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日報對維卡幣評論
人民日報沒報道過維卡幣,維卡幣已被幣圈比特幣之家網等多家媒體曝光為傳銷騙局。
公司已經內部確認維卡幣為「直銷」,但是沒有拿到國內許可。在商務部公布的61家直銷企業名單中,記者也未找到維卡幣的名字。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但維卡幣並不公開其源代碼,這本身是違法了虛擬貨幣的基本准則。」另外,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維卡幣是自己發行,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所謂的和銀聯合作子虛烏有。維卡幣這種基本屬性都有問題的幣種,投資風險很高,投資者需要謹慎。(來自:網易新聞)
2. 虛擬貨幣傳銷帶頭人名單有那些
為了保護隱私權,不會公布具體名字,如徐州市破獲的「未來城萬福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其領導者官方披露姓名為劉某本。
記者在一些「萬福幣」的推廣網站、公眾號看到,劉某頭銜眾多,包括全球未來城集團總裁、美國加州原副州務卿等,還有多張劉某與外國政要、名人的合影。為發展更多會員,劉某還分別在印尼巴厘島、香港等地舉辦了聲勢浩大的招商大會,吸引了國內數千人參加。
劉某還宣稱「萬福幣」是由美國證監會和銀監會批准,即將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據警方查證,「萬福幣」作為虛擬數字貨幣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並無法律依據,純屬虛構。
徐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萬福幣」都反映了當前傳銷的新特點。
1、假借虛擬貨幣名義
假借虛擬貨幣這一新生事物進行傳銷,同時打著電子商務、個人理財、遠程教育的旗號吸引人,一般群眾不了解,容易上當受騙。
2、網路上發展會員
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都有各自的登錄密碼,彼此之間主要通過微信等即時聊天。這改變了傳統網路傳銷設工作室、報單中心進行傳銷組織活動的模式,增加了傳銷的隱蔽性。
3、在互聯網上傳播
互聯網使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傳銷骨幹人員經常把總部設在境外,躲在境外發號施令,資金轉移境外,抓捕難,追贓難,除根難。
警方提示,當前網上宣傳的「虛擬貨幣」有一兩百種,真假難辨。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多發,投資者應仔細甄別。
(2)人民日報淡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特點
1、炒作「新概念」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的形式非常靈活,經常改頭換面,很多隻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戲規則」都是由平台說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間。
2、鼓吹「零風險」
「真正的0風險,只賺不賠的理財項目」「中國首枚FC虛擬貨幣橫空出世,將再次打造無數千萬富翁」……記者看到,在FC虛擬貨幣的一份宣傳單頁上,寫著這樣的口號。一位「玩家」告訴記者,其他「玩家」還曾宣稱,今後一枚幣就可以買一棟房。
3、瞄準「老年人」
益陽網路平台案件中,不少參與者已60多歲,年齡最大的接近80歲,而他們平時大部分時間在家裡帶孫輩,對網路的東西搞不懂,有關知識都是聽別人講的。老年人群體有一定財富積累,又對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難以識別虛假宣傳,很容易成為這些網路平台的目標。
3. gdc虛擬貨幣是國家允許發行的嗎,
gdc虛擬貨幣不是國家允許發行的,中國政府禁止任何虛擬貨幣的流通和發行。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3)人民日報淡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且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投資者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平台技術風險等,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
4. 為什麼我在MT4上交易現貨黃金,總有網警給我打電話說是詐騙網站,我都換了幾個平台了還是這樣
MT4已經被反詐中心定性為「詐騙類」APP,只要經常登錄就會被記錄然後反饋給當地派出所,讓當地派出所的人回訪你,天天打電話提醒你。這個跟換平台沒啥關系,就是跟下載使用MT4有影響。
央行等十部門也發布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虛擬貨幣兌換、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全部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
通知還明確了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國家反詐中心是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路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合成作戰平台:
集資源整合、情報研判、偵查指揮為一體,在打擊、防範、治理電信網路詐騙等新型違法犯罪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2021年2月1日,國家反詐中心正式入駐人民日報客戶端、微信視頻號、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五家新媒體平台,開通官方政務號。
5. 特質卡是騙局嗎
這個就是純粹的騙局!這個就是純粹的詐騙,(新聞聯播,人民日報,新華網等正規媒體都已經報道)公安部今春早已警告過全國人民,此類打著-國-家-旗號的詐騙組織與非法項目(通常通過網路QQ,微信群宣傳拉人,有的還搞異地集體生活),當時通報了共兩批43+61=104個,什麼民族資產解凍,什麼精準扶貧報單,什麼護貧保險。什麼虛擬貨幣。什麼3260,什麼XX人際網,什麼富民卡,,,等等等等),「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的種種詐騙中,其中,循環信用卡,GK卡,等等是屬於其中套路的一種(一個子類),特質卡是循環信用卡演變來的,騙子說辦了特質卡,每個月-國-家-給叫你發錢,3萬5萬,雲雲的。目的1-是有拉人返利的傳銷模式,2-更嚴重的是騙取個人詳細資料,後為進行精準詐騙提供原料。一套個人資料可以賣400-600元(比如賣給境外的詐騙犯罪團伙),如果讓你上傳了真人手持身份證的照片,就更值錢。更容易被犯罪分子拿去搞更嚴重的詐騙犯罪,給你帶來嚴重損失,惹上麻煩,都不好說嚴重到什麼程度。我對此類詐騙中的3260比較了解。聽了一個人 發給我的特質卡音頻資料,頓時明白是怎麼回事。這個詐騙犯罪因為沒有直接讓受害者交錢,應該還沒引起警方太大的注意。但它的危害更為深遠,相當於在你的生活了埋了個不定時的炸彈。對個人資料的保護,反傳銷防詐騙,怎樣小心都不過分!
