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告訴我《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 第49號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10年3月17日文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長 蔡武 二○一○年六月三日 ?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網路游戲管理,規范網路游戲經營秩序,維護網路游戲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網路游戲研發生產、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形式的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網路游戲是指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提供的游戲產品和服務。 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是指通過信息網路,使用用戶系統或者收費系統向公眾提供游戲產品和服務的經營行為。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虛擬兌換工具。 第三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是網路游戲的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路游戲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從事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堅持社會效益優先,保護未成年人優先,弘揚體現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規范,遵循有利於保護公眾健康及適度游戲的原則,依法維護網路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與社會和諧。 第五條網路游戲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應當接受文化行政部門的指導,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制定行業自律規范,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指導、監督成員的經營活動,維護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 第二章經營單位 第六條從事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網路游戲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並取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確定的網路游戲經營范圍;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從業人員; (四)不低於1000萬元的注冊資金;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七條申請《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經營的,應當於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續辦。 第八條獲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網路游戲經營單位變更網站名稱、網站域名或者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注冊資金、股權結構以及許可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在企業網站、產品客戶端、用戶服務中心等顯著位置標示《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等信息;實際經營的網站域名應當與申報信息一致。 第三章內容准則 第九條網路游戲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違背社會公德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網路游戲內容審查,並聘請有關專家承擔網路游戲內容審查、備案與鑒定的有關咨詢和事務性工作。 經有關部門前置審批的網路游戲出版物,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不再進行重復審查,允許其上網運營。 第十一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依法對進口網路游戲進行內容審查。進口網路游戲應當在獲得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內容審查批准後,方可上網運營。申請進行內容審查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進口網路游戲內容審查申報表; (二)進口網路游戲內容說明書; (三)中、外文文本的版權貿易或者運營代理協議、原始著作權證明書和授權書的副本或者復印件; (四)申請單位的《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內容審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條申報進口網路游戲內容審查的,應當為依法獲得獨占性授權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 批准進口的網路游戲變更運營企業的,由變更後的運營企業,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重新申報。 經批準的進口網路游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站指定位置及游戲內顯著位置標明批准文號。 第十三條國產網路游戲在上網運營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按規定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 已備案的國產網路游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站指定位置及游戲內顯著位置標明備案編號。 第十四條進口網路游戲內容上網運營後需要進行實質性變動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將擬變更的內容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內容審查。 國產網路游戲內容發生實質性變動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備案。 網路游戲內容的實質性變動是指在網路游戲故事背景、情節語言、地名設置、任務設計、經濟系統、交易系統、生產建設系統、社交系統、對抗功能、角色形象、聲音效果、地圖道具、動作呈現、團隊系統等方面發生顯著變化。 