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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淺談比特幣的發展
行情如一個大舞台,並非所有故事都能一一陳述。人是需要某種信念來激勵和約束的,只有靜心之後才能安寧,安寧之後才能穩定。過去,在無憾中微笑,才顯得美麗;博弈,在眼淚中微笑,才顯得多姿;成敗,在堅強中微笑,才顯得精彩!
我相信有很多剛進入幣圈的朋友僅僅知道比特幣是一種貨幣,對於它的發展過程一無所知。其實,這樣並不是一個好的現象。了解一個幣種產生的過程是有必要的,這對於你在幣圈來說,會有更深刻的見解和認知。那麼現在,就給朋友們科普一下比特幣的由來。
一、萌芽期:(2008~2010)
2008年,美國雷曼兄弟公司破產,引發金融危機,蔓延至全球。
2008年10月31日,一個化名為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極客發布了一篇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比特幣」這個概念第一次出現在世人面前。在這篇論文中,中本聰描述了一種分布式賬本,以及比特幣的點對點流通模式。
2009年1月3日,中本聰在位於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小型伺服器上挖出了第一批比特幣,創始區塊誕生,比特幣橫空出世。
然而,在最初的那段時間,這個奇思妙想成真後卻並沒有吸引很多人前來嘗試,因為比特幣的價值何在、比特幣背後的技術是否值得信賴,這些問題人們仍然感到十分疑惑。所以,當時在比特幣網路上挖礦的人非常少。
一個關鍵的時間點在2010年5月到來,一個名叫Laszlo Hanyecz的程序員用1萬個比特幣買了價值25美元的兩份披薩。披薩事件在今天看來不可思議,人們會震驚於那1萬個比特幣竟然就只換來兩份吃食。但是,其意義卻無比深遠,因為這次交易,意味著比特幣第一次擁有了價格和匯率,而且,這也是首個用虛擬貨幣支付現實商品的案例。7月,比特幣首次被科技媒體Slashdot報道,吸引了大批用戶。
自此,比特幣才真正為人們所正視,進入了大眾的視野。
中本聰等社區元老,並非如同之後那些將比特幣視為利益工具的人,他們憑借的是對比特幣的信任和自由主義的理想主義情懷,沒有他們比特幣或將明珠蒙塵。所以,說比特幣是自由主義信仰的產物也不為過。
二、生長期:(2011~2014)
2011年,數字貨幣市場上開始出現其他幣種,比如後來與比特幣分庭抗禮的萊特幣。由於比特幣的技術代碼都是開源的,所以很多幣種的建立都是在比特幣的代碼基礎上加以改制,這樣誕生的幣種後來就被稱作為山寨幣。大部分的山寨幣也像比特幣一樣,只能用於挖礦和轉賬,沒有其他的具體用例,所以在後來都紛紛沒落了。
其中一些存活至今的山寨幣,因為有具體的應用場景或者亮眼的技術,才沒有被拋棄,如狗狗幣、萊特幣等,但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各類新興項目的出現,也逐漸式微,變得邊緣化了。
在這一年,還有另外兩件大事發生,首先是Mark Karpeles接手比特幣交易所門頭溝(Mt.Gox),開始了它罪惡的一生;同年,暗網「絲綢之路」(Silk Road)建立,開始了比特幣的黑暗軌跡。
由於市場上的比特幣越來越多,交易量也隨之增大,建立於2010的比特幣交易所門頭溝,一下子占據全球70%交易量份額,成為當時最大的交易所。但由於經營不善,門頭溝的交易系統顯得格外脆弱,幾次三番維護優化依然無濟於事,經常發生暫停提現與服務的事件。
2011年6月,門頭溝受到第一次黑客攻擊,但此後門頭溝的經營者始終沒能解決其交易系統的漏洞,多次輪友被盜卻隱瞞事實,不斷用暫停服務和凍結交易以文過飾非。其平台上的比特幣價格漲跌幅誇張,浮動區間臘寬槐非常大,而往往在這種時候門頭溝就很容易出現問題,導致用戶很難對自己的賬戶進行管理和操作。
2014年2月,門頭溝上的比特幣價格暴跌80%,用戶卻再一次很難將其提現;不久,門頭溝一如既往地暫停了交易業務和提現功能。用戶們蓄積已久的怒火終於爆發,但已無濟於事,因為門頭溝早已油盡燈枯,25日披露出其被盜85萬個比特幣的事實。
門頭溝被盜85萬個比特幣,成為當時震驚全球的最大幣圈新聞,也成為了比特幣發展歷史上難以抹去的一筆。門頭溝破產之後,比特幣價格驟降,而受到巨大損失的用戶們也開始了艱難的維權之路。此事件一出,比特幣市場受到了嚴重震盪,人們對於比特幣和交易所的信任直降冰點,對比特幣和區塊鏈所宣揚的去中心化概念產生了嚴重質疑,整個行業開始籠罩在一片陰雲當中。
比特幣經歷門頭溝事件後元氣大損,幣價因之低迷了很久一段時間。兩年後隨著整個加密貨幣市場的回暖,比特幣又煥發了勃勃生機;暗網也迎來了長達兩年時間的穩定,其中流通的比特幣,依然占據著整個比特幣交易市場的最大份額。
三、擴容、分叉期:(2014~2017)
山寨幣潮流之後,很多項目開始著眼於數字貨幣在點對點交易之外的應用,區塊鏈對於應用領域的拓展開始了。比如受之前門頭溝這種中心化交易所影響而誕生的第一所去中心化交易所比特股,採用全新的加密代碼和共識機制,分發機制採用的也是當時新興的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幣發行),類似股市中的公開招股,將代幣當做股票進行融資。
ICO最早出現在2013年,Mastercoin(萬事達幣OMNI)是最早進行ICO的區塊鏈的項目之一,起初的ICO募集的正是市值最高的比特幣。這種分發方式引起了後來無數項目效仿,但進行ICO的項目中,也普遍存在著良莠不齊的狀況,很多項目都是騙局。