6. 人民日報關於3m的報道
人民網報道了MMM傳銷騙局。
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提示:
近期國內多地出現以「金融互助」為名,承諾高額收益,引誘公眾投入資金的行為。其主要特點包括;
一、名目繁多。常見的有:「XX 金融互助社區」、「XX 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財」、「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資」、「XX互助社區」、「XX財富互助平台」等。
二、發展迅速。依託互聯網,通過網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開宣傳,波及范圍廣。
三、迷惑性強。有的打著「境外名人」旗號,聲稱以「摧毀不公正世界金融體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創建普通人的社區」為目標,通過建立所謂「公平、公正、互惠、誠實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讓社會公眾通過資助別人從而得到更多人的幫助。同時妄稱「經過市場檢驗,已在多個國家成熟運作多年,擁有全球數億會員」等等。
四、利誘性強。宣稱投資門檻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費注冊後,投資60元-6萬元,滿15天可提現,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無手續費。此外,參與者發展他人加入,還可獲得推薦獎(下線投資額的10%)、管理獎(根據會員等級確定相應比例)等額外收益,發展人員無上限、返利無上限。
五、隱蔽性強。多由境外人員遠程操控,投資款往往通過個人銀行賬戶網銀轉賬或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轉。
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請廣大公眾切實提高風險意識,理性審慎投資,防止利益受損。同時,對掌握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
幣圈比特幣之家網也曾報道過多個類似的虛擬貨幣傳銷騙局,可以去查閱一下。
7. 數字人民幣是什麼意思 新興概念到底是什麼
數字人民幣是什麼意思?數字貨幣到底是什麼!畢竟對很多人來講這還是一個新興概念,簡短總結就是:央行數字貨幣意在代替紙鈔並可在無網的情況下使用!說到數字貨幣,有些人想到的是類似於比特幣之類的這種理財型貨幣,而央媽的數字貨幣主要用來支付用的。但此時又有人想到了那不就是央媽想再打造一個類似於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支付的一種新的方式嗎?但事實並不是這樣,去年9月,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曾在得到”app上開了一門門公開課《科技金融前沿:Libra與數字貨幣展望》,向大眾普及有關央行數字貨幣的知識。
他在課程中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意在替代紙鈔,功能與紙鈔完全相同,主要需要體現的一個功能是不需要賬戶就能實現交易的成功進行。為什麼在現在央行要推出數字貨幣呢,一方面來講,目前我國的5G建設如火如荼,且信息程度越來越高,發行數字貨幣是應時代發展的潮流。另一方面,現在的紙鈔,從設計到發行,印刷,回籠,貯藏這一個個環節所需要的成本過於高昂,長期以往,對於央行來說壓力過大,同時從使用者層次來說,紙鈔的使用體驗不是太好,特別是從交易額來講,紙鈔的面值最大也就100元,在進行大宗交易的時候使用十分不便,所以此時就急需一種新型的數字貨幣來替代!
有人說如果發行了數字貨幣,走虛擬交易的道路,那麼不就跟現在的微信,支付寶交易一樣了嗎,這兩個交易系統已經趨近成熟,若再往這方面發展,勢必會造成資源的浪費。但是,究其本質我們還是發現數字貨幣與微信支付寶不同,數字貨幣直接對接的是中央銀行,它走的是交易終端,不用經過賬戶便可以進行交易,但是微信支付寶則不同,這兩個僅僅是提供了交易平台,其對接的是商業銀行,這些資金的走向其實是經消費者授權之後資金經過它的平台然後再經過商業銀行持有的銀行賬戶進行交易,所以相對於數字貨幣來講,微信支付寶在保護用戶的隱私方面做的就遠不如數字貨幣。還有一方面,數字貨幣的目標是可無網支付,在交易雙方均無網的條件下也可以進行交易,這也是微信和支付寶的交易平台不可能實現的。
數字貨幣其功能屬性與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是數字化形態","是 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
央行數字貨幣的金融本質:人民幣現鈔一致。
央行數字貨幣就是指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