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中國停止比特幣
中國停止比特幣的原因:
中國停止比特幣的主要原因在於保護國家金融穩定、防範金融風險和維護社會經濟安全。以下是詳細解釋:
第一,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投機性強,價格波動巨大,其交易無序可能影響國家的金融穩定。虛擬貨幣的匿名性和跨境特性被用於非法活動,如洗錢和犯罪活動,破壞了金融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健性。為遏制這一現象,政府決定採取行動遏制虛擬貨幣的交易和使用。
第二,普通民眾對於虛擬貨幣的認知不足,缺乏必要的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容易受到不良信息和不法分子的誘導和欺騙。大量投資流入虛擬貨幣可能導致金融風險和社會不穩定因素。為了保護公眾利益,避免無謂的經濟損失,政府有必要對虛擬貨幣進行監管和限制。
第三,隨著技術的進步和互聯網的發展,虛擬貨幣在全球范圍內逐漸普及。然而,其背後的技術、法律和社會倫理問題尚未完全解決。在此背景下,中國政府需要審慎對待虛擬貨幣的發展,確保其在合法合規的軌道上運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金融安全。考慮到這些因素,中國政府採取了禁止比特幣交易的政策措施。
總之,中國停止比特幣的主要目的是維護金融穩定、防範風險和社會經濟安全。政府通過監管和限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交易和使用,確保金融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保護公眾利益不受損害。
『貳』 如何看待各大行禁止虛擬幣交易將來有可能放開嗎
隨著社會的發展,出現了很多的虛擬貨幣,因為有些人在虛擬貨幣上獲利不少,所以有很多人都在模仿,但是現在各大行都在禁止虛擬貨幣交易,這是因為交易虛擬貨幣其實存在著巨大的風險性,而且我認為將來再開放的可能性極小,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總而言之,虛擬貨幣存在著巨大的風險性,為了保護普通人,也為了維護我們的經濟發展,現在很多銀行都對虛擬貨幣的交易進行了禁止,這是非常好的,而且我認為如果未來那些東西沒有改變,開放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也應該意識到這東西的風險性,不要輕易投資。
『叄』 虛擬貨幣遭禁止,全面封殺
奉勸虛擬貨幣玩家們,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輪頌虛擬貨幣在現如今國內的狀態是全產業鏈全面封殺,即將迎來的不是監管,而是禁止。
繼5月18號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後, 央行國務院金融委此桐指5月21日又下達了新的通知,打擊比特幣的挖礦和交易行為。這就表明虛擬貨幣這種純粹的金融 游戲 ,在以發展實體經濟為主的中國是不可能獲得合法的地位。咱們先來說說5月18號金融業三大協會和央行公告的主要意思:全產業鏈禁止虛擬貨幣,把牽涉到虛擬貨幣經營的行為定性為非法集資罪、非法發行證券罪、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罪等等。具體分為以下幾點:一、全面禁止企業以經營虛擬貨幣為主營業務,封禁虛擬貨幣的經營主體,二、禁止為虛擬貨幣提供登記、兌換、支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讓虛擬貨幣變成一堆沒有意義的數字。三、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信息平台、中介服務等等,封禁虛擬貨幣的流通。四、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碰虛擬貨幣,讓虛擬貨幣斷網斷鏈,五、虛擬貨幣不得作為資產用於抵押或者為其保險,不得利用虛擬貨幣發行金融產品,信託公司、投資公司不得將虛擬貨幣作為投資標地消滅虛擬貨幣的所謂的數字資產屬性。六、個人炒幣不受法律保護。很多人不明白不受法律保護的含義是什麼,簡單一點說就是你要報案,公安部門不受理,你要起訴,法院不受理,這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含義等等等等。
當時並沒有封禁挖幣行為,沒想到三天之後的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下達通知打擊比特幣的挖礦和交易行為,如此的話,虛擬貨幣最後的也是最基礎的一環也遭到封殺。虛擬貨幣在國內的生產、經營、交易、兌換、服務全部鏈條已經被全面封禁,如果你使用銀行卡用於虛擬貨幣的交易,你的銀行卡也要小心了。有人說,以前也有類似的文件,還不是雷聲大雨點兒小?各位幣圈玩家,今天可不一樣,此一時彼一時,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國家對金融業管理的思路已經發生了大的逆轉,有兩點是核心,第一點,金融要服務實體,各位以為一季度18%的GDP增長率是怎麼來的,金融如果不能服務實體就沒有存在的意義,虛擬貨幣非但不能服務實體,還會導致實體經濟脫實向虛,你說它能不被封禁嗎?第二點,防範金融風險,防範個體風險向 社會 領域傳遞。所以還是森配那句話,如果有人建議你抄底,你覺得他是讓你去抄底,還是讓你去接盤呢?
