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虛擬貨幣充值是否屬於電信增值業務范疇,需要辦《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嗎...
虛擬貨幣充值是否屬於電信增值業務范疇,需要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嗎?
在審視虛擬貨幣充值業務是否需要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之前,我們先要明確一點:虛擬貨幣充值是否屬於電信增值業務的范疇。根據現有的法規和政策,虛擬貨幣充值業務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被視為涉及電信增值服務的活動。
那麼,是否需要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虛擬貨幣充值業務屬於電信增值業務范疇,那麼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企業或網站若想開展此類業務,就需要申請並取得《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
具體來說,哪些業務需要辦理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呢?常見的如ICP許可證、EDI許可證、ISP許可證、呼叫中心許可證、SP許可證等。每個許可證都有其特定的應用范圍和場景。例如,ISP許可證是指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必須具備的資格證書,以便向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業務、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
總之,如果您的虛擬貨幣充值業務屬於電信增值業務范疇,那麼您需要辦理相應的《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在辦理過程中,您需要准備相關的基礎材料,如工商材料(營業執照、法人股東)、網站相關材料等,並進行網報申請。在材料齊全且沒有問題的情況下,您會收到《行政許可予以受理通知單》,隨後只需等待領取證書即可。
『貳』 數字虛擬貨幣要執照嗎
沒有這個營業執照
『叄』 盛源幣是真的嗎有營業執照嗎
說不是騙局的肯定是托,現在你再去搜搜,營業執照是假的,所謂的西域網相關人員一夜人去樓空,攜款逃跑
『肆』 虛擬貨幣投資需要注意什麼
虛擬貨幣投資風險較大,在我國已經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了。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四條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營業執照內容有虛擬貨幣嗎擴展閱讀: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一條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伍』 經營虛擬貨幣的網站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文網文也叫做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是經營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必備資質。首先虛擬貨幣是屬於網路文化產品的,必須辦理文網文。其次,虛擬貨幣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經營項目,所需要辦理的文網文經營范圍里要包含虛擬貨幣發行或交易。如果以前就已經有了文網文,但是沒有包含虛擬貨幣的交易或發行,那麼現在就需要在經營范圍里加上這一條,也就是做一個變更。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虛擬貨幣的發行或者交易中,公司只能經營其中的一項,也就是虛擬貨幣的發行或者虛擬貨幣的交易,是不能兩個都經營的。 文網文(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設立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表; (三)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四)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如驗資報告、驗資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簡歷; (六)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七)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租賃辦公場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出租方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自有場所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八)業務發展報告(按附件二的格式提供);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陸』 數字貨幣合法嗎
在我國,數字貨幣是不合法的。根據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營業執照內容有虛擬貨幣嗎擴展閱讀:
自《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後,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