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idr是什麼幣
BinanceIDR ( BIDR )是由 Binance 與印度尼西亞受管控的數字貨幣交易所 Tokocrypto 相互支撐的錨定印尼盾( IDR )的沉穩型數字虛擬貨幣。依照 1 個 BIDR=1 個 IDR 比率發售(其價值與印度尼西亞盾的兌換率為 1:1 ),在任何時刻, BIDR 都被 100 %資金支撐 。
數字虛擬貨幣能夠判定為一類虛擬幣,它是根據節點互聯網和函數多維計算方式得到的 。 數字虛擬貨幣的關鍵特性具體體現在三個層面:
1 、因為來自於一些對外開源的計算方式,數字虛擬貨幣並沒有發售主體,所以並沒有任何人或組織可以操縱它的發售;
2 、因為能夠計算出來的總數確定,所以數字虛擬貨幣的總數量固定不動,這從源頭上解決了虛擬幣濫發造成通貨膨脹的可能;
3 、因為交易流程須得到互聯網中每一個網路節點的肯定,所以數字虛擬貨幣的市場交易非常安全可靠。
2. 你覺得將來有一天我們會做到無現金社會嗎
不可能的,這是以民眾隱私和自由為代價讓他們獲得更多權力的騙局。盡管被允許使用現金支付並不構成一項基本權利,但是該舉措的目標——「防止現金支付所能實現的匿名性」可能被視為破壞了《歐盟基本權利憲章》所載的隱私權。然而,經過了該憲章第52條的補充,如果限制性規定是必要的且符合歐盟認可的共同利益目標或者出於保護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權利和自由的需要,那麼限制性規定可以在遵照相稱性原則的前提下進行制定。而限制現金支付的目標符合上述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往往會因破壞了人們的基本權利而無法成功出台限制現金支付規定。
SovereignMan網站撰稿人——美國知名自由投資者西蒙-布萊克就這項建議發表了自己不同的看法。以下是其發表的文章的部分內容:
每一次我們扭轉局面,現金戰看起來就會有新的攻擊進展。印度是最顯著的例子——幾周之前該國陷入的尷尬困境(印度政府連夜停止兩個最大面額的現金貨幣的流通)使得該國至今還處於混亂中。然而,也不乏一些較小的例子。
在美國新奧爾良市,當地政府於本月初決定禁止駕駛者在車管所辦事處繳納現金。正如我最近寫道得那樣,數個花旗銀行在澳大利亞的分支機構也都停止了現金交易。前美國財長拉里-薩默斯上周發表文章稱「印度政府的做法讓我們毫不猶豫地建議美國、歐洲和全世界停止印製大額鈔票」。換言之,盡管印度因此發生了混亂,但是薩默斯認為我們應該限制100美元紙幣的印製和流通。
在貨幣政策會議上,決策者們幾乎總是拋出了相同的論調——只有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才使用高面額現金。哈佛大學教授、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美聯儲官員肯-羅格夫近日出版了一本書,書名就是《現金詛咒》。本-伯南克稱之為「有趣且重要的一本書」。
令人震驚的是,亞馬遜上的大量評論文章贊賞了羅格夫在這本書中所闡述的富有遠見的觀點。和其大多數同事一樣,羅格夫認為諸如100美元、500歐元等大額鈔票僅被用於「毒品買賣、敲詐、行賄、販賣人口」。事實上,他們開玩笑地將500歐元鈔票成為「本拉登」,因為僅恐怖分子使用該面額貨幣。
我的團隊和我就此展開了一些調查研究,我們發現了一些非常有趣的數據。我們的研究結果表明擁有越高面額貨幣的國家的犯罪率(包括了有組織犯罪活動)越低。
我們的研究過程很簡單:看世界經濟論壇的競爭力排行榜,該排行榜對各國有組織犯罪活動情況以及處理犯罪和暴力行為的直接成本進行了評估。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的排行榜,發行1000瑞士法郎紙幣的瑞士的有組織犯罪率是全世界最低的。發行1000新加坡元紙幣的新加坡的情況也類似。日本發行的最大面值紙幣是10000日元,其犯罪率也非常低。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發行的最大面值紙幣是1000迪拉姆,其犯罪率也很低。