第十五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建立自審制度,明確專門部門,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網路游戲內容和經營行為的自查與管理,保障網路游戲內容和經營行為的合法性。 第四章經營活動 第十六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根據網路游戲的內容、功能和適用人群,制定網路游戲用戶指引和警示說明,並在網站和網路游戲的顯著位置予以標明。 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網路游戲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模仿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和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內容,以及恐怖、殘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戲時間,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 第十七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不得授權無網路游戲運營資質的單位運營網路游戲。 第十八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在網路游戲中設置未經網路游戲用戶同意的強制對戰; (二)網路游戲的推廣和宣傳不得含有本辦法第九條禁止內容; (三)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路游戲用戶採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 第十九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自身提供的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不得用於支付、購買實物或者兌換其它單位的產品和服務; (二)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以惡意佔用用戶預付資金為目的; (三)保存網路游戲用戶的購買記錄。保存期限自用戶最後一次接受服務之日起,不得少於180日; (四)將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種類、價格、總量等情況按規定報送注冊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二)不得為未經審查或者備案的網路游戲提供交易服務; (三)提供服務時,應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注冊,並綁定與該用戶注冊信息相一致的銀行賬戶; (四)接到利害關系人、政府部門、司法機關通知後,應當協助核實交易行為的合法性。經核實屬於違法交易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終止交易服務並保存有關紀錄; (五)保存用戶間的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等信息不得少於180日。 第二十一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要求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並保存用戶注冊信息。 第二十二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終止運營網路游戲,或者網路游戲運營權發生轉移的,應當提前60日予以公告。網路游戲用戶尚未使用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及尚未失效的游戲服務,應當按用戶購買時的比例,以法定貨幣退還用戶或者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進行退換。 網路游戲因停止服務接入、技術故障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自身原因連續中斷服務超過30日的,視為終止。 第二十三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保障網路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並在提供服務網站的顯著位置公布糾紛處理方式。 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制定《網路游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與用戶的服務協議應當包括《網路游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的全部內容,服務協議其他條款不得與《網路游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相抵觸。 第二十四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根據法律法規或者服務協議停止為網路游戲用戶提供服務的,應當提前告知用戶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現網路游戲用戶發布違法信息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服務協議立即停止為其提供服務,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在網路游戲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網路游戲用戶發生糾紛時,可以要求網路游戲用戶出示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審核真實的,應當協助網路游戲用戶進行取證。對經審核真實的實名注冊用戶,網路游戲經營單位負有向其依法舉證的責任。 雙方出現爭議經協商未能解決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為違法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為違法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通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八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技術和管理措施保證網路信息安全,包括防範計算機病毒入侵和攻擊破壞,備份重要資料庫,保存用戶注冊信息、運營信息、維護日誌等信息,依法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用戶個人信息。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從事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網路游戲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三十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含有本辦法第九條禁止內容的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上網運營未獲得文化部內容審查批準的進口網路游戲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進口網路游戲變更運營企業未按照要求重新申報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進口網路游戲內容進行實質性變動未報送審查的。 