『肆』 國內禁止虛擬幣交易了嗎
國內禁止虛擬幣交易了。國家明確禁止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一條明確虛擬貨幣和相關業務活動本質屬性:
(一)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於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對於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為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四)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伍』 國家為什麼禁止虛擬貨幣交易
法律分析: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價格波動劇烈,消費者保護缺失:
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
2、躲避監管,成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凶」:
比特幣在所謂的「暗網」(Dark Web)世界作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網」中充斥著各類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比特幣發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監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動便利等特徵,已成為「地下經濟」的首選工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陸』 支付寶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
6月21日,支付寶發布關於禁止使用該公司服務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的聲明,稱將繼續嚴密監控排查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行為,對重點網站和賬戶建立巡查制度,一經發現將立即封堵。並加強交易環節風險監測,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加強異常交易監測。支付寶同時重申,支付寶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不提供任何輔助性技術服務和能力。
支付寶在公告中表示,將從四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對相關交易的打擊力度:
1、繼續嚴密監控排查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行為,對重點網站和賬戶建立巡查制度,一經發現立即封堵;
2、加強支付交易環節風險監測,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部署風險演算法模型,加強異常交易監測,對嫌疑付款方風險提醒、收款方進行限權;
3、加強商戶管理,嚴禁虛擬貨幣商戶准入,並持續對簽約商戶進行風險監測,一旦發現商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將其納入黑名單,禁止後續合作;