再看看那些紙幣面值較小的國家,情況就截然相反:犯罪率,尤其是有組織犯罪率非常高,例如委內瑞拉、奈及利亞、巴西、南非等。有組織犯罪行為很普遍。這些國家發行的紙幣的最大面額都低於30美元。
各國發行紙幣面值和其腐敗率、逃稅率之間的關系也是如此。
昨天我們寫了一篇關於喬治亞的文章,這是一個位於黑海邊上的小國,該國實行單一稅,使得納稅依從度攀升。這個國家還被視為低腐敗率的最有效的做生意地點。喬治亞最高面額的紙幣是500拉里,價值約為200美元。這在一個月平均工資僅數百美元的國家是一個不小的數目。與馬來西亞、烏茲別克進行比較的話,這兩個國家的腐敗率都很高,馬來西亞的最高面額鈔票是50林吉特,價值約11美元,烏茲別克的最高面額鈔票5000蘇姆的價值約為1.57美元。
由此可知,那些政治和金融機構想要你們自願認同廢除或者至少減少現金的觀點。
它們用各種各樣的宣傳,試圖讓人們在犯罪腐敗與高面額紙幣之間劃上等號。簡言之,數據並不能支持他們的推斷。這只不過是以民眾隱私和自由為代價讓他們獲得更多權力的騙局。
3. 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出現崩盤式行情,比特幣這是大勢已去了嗎
說起比特幣很多人都不陌生,比特幣等加密貨幣都屬於虛擬投資品,既然是投資品漲漲跌跌就是常態。這一次跌幅較大出現了崩盤式的行情,但這並不意味著比特幣就大勢已去,徹底退出投資品的舞台。
在此之前,比特幣已經連續上漲一年多,雖然已經有很多投資者預料到比特幣勢必迎來一輪下跌時調整,但是加密貨幣的集體崩盤並不常有,而這次跌幅如此巨大就更加少有,也因此引起了很多投資者和網友的關注。眾說紛紜之下,導致這一次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崩盤的原因也逐漸顯現。
這一行為也嚴重刺激到了普通投資者。有許多人認為,這一行為對加劇此次加密貨幣的崩盤功不可沒。
雖然種種不利消息之下,人民對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未來也充滿了懷疑和審視,但是只要比特幣作為一種投資品,其盈利效應存在,那麼就依然會引得無數投資者趨之若鶩。崩盤之下也將引起人們的反思,對於價值,對於安全邊際,我們是否需要保留有更多的敬畏。
4. 印度大銀已經行暫停主要比特幣交易所部分賬戶了嗎
繼中國之後,印度也開始重拳監管比特幣交易。
據印度經濟時報,包括印度國家銀行在內的一些印度銀行對包括前十大交易所在內的本土比特幣交易所賬戶暫停交易,他們認為這些賬戶存在可疑交易。
這些銀行還要求比特幣交易所就其借款提供額外擔保,「上個月以來,銀行們就一直要求額外的一比一擔保」。而且,他們對仍在運作的少數賬戶採取了限制提現的措施。
印度比特幣交易基本處於無監管狀態。大約一個月前,印度稅務機關對比特幣交易所開展了現場檢查,調查比特幣用戶和交易者的身份及記錄。
稅務官員發現,一些交易所並未提供財務數據,他們從未交過營業稅及增值稅。另一些交易所則提交了非常可疑的數據。稅務官員還稱,他們提供的資料前後矛盾。
如果按照18%的商品稅來繳稅,比特幣交易所需要支付的稅款總額或達11.3億美元。
根據稅務官員的估計,包括zebpay、Unocoin、CoinSecure和btcxindia等在內的前十大比特幣交易所年度總計收入可能高達4000億盧比(約合63億美元)。
知情人稱,很多比特幣交易所的利潤率接近20%,利潤主要來自於交易溢價、買賣價差和交易所參與交易的盈利。
5. 盤點世界各國對加密貨幣的態度
任何事物常有兩重性,以BTC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有「去中心化、點對點交易」等優勢,但也普遍存在著許多缺點。比如:數字貨幣不容易受資本管制、數字貨幣能夠用以黑市交易等、更有諸多的毫無實質性價值的ICO項目。