第三十一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三、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三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四、五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第十二條第三款、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所稱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相對集中地行使文化領域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監督檢查權、行政強制權的行政執法機構。 第三十七條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查處違法經營活動,依照實施違法經營行為的企業注冊地或者企業實際經營地進行管轄;企業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無法確定的,由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網站的信息服務許可地或者備案地進行管轄;沒有許可或者備案的,由該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管轄;網站伺服器設置在境外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進行管轄。 第三十八條網路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和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互聯網游戲作品的審批,按照《中央編辦對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三定」規定〉中有關動漫、網路游戲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部分條文的解釋》(中央編辦發〔2009〕35號)的規定,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管理。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區塊鏈技術是隨著比特幣經濟發展而衍生出來的新技術,區塊鏈技術可以有效地為比特幣經濟服務,他們相互關聯。比特幣為一種虛擬貨幣,僅在特定的網路經濟環境中流通,區塊鏈技術不僅可以應用於經濟,而且目前在各行各業都能有所運用,這是他們的區別。
區塊鏈技術由於區塊鏈技術目前仍是新興的產物,因此其還未有準確或是確定的定義和概念。簡單來說,區塊鏈技術一種對數據進行加密管理的模式,能夠實現很大程度上對數據的保護。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開放性、獨立性、安全性和匿名性的顯著特徵。它的特徵很好地適應了當今各行各業對信息保護和信息公開的要求。一方面,保障了數據的安全性,避免數據處理受到人的主觀情緒和系統故障等因素的干擾。另一方面,能夠最大程度上由數據個人決定是否在群體中隱藏自己的詳細信息以達到保護隱私的目的。
與此同時,無容置疑的是,區塊鏈技術還是屬於初步發展的狀態。社會對其認識還不夠深入,學者對其仍處於不斷探索的階段。通過正確的運用,區塊鏈技術會給社會帶來許多的積極影響。
㈢ 什麼是雷達幣傳銷
近年來,市面上各類資金盤傳銷及網路傳銷泛濫成災,今天裕祥安全網來給大家介紹下什麼是雷達幣傳銷
。
據了解,雷達幣傳銷是指雷達幣打著虛擬幣的外衣,進行著龐氏騙局的游戲,本質就是個傳銷幣而已,大家不要被包裝的表象所欺騙,謹慎投資。
那麼,雷達幣是怎麼進行傳銷的呢
近期,秋濱所社區民警走訪時了解到轄區內有居民在其朋友介紹邀請下參加投資「雷達幣」虛擬貨幣,其網站為www.leidafu.net。網站有客服人員講解雷達幣投資方式。該居民在「雷達幣」網路平台投入資金後,其「雷達幣」錢包內的雷達幣被他人盜走(號稱最安全的虛擬加密貨幣,類似MMM平台資金凍結)。該投資項目以網上雷達幣交易(1雷達幣需40人民幣兌換)、購買虛擬貨幣獲取高額利潤回報為誘餌,在網上拉人頭發展人員、吸收資金,其行為涉嫌龐氏騙局傳銷行為,需引起高度關注和警惕。
龐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龐氏騙局的特點:
①低風險、高回報的反投資規律
②拆東牆、補西牆的資金騰挪回補特徵:由於根本無法實現承諾的投資回報,因此對於老客戶的投資回報,只能依靠新客戶的加入或其他融資安排來實現
③投資的反周期性特徵:龐氏騙局」的投資項目似乎永遠不受投資周期的影響,無論是與生產相關的實業投資,還是與市場行情相關的金融投資,投資項目似乎總是穩賺不賠
④投資者結構的金字塔特徵:「龐氏騙局」必須不斷地發展下線,通過利誘、勸說、親情、人脈等方式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從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資者結構。
因此,裕祥安全網
友情提示,遠在兩千年前,孔老夫子曾經說過「富與貴,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認清騙局,理性理財,才是生財之道。
稍後,我們將給大家介紹常見的金融傳銷有哪些
,歡迎關注這部分傳銷陷阱安全小知識
。
㈣ 除了比特幣,現在還有什麼好的虛擬幣投資
有答案就是 BBC啊 幣特商用幣 現在才0.159一個
㈤ 怎麼觀察區塊鏈(五分鍾帶你看懂什麼是區塊鏈)
怎麼查別人區塊鏈信息1.如果是查詢賬戶余額、賬戶的歷史交易數據等信息,建議直接輸入錢包地址查詢;如果是查詢某筆轉賬的相關信息,比如是否到賬、進展如何,輸入交易ID是最方便的。當然了,區塊鏈瀏覽器不僅可以查詢自己的賬戶,也可以查詢別人的賬戶全部聯系人:展示所有有過交易記錄的聯系人地址/標簽,交易數量超過1萬筆的地址,取最近1萬筆交易的聯系人展示綜上,SixPencer的全新資產追蹤和管理工具能夠提供比區塊鏈瀏覽器或者錢包更綜合的查詢和分析功能,作為一款工具產品意在輔助用戶。
2.可以通過區塊鏈瀏覽器進行查詢。在區塊鏈瀏覽器中我們可以知道一個錢包地址都進行過哪些交易,賬戶上有多少資產等等的信息。用區塊鏈瀏覽器就可以查看。在搜索輸入框內輸入想查詢的錢包地址,如果你輸入的地址不完整,但是這個地址之前有在區塊鏈上進行過ETH交易或者被查詢過,那麼輸入框會自動把你查詢的
怎麼查看bsc區塊鏈合約詳情打開TokenPocketAPP可以查看。
點擊下方的瀏覽器圖標,既可以進入BSC區塊瀏覽器。該筆交易的交易狀態、發送方、接收方、該代幣合約地址、交易手續費等信息都會顯示在瀏覽器頁面。幣安智能鏈(BSC)可以被描述為與幣安鏈並行的區塊鏈。與幣安鏈不同的地方在於,BSC擁有智能合約功能並與以太坊虛擬機(EVM)兼容。這里的設計目標是保持完整幣安鏈的高吞吐量,同時將智能合約引入其生態系統。
如何用最簡單的方式解讀區塊鏈?
大家最近天天都能聽到區塊鏈這個詞,那什麼是區塊鏈呢?「分布式、難以篡改、一致存儲」等解釋太技術化且較為干澀。我這里來通俗的科普下:區塊鏈主要為了解決互不信任的個體之間的信任問題。
舉個通俗的例子:話說老李和老王一個村,老李最近手頭有點緊,想向老王借點錢。老王呢,擔心借了老李後他賴賬怎麼辦,於是找來「德高望重」的村長,不過想想,村長也不可信,以前村長還偷過別人家的地瓜啊!怎麼辦?