2014年,以太坊建立,開啟了區塊鏈2.0的里程,公鏈技術的發展和運用使得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可以應用到更廣闊的場景當中。以太坊雖然使用PoW共識機制,但代幣「以太坊」的分發也是以ICO的形式,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為市值僅次於比特幣的第二大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拓展問題遲遲沒有得到解決,損害了很多礦工的利益。比特幣社區的中堅技術力量core開發組提出隔離見證(SegWit)的建議,經過當時開發人員和礦工的一致協商,最終達成了「香港共識」:先對一部分區塊進行隔離見證,將非隔離部分擴容至2M在進行隔離。
ICO、分叉幣的繁榮是整個區塊鏈市場繁榮的一種表象,其中的亂象亦是層出不窮,空氣項目、空氣幣的產生令投機者眼花繚亂辨別不清。同時,缺乏監管也加劇了這些亂象的產生和猖獗。
2017年年末,比特幣的價格出現了暴漲,在12月18日達到了19299美元的峰值。作為數字貨幣之首的比特幣,反映了整個加密貨幣市場的風向,故各種代幣也隨著大行情暴漲了一波。整個冬天,加密幣市場都是一派春意盎然。
四、迷茫期:區塊鏈3.0時代(2018)
2018年新年之後,高漲的行情開始回落,但回落了將近大半年也一直未見底,市場開始進入寒冬。在這一年裡,比特幣的市值也大幅度縮水,但比特幣的網路依然在正常運行。
幣圈很多人又開始了迷茫,很多項目也開始惶恐不安,但區塊鏈技術始終未停下腳步,區塊鏈3.0時代到來。除去金融和商業公鏈領域,區塊鏈的觸手開始向非商業領域延伸,進入向版權、數據、醫療、食品、租房等深入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雖然總體而言區塊鏈行業仍屬於初級階段,但對於比特幣來說,似乎已經垂垂老矣。比特幣依然會平穩運行下去,但其應用場景的限制將會令比特幣逐漸成為一種保值手段。
然而比特幣自身的發展是否會停滯不前或者到此為止?總體而言,有人完全不擔心,認為這就是比特幣的最好歸宿,它不僅僅是市值第一的流通幣種,更是一種象徵和信仰;而有人認為,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發展和應用范圍的不斷拓寬,比特幣會逐漸失去現在的地位,被後來的幣種取代。
比特幣的未來如何,難以斷言。
五、十年:追捧與質疑並存
比特幣經過將近十年的發展,也獲得了全球范圍的眾多認可,有些國家已經接納了比特幣,將其視為與法幣同等地位的一種支付方式。
即使受到了很多認可,但在不同的國家,對於比特幣這樣的數字貨幣依然採取著觀望甚至抵制的態度。很多人認為比特幣雖然有區塊鏈技術作為支撐,但和目前乃至以後的技術相比,它在技術這一方面的價值正在逐漸降低;比特幣並沒有具體的應用場景作為支撐,終究是一場泡沫,有很多商業大佬,如巴菲特、馬雲等,都表現出了不看好的態度。
比特幣這十年,追捧與質疑並存,有很多人後來改變了看法,認為它並不是一場騙局,
㈢ 求論文「我眼中的貨幣」800字左右
主要從貨幣的本質出發,貨幣具有價值尺度、世界貨幣、貯藏手段、支付手段等職能。而貨幣也不只有現實的貨幣,也有虛擬的貨幣(比如游戲幣),這就要看個人從什麼方面看了,例如從虛擬貨幣的兌換比率,從貨幣的兌換率影響到本國的經濟等等。
參考:加入WTO後,我國在參加自由貿易協定方面邁出新的步伐。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談判啟動,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的順利進展,以及我國與一些國家商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雙邊FTA)的節奏加快,從此我國步入區域經濟合作的新階段。回顧世界雙邊FTA的發展歷程,疏理其內在的原因和特點,通過已有雙邊FTA文本的比較,無疑有助於中國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形勢而推動與有關國家地區進行雙邊FTA談判的決策。
20世紀50年代至90年代中,以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北美自由貿易區和亞太經合組織為標志的區域經濟合作勢頭迅猛。然而,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信息通訊技術為支撐的新經濟,為生產銷售的國際化注入了新的活力。電子商務、無紙貿易等新手段的運用使傳統的國際貿易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大大提高了經濟效率。在這種條件下,WTO成員的關注焦點轉向了雙邊FTA,其特點是兩個經濟體商簽雙邊FTA,它不僅僅是局限於貿易和投資等經濟層面自由化的區域貿易協定。
簽署雙邊FTA是我國多雙邊經貿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加入WTO後,在雙邊FTA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最近幾年,有關雙邊FTA的研究文獻也較多。無論是學術界還是實證部門,都對雙邊FTA進行了探討,但它們中的多數沒有認識到把國內與國際、政治與經濟分開的方法帶來的問題。