簡單地說,各個國家對數字貨幣的安全監管對策大概分成三種:
1、 措施較嚴苛的國家:中國,關閉數字貨幣兌換人民幣的集合競價,金融機構和支付服務組織都不能參與虛擬貨幣交易。
俄羅斯、約旦 :中央銀行嚴禁金融機構參與BTC以及數字貨幣的買賣交易。
2、 實施相應程度上受限的國家:美國雖實施牌照化管理方法,但牌照卻太難申請辦理。
韓國 為嚴厲打擊洗錢等犯罪行為,嚴禁匿名銀行賬戶買賣交易,未滿十八歲投資人和外籍人嚴禁在韓建立數字貨幣賬號。
日本 金融監管組織下令很多家數字貨幣交易中心整改落實合規管理對策。
3、實施徹底對BTC開放的國家: 新加坡 早就在2016年便發布了廣為人知的「沙盒」機制,即在 事前報備的狀況下,准許從事專業和現階段相關法律法規有一定的矛盾的業務流程 ,即便之後被官方停止有關業務流程也不容易追究其有關法律責任。
「沙盒」制度讓區塊鏈技術企業得到了巨大的自主創新發展空間,使新加坡變成世界各國為避開該國現行政策而趕赴國外ICO的一方紅土,也讓新加坡變成了在亞洲對ICO最友善的發達國家,現階段我國大部分的ICO項目都是在新加坡發行的。
下列盤點部分國家和地區對BTC的看法:
中國:個人能夠擁有並買賣BTC,但法律法規嚴禁金融投資公司比如金融機構這樣操作。
2013年12月5日,中央人民銀行(PBOC)最先通過嚴禁機構解決虛擬貨幣交易管控BTC。
2013年12月16日PBOC對於三方支付平台處理方嚴禁應用BTC買賣交易。
2014年4月1日PBOC命令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企業兩個星期內關掉虛擬貨幣交易賬號。
2017年2月9日,PBOC並非通過法律法規方法,反而是「任務」方法延遲時間或是中止BTC提取服務項目。
2017年9月4日,中央銀行等發布公告,全面禁止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2020年年初,中央人民銀行宣布潘功勝領導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嚴厲打擊挖礦。
歐洲 :BTC在歐洲非常風靡,因為歐洲的債務危機、國家人民的財產無法得到相對應的安全保障、通貨膨脹率比較嚴重、國家政府部門的無作為等,全部都是造成BTC在歐洲大受歡迎的根本原因。群眾在生活消費的情況下,還要收巨額的稅款。因而,群眾和商戶都樂於利用BTC買賣交易。
德國 :BTC行業發展趨勢相對來說標准規范,現已列入到國家的監管體系。有消息流傳BTC被德國視為數字貨幣,但緊接著政府部門辟謠說,只不過把它用作個體數字貨幣、貨幣符號。個體使用BTC整年內免稅政策,但進行商業行為要繳稅。
英國 :未對BTC進行過多安全監管,也沒規定貫徹落實反洗錢法基本原則,推行了沙盒安全監管制度,能夠容錯機制。
阿根廷 :因為阿根廷金融危機,資產不斷流失,阿根廷的 社會 經濟發展經常出現停滯不前,群眾的資產無法得到相對應的保障,阿根廷群眾期望尋找某種新的投資方法來確保自身的資產不掉價,因而BTC在阿根廷交易非常頻繁。
非洲 :有新聞稱非洲某些國家也剛開始接受認知和接受BTC,在其中兼具象徵性的便是肯亞。
越南 :政府已經委託多家政府機構來審核虛擬貨幣和資產的監管問題。到2022年12月份,將會由國家銀行、司法部、通信部、越南政府貿易部以及其它部門一起來發布該監管框架。 對於BTC越南政府選擇了監管創新而不是禁止。
烏克蘭 :正處在戰爭風暴中的烏克蘭今年2月份通過了法案,確立了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在該國的合法地位。
中國台灣 :在台灣,比特幣被認為是洗錢工具。台灣央行行長Perng Fai-nan表示,比特幣應該被添加到國家AML預警系統中,以防止洗錢。盡管過去幾年,這種數字貨幣的升值相當強勁,但台灣也加入了監管比特幣的一方,就監管的必要性發表正式評論。
菲律賓 :菲律賓央行主管,Nestor Espenilla,談到了首次幣發行規制,並認為比特幣合法化是安全的。菲律賓央行對比特幣等金融技術持開放態度。