區塊鏈的方法是:老王借了1000塊錢給老李後,然後用大喇叭在村裡大喊「我老王今天借了老李1000元錢,大家都趕緊記錄下」,於是村裡的所有人都記錄在了自己家裡的賬本上,謹慎的保管了起來。這下可好,老李再也賴不過了,村裡即便有不守信的人,那還是好人多呀,老李也不可能找村裡全部的人偷偷抹掉自己的借錢記錄的。就這樣,區塊鏈解決了互不信任的老王和老李之間的借錢的信任問題。
在沒有出現區塊鏈之前,我們是如何解決互不信任個體間的信任問題呢?簡單啊,找兩者都信任的「德高望重」的「見證人」就好了,例如故事裡的村長,例如買賣雙方之間的支付寶,例如公證處等等。不過可能這類「見證人」也不一定一直誠信下去,所以區塊鏈乾脆就讓大家都作為見證人。
老王放心了,但老李頭疼啊!老李要等村裡人都記錄好了才能拿到借給他的錢,誰家還沒個大爺大媽手腳慢一些的。所以目前區塊鏈距離應用還有一定的距離,效率問題需要得到大幅提升才可以。
回想一下,你平時是怎麼和別人交易的:一件漂亮的衣服,你可以在實體店挑好,確認好了對方衣服質量不錯,對方確認你的錢是真錢,那麼我們面對面一手交錢一手拿貨。
要是我們隔著十萬八千里,彼此既不認識也不信任還是想交易呢?那就要有我們都信任的第三方了,也就是達成所謂的共識機制。比如:你可以在淘寶通過第三方見證擔保完成交易,錢先給支付寶——支付寶收款讓賣家發貨——賣家發貨——你確認收貨——支付寶再把錢給賣家。
但是,倘若這個中心化的機構作惡了,馬爸爸撕了賬本,不承認你給了錢,或者和賣家聯合起來騙你錢,那可怎麼辦?
又或者政府借了你一100萬,最後用超發貨幣的方式還給你錢,100萬縮水到1萬,由你來承受通貨膨脹的損失,你又怎麼辦?
有沒有不被任何政府、組織機構控制,能公開透明的完成仲裁,記錄了就不被篡改,沒有跑路風險的第三方呢?
別著急,我們的主角區塊鏈技術解決就是這樣的問題——你們之間的交易可以被所有在這個區塊鏈系統的人見證,大家的小賬本里頭都會記錄你們的交易。B如果否認收了A的錢,或者A說自己借了300塊錢,都會被路人甲乙丙丁質疑。具體是如何做到的呢?
1)系統給每個人都發了個小賬本,讓每個人都有記賬的權利,咱們稱之為分布式記賬。
2)為了鼓勵大家幫別人記賬,系統代碼設定將比特幣這樣的代幣獎勵給記賬者,為了防止一堆人記賬堵死,還將代幣設為有限個,甲乙丙丁需要通過系統規定的機制進行計算,算的最快最好的才能獲得記賬的權利,記錄之後通過系統廣播給大家,所有人復制一份相同的賬本,這個通過計算獲得獎勵的過程就叫挖礦,記賬的路人甲乙丙丁就是礦工。
3)有一天,最初記錄這筆交易的甲GameOver了,這個賬本卻還是存在在其他人的賬本里,A和B誰想否認都不行。我們把通過代碼寫好了如何仲裁和分配,無需銀行、政府、企業等中心化組織機構作為第三方見證(去中心化),直接點對點(P2P)交易的方式,稱為去中心化。
4)系統把多個交易打包成區塊,按時間順序鏈接起來成為最後人手一本的賬本,這就是區塊鏈技術
其實把區塊鏈簡單理解為賬本不過是最淺顯的解讀了,把它的每個特點拆分開來,所能應用的領域很多很多。
現在傳統金融行業、券商、投資機構正在跑步入場,物聯網,游戲,儲存,版權,防偽,徵信,支付,預測市場(賭博之類)、社區等眾多領域已經開始了區塊鏈的探索應用。
互聯網讓萬物皆可連,區塊鏈能否讓所連皆可信呢?