在學術界,在方法論上對雙邊FTA強調關稅效應的靜態分析。從經濟效應看,雙邊FTA通過相互間關稅和非關稅措施的特殊優惠安排,促進成員方有利自身的貿易轉移,使成員方貨物進入彼此市場的機會大為增加,從而促進成員方的貿易和生產規模進一步擴大;雙邊FTA推行的貿易和投資便利優惠措施,減少了相互間的投資障礙,降低投資成本,鼓勵公平競爭,提高彼此的工業化程度與水平,發揮一體化市場的規模效益;雙邊FTA促進成員方技術和人才流動,彌補各自技術和管理人才的不足,提高彼此的科學技術水平,增強成員方的經濟和社會綜合發展能力等。
在實證部門,圍繞雙邊FTA利弊的爭論此起彼伏。支持者認為,雙邊FTA將消除各國間貿易和投資壁壘,促進貿易自由化,加強WTO功能、完善其多邊規則,從而有利於各國經濟發展。特別是在消除壁壘、實施投資管理及市場監管等政策創新方面,雙邊FTA要比繁瑣的WTO談判快得多。反對者認為,在多邊談判中提出雙邊安排是偏離主題的危險行為,會損害多邊貿易體制。WTO現任總幹事素帕猜在2002年的悉尼部長級峰會上,曾警告區域主義正在抬頭,提醒各成員「通過歧視第三方來創建復雜的貿易體系網路,將會增加全球貿易體系的系統性風險」。美國緊急貿易委員會負責人卡爾曼·科恩認為,「自由貿易協定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提供了貿易和投資不斷擴大的前景,另一方面各協定間的差異有可能使貿易環境惡化。」
二、世界雙邊FTA活動和區域經濟合作的基本情況
自由貿易協定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包括特惠貿易區、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同盟等。它們依次構成區域經濟一體化的不同階段。在特惠貿易區中,成員之間實行部分特惠關稅減讓。在自由貿易區中,成員之間減少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但每個成員有權對非成員設定各自的關稅稅率。關稅同盟也是自由貿易區,但成員對所有非成員採取共同的對外關稅。共同市場則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高級形式,除拆除成員之間所有貿易和投資障礙外,還允許生產要素(資本、勞動力)的自由流動。經濟同盟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最高階段,它包括各成員國家經濟政策的一體化,如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一體化。最後甚至可能導致政治一體化,出現經濟政治同盟。包括雙邊FTA在內的區域經濟合作並非新事物,早在20世紀50年代便已成為世界貿易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半個多世紀以來,區域經濟合作在全球產生過三次浪潮。
區域經濟合作的第一個浪潮發生在20世紀50—60年代,它以1956年成立的歐洲經濟共同體為標志。構成歐洲區域經濟合作浪潮的另一個主角是由英 國提議並於1960年成立的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其成員除英國外,還包括一些西歐小國。這是一個純貿易集團,不具備歐洲共同體那樣的超國家特性。今天歐洲自由貿易聯盟雖然還存在,但成員只限冰島等4個國家。除此之外,在拉丁美洲也出現了一些由發展中國家參加的自由貿易協定,但是大部分最終都失敗了,其原因與美國的強烈反對有關。作為全球最大的貿易國,美國最初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區域經濟合作,它主張通過多邊貿易談判來實現自由貿易。
區域經濟合作的第二個浪潮發生於20世紀90年代初期,其標志是歐洲統一市場的形式,北美自由貿易區和亞太經合組織的誕生。值得一提的是,1989年美加自由貿易協定的生效標志著美國對區域經濟合作的態度發生了重要的轉折,它放棄了反對區域經濟合作的立場,轉向參與和主導地區自由貿易協定,以獲取更多經濟和政治利益。這一時期,歐共體迅速擴大,並向歐盟過渡。接著北美自由貿易區宣告成立。這直接帶動了拉美和非洲區域經濟合作的興起。一些舊的自由貿易協定重新生效,並形成新的區域貿易協定,如南錐體共同市場、安第斯共同體、西非經濟和貨幣聯盟等。亞太地區晚於世界其他地區,直到1989年才出現亞太經合組織(當時僅12個成員),1992年成立了東盟自由貿易區。
區域經濟合作的第三個浪潮出現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一直延續至今。這次浪潮的特點是區域貿易協定特別是雙邊FTA在全球各地涌現。據WTO統計,到2003年5月,通知WTO/GATT的區域貿易協議已經超過265個。在這些協議中,有超過190個目前已生效,有138個是1995年1月1日後通知的,其中大部分是雙邊FTA性質的;另外有60個雖然還未做出通知,但也是可操作的。根據已報告的數字來判斷,到2005年生效的區域貿易協議可能達到300個。這次浪潮包括歐盟與非洲、拉丁美洲、歐洲、中亞等地區的新興經濟體之間的數十個雙邊FTA的實施,以及亞太地區正在商簽的大批雙邊FTA。
