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很多人都會陷入虛擬幣的騙局該如何拯救他們
虛擬貨幣傳銷類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錢包模式、虛報「區塊鏈」模式、區塊鏈模式、礦機租賃模式、雲礦機模式、量化機器人模式、小視頻模式、引流矩陣DAPP模式、鏈游元宇宙概念模式這10種典型性狀況。比傳統金融衍生工具,虛擬貨幣銷售市場尚不夠成熟,外匯投機強、蹭熱點性強、不確定性大,造成操縱價錢、淘寶虛假交易、平台跑路等事件經常發生。應對虛擬貨幣的市場亂象,管控趨緊是大勢所趨,從而需多方協力以減少風險。從投資人的角度來看,提高自己危機意識,不參加、不輕信,才算是長久之法。
② 怎樣識別虛擬貨幣類傳銷騙局
虛擬貨幣類傳銷騙局是由一個人或一個組織主導,許諾投資高額回報。其餘人均為下線,下線都是投資人,投資人能定期領到利潤回報,利潤是後來的投資人的錢被給了前面的投資人,直到主導人跑路。那麼,怎樣識別虛擬貨幣類傳銷騙局
呢
小編了解到,《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2017版)指出, 投資者可以從5個方面判斷虛擬貨幣是否是傳銷貨幣。
(1)發行方式。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個賬本,而這個維護過程主要是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交易方式。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有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實現方式。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在Github社區維護。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質跟Q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4)是否給出源代碼鏈接。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都會在官網的顯要位置給出源代碼的鏈接,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而傳銷貨幣重點宣傳的是充值購買交易流程,並不提及其運作機制,甚至網站都沒有源代碼的鏈接地址。
(5)官網是否是https開頭。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官網和交易網站地址都以https開頭,其目的是這類網址可以很好地保護用戶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但傳銷貨幣的官網、交易網站等在內的相關網站都沒有以https開頭。
最後,裕祥安全網
友情提示,承諾你一定賺錢的就是騙子幣。歷數過去那些騙子幣,無一例外不是這樣的,而且一般都是兩條腿走路,第一條是靜態收益,就是你投入錢就能有收益;另一條是拉人拿提成。
稍後,我們將給大家介紹如何識別傳銷陷阱
,希望能幫助大家了解更多的傳銷陷阱安全小知識
。
③ 數字貨幣是不是騙局
當然是,數字貨幣最主要的騙局支撐是具備一夜暴富的能力和當今世界發展的前景,這些現象支撐了數字貨幣的價值,有人信當然就有人入場。對於數字貨幣來說,這個市場是一個完全性的投機市場,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同時漲跌幅也是不可控制的,這對於那些初次進場的小白而言,幾天內可能就虧完本金。貪婪是數字貨幣類傳銷騙局最重要的支撐點,比特幣從不到一美元漲到兩萬美元,這樣傳奇的漲幅對於整個市場吸引力都是巨大的,而且在2017年數字貨幣的大牛市,基本上各類雜七雜八的數字貨幣買家都是賺到錢的,因而人們就此瘋狂了。美好的前景也是數字貨幣的一個重要表現,這主要是體現在當前央行開始研究數字貨幣、還有臉書、阿里騰訊等大企業,這樣的未來前景也是由不得場外不懂的小白不入局,自然數字貨幣的騙局也就很容易展開了。最後也是最為重要的是,區塊鏈技術聽起來就高大上,比特幣在整個數字貨幣中又具備著傳奇的色彩,這樣再被人隨意解釋,忽悠外行人,散戶怕被時代拋棄的恐慌就這么簡單地入了局,從一個旁觀者變為了受害者。
④ 虛擬貨幣是騙局嗎
這就是關於比特幣是不是龐氏騙局的問題。
龐氏騙局是一種詐騙性的投資運作,它是利用投資者自己的錢作為回報支付給投資者,或者利用新投資人的錢支付給老投資者,而非通過公司本身經營所賺的錢作為回報。當沒有足夠的新投資人加入便導致龐氏騙局瓦解,最後的投資人便會蒙受損失。
比特幣是一個無中央管理機構的自由軟體項目,因此,沒有人能夠對投資回報做虛假的陳述。就像其他主要貨幣,如黃金、美元、歐元、日元等,比特幣不能保證購買力並且匯率是自由浮動的。由此導致的波動性使得比特幣持有者無法預測獲利或損失。事實是,由於其有用的和有競爭力的特性,比特幣正在為成千上萬的用戶和企業所使用。
⑤ 警惕!這八個項目涉嫌虛擬貨幣類投資詐騙、民族資產解凍、傳銷
警惕非法投資陷阱:八個案例揭示虛擬貨幣詐騙、民族資產解凍與傳銷風險
在我國,虛擬貨幣投資和民族資產解凍類活動已被明確列為非法金融行為。星火計劃、judecoin猶達幣區塊鏈項目因涉嫌傳銷和詐騙而需謹慎對待。同時,航天一號、我愛紅旗、圓夢行動等項目以民族資產解凍為名,實則為詐騙手段,要求繳納費用以獲取虛假承諾。智能精算APP和AS拆分理財/小A理財等虛假網路理財項目也隱藏著詐騙風險。
例如,曹某某創立的拆分理財投資平台被指控為網路傳銷,涉案金額巨大,羅源縣檢察院已對相關人員提起公訴。類似地,宏航私募48000和大武口的「互助養老」傳銷組織也被警方打擊,警示我們警惕這類以互助理財為名的斂財行為。
面對這些騙局,我們必須認清傳銷的本質,警惕高額回報的誘惑。當遇到熟人推薦看似誘人的投資時,務必保持警惕,切勿輕易相信,避免陷入非法組織的陷阱。請始終遵守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
⑥ 又見「數字貨幣」騙局:VPAY智能錢包特大網路傳銷案,有結果了!