我用天地自然運化的奇石解讀一下區塊鏈:
所有科學、哲學、道義??天地都包涵著。任何一個事物、任何一種文化都與天地道化有關。
區塊鏈自然逃不脫天地運化法:即順然、隨然、無窮、無常。
它就是這塊奇石,其表面整體上的數據運化,一是,整體向著無形無象。二是線點守著一個規律:即無常之道。就是說它們每條線,每個點,追求的都不是一個閉合的目標和一個局限的目的。這樣說大家我好理解了:一個畫家要畫一隻雞,是有目的的,有終結相的,而奇石,大自然造化時,是沒有終結相的。所以相不閉合,線、點數據也不終結。區塊連接之技術,就是這個天運之道。無常運化無形無象,永無終結。(無中心化,就是無形無相,形式不封閉,結構不封閉,思想不封閉??如「石」辦事就行)。
山東曲阜孔子靈石館
大家好,我是皮皮,我在這里用幾個生活小例子給大家解讀一下什麼叫區塊鏈?
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級,分布式存貯的,以加密信息做鏈接地址的數據區塊鏈接系統,叫區塊鏈
這玩意本來就是許多高科技的復合品,沒法簡單,再簡單也是一大段話,而且未必能說清楚
區塊鏈(Blockchain)嚴格的定義是指通過基於密碼學技術設計的共識機制方式,在對等網路中多個節點共同維護一個持續增長,由時間戳和有序記錄數據塊所構建的鏈式列表賬本的分布式資料庫技術。該技術方案讓參與系統中的任意多個節點,把一段時間系統內全部信息交流的數據,通過密碼學演算法計算和記錄到一個數據塊(block),並且生成該數據塊的指紋用於鏈接(chain)下個數據塊和校驗,系統所有參與節點來共同認定記錄是否為真。
區塊鏈是一種類似於NoSQL(非關系型資料庫)這樣的技術解決方案統稱,並不是某種特定技術,能夠通過很多編程語言和架構來實現區塊鏈技術。並且實現區塊鏈的方式種類也有很多,目前常見的包括POW(ProofofWork,工作量證明),POS(ProofofStake,權益證明),DPOS(DelegateProofofStake,股份授權證明機制)等。
區塊鏈的概念首次在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APeer-to-PeerElectronicCashSystem)》中提出,作者為自稱中本聰(SatoshiNakamoto)的個人(或團體)。因此可以把比特幣看成區塊鏈的首個在金融支付領域中的應用。
【通俗解釋】
無論多大的系統或者多小的網站,一般在它背後都有資料庫。那麼這個資料庫由誰來維護?在一般情況下,誰負責運營這個網路或者系統,那麼就由誰來進行維護。如果是微信資料庫肯定是騰訊團隊維護,淘寶的資料庫就是阿里的團隊在維護。大家一定認為這種方式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區塊鏈技術卻不是這樣。
如果我們把資料庫想像成是一個賬本:比如支付寶就是很典型的賬本,任何數據的改變就是記賬型的。資料庫的維護我們可以認為是很簡單的記賬方式。在區塊鏈的世界也是這樣,區塊鏈系統中的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參與記賬。系統會在一段時間內,可能選擇十秒鍾內,也可能十分鍾,選出這段時間記賬最快最好的人,由這個人來記賬,他會把這段時間資料庫的變化和賬本的變化記在一個區塊(block)中,我們可以把這個區塊想像成一頁紙上,系統在確認記錄正確後,會把過去賬本的數據指紋鏈接(chain)這張紙上,然後把這張紙發給整個系統裡面其他的所有人。然後周而復始,系統會尋找下一個記賬又快又好的人,而系統中的其他所有人都會獲得整個賬本的副本。這也就意味著這個系統每一個人都有一模一樣的賬本,這種技術,我們就稱之為區塊鏈技術(Blockchain),也稱為分布式賬本技術。