印度 :印度財政部國務部長Anurag Thakur指出政府正在考慮與數字資產有關的問題作為政府的主要議程之一。
雖然一些國家的做法是試圖將其扼殺,但潮水來得太快了,各國政府試圖淡化比特幣的最有可能的方式之一,是通過創建自己的數字貨幣,但這是否能成功還有待考究。
6. 中幣平台老闆跑路是真的嗎
真的,中幣網是注冊在海外的,辦公地址在香港,不是中國的交易所。 2018年1月1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本單位及各分支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通知中還顯示,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 據了解,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 1月14日,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和相關企業表示,將採取聯合治理模式,攜手更多的政府部門和企業,打擊網路黑色產業鏈力度,共同構建「網路安全共同體」。 央視並援引騰訊安全反詐騙實驗室負責人李旭陽評論稱,市場上活躍的代幣有2000多種、傳銷平台超過3000多家,此類犯罪涉案金額和危害都非常大。 由於擔憂過度投機、洗錢和逃稅,國外市場的部分政府機構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也持有強監管態度。韓國已宣布實施虛擬貨幣交易實名制,印度財政部此前就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交易的風險向投資者發出警告,稱數字貨幣投資如同「龐氏騙局」。 據路透社1月16日報道稱,路透看到一份政府會議內部備忘錄顯示,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認為,應該禁止虛擬貨幣的集中交易,以及提供相關服務的個人或機構。 報道並援引潘功勝在該備忘錄里的話稱:「要始終對虛擬貨幣市場保持高壓態勢,嚴防虛擬貨幣風險再次集聚,消滅風險隱患於萌芽狀態。」他並表示,全國及地方當局應該取締提供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集中交易的場所,同時還需要禁止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擔保和清結算服務的所謂「錢包」服務商、以及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務個人或機構。
7. 公務用車的國外發展
高度重視公務用車管理,通過法令予以推行
在美國,聯邦政府各部門的公務用車由聯邦總務管理局管理。法國1947年就頒布了第一個有關公務用車的政府令,此後不斷修改完善,逐步形成了公務用車購置、管理和使用的一套比較完整的制度。德國聯邦機構一級現行的公務用車管理條例是1993年7月1日開始生效的。比利時政府自1965年首次頒布有關公務用車的法令以來,至今已進行過16次修改,使法令內容更簡明,操作性更強。南非在1994年廢除種族隔離制度後,政府交通部就牽頭重新修訂頒布了政府官員配車的規定。芬蘭雖然沒有專門的公車管理制度,但有嚴格的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了公務員要遵守的道德和法紀,以及維護清廉形象等行為准則,使公務人員不致因為用車等小事觸犯刑律。
嚴格控制專車配備,盡量減少公車數量
在配備公車的導向上,許多國家都堅持一要方便工作,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二要盡量為納稅人節省開支的原則,並據此作出各種具體規定。多數國家專車都只配備到各部部長、副部長以上一級的官員。