4、加強虛擬貨幣風險提示,通過風險彈窗、消息推送等方式強化用戶宣傳和警示教育。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和金融產品有本質區別,沒有實際價值支撐,同時也沒有主權信用和商業信用,價格很容易被操縱,出現暴漲暴跌,從而嚴重侵害消費者財產安全,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
支付寶在公告中表示,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不提供任何輔助性技術服務和能力。如發現任何虛擬貨幣交易,會立即停止相關支付服務,並將及時報告有關監管部門。
支付寶強調,將嚴格落實國家有關監管要求,恪守行業自律承諾,堅決配合打擊虛擬貨幣的相關業務活動,防範交易炒作風險,同時提醒商家和用戶高度警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的風險,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謹防上當受騙。
『柒』 鏀浠樺疂紱佹㈣櫄鎷熻揣甯
鏀浠樺疂紱佹㈣櫄鎷熻揣甯佷氦鏄撱
榪戝勾鏉ワ紝闅忕潃鉶氭嫙璐у竵甯傚満鐨勫揩閫熷彂灞曪紝鍏朵氦鏄撴椿鍔ㄩ愭笎娓楅忓埌浜嗕漢浠鐨勬棩甯哥敓媧諱腑銆傜劧鑰岋紝鏀浠樺疂浣滀負涓鍥芥渶澶х殑絎涓夋柟鏀浠樺鉤鍙幫紝榪戞湡鏄庣『紱佹浜嗗叾騫沖彴涓婄殑鉶氭嫙璐у竵浜ゆ槗媧誨姩銆傝繖涓涓炬帾涓嶄粎浣撶幇浜嗘敮浠樺疂瀵逛簬閲戣瀺瀹夊叏鐨勯噸瑙嗭紝涔熷弽鏄犱簡褰撳墠鐩戠″眰瀵逛簬鉶氭嫙璐у竵甯傚満鐨勬佸害涓庣瓥鐣ャ
棣栧厛錛屾垜浠闇瑕佺悊瑙h櫄鎷熻揣甯佷氦鏄撳瓨鍦ㄧ殑椋庨櫓銆傝櫄鎷熻揣甯佹槸涓縐嶅熀浜庡尯鍧楅摼鎶鏈鐨勫幓涓蹇冨寲鏁板瓧璧勪駭錛屽叾浠鋒牸鍙楀埌甯傚満渚涙眰鍏崇郴銆佹斂絳栨硶瑙勩佹妧鏈鍒涙柊絳夊氶噸鍥犵礌鐨勫獎鍝嶏紝娉㈠姩鎬ф瀬澶с傛ゅ栵紝鉶氭嫙璐у竵浜ゆ槗寰寰浼撮殢鐫杈冮珮鐨勬鴻瘓椋庨櫓錛屼笉娉曞垎瀛愬彲鑳戒細鍒╃敤榪欎竴甯傚満榪涜屾礂閽便佽瘓楠楃瓑闈炴硶媧誨姩銆傚洜姝わ紝鏀浠樺疂紱佹㈣櫄鎷熻揣甯佷氦鏄擄紝鏈夊姪浜庝繚鎶ゅ箍澶х敤鎴風殑璧勯噾瀹夊叏錛岀淮鎶ら噾鋙嶅競鍦虹殑紼沖畾銆
鍏舵★紝鏀浠樺疂紱佹㈣櫄鎷熻揣甯佷氦鏄撲篃浣撶幇浜嗗叾瀵逛簬鍚堣勭粡钀ョ殑鍧氭寔銆備綔涓烘敮浠橀嗗煙鐨勯嗗啗浼佷笟錛屾敮浠樺疂濮嬬粓閬靛驚鍥藉剁殑娉曞緥娉曡勶紝縐鏋佸搷搴旂洃綆¤佹眰銆傚湪鉶氭嫙璐у竵甯傚満鐨勭洃綆℃斂絳栧皻鏈鏄庢湕鐨勬儏鍐典笅錛屾敮浠樺疂閫夋嫨紱佹㈢浉鍏充氦鏄擄紝鏃犵枒鏄涓縐嶈勯伩椋庨櫓鐨勬槑鏅轟箣涓俱傝繖涓嶄粎鏈夊姪浜庨伩鍏嶆綔鍦ㄧ殑鍚堣勯庨櫓錛屼篃鏈夊姪浜庣淮鎶ゆ敮浠樺疂鐨勫搧鐗屽艦璞″拰甯傚満浠介濄
鏈鍚庯紝鎴戜滑涔熼渶瑕佺湅鍒幫紝鏀浠樺疂紱佹㈣櫄鎷熻揣甯佷氦鏄撳苟涓嶆剰鍛崇潃瀹屽叏鍚﹀畾鉶氭嫙璐у竵鐨勪環鍊煎拰鍙戝睍娼滃姏銆傞殢鐫鎶鏈鐨勪笉鏂榪涙ュ拰甯傚満鐨勯愭ユ垚鐔燂紝鉶氭嫙璐у竵鏈夋湜鍦ㄦ湭鏉ュ彂鎸ユ洿鍔犻噸瑕佺殑浣滅敤銆傜劧鑰岋紝鍦ㄥ綋鍓嶇洃綆$幆澧冨皻鏈鎴愮啛鐨勬儏鍐典笅錛屾敮浠樺疂閫夋嫨紱佹㈢浉鍏充氦鏄擄紝鏃㈡槸涓縐嶄繚鎶ょ敤鎴峰埄鐩婄殑涓炬帾錛屼篃鏄涓縐嶅逛簬甯傚満鍙樺寲鐨勭伒媧誨簲瀵廣
緇間笂鎵榪幫紝鏀浠樺疂紱佹㈣櫄鎷熻揣甯佷氦鏄撴槸鍩轟簬瀵歸噾鋙嶅畨鍏ㄣ佸悎瑙勭粡钀ュ拰甯傚満鍙樺寲鐨勭患鍚堣冭檻銆傝繖涓涓炬帾鏃㈡湁鍒╀簬淇濇姢鐢ㄦ埛鐨勮祫閲戝畨鍏錛屼篃鏈夊埄浜庣淮鎶ら噾鋙嶅競鍦虹殑紼沖畾銆傚悓鏃訛紝鎴戜滑涔熸湡寰呭湪鏈鏉ラ殢鐫鐩戠$幆澧冪殑閫愭ユ垚鐔熷拰甯傚満鐨勫彂灞曞彉鍖栵紝鏀浠樺疂鑳藉熷湪淇濋殰椋庨櫓鍙鎺х殑鍓嶆彁涓嬩負鉶氭嫙璐у竵浜ゆ槗鎻愪緵鏇村姞瀹夊叏銆佷究鎹風殑鏈嶅姟銆
『捌』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