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想了解數字貨幣,期貨,外匯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期貨: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外匯:
外匯,英文名是Foreign currency,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截至2015年,中國位居世界各國政府外匯儲備排名第一。但美國、日本、德國等國有大量民間外匯儲備,國家整體外匯儲備遠高於中國。
『貳』 明知道虛擬幣風險高,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投資虛擬幣呢
虛擬貨幣的發展是社會進步的必然趨勢。不管你有沒有時間去理解它,不管你有沒有意識到它,社會進步的步伐不會因為你太晚了或者你不理解它而停止。虛擬貨幣已經成為未來物聯網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最大程度地解決了跨境貿易的結算和結算,必將成為一種形式。
只能說,虛擬貨幣引發了新一輪的貨幣黑暗戰爭,是由私人、企業、互聯網、非國家行為體所驅動,最終將得到國家的認可和接受,因為虛擬貨幣的個人行為說炸了炸,但每個國家在背後工作,搶佔了黑暗戰爭的空間,因為任何國家都不會率先發動一場虛擬貨幣戰爭,我想其他國家不需要解釋。雲夢專業從事虛擬貨幣開發、匯兌開發、互助板塊、互助系統、挖礦機系統、直接結算系統、網上商城、網站建設,是一家系統開發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的正式備案。公司擁有一支穩定的技術團隊,具有豐富的行業經驗和系統開發經驗。致力於為全球企業提供全面的企業管理體系、咨詢服務和解決方案,幫助客戶完成管理和業務創新。
『叄』 虛擬貨幣 暴跌 虛擬幣和外匯哪個風險大
風險都有,虛擬幣的話國家不承認不合法,小眾幣又怕是空氣幣傳銷幣,大眾幣又怕別套住。外匯的話怕遇到黑平台黑公司。投資都有風險。
如果是我寧願玩外匯也不玩虛擬幣。外匯雖然說很多黑平台,不過找一些專業的資金有擔保的平台就可以。虛擬幣就怕莊家割草,怕抄底不遂,風險增高。
『肆』 外匯和虛擬貨幣哪個風險大
外匯的風險更大。
外匯匯率波動既可能給我們帶來巨大的損失,也可能給帶來機會。由於美元仍然是國際上最主要的貨幣,世界各國主要的官方儲備仍是美元。如果美元遭受到貶值或者一系列其他問題,那麼緊跟著我們購入的外匯就會遭受嚴重的打折,甚至爆倉。
『伍』 外匯和虛擬貨幣的區別
外匯交易的都是正規的國際認可的貨幣,而虛擬貨幣是沒有國家認可的,只是流通在金融市場的一種貨幣。
虛擬貨幣在交易的過程中,影響因素不確定。判斷行情非常趨勢非常困難,如果做外匯的話,可以分析匯率的基本面進行操作,是可以提升交易的正確率的。
『陸』 把外匯賣給中央銀行是不是就相當於買進外匯了
關於貨幣的交易分為兩種,一種是虛擬貨幣的買賣,也就是比特幣,以太幣這些被大家認可的虛擬貨幣,另外一種貨幣就是外匯。不同國家的錢幣與人民幣之間的換算是不同的,人們可以通過買入外幣來換取貨幣之間的差價,從而獲得收益。購入和賣出外匯可以通過官方的渠道,也可以通過私人的渠道。有網友對有外匯的購入和賣出存在一定的疑惑,他們認為把外匯賣給中央銀行相當於又重新購買了外匯,你覺得他們的想法正確嗎?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一.把外匯賣給中央銀行就是簡單的出售。
我個人認為把外匯賣給中央銀行,就是簡單的買賣關系,你想把外匯拋出,而中央銀行可以將你的外匯收購。依照當時的匯率換算,根據你外匯的金額大小,給你一定的其他貨幣的兌換,你們兩者之間只有賣方與買方的關系,不摻雜其他的購入。
『柒』 虛擬幣是什麼意思
一、利用虛擬貨幣非法集資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利用虛擬貨幣非法集資的量刑標準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等。虛擬貨幣常見於網路平台,特別是經常打游戲的這些人對虛擬貨幣應該都不陌生。但在量刑的時候需要考慮非法集資的數額以及造成的具體影響。
非法集資最新方式
1、最常規的集資新方式:借貸平台,金交所,文交所,看收益,吐本金,實為龐氏騙局;
2、最泛濫的集資新方式:微商傳銷;
3、最隱蔽的集資新方式:消費返利,偽裝者,合法外衣消費模式防不勝防;
4、最潮流的集資新方式:虛擬貨幣,新概念外匯跟單,打著國際化口號忽悠吸粉;
5、最昧良心的集資新方式:養老投資,保健旅遊產品。
非法集資的特徵
非法集資四大特徵: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虛擬貨幣形式的非法集資案件對絕大多數的人來說是比較陌生的,因為有很多人對虛擬貨幣都不是特別的了解,但是,最終的量刑標准也並不主要取決於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非法集資的手段。虛擬貨幣也是當事人合法的財產權,該怎麼量刑和非法集資的案情是有關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 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巨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捌』 虛擬幣暴跌 虛擬幣和外匯哪個風險大
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
1、我們政府對虛擬貨幣的管控日益加強。去年9月份國內比特幣交易平台曾被央行「一刀切」要求關停,去年虛擬幣是暴漲了一段時間,現在已經進入下跌趨勢,盡管不能確定虛擬貨幣是否真的會跌到一文不值,但是應該做好虧完的准備。
2、相比之下外匯交易目前我國政府也很重視,目前多家銀行也在推出外匯業務,投資者只需選擇一個受金融機構監管的外匯交易商就可以參與外匯市場的交易,且外匯每天都有差不多7億的日交易量,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法用資金去影響行情的走向,所以外匯市場有著公平透明的交易環境。
3、不過投資需謹慎,希望投資者能夠冷靜去投資。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謝謝
『玖』 把外匯賣給中央銀行是不是就相當於買進外匯
前言:現在市面上都會出現一個詞彙,這個名字就叫做外匯,可是還有很多人對外匯這個概念了解的還不是特別清楚,我們把外匯賣給中央銀行是不是就相當於買進了外匯呢?
三、外匯賣給銀行並不等於買進外匯大家要知道這是簡單的買方和賣方之間進行交易的關系,我們把手裡的外匯賣給中央銀行跟我們買自己外匯沒有任何關系。如果我們把自己手中的錢賣給了中央銀行,那麼其他的銀行就可能會把這些外匯重新的賣給別人,也可以直接跟外國的銀行之間進行對接。這個時候外匯的持有人已經變成了中央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