德國公車管理條例規定,只有總統、總理、副總理及各部部長、國務秘書和聯邦直屬機構負責人(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等)才可以配備專車,司、局長級的官員則只保證公務用車,不配備專車。一般官員辦理公務可用單位公車,也可乘坐計程車;上下班原則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法國政府各部委只給部長、部長級代表和國務秘書配置固定的專車和專職司機;司局長以上高級公務員配置專用公務用車,但不配置固定的專職司機,由用車人在執行公務時自己駕駛。普通公務員憑出差證明使用公務用車。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配置跟政府機構相似。
日本總務省規定,總務大臣、副大臣、各局正局長以及正局級審議官可以配備專車,但是,除大臣和副大臣的通勤屬於公務,可以有專車接送上下班外,局長一般情況只接送到車站,然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
印度政府規定,只有內閣部長和副部長、文官中的秘書(相當於中國的常務副部長)、輔秘(相當於中國的部長助理)和少數聯秘(相當於中國的正局長)等以上級別的官員可以配備專車。
一些國家由於福利好,私車多,公共交通發達,配備專車的范圍更小。比如,新加坡只給總統、總理和執政3人配備專車和司機;芬蘭除總統外,也只有總理、外交部長、內務部長、國防部長4人享受配備固定車輛和固定司機的待遇。
為控制公車數量,減少資源浪費,提高車輛的有效使用率,許多國家政府部門除自己購車外,都通行向外租車。日本總務省就長期從出租汽車公司包租部分車輛;德國聯邦及各州主管部門的公車中,有相當數量是租賃來的;新加坡用於接待高級代表團的禮賓車隊也採用臨時租用的辦法。阿根廷聯邦和省的各級政府都沒有大型的車隊,在需要較多車輛和大型車隊時,一般都向租車公司租用。
加強公車管理,規定嚴密而具體
一是嚴格控制購置公車,限制購置專車的金額、型號或馬力。許多國家對購置和更換公務用車都實行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車數量。法國政府規定,購車預算由政府各部委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制定各自的年度預算時提出,由有各省代表參加的「國有汽車購置委員會」進行預審;預算批准後,由代表國家的「國家購置集團聯合會」統一從市場上購買,然後轉賣給使用單位,避免車輛的多頭采購可能帶來的混亂局面。政府還規定,個人使用的公務用車的發動機排量不得超過1.4升,一切超標要求都應該向政府總理提出。各單位從市場上長期包車必須事前得到預算主管部門的批准。
二是區分公車種類。芬蘭將公車分為專車、公車和工作關系車三大類。公車通常由政府部門辦公廳主任掌握,提供給執行公務的官員使用,但不是專車。工作關系車由公家購買,提供給工作需要、有一定級別的人員使用。
三是嚴格控制公車調派,制定公務用車公里數計劃額度。不少國家對公務用車都配備專職司機,並由專人保管、維修,保證性能良好,使用安全,使用完畢及時交回車庫。因公外出需要用車者首先要到有關管理部門填寫用車申請表,經負責人簽字後才能乘車。專車也有用車登記卡,登記內容有出車時間、事由、公里數等,並且要定期上報主管部門。
四是限制公車使用范圍,禁止公車私用。許多國家都明確規定,專車只能用於公務,不能用來辦私事。芬蘭專車只限於在執行公務時使用,正常上下班和個人私事都不得無償使用專車。法國嚴格禁止公車私用,未經批准公車私用可以被視作觸犯刑律。
五是對公務用車使用特殊牌照。在波札那,民用車掛白底或黃底黑字車牌,公車掛紅底白字車牌。波札那政府嚴格實行只准許在工作時間因公務需要才能使用公車的規定。所以,每逢公休日,公路上見不到公車行駛。
加強公車使用的監督管理
在美國,公務車只限有關人員執行公務時使用,不得以任何名義私用,未經授權私用公務車將受到懲罰,包括臨時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務車的權利、扣除一個月工資甚至開除公職。義大利西西里島墨西拿市市長布贊卡因私與夫人乘坐公務車到距墨西拿市約400公里的地方旅行,就被義大利消費者協會以利用職權、損害納稅人利益告上法庭,被判處6個月監禁。