1、亞太地區。亞太地區最早的雙邊FTA是1983年簽署的澳大利亞—紐西蘭緊密經濟關系協定,在1989年以前,它一直是亞太地區唯一的雙邊FTA。至於東亞地區, 尚沒有一個雙邊FTA出現。1997年,全球GDP排名前30位的國家和地區中,唯有日本、韓國、中國、中國台灣及香港特區沒有加入任何雙邊FTA,它們都在東亞。但是,1997年以後,東亞各類雙邊FTA大量涌現,構成區域經濟合作第三次浪潮在亞太舞台上的主角。據不完全統計,亞太地區處於不同階級的雙邊FTA已超過50個。
2、美洲地區。近年來,加拿大與智利達成了雙邊FTA,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的雙邊FTA談判也已經接近尾聲,與南錐體共同市場的談判正在進行中;2000年7月墨西哥與歐盟達成了雙邊FTA;美國在2000年與約旦達成了雙邊FTA,與智利、韓國、新加坡和土耳其的雙邊FTA也以「快車道授權」正在談判。在加勒比地區,有13個成員的加勒比共同體與多米尼加和古巴達成了雙邊FTA。
3、歐洲地區。歐盟與中東歐國家通過雙邊協議聯系在一起,還有中歐自由貿易協定成員為:保加利亞、捷克、匈牙利、波蘭、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波羅地自由貿易區成員為: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隨著歐盟東擴進程的加快,歐洲地區的雙邊FTA將更加向外伸展。
4、非洲地區。西非國家共同體成員國:貝南、布基納法所、迦納、馬里、尼日、納爾及利亞和多哥同意在2001年統一稅則。包括了10個國家的南非發展共同體預計在2004年形成自由貿易區。有20個國家參加的東南非共同市場於2000年10月啟動。可以預見,非洲地區的區域經濟合作將以自由貿易區為主,雙邊FTA的商簽還有待一段時間才能成熟。
5、中東地區。海灣合作理事會於1999年1月同意到2005年實現同一稅則。在眾多中東國家中,以色列和約旦已經與美國簽署雙邊FTA。2003年5月9日,美國總統布希宣布,美國擬在今後10年內與中東各國建立一個雙邊FTA,以促使中東經濟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
WTO第五屆部長會議在坎昆的無果而終對商簽雙邊FTA更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由於多邊途徑失敗,出於各自國家利益或戰略目標,許多成員已紛紛表示將努力通過雙邊或多邊方式來達到在坎昆沒有達到的目標。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佐立克稱,「當WTO成員思考其將來時,美國不會等待」,將通過雙邊FTA談判來推進開放全球市場的計劃。而新加坡也決定通過雙邊FTA協議來追求自己的自由貿易利益。新加坡貿工部長楊榮文稱「在坎昆談判失敗的情況下,自由貿易協定對我們來說已變得更加重要」。坎昆會議挫敗給亞洲地區帶來的後果可能不如非洲或拉丁美洲那麼嚴重,但可能促使亞洲國家加緊對外雙邊FTA談判。就連一直對區域貿易協議缺乏熱情的歐盟也開始討論要把商簽雙邊FTA提上議事日程。
總之,雙邊FTA和多邊貿易體制所追求的目標都是貿易自由化,但由於所推動的層面不同,所產生的影響也大不一樣。從某個角度來說,雙邊FTA是追求貿易自由化的一個階段性選擇。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不可逆轉,全球貿易自由化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方向,盡管各國由於發展水平不同、資源差異而呈現出復雜多樣的國家貿易利益,但在WTO的積極推動和各成員的努力配合下,從雙邊FTA走向多邊貿易體制的道路將逐漸展現在人們的眼前。
㈣ 金融專業,畢業論文寫什麼好,最好有題目
1、基於P2P網貸的互聯網金融行業研究
2、當前我國P2P網貸內部風險管理問題研究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抵押物風險探究
4、中信銀行對公信貸貸後風險管理研究
5、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及應對措施
6、××省農業保險發展問題研究
7、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問題及其對策研究
8、在中國推行以房養老的障礙及對策分析
9、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違約風險管理分析
10、××省農村信用社操作風險研究
11、中小銀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策略研究
12、P2P平台與小微企業融資合作可持續性的探討
13、互聯網消費金融發展研究
14、我國商業銀行汽車金融業務的發展路徑分析
15、中小企業私募債信用風險及對策分析
(以上選題由學術堂整理提供)
