。 嚴厲打擊利用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
(十九)各地要按照公安部、文化部等部門《關於規范網路游戲經營秩序查禁利用網路游戲賭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號)的要求,配合公安機關從嚴整治帶有賭博色彩的網路游戲,嚴厲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十)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在用戶直接投入現金或虛擬貨幣的前提下,採取抽簽、押寶、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戲道具或虛擬貨幣。
(二十一)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企業應積極配合管理部門,採取技術手段打擊「盜號」、「私服」、「外掛」等。
(二十二)對經文化部認定的網路游戲「私服」、「外掛」網站上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由文化部通報中國人民銀行。 (二十三)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由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
(二十四)對違反本通知要求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企業,由文化行政部門、商務主管部門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二十五)建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對「盜號」、「私服」、「外掛」、非法獲利、洗錢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各部門應定期溝通,協調配合,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所發行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與游戲內道具名稱重合。網路游戲內道具的管理規定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特此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規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網游虛擬貨幣新規出台:不得支付購買實物
文化部、商務部2009年6月26日今日聯合下發《關於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同一企業不能同時經營虛擬貨幣的發行與交易,並且虛擬貨幣不得支付購買實物,防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對現實金融秩序可能產生的沖擊。
文化部、商務部今日下發了《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等今日下午在北京與部分媒體進行溝通,解讀了該《通知》的要點。
據悉,下發此《通知》的背景是,網游虛擬貨幣在促進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經濟與社會問題,主要體現在:用戶權益缺乏保障、市場行為缺乏監管、虛擬貨幣在使用中引發的糾紛不斷。該《通知》還界定了網游虛擬貨幣的定義,游戲道具不在其列。 該《通知》對網游虛擬貨幣的界定是:網游虛擬貨幣是指由網游運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發行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方式存儲與游戲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網游虛擬貨幣用於兌換發行企業所提供的指定范圍、指定時間內的網游服務,表現為網游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卡等形式。
據悉,這是主管部門首次明確網游虛擬貨幣的定義,並指出遊戲道具不在其列。網游虛擬貨幣不得與游戲內道具名詞重合,網游道具的管理工作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目前,某些網游產品利用虛擬貨幣,採取抽簽、押寶、隨機抽取等博彩方式,分配網游道具,或虛擬貨幣,造成了不良影響,《通知》指出將禁止上述行為。
《通知》表示,將對利用網游虛擬貨幣進行賭博或博彩的行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並要求各地配合公安機關從嚴整治帶有賭博色彩的網游,嚴厲打擊利用網游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的違反犯罪行為。 主管部門關注到,網游虛擬貨幣的使用一直存在用戶合法權益保障不利的問題,某些網游產品在終止服務時,對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不退還、不補償,損害了用戶合法利益。
《通知》指出,在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網游企業應積極協調進行取證和協調解決。在游戲終止服務時,對於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企業必須以法定貨幣方式或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給予退還。(全智)
規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文化部、商務部出台政策
規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
近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會簽同意,文化部、商務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近年來,隨著網路游戲的迅速發展,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廣泛應用於經營服務之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促進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經濟和社會問題,特別是市場行為缺乏監管、用戶權益缺乏保障、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使用范圍缺少限制等現象比較嚴重,成為社會關注的突出問題。《通知》著眼於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力求解決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
一是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以適應網路游戲市場發展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二是加強主體管理,規范市場行為。《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同時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做出了嚴格規定: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防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對現實金融秩序可能產生的沖擊。
三是切實保障用戶合法權益,明確企業責任。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在核實用戶身份後,應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充值和轉移記錄,按照申訴處理程序處理。對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都做出了一系列規定,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四是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禁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
五是充分利用現有的管理手段,提出建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溝通協調,規范市場秩序、保障網路游戲產業的健康發展,防範金融風險,防止和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違法犯罪行為。
⑦ 網易游戲在網游虛擬貨幣新規范圍嗎
網易游戲當然是在網游虛擬貨幣新規的范圍。
虛擬貨幣使用范圍:不得支付購買實物
《通知》還明確指出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它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
明確企業責任:發行與交易不可同時兼顧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通知》指出,文化行政部門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游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要求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經營網游虛擬貨幣的發行與交易業務。
當然,數字貨幣比特幣、萊特幣、DECENT等加密貨幣不在其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