鼓勵使用國產車
這是多數國家對配置公車的要求。印度官員乘坐國產車是鐵的規定,至今沒有人對此提出異議,更不敢違犯。德國政府明文規定,不準購買歐盟以外國家生產的車輛。
實行交通補貼,鼓勵公務人員購買汽車
為了減輕公務員的交通費用負擔,一些國家實行交通補貼制度。日本由政府給機關工作人員發放交通補貼,原則是根據居住地到辦公場所最短距離實際所需交通費的數額實報實銷,規定最高限額,超過的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處理。法國政府規定乘坐公交車輛(地鐵和公共汽車)上下班的公務員和職工,從住地到工作地的交通費由單位和個人各負擔一半。印度政府對那些沒資格使用政府公車的一般官員每月給予一定的交通補貼。南非政府為公務員購買汽車提供高額補貼,所以,但凡有一定工齡和職務的公務人員,基本都有一輛可供自己支配的汽車。阿根廷的初中級公務人員屬中產階級范疇,他們的工資中已包含交通開支,按正常收入水平,自己都買得起車。所以,阿根廷不配備公車的政府官員,不論什麼級別,都不享受交通費補貼。
國內車改模式
對於車改模式各地都有不同的執行方法,歸納總結有以下方法來對公車改革做支持。
第一種是貨幣化。按職級發放交通補貼,取消公車。
2009年5月 杭州在經過七年醞釀和試點之後,在市直機關正式啟動了公車改革,規定市廳局級以下幹部一律取消公車,改為發放交通補貼。車補標准分為9個檔次,上限為每人每月2600元(副局級),下限為每人每月300元(一般科員),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以保證「專款專用」,卡內的車補金額只能用於與公務交通有關的支出,如公交車、計程車、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加油站、車輛保險等,除此之外不能取現,也不能在商場、超市等地方消費。
第二種是虛擬貨幣化。取消各部門公車,建立相關公車管理機構統一調用,經費定額包干,額度逐年調整,不入個人腰包。
2010年 昆明車改決定實行非貨幣化改革:由各區財政局統一製作單位實名制公車專用卡,由區財政按季度將定額包干經費核發到卡上,各單位根據實有人數核至各科室,而不會發放到個人手上。公車專用卡定額包干標准為每月人均400元,主要用於私車公用時在指定地點維修、加油,購買公交IC卡,租用區機關公務交通車和其他社會車輛的費用支出。超支不補。
第三種是嚴格管理。什麼級別配車、配什麼車,都按規定來;公車什麼時候用、用來干什麼都受規章制約。
2011年 廣州利用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身份識別技術等科技手段,對公務用車使用情況實時全程監控。
2013年 岳陽市在給4000多輛公務用車安裝衛星監控系統後,推出公車改革新舉措,給所有公車張貼統一標志,便於群眾監督。
鄭州再遭遇重污染天氣,公務用車就要被封存。昨天,記者從鄭州市有關部門獲悉,鄭州市已下發《加強公務用車封存管理的通知》,要求在重污染天氣封存公車。封存公務車輛不包含執法執勤、特種車輛和值班車輛。
今後,在重污染天氣,鄭州公務用車要以主管部門為單位,一律粘貼封條定點集中封存停放,車輛行駛證和車鑰匙由各單位明確專人集中進行管理。在公務用車封存期間,鄭州市有關部門將組成聯合調查組,採取明察暗訪、媒體監督、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各單位公車封存情況進行檢查。
鄭州市對違反規定的單位、責任人、用車人、駕駛人,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年底在全市范圍內通報,並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