由於每個人(計算機)都有一模一樣的賬本,並且每個人(計算機)都有著完全相等的權利,因此不會由於單個人(計算機)失去聯系或宕機,而導致整個系統崩潰。既然有一模一樣的賬本,就意味著所有的數據都是公開透明的,每一個人可以看到每一個賬戶上到底有什麼數字變化。它非常有趣的特性就是,其中的數據無法篡改。因為系統會自動比較,會認為相同數量最多的賬本是真的賬本,少部分和別人數量不一樣的賬本是虛假的賬本。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人篡改自己的賬本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因為除非你能夠篡改整個系統裡面大部分節點。如果整個系統節點只有五個、十個節點也許還容易做到,但是如果有上萬個甚至上十萬個,並且還分布在互聯網上的任何角落,除非某個人能控制世界上大多數的電腦,否則不太可能篡改這樣大型的區塊鏈。
【要素】
結合區塊鏈的定義,我們認為必須具有如下四點要素才能被稱為公開區塊鏈技術,如果只具有前3點要素,我們將認為其為私有區塊鏈技術(私有鏈)。
1、點對點的對等網路(權力對等、物理點對點連接)
2、可驗證的數據結構(可驗證的PKC體系,不可篡改資料庫)
3、分布式的共識機制(解決拜占庭將軍問題,解決雙重支付)
4、納什均衡的博弈設計(合作是演化穩定的策略)
【特性】
結合定義區塊鏈的定義,區塊鏈會現實出四個主要的特性: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去信任(Trustless)、集體維護(Collectivelymaintain)、可靠資料庫(ReliableDatabase)。並且由四個特性會引申出另外2個特性:開源(OpenSource)、隱私保護(Anonymity)。如果一個系統不具備這些特徵,將不能視其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應用。
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整個網路沒有中心化的硬體或者管理機構,任意節點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都是均等的,且任一節點的損壞或者失去都會不影響整個系統的運作。因此也可以認為區塊鏈系統具有極好的健壯性。
去信任(Trustless):參與整個系統中的每個節點之間進行數據交換是無需互相信任的,整個系統的運作規則是公開透明的,所有的數據內容也是公開的,因此在系統指定的規則范圍和時間范圍內,節點之間是不能也無法欺騙其它節點。
集體維護(Collectivelymaintain):系統中的數據塊由整個系統中所有具有維護功能的節點來共同維護的,而這些具有維護功能的節點是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的。
可靠資料庫(ReliableDatabase):整個系統將通過分資料庫的形式,讓每個參與節點都能獲得一份完整資料庫的拷貝。除非能夠同時控制整個系統中超過51%的節點,否則單個節點上對資料庫的修改是無效的,也無法影響其他節點上的數據內容。因此參與系統中的節點越多和計算能力越強,該系統中的數據安全性越高。
開源(OpenSource):由於整個系統的運作規則必須是公開透明的,所以對於程序而言,整個系統必定會是開源的。
隱私保護(Anonymity):由於節點和節點之間是無需互相信任的,因此節點和節點之間無需公開身份,在系統中的每個參與的節點的隱私都是受到保護的。
【區塊鏈意義之一:解決拜占庭將軍問題】
區塊鏈解決的核心問題不是「數字貨幣」,而是在信息不對稱、不確定的環境下,如何建立滿足經濟活動賴以發生、發展的「信任」生態體系。而這個問題稱之為「拜占庭將軍問題」,也可稱為「拜占庭容錯」或者「兩軍問題」,這是一個分布式系統中進行信息機交互時面臨的難題,即在整個網路中的任意節點都無法信任與之通信的對方時,如何能創建出共識基礎來進行安全的信息交互而無需擔心數據被篡改。區塊鏈使用演算法證明機制來保證整個網路的安全,藉助它,整個系統中的所有節點能夠在去信任的環境下自動安全的交換數據。更多介紹請參見《比特幣與拜占庭將軍問題》。
【區塊鏈意義之二:實現跨國價值轉移】
互聯網誕生最初,最早核心解決的問題是信息製造和傳輸,我們可以通過互聯網將信息快速生成並且復制到全世界每一個有著網路的角落,但是它尚始終不能解決價值轉移和信用轉移。這里所謂的價值轉移是指,在網路中每個人都能夠認可和確認的方式,將某一部分價值精確的從某一個地址轉移到另一個地址,而且必須確保當價值轉移後,原來的地址減少了被轉移的部分,而新的地址增加了所轉移的價值。這里說的價值可以是貨幣資產,也可以是某種實體資產或者虛擬資產(包括有價證券、金融衍生品等)。而這操作的結果必須獲得所有參與方的認可,且其結果不能受到任何某一方的操縱。