Vpay錢包,一個曾在中國中年人群體中流行,打著區塊鏈技術開發的數字錢包旗號,實際上卻是一個虛擬貨幣網路傳銷平台。該平台主要通過發行Vpay幣的方式,吸引投資者拉人頭入資,形成層級套環,進行CX行為。平台內的數字資產包括積分、余額和Vpay幣三種,收益制度分為靜態和動態兩種。靜態收益包括掛賣85折、市場對沖1:1返積分、消費1:1返積分、復投1:6兌換、購買升值賺差價等。動態收益則包括直推5%-8%,見點、團隊復投、余額流通等方式。用戶在平台內通過拉人頭,團隊規模越大,收益越高,團隊分紅佔比也越重。平台發行的Vpay幣總數量為3.6億枚,按持有數量將用戶分為VIP1、VIP2和VIP3三個等級,享受不同的下線收益。
然而,天上不會掉餡餅,Vpay錢包最終還是被拆穿,其幕後操盤手也迎來了審判之局。投訴和維權渠道已經開啟,比特財經網·315維權直通車作為區塊鏈領域資金盤曝光台,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站式維權服務。
要警惕所謂的「數字資產」「智能錢包」等旗號的平台,打著高利潤誘餌,實際上可能是陷阱。購買彩票或參與類似平台,獲得巨額收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更有可能陷入風險之中。在投資前,應充分了解平台的性質和風險,尋求專業建議,保護自己的資金安全。
⑦ 隨便編個「亞馬幣」 輕輕鬆鬆騙兩億 四川警方破獲一起網路傳銷案
電商巨頭亞馬遜的名譽被非法利用,一款名為「亞馬幣」的虛擬貨幣騙局橫行,短短兩個月內已讓全國一萬多人被騙,涉案金額高達2.1億元。2023年12月,岳池縣公安局接到舉報,一款聲稱安全穩定、只漲不跌的數字貨幣,實際上是一個利用拉人頭、返利的傳銷陷阱。
經經偵大隊深入調查,這個網路傳銷團伙披著數字貨幣增值服務的外衣,實則是炒作「空氣幣」,涉及全國多個省市。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經過全國多地的追蹤和偵查,成功搗毀了這個犯罪團伙,抓獲11名骨幹成員,凍結和追回大量資金。犯罪嫌疑人閆某和張某策劃了這場騙局,他們虛構亞馬遜背景,利用高科技概念迷惑受害者。
該團伙的運行模式是讓新成員注冊,充值USDT後提升等級,通過推薦他人獲得提成。團伙成員通過修改後台數據,早期讓內部人員快速升級,然後利用人際關系網路迅速擴大。然而,這種模式的本質是誘騙人們不斷投資,最終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嫌疑人捲款潛逃。
警方警示,傳銷活動非法且不保障投資者權益,提醒公眾提高警惕,避免成為詐騙鏈條的一部分。在投資決策時,務必選擇合法渠道,仔細核實投資項目信息,切勿被快速致富的謊言所迷惑。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投資需理性,合法合規最重要。
⑧ 虛擬貨幣騙局怎麼報警
1. 若遭遇虛擬貨幣騙局,應立即撥打110報警。
2.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多部門對以「金融創新」「區塊鏈」為名的非法金融活動發出風險提示。這些活動通常打著「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的旗號吸收資金,實際上並非基於真正的區塊鏈技術,而是利用區塊鏈概念進行非法集資、傳銷和詐騙,其資金運轉難以持續。
3. 公眾應理性對待區塊鏈技術,不要輕信不切實際的承諾,並樹立正確的貨幣和投資理念,增強風險意識。
4. 一旦受騙,應立即到公安機關報案。
(8)傳銷賣虛擬貨幣被騙擴展閱讀:
1. 虛擬貨幣騙局通常網路化、跨境化明顯,利用互聯網和聊天工具進行交易,通過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擴散迅速。
2. 這些騙局常租用境外伺服器,針對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操作。
3. 騙子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有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並代為投資,很可能是一種詐騙。
4. 這些非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大。
5. 騙子利用熱點概念炒作,編造復雜理論,利用名人效應宣傳,以「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極具誘惑性。
6. 在實際操作中,騙子通過操縱虛擬貨幣價格和設置提現門檻非法獲利。
7. 騙子還通過ICO、IFO、IEO等名目發行代幣,或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隱蔽性較強。
8. 這類行為涉及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多種違法行為,通過炒幣升值和發展下線獲利,吸引公眾投資,並不斷發展人員加入,擴充資金池。
⑨ 虛擬貨幣被騙能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上當受騙,公安部門會立案的概率不大,由於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到的總數多、覆蓋面廣、額度小、匿名性較強的特點。公安部門無法認可買賣平台所顯示信息的虛擬貨幣價錢,受害人在遭受虛擬貨幣騙局時也無法對虛擬貨幣的使用價值作出評估,從而沒法明確案件是不是超過立案標准。公安部門搜集調查取證較難、追捕行動也無法開展,由於大多數虛擬貨幣騙局的團隊的信息內容不公布的,難以調查取證。
虛擬貨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投資者不要被「高收益」沖昏頭腦。
法律依據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