㈤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㈥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1. 數字貨幣的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4.0階段。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游戲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Facebook推出的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GDP同比下降了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39.6%。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1982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David Chaum創立了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和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Chaum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1996年,著名腫瘤學家Douglas Jackson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500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交易,該公司在2009年陷入了困境。1998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WebMoney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年11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年1月3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2013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科技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到2014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年8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2013年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 美聯儲Fedcoin項目。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Fedcoin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CADcoin項目。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CADcoin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科技發行、轉移或處分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TD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eKrona項目。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社會」。數據顯示,自2009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eKrona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eKrona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2015年11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 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
㈦ 最近在寫關於虛擬商品的論文,求一些關於中國虛擬市場發展以及虛擬產品交易規模的一些數據。
最近虛擬貨幣「比特幣」引人關注。你可以上網關注一下它的數據。
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數量有限,跟騰訊公司的Q幣類似,但是可以用來套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你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的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是非常有限的,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在前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之內。還有一點是,你可以用電腦生產比特幣。
在經歷了今年1月的最新一輪上漲後,目前一比特幣的網路交易售價接近140美元,整個比特幣交易市場的價值更是超過了10億美元。這一里程碑似的市場價值促使一度界限模糊的網路貨幣成為轟動一時的媒體焦點問題。如果當初哪怕僅僅投資100美元購買比特幣的話,那麼今天的投資回報也將異常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