在目前的互聯網中也有各種各樣的金融體系,也有許多政府銀行提供或者第三方提供的支付系統,但是它還是依靠中心化的方案來解決。所謂中心化的方案,就是通過某個公司或者政府信用作為背書,將所有的價值轉移計算放在一個中心伺服器(集群)中,盡管所有的計算也是由程序自動完成,但是卻必須信任這個中心化的人或者機構。事實上通過中心化的信用背書來解決,也只能將信用局限在一定的機構、地區或者國家的范圍之內。由此可以看出,必須要解決的這個根本問題,那就是信用。所以價值轉移的核心問題是跨國信用共識。
在如此紛繁復雜的全球體系中,要憑空建立一個全球性的信用共識體系是很難的,由於每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情況不同,對於兩個國家的企業和政府完全互信是幾乎做不到的,這也就意味著無論是以個人抑或企業政府的信用進行背書,對於跨國之間的價值交換即使可以完成,也有著巨大的時間和經濟成本。但是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中,無論每個國家的宗教、政治和文化是如何的不同,唯一能取得共識的是數學(基礎科學)。因此,可以毫不誇張的說,數學(演算法)是全球文明的最大公約數,也是全球人類獲得最多共識的基礎。如果我們以數學演算法(程序)作為背書,所有的規則都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數學演算法(程序)之上,能夠讓所有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人群獲得共識。
【未來的發展】
互聯網將使得全球之間的互動越來越緊密,伴隨而來的就是巨大的信任鴻溝。目前現有的主流資料庫技術架構都是私密且中心化的,在這個架構上是永遠無法解決價值轉移和互信問題。所以區塊鏈技術有可能將成為下一代資料庫架構。通過去中心化技術,將能夠在大數據的基礎上完成數學(演算法)背書、全球互信這個巨大的進步。
區塊鏈技術作為一種特定分布式存取數據技術,它通過網路中多個參與計算的節點開共同參與數據的計算和記錄,並且互相驗證其信息的有效性(防偽)。從這一點來,區塊鏈技術也是一種特定的資料庫技術。互聯網剛剛進入大數據時代,但是從目前來看,大數據還處於非常基礎的階段。但是當進入到區塊鏈資料庫階段,將進入到真正的強信任背書的大數據時代。這裡面的所有數據都獲得堅不可摧的質量,任何人都沒有能力也沒有必要去質疑。
也許我們現在正處在一個重大的轉折點之上——和工業革命所帶來的深刻變革幾乎相同的重大轉折的早期階段。不僅僅是新技術指數級、數字化和組合式的進步與變革,更多的驚喜也許還會在我們前面。在未來的24個月里,這個星球所增長的計算機算力和記錄的數據將會超過所有歷史階段的總和。在過去的24個月里,這個增值可能已經超過了1000倍。這些數字化的數據信息還在以比摩爾定律更快的速度增長。區塊鏈技術將不僅僅應用在金融支付領域,而是將會擴展到目前所有應用范圍,諸如去中心化的微博、微信、搜索、租房,甚至是打車軟體都有可能會出現。因為區塊鏈將可以讓人類無地域限制的、去信任的方式來進行大規模協作。
區塊鏈是一種技術,基於這項技術產生很多應用,包括與數據和信息相關的一切行業業務,比特幣就是其中最為人熟知的一種應用。對於區塊鏈的通俗解釋就是,假如在網上買一隻口紅,首先找到心儀的產品和賣家下單,先把錢給中間平台,等到賣家發貨買家確認收貨以後,中間平台再把錢轉給賣家,因為信任問題買賣家之間都依賴於中間平台,而區塊鏈作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資料庫,則著力於去掉這個中間平台但同時又解決信任問題。在區塊鏈中每個人擁有自己的記賬本,用來記錄發生的每一件事,假如在交易中出現賣家拿錢不發貨的行為,這一條記錄將永久存在不可修改,不需要互相交換信息,區塊鏈的世界會選擇在同一個時間節點記錄最快質量最好的那個人的記賬本進行復制發送並串聯,最後越疊越厚形成區塊。
大家在談論虛擬貨幣時,往往離不開區塊鏈這個概念,那麼區塊鏈到底是個神馬玩意呢?
區塊鏈是一種底層技術,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資料庫。聽起來好像十分高端,遙不可及,其實是很容易理解的。
舉個例子,假如要在淘寶上購買商品,那麼一般首先要做的就是打開淘寶,找到想要的商品並下單將錢支付給作為交易中介的淘寶。等收到商品並確認收貨後淘寶便會將貨款打給賣家。這本來只是我和賣家的交易,但卻多了個「中心」,即淘寶。
在交易進行的過程中,這個「中心」擁有無限大的權力,甚至隨意修改賬單。因此,「中心」往往需要強大的後台為其背書。
於是,有一個名叫中本聰的男人想要幹掉這個權力無窮大的中心,他想創造一個去中心化的系統,在這個系統里,每個人都是中心,都有記賬的權力。於是,他創造了比特幣。
在比特幣的系統中,每個人都有一個小賬本用以記錄發生的每一筆交易。一筆交易只有經過大部分人確認後才有效。如果賣家不發貨,那麼每個人的小賬本都會將這件事記錄下來,讓他無處可逃。
這時候大家可能會有疑問,既然只是一個公開的賬本,那麼為什麼又要叫區塊鏈呢?這就涉及到了共識問題,區塊鏈系統是一個由眾多「中心」組成的系統,整個區塊鏈是屬於所有參與記賬的個體的。這時候就產生了新的問題,一個系統必須要有秩序才能長遠的存在。假如記賬者可以不計成本地胡作非為,那就可能出現本來只是購買一台手機,但收到的卻是一台特斯拉的情況。
於是,中本聰發明了一種名為PoW的共識方式。這種方式提高了記賬者記賬的成本,讓其不能輕易作惡。PoW通過密碼學的方式要求記賬者需要通過競爭計算能力來獲取記賬權,第一個計算出結果的記賬者即可獲得一個由若干筆交易打包而來的區塊的記賬權,同時獲得一定的代幣作為獎勵。這就是我們俗稱的「挖礦」。
既然記賬者已經將一個包含了若干筆交易的區塊記錄了下來,那麼系統就需要進行整理排序,不可能讓無數的區塊雜亂無章地分布在系統中。於是就需要把所有區塊按照時間順序首尾相連鏈接鏈接起來,這時,區塊鏈便誕生了。區塊鏈的核心是技術。
什麼是「區塊鏈」?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
1、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順序相連的方式組合成的一種鏈式數據結構,並以密碼學方式保證的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分布式賬本。
2、區塊鏈是比特幣的一個重要概念,它本質上是一個去中介化的資料庫,同時作為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法相關聯產生的數據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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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游戲虛擬貨幣表結構擴展閱讀:
1、比特幣對等網路將所有的交易歷史都儲存在「區塊鏈」(blockchain)中。區塊鏈在持續延長,而且新區塊一旦加入到區塊鏈中,就不會再被移走。
2、區塊鏈共享價值體系首先被眾多的加密貨幣效仿,並在工作量證明上和演算法上進行了改進,如採用權益證明和SCrypt演算法。
3、區塊鏈實際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戶端節點,並由所有參與者組成的分布式資料庫,是對所有比特幣交易歷史的記錄。
4、區塊鏈技術將應用於金融行業的徵信,交易安全和信息安全。區塊鏈在金融方面可以形成點對點的數字價值轉移,從而提升傳